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大宋私家侦探-第5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温梦见大家想不出所以然来,于是说道:“我们去这些个地方看一遍不就知道了。”
可这些地方,也太多了点,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去,是不是太过费神而且lang费时间了呢?
为此,他们决定先去一趟淮南立风三弄,看看是怎么回事。
万丈崖下,温暖如春,潺潺溪流旁有一简陋的茅屋,此时茅屋里有人抚琴,溪水旁有女子浣纱。
远远望去,此情此景,让人好生的羡慕。
琴声悠扬,女子浣纱归来,望着屋内的人淡淡一笑,道:“你什么时候学会抚琴的?”
屋内男子样貌俊美,琴声戛然而止后,余音绕梁,这时,他才答道:“从见你的第一眼开始。”
“是吗?”
“当然是了!”
“那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的见面?”
男子浅浅一笑:“恐怕今生难忘了。”
江南狼谷少人行,可那年公子令伊却偏偏要去一趟江南狼谷,原因无他,身为江湖中崛起的少侠,他喜欢挑战,更喜欢挑战别人害怕的事情,比如说闯江南狼谷。
那年,公子令伊独自一人去了狼谷,他是奔着萧十三去的,只是当他来到狼谷之后,先遇上了一个人,一个女人。
那女子英姿飒爽,眉目间有一种男子都难有的冰冷,公子令伊只望了一眼,一眼之后,他的整个心都沦陷了,他不明白,为何男女之间的感情,可以难以琢磨的到让人难以想象的地步。
女子望了一眼公子令伊,冷冷一笑:“闯狼谷者必死。”
兴许是喜欢这女子的原因,公子令伊有些打趣似的问道:“可我若不想死呢?”
这个问题,让那女子一时间难以回答了,若是以前,她必定会说,就算你不想死也得死。
可面对眼前的这个男子,她实在说不出这样的话来,所以那天,她说了一句连自己都不相信的话。
“如果你不想死,那就永远留在这里。”
这里有美人,为何不留下呢?
于是,公子令伊就留了下来,一切的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具有戏剧性,可不管怎样,他们两人就是在一起了,在这个很是美丽的狼谷,一起生活了一年,一年来,他们很开心很快乐,开心快乐的几乎将世间的一切世俗都给忘记了。
在这一年里,公子令伊明白了狼谷的一切,萧十三早已经死了,狼谷一直由萧乐凝支撑着,而为了不让外边的那些人对狼谷侵犯,他们不允许任何一个人进了狼谷再活着离开。
当公子令伊知道这一切之后,他突然觉得眼前的女子太过隐忍了,她身上背负的东西太多,也太累了。
也许是他天生放荡不羁爱自由,所以在他知道了这个女子的一切之后,他要求她跟他一起逍遥江湖,做一对神仙眷侣。
可她不肯,并不是他不舍,而是因为她不能丢下狼谷不管,如果外表的人知道萧十三早已经死了,恐怕那些江湖人一定会疯狂的闯进来,到那时候,狼谷必将血流成河。
那一段时间,他们两人的关系很僵,不知是因为年少气盛,还是因为其他,在一个没有星星的晚上,公子令伊留下了一封信悄悄离开了。
信上只有短短的一句话:请原谅我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
要他一辈子呆在狼谷里是不可能的,可萧乐凝却又不肯随他闯荡江湖,也许,这一生他都不会再爱上别人,也不会再遇到一个像萧乐凝这般冷艳的女子,可在女人和自由面前,他选择了自由。
此后的日夜,是两个人的思念与痛,与恨。
往昔种种,都浮现在脑海,可此时的两人,除了相视一笑外,再无其他,那些恨与痛都已经消失不见。
在公子令伊跳下万丈崖的那一刻,所有的恨都没了,当她站在崖上向下临望,她的心里只有不忍,她甚至想到替他跳下,而那一刻,她突然后悔了,后悔跟青衣社的人合作,如果他们不合作,青衣社的人就不会杀公子令伊。
她被复仇蒙蔽了心智,只是当痛苦袭来的时候,她醒来了。
所有,在花郎带人冲上万丈崖的时候,她毫不犹豫的跳了下来,而她并没有告诉花郎青衣社的目的,因为她需要利用青衣社来帮自己报仇,她要让那些围剿过她的江湖人付出代价。
只是,她虽跌落悬崖,却并未死,而且除此之外,她意外的见到了公子令伊,在这半个月里,他对她悉心照料,仿佛又回到了从前。
“你知道吗,我是知道你跟青衣社合作之后才赶回来的。”
萧乐凝淡淡一笑,有些小女子姿态似的说道:“谁信啊!”
可她虽然嘴里说着谁信,她的心里却已经信了,如果不是为了自己,他又怎肯回来?
他要做的,是让自己脱离青衣社,以免最后落得悲催局面,她从一开始就清楚,跟青衣社合作,不会有好结果的,不然在独臂神君被杀的时候,青衣社的人也不会陷害她,让她成为所有武林同道的公敌了。
第237章 春风扫残局
第237章春风扫残局。
春风拂来,暖暖的柔柔的。
黄昏时分,花郎他们几人终于来到了淮南,而这个时候,阴无极和一众江湖朋友已经在等候了。
当人到齐之后,他们即刻奔赴立风三弄。
立风三弄是一个很小的弄堂,破旧的厉害,从来没有人在里面住,阴无极不明白他大哥和花郎为何要带他们来这个地方。
可既然来了,也只好一直跟着。
弄堂口有一株不知名的树木,此时已经长出了绿叶,春风一吹摇摆着,感觉很好,他们走进弄堂,突然闻到一股子酒味,而闻到这个味道之后,大家立马警觉起来,有酒味就说明有人,那他是个怎样的人?
进得庭院,一人仰躺着喝酒,好似寂寞到了极点,可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将手中的酒坛向门口扔去,随后纵身便逃,这般快的反应和身法让阴无极等**吃一惊,可吃惊之余,他们也都飞身追了上去。
几步之后,他们将那个像酒鬼一样的人给团团围了起来,花郎望着那人,问道:“你还想往那里逃?”
花郎不问他是谁,而是先问他往哪逃,为的便是防止这人耍花招,如果他是凶手怎么办呢,如今花郎等人没有证据,只能用言语来诓他。
那人眼睛眯着,冷冷一笑:“你们怎么找到这里的?”
花郎耸耸肩,道:“自然是你们的同伙叛变了啊!”
那人听了花郎这话,顿时怒道:“他奶奶的,一群胆小怕事的东西。”说完这句话,他突然飞身向外冲去,可阴无极大刀一横,那人顿时又被逼了回来,而这个时候,阴无错和一众江湖人冲杀上去,片刻功夫就将他给解决了。
将那人制服之后,花郎等人来到那人的房间仔细查找了一下,结果在那人的房间里发现好几枚血梅花玉,众人一惊,心想这人果真是凶手。
凶手被抓,一番毒打之后终于承认,自己是淮南命案的凶手,而且属于青衣社。
听到青衣社三个字的时候,花郎心头一震,原来幕后黑手根本不是萧十三而是青衣社,这么说来,秦飞所隶属的青衣社是跟自己对上了。
而且他们策划的血梅花玉案,是想统治整个江湖吧。
跟官勾结,扰乱江湖,这青衣社的势力不笑啊,花郎想着,忍不住冷冷笑了笑,不管这青衣社势力如何,他从来不怕挑战。
按照信上所写的地点,花郎和一众江湖朋友将那些个凶手全部给抓了起来,半个月的时间,江南又恢复了往昔的稳定和繁荣。
只是命案虽然结束,那封信是谁送来的却让他们几人百思不得其解。
如果是有人暗中帮助他们,那完全可以署名嘛,他花郎也不是忘恩负义之辈,他日必将报还的。
就在花郎对此事思之不解的时候,阴无错突然站起来说道:“这些地方,好奇怪,我当初追踪萧乐凝的时候,都去过。”
众人一听,神色间顿时大喜,如果事情是这样的话,那么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当初萧乐凝走遍江南江湖,不过是与这些凶手联络,可是后来她被江湖同道追杀,跌落万丈崖,可是她并没有死,而且良心发现将这些凶手的藏身之所全部告诉了花郎他们,只是,她为何会突然良心发现?
她若没死,又会在什么地方?
不可得知。
北方,此时的春风仍旧有些料峭,走起路来要束起衣领,不然冷风直钻脖子。
只是虽然如此,北方中原仍旧是热闹非凡的,走过田野的时候,一些老百姓在农做,麦子长的绿油油的,好似预示这今年的丰收。
一男一女就这样的走着,走到哪里是哪里,只要两人在一起,只要两人开心。
江南已经柳绿花红了,一些稍微有些情趣的人都争相踏青,花郎和温梦等人,又岂肯落于俗套?
所以,在一个天气尚好,春风怡人的午后,花郎硬拽着包拯和公孙策以及一众衙役来到了郊外,此时郊外绿意甚浓,青草疯狂的长着,不远处的溪流静静的流,一些女子相互结伴放风筝,几个十几岁的孩童在踢蹴鞠,来到这里,就是什么都不做,就只这样的看着,也会觉得生活是美妙的。
阳光懒懒的洒在大地,洒在人身上,让大地和人也变得懒懒起来,躺在草地上,嚼一根略微苦涩的草杆,那样子很悠闲,又好像对一切都不在乎,有一种痞子的味道。
当然,这样做的只有花郎,包拯和公孙策身为朝廷中人,可是要注意形象的,而阴无错略显孤冷一些,这样的动作他可做不来。
草地的两周是一片灌木丛,不时有小鸟群飞,另外一边的小溪,有一个老人在钓鱼,可又不像是钓鱼,因为他时不时的会吼上两嗓子,虽然难听,却也是南方曲目的一种。
可就在那老人这般唱着的时候,声音突然停了下来,他好像被什么给吓到了以至于连连后退,连鱼竿都忘记了拿,而就在他后退了几步之后突然跌坐在地上,大声喊道:“死人啦,死人啦!”
众人听到这话,顿时跑了过去,花郎和包拯等人眉头一皱,也冲了过去。
推开人群,那钓鱼的老人用手指着那片溪流,断断续续的说道:“那里……那里有……有一具尸体……好……好可怕!”
尸体当然是可怕的东西,可却抵不过众人的好奇心,所以大家顺着那个老人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真在溪流之中发现了一具尸体,此时那尸体正在溪流中飘着,头扎进了水里,看不清面目,头发凌乱的铺在水面。
看其身材,也不过是十几岁的样子,还未成年,包拯吩咐衙役将尸体打捞出来,仔细看过之后,才发觉死者果真是个孩子,面庞虽然被水浸泡有些肿大,可仍旧未脱稚嫩。
看到这具小孩尸体之后,包拯忍不住叹息一声,道:“谁这么残忍,竟然连这么小的孩子也要杀害,简直太无人道了。”
第238章 溺水而亡
第238章溺水而亡。
本来热闹又安详的踏春就这样结束了。
在看到一具尸体的时候,谁还会有心情去踏春呢?
而且死者是一名孩子。
在看到那孩子浮肿面庞的时候,一些刚才还在放风筝,笑得开怀的少女此时吓得直往后躲,甚至连再看一眼都不敢。
尸体被衙役给隔离了起来,花郎命人江尸体身上的衣服拔掉,然后仔细的检查起来,而且边检查边说:“面色微赤,口鼻内有泥水,腹内微涨,有水,指甲里有泥沙,且有一处破损,鞋子丢失了一只。”
这般刚说完,公孙策立马有了疑惑,问道:“身上可有损伤?”
花郎摇摇头:“没有!”
众人一时沉寂,如果死者身上没有损失,面色又微赤,口鼻内有泥水,腹内有水,指甲里有泥沙,那么这也就是说明,死者是溺水而亡,并非被人谋杀的。
春天来了,万物复苏,小孩子也越发的调皮起来,于是来到溪边玩水,结果一不小心就掉进了水里,挣扎着挣扎着就被淹死了。
事情,恐怕也只能这么解释了。
一些看热闹的人惋惜一声之后,就散去了,如果没有谋杀,只是一个小孩淹死了,对他们来说还真没有什么好看的。
只是在大家都认为是淹死的时候,花郎却眉头紧皱,不停的摇头,温梦见此,问道:“怎么,你有不同意见?”
花郎耸耸肩:“没有,从这些特征来看,死者的确是淹死的,而且没有人对他进行殴打亦或者摁住他头淹死他之后再扔进水里的迹象,只是,他是淹死的,另外一只鞋子那里去了呢?”
见花郎只是担心这个问题,温梦有些不屑一顾,道:“这还不容易解释吗,他掉进了水里,必然要挣扎吧,在挣扎的时候,鞋子脱落也是很有可能的嘛。”
这个解释的确说得通,只是花郎又说道:“可他是在那个地方掉进水里的呢?”
这点谁都不知道,不过温梦却懒得再回答花郎这些看起来无关紧要的问题了。
衙役在处理尸体,并且画像让死者的家属前来认领,这个时候,花郎来到包拯跟前,说道:“包兄,看来要麻烦衙役兄弟在这里打捞一下死者的鞋子了,而我们也必须沿着小溪到处走走,看看能不能发现死者跌落的地方。”
虽然已经确定死者是自己溺水而亡,可包拯也是一个谨慎的人,对于人命案自然也不敢马虎,更重要的是,他相信花郎,如果花郎觉得又继续调查的必要,那他们就必须继续调查。
为此,包拯将衙役分成了两拨,一拨去城里寻找死者的家属,另外一拨留在这里打捞死者的鞋子。
此时虽是春暖花开的季节,但小溪流里的水还是有些冰冷的,那些衙役赤足在里面打捞,不多时便有些受不了,要出来暖一暖脚。
衙役就这样打捞着,花郎和包拯一行人则沿着小溪流慢慢的寻找,可是在整个岸边找了许久,却没有一点踪迹可寻。
当他们回来的时候,那些衙役的脚已经开始发红,可死者的鞋并没有发现,花郎看到这些衙役的脚之后,眉头紧皱,突然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道:“我怎么这么笨,死者并不是今天溺水而亡的,恐怕已经死去两三天了。”
听了花郎的话,包拯和公孙策等人都有异议,公孙策更是站出来说道:“花兄弟,你这话就有问题了,死者溺水而亡,淹死之后肚内存水,很快就会浮出水面,你怎么能说死者已经死好几天了呢,难道他是被人杀死之后丢进这里的吗?”
花郎淡淡一笑,摇头道:“公孙兄听我解释,死者的确是自己溺水而亡,没有人杀他再移尸这里,只是这个时节的水还是冰冷的,人在这个时节溺水而亡,尸体要经过数天之后才会上浮,夏秋则大不相同。”
众人听花郎这样说,也只好同意他的说法,只是如果死者已经死好几天了,那么他的家属亲人怎么没有去县衙报案?
这有些说不通,而花郎也无法解释。
不过死者已经死去好几天对寻找死者的落水处却很有帮助,小溪一直都在流淌,尸体经过几天的漂亮才流到这里,那么根据溪水流淌的速度沿着岸边向上流寻找,应该大致可以知道尸体落水的地点。
为此,花郎等人沿着溪流小岸向上流行走,大概走了半柱香的时间,他们停了下来,然后包拯命令那些衙役继续打捞死者的鞋子,而他们则继续寻找线索。
大概走了十几步,花郎他们发现岸边一处有明显的滑落痕迹,而且岸边有一些杂乱的脚印,花郎经过仔细辨认,发现这里除了有死者的脚印外,还有其他几个脚印,从大小上来看,应该是也都是十几岁的孩子。
难道死者落水的时候,岸边还有其他人,可他们并没有救下死者?
附近再无其他线索,衙役们在水里打捞了许久,一点发现没有,就好说死者落水的时候,就只穿了一只鞋。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可他们在水里就是打捞不出死者的鞋子。
天渐渐暗淡下来,夕阳已尽,衙役们被水冰是瑟瑟发抖,刚上岸的时候,纷纷表示回家之后,一定要打一盆热水好好泡一泡。
见大家这么辛苦,花郎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于是说道:“天色晚了,今天我们去喝酒如何?”
那些衙役自然是乐意的,只要花郎肯掏钱,多少酒他们都能够喝光。
对于这一顿饭酒饭,包拯也是默认同意的,毕竟让自己的手下吃了这么多苦,是应该好好犒劳一下的。
不过虽然如此,包拯和公孙策两人却并未去吃酒,他们需要赶快回到县衙,看看另外的衙役有没有寻到死者的家属,如果寻到了,他们必须对家属进行询问,为何孩子已经几天不见了,却不来县衙报案?
若是之前,包拯还不会问,可通过花郎的计测他们真的到了死者落水的地方,那也就间接证明死者已经溺水而亡好几天了。
第239章 街头霸王
第239章街头霸王。
赶回县衙之后,那些衙役已经回来,只是他们并没有找到死者的家属。
听到这个消息,包拯的脸色顿变,他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父母,自己的孩子失踪几天了竟然不来报案。
为此,包拯吩咐道:“找,就是挨家挨户的找,也要把死者的家属找到,悬赏,谁能够提供消息,赏铜钱五百文。”
衙役知道包拯生气,于是不敢多言,灰溜溜的下去了。
公孙策见包拯如此生气,劝解道:“大人又何必如此生气,兴许死者没有亲属,亦或者是有什么原因呢,大人何不等调查清楚之后,再做决定呢。”
公孙策的意思很清楚,那就是劝包拯不要为不确定的事情生气,不然不值得,这点包拯又何尝不知,只是看到死者的尸体,他的心就隐隐不安,这脾气也就忍不住的上来了。
几声叹息之后,两人也只好静等消息了。
夕阳已尽,黑夜降临之前,花郎和阴无错等人赶了回来,那些与他们一同喝酒的衙役已经回家了,他们来县衙看看有没有消息。
听了公孙策的话之后,花郎眉头紧皱,觉得此事太过蹊跷了,天下父母皆爱惜自己的子女,恨不得一会看不到就连忙去找,可死者已经不见了好几天,怎么没有人来报案呢?
难道死者不是天才县的人?
可这也不大可能啊,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淹死在天长县郊外,不是天长县的人会是哪里的人?
如果死者是被人谋杀,那说他是外县人还有可能,可惜他不是被人谋杀的,那么外县的孩童怎么可能跑到天长县郊外戏耍?
如今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再等等吧,兴许死者的家属很快就能够找到。
离开县衙的时候天色暗淡,不过月色却很不错,他们四人在街上走着,花婉儿有些痛心的说道:“他还只是个孩子,死了真可惜。”
花郎无奈的耸耸肩,孩子死了,的确可惜的,只是此中情况,却必须尽快查清了。
夜晚来临,炊烟已尽。
一间破旧房屋里,一女子来回的翻找,翻找许久之后,带着三分怒气吼道:“我的头饰方巾哪去了,是不是你个老东西拿走的?”
这个时候,卧房外边传来一种不耐烦的声音,道:“谁拿你的破头饰,我一个男人要你的头饰做什么。”
男人刚说完,那女子便冲了出来:“你说要头饰做什么,还不是送给你的相好。”
男人一听,啪的一下打在了桌子上,怒道:“老子没有相好,不要瞎说,惹毛了老子,老子现在就办了你。”
女子也不示弱,冷冷一笑:“那你就来办了我啊!”
男人的眼睛里闪着光,突然冲上去将女人抱进屋扔到了床上,然后有些迫不及待的压了上去,一时间男女的呻吟声响彻了整个房间,那刚刚的怒气不见了,女子更是早忘记找自己的头饰了。
激情上演着,如果有人看到了事情的全末,一定会很奇怪,为何本来怒气冲冲的男女两人,在床上交换之后,就将前事给忘了呢?
难道,xing还有这个功能?
有没有这个功能没人知道,但是个好东西却是肯定的。
一夜无话。
次日一早,一众衙役又继续去找死者的家属,而在快中午的时候,他们终于有了线索,一个老妇人看到死者的画像之后,惊讶道:“这不是经常在街上偷人钱财的小千吗?”
原来死者的名字叫小千,衙役连忙迎上前问道:“你知道他是谁?”
那老妇人点点头:“怎么不知道,一个熊孩子,和一帮兔崽子整天在街上晃悠,小小年纪尽做坏事,唉,管不了啊!”
这些消息虽然重要,可衙役最想知道的还是死者的家人是谁,所以衙役连忙问道:“他住在什么地方,家里有什么人?”
老妇人见是官差,而且还有赏钱,于是就连忙答道:“他啊,就住在这条街尽头的一个胡同里,家里本来有一个父亲,可惜他父亲出外做生意了,已经好些年没回来了,他就一直跟着一个堂叔生活,可惜啊,他的这个堂叔也不管他,结果呢,这孩子就跑野了。”
听了老妇人的话,衙役们很是兴奋,给了她赏钱之后,就连忙向老妇人说的地方跑去。
这个时候,那个小胡同里正是笑语一片,一男一女正在家中院里**,结果正进行间,大门突然被人给踹开了,那男人起身要骂,看到是官差,硬是把那话又给咽了下去,而且谄媚似的问道:“几位官爷,我可没犯法,你们为何如此气势冲冲?”
男人如此窝囊,那婆娘可有些不乐意了,道:“你们擅闯民宅,就是告到县令老爷那里,你们也是没理,这门,你们必须赔偿。”
两人正说间,衙役突然问道:“小千是你们的侄儿?”
男人连连点头:“是啊,我叫王大炮,小千是我的侄儿,怎么啦,是不是这个熊孩子在外边惹祸了?”
男人刚说完,那婆娘连忙说道:“他惹祸是他的事情,你们可不要赖到我们身上啊,臭小子,整天就知道惹是生非。”
听了这两人的话,衙役基本上可以确定他们便是死者的亲属了,于是也不多说,直接上前,拉住他们就向衙门走去,两人一路闹腾,惹了不少百姓围观,就这样磕磕碰碰的,终于到了县衙。
包拯威武升堂,王大炮和王氏两人跪倒在地,在他们的一旁,放在一具尸体,不过此时用白布遮掩,他们两人并不知是谁。
这个时候,包拯命人将白布拿去,望着王大炮和王氏两人问道:“你们看看,死者可是你们的侄儿小千?”
王大炮颤抖着望了一眼,可看过之后,浑身发抖,却不敢开口说话,她的婆娘则突然哇哇大哭起来,不仅大哭,而且还爬着来到尸体旁,喊道:“小千啊,你……你怎么成了这个样子啊,你……你让你堂叔怎么向你父亲交代啊,你说,是谁杀了你?”
第240章 一群孩子
第240章一群孩子。
一具尸体当然不可能回答王氏的话。
而王氏自然也明白,她之所以如此伤心疯狂,是想让外人知道,她的侄儿小千在她的心目中有多重要。
那些衙役看到这一幕,突然觉得这个王氏不去当戏子真是太可惜了,刚刚在家还骂着这熊孩子,如今到了公堂,突然成慈母般的人了。
包拯望了一眼王氏,有些不耐烦的吩咐道:“大堂之上,禁止喧哗,若再哭闹,先打二十大板。”
这句话一出,那王氏那里还敢再哭,立马跪倒在地,一语再不发了,而刚才的伤心竟然也一扫而光。
待大堂静下之后,包拯望着王大炮问道:“你们的侄儿失踪了好几天,为何不来县衙报案?”
王大炮吓得浑身哆嗦,结结巴巴的答道:“回……回大人话,小……小千这孩子不大听话,整天和一群孩子到处跑,不回家是常有的事,所以几天不见他,我们也不紧张,可……可谁知道他怎么就死了呢!”
王大炮说完,竟然还忍不住叹息了一声,好像是惋惜,只是只有惋惜而没有悲伤。
包拯一肚子怒火,想撒却撒不出,结果脸憋的通红,一时间连该问什么都给忘了,公孙策见包拯如此,心知包拯气愤,想拿堂下的两人开刀,只是这种事情,怨不得堂下两人,所以公孙策连忙给花郎递了个眼色,要他化解一下局面。
这种局面花郎又岂会不知,所以这个时候,花郎连忙站出来问道:“小千是什么时候不见的,不见之前和谁在一起,你们把事情说清楚,若是有一点不清楚,定然不饶。”
王大炮和王氏两人连连点头,只是在他们说之前,王氏突然问道:“不知……小千这孩子是怎么死的?”
花郎眼神凌厉,一瞪,道:“淹死的。”
一听是淹死的,王大炮和王氏两人放心了,这才连忙答道:“是三天前的一个正午,小千吃过午饭之后就跑出去玩了,去了哪里,我们却是不知道的。”
花郎微微点头,继续问道:“那小千和谁一起跑出去玩,你们可知道?”
王大炮想了想,道:“还能有谁,就他的那一群狐朋狗友,整天在一起瞎跑。”
随后,花郎让王大炮将小千的那几个朋友的名字以及地址说了出来,公孙策登记在案,随后拿给包拯看。
一共有三个人,都是同一条街的,小龙,虎子、大宝。
三个最普通的名字,包拯看过之后,心中的气这才稍微消了一点,于是望着王大炮说道:“小千的死你们是有责任的,身为他的监护人,却对他不加教育,对他放任自由,以至于酿成了今天祸事,你们可知罪?”
王大炮和王氏两人虽然不以为然,可还是连忙跪下磕头道:“知罪知罪,我们知罪。”
对于他们两人的认错包拯很满意,随后点点头:“既然知罪,那就每人打十个板子,然后回家好生安葬了小千吧!”
王大炮和王氏两人一听这话,顿时傻在了那里,怎么知罪了还要打板子啊,这也太不通情理了吧。
看着板子打在王大炮和王氏两人的身上,包拯这才有些舒心的笑了笑。
待众人散去之后,包拯长长的舒了一口气,道:“如今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一桩教育失当引发的悲剧,唉,现在好了,案子结了。”
可包拯这样说,花郎却仍旧眉头紧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好像在考虑什么事情,包拯见此,不解的问道:“花兄弟,怎么,你还怀疑此案有问题,该不会觉得这件溺水案是谋杀吧?”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