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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生莲-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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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折子渝平起平坐?”
唐焰焰终于反应过来,小脑袋瓜紧急地思考着:“折子渝竟对他隐瞒了身份?他根本不知道折子渝的真实身份,还以为她是一介民女,还怕我会欺负了她?与永安军节帅的胞妹做平妻,我唐家上下怕没一个反对的了,可是……折家肯吗?”
想到这里,唐焰焰的嘴角微微地勾了起来……
杨浩说完不见洞中回答,不禁涩然一笑:“是了,杨浩何德何能,像你这样家世高贵、又生得千娇百媚的姑娘,想嫁什么样的人家,那人家不得欢天喜地?我杨浩居然还要和你谈条件,迫你答应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儿与你做平妻,实在狂妄了些。不过……”
他长长吸了口气,仰起头道:“不过……你若想逼我抛弃了她,或委屈她为妾,我是万万不肯的。如果你觉得我辱了你的名节,那……你就来杀了我好了。这一刀,早在普济寺时我就该受了,现在,还给你!”
洞中静了片刻,响起细细的脚步声,唐焰焰慢慢出现在他的面前,脸上挂着泪痕,那盈盈的眼波投注在杨浩脸上,眸中似有一抹奇异的光芒,过了片刻,她硬着嗓子问道:“你说,你要娶我?”
杨浩沉声道:“是,不过……”
“不过我和折子渝做平妻,谁也不能压谁一头?”
“不错!”
唐焰焰眼中的光芒越发诡谲:“你不会反悔?”
杨浩重重地一点头,正色道:“绝不反悔。”
唐焰焰定定地看他半晌,突然笑了,笑得非常愉快,非常妩媚。她点点头,用柔柔的嗓音道:“好,我嫁给你,我愿意与折姑娘做平妻,你对我的承喏,希望你也不要忘记,更不要反悔,我的夫君大人……”
唐焰焰的柔媚还很青涩,但是青涩自有青涩的风情,那一声“夫君”从这样一个娇俏动人的小美人嘴里叫出来,绝对是销魂蚀骨,荡气回肠,可是不知怎地,杨浩忽然觉得身上一凉,有种落入了陷阱的感觉,毛骨悚然……
她……能有什么陷阱?
应该是洞窟深处比较寒冷吧……
嗯……一定是!
※※※
“你……你睡哪儿?”
看看铺好的床铺,唐焰焰脸红红地问,瞧那模样,还真像一个娇羞的新娘子。
看着她可爱的模样,杨浩的心情也愉快起来,暂且把对商队的牵挂和如何对折子渝解说的心事收了起来,微笑着道:“你不会是希望咱们今晚就在这儿洞房吧?”
“不是不是,你……你别瞎说。”唐焰焰连忙摆着手,羞窘地退了一步。名份确定下来,她反而知道害羞了,浑然不见当初的骄横泼辣劲儿。
“呵呵,这地方够宽,你睡里边些,我在边上搭一角就成,晚上还要起来照料一下篝火,有这个,才不怕蛇虫野兽闯进来。”
唐焰焰看看地上铺着的布袍,皱了皱鼻子,娇声道:“我才不要睡在这些臭汉子的衣服上。”
“不睡?那你睡地上好了。”杨浩一面说,一面解下了自己的长袍,铺在那些袍服上面。
“这还差不多。”唐焰焰嫣然一笑,转嗔做喜。
杨浩眉头一挑,问道:“怎么,我的衣服就不臭了?”
“谁说的,你的衣服最臭了。”唐焰焰“噗哧”一笑,突然满脸红晕,转眸睨向杨浩时,眼中已满是柔柔浓浓的情意。她用了大多数女人所不具备的勇气与执着,终于得到了她所爱的男人,她当然有资格开心……
天亮了,杨浩的眼皮动了动,还没睁开眼睛就发觉有些异样,他的神志一下子清醒过来,慢慢张开眼睛,他惊讶地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唐焰焰已经滚到了他的怀里,本来两人之间隔着能有两尺多远,谁晓得她睡的这么不老实,居然挤进了他的怀里,而他,本来是睡在边上,现在却有半边身子蹭到了地上。
说她睡相不老实吧,现在却睡得很是香甜,她挤在杨浩怀里,背对着他,身子蜷得像只小猫儿似的,随着呼吸,脊背轻轻地起伏着。这样一来,那翘翘的美臀便结结实实地靠在了他的胯下,更要命的是,杨浩是一个强壮的血气方刚的男人,他和大多数男人一样,早晨会“升旗”。
那根粗大坚挺的旗杆,此刻隔着柔软的一层裙布,正夹在两团温热缓绵之中,杨浩顿时暗吃一惊,睡梦中的唐焰焰似乎觉得不太舒服似的,浑圆的臀儿轻轻扭动两下,杨浩明知该早早抽身,可是这一摩擦,滋味销魂蚀骨,如何还能克制,那硬物胀挺的吓人,更加深深地探入了那处幽秘所在。
杨浩的呼吸不禁急促起来,鼻息轻轻拂动着唐焰焰颈后的秀发,她的脖颈纤细白皙,脸蛋上的肌肤如脂凝冰腻般润泽,肌肤下还透出些许红晕。秀发散乱,却给她的俏脸增添了几分慵懒的风情,看得杨浩心神俱醉,下体也克制不住地跳跃起来。
“她……她已答允了做我的娘子,想必不会嗔怪我的冒犯吧?”杨浩暗暗地想着,大手忍不住顺着她优美的身体曲线滑向她那浑圆挺翘的臀,她昨晚匆匆抓起两件衣裳逃进洞窟深处时,就只穿了这外衫。如今轻轻抚上去,那一层薄衫毫无障碍,着手处丰若有余、柔若无骨,杨浩更加难以自制,下体不由自主地挺动了几下。
“唔……”不想他这一动,竟把唐焰焰扰醒了,唐焰焰揉揉眼睛,突然感觉到臀后有些异样,探手一摸,再回头一瞧,不由“啊”地一声惊叫,挣扎着便想逃开。此时杨浩眸中已满是情欲之火,他顺手一捞,便抄住了唐焰焰的小蛮腰,将她一把拉回自己怀里。
她的腰肢又窄又薄,小腹平坦而柔软,被杨浩这一抄,她又向外挣扎,那美臀便更形翘起,感觉到臀缝间的火热异物,唐焰焰不禁心慌意乱,以她的性儿,既已欢喜了杨浩,又将终身相许,便把这身子给了他也无悔意,可是仓促中自梦中醒来,却惊觉这意料之外的事,她本能地便想逃避。
“焰焰,不要动!”杨浩急促火热的呼吸就在她元宝般精致的耳边喷吐,他不让唐焰焰动,他却动起来,搂着焰焰那宛如弱柳一般的小腰肢,深深陷进她柔腴饱满的臀间的硬物便胡顶乱撞起来,她的腰板儿又窄又薄,可是臀部却丰满柔腴,那肉感的弹性说不出的美妙,他虽不得畅然入巷,却也有种难言的快感。
唐焰焰本就对他有情,一个未经人事的处子,骤然被一个男子这样搂在怀中,胸乳之处摩擦着他强壮的手臂,臀下又被那坚挺的硬物顶撞着,更是前所未有的新奇滋味,她不由得眼饧耳热,心旌摇动起来。
以前,她虽特意读过一些有关房中术的书藉,却哪曾真个体验过这般滋味?“原来……原来书中说的不假,男子情动时,那物什儿会胀挺成这般模样,又胀又硬,烫得吓人……”
唐焰焰芳心一荡,不由便放松了身体,她的身子这一放松,更是柔若无骨,轻盈欲飞。杨浩见她已然默许,心中一松,一只大手便探进了她的怀里,掌握住那对凝脂般的小小玉峰,唐焰焰“呀”地发出一声细若游丝的呻吟,赶紧闭上了眼睛,小脸红通通的,只是任他胡为。
杨浩的脸庞也像醉了酒似的红起来,眼中露出野性征服的光芒,他轻轻一扳焰焰的肩膀,焰焰便顺从地平躺在榻,做出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那张清水般莹润的脸儿上充满了慵懒的春意,一头秀发披散在肩上,微微张开的一丝星眸之中满是盈盈的水波,满蕴盈盈的情意。
篝火已灭,晨曦初来,洞中还觉有些昏暗,朦胧光线下她柔美的脸庞、羞涩的风情,予取予求的模样带着些紧张,杨浩喘着粗气,正要伸手去扯开她的衣带,刚是手指刚刚触到她的腹部,掌背处昨日擦伤的地方微微一痛,神志顿时一清,粗重的呼吸渐渐均匀了,炽热的眼神也清亮起来……
他的商队还在无定河畔,不知多少将士担忧着他的生死,这个时候,他怎能敞开胸怀,尽情享受男女欢爱?再者,虽说焰焰已经属意于他,他也不在乎什么形式,可是唐家到底是个什么打算,现在还未可知,万一让她有了身孕,两人却因唐家的阻挠不能及时成亲,那该如何是好?再者说,虽说这事是阴差阳错,可是总该说与子渝知道。想她一向通情达理,也不会太过责怪自己,可若是先与唐焰焰成就了夫妻,甚至让她大着肚子,那该如何向子渝解说?难道那也是情非得已?
他长长地吸了口气,用了绝大的毅力,才克制了心魔的诱惑,轻轻滑到唐焰焰身侧,柔声道:“对不起,我刚才……太莽撞了,我们应该成亲之后,才做这样的事,在这样的地方,草草成就好事,那就委曲了你……”
唐焰焰慢慢张开眼睛,静静地凝视着他,脸上羞晕渐去,慢慢露出欢喜的神色,她忽然翻身而起,张开双臂,扑到他的怀抱……
晨曦更亮了,洞口的树枝上,两只喜鹊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一缕阳光斜斜照入洞内。洞里也有一个小喜鹊,正在吱吱喳喳……
“嗳,你说实话,在普济寺的时候,你……你看清了我的模样没有?”
“唔……看清了,但是只有背面。”
“哼,那昨晚呢?”
“昨晚没看清,太快了,不过……感觉……很好……”
唐焰焰嘴角噙着满意的笑意和一抹羞意,她咬咬嘴唇,忍不住又问:“那你老实说,我美不美。”
“美……”
“有多美?”
“美得我……想欺负你……”
“啐!坏蛋!那天呀,在普济寺里,木板塌下来的时候,我看见有人偷窥我,还真是气坏了,可是一见你趴在木板上,鼓着一双眼睛,就像一只青蛙似的,我又忍不住好笑,后来慌慌张张地逃出去时,那副样子又笨又蠢,当时还真就不怎么生气了,偏你怕的要死,好象我会宰了你似的,哼!我有那么凶残么,嗳,你……偷看我时,都想些甚么?”
杨浩想:“天色已将全亮,稍停就得上路,恐怕李光俨不死心,他没有能力攻击的商队,却势必要在左近等着我自投罗网,我该怎么办才好呢?”
一边想,一边信口答道:“我想呀,我想把你变成我身下的一只母青蛙。你趴在荷叶上,我趴在你背上,水轻轻地荡着荷叶,荷叶轻轻地荡着你,你轻轻地荡着我……”
“去你的,没一句正经。”唐焰焰娇嗔地在他胸口捶了他一记,偏是满脸羞喜,兴致勃勃地趴在他胸口继续问:“那你……现在在想什么呢?”
“要反其道而行之,往李光俨认为我现在不可能去的地方去!”杨浩心中暗暗打定了主意,顺口应付道:“你在想什么,我就在想什么……”
“去死啦,不想好事儿……”唐焰焰害羞地捂住了脸。
杨浩张了张嘴,又无声地合上了,碰上这么个极品,自己以后的日子恐怕不会寂寞了。如果……这世间的女子都像焰焰这般年轻、美丽,但是话却只有她的百分之一那么多,那这世界该是多么和谐啊……
第211章 反其道而行
夕阳如血,把天空中的白云都镀上了一层金边。
草原比较贫脊,泛黄的野草就象一个疤痢头,东一块西一块的布满大地,而这不多的野草现在也被牧人们收割的差不多了,地上零星的还有一处处草堆,等着运进寨子里去。
羊群也象一朵白云,在这贫瘠的草场上飘浮着,到处啃着残留不多的草梗。小野可儿与谌沫儿并辔从山岭中驰来,策马登上一处高坡眺目远望。
朵朵白云在蓝水晶般澄澈的天空中缓缓移动,那棉絮般的云彩,低得似乎仰头一箭就能直穿进云里去。在他们眼前,是几百只羊,如果一个从未见过牧场的人到了这里,或许会惊诧于这样庞大的羊群,可是一个部落,至少也得保证一人拥有十只左右的羊,这样才能保证生活所需和羊群的繁衍生息,以野离氏族群的人数来说,这些羊实在不多。
但是现在夏州李氏同吐番人鏖战正酣,为了笼络诸部,对他们的盘剥便少了,再加上同芦岭州秘密做的生意换来了一笔钱财,他们相信明年春上就能渐渐地恢复元气,羊群和马群也会滚雪团一般地壮大起来,草场是个问题,不过还有山岭做为补充,通过与芦岭州的生意换些粮食回来,环境是会改善一些的。
缓坡上是一群群的羊,坡下两箭地外,就是野离氏的族帐。没有围栏,应该是大门的地方有一道矮矮的篱笆,中间开一个能并排过两辆车的口子,篱笆向左右各延伸出去几十米远,此外的地方仍是一片草原。
这样的栅栏和大门纯粹是象征性的,在大门外,树着一根高杆,高高的旗杆上,没有大旗,却系着几绺马尾,马尾在风中飘扬,那就是野离氏部落的标志。
此刻,正有二十多辆大车沿着那条纯属摆凤的大门鱼贯而入,护卫的人员在三百人上下。谌沫儿勒住坐骑,眺望着那支远来的队伍,她胯下的马儿安闲地低头吃草,在马臀上搭着几只雉鸡和一条狐狸。眼尖的人可能会注意到,那只雪白的狐狸皮毛完好无损,眼睛的地方却是一个血洞,一箭射进眼睛,才能保证皮毛的完好,从而卖个好价钱,而一个女孩子有这样的好箭法,却也着实了得。
“小野可儿,这个杨浩,还真的挺了不起呢,横山各部落的头人个个都比狐狸还要狡猾,不管是麟州、府州还是咱们,和他们打交道都头痛的很,他们如今居然肯乖乖地赶来赴会,还带了这么多准备出售的东西,莫非真把杨浩当了财神?”
她踢踢马腹,向前走出几步,欣然笑道:“他们能不能从杨浩那儿赚到钱我不知道,杨浩可是先赚了他们一大笔钱。还有两天才是大会之期,许多部落早就到了,杨浩运来的那些酒已经卖掉了大半。咱们也跟着沾了光,那些借住咱们部落帐蓬的客人,食用咱们提供的牛羊,这几天赚下来的钱也着实不少。”
小野可儿听她一口一个杨浩,言辞之中虽无甚恭敬之意,却不无敬佩,不免有些呷醋,他哼了一声,昂起头道:“那又如何,草原上,实力称王,讲得是骑射武艺。一个富有的人就像一头肥羊,哪头狼不惦记着他?草原上的男儿,就得有真本事,才能顶天立地。”
谌沫儿是个聪明的姑娘,听出情郎话中浓浓的酸味儿,却故意逗他:“是呀,可是杨浩的武艺也不差啊,不止不差,简直是只有万能的白石大神附身才有他那样的本事,那么巨大的石头,轻轻一掌便被他拍进土里,神跤手日达木基也不是他的一合之敌,这也就罢了,听说他还剿灭了好几座大寨,东阳氏近千帐的大寨子,居然举族屠灭,好威风啊。”
小野可儿听了,一张脸拉得长长的,跟他胯下骏马的那张马脸也差不了多少。他酸溜溜地道:“是呀,杨浩是财神,还是武神,是咱们党项七氏的共主,就连五了舒大人想一门心思地想把尔玛伊娜嫁给他呢,你要是喜欢,那就去找他好了,反正上次在芦河岭的时候,他就对你色眯眯的很有意思。”
谌沫儿大笑,她捂着肚子直起腰来,格格地笑着,用马鞭在小野可儿肩上轻轻地抽了一下,说道:“不管杨浩是不是白石大神的宠儿,亦或是我们草原上未来的主人,谌沫儿心中可只有一个人,他就是野离氏部落的勇士小野可儿。那个杨浩啊,就算他做了草原的王,我也不屑看他一眼的……”
小野可儿听了谌沫儿的话,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柔声说道:“我的心中,也只有野离氏部落的百灵鸟,我最爱的谌沫儿,就算是草原上最皎洁的月亮尔玛伊娜在我心中也不及谌沫儿的万一。”
小野可儿的绵绵情话还没说完,就见谌沫儿直勾勾地看着远方,一脸的惊讶,小野可儿诧异地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就见远远奔来两个人,身后居然还跟着四匹马。
草原上的战士长途奔徒作战时,富有的部族就会携带多匹战马,随时换乘,以保证战马始终有充足的马力,保证奔袭和战斗时的脚力。如果有极重要的军情,信使也会带着几匹马一路换乘,连续前进。现在只有两个人,显然不是长途奔袭的战士,那就是信差?哪里的信差会这么急,用换马之法急急赶来野离氏部落。
小野可儿紧张起来,忙道:“一定有极重要的事,我们快过去。”
小野可儿一言方了,谌沫儿已叫了起来:“是他,是他,竟然是他!”
小野可儿愕然道:“是谁?”
谌沫儿的目力比他还要远,此时已隐约看清了那疾奔而来的两名骑士的模样,其中一人赫然就是她刚刚说过的不屑去看一眼的杨浩。
※※※
杨浩和唐焰焰穿着剥自银州兵身上的袍子,戴着毡帽,以六马换乘,兜了一个圈子,既不去无定河边与木恩等人汇合,也没有掉头赶回芦岭州,而是直奔野离氏部落而来。
茫茫草原,李光俨区区两百人哪有可能堵住所有的道路,在他想来,杨浩脱险,要么径直逃回芦岭州,要么赶去无定河与他的部下汇合,绝无第三条路走。舍了商队去野离氏部落那是不可能的,他召集横山诸羌靠的是又打又拉恩威并用的手段,如今商队被截留在半路,无法与诸部做生意,他赤手空拳赶去野离氏部落做什么?
再者说,他身边已没有几人护卫,野离氏部落中此刻鱼龙混杂,其中有些人同被他灭寨屠族的羌人部落沾亲带故,如果见他带不来汉人的商贾队伍购买草原上的货物,又见他孤身一人,难保不会有人起了杀机,杨浩赶去送死不成?
以他推测,杨浩赶去无定河畔与商队和侍卫汇合,然后再继续赶往野离氏部落的可能是最大的,因此他带着自己的人埋伏在木恩营盘附近,希望截杀杨浩。可他实未料到,杨浩这个宋人知府,竟是多年来逃亡在吐番人草原上的李光岑义子,如今更在秘密会盟之后成为党项七氏的共主。知己而不知彼,李光俨这一遭可是料错了。
杨浩那日雨中坐在洞口思量许久,想到了一个大胆而冒险的主意,他本没想这么早与夏州李氏的人正面冲突,但是这次李光俨行刺不成,势必不会就此罢休了,只要吐番人给他们造成的麻烦一解决,李光俨必会出兵对付芦岭州。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何况他从赫连将军口中问出了一些极有用的消息,正可为其所用。正如李光俨行险一击险些要了他的性命,他若行险一击,其巨额的回报,同样值得他去冒险。
于是杨浩打定主意,离开那山岭后,立即便向野离氏部落赶来,中间绕了一个小圈子,又向路遇的牧人确认了一下道路和方向。唐焰焰虽不想穿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衣服,却也知道杨浩所谋非同小可。自家夫君要做一件大事,这种时候她可不敢拖后腿,杨浩的前程,今后可就是她的前程,于是也乖乖换穿了羌人的服装已掩人耳目。
两个人一路换马疾行,一天一夜下来,跑的精疲力竭,终于到了野离氏的部落。远远看到前面飘着马尾的旗杆,和那象征性的辕门,杨浩大喜,他奋力挥鞭,用那麻木的双腿使劲夹紧马腹,正欲一鼓作气冲进门去,斜刺里忽地奔出两匹骏马拦在他们前面。
杨浩一惊,赶紧一勒马缰,奔马急停,“希聿聿”一声嘶鸣,他抬头一看,只见拦在马前的少女十分眼熟,心急之下一时竟未想起她的身份来,只是急声问道:“芦岭州来此贩酒的人何在?”
谌沫儿本要质问他为何只带一人仓惶而至,不想杨浩倒先凶巴巴地问起她来,怔了一怔,她本能地答道:“那人正在寨中卖酒,你寻他做甚么?”
杨浩这时才记起她的名字,大喜道:“谌沫儿姑娘,快带我去,十分紧要,万分紧要,片刻延误不得。”
“喔!你随我来。”一见杨浩声音沙哑,一身风尘,神情十分急迫,湛沫儿也不觉惴惴起来,她与情郎私下打趣时怎么贬低杨浩都没关系,可是杨浩这七氏共主的身份却不是假的,他神情如此急迫,难保不是有什么关系到野离氏的大事。
谌沫儿一拨马头,引着他急急驰向营寨,杨浩心急火燎随之便走,小野可儿一见谌沫儿方才还说的好好的,这会儿在杨浩面前却是这般温驯,便不忿地嘟囔道:“方才还说不屑看他一眼,现在却是这般听话。”
他不悦地说着,忽地察觉有异,扭头一看,就见旁边马上一个羌袍美少年,正瞪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狠狠地看他,登时不悦道:“你看甚么?”
不想唐焰焰竟是同时与他开口,语气很冲,说的也是这句话。两个人一言出口各自怔了一怔,随即各自冷哼一声,一抖马缰,便追着杨浩和谌沫儿的身影去了。
※※※
叶之璇坐在一张大躺椅上,两只胳膊架在椅子上,肩膀上落了一头顾盼有神的雄鹰,他那双大皮靴子搁在前面的桌子上,从两只脚丫子中间露出的缝隙里看着前面站着的那个男人,懒洋洋地道:“米其林纳,我说你都赊了几回酒了呀,我这酒可不愁卖啊,你老是这么赊着,瞧瞧,瞧瞧,就你这德性,拿什么还债呐?”
秋风已经凉了,眼前那人却未着内衣,只是赤膊穿了件羊皮坎肩,下边是一条类似于犊鼻裤的破烂裤子,腰里系了一条麻绳。看他年纪,大约五十上下,酒糟鼻子,松驰的眼袋,站在那儿木讷地陪着笑脸,手指轻微地哆嗦着,明显是得了酒精依赖症。
叶之璇刚来野离氏部落时,心中着实的有些恐惧,他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暗恋折子渝姑娘的事情被壁宿打了小报告,杨浩这时有意把他送入虎口。在他的印象中,草原上的人都是极凶恶的,他们随时揣着刀子,一言不合就出手杀人。野离氏更是野蛮中的野蛮,据说野离氏还经常吃人的,自己细皮嫩肉的……
这一路赶来,他觉也睡不好,饭也吃不香,战战兢兢地进了野离氏部落,经过几天的接触,他才发现传言不实,草原上的部落一如汉人的社会,同样有尊卑、同样有秩序、同样有他们的礼法约束,那些人高马大、身材魁梧的汉子在自己的部落中也同汉人乡里间的百姓没甚么两样。
所以他的胆子就慢慢大起来,他还发现草原上的人特别的嗜酒,许多人嗜酒如命,家中仅有的一点口粮和财物,甚至所余不多的牛羊,都舍得拿来换酒的,为了能多换一点酒,所有的人对他这个贩酒的大客商都恭敬的很,见了他甚至露出十分讨好的模样。
一来二去,怯心全无,叶之璇倒比在中原时还要嚣张,俨然成了一个坐地经营的恶霸行商,这些日子换来的牛羊草药和皮毛等物,价值比他运来的劣酒已超出数倍。
面前那羌人米其林纳陪笑道:“叶掌柜的,总是这么喝你的酒,我也觉得过意不去,可是家里实在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抵挡了。但是你放心,我草原上的人是不会赖帐的,你瞧,我这次来就带了换酒的东西。”
米其林纳扭过头去,凶恶地叫道:“格尼玛泽,过来。”
一个穿着破旧烂袍的羌族少女畏畏缩缩地站在不远处,米其林纳走过去,一把扯住那少女,拉到叶之璇面前,搓着手讨好地道:“叶掌柜的,你瞧,这是我的女儿,我把她送给叶掌柜的当个使唤人,用来抵债,还求叶掌柜的再换我两坛好酒。”
“你女儿?”叶之璇瞪大了眼睛,只见眼前这少女大约十一二岁年纪,衣着破乱,头发蓬松,眉眼倒还清秀,要是好生打扮打扮,倒也拿得出手,不禁诧异地道:“为了换两坛酒,你……你把自己女儿也抵当了?”
米其林纳涎着脸笑道:“嗨,一个女孩儿家,生来就是赔钱货,叶掌柜的您是富人,家里又富有,她跟着你,还能吃口饱饭,享几天福不是?叶掌柜的,你要是看着还顺眼,能不能……嘿嘿……能不能多送我一坛酒啊?”
就算买个使唤丫头,怎么也得八百吊钱,那得买多少酒啊?叶之璇眉毛跳了跳,心想:“草原上的人真是怪异,百年的老参、虎骨麝香,还有这水灵灵的女孩儿,在他们眼中竟不及一坛劣酒金贵,嘿!我要是改行专同他们做生意,似乎也不少赚呐。”
那少女见叶之璇一双贼眼在她身上上下打量,不禁畏怯地直往父亲身后躲,米其林纳却高兴起来,只道叶之璇看上了她,急忙把她推到自己身前,嘿嘿笑道:“叶掌柜的,你看……用我的格尼玛泽抵你的酒帐,还能……还能送我几坛呐?”
他舔舔嘴唇,贪婪地看向叶之璇身后码得整整齐齐的那一坛坛酒,叶之璇把脚收了回来,耻高气扬地道:“我在这儿,手底下就是几个伙计,还真缺掉贴身的婢子照顾,嗯……你女人,会侍候人吧?洗衣做饭、端茶递水,性情乖巧吗?”
他刚说到这儿,远远两骑快马一前一后急急奔来,到了他的帐蓬前猛地止住,前边马上少女住他一指,说道:“那个酒贩子就在这儿。”
“谁谁谁……谁酒贩子啊?本少爷可是做大生意的,我说谌沫儿姑娘,你就不能叫我一声叶掌柜的?”叶之璇不耐烦地扬起脸来,一眼看清谌沫儿身后那人,不由哎哟一声,怪叫道:“我的爷,你可来了。”
杨浩翻身下马,双腿血脉不畅,向前踉跄两步,叶之璇会做人,赶紧殷勤地上前扶住,杨浩看看他肩头的雄鹰,脸上露出喜色,说道:“快,快进去,我要写封信,要马上送出去。”
“好好好,你慢着些。”叶之璇不敢多说,赶紧搀着他走进帐蓬,米其林纳狡黠的眼珠一转,立即大声说道:“叶掌柜的,你不反对,那就是同意啦啊。我这女儿送给你了,我可不欠你的酒帐了。”他一边说一边走到帐蓬边上,径自抓起两口酒坛子揽到怀里,腾出手来又提起一坛,旁边伙计上前阻拦,米其林纳大声道:“叶掌柜的可是同意了的。”一边说,一边把女儿往前一推,抱起酒坛子就跑,那副欢天喜地的模样,也不知占了多大的便宜。
第212章 运筹帷幄
杨浩这封信写的很快,想要说的话他一路上早已再三思量反复揣摩过,计划通盘在胸,下笔自然极快。他把自己的遭遇、处境、以及对目前形势的分析详尽地写下来,然后便是他的计划,这个计划写的十分详细,所谓运筹帷幄之中,这就是了,准确地说,他说运筹山洞之中。
他所策划的事,至少也要发生在数百里之外的地方,而且是他从不曾去过的地方。至于这计划能否成功,那就看事态发展和机遇,与这计划的执行者能否完美的配合了。
草民一怒,血溅五步。天子一怒,血流漂杵。这就是能力大小不同产生的不同效果,杨浩写下一行行歪歪扭扭的字时,就深深地体会到了权力的魔力。软软的一枝毛笔,勾画之间,就将有千军万马去驰骋沙场,去浴血厮杀,就会有无数的家庭、许多的村寨,许多数百年来就存在着的东西因之而毁灭、因之而再生。
可是,这枝笔又何尝不是如椽之重。重大的责任,无数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肩上,他的一举一动,带来的是一些人的死亡,同时也带给另外一些人生存的机会。你死我活的险恶处境中,判断稍有不慎,就是万劫不复的结果,这样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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