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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天子-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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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水舞微微张开小嘴,傻傻地问道:“你……你不生气?”

    叶小天笑嘻嘻地道:“我为什么要生气?”

    叶小天心里此时不知有多开心,水舞居然还是处子之身啊!虽说以她的优秀条件,叶小天本来忽略了这一点,可他毕竟是男人,乍然听说这个意外之喜……哎呀,老天爷,你要不要对人家这么好,我会不好意思的……

    薛水舞的嘴角轻轻抽动了两下,认真地强调道:“我有未婚夫的!”

    “我知道!”

    叶小天眉开眼笑:“未婚夫?未婚夫算个屁,未婚就不是夫,你说对不对!”

    薛水舞慌慌张张地垂下头,低声道:“我……我是不会背弃父母之命的,这是家里从小就给我订下的亲事。”

    叶小天依旧不在乎,意外之喜让他暂时失去了对其它事情的关心。而且他确实不大把那个不知道从哪个石头缝里突然蹦出来的未婚夫当成一个威胁。

    秘密揭穿,薛水舞的声音就流畅了许多,把事情的前因后果慢慢地说了出来。

    她的母亲本是小姐的乳娘,她和小姐年岁相差无几,自幼就情同姐妹。当初小姐的父亲犯案,家道中落,小姐为了安葬母亲,被迫给杨霖作妾,她的奶娘为了照顾她,也到了杨家。

    杨霖入狱后,小姐的处境急转直下,奶娘又生了病,是以回了家乡,只把女儿水舞留下,继续照料小姐。小姐于三年前病逝,但小姐身故的消息身在京城牢中且与家中失去联络的杨霖自始至终都不知道。

    不过关于小姐之死,水舞一直认为是个疑案,她怀疑小姐之死与杨夫人有关,而这也恰恰是她和乐遥一直得以安全的重要原因:“杨夫人不敢一而再再而三地让杨府里出人命,那太明目张胆了些。”

    可是当她带着乐谣离开杨府,杨夫人再下手就可以肆无忌惮了。水舞正因清楚地看明白了这一点,所以她急需叶小天帮助,以便离开靖州范围。

    她从一开始就察觉到了叶小天对她的情意,一个女孩子只要不是太迟钝,又怎么可能看不出?

    她觉得这是叶小天乐于帮助她的唯一原因,担心说出自己身份,叶小天得知她已有夫家后会不顾而去,所以就冒充了小姐。等到后来她想说出真相时,已经因为先前对叶小天的利用,有些羞于启齿了。

    至于乐谣,乐谣从一岁时就失去了母亲,对她一直以娘亲相称,所以她倒不担心乐谣会失言暴露她的身份。之后的事情就不用说的太多了,叶小天已经全都清楚。

    水舞说当他们赶到晃州城,得知出了晃州城就有通向南北的驿道时,她就想对叶小天说出真相,并于晃州分手返回家乡,这也是她此前从不曾对叶小天有过什么承诺的原因。

    当水舞凄然说罢她的故事时,忍不住转身拭泪,眸中悄然闪过一丝内疚,显然她还有事情瞒着叶小天,只是叶小天看不到她这一刻的神情,而且以叶小天此刻所了解的资料来看,整个事情已经完全说得通了。

    “对不起,叶大哥,不是我想骗你,实在是遥遥的身份关系重大,而且事关小姐的名节。此事与你毫无关系,一旦让你知道,说不定还给你惹来杀身之祸,原谅我……”

    水舞擦擦眼泪,转过身来,吸了吸鼻子,对叶小天道:“叶大哥,这一路下来,我已经明白,靠我自己,是根本回不到故乡的。我也不矫情了,我……我求你帮我,送我回故乡,好么?”

    水舞有些担心、有些期待地看着叶小天,她知道叶小天喜欢她,而她一旦回到父母身边,很有可能就被嫁给她的娃娃亲,叶小天很有可能不会答应她的请求。

    可她无论如何都要回去,不仅仅因为那里是她的故乡,那里有她的亲人,而且乐谣总有一天要认祖归宗的,她就算不为自己,也要把乐谣送去那里。

    水舞用柔弱、希冀的目光看着叶小天,她知道自己没有资格要求叶小天什么,所以目光格外的柔怯,她不明白那样的目光在喜欢她的人心中是一种多么强大的力量。

    叶小天沉默许久,轻轻点了点头,用力地说道:“好!我送你去!”

    薛水舞蓦然瞪大眼睛,心中说不出的欢喜。可这欢喜似鲜花般刚刚绽放,便又突然凝结住了,因为叶小天紧跟着又说了一句:“我送你去,我还会带你走,让你心甘情愿跟我走!”

    薛水舞低下头,弱弱地道:“叶大哥,人家真的从小就定了亲,夫家与我家本是同乡,当年同在小姐父亲府上做事,后来小姐的父亲犯了事被抄家,他们一家人就先回了故乡。”

    叶小天道:“你赌过钱么?”

    薛水舞被他跳跃的思维弄的一愣,愕然道:“没有,我赌钱做什么?”

    叶小天道:“输了一点钱的人,很容易就会收手。可输的家破人亡的人,却很难罢休。一个人投入太多,再想抽身就难了。我被杨霖那老混蛋从京城骗出来,又为了你一路来到这里,血也流了、汗也流了,现在你让我心甘情愿把你交给另一个男人,你当我是圣人?”

    薛水舞愣愣地看着他:“啊?”

    叶小天道:“我不会把你让给任何人!不就是个穿开裆裤的时候见到过的小屁娃子吗,不就是有张红纸片子写着你们两个人的生辰八字么?我叶小天近水楼台,他拿什么和我争月亮?”

    “我……我不跟你说了。”

    薛水舞心慌慌地转身逃走,叶小天微微眯起眼睛,望着她美丽的背影用力挥了挥拳头:“你一定要厚着脸皮、死缠烂打、不择手段,极度无耻,直到把她变成你的女人!不要脸皮的我,一定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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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目标:葫县

    人生阅历与知识渊博是两码事,所以一个蠢笨市侩的村妇可以把薛水舞这样兰心惠质、饱读诗书的小才女骗的团团乱转。

    而人生阅历的获取,却并不一定要当事人亲自去经历血泪苦难,有时候前辈传授的经验和教训,也许刚刚运用的时候还有些生涩,但你很快就能把它变成你自己的东西,运用的得心应手。

    叶小天就有从无数“先贤前辈”那里传授的阅历,所以由他来安排三人西行的旅程,比之从前水舞的一路坎坷就容易多了。当然,在这种民风剽悍,治安较差的地方,一个男人出面办事,远较女人方便也是个重要原因。

    叶小天每到一处,都先安顿好水舞和瑶瑶,然后在镇上寻访西去的商贾,而且他从不找那种人员众多的独立旅团,而是专找几支小商队联合而行的队伍,这样几支队伍才能形成相互的制约。

    叶小天很清楚在没有法律和道德约束的地方,一些人的人性可以卑劣到什么程度,几支不同从属的队伍混在一起,才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在杳无人烟的地区依旧保持道德与法律的约束。

    同时,叶小天也充分利用一同西行的便利条件,以烈女怕郎缠为宗旨,开始了他的近水楼台计划。

    叶小天想的很长远,薛水舞不只很俊俏,美得叫他怦然心动,而且她自幼伴随官宦小姐,饱读诗书。叶小天不希望自己的后代继续像自己一样挣扎在社会最底层,做一个为一日三餐奔走的升斗小民。

    可要改变处境,唯有读书求学这一条途径,他是请不起西席先生的,而水舞----这位礼部员外郎家女公子自幼的玩伴加学伴,明显可以是个很好的启蒙老师。

    只要追上她,可意的娘子、孩儿他娘、最负责任的西席老师就都齐备了,叶小天怎能不全力以赴。

    越往西南方向走,道路越是难行,沿途所遇的城镇也越少,同路的商旅也变少了。商贾谋利,鸟不生蛋的地方谁去呢?黔地固然并非都是偏荒贫穷的地方,但是这条路却不是通向黔地的捷径。

    这一来叶小天三人就陷入了窘境,叶小天是不同意三人冒险上路的,再往前去城镇很少,村落也都隐藏在莽莽群山之中,而且那些村落大多不与外人接触,不能冒险前行。

    最后他们在鹿角镇停下来,由此前往黔地有两条路,一条路远些,需要在群山之中绕行,但路途平缓也相对安全。另一条路则需要从群山中穿行,虽然近了三分之二的路,但沿途非常荒凉,而且道路难行。

    叶小天在镇上住了三天,还是没有等到一支去往贵州的商队,这天过午叶小天出去打探了一圈,正失望地往回走,忽然看见有队人马进了镇子,正由本镇保正晁欢殷勤地迎往家中。

    这一队人马有二十多人,随行者都骑着高头大马,生得孔武有力,拥着两辆轻车,前边一辆轻车敞着篷,车中端坐一位蓝袍人,后边一辆轻车载着他们的行李,没有女眷。

    叶小天心中一动,急忙迎上前去,向一位刚刚下马的骑士小意儿地询问道:“这位大哥,你们这是要往哪儿去呀?”

    那骑士马上露出警觉的眼神,冷冷瞟了他一眼,问道:“做什么?”

    这时,晁保正刚把轻车上的那位贵人请下来,听到说话声扭头一看,认的是这几天在镇上到处打听前往黔地商队的叶小天,便大声道:“去去去,你想搭伴儿去葫县找商队去,这是官家队伍,也是你能打扰的,走开!”

    车上走下来的那位蓝袍人淡淡地瞟了叶小天一眼,问道:“你,要去葫县?”

    叶小天一看这位蓝袍人比他年长不了几岁,可是那神态却像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忧郁的眉头不说话时也轻轻地颦着,仿佛炎黄子孙五千年来的兴衰乃至中华大地的未来全都担负在他身上似的,一副老气横秋的模样。

    叶小天赶紧趋前禀道:“是!这位公子,小可欲携两个妹子前往葫县,奈何路险难行,在镇上滞留三天了,还没找到可以结伴同行的队伍,不知公子您……可是往葫县去的?”

    叶小天其实很想和水舞扮夫妻,可水舞在这一点上一直不肯让步,无可奈何之下,三人这一路下来,就始终以兄妹相称了。

    忧郁男习惯性地锁着眉头,淡淡地嗯了一声,颔首道:“本官正是往葫县去的,明儿一早本官就要启程,你们一早候在这里吧。”

    叶小天一听他自称本官,知道是位去往葫县上任的官员,与他一路同行自然安全无比,大喜过望之下,连忙不要钱地说起了好话:“多谢大人,大人您宅心仁厚,菩萨心肠、前途无量……”

    忧郁男轻轻摆手,举步向阶上走去,晁保正睨了叶小天一眼,快步追了上去。堪堪追及忧郁男时,晁保正不经意地做了一个手势,街上闲站的一个村夫轻轻点点头,转身离去。

    ※※※※※※※※※※※※※※※※※※※※※※

    第二天一早,叶小天就带着薛水舞和杨乐遥赶到晁保正家门口,等了约摸大半个时辰,晁府府门大开,那位前往葫县上任的青年官员一行人走出来,晁保正亦步亦趋地跟在那位忧郁男的身后。

    见了叶小天,那忧郁男并无二话,倒是看到薛水舞时,他的目光微微一亮。这样俊俏的女子本就不太多见,在这穷荒僻壤更是独一份儿,自然叫人大生惊艳之感。

    晁保正毕恭毕敬地把忧郁男一直送到村口,看着渐渐远行的队伍中,见叶小天一家三口坐在载货的那辆车上,不禁摇头轻笑,道:“自己找死的人,老天都救不了你啊……”

    大概是看到薛水舞是个弱质女流,乐谣又是个小孩子,忧郁男一时善心大发,叫他们三人坐上了车子。

    瑶瑶躺在两堆杂物中间,酣然大睡,早上起的太早,她正困着呢。叶小天和薛水舞盘膝坐在硬挤出的空隙处,水舞细腻柔软的小手被叶小天紧紧抓住,抽都抽不回去。

    叶小天仔细端详着水舞的手掌,一派仙风道骨的模样,道:“姑娘,小天我掐指一算,你命里缺我呀。”

    水舞登时红了脸,急急缩手,羞道:“就知道你又要胡说八道。”

    叶小天道:“嗨!怎么能说是胡说八道呢?我跟杨霖可是老交情了,真的学了一身本事。要不你报出生辰八字来,我再给你算一算?”

    水舞轻啐一口,道:“信你才怪,你就会胡说。”

    叶小天道:“罢了罢了,我的话你不信,圣人说过的话你总该听吧。”

    水舞讶然道:“圣人说什么了?”

    叶小天嘻皮笑脸地道:“孔圣人曰:‘三人行,必有我妻。择其靓者而娶之。’你看,圣人说的多有道理啊。”

    水舞又好气又好笑,恨恨地瞪他一眼,扭过头去看着山中景致,不再言语。她已不是第一次听叶小天疯言疯语了,久而久之自然就有了免疫力,一开始听他胡说时还很不习惯呢。

    其实水舞心里清楚,小天固然口花花的,但是从未真的强迫过她什么,原本萍水相逢,能这样仗义地送她入黔,可谓义薄云天,薛水舞对他心怀感激,对他说的疯话自然也无法生气。

    叶小天笑道:“子说过的话也不管用么?那只好请神来说了,不如你抬起头来,让我好好给你看看相。”

    叶小天刚说到这儿,前方一匹马忽然兜转回来,对他说道:“小兄弟,我们老爷有请,和你说说话儿。”

    叶小天此刻有求于人,自然马上起身,跳下牛车,快步赶到前边车上。

    这一路下来,他已经打听清楚,那个忧郁男名叫艾枫,此去是前往葫县担任典史的。说起这典史,其实是不入流(九品以下)的小官,不过典史掌管缉捕、稽查狱囚,实权着实不小。

    由于大明官制规定,县丞或主簿等职位裁并出缺时,其职责由典史兼任,而县丞和主簿都是有品级的官员,所以典史虽然不入流,却也要由史部铨选,皇帝御笔签批任命,属于“朝廷命官”。

    当然,话是这么说,可典史毕竟还是不入流的小官,所以朝廷控制的没有那么严格,一般来说,地方官如果报上一个人选,朝廷很少会驳回,大多会就此任命。

    这位艾典史原本是中原某县的一位县丞,因为依照当今首辅张居正张大人的考成法大考时,收税不及九成而遭贬官,所以被贬到了葫县做典史。

    葫县原本是土司辖地,刚刚改土入流,不但葫县是三等小县,而且周围环绕尽是土司官,在此为官殊为不易,这也就难怪艾典史总是一脸忧郁了。

    因为此地偏僻,地方不靖,因此艾典史没有携带女眷,只带了几个家人,随行的那些大汉都是乡里孔武有力的汉子,保护他上路的。

    艾典史不耐烦绕路远行,所以选择的是比较偏僻难行的这条山路,他是官身,随行的又俱是强壮大汉,料来也没人啃他这块硬骨头。

    一路无事,艾典史寂寞无聊,忽然想起叶小天一行三人,他那妹子殊丽俏美,惹人心动,不觉起了异样心思,便吩咐唤他来自己车上说话。

    他想收了叶小天,最终的目的是收了叶小天那个俏生生水灵灵的“小妹子”。他是官,当然不会干出强抢民女的事来遗人话柄,不过小天兄妹如此落魄,只要自己话风一露,那还不上赶着和他攀亲戚,能有什么凶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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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路中劫

    艾典史见了叶小天很客气,叫他也在车中坐了,随意询问了几句,叶小天就随意瞎编了几句,艾典史便道:“听你谈吐,倒是个雅人,可会下围棋么?”

    叶小天拱拱手道:“小民只是略知一二。”

    艾典史微笑道:“不必谦逊,来,咱们下上一盘。”

    车子在崎岖的山路上颠簸的厉害,但艾典史用的是一副磁石棋盘。叶小盘自幼便把时光消磨在天牢里,那些高官哪有不懂围棋的,所以叶小天还流着鼻涕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已经和那些尚书侍郎员外郎们隔着栅栏下围棋了。

    所以真要说起来,叶小天的棋艺还着实高明的很。不过,他这一路吃用都是人家的,还要仰仗人家庇护安全,总不能叫人家不舒服吧,所以叶小天开始有意放水。

    第一次对奕时叶小天剑走偏锋,险胜。第二盘艾典史就熟悉了他的风格,两人渐渐胶着,终于趁艾典史一个疏忽,叶小天再次取胜。第三盘他就开始放水了。

    横盘四角星位上交错放下黑白两枚座子,叶小天便一副好胜模样,气势汹汹先下一子,艾典史随即拈起一子,二人便对奕起来。

    到了中盘,叶小天的先手优势已荡然无存,再下十数手,艾典史便占了上风,叶小天竭命挣扎,不料却忙中出错,被艾典史一连吃掉两处棋子,至此叶小天已完全落了下风。

    但叶小天一番长考后,突然下了一子,整个棋面顿时又活过来,弄得艾典使紧张不已,思索半晌才回师中原,下了一枚飘逸轻灵的飞子,杀机隐隐地截断了叶小天的生机。

    再下十余手,叶小天又是一番长考,终于长长叹了口气,愁眉苦脸地推枰认输。这棋下得一波三折,叶小天明明落了下风,却几次三番差点反盘,如今终于认输,艾典史快意不已。

    叶小天苦笑道:“大人棋艺高明,小民这手棋本就是野路子,初初使来还能唬人,一旦被大人您熟悉了小民的棋风,小民便一筹莫展啦。”

    艾典史笑容微敛,睨着他道:“叶小天,你在让着本官啊。”

    叶小天心中一惊,矢口否认:“小民何曾相让,实是大人高明……”话说到一半,看到典史似笑非笑的眼神儿,叶小天顿时住口。

    艾典史慢条厮理地拾着子儿,悠然道:“即便明知你在让我,本官赢了,还是很开心的。”

    叶小天嘿嘿一笑。

    艾典史道:“这就是人心了。哪怕不为了赢,只为你这番心思,本官心里也舒坦。不过,你若一开始就放水,我会赞你直爽朴实么?不会,那是愣头青,棋可以这么下,人这么做就不招人喜欢了。

    可是,你一开始全力以赴,先打败我,激起我的好胜心,再一步步相让,即便决定放水的时候,也不让我轻易取胜,如此一来,面对难得的胜利,本官自然大悦。识不破你的用心会大喜,识破了你的用心,也会因为你用心良苦而心生好感,你说对不对?”

    叶小天心道:“对个鸟,不叫你晓得我的用心,如何卖你这个好儿?你以为自己能洞彻人心?我可是在成了精的狐狸窝里厮混了许多年才走出来的人物。”

    面上他却是一副惶恐、羞惭的模样,连连告罪不止。艾典史摆摆手,道:“你很不错,知情识趣又会做人,思虑缜密、手段高妙,是块璞玉,值得雕琢啊。”

    叶小天马上一脸惊喜地离座拜道:“还望大人栽培。”

    “起来,起来。”

    艾典史漫不经心地道:“本官此去葫县,身边少不得要用人,你很机灵,若是愿意,就留在本官身边做事吧。本官此来葫县赴任,不曾携带家眷,总要有个心细的人在身边帮着打点一切才好。”

    叶小天心道:“原只想下下棋哄你开心就是,没想到你打的是这个主意,倒是好眼光,可惜水舞已经被我内定,你想打我媳妇主意,门儿都没有。”

    脸上却是一副惊喜模样,颤声道:“舍妹性情温柔,姿色也还入目,她如今尚未许亲,大人您要是缺个身边人侍候……”

    忧郁男这回可是发自内心地笑了,这小子,真的很机灵,有眼光。

    他爽朗地一笑,道:“好!既然如此,你倒不必在府上听用了,本官在衙门里给你找点事做,你以后跟着本官,亏待不了你!”

    叶小天又是诚惶诚恐一阵道谢,心中却想:“先唬弄着你这色鬼,免得你半路把我们赶下车去。待到了葫县,小爷拍拍屁股就走,你这等体面人,还能不要脸地留人?”

    从这一天起,双方的关系开始亲密起来,渐渐的艾典史那些随从也都知道这叶小天很快就要成为典史大人的便宜大舅子了,是以对他们三人的态度也更加和善起来。

    整个无人区因艰涩难行,所以道路显得十分漫长,幸好他们带足了食物,偶尔有樵夫山民经过,瞧见他们这一路人马不同凡响,也会早早避开,不与他们接触。

    这一日行到一处山坳,瞧那崖下刻着一块石碑,依碑上记载,距葫县只有一天路程了,整个队伍都变得兴奋起来。正行走着,乐遥忽然道:“小天哥哥,人家要尿尿。”

    叶小天便跳下车,对艾典史一行人马道:“各位先走着,我带遥遥去方便一下,马上赶来。”

    因为此处遍地鹅卵石,古时曾是一条水道,所以车子走得非常慢,步行快些很容易就能追上,所以不必停下等候,是以艾典史的车队并未歇下,而是径直走向前方山口。

    水舞也跳下车,牵起乐遥的手,一边往路边树丛中走,一边弯下腰,小声说道:“遥遥,你想方便的时候是不可以大声说的,尤其不可以对男人说,知道吗?以前我教过你的,怎么又忘记了。”

    乐遥不服气地道:“小天哥哥可不是外人。”

    水舞道:“那也不行!你是大家闺秀,就要有点大家闺秀的样子,现在不学规矩,长大了会被人取笑的。以后可不许这样了,听到没有。”

    乐遥小猪似的撅起嘴巴,应了一声:“哦!”

    叶小天跟在后边,听她二人交谈,不由哑然失笑。

    山坳里都是圆滚滚的鹅卵石,无遮无蔽,他们一直走到路边一个杂草丛生的小山沟里,沿沟而上,大约走出十几步距离,才找到一处可供藏身遮蔽的所在。

    叶小天在草丛中趟出一块地方,趟得蜢蚱乱蹦,确定没有蛇虫之类的东西之后,才对水舞道:“我在旁边等你。”

    叶小天分开草丛走出去,这时山坳中队伍未停,已经走出一箭之地,叶小天站在山坡上遥遥望去,忽然有一道刺目的光茫掠过他的眼睛,刺得他微微一眯眼,再定睛望时,却全无发现。

    叶小天没有当过兵,也没有打过埋伏,自然不知道那是隐藏在草丛中的一道刀光。他望了一眼缓缓而行的队伍,便往松软的草地上一躺,双手往脑后一垫,翘起了二郎腿。

    湛蓝的天空蓝到了极致,纯净到了极致,衬着近前几条树枝,远方几朵白云,有一种极尽高远的感觉,这是在北京城里无法看到的风景。仰望着这样的景致,似乎人的心胸也高远起来。

    树丛后面,乐遥忽然道:“咦,好象有动静。”

    叶小天就隔着一丛灌木,一听这话腾地一下坐起来,急道:“丫头,怎么了?”

    这时薛水舞惊恐的声音也从树丛后传来:“好象……好象确实有动静。”

    “你们两个别动,小心有蛇虫。”叶小天顺手捡起一根小臂粗的树枝,飞快地穿过灌木,乐遥已经系好小裙子,战战兢兢地偎依在水舞怀中。叶小天警觉地问道:“发现了什……”

    他还没有说完,就陡然收住了声音,因为他也听到一声低沉的咆哮,声音从右前方的树丛后传来,那低沉的咆哮声叫人一听便汗毛直竖。

    叶小天急急向水舞打个手势,示意她护好乐遥,随即攥紧树枝,蹑手蹑脚地拨开灌木。小心翼翼地穿过灌木丛,忽然发现远处有几只野兽正围着一棵大树打转。

    叶小天心中一紧:“莫非是狼?”

    眼前所见是几只狗一样的动物,体型比普通的狗要小一些,比狐狸又要大一些,毛发棕黄,嘴巴略方,不像普通的狗一样嘴巴是尖的,叶小天心道:“这究竟是什么东西,莫非是野狗?”

    叶小天猜的倒也不错,仰着头围着那棵大树打转的几只野兽的确是狗,是豺狗,还有个名字叫豺狼,虽然体型比起狼和狗都要小一些,却比草原上的狼还要凶残一些。

    幸好叶小天三人处在下风口,那几只豺狼又专注于树上的猎物,没有嗅到他们的气味,也没有发现他们,否则他们三人只怕就要饱以狼腹了。

    树上有一只动物,叶小天更不认识了。这只动物胖嘟嘟的身子,短短的尾巴,通体由黑白两色构成,看着像熊,却没有熊的凶狠,反而有种憨态可掬的可爱。

    在几匹豺狼的低吼咆哮声中,它笨拙地攀高了一些,扭头往下一看,就见一颗圆圆的大脑袋,圆脸上好像画了两个黑眼圈,即便正身处危险之中,看着也是一副囧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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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血案

    趴在树上的那只奇怪生物,自古以来有过太多的名字,貔貅、白狐、皮裘、玄貘、食铁兽、白老熊、猫熊等等,足足有二三十个名字,而为后人所熟知通用的名字则为:熊猫。

    这只大熊猫低头看看,又缓慢向树上爬了爬,叶小天这才注意到上边树叉上还坐着一只跟它一般长相的小熊猫,那只小笨熊抱着树叉,忽然发出与婴儿极其相似的叫唤。

    大笨熊用肥大的手掌托着它胖乎乎的屁股,将它向上又托了托,让它坐得更稳当。熊猫宝宝又是“咿”的一声叫,比婴儿稚嫩的叫声略显圆润,不仔细分辨的话却与婴儿叫唤的动静一模一样。

    这时叶小天才注意到,这只大熊猫的下肢已经受了伤,只是不知是与这几只豺狼搏斗过,还是此前与其它猛**过手。不过正所谓好虎架不住群狼,叶小天看这怪熊憨憨的样子,又已经受了伤,真要斗起来怕是凶多吉少。叶小天正呆看着,手臂忽然被人碰触了一下,叶小天像触电似的扬起木棍,扭头一看,却是薛水舞领着乐遥到了他的身边。一见远处情形,水舞和乐遥登时瞪大了眼睛。

    这时,几只围着树打转的豺狼开始急不可耐地发起了进攻,它们绕着那棵树打转的圈子越来越大,然后一只接一只跃起、独扑、张开满是雪白獠牙的利口,噬向那只熊猫的肥屁股。

    那棵树并不高,也不够粗,有几次高高跃起的豺狼,嘴巴似乎都擦着了那只大熊猫短短的尾巴,乐遥虽然没有叫出声来,可她紧紧攥着叶小天的小手和掌心沁湿的汗水,却透出了她心中的紧张。

    薛水舞惊恐地捂住了嘴巴,一双迷人的杏眼睁得大大的,眸中似有雾气氤氲。前方是一群豺狼,围着一只她根本不认识的母兽和小兽,可是从那拼命维护小兽安全的母兽身上,她似乎看到了与自己共通的某种情结。

    而且,熊猫这种东西,天生就有一种萌萌的气质,只看一眼,她的心就完全站到了那只熊猫一边。

    树在摇晃,那只胖熊猫感受到了危险,它不安地挪动着,体重让那棵树也加大了摆动的幅度,熊猫宝宝蜷伏在树叉上,又向它的母亲鸣叫了几声,似乎在诉说它的惊恐。

    大熊猫不再动了,它攀着树干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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