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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文豪崛起-第1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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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赫煊听完这个故事,只能感慨鸦片害人,不知有多少家庭被鸦片毁掉。

    叶凤妹突然又跪到地上磕头,带着哭腔哀求道:“周先生,求求你了,你就收下璇子吧。她很乖的,洗衣做饭样样都会,她还会唱歌跳舞给你解闷儿。别让她再回来了,她不该回来的……”

    “诶诶诶,你别动不动就磕头啊,”周赫煊搀扶道,“我看啦,你还是跟现在的丈夫离婚吧,然后带着女儿单独生活。”

    叶凤妹扭捏又坚决地说:“周先生,我虽然是下三滥的戏子,但从一而终的道理还是懂的。我既然嫁了人,就该好好的操持家庭,离婚那种伤风败俗的事,我是绝对做不出来的。死了都要被人戳脊梁骨!”

    周赫煊突然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宛若自己穿越到了古代封建社会。

    鲁迅先生救治人心、唤醒思想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啊!

    阮玲玉倒是很理解叶凤妹的想法,偷偷拉周赫煊的衣袖说:“就把璇子留下吧,我也好有个伴。”

    周赫煊现在的心情极其复杂,那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觉填满了胸膛,整个人都快被气炸了。但他又没法对这个女人发火,他们的思想仿佛相隔几个世纪,根本没有正常交流的可能性。

    “唉,”周赫煊郁闷地掏出支票本,填写数字撕下来说,“这是1000块钱,你自己收好做家用,千万别给丈夫买鸦片。”

    叶凤妹喜滋滋地说:“周先生你真是好人,以后我家璇子要享福了。”她又抱着女儿叮嘱道,“璇子,记住以后要听周先生的话,好好伺候周先生,知道了吗?”

    “妈,我不想走。”周璇抱着养母痛哭起来。

    叶凤妹拍着女儿的脑袋说:“别傻了,留在这家里没好处。你跟妈不一样,妈是苦命人,注定了一辈子遭罪。你是有福气的人,是该享福的。乖,别哭了,快跟周先生走。”

    周赫煊沉默无语,感觉这个世界太特么荒诞了。

666【妹妹】

    周璇默默地跟着周赫煊下楼,在上车之前,突然转身回望那栋公寓。

    说实话,这几年周璇过得并不好。养母虽然也疼爱她,但关键时候总是顺着养父,甚至养父要把她卖去做娼妓时,养母也不敢帮忙多说几句好话。

    在这个家里,周璇没有获得什么亲情,也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

    倒是前一任养母,与周璇的感情更深。她甚至一直认为那是自己的亲妈,直到养母改嫁将她送人时,周璇才知道自己只是买来的。

    “璇子,上车吧。”阮玲玉微笑着招手。

    周璇坐进车里不说话,她现在毫无安全感,看谁都觉得很可怕。

    周赫煊作为穿越者,他知道许多关于周璇的信息,这是一个比阮玲玉遭遇更加悲惨的女子,而且归根结底都是被鸦片害的。

    周璇本来出生在书香门第,不说是千金小姐,但也至少算富裕人家的女儿。

    她第一次被卖掉,是因为舅舅抽鸦片,偷偷将她拐卖了;结果养父王荣春也是个鸦片鬼,还跟烟馆的老板娘母女搅在一起,养母在改嫁的时候只能将她送人;谁知第二任养父又是个鸦片鬼,而且比第一任养父更穷前面那个养父抽鸦片时不缺钱,从没在周璇身上打过主意。

    三个鸦片鬼,毁了周璇的前半生。

    周璇的后半生同样过得非常坎坷,她的初恋和结婚对象叫严华。当初周璇面临被养父卖做娼妓的可怕情况,是严华出手帮她,推荐她加入新的歌舞社,两人渐渐相爱并结为夫妻。

    然而严华是个性格多疑的大男子主义者,每月收入450元,在民国也算高收入知识分子。但周璇最走红的时候,一部电影的片酬就有2000多元,再加上出唱片的版税、拍广告的酬劳,在赚钱方面碾压丈夫。

    夫妻收入严重不平等,特别是妻子远比丈夫赚得更多,长此以往不出现问题都难。

    再加上周璇经常因工作离家,而且跟许多男人有接触,严华心里就更加难受,甚至一度要求周璇留在家里做全职太太。两人因为感情上的误会,再加之媒体报纸的推波助澜,终于选择了离婚。

    事实上,一直到两人离婚时,他们都深爱着对方。

    接下来周璇又经历了三段感情:

    第一次遇到骗子,不但被欺骗感情和财产,还在怀孕后被抛弃,这直接让周璇患上精神病;

    第二次遇到变态,在周璇精神混乱的时候,被人诱(和谐)奸生子,财产也被霸占一空。那个男人被判刑三年,出狱后又诱(和谐)奸了初中女学生。

    第三次倒是真爱,甚至发展到订婚的阶段。然而那个男人是著名演员,各种八卦绯闻缠身,周璇只能选择和平分手。

    晚年的周璇精神严重错乱,每天哭泣,不吃不喝,时常尖叫冷笑,而且还动辄打人,在痛苦凄凉中走完一生。

    如果拿周璇和阮玲玉比较,两人都是红透中国的大明星,两人都遭遇了亲情与爱情的折磨。唯一不同的是,阮玲玉性格怯懦,选择逆来顺受,最终自杀;而周璇则性格要强,她每次都选择咬牙坚持,结果因一次又一次的打击而精神失常。

    自古红颜多薄命!

    周赫煊问道:“璇子,你跟新华歌舞社的合同还在吗?”

    “已经解约了。”周璇回答。

    周璇乃是新华歌舞社的台柱子,歌舞社那边愿意放人,肯定遭到了沙逊的威逼利诱。

    周赫煊又问:“电影公司那边呢?”

    周璇说:“我跟天一公司签的是短约,签一部拍一部。”

    周赫煊把20年雇佣合同递给她,说道:“自己拿着吧,不管是撕了、烧了,还是留下来做纪念,都随便你。你以后是自由身。”

    “谢谢周先生,我以后会报答你的。”周璇直接把卖身契撕成碎片。

    周赫煊问:“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跟严华哥哥、严斐姐姐关系好,可以寄住在他们那里,等我赚到钱就自己租房子住。”别看周璇连续遭受打击,但她是思路却很清晰,对自己的生活也有规划,这一点比阮玲玉强太多。

    严华就是阮玲玉的初恋兼第一任丈夫,比阮玲玉大10岁,此时两人还没开始谈恋爱,有些类似于哥哥和妹妹的关系。严华是新华歌舞社的“男台柱”,会表演、会作曲、会弹琴、国语好、长得帅,被誉为“桃花王子”。

    至于严斐,则是严华的妹妹,也在新华歌舞社工作。

    周赫煊想起周璇和严华那段失败的婚姻,说道:“我那里有住的地方,就别再寄人篱下了。”

    周璇心想:住你的房子,还不是寄人篱下。

    心里虽然是这样想的,但周璇还是一口答应下来:“我能赚钱,我以后会付给你房租。”

    “好啊,我每个月给你记账。”周赫煊很喜欢周璇的性格。

    周璇又说:“还有你给我妈妈的1000块钱,我以后也会还上。”

    周赫煊笑道:“不如这样吧,反正你都欠我那么多钱了,干脆我再借一些给你做学费。你才15岁,正是该读书的年纪,以后可以一边读书一边赚钱。”

    听到“读书”二字,周璇的眼睛顿时亮起来,并且心里涌出阵阵感动。她是个聪明的姑娘,当然知道周赫煊想帮助自己,而且还用借钱的方式给她保留尊严。

    “周先生,谢谢你,我……我会努力报答你的!”周璇大声保证。

    阮玲玉“噗嗤”一笑,说道:“周大哥,你们两个都姓周,干脆你认下璇子做妹妹吧。”

    “好啊。”周赫煊说。

    以周赫煊现在的名气地位,不知有多少女人抢着做他妹妹,但周璇却自卑地说:“我不配。”

    周赫煊笑道:“都是人,在法律上地位平等,哪有什么配不配的?就这样说定了,以后璇子就是我妹妹。”

    阮玲玉催促说:“璇子,还不快叫哥哥?”

    “不行,不行。”周璇连连摇头。

    “随你吧。”周赫煊也不强求。

    阮玲玉凑到周璇的耳边,说了一通悄悄话,也不知她们在聊些什么。几分钟后,周璇咬着嘴唇,吞吞吐吐道:“哥……哥哥,我以后保证很听话,保证努力学习和赚钱!”

667【拜访】

    跟洋鬼子签订房屋交易合同后,阮玲玉母女和周璇就搬进了新别墅。

    大清早,两个少女从楼上跑下来,一个是周璇,另一个是阮玲玉的妹妹阮玉霞。

    阮玉霞已经15岁了,刚好跟周璇同年,也是何阿英收养的女儿。这几年,阮玉霞一直在女子学校读书,平时都寄宿在学校里边。

    “姐夫!”阮玉霞笑嘻嘻地喊道。这丫头剪着一头齐耳短发,性格活泼,属于标准的进步女学生,不过相貌只能算普普通通。

    “嗯,”周赫煊应了一声,说道,“功课做好了吗?”

    阮玉霞顽皮地笑道:“暑假才刚开始呢,离开学还早得很。”

    周璇刚来到新的地方,表现得非常拘谨,弱弱地喊:“哥哥。”

    周赫煊对她说:“璇子,我已经跟中西女校联系好了,你过两个月就可以去那边读书。只是你现在基础不行,必须从小学读起。我准备趁着暑假,找家庭教师帮你补补课。”

    “恩,我一定好好学。”周璇重重点头。

    周赫煊起身笑道:“我还有点事要办,你在家跟玉霞一起玩吧。”

    周璇突然说:“哥……哥哥,我可以回新华歌舞社一趟吗?那边的朋友很担心我,我想过去给他们报声平安。”

    “这是应该的,我送你。”周赫煊对这个新认的妹妹愈发喜欢,太懂事了,至少在处理人际交往方面远超阮玲玉。

    “谢谢哥哥。”周璇亦步亦趋地跟在周赫煊身后。

    等他们上了车,周赫煊看到周璇正襟危坐,忍不住笑道:“放松一点,我又不是吃人的老虎。”

    “哦。”周璇有点不好意思,把挺直的腰板弯了一些。

    周赫煊问:“那天阮姐姐给你说了什么?一下子让你答应做我的妹妹了。”

    周璇道:“阮姐姐说你也是苦命人,从小就没了亲人,孤苦伶仃的很想有个妹妹。哥哥,你放心吧,我以后肯定听你的话,把你当亲哥哥看待。”

    “人小鬼大,还把我当亲哥哥看待。”周赫煊哈哈大笑。

    新华歌舞社只是个草台班子,老板外加员工总共才十多个人,大家集体居住在民房当中,靠承接各大戏院、舞台的演出为生。

    白天通常是休息和排练时间,到了傍晚开始工作,周赫煊带着周璇过去的时候,新华歌舞社正在进行排练。

    “斐姐姐!”周璇冲进去就大喊,显得极为活泼,完全不像在家里那样拘束。

    严斐还不满20岁,惊喜地看着周璇说:“小璇子,你这些天到哪儿去了,可把我们担心死了!”

    周璇笑道:“斐姐姐,我这不是回来了吗?我好得很,完全不用担心。”

    严斐突然板着脸:“什么肥姐姐,瘦姐姐,难听死了。跟你说过多少遍,以后要叫我严姐姐!”

    “好的,肥姐姐。”周璇依旧嬉皮笑脸。

    周赫煊在旁边看得好笑,他完全没有想到,周璇居然有古灵精怪的一面。

    周璇此刻说的是国语,而且非常标准,这都是跟着严华学的。

    严华不仅是新华歌舞社的台柱子,而且还是歌舞社的股东。他很快发现周璇回来了,顿时欣喜地走过来问:“璇子,你没事了?”

    “我一直都没事啊。”周璇笑道。

    “对不起,”严华突然愧疚道,“前几天的事,我没有帮上忙。”

    周璇依旧笑靥如花:“没事啊,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

    严华作为新华歌舞社的股东,肯定知道一些周璇被卖掉的内幕,但他无能为力,在上海首富面前他只是一只蝼蚁。

    周璇突然跑回周赫煊身边,拉着周赫煊说:“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哥哥!”

    “周先生?”

    “周先生!”

    严华、严斐兄妹俩目瞪口呆,他们完全是懵逼的,想不明白周璇怎么成了周赫煊的妹妹。

    “你们好,多谢诸位对璇子的帮助。”周赫煊微笑道。

    严华连忙上前握手:“周先生你好!我非常崇拜你,不仅是你写的小说,还有你创作的歌曲。可惜您的那些爱国歌曲不能公开演出,否则我每次登台都要唱上一遍!”

    周赫煊笑道:“在家里唱也是一样的。”

    严斐的脸上写满了崇拜,是那种少女对大英雄的爱慕,她握手道:“周先生,我最喜欢您的《泰坦尼克号》,已经读了好多遍呢。您可以给我一个签名吗?”

    “当然。”周赫煊点头说。

    歌舞社的员工得知周赫煊到来,纷纷停止排练,跑到周赫煊身边各种围观握手。

    老板金佩鱼迅速赶来,双手握住周赫煊:“周先生,鄙人是新华歌舞社的老板金佩鱼。您的到来,让我们歌舞社蓬荜生辉,能否留下一张合影?”

    “可以啊。”周赫煊笑道。

    金佩鱼连忙大喊:“把我的相机拿来!”

    足足拍了好几张照片,周赫煊又给出十多个签名,他终于说:“我这次是送妹妹璇子过来的,另外还有要事,就先告辞了。”

    “周先生慢走,我送您。”金佩鱼热情无比。

    等周赫煊离开歌舞社,那些员工立即将周璇团团围住,迫不及待地说道:

    “璇子,你居然是周先生的妹妹,瞒得我们好苦啊!”

    “璇子你真厉害。”

    “璇子,你跟周先生是失散多年的兄妹吧?恭喜你们相认。”

    “璇子,周先生平时在家都忙什么?”

    “璇子,你以后不会再回歌舞团了吧?”

    “璇子……”

    周璇根本来不及回答各种问题,只是乐呵呵的发笑,少女惯有的一颗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

    过了好半天,严华才把周璇拉到一边,低声问:“璇子,你跟周先生真是失散多年的兄妹?”

    周璇黯然道:“认的而已,我也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

    “哦,原来是这样。”严华点点头。

    周璇突然又笑起来:“不过哥哥……额,周先生人很好,多亏了他帮忙,我才能重获自由。他还要送我去中西女校读书,待我跟亲妹妹一样,我好喜欢他。”

    “中西女校啊!上海最好的女子学校,璇子你真是走大运了。”严斐羡慕地说。

    “都是哥哥心肠好,感觉他就是我的亲哥哥一样。”周璇甜笑道,她感觉自己就像一个被宠爱的小公主。

    此时此刻,我们的好哥哥周先生,已经来到前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的住所。

    “寅村兄,好久不见!”周赫煊抱拳说。

    易培基显得很憔悴,苦笑道:“是啊,好久不见,恍若隔世。”

    周赫煊拿出沙逊送他的那副《韩熙载夜宴图》,说道:“寅村兄,我前些天得到一副古画,你来帮忙过过眼,看它究竟是不是赝品。”

668【不是摹本,是祖本】

    (ps:《韩熙载夜宴图》此时被溥仪带去东北了,张大千是抗战胜利后购得的,前面章节叙述有误,已改正。)

    易培基被卷入旷日持久的“故宫盗宝案”中,现在已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跟去年比起来,他好像一下子衰老了20岁,两鬓甚至生出许多白发。

    “是什么画?”易培基似乎对鉴赏古董已提不起兴趣。

    周赫煊回答说:“《韩熙载夜宴图》。”

    《韩熙载夜宴图》有好几个摹本,易培基并没有太当回事儿,他以为周赫煊拿来的只是其中一个摹本。两人配合着小心翼翼地打开卷轴,随着画卷内容展露得越来越多,易培基终于表情严肃起来。

    “稍等一下!”易培基找来放大镜,整个人都贴了上去。

    易培基首先做整体观察,然后细细研究历代收藏者的题跋、印章,接着又观察画作的各种细微之处。良久之后,易培基脸上写满了震惊神色,连连自语道:“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啊!”

    周赫煊问:“寅村兄,我这幅真是北宋摹本?”

    易培基摇摇头,苦笑道:“怕不是摹本,而是真正的祖本!”

    “祖本?”周赫煊惊讶无比。

    “溥仪从皇宫里带出的那副《韩熙载夜宴图》,我曾经有幸见过,当时就怀疑它不是祖本,而是南宋摹本,”易培基感慨道,“没想到祖本居然到了明诚手里!”

    溥仪从皇宫偷运出来的《韩熙载夜宴图》,由于被清朝历代皇帝所收藏,因此民国时期一向认为是祖本真迹。只有少数亲眼品鉴过的专家,才怀疑是宋代摹本。有的认为是北宋摹本,有的认为是南宋摹本,但这些质疑都被当成哗众取宠,因为人们下意识的觉得,皇宫里的就应该是真正的祖本。

    周赫煊请教道:“有什么依据吗?”

    易培基认真解释说:“我为什么认为溥仪手里的是南宋摹本?第一,从印章上看,最早的收藏印为南宋中期。而根据《宣和画谱》记载,宋徽宗收藏了五副顾闳中的作品,其中一幅就是《韩熙载夜宴图》。如果溥仪手里的是祖本,那么肯定有宋徽宗的收藏印,但偏偏却没有;第二,溥仪手里那副,从屏风上的山水画来看,其技法已经接近南宋马远等人的裁剪法,五代的画家恐怕达不到这样的水平,那幅画的技法太超前了;第三,溥仪手里那副,艺术表达手法偏于精丽,跟南宋的《女孝经图》比较类似,我猜测应该出自‘南宋院中人’之手。”

    “原来是这样。”周赫煊点点头。

    艺术跟科学一样,都是一代代积累的。《韩熙载夜宴图》是五代作品,而溥仪手里那副的某些技法和风格却属于南宋,这是个非常大的漏洞。

    易培基继续说道:“明诚你手里的这幅,收藏印符合文献记载,有宋徽宗的题诗和玺印。从技法上也找不出漏洞,风格非常接近南唐的其他画作,当属祖本真品无疑。”

    “为什么不是北宋摹本,而是真本呢?”周赫煊又问。

    易培基解释说:“因为有宋太祖赵光义的玺印!《韩熙载夜宴图》这幅画,是顾闳中奉南唐后主李煜之命而作。李煜跟赵光义属于同时代的人,如果赵光义的收藏印是真的,那么你这幅就应该是最原始的祖本。而且据我推测,这幅画应该是南唐灭亡的时候,随着李煜一起被宋室俘获的。”

    周赫煊哈哈大笑:“那我这次是赚到了。”

    “何止赚到了,”易培基激动道,“这幅画见证了一段历史,它的历史研究意义,并不低于画作本身的艺术价值。唉,如果有南唐后主李煜的题跋,或者是宋太祖赵匡胤的题跋就更好了,可惜最早的收藏者是赵光义。另外,我们还可以研究北宋之后的收藏印,根据这些收藏者的信息,能够推测出一条比较完整的收藏脉络,每个收藏者背后都藏着一段历史。仅这幅画,就足够文物专家研究一辈子了!”

    周赫煊见易培基对这幅画爱不释手,不由笑道:“既然寅村兄喜欢,那就暂时放在你这里吧,你可以慢慢研究考证。”

    “你就不怕我把画给私吞了,”易培基苦涩的开着玩笑,“我现在可是中国最卑鄙的文物盗窃犯。”

    周赫煊大笑:“哈哈,这种事,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看明白,寅村兄就别自嘲了。”

    “可惜这世界上的人,大多数都没长眼,或者闭着眼不想睁开。”易培基感慨道。

    周赫煊问:“需不需要我帮忙?”

    “不用,清者自清,”易培基说,“我已经连累了石曾先生,不想再连累你了。”

    易培基卷入“故宫盗宝案”以后,李石曾也曾站出来帮忙说话,结果不仅被逼得辞职出国,连李石曾自己也成了盗卖国宝的嫌疑人。

    易培基担任故宫博物院院长,是李石曾的门生弟子;李宗侗担任故宫博物院秘书长,是李石曾的侄子;而李宗侗又是易培基的女婿。这相当于他们一家人掌握了故宫,眼红者太多!

    就连顾颉刚这样的大学者,都空口白牙地说:“提取宫中古物以出,装运至巴黎售卖,以彼在巴黎设有文物肆也。”翻译成白话文就是:李石曾把故宫文物偷运去巴黎贩卖,还在巴黎开设有文物店铺。

    当易培基被公诉偷卖故宫国宝后,整个北方教育界、学术界都在落井下石,还有人故意把李石曾扯进来。

    这只能怪李石曾当初搞教育改革得罪了太多人,包括周赫煊在内都很不喜欢李石曾的做法,两个字:瞎搞!

    而且李石曾做事的时候,要么不做,要么做绝。这种人放在古代为官,必然是那种玩党争的积极分子,排除异己不择手段,偏偏心里还认为自己是绝对正确、毫无私心的。

    现在李石曾被人陷害,那真是纯属报应,易培基很大程度是被李石曾连累的。许多人明知易培基做官清白,但就是不愿站出来帮忙说话,没有趁机落井下石已经够难得了。

    易培基和女婿李宗侗掌管故宫好几年,只被查出600块钱的账目问题,搞得张继想陷害他们都拿不到把柄。

    就在去年底,张继操纵地方检察院,对易培基、李宗侗提起公诉,说他们盗取珍珠1319颗,盗取宝石526颗,以假换真珍珠9606颗,以假换真宝石3251颗。

    这个公诉其实屁证据没有,到现在还处于调查阶段。但一经报道,易培基立即成为无耻盗宝贼,那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

    又讨论了一会儿《韩熙载夜宴图》,周赫煊起身道:“寅村兄,什么时候需要帮忙就说一声,今天我就先告辞了。”

    “明诚慢走,”易培基把周赫煊送出门,说道,“我相信事实自有公论,我没做过,就是没做过!”

    “呵呵,随你吧。”周赫煊笑着抱拳离开。

    易培基似乎完全忘了自己的冤屈,回到书房就开始研究《韩熙载夜宴图》,三天之后便写出第一篇相关论文,立即引起金石古玩界的轰动。

    于是周赫煊就郁闷了,天天都有人上门拜访,想要借传世名画一观,逼得他连夜坐火车返回天津。

    只不过易培基的鉴定结果,让周赫煊很是高兴了一阵子。《韩熙载夜宴图》乃是中国十大传世名画,只一副宋朝摹本就被列为国宝,现在他居然得到了真本。

    如果放到21世纪,这玩意儿拿出来拍卖……嗯,无法估价,最好的选择是捐给故宫当镇馆之宝。

669【成舍我】

    霞飞路别墅。

    阮玲玉依依不舍地把周赫煊送到车库,叮嘱道:“一路小心!”

    “你也保重。”周赫煊拍拍她的肩。

    周璇跟在旁边一直没说话,直到周赫煊上车了,她才问道:“哥哥,你什么时候回上海看我和阮姐姐啊?”

    “很快的,记得用心补课。”周赫煊笑了笑。

    周璇点头道:“嗯,我会的。家庭老师说,我的国文底子很好,已经可以直接读中学了。等哥哥下次来上海,我肯定把数学也补上来,到时候我就是中学生,肯定不给哥哥丢脸!”

    “真乖,”周赫煊坐在车上挥手说,“好了,我走了!”

    “周大哥,再见!”

    “哥哥,再见!”

    阮玲玉和周璇挥手喊道,不约而同的跟着车走,直到汽车驶出别墅才停下脚步。

    这些天以来,周璇跟周赫煊已经混得很熟了,只可惜尊敬有加,却少了些亲人之间的随意,还需要继续培养感情。

    沙逊那帮英国商人和政客,希望周赫煊立即启程去伦敦。但周赫煊刚在欧美逛了一圈,已经半年多没回家了,这次怎么也要先回天津陪陪老婆孩子。

    轿车很快来到火车站,周赫煊身边只有保镖孙永振,孟小冬在半个月前就去苏联了。

    是的,去苏联,国际交流演出。

    历史上,1935年的京剧交流演出,苏联那边只邀请了梅兰芳。但由于周赫煊带来的影响,孟小冬也在美国闯出名气,于是苏联给梅兰芳和孟小冬都发了邀请。

    周赫煊一下车,立即就被人认出来。这也是他不让阮玲玉、周璇到火车站送行的原因,如果再加上那两位女明星,估计整个候车室都要轰动。

    大部分路人还是比较克制的,只有少数几个过来要签名,当然也有许多人朝周赫煊点头微笑。

    “周先生,你好,”一个戴眼镜的中年人过来,打招呼说,“鄙人成舍我。”

    周赫煊连忙握手:“原来是成先生,你好,你好!成先生这是要去哪儿?”

    “南京。”成舍我道。

    “那我们要顺一段路。”周赫煊说。

    成舍我笑道:“恭喜周先生收藏到一副传世名画!”

    周赫煊连连苦笑:“别提了,天天有人想看画,我是烦得不行。”

    易培基写得那篇论文很短,也有5000字左右,详细比较了周赫煊和溥仪手里的《韩熙载夜宴图》的区别,最后得出周赫煊拿到的是真本的结论。

    这篇文章一发表,整个民国古玩圈的人都疯了,就连鲁迅都亲自上门求看画,远在北平的马衡专门拍电报询问情况。

    易培基吓得连忙把画还给周赫煊,他如今在上海租房子住,生怕有小偷入室盗窃,要是把画弄丢了,把易培基卖了都赔不起。

    “成先生在哪里高就啊?”周赫煊随口问。

    成舍我说:“暂时赋闲在家,无事可做。”

    周赫煊立即邀请道:“不如来《大公报》吧,我想要在重庆开分社,成先生你来做重庆分社的社长。”

    成舍我委婉拒绝道:“周先生亲自相邀,实在令我受宠若惊。不过我打算自己办一份报纸,连报纸的名字都想好了。这次我去南京,就是因为办报经费有些不够,想找朋友投资合伙。”

    成舍我在民国时期,也是响当当的知名报人,只可惜他的办报之路颇为坎坷。

    最开始,成舍我在北平开办《世界日报》,张恨水的《金粉世家》就是在这份报纸连载的。因为披露张作霖枪杀林白水的新闻,成舍我惹上杀身之祸,经朋友斡旋才逃过一劫。但成舍我在北平待不下去了,只能转让报纸股份,跑去南京创办《民生报》。

    就在去年,成舍我又因报道汪兆铭的属下贪污渎职,被汪兆铭弄进了监狱。还是经过朋友斡旋,成舍我答应永久将《民生报》停刊,汪兆铭才把他释放。

    说实话,民国那么多知名报人,周赫煊最认同的就是成舍我,因为他们都是自由主义者。

    成舍我的自由主义,并非无限度的自由,而是在合乎道德法律之下的自由,有利于国家、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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