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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瓦-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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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离奇穿越
“哎唷师傅,真的不好意思,差你三块钱。”一条光洁雪腻的手臂伸了过来,涂着鲜红指甲油的修长玉指紧握着几张零钞,声音很嗲,甜的发腻的那种。
刘泽很娴熟地将最后的一颗螺丝拧好,抬起头来,那女的正弯着腰和他说话,胸前的那一对饱满的峰峦呼之欲出,白花花一片,几乎亮瞎了他24k钛合金的眼球。不能不说这女的穿着打扮十分地出位,低胸无袖的粉色连衣超短裙,黑色网眼的丝袜,闪着水钻的白色高跟鞋——要知道这才是初春的季节,刘泽还穿着厚厚的羊毛衫——就这个季节,穿这一身走在大街上,回头率绝对是百分百的。
这女的谈不上有多漂亮,充其量也就是7分+,浓妆艳抹的,看起来不过二十来岁,但身材绝对够爆,该凸的地方凸,该翘的地方翘,光是那汹涌的波涛就够人养眼的了。刘泽只在她的胸口位置上停了一秒,就将目光移开了,迅速地接过了她的钱。
“行,没事。”刘泽是家电修理工,少不了和居家的女人们打交道,别看她们个个穿的光鲜亮丽,买个手提包动辄几千上万的,可经常会抠上几块钱,刘泽早已是习以为常了。
“真不好意思,今天没零钱了。”那女的连声抱歉,但语音之中却有着少花了几块钱的得意。“要不那天再补给你?”
没零钱?那为嘛不把整百的大钞给拿出来?刘泽淡淡地笑了笑。“不用了,几块钱而已。”他迅速地收拾起工具准备离开,“记得注意下漏水,如果漏水的话早点修,否则最容易烧电机了。”
“谢谢啊,师傅。”那女的满脸堆着笑,“忙乎了半天,进屋喝口茶吧。”
“不了,我还有别的业务。”刘泽婉言谢绝了。这女的虽然性感,虽然养眼,但真的和自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他和她的人生,那完全是两条永远也不可能交集的平行线,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
这时,一辆大奔停在了门口,走下来一位略微有点发福的中年男子,西装笔挺,皮鞋更是油光锃亮。那女的飞快地扑了过去,挽起中年男子的胳膊,嗲道:“老公,今天怎么有空舍得过来看我了?”
中年男子笑呵呵地道:“刚下飞机,就先到你这儿来了。宝贝,我可是给买了上次你看中的那条钻石项链。”
那女的一脸欢愉,笑逐颜开。“谢谢老公!”
中年男子注意到了院里还有别的男人存在,微微地皱了一下眉头,不过转瞬他的眉头又舒展了,因为他注意到刘泽穿的是一身的蓝色工作服,手里拎着工具箱,旁边是一台洗衣机。“噢,洗衣机修好了?”
“是啊,刘师傅手艺可好了,我们这片小区家电坏了的都是他来修的,修得又好又便宜。”
中年男子用挑剔的上下打量了一下刘泽,说道:“我的一台笔记本上不了网,能修吗?”
刘泽能明显地感受到他目光中的不屑,和这些有钱人打交道,确实是有些压抑,但这种感觉稍纵即逝。刘泽从事维修服务多年,接触的人自然是形形色色,也就养成了他荣辱不惊的性格,即使面对再有钱的土豪,他一样都是很坦然,他没有仇富的心理,也没有巴结的念头,钱再多是别人的,羡慕嫉妒恨也是于事无补,挣属于自己的钱,虽然微薄,但也堂堂正正,光明磊落。
他挺直了腰,态度不卑不亢。“那的先检查一下,光是不能上网,问题应该不大。”
中年男子没再说什么,返回车上拿过一个笔记本来。刘泽接过本子,眼前一亮,居然是最新款的苹果笔记本,八核的处理器,32g的内存,1千g的硬盘,全部是顶级高端配置。他很快地检查了一遍,说道:“是内置的无线网卡坏了,更换个新的就可以了。”
“现在就可以修好?”
“不行,这个无线网卡是苹果本子专用的,我现在没这个配件,得拿回去修,明天早上可以送过来。”
中年男子犹豫了一下,毕竟这玩意可是价值上万块,那女的倒是甜甜地一笑。“老公,放心吧,刘师傅在这儿做了好多年,挺有信誉,交给他修错不了。”
有那女的给打包票,中年男子也就点头同意了,刘泽很快地将苹果本子收到背包里。中年男子还是有些不放心,末了又叮咛了句:“你可要小心点,硬盘里的东西,千万别给删了。”
“您放心,真要是给您损坏了,我会照价赔偿的。”
“对了,还有这个太阳能光伏电池,你也给看一下,每次充满电,最多只能用三四个小时。”
刘泽接过来放好,走向了属于自己的那辆豪爵125摩托车。骑了十来年,这辆摩托车也濒临报废了,连踩了十几下起动杆,愣是没有发动着。中年男子微带嘲笑的口吻说道:“师傅,该换辆小车了——按说现在小排量的车也不太贵。”
在最后一次用力的踩踏下,摩托车的引擎终于发出刺耳的轰鸣声。刘泽自嘲地一笑道:“还是这摩托车骑着方便,也省油。走了——”
说实话,刘泽也早寻思着换辆小车了,那怕是二手的车也好,但摸摸口袋里的钱,便打消了这个念头,现在想开车可不比前些年,没驾照可不行,听说现在考驾照不但贵而且很难过,新车嘛太贵,二手车倒是便宜,只要几千块,但油耗和修理费足够让人头疼的了。看着别人有钱没钱的一个个地开上了小车,老婆每次回娘家都要挤公交,看别人讥嘲的表情,回来之后那里有什么好脸色给他。
这也怨不得老婆埋怨,论身材样貌,想当年她在学校里面也是一枝花,追求者如云,但结果却是鬼使神差地嫁给平庸如斯的他。过了这么多年,一谈起这个,老婆不无幽怨地说当初真是瞎了眼,跟了谁也比跟了你强。可说归说,要论过日子,刘泽可真挑不出老婆的半点瑕疵来,勤俭持家,任劳任怨,二十几平的蜗居常常是一尘不染,辛苦上班一天回家后,再疲惫也要把可口的饭菜端到桌上让一家人享用,按她的话说,孩子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最不能缺的就是营养。
想到妻,刘泽心口暖暖的,同时也有一种深深地愧疚。岁月如刀,她的鬓边,已多了几缕白发,她的眼角,又添了几道皱纹,当年俏丽的容颜也渐渐远去,妩媚的身材也失去了曲线,但她的美丽一直在他的心田,从未消逝。十几年的相濡以沫,十几年的不离不弃,在平淡如水的时光中,他们就这样走了过来。虽然他们之间偶尔也会吵架,原因不外乎邻家买回了新车或者同事住上了新楼等等,好胜心极强的妻此时会大吵一通发泄一下,但事情过去了,生活依旧沿着故有的轨迹前行。但每每这个时候,刘泽就非常地惭愧,是自己的无能,给不了妻更好的生活,贫贱夫妻百事哀。
上次激情之后,刘泽抚摸着老婆光滑的背,和她商量着说,要不你去学驾照吧,咱们先买辆车,贵的咱买不起,qq一类的还可以吧。老婆想了想,说我们还是先付首期吧,城郊房子的价格还能接受,孩子们都大了,怎么也得换套大的房子,要不每次和你亲热的时候总跟偷-情似的。
他们有两个孩子,大的是个男孩,正上高一,小的是个女儿,三岁,上幼儿园。三岁的女儿妞妞又听话又懂事,每天一进家门,远远地便扑了上来,“爸爸——”搂着他的脖子亲个不停。这一刻,无疑是他最幸福的。
在街边的小卖部,他买了两支棒棒糖,这是女儿最爱吃的零食——当别的孩子吃腻了麦当劳肯德鸡的时候,自己却只能买两支棒棒糖哄孩子开心。看着孩子津津有味地舔着棒棒糖时,他的心一阵酸楚。他是个男人,他有责任为妻儿撑起一把能遮风避雨的伞,他也想努力,想凭借着自身的能力去改变生活的窘境。
刘泽出身在农村,母亲是农民,父亲是普通的工人,在七零年代,仅凭着父亲每月二十八块七毛的工资一家七口人日子过得很拮据,刘泽打小就是啃着玉米面窝头穿着哥哥姐姐的旧衣服过来的。他上学的时候偏科的厉害,历史地理全是满分,语文数学成绩也还凑合,唯独英语学得是一塌糊涂,二十六个字母单摆开倒是认识,组合到一块就懵然无知了。
中学毕业后,刘泽开始了他的打工生涯,那时候年少轻狂,曾经以为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和毅力就可以闯出一片天地来。他到焦化厂烧过焦炭,下煤矿挖过煤,在小轧钢厂炼过钢,在磁窑厂烧过瓷器,武术学校当过陪练,做过销售,跑过业务,还干过传销(他属于金字塔最底层的那一种),最后才干了电器修理这一行。走过的路多了,刘泽才更明白路的坎坷。
人生的所有历练都是一种财富——这是一个长着白胡子看起来仙风道骨的算命先生对他如是说。
刘泽笑了,这算命先生都快成了哲学家了!财富?笑话!在这社会中,不是官二代不是富二代,没有爹可拼没有人脉可用,工薪阶层要想改变自己的窘境,可以说试比登天,理想太丰满,现实却很骨感。
天快黑了,刘泽骑着摩托车没有走柏油路,而是拐上了一条没有硬化的土路。走这条路回家的话可以节省半个小时的车程,为了赶着回家和家人团聚,今天他选取择了这条不好走的边山土路。
以前他也走过几次这条路,除了坎坷一点之外,并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情况,但今天似乎有点例外——
远远地传来一阵轰隆声,隐约尘土飞扬,本来已经归巢的鸟儿惊叫着飞向了半空,刘泽也感觉到了大地在震颤。
地震?他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但很快他就否定了,不象是地震,应该是塌陷。这一带因为长期采煤的缘故,地下矿体层已形成空洞,已造成了大面积的采空区,前段时间已陆续的有小规模的塌陷事件发生,所经之处,墙倒垣断,怵目惊心。
刘泽一看前方情况不妙,赶紧调头,但那该死的烂摩托车熄了火,死活也踩不着。而那条断裂塌陷带如急火蔓延似地快速地向他这边延伸了过来,声音震耳欲聋,漫天的尘土遮天蔽月。刘泽不敢再犹豫了,果断地弃车而逃。
但那塌陷的速度超过了他的想象,还没等他跃过那道小梁,就觉得脚下一空,整块的土地在急速地沉下去。他奋力一跃,双手死死地扳在了悬崖边上的一丛灌木上,身体整个儿的悬在了半空中。他往下看了一眼,透过飞扬的尘土,那完全就是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真要掉下去绝对小命报销。
刘泽用尽全身的力气,想爬上悬崖,但脚下悬空,没有任何可以踩踏的东西,单凭他臂膀的力气,又如何能爬得上去。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他的体力也在一点一滴地流逝,双臂的酸麻已经无力支撑他一百大几十斤的体重,他的大脑也近乎麻木了,一种绝望的悲凉贯穿了他整个儿的灵魂,别了,温馨的家!别了,我爱的妻儿!
他痛苦地闭上了眼,泪水从面颊上滑落下来,终于——如断线的风筝一般,坠入那无穷的黑暗之中……
第二章 与狼共舞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刘泽渐渐地恢复了意识,但全身的筋骨如撕裂般痛不可当,痛代表他还有感觉,还没有死。刘泽心底中还是欢愉的,虽然他还不明白自己是如何死里逃生的,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活着,活着就可以再看到他的亲人。
他强迫自己睁开了眼,虽然这是件相当不容易的事。但眼前的一切,让他惊呆了。按理说,他掉下去应该是在深坑的底下,可是他此刻竟然完全置身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半人高的蒿草绿意盎然,野菊花的香气扑鼻而来,天是湛蓝的,云是洁白的。很久没有看到过这么蓝的天空了,如此的深邃,如此的纯净,在刘泽的印象中,天空永远都是灰蒙蒙的,不是雾霾天就是沙尘天,何时见过如此丽日当头碧空如洗?
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来到这儿?
刘泽活动了一下手脚,虽然痛彻心肺,但明显地感觉到没有骨折,他暗暗地松了口气,挣扎着爬了起来。这里就是一片荒原,野草肆意地蔓延着,没有多少高大的树木,低矮的灌木倒是随处可见,没有路,只有野兽通行之后留下的爪印。刘泽用手遮挡住炽热的阳光,判断清方向,但他再次凝视西边的山峰之时,却呆住了。
虽然环境是陌生的,但那几座山峰却是熟悉的,中间那座形似虎头的虎头峰可是他从小爬过无数次的,虎头峰的每一道沟梁他都了若指掌,何况左右两边的双头峰和断石山一点变化也没有。也就是说,他还站在原地,还站在掉下悬崖的那个位置!但塌陷后的悬崖呢?那条坎坷不平的边山土路呢?刘泽茫然四顾,这里除了了无人烟的一片荒原之外,什么也没有,道路、村庄、城镇以及刘泽最为痛恨每日冒着浓烟的高大烟囱,统统都消失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穿越?他的脑海之中突然地蹦出这个词来,唯一可以解释通的也只剩下这种可能了。刘泽虽然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但不妨碍他喜欢看天文地理历史方面的书,但他对现在充斥在各个网站上的那些穿越类小说却不感冒,虽然偶尔也会看上几篇,但打心眼里不屑一顾。这不是信马由缰地胡扯吗?
但此时此刻,他不得不接受了这个事实,自己真得穿越了!这究竟是什么时代?如此的荒凉,至少也得几千年前吧?想到这里,他不禁不寒而栗,或者他穿越到了史前也未可知。旁边草丛中“扑楞楞”地飞出去几只小鸟,刘泽暗暗地松了口气,幸好不是穿到了侏罗纪,否则十个自己也不够霸王龙的一顿早餐。
虽然庆幸自己没沦落到与恐龙为伍的时代,但与后世相隔了几千年,自己又如何才能回到属于自己的家,回到他所挚爱的妻儿身边?
一种无可奈何的悲凉涌上了他的心头,一转眼已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刘泽颓然地跪倒在草地上,泪水夺眶而出,闭上眼,妞妞就扑了上来,甜甜地喊着:“爸爸——我好爱你——”可再睁开眼,一切幻象都消失了。他不敢想象另一个世界中的妻儿知道他失踪之后的情形,妻会怎样——伤心欲绝、以泪洗面?儿子会怎样——痛哭流涕、呜咽不止?也许只有懵然未懂的女儿会问上一句——爸爸去哪儿了?
没有他,这个家将何去何从?刘泽仰天长啸,上天,为什么要这么对我?!我们已经挣扎在了最底层,可你为什么还是不肯将我们放过?你剥夺了我的一切,将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扔在荒原之上,既然你不让我去死,给我这种生命又有何意义?
一种尖锐的痛楚从左腿肚子上传了过来,刘泽不禁回身看了一眼,一只体形硕大的貌似狼狗的动物不知从何处窜了过来,一口咬在了左腿上。刘泽早已被悲恸攫取了心智,没有半分的恐惧,抓起了身边的一块石头,狠狠地向狗头砸了过去,怒斥道:“畜生!连你也敢来欺负我!”
那头狼狗挨了一石头,“嗷”地一声惨叫,夹着尾巴逃出了十几米外。
这个时候,刘泽看着握着石头的手愣住了,倒不是石头上沾满着狼血,而是他的手掌竟然变小了,掌心中的老茧也不见了,手掌嫩白和儿子的手倒没有两样。他方才就已经隐隐地感觉到这种变化,只是人在痛苦之中还来不及做出思考和判断。不光是手,身高腰围也缩小了不少,原先合身的衣服变得肥大不堪,尽管这些衣服都烂的不成样子了。
但刘泽没心情理会这些,看看左腿还在淌着血,而那只看起来象狼狗的动物就在不远处蹲着,眼睛死死地盯着他。刘泽此时才打了一阵寒战,狼!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狼狗,而是一只真正的狼!同时他也意识到在这个荒蛮的时代,充斥着不计其数的狼虫虎豹,自己重生在这儿,不过是给这些猛兽充当点心来的!
不过此时的刘泽早已是了无生趣,死后或者活着当点心他真的不在乎。他踉跄着朝着那头狼走近几步,自嘲地大笑着。
“来吧!吃呀!新鲜可口的人肉!先到先得!”
但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头狼却畏惧地向后退去,它的一条后腿瘸着,一蹦一蹦地,样子显得很滑稽。刘泽注意到了,这是一头老狼,狼耳耷拉着,两眼昏暗无光,瘦骨嶙峋,身上毛很长很凌乱。也就是这样一头老得掉牙的狼,否则刚才腿肚子上的那一口绝不只是咬出个牙印那般简单了。
狼是一种群居动物,这只老狼孤零零地立在这儿分明是被狼群遗弃了,或许它曾经还是一只狼王,年老体衰被新狼王取而代之,那条瘸了的腿很可能就是在王位争夺战之中被咬断的。它似乎被疯子一样的刘泽吓住了,退后了几米,但却又不甘心放弃到嘴的猎物,仍然蹲在那儿,死死地盯着刘泽。
刘泽慢慢地冷静了下来,他想到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情形,和文中的主人公遭遇的情况何等惊人的相似。在荒凉的冰原上,一人一狼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他咬着牙坚持到了最后,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生命就是绝不轻言放弃!刘泽看着那垂垂老矣的病狼,或许它也曾领袖群狼纵横荒原叱咤风云过,但此时它失势了,被逐出了狼群,饥饿和病残时刻会夺去它的生命,以它的能力,根本就不可能再猎取到活的猎物了,等待它的也许只有死亡,可是刘泽从他混浊的目光中看到了狼性的贪婪和求生的**。
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狼,更何况是人!
一瞬间,刘泽的心智坚定了许多,没有他,妻儿或许生活地将更为艰辛,但他们绝对不会放弃!倘若妻真知道他现在的处境,也一定会希望他活下去!
对!为了不让妻儿失望,他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生命的每一次赋予都不是为了放弃,既然重生在了这个荒蛮的时代,那他就必须应当坚定地活下去,无论如何都不轻言放弃。
刘泽感觉到体内的血液在沸腾,信心的火焰在燃烧,一只病狼而已,又有何惧怕!他摸摸口袋,除了那几十元的零钞之外,还有一把多功能的组合工具刀,一张全家福的照片。
看着相片上妻儿笑容的,他的眼睛不禁又模糊了。他咬牙坚定地拭去泪水,心中默默地告诉自己,这是他为妻儿留下的最后一滴泪,从此后他绝不会再落泪了!既然能穿越到这里,为何不能寻找到一条回家的路?不管这条路是千里万里,还是千年万年,只要心中有梦想,也许就有希望!不放弃!永不放弃!
刘泽收起相片,握着三寸长的工具刀,用这玩意来对付一头狼似乎有点不现实。但他很快就有了主意,从草丛中找到鸭蛋粗细的枯木棍,用工具刀削尖了,做了一根木刺,锋利的尖端足以刺穿那只病狼的咽喉。有了武器,刘泽的心情大定,自保是问题不大了。这时,他才想起背上背包来,经过这一番折腾,也不知道那台笔记本还能不能用。
他试着打开笔记本,启动电源,很快地液晶屏亮了,桌面上的图标显示了出来——居然完好无损!这台笔记本除了不能联网之外其他功能一切正常——联网?太可笑了,这可至少在几千年前呀。刘泽好奇地点开笔记本的磁盘,记得那个中年男人说过磁盘里有重要的东西千万别删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整整一千g的硬盘空间几乎全满了,一整套的百科全书包罗万象,将现代的知识全数囊括进来,就连苍老师饭老师的教学片也充斥其中。
刘泽倒是有些纳闷了,这土豪在笔记本里装一整套的百科全书倒底有什么用?苍老师的片子倒也可以理解,和小三上床是需要点参考资料的,但其他如天文地理生物化学的有毛用,难不成他还是个科学家不成?刘泽想了想,那男人的模样完全就是一暴发户的土豪形象,与文质彬彬的科学家八杆子也打不着。不过人不可貌相,鬼才知道他装这套大百科有什么用——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的是刘泽拥有了这个本子,等同于开了金手指,天知道会给这个蒙昧的时代带来什么。虽然那个太阳能电池充一次电只能用三四个小时,但也足够了。
不过现在可不是研究这玩意的时候,刘泽迫切想知道自己是处在那个时代里,秦汉?唐宋?或者是三皇五帝的时代?想知道答案,只有唯一的途径——找到人!
刘泽扯下一截布条来,将还在流血的伤口裹好,妈蛋!也不知道这头狼也没有狂犬病,这时候可没狂犬疫苗注射,真要是感染了狂犬病,绝对是死路一条!刘泽只好在心中暗暗祈祷,老狼啊,你有啥病也不怕,千万别有狂犬病。
一条干涸的河床上,出现了一条奇妙的景致: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驻着一根木棍,瘸着腿,一拐一拐,踉踉跄跄地走在前面,身后十米开外是同样瘸着腿,一拐一拐的一头衰弱的老狼紧紧相随,人走狼走,人停狼停,恰如步点一致的舞蹈一般,在浅浅的沙滩上留下无数的足印。
第三章 重见人烟
秋天的太阳依旧是相当的毒辣,也许是缺雨的缘故,这条河已然断流,偶尔会有水坑聚着着少量的水,水被阳光晒得发烫。刘泽跪倒在水坑边,也顾不上水是否肮脏,双手捧起水来大口大口地喝下去,有这些水的滋润,干得冒烟的喉咙总算得到一丝缓解。
那头病狼执着地蹲在十米外,专注地盯着他。刘泽握紧了手中的木刺,等待着它扑上来的时候给它致命地一击。但那只病狼似乎并没有进攻的意思,只是紧紧地尾随着,似乎准备和刘泽比耐心,看谁先倒下去。刘泽也想主动出击,但那头狼似乎很狡猾,一看到刘泽的企图,马上就向远处逃逸而去,等刘泽转过身去,又会慢慢地跟上,总保持着十米的距离。
刘泽放弃了刺杀它的意图,这个狡诈的家伙,或许它曾经就是一只狼王,一只有着智慧的狼,虽然它已经年老体衰,但它的捕猎经验仍在,它笃定这个两条腿的奇怪动物在这荒原上根本就无法生存下去,它在等待着最后他倒下去的那一刻才享用它的晚餐。虽然刘泽不惧怕这头病狼,但如果出现狼群或者是虎豹之类的猛兽,刘泽可不认为他手中的这根木棍能起到多大的作用。所以,当务之急便是找到人,找到人类的聚集点。
沿着河床走,不是刘泽的一时兴起,人类进入农耕文明之后,便不在依洞穴而居,而是在平原地带择水而居,在河流的下游便会有平原,很可能就会有人类的居住。至于刘泽是如何笃定现在不是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而是初具文明的农耕社会,只能说是刘泽的一种赌博了。
天黑了,刘泽早已是饥肠漉漉,可他的身上没有一星半点的食物,远处传来的几声狼啸更让他不寒而栗,黑暗,就意味着死亡!那只不离不弃的病狼眼中更是幽幽地闪着绿光,似乎黑夜带给它更大的信心。
火!刘泽想到了火,野兽最惧怕的就是火,虽然身上没有打火机,但古人燧木取火的方法刘泽还是懂的。收集到一大堆的枯枝干草后刘泽才发现实践远比理论要难得多,在经过上百次试验之后,刘泽总算才将火点燃,也算是松了口气。有这么一堆火,想必野兽也不敢近身了。
可是刘泽守着火堆,也不敢睡过去,一来火堆需要他不停地添柴来维持火势,二来胃里的一阵阵痉挛一直折磨着他,恍恍惚惚之间,他似乎回到了温暖家中,香甜可口的饭菜,妻子的温情,女儿搂着他的脖子笑个不停,她呵出来的气息,真得好痒……
他悚然惊觉,那麻痒的感觉竟是老狼正用它粗糙的舌头舔着他的脖子,他急忙用手中的棍子挥了过去,“嗷”地一声嚎叫,那只狼又逃远了。刘泽有些懊丧,方才如果不是打的而是改刺的话,很可能就得手了。
天亮了,那堆火早已燃尽,刘泽无奈地直起身来,那条受伤的左腿伤口崩开了,鲜血直流。他又扯下一道布条,紧紧地扎住伤口,沿着河床继续地向前走去。
饥饿的感觉阵阵袭来,让他疲惫不堪,他清楚地知道,倘若再找不到吃的,没等他走出这片荒原,就可能成为那只病狼的午餐了。他不想死,就必须地填饱肚子。所幸这个季节还是帮了他的大忙,虽然象马齿苋、蒲公英这样的野菜都老得咬不动了,但这边的灌木结满了一种扣子大小的红红的果实,酸涩之中略还着一丝的甜味,还可以找到象酸枣、枸杞一类的果实,运气好的话,还能找到一两窝的野鸟蛋。吃好是不可能了,勉强果腹倒还算可以。至于猎取那些野兔山羊的,刘泽想也没想,在没有猎枪弓箭之类的情况下,那几乎是白日做梦,据说狮子捕猎的成功率都不足四成,想逮住这些善于奔跑的动物,就凭刘泽的两条腿,跑断了也追不上啊。
晚上再生火的时候,刘泽也不用再手麻脚乱了,掌握了燧木取火的要领,点火变得轻松简单了许多。生了三堆火,刘泽可以躺在火堆中间迷上个把钟头。
人的适应能力真是无穷的!这才过了两天,刘泽已经可以在荒原之中独立地生存下去了,这更加坚定了刘泽活下去的勇气,同时也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不放弃就一定有希望!
那头狼依旧紧紧地跟随着他,但刘泽看到那狼的眼神,变得越来越阴郁,或许连它也觉得,希望变得渺茫起来。
炊烟!一缕炊烟在夕阳余晖中袅袅升起,刘泽兴奋地跳了起来,这风景,无疑是他此生见过的最美妙的图画。他大喊大叫着,发足向着炊烟的方向狂奔而去,从一段陡直的斜坡上滚落了下去。
坡底下是一条驰道,马蹄的足迹和大车的辙迹清晰可见,驰道的尽头,赫然有一座城堡的样子,高大的石墙矗立着,袅袅的炊烟正是从那里升起的。
刘泽相当的激动,虽然他现在还不能确定现在是什么朝代,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绝不是茹毛饮血的蛮荒年代,如此坚固的堡垒,至少也是在秦汉时期。
再回头时,发现那只老狼蹲在坡顶的位置,与他已经拉开了二三十米的距离,而且没有继续跟上来意图,它“嗷”地发出一声狼嚎,那声音苍老低沉而有几分悲凉。在这场人与狼的追逐之中,似乎没有胜利者,但毕竟他们没有死在对方的手(爪)下,生存才是排在第一位,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他们似乎都又胜利了。至于老狼失去了最后的猎物,它还能在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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