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璀璨之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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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璀璨之下
作者:伯缪
文案
衣香鬓影,声色犬马,他们拥有常人无法想象的璀璨人生。
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璀璨之下是他们的欲望和放手。
在顺利接手家族企业之前,在得到长辈和外界认可之前,在终于放下骄傲向爱情投降之前,他们也不过是商战的新手,糜烂的纨绔,爱情的傻瓜。
好吧,其实就是一群富家子的矫情故事,说好听点就是奋斗史。
内容标签:豪门世家 欢喜冤家 相爱相杀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季陵初,陈在洲 ┃ 配角:陆道森,徐启皓,刘思筠,徐佩佩 ┃ 其它:欢喜冤家,虐恋,相爱相杀,商战,豪门世家
☆、第一章 归来之际(1)
章首:当你离开一个环境很久又没有与之适时的联系时,那和这个环境脱节是很正常的现象。这时你所做的不是埋怨这个曾经自己存在、现在自己又陌生的环境,而是要以陌生人的态度重新认识并融入这个环境。道理很简单:你并不是这个环境中的唯一。
两年前,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在毁了好朋友一场精心准备的派对之后曾说;“世界上很多惊世骇俗都源自百无聊赖。”这句话后来被一些追逐时尚的名媛淑女奉为圭臬。
显然我们的惊世骇俗的故事也是开始于一个百无聊赖的早晨,而说这句话的女孩正穿着香奈儿早春高定白斗篷,挎着黑色范思哲春季手袋,百无聊赖的将手中拿着的盒装冰激凌搅得油腻腻,让人看了一点食欲也没有,她也并不打算再吃了。此时她所乘的飞机还有二十分钟着陆。她就是季陵初。
现在坐在她旁边位置的是一个大腹便便的亚裔老人,在戴高乐机场就看见他笨手笨脚的拿着自己两个箱子,旁边有个黑头发的拉丁美女相伴,在依依不舍的告别,那老头儿的手还一直摸着拉丁美女的翘臀,显然那女人不是他这个胖男人的女儿。那个老头儿行为举止都有股巴黎人的做派,大概是在巴黎的华人。
季陵初原本是在看时尚杂志的,在欧洲这两年她过得畅然自在,身边没有美女妈妈装模作样的名媛架子,也没有自己的纨绔友人们背后放冷箭。她承认,在巴黎过得悠闲到有些不认识自己了。
而现在,身旁大腹便便的老头儿打开了平板电脑看新闻。季陵初本不想看的,天知道她只想看看杂志,搅腻冰激凌,熬过这令人疲惫的十多小时飞行的最后时光,可旁边的老头儿显然精力充沛得很。
他在看新闻,没有注意这个头等舱里还有三个人,不过季陵初看见另外两个男人似乎并没有任何不高兴的表情,季陵初估计这老人大概是有点地位,因为看那两个男人的表情,似乎对他有点仰慕有点畏惧。
这个老头儿正在看机场里记者现场直播陈家嫡系独子陈在洲回国,上面是一个戴墨镜穿一身阿玛尼的男人皱着眉阻止着记者拍摄,季陵初对这种手段太熟悉了,一看便知那男的对此并不在意只是佯装讨厌拍摄。随后切到几个台湾腔的评论家叽叽喳喳的分析陈家要更新换代、陈在洲先接手恒顺还有Y&B等子公司才能有接班陈氏的可能还有陈家老太依旧是陈家最有权威的人云云。
但季陵初有些对着老头儿不爽,他把新闻声音开的太大,叽叽喳喳的台湾腔、普通话还有粤语切换的让她很不舒服。可以肯定是的,这个华裔老头儿中文还没丢,看样子他听的懂。
“信不信,这小孩肯定不是为了接班才回家的。”旁边的老头突然开口,大概是因为在国际航班中老头儿不晓得她说什么话,就用了英文来问,操一口伦敦腔,兀自摇着头,“他爸爸那样子肯定不会让他那么容易就接班。”
“啊?”显然季陵初没想到这个老头儿会跟她搭腔,只好悻悻的张口说英语,“我不太了解。”其实季陵初英式英文不是很好,害怕勉强又显得口音怪异,只好硬着头皮说美语。
“哈哈,”那老头儿笑的眼睛眯起来,似乎突然对手中的新闻不感兴趣,笑着问道,“你在哪里上学?”
“HEC。”
“那里成绩要求很高啊”那老头儿用法语问道,原本季陵初就觉得他很像巴黎人,后来看他一开始毫不介意用纯正的伦敦腔搭话还以为他是伦敦人,现在这老头又用南部法语在这儿似笑非笑的和她说话,真是把她搞糊涂了,季陵初自认在欧洲鬼混很久,很少有人让她看不出是哪里的人。
季陵初一皱眉,该死,他这么说好像知道自己学习不好的样子,但季陵初却没有办法,只好说:“只是借读两年。”
“哦。”那老头儿似乎很满意,又笑的眯起眼来。他似乎看出季陵初没有说实话,但季陵初又能说什么,她总不能实话实说道自己能去HEC是因为季家有人在校董会吧。
所幸的是那个法国老头儿再也没说什么话了,当然现在季陵初也看不出这个老头到底是哪里人了,伦敦?法国南部?巴黎?季陵初揉揉太阳穴,她不打算再想这个问题了,现在还有十几分钟飞机就到机场了。
“今天的报纸也会报道那个孩子回国,可能登一张这孩子以前的照片,因为现在登他的机场照片时间实在是太紧张了,不过大概明天的报纸肯定会有这机场的照片了。即便是评论如何铺天盖地,他们家也不会让他轻易接班的。”临走前,这个老头儿又说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像是自言自语,季陵初用了很长时间才听明白他说了什么,因为这次这老头说的是粤语。
简从瑜从女仆阿雅手中的盘子里夹了一块包着柑橘和鳕鱼的春卷,这是简从瑜家新来的厨师做的。
其实,实话实说简从瑜还是更喜欢以前的厨师做的早餐,但以前的厨师被高薪聘走,去了广州,简从瑜对此却无能为力,并且将此视为奇耻大辱。当然,当她面对无法挽回的事情,总会先想方设法尽力挽回自己的面子。所以家里的仆人阿雅和简从瑜儿子季景初便经常听见简从瑜自我安慰似的夸奖现任厨师。
简从瑜拿起香槟酒杯轻啜了一口,作为本城最著名的社交名流,她即使早餐也是喝香槟的,简女士露出名媛都具备的标准笑容,对面前的陆氏父子说:“今天好像陵初该从巴黎回来,说起来这孩子去巴黎两年了,这两年连个脸也没露,真的是很久没见了,让人伤心呢。”
简从瑜这次说的都是真心话,她并没有说谎,她是真的很想念女儿了。季陵初十九岁独自去了巴黎,等到简从瑜发现女儿有好几天没回家,季陵初已经凭着自己季家人的身份,和巴黎的大学联系好了。
现在两年过去了,季陵初几乎没有和家里主动联系过,见面通话次数寥寥,甚至前年简从瑜结婚作为女儿的季陵初都没有出现。
当然简女士在去年已经离了婚,所以今年打算和正在和她用餐的承轩连锁酒店总裁陆远结婚,当然这就是另一档事儿了。
总之简女士虽然表面云淡风轻,依旧社交光鲜亮丽,但到底还是思念女儿的。
自己这两年也多次想让女儿回国,起码这么青春年少的,要在这个圈子站稳脚跟不是光有身份才能办到的,就算是多有钱有身份的人也要一直在圈子里走动走动,这是大家都心照不宣的。
简从瑜自己是个富二代,温州人,现在简家的沐浴品企业是由简从瑜的哥哥简从彬打理,自己便自在的做个闲人,拿着简氏的23%的股份,在公司一点职务也没有,时常缺席公司的董事会,也乐个自在。
简从瑜自己和第一任丈夫离婚时就已经和季家闹翻了,当年这场离婚可是大家整整三年茶余饭后的聊资。简从瑜倒也不在意这些,绯闻她也不少,永远的话题女王;和季家闹翻她也没多在意,毕竟季家也是一年不如一年了,在各个行业存在感都薄弱,季氏银行只剩个空架子,季家就剩那几个叽叽喳喳的女人和游手好闲的公子哥还在摆足架子,到处找存在感。
不过季家的人还是认识季陵初季景初的,就是把他们俩当外人,虽说信托一份也不少,但季家的企业还是不许季陵初季景初碰。不过这也无所谓了,简从瑜认为季家的企业包括季氏银行,都是烫手山芋,儿子女儿不碰最好!
陆远听见简女士说的关于她女儿季陵初回国的话,却并不接茬。他正在看报纸,这在看的这页报纸的标题是《陈在洲回国——分析称疑为继承家业做准备》,上面还没有爆出今早刚回国的陈在洲的机场照片,只贴了一张陈在洲以前的照片和他父亲陈世恒的照片。陆远扫了一眼,把这页报纸翻了过去,而现在正看的那一页写着V…gamai公司破产。
显然陆远并不对V…gamai公司破产这一消息感兴趣,事实上两天前就有内部人员告诉过他这一消息。这个消息看来已经封锁两天了,但陆远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是谁从中受益。他现在的思维还停在刚刚翻过去的那一页报纸上,关于陈在洲回国的。
报纸称陈在洲可能是要为继承家业做准备,但陆远并不这样认为。陆远听说过陈世恒的儿子陈在洲是个浪荡子,和自己整天花天酒地的儿子是一个德行。
他和陈在洲的父亲陈世恒打过几次交道,他知道陈世恒是不可能让现在这个放荡不羁的陈在洲接班的。从这种角度上来说,陆远又有点可怜陈世恒,陆远自己的儿子陆道森尽管也很爱玩,但还是害怕自己的,陈在洲这个败家子大概没有人能管的了了,而偏偏陈世恒只有他有个儿子,这更让他无从选择!
陆远想到这儿,忽然想起一件事,打了一个激灵。这沈家的公子以前也是这样一个不成器的东西,和陈在洲鬼混惯了,后来他爸领出一个私生子,这沈公子立马打回原形,老老实实的在公司底层实习两年,后调回高层也把心收回来了,正正经经的接了班。
陆远在想,这陈世恒不是傻子,不能放着自己儿子这样荒唐还不管管,真保不准他在背后留了一手。
陈在洲比陆道森大两岁,但现在陈家老太太执意让他回国,陆远不得不考虑一下陈在洲近几年接班的可能性,主要是为了同样浪荡的自己的儿子打算。
陆远懒懒的扫了一眼坐在他旁边的儿子陆道森,陆道森正对着简从瑜女士家的橡果南瓜蛋奶酥愣的出神,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
陆道森在想着这样无聊又尴尬的早餐究竟什么时候才停,但他很快又想到等爸爸和简从瑜结婚后恐怕以后永远都是这样的早餐了,顿时有种受够了的感觉。
陆远看着儿子陆道森这个样子,扭过了头去不想去看他,也不想在把他和陈在洲比较了,说到底还是陈在洲更放荡一些,陆远并不希望自己的儿子陆道森混到像陈在洲一样臭名昭著,不希望陆道森一直玩下去。
现在陈家都有让陈在洲接班的意图了,而自己何尝不想让儿子稳定下来呢?
陆远对他未来的妻子简从瑜说:“那该是让道森去机场接陵初啊,道森和陵初以前认识啊。”
“是啊,陵初出国前和道森玩的也很好啊。”简从瑜努力做出慈母的表情,看着她未来的继子,却流露出试探的眼神。要知道,陆道森像他爸爸一样都不是轻易能驾驭的,但她既然能俘获承轩连锁酒店总裁陆远的心,想和陆道森搞好关系也不是什么难事,起码她对此很有信心。
陆道森本打算吃放在他盘子里的三文鱼的,但听说故人回归很是高兴,他一直想着毕竟这里已经无聊很久了,是时候让那个女人打破这里令人头痛的无聊了。
陆道森原本便想去机场,听了面前这对男女——一个是承轩连锁酒店总裁的老爸,一个是他老爸未来的妻子,本城著名的社交名媛,听了两个人说的话,便仿佛赌气般的重新拿起叉子更加慢条斯理的享受起自己的早餐来,佯装对盘子里的三文鱼很感兴趣的样子。
“你阿姨跟你说话呢,没听到吗?”陆远已经看完早报,把报纸收拾好了,他压低声音提醒他不知礼节的儿子,他朝他儿子扫了一眼,任陆道森平时多么放荡不羁也是怕他老爸的。
“哦,是啊,我还真是想念陵初的身体了,我这就去机场。”陆道森也终于忍不住了,放下叉子,不顾他爸爸和季陵初妈妈难看的脸色出了门。
陆道森暗暗笑着,机场里即将到来的东西可比三文鱼有趣的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 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前面可能情节稍微少一点,主要是为给大家介绍人物关系和人物性格。
希望大家不会看不清人物关系,我大体说一两句:
简从瑜是季陵初(姐姐)和季景初(弟弟)的母亲~
陆远是陆道森的父亲~
然后简从瑜和陆远打算结婚~~
后面如果人物关系大家不明白,我会再说的~~
谢谢支持~~~
☆、第一章 归来之际(2)
与此同时陈世恒与他的新太太在吃早饭。餐厅正中的桌子上摆放着硕大的银质的花瓶,里面插满了玉兰、银柳和栗树的枝条,花瓶包括里面的插花,都不是经过这个房子里任何一个人的手,这是是从位于第五大道的那家奢侈品商店高岛屋直接买的。
明显可以看出,这家的人不是制造美的,而是欣赏美的。但到底是否真的懂得如何欣赏美是不得而知的,但我们只能说花瓶在内的整个餐厅以及整个房子,都是经过名设计师之手,无论有没有艺术感的人看了都会眼前一亮的。
“今晚会有应酬,可能会晚些回来。”陈世恒整翻看着报纸,报上讲陈在洲此番回国,可能是为了接班而做准备,陈家准备更新换代。他扫了几眼,把报纸拍在桌子上,对旁边太太说;“真是荒唐,报纸上说得越来越离谱了。真是,那个不肖子准是在拉斯维加斯把钱都输光了才回国。”他太太默默喝着牛奶,不做声。
“我妈也真是的,上次我就对妈说,让妈把陈在洲的信托给停了,你信不信,只有停了他的信托他这个败家子才知道回国,妈也真是宠他。就是妈这么宠他,才让他这么肆无忌惮,每次都拿妈当挡箭牌,让人拿他没办法。”陈世恒放下汤匙。
“世恒,你到底也吃一点吧,在洲他不听话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等他回来,你再好好说说他。”他新太太黎姣露出端庄的笑来。
“你知道,我现在只能从娱乐版里看到他的去向,知道他在哪儿买了一艘游艇,在哪儿混夜店或是在哪儿和哪个明星乱搞。”陈世恒拿起茶杯,又放下气得喝不下。
“在洲是有些孩子气,不过话说回来要是你再有一个儿子就好了。”新太太笑着说,把手放到陈世恒的手上,笑的非常贤淑,“你说,是不是?”
陈世恒把另一只手也放在他太太手上笑了笑,而事实上陈世恒早就对他的儿子陈在洲以及他任何一个太太或情人的肚子失去了信心。
我们的女主角季陵初,那个穿chanel高定斗篷的女孩已经下了飞机,戴上GUCCI黑边墨镜,在人群中很是惹眼。
她是属于标准的东方面孔,鼻子小巧,脸不像西方人那么立体感;她是单眼皮,但眼睛却出奇的大而迷人;眼眸深邃,目光流转让整张脸都有了灵气;她从小皮肤白皙,这样白皙的肤色在黄种人群中是很难得也是很惹眼的。季陵初扫了一眼接机的人群,似乎是看到了什么熟人,立马转了方向,准备从另一道门出机场。
在季陵初开始看得那个方向,是穿着深蓝色外套的陆道森和一个女人谈笑。
陆道森看见了季陵初,便抛下了身边一个穿黄裙子的女人,朝她走去。季陵初去了巴黎两年,陆道森还看不太清楚戴着墨镜的她模样变了多少,但他承认,她变得更加迷人也更加有女人味:“喂,季陵初,我特地来接你你能不能别装作不认识我的样子,你这样会伤人心的。”陆道森还像以前一样朝季陵初开玩笑。
季陵初把手推行李车推向陆道森,示意让他推,一边说道:“是吗,我可以自己骗自己说你真的是特地来接我的吗?”
陆道森绅士的帮季陵初推着行李,笑了,佯装委屈的样子:“难道你看不出来吗?”
季陵初回眸一笑:“难道这很明显吗?”季陵初又想起刚刚陆道森在那里和不知哪个女人谈笑,又笑着开起陆道森的玩笑:“我说陆道森,到机场来泡新踏上祖国国土的妞,让女人们一回国就被骗,是不是有点太没三观了?”
“谁说我是来泡妞的,”陆道森贴向季陵初,“我是来接我下一任女朋友的。”
“哦,原来是这样。”季陵初一笑,指向刚刚和陆道森调情的那个女人,道:“那位浑身都是A货的看样子里面也动过的货?”
陆道森顺势贴近季陵初,故意暧昧笑着:“某位浑身都是真货的看样子里面也是货真价实的货”
季陵初倒没被他唬住,翻了个白眼,说:“那女人朝这里走来了,你赶快把她拿走。”转而又笑了,朝着陆道森说:“不过说真的这种货色你也能看上你最近是不是生活太不美妙了?”
“你看不起别人穿A货?”陆道森挑眉,说实在的他是真的想念和季陵初的唇枪舌战了,她走后他还真没遇到过什么对手,到底是有些孤独了。
“不,是不是穿戴A货只是经济问题,能用钱来衡量的我都没什么好得意的,但穿搭成那样就是品味与能力的问题了,这可是能让我鄙视的地方。”季陵初摘下墨镜,学好莱坞老电影里的奥黛丽赫本朝墨镜哈哈气,用自己戴着手套的手擦擦墨镜,又把墨镜戴上。
“恩,觉悟挺高,早知道出国念书能成这样,”陆道森又朝着她笑了,“我真庆幸没离开祖国。”
季陵初没有回话,白了他一眼。对于陆道森这个故人,陵初到底也没摸透他的想法,她以前很乱来的,但却没和他乱搞过。可能是因为她有点看不起他,毕竟陆道森是本城头号花花公子加败家子,臭名昭著到连季陵初都觉得他太混乱不能和他乱来。也可能是因为心里到底对他有点忌惮,因为他与季陵初自己同样都是黑名单级别最高的纨绔子弟吧。
两年前本城社交圈,她是叱诧风云的bitch,会讨长辈喜欢,又能和众多二世子乱搞,有一众酒肉朋友,真心朋友也可以说上有两三个。
这个圈子里的人都是天之骄子,他们住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内宽敞的公寓里,或是在位于市区的别墅里。看去来无论什么,他们都可以信手拈来。并且他们的父母很少在家,所以空落落的房子只有保姆陪着他们。
他们看起来都是一种人,又都过得不尽相同。他们总会佯装活得自由自在,却在通宵的派对中难敌内心孤独。往往是宿醉未醒的放荡之后,一片狼藉都会被人清理,房子会满是Old Spice古龙水的味道。
刚才陆道森搭讪的那位小姐已经来到他们面前:“道森,什么时候再见面呢,这一位是?”
陆道森看着她笑了“她嘛,是——”
季陵初做了一个最欠扁的表情:“我是他女儿。”说完大步流星的向前走了。
陆道森朝着她的背影笑了,对面前的黄裙女人耸耸肩说:“你知道当爸爸就是很麻烦的。”
“喂,季陵初,我本来以为我们即将会有个相较于未来情人更为亲密的关系,没想到你居然告诉我了个我能想到的最亲密的关系。”陆道森在陵初的后面追上了她。
季陵初停下脚步:“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陆道森搂着她的肩,“乖女儿,爸爸带你去欢乐谷怎么样?还是你还只能玩迪士尼里的项目——”
季陵初用胳膊肘撞他:“我说你刚刚说我们即将有的关系是——”这时一阵闪光灯打断了她的话,虽然她戴着墨镜对闪光灯不太敏感,还是听见了喧闹声,她看见一堆记者在朝里面不知道在拍什么“诶——这是,这是什么情况?”
陆道森招呼了司机,让司机开始搬动行李,他和季陵初站在车前漫不经心道:“陈在洲回国啊。说真的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他回趟国上的头条会比我和刘思筠订婚上的头条多。难道陆刘两家联姻的轰动效应还比不上他一个败家子回国?”
陆道森和季陵初站在路边,透过机场玻璃一同看着从机场里出来的那个男人,他高高瘦瘦,穿一身黑色阿玛尼,带着巨大的墨镜看不清脸,但脸型让季陵初想起老佛爷身边的不苟言笑表情严峻又长相俊美的欧美模特,但他并不似那些所谓“老佛爷男宠”一样阴柔,他棱角分明,却不让人产生难以亲近的感觉。他戴着墨镜看不清表情,却让季陵初有种熟悉的感觉。
季陵初觉得很熟悉,似乎以前见过。而后又陵初笑笑自己,自己圈里的人不都是这样的嘛,看来自己真的是离开交际圈很久了,连看到圈里最正常的有钱又长得好看的二世子都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可不是似曾相识嘛!以前自己不都和这样的人交往吗,要不是陈在洲太出名了她常在报上看到,自己恐怕还要好好想想是不是以前和他胡搞过呢。
“他这次回国应该是为了继承家业而准备吧,也是时候了。”季陵初又露出自己招牌的灿烂笑容,如果说曾经的季陵初有那么几秒时间会让人产生美好善良的错觉,恐怕就是季陵初露出阳光笑容的时候。转而她又调笑陆道森:“而某些人上不了头条大概是根本没参加自己的订婚宴,所以只能上娱乐版的缘故吧。”
陆道森不怒反笑:“哇,陵初,在巴黎默默关注着我?”
“在巴黎也会偶尔看看国内的新闻,当然,是娱乐版。”季陵初一笑,“不过说实在的,你是不是很怕他回来抢走你本城头号花花公子加败家子的名号呢?”
陆道森笑了,他是久违了的真心的笑了:“美女,我真是想死你的毒舌了。”
陆道森打开了车门,原本打算让季陵初先上车,看见季陵初还在看着陈在洲。陆道森想,看来以后的生活不回来无聊了,尤其是她妈妈和自己爸爸结婚了之后的生活一定是鸡飞狗跳,便又露出了笑容,自己先上了车。
季陵初还在望着陈在洲。陈在洲似乎遇上了什么事儿,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生活的太过平静和低调似乎不是陈在洲的作风,这点和季陵初是一样的。陈在洲好像在机场和一个长头发的女孩不知在说什么,仿佛是起了什么争执,那女孩大概是个平民姑娘,长相打扮都很普通。这都让季陵初很想过去一探究竟。
陆道森真的等得不耐烦了,拉下窗来,朝着季陵初背影说:“喂,上车吧,我送你回家。”
季陵初听见他的话回过神来,看见陆道森在等着她,脸上还挂着似有若无的笑意,于是她对陆道森说:“你先上车等着我,我一会就来。”说完朝机场里面走去。
陆道森看着她远去的背影,一笑:“看样子她是真的忘了我是陆道森了,真让人难过呢。开车吧。”
司机扭头说:“季小姐她——”
陆道森已经开始关窗户了:“你第一天认识我吗?”
“是。”伴随着司机的顺从,窗户关上车开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出场= =
谢谢支持~~~
☆、第一章 归来之际(3)
“难道你没有什么别的事可做了吗?”陈在洲压低了嗓音对眼前这个女孩说着,这个女孩穿着简单的黑色T恤衫,上面印着白色的英文字母,外面罩着黑灰色的外套,这种暗淡的颜色显得她原本就不白的皮肤更加暗黄。
这女孩似乎在理,手舞足蹈,目光炯炯,说的不依不饶。
“难道你把我的书都撞散,仅仅说句对不起就可以了吗?”女孩一边说一边用脚把散落一地的书大略归拢到一起,然后又扬起头来,朝面前的男人说,“你倒是说说看,这件事你是有错没有!走路横冲直撞把我撞倒,我眼睛也掉地上了,结果你就说一句‘抱歉,我很赶时间’这样的话就完了吗?”
这是陈在洲的事故现场,记者在不远处按着快门。
“你以为你是在拍偶像剧吗?”陈在洲明显已经开始不耐烦了,他甩甩头,“我已经说抱歉了,难道我一定要帮你收拾书才行吗?”
“我的书是因为你碰了我一下,所以我的手才松了。”女孩皱眉,手指着刚刚被胡乱收拾好的书
陈在洲慵懒的扫了她一眼,道:“我说,你不要以为这是电视剧,你以为你这一身没用的革命骨头是偶像剧的开篇,从此会和我开启一段浪漫爱情?就好比这件事来说吧,你看到书散了一地,为什么不自己捡起来?你就是全世界都欠了你吗?你该是活了二十年了吧,你见过绝对的公平吗?非要别人哄着你玩吗?”
“哈?”女孩觉得他说的是神逻辑,怎么可以做错了事还这么理直气壮,却又对他的话无言以对。
“很抱歉弄散了你的书,我很忙,没时间安抚你入世未深的宝贵的纯洁心灵。”他掏出钱包,抽出两张粉色票子,扔到地下。“现在,如果你允许的话。”陈在洲稍稍一点头,准备转身离开。
陈在洲准备走,他今天实在是没有兴趣处理事情,他总是搞不懂为什么总有一些纯洁到不行的女孩叫嚣着要公平要尊重,她们难道不知道公平和尊重都是争取来的吗?如果她是个凭借自己努力参加公司高级年会的女人,他一定会大卖殷勤,不过要是她是那样的女人,她也不会让书散在那儿丢人而不去自己捡的。而且他也很讨厌一些看见富人就骂骂咧咧的人。
陈在洲正要不顾记者和那个女孩准备离身,有一个白色的身影撞向他,这绝对不是不小心,因为那女人几乎是动手把他手中拿着的黑色电脑包打落地上。
“哦,天哪。”面前的这个穿chanel白斗篷的女人歉意着笑着,是的,她就是季陵初,她狡黠的朝陈在洲笑了笑,又摘下墨镜,露出一个纯良无害的笑容,眨眨眼睛说:“你瞧,我就是笨手笨脚,很抱歉,我赶时间。”
说完,季陵初从黑色范思哲手袋里拿出钱包,抽出几张绿色的票子,扔地下,是欧元。戴上墨镜,灿烂一笑:“多包涵了。现在,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说完走出机场。
陈在洲看着远去的白色背影,嘴角扯出一抹笑。毫不在意的马上自己捡起掉在地上的自己两个黑色的包,依然推着箱子走向机场门,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他便走便看看手表,拍买行已经开始很久了,自己现在赶过去也是来不及,只希望程灏能帮自己买下那样东西。
只剩下那个女孩一个人,还有记者,还有钞票,还有一地的书。
季陵初在路边站着,是的,只有她自己,没有陆道森也没有自己的行李。
季陵初只能跟在暗自懊恼自己怎么可以这样大意,就像是个无脑青年一样竟会帮别人出头却忘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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