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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文魁-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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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紧紧地盯着这两具已经僵硬了的尸体,而自己不仅四肢,甚至连脖颈、眼睑、瞳仁都似乎已同样地僵住了,想要移开视线,却又根本不能。那一刻,天地间的一切似乎都已经不再存在了,什么饥饿、寒冷、痛苦,似乎全都不再存在,并且从来也不曾存在过。脑海中一片空白……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耳畔突然传来隔壁老王无比悲怆的哭声,他是在哭自己那条老狗。

    这应该是侵入乐浪郡的高句丽兵做的孽,不但杀了人,还搜光了两家仅有的一点点种粮,并且把隔壁老王家那条老狗烤熟吃掉了,连狗皮都已带走,光剩下一些布满牙印儿的残骨。

    后来阿飞安慰老王说,未见得老狗就是被吃掉了,那满地散碎的骨头,也许是高句丽人自己猎得的狼獾,至于老狗,高句丽人见它擅长打猎,于是顺手牵了去。当然这话连他自己都绝对不信,老王却并未反驳,只是问他:“狼獾是啥了?”

    最终,阿飞草草地挖了个坑,埋葬了那对理论上是自己爹妈的夫妇。在极度的震惊过后,他恢复得比那痛失老狗的隔壁老王要快得多,倘若他其实不是他,而是这具躯体的原主人,那肯定是个彻底冷血、冷酷的到连自己都要鄙视自己的家伙。

    当他搬动那两具僵硬的尸体的时候,他只是感觉,自己是在背负着自己的尸体;当他把尸体搬入坑中的时候,他只是感觉,是他自己躺在那无比简陋的墓穴当中;当他向坑中填土的时候,他只是感觉,是在往自己的脸庞上泼撒灰土……

    战争、混乱、死亡,这就是他所穿越来到的时代啊,这就是他所将要面对的几乎是必然的命运啊,这一切,难道就不能够改变吗?难道自己最终也会遭逢同样的命运吗?那么他们还有他来掩埋,自己又将会由谁来掩埋呢?会不会变成恶狼、乌鸦,甚至只是蚂蚁口中之食,就这样了无声息地诞生,然后又了无声息地腐烂……

    坟坑填实了,阿飞拆下木耒的铲部,竖在坟上,然后端起石刀来想要刻几个字,却又不知道刻什么才好——他并不清楚爹妈的名字,平常他们只是简单地用“你”来互相称呼而已。最后,他只好艰难地刻了宋体的“考”和“妣”两个字。

    老王惊诧地在一边观察他的举动:“你、你怎么会写字的?”

    “你认识吗?”

    “不、不认识……我不识字。”

    “所以这不是字,”阿飞长长地叹了口气,“只是符号罢了。”

    “符号又是啥了?”

    第二天,阿飞带上一包野菜、野果,迈上了前往朝鲜的不测征程。这一路上无疑充满了艰险,好在他有一张旧弓傍身,普通蟊贼是不敢贸然前来惹事的。当然啦,那也因为他们没能看到他藏在包袱里的鹌鹑羽箭,否则肯定不会对这半大孩子客气。

    他先返回县城,去氏家的货栈打探消息,货栈里还有几个当晚一起保着氏勋氏公子打算从南门落跑的半熟脸,知道他曾经救过少主的性命,对他还算客气。果然,氏勋早已经返回朝鲜去了,不过很可能并未进城,而是居留在列水以北的家族庄院当中。

    所谓列水,就是流经朝鲜城北墙外的一条大河,根据阿飞另一世的记忆,在平壤旁边的,那肯定是大同江了吧。

    从县城前往氏家庄院,距离其实并不算远,还不到一百里地,阿飞花费了整整一个白天,那天傍晚时分,终于进入了庄院的范围。那是一片占地好几亩的建筑群,土墙外有木篱环绕,并且角落上还竖立着几具粗陋的箭橹。他还没能找到入口的所在,忽然耳畔一阵狂吠,只见一群猛犬也不知道从哪儿扑将出来,恶狠狠地直取自己的哽嗓咽喉!

第七章、寄身豪门

    一路上,为了防备意外,阿飞的左手始终紧握着那张旧弓,而一支鹌鹑羽箭就藏在包袱当中,露出一点点羽尾,右手略微一弯便能抽出。他自学成才的箭术当然乏善可陈,但论起连射的速度来(虽然是使弱弓,并且完全不保证精度),却已可勉强跻身次九流高手的境界了。

    所以说,他完全有机会抽出箭来,半拉开弓,给那领头扑来的猛犬正当狗脸,狠狠一发。但是右手才刚触到箭羽,他却突然犹豫了——“这可是氏家的狗啊,又不是野狗,万一伤了它们,这种大家族为条狗当场把人打死都是很有可能的……”

    就这么一犹豫,那条猛犬便已然扑中了他的胸口,扑得他仰面便倒。随即就觉得脖颈上微微刺痛,并且非常的温热潮湿,很快,同样的感觉又从双肩、双臂、双股和双臀上陆续传来……

    “我靠这是要把老子分尸啊!”心下无边的惊恐,却全身都僵住了,一动也不敢动。

    时候不大,一个粗豪的声音如同惊雷一般在耳畔响起:“哪里来的小贼,竟敢来我们庄里踩盘么?!”

    “我不是贼!”阿飞急忙大叫,“我是来寻氏公子的,包袱里有他给我的信物!”

    “信物?”只听那声音吆喝几声,立刻全身上下的温热都瞬间退去了,只有潮湿和刺痛还在。阿飞才挣扎着想要爬起身来,双眼一瞥,却见一柄寒光闪闪的环首大刀正横在身前,距离自己的脖子还不到两厘米远……

    只好躺在地上摸索,好不容易从包袱里把氏公子氏勋所给的那条竹片给抽了出来,双手捧着,递给来人。他这时候才有机会打量,只见此人身高块儿大,一张黑脸如同涂炭,双眼圆如铜铃,络腮胡子根根直立似针——“我靠这家伙去演张三爷形象无敌啊!”

    那人右手持刀不动,左手接过竹片,就着昏黄的夕阳仔仔细细,看了很久。“那个……”阿飞大着胆子提醒道,“老兄你拿反了……”

    “拿反了又如何?!”那人狠狠地一瞪铜铃般巨眼,“反正我也不识得字!”

    ——我靠不识字你还有理了?不识字你盯着瞧那么半天……

    后来才知道,此人也有一个颇为偏僻的姓氏,姓伦,单名一个令人无比抓狂的“家”字……乃是氏家世代的忠奴。

    且说伦家抛下一条麻绳来,让阿飞自己把自己双手反背,缠了好几圈,然后就挺着刀,牵着绳,在两排恶犬的注目礼下,押着阿飞进了氏家庄院。

    阿飞被迫在柴房里蜷了一宿,因为据说伦家的主公和少主正在用膳,用完了膳还得算账,算完了账还得沐浴,沐完了浴还得睡觉,所以,今天没时间搭理他。

    直到第二天将近中午了,饥肠辘辘并且因为双手被绑而无奈尿湿了两腿的阿飞,才终于见到氏勋。当下他发动了自己两辈子全部的表演天份,跪在氏勋面前是磕头如捣蒜,痛哭流涕地备述自己如何家破人亡,也不求那一百五十钱了,只求卖身到氏家为奴,以苟延残生啊。

    氏勋捏着鼻子摆摆手:“先押下去好生洗刷一番,给他换套衣裳,再来见我。”

    于是阿飞就被伦家和另外几个姓伦的大汉一拥而上,剥了个精光,随即在淫笑声中被兜头几瓢凉水,拿刷驴马的刷子上上下下一顿好搓。直到洗刷完毕,几件宽大的粗麻衣服被扔到他脸上,胆战心惊的阿飞才终于松开了自己捂着菊花的双手……

    氏勋在空旷的晒谷场上“召见”了阿飞,见面后第一句话就是:“你在梦中,究竟读了些什么书?”

    早就预料到会被探问类似问题的阿飞,腹稿都打过好几遍了,当即跪倒在地,回答说:“有《论语》,有《孙武》,有《孟子》,有《诗经》,小人也记不得几段,那老人叹气道:‘资质不足,究是无用,还是放汝去吧,将来遭遇贵人,且好生辅佐着。’我就醒来了,原本记得的几段,却又忘了大半……”

    很久以后,已经彻底骗得了氏勋信任的阿飞,才知道自己当时的应答是多么精明,多么可贵。原来就在他遭数名大汉和凉水、刷子蹂躏的同时,氏勋将此事禀报给了其父氏伊,氏伊沉吟半晌,回答道:“此子既有非常际遇,将来必成大器,只可惜他是个夷人,从来外夷而为中国之患者,莫不有此神授传说。还是杀了的好。”

    氏勋阻拦其父,说:“梦中得书,终是虚妄,且待儿子细细盘问过了真伪,那时大人再杀他不迟。”

    好在类似危险,经过一路的跋涉,阿飞已然思前想后,考虑得很清楚了。当初编这样一个大瞎话是形势所迫,不得不为,既然有了时间,那就得把前因后果全都描圆满了,以免节外生枝。所以他先说自己其实没学到什么东西,然后又编“遭遇贵人”,“好生辅佐”云云,就是想把这顶“贵人”帽子往氏勋头上安。在县城内的短短几天接触当中,他已经看清了这位氏勋公子自视甚高,而且野心勃勃,相信会很喜欢这顶大帽子的。

    果不其然,氏勋听了他这一番话,当场便打消了取他性命的念头。但氏勋内心还有疑惑,就问他:“还记得些什么,且背诵来我听——嗯,先说《论语》。”

    阿飞张口就来:“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就开头这句?”

    “嗯,还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

    “那么《孙武》呢?”

    “孙子曰:兵者,诡道也……不对,应该是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你小子就记得开头啊!那么《孟子》。”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诗经》。”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识得几个字?”

    “几年不曾温习,大半忘却,也便还记得二三十个。”

    氏勋抛给他一根树枝:“写来我看。”

    阿飞竭力装出苦思冥想的样子,然后用执铅笔的手势拿起树枝来,在土地上写了个“一”字,想了一想,又在“一”上面添了一横,然后在下面再添一横,最后在这“三”字后面又加了个“人”字——“见了面或能认得,不见面,却委实的想不起来了……”

    氏勋不禁“哈哈”大笑,伸手拍一拍他的肩膀:“好吧,那你今后便跟在某的身边。”

    就这样,签完卖身契,按过手印,阿飞就是氏勋的人了,从此以后,不管氏公子要他往东还是向西,要他活着还是去死,甚至要他撅起腚来奉献菊花,就理论上来说,他都没有推三阻四的权力——还好,就现阶段而言,氏勋的性取向还算正常。

    阿飞就这样留在氏家为奴了。应该承认,虽然没有人身自由,理论上每天二十四个小时,随时都必须支楞起耳朵来,等着主家吩咐,然后拼尽全力地去完成,好在暂时主家还没提过什么超出他能力范围或者道德底线的指令。比起在穷坳所过的日子,不但充实了很多,而且住屋虽然简陋,好歹四壁俱全,食物虽然粗劣,基本能得个半饱。

    尤其是,氏勋经常会带着他和伦家等人驰出庄院,在附近山林中游猎,那就有机会捡两根少主没啃净的骨头来解馋,或者舀一碗少主没喝完的肉汤来暖身。为了协助少主狩猎,阿飞终于有了一张还算看得过去的猎弓——橘木为干,牛角敷内,牛筋敷外,涂之以漆,以鹿筋为弦;还经常能领到铜簇苇杆野鸭羽的箭矢。

    因为年纪还小,力气也小,所以阿飞那张弓的弓力还不到半石。伦家常用的弓就要强得多了,据他本人吹嘘,竟然接近了三石——阿飞根本就拉不开,也试验不出来,只好由得伦家说嘴。

    但是随着多次跟随氏勋出猎,再加上日常无事时,也被获许在场院中习射,阿飞射箭的准头倒是有了长足的进步,基本上三十步内水缸口大的固定目标可以十发九中,慢速移动目标可以十发五中,快速移动目标偶尔也能十发一中,瞬移目标……当然不可能射得中……

    除此以外,阿飞无事时还跟着伦家等伦氏汉子们习武。必须承认,他这具躯体虽然是从饥饿中成长起来的,筋骨的坚韧性还算不错,有了足够的碳水化合物填充后,很快膂力就有所增强,再加上他那来自于另一世的理解力、领悟力,短短半年的时间,就已经练得十八般武艺,样样——稀松。

    武艺稀松是正常的,因为伦家那几个家伙完全仗着力大招猛,真要考究起武艺来,恐怕还不如后世沧州大街上随处可见的卖把式的,还得是最弱那种。但是阿飞跟着他们,好歹能把各类步战兵器,长的短的,带刃的带尖的,都能耍上那么一回,战翻一个半个伤兵不在话下。据伦家说,他要是好好地再练上几年,等成年了,就算当兵也能做个阵头。

    于是就在氏家庄院中,阿飞终于平平安安,无风无雨地活到了十六岁——按虚岁算的,实岁应该是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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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这章为止,可以说开篇已终,铺垫已毕,后面情节就该如同水之就下一般喷泻千里了。所以说……求收藏,求推荐!

第八章、欲加之罪

    现代社会资讯极其发达,尤其是在大城市里,每个人从早晨一睁眼起,电视的、广播的、报刊的、网络的,各类资讯就全都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往脑袋里灌输,相比起来,汉末的资讯就要少得太多了,而且时效性接近于零——尤其是在偏远郡县里的一家豪族庄院当中。

    阿飞终究拥有两千年后的意识,他吸收资讯的能力和速度,在汉末这个时代可谓是高手高手之高高手,并且他也有意无意地运用自己这种特殊才能,如同海绵吸水一般吸收各类资讯,很快就成为了庄中独一无二的“八卦王”。

    根据他的探查,氏家祖上原本为战国时代的齐国大夫,举族聚居在北海郡营陵县,两汉四百年间,一共出过七八个从秩百石到秩八百石的中低层官吏,也算郡内望族了。氏勋之父名叫氏伊,字子尹,并不是氏家的大家长,是在熹平三年,也就是阿飞这具躯体诞生的前一年,受陈留吴凤之邀,跟随他渡海来到乐浪上任——吴凤为乐浪太守,氏伊为其属吏。

    吴太守去世以后,朝廷改任滕述为乐浪太守,此时氏伊已经在郡内扎下了根,收买田地千亩、庄院四处,不大不小也算一条地头蛇了,因而滕太守不得不加以重用,任命他做督邮从事。中平元年岁末,黄巾乱平,朝廷以甘陵人张岐接替滕述,张太守到任后贪赃枉法,索贿受贿,氏伊屡谏不听,一怒之下便干脆挂冠归隐了。

    当然啦,这是从氏家方面打听得来的消息,对于氏伊的评价当然会比较正面,而根据阿飞自己的分析,应该是新官旧吏分赃不匀,才导致的氏伊去职,并且去职虽然去职,心怀怨恨的氏老爷仍然在暗中时不时地给张太守下点儿绊子。

    氏勋比阿飞大两岁,生于熹平二年癸丑岁春,中平七年满十八岁,在郡内耆老的主持下举行了冠礼,那位耆老说:“《周礼·夏官》曰:王功曰勋。吾师郑康成解云:辅成王业,若周公。故可字之曰‘辅’。”于是定下表字为:宏辅。

    这边才刚行完冠礼,在族谱中填上旧名新字和冠礼的年月日,突然传来消息,敢情中平压根儿就没有七年,去岁四月的时候皇帝就驾崩了,谥号为灵,太子继位,改年号为光熙。于是众人赶紧手忙脚乱地抽掉刚填完的那条竹简,修了条新的进去。

    从都城雒阳传信到帝国最东端的乐浪,就算不快马加鞭,这也用不了将近一年时间啊,阿飞只能判断,要么大家伙儿压根儿就没把这个偏居一隅的小郡瞧在眼里,要么是沿途的盗贼又重新泛滥了。而且他在心里窃笑,过不了多久,这族谱还得要改,因为去岁从灵帝起算,其实一共换了三任皇帝,从中平起算,也同样换了三个年号,然后今年又换,得是初平元年。

    他喵的初平之后应该就是建安了吧,旧时代彻底终结,汉末三国的大乱世就此拉开帷幕,自己可要怎么在这个动荡的大时代里存活下去啊?不记得后来乐浪郡是被高句丽给吞了,还是归了辽东公孙家……

    这里要插几句话:阿飞的前一世终究不是专门研究历史的,只是个普通的汉末三国发烧友而已,他的记忆有所偏差。中平六年也即公元189年四月,汉灵帝驾崩,少帝刘辩继位,改元光熹;八月董卓进京,改元昭宁;九月,董卓废少帝而立献帝刘协,改元永汉;十二月除光熹、昭宁、永汉的年号,仍称中平六年。

    ——也就是说,slg游戏里把这年统称为中平六年,并不是图省事儿。

    而且,190年正旦改元初平,初平以后还有个兴平,然后才到建安年号。

    这一年的年终,氏家突然遭了祸了。

    十一月晦日,氏勋又带着阿飞、伦家等人出门去狩猎,在野外转悠了足足两天一宿,第二天临近傍晚时分才扛着几只兔子、雀鸟和一头黄羊返回庄院。才进庄门,就见下人们匆匆忙忙地奔来跑去,似乎是在收拾东西。

    氏勋觉得奇怪,还没来得及询问,先就有管家奔出来,把他唤入内室。阿飞和伦家等人忙着卸下猎物,收拾兵器,洗刷坐骑——这时候阿飞所用的,已经换成了一张半新的桑木弓,弓力接近一石,但坐骑没他的份儿。虽说朝鲜半岛北部颇产良马,但只是远郡地头蛇的氏家也趁不起太多,这一群人当中,只有氏勋和伦家二人有马,氏勋曾经许诺,等阿飞成了年,就派给他一匹马骑。

    阿飞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很快就把庄内情况大致摸了一个准。据说将近一个时辰之前,曾有一匹快马从南方驰来,马上骑士与氏伊密谈了少顷以后,便又匆匆离去了。随即氏伊就一边派人去赶紧找儿子回来,一边下令收拾行装,神色张惶,似有远行避祸之意。

    据阿飞判断,大概是张太守和氏老爷的矛盾终于激化到了不得不动手的程度了,那匹快马既然是从南方而来,应该是郡里有人向氏老爷通风报信。正面冲突,氏家完全挡不住张太守,即便不通过都尉,张太守也能随时拿出近千的郡兵来,而氏家此处庄院只有奴婢一百多人,加上其它几处,甚至加上附近的佃户,撑死了也就凑个三五百人,还多是老弱病残。所以退一步海阔天空,氏老爷着急搬家,本是情理之中。

    果然,氏勋进去见他老爹,才半顿饭的功夫就出来了,板着张脸,招呼阿飞和伦家:“快吃点儿东西,然后随我上路。”

    “少主,咱们这是要往哪里去啊?”

    “去北海。”

    阿飞估摸着,氏伊中年丧妻,纳了三房侍妾却均无所出,他只有氏勋这么一个宝贝儿子,实在放心不下,自己大概还得在郡内跟张太守打上好一阵子游击战,为免后顾之忧,所以先让儿子逃回老家去。而且说不定……他还打算通过家族的力量,拉拢某些官员,往雒阳去告张太守的刁状,把那个眼中钉调离乐浪郡哪。

    不过根据阿飞的记忆,这时候应该开始诸侯讨董了吧,朝廷哪儿还有闲心管乐浪的事儿啊……不,应该说,哪儿还有正经的朝廷可以告状呢?

    一主二奴随便填巴了点儿东西——氏勋也就填了点粟米饭、烤鸡腿、冻菘菜、腌肉汤啥的,阿飞和伦家则是豆糠饼、腌萝卜和温开水——然后收拾行装。其实两个奴仆哪有什么行李可收拾,也就各自带了套换洗的衣服、一双草鞋,垫在马鞍底下,然后在鞍边挂上水囊和干粮袋罢了。

    没错,阿飞还没成年,便终于因缘际会,捞到了一匹小儿马来骑。他内心有点儿兴奋,还有点儿紧张,伦家指点他说:“放心,是个人就会骑马,你只要用双腿夹紧了马肚子,就不会掉下来。这马温驯,只要不是放足疾奔,骑马根本就不用学。”

    阿飞隐约觉得这话好象在哪儿听过似的……啊,对了,《丁丁历险记》里的卡尔库鲁斯教授说过:“是个人就会开车……”

    氏勋带的东西可就多了,光换洗的衣服、鞋袜就有两套,还配着巾帻和头冠,以彰显他士族的身份,打成一个大包袱,最后还塞进去一大袋铜钱和两片扎在一起的木牍——阿飞估计那是写给老家亲戚的信。这么一大包东西,身为主人的氏勋当然不会自己来扛,也不忍心让胯下骏马负担,于是一股脑的全都扔阿飞肩上了。

    阿飞一边笑脸向人,一边在心中咒骂:“我靠还真他喵的沉……那么多钱,这要换成银锞子、金叶子,应该就轻省很多了吧?也不清楚这时代金银能不能直接流通……”

    出得庄院以后,三人就策马小跑着往西方行进。根据规划,西南方的列水(大同江)入海口附近有一个小小的集镇名叫南浦,可以找到渡海的船只,然后他们就乘船前往山东半岛,在东莱郡治黄县上岸,再从那里前赴北海郡。

    阿飞一路上没话找话,狂探氏勋的口风。这几年他跟在氏勋身边,仗着脑筋灵活,嘴巴更甜,早就得到了氏勋的绝对信任,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可以将这位少主玩弄于股掌之上了。氏勋既信任他,嘴巴不设防,又是满肚子的疑惑和愤懑,于是很快就被他探了个底儿掉。

    果不出阿飞所料,是郡中稔熟的书佐派人来通知氏伊,说张太守经过数年的水磨功夫,竟然已经把郡丞和都尉全都扯上了他的贼船,于是打算就在明后天派发郡兵,以私通高句丽的罪名,抄了氏家的庄院,砍了氏家父子的脑袋。

    氏伊叫儿子不必担忧,说类似风波他早就有所预料,并且安排了应对之策。他要儿子先离开乐浪,往北海去投靠大伯父氏宜——“趁夜便行,不必多带从人,有两名武艺出众者相伴即可,以免走漏风声。最晚后日即可抵达南浦,那是初四,当日有条大海船出航前往青州,船主是为父的好友钱某,你也曾见过的。”

    氏勋一开始不肯走,担心父亲的安危,然而氏伊淡淡一笑,安慰他说:“某与那张贼交恶数岁,他为郡守之尊,某又岂能不未雨绸缪?待庄中收拾停当,明日凌晨,某便北上藏到增地去,彼处县尊与我有旧,定能善加安置。倘郡兵赶追来时,某亦联络了高句丽王宠臣大加优居,便引高句丽兵前来抵御。退一万步说,事或不协,也能潜入高句丽,国王心慕为父久矣,许诺授某主簿之职。汝且宽心去吧,不必为某担忧。”

    我靠还真是私通高句丽!看起来张太守给这家子定下的罪名,不是欲加之罪啊,而他喵就是真的呀!

第九章、惊雷投箸

    这以后的发展,可以用一句古诗来形容:“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不对,对于阿飞此刻身处的时代来论,那不能算古诗,而是未来诗……

    总之,一主二仆三人策马离开氏家庄院,走了还不到三里地,天色才刚有点儿显得黯淡,余晖铺满了大地——估摸着也就酉时二刻的样子——突然便见一条火龙从远处沿着大路迤逦而来。氏勋心里本就藏着事儿,担着惊呢,见状急忙下马,扯着从人就避到路旁的小树林里去了。三人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一望,只见那是一列土兵,瞧架势起码五六百人,全都各执长矛大戟、环刀铁剑,匆匆便往氏家庄院方向而去。

    “糟了!”氏勋狠狠地一咬牙关,“难道是郡中提前派发了兵马前来吗?”

    他猜得还真不错,原来郡中书佐才刚派人渡过列河,去给氏伊通风报信,后脚就被张太守给拿下了。随即张太守就命令都尉率兵先行,前来搜捕氏家父子,他亲领大军次日跟进。

    氏勋当即就想骑上马,抄小路回庄去警告父亲,但是被阿飞和伦家两个硬生生地给扯住了。按照伦家的想法,这时候就算背插双翅,或者身具御风之术,估计也赶不大及,少主此去分明是自投罗网嘛。阿飞则编造理由狂拖后腿说:“太守欲坑陷主人父子,少主不归去,终是一大心病,所谓‘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应该不会伤害主公;少主若归去了,主公才会有危险哪!”

    氏勋瞥了阿飞一眼,不过好在这几年当中,阿飞口出奇怪之言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氏勋只当那是夷人的谚语,也不追问。

    按照阿飞和伦家的意思,主公既有准备,应该不难脱身,少主还是应该按照事先的计划,出海回老家去。况且己方势单力孤,面对好几百的郡兵,就跟三只小蚂蚁似的,就算回去了也于事无补,还不如回老家北海找到亲眷,再想办法哪。

    可是氏勋坚决不肯听从——先回北海?黄花菜都凉了啊,就算能想出什么奇谋妙计来,也不可能让老爹死而复生啊!所以他最后还是带着两个奴仆,暂弃了坐骑,小心地蹑在兵卒之后,返身回到了庄院附近。远远的,只见那些土兵发一声喊,便左右散开,将氏家庄院团团包围了起来。接着庄院某个角落响起一阵喧哗之声,似乎有人在喊:“莫要放走了奸贼!”

    过了不久,兵众中突然又暴出一阵欢呼:“已擒获那老贼了!”氏勋目眦欲裂,拔剑出鞘,便待冲过去救人,却被伦家用力按住了肩膀。

    阿飞还是那套毫无根据的说辞,认定只要儿子不自投罗网,老子的性命便可保全——这话连他自己都不信,氏勋又不是什么名闻遐迩的豪杰之士,张太守有必要因为忌惮他,而暂且留他老爹一条狗命吗?可要是不这么说,眼看着氏勋奋力挣扎,就非得冲回庄院里去,他作死不要紧,作为家奴的自己不可能不随后紧跟啊,到时候难免玉石俱焚——自己这块来自两千年后的人造玉,可不愿意陪着这古代的顽石一起赴死。

    氏勋这时候是彻底地乱了方寸,他掩耳盗铃一般竟然勉强相信了阿飞编造的理由,愤怒、恐慌、担忧等种种情绪反复纠缠、酝酿,最终还是决定等夜半以后再潜入庄院去探个究竟——“天色既晚,郡兵不会离开庄院。庄内地理我均稔熟,便悄悄潜入去,若能救得父亲,一起逃出最好,事或不协,便与父亲一并死了吧!”

    探查的结果,偏偏中了埋伏,估计是求仁得仁,跟他老爹一起挂了——太守恨这爷儿俩入骨,不大可能留下他们的性命。而伦家在掩护少主的时候,也连中数矛,被捅成了个血人儿,跑出来没太远,才向阿飞通报了氏家父子同时殒难的消息,就一跟头栽在地上,也很快便咽了气。

    只剩下一个阿飞,因为夜盲症而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在庄外接应,侥幸逃得残生。接着,这位穿越客经过反复权衡,活下去的**逐渐被活得更好的**所压倒,他终于决定铤而走险,于是摇身一变,打算顶着氏勋的名字,跑北海去招摇撞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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