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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少的秘密恋人-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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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笙原本在看手镯,老板是个生意经,见陆子初也来到了摊位前,就拿出一对戒指递到两人面前。
    “两位看看这个。”
    阿笙拿起一只戒指反复看着,里面刻着“执子之手”,另一只刻着‘与子偕老’。
    一看就是情侣对戒。
    阿笙放下,“抱歉,不要。”
    陆子初目光却凝定在那两只戒指上,摊主多精明一个人,见陆子初似有购买意向,笑道:“银戒指价钱不高,如果两人诚心买的话,我可以优惠。”
    陆子初话语不多,拿出钱包,眼看要付账,阿笙扯了扯他衣服下摆:“别买,你又不戴。”
    “谁说我不戴?”某人笑着付了钱,拿起那只男戒,就那么把“执子之手”戴在了修长的中指上。
    阿笙扫了一眼他腕表上那只价值吓人的瑞士名表,再看看那只一百多块钱的对戒,老实说有些无语。
    “不搭。”她轻叹出声。他的生活圈和别人不一样,戴着银戒出门,怕是会被人私底下非议。
    “戒指不在于贵贱,在于和我一起戴对戒的那个人是谁。”说这话的男人,已经拿起另一只戒指,牵起她的手,把戒指帮她戴了上去。
    阿笙被动的看着,有些哭笑不得,这算不算是被胁迫?
    那人帮她戴上戒指,又站在人来人往的巷子里吻了吻她手指上的那枚戒指,警告道:“不许摘下来。”
    “……”阿笙侧眸间就看到摊主因为笑意,眼睛快眯成了一条缝。
    他大概觉得又有一对有情人在他制造的戒指里寻觅到了圆满。
    阿笙垂眸,十指交握,戒指在阳光下折射出细碎的光。
    陆子初说得对,戒指跟价位无关,贵在和她一起戴戒指的那个人是谁,如果那个人是陆子初,就算他把饮料易拉环当做戒指戴在她手上,她也会珍藏一辈子。
    ……
    长河边有座桥,长桥一侧有家百年茶店,店里店外摆满了花草,阳光垂洒而落,一片宁静恬和。
    这里的老板是位老爷爷,再见,阿笙和他拥抱问好,态度亲昵,宛如亲人。
    阿笙对陆子初说:“他是我爷爷的好朋友,在家排行老六,所以我们都叫他六爷。六爷从小看我长大,我的茶艺有一半是跟他学的。”
    阿笙又挽着陆子初的手臂跟六爷说:“爷爷,他叫陆子初,是我男朋友,我带他来看看你。”
    “哦?”六爷恍然大悟,声音拉长,复又开口感慨道:“老了,老了,我们家阿笙都开始有男朋友了。”
    闻言,陆子初和阿笙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六爷耳背,但前来喝茶的人却很多,陆子初不明原因,问阿笙,阿笙正弯腰采摘花草,嗓音温润:“六爷亲和,前来喝茶的人都是老顾客,念旧,也素来敬重他,你看这满园的花花草草,大都是老主顾每次前来喝茶时帮忙打理的。”
    确实如此,茶屋装满了故事和岁月磨砺下来的沧桑,闲暇时来这里静静坐着,也是一种享受。
    茶屋里,六爷煮茶,六奶奶就搬把小椅子坐在门口纳鞋底,阿笙小声对陆子初说:“鞋底是给六爷纳得,六爷只穿六奶奶做的鞋。”
    陆子初忽然被感动了,面上却是平静的,含笑问阿笙:“你如果会纳鞋底,我也穿。”穿一辈子。
    阿笙把手心里采摘的花草伸到他面前,笑着说:“我可不会纳鞋底,不过我可以为你煮茶。”他不厌,她就为他煮一辈子。
    来到阿笙居住的城市,陆子初从未有过的放松,开始希冀安于一室,独享欢愉。
    她在茶室里用心沏了一壶好茶,双手端给他:“你尝尝。”
    他品了一口,兴是心境不同,竟喝出温暖来,她在等待他的品茶评价,握着她的手,他说:“很有人情味。”
    人最怕有朝一日没了人情味,那么人与人之间相处,就彻底失了真。
    下午说了很多话,六奶奶拉着阿笙的手,听说她有了男朋友,就一直在提阿笙小时候,说学校谁曾给她写过情书,说谁曾晚自习跟在她身后送她回家……
    这些事情连阿笙自己都忘记了,六奶奶却记得很清楚,她说:“这些都是你奶奶告诉我的,你从小就只知道读书,对感情比较迟钝。有男孩傻傻的,把情书塞到你家门口,被你奶奶看到,就是在这间茶屋里,你奶奶约那男孩见面,苦口婆心的劝他好好学习,为你善后……”说到这里,六奶奶开始抬起满是皱纹的手擦拭着眼角滑落的泪珠:“不提这个,一提你奶奶,我心里就难过。”
    阿笙也低着头,眼睛湿湿的,怕抬眸看六奶奶,怕自己会难过。
    陆子初和六爷一起走出来,就看到阿笙低着头,拿着一根枯树枝在地板上画着乱七八糟的图画。
    陆子初眸子沉敛,轻轻唤了一声“阿笙”,她抬起头来,站起身,眸子如水柔软。
    六爷摸着阿笙的头,对她说:“没事常回来看看,我和你六奶奶岁数一大把,指不定哪天你回来,我们就不在了。”
    这一次,阿笙是真的难过了。
    ……
    从茶屋出来,陆子初牵着阿笙的手行走在长桥上,他说:“等以后我们老了,就来这里居住怎么样?”
    她停下脚步看他:“这里远没有T市繁华。”
    “这里很好,人和事没有那么多弯弯角角,在这里住的久了,会觉得自己原来也可以变得很干净。”
    阿笙说:“你原本就很干净。”
    “傻气。”话虽如此,她这么维护他,他心里却是溢满了欢喜。
    ……
    巷口有一棵历经风雨吹袭的合欢树,树杈上挂满了红丝带,或祈祷或祝福。
    阿笙松开陆子初的手,买了两根红丝带,提笔在上面写字时,陆子初笑着说:“你还信这个啊?”
    “半信半疑。”
    阿笙把她和陆子初的名字分别写在两根红丝带上,然后系在一起,对陆子初说:“老人说了,把写上名字的红丝带系在枝杈上,那么这两个人就能一生一世不分离。”
    她把红丝带高高抛起,却没挂在枝杈上,落地了捡起来也不气馁,继续跳起来往上抛。
    再次失败,陆子初摇头,上前,伴随着她的惊呼声,他已经面对面把她高高抱起,清冽的声音里含着笑音:“快系,你很重。”
    “胡说。”阿笙系丝带还不忘镇定反驳:“我只有82斤。”
    “说谎也不怕鼻子变长。”陆子初很不给面子。
    阿笙咬牙道:“85斤。”
    “……”陆子初嗓子里低低哼了一声。
    阿笙痛心疾首道:“好吧,90斤。”
    “小骗子。”陆子初难得笑了笑,待她系好丝带,放她下来,伸手扯了扯她的脸颊:“明明94斤。”
    “你怎么知道?”他偷看她体检报告了吗?
    某人瞥了她一眼:“我抱你次数还少吗?”
    此话出口,阿笙没脸红,却惹来旁边几位女生脸红不已。
    走远的人影并不知道,那天有孩子骑在父亲肩头系红丝带时,不小心弄断了枝条,写着陆子初和顾笙名字的红丝带从半空中随着枝条疾速下坠……





     言爱,没有理由不爱他
     更新时间:2014…6…11 10:15:17 本章字数:5161

    一连两天,阳光变得很好,早晨起床看到阳光悄悄爬过窗棂,嘴角浮起的那抹笑,让阿笙整个人变得生动无比。
    陆子初问她:“我没来之前,你是怎么过完一天的?”
    阿笙知道,这话问出口的同时,其实代表了这个男人正在心疼她瑚。
    她早晨六点左右出门,如果天气好的话。
    那时候街面还有些冷清,沿途可以看到上了年纪的老人练剑或打太极。她不喜欢跑步,但很喜欢散步走路,可以从大院一直走到江坝口。
    临近七点半,她开始往回走,这时候道路上行人越来越多,她会在路上买份早餐带回去。
    把这些琐碎的事情说给他听,他会不发一言的沉默聆听着,还好嘴角始终都挂着浅笑,要不然她怕是又要胡思乱想了。
    上午在家收拾东西,满满的都是过往记忆,一张张废弃的考卷,一本本日记积放在一起,恍然若梦。
    曾经跟自己形影不离的东西,有一天看在眼里,竟觉得很陌生铄。
    陆子初端了一杯水给她,垂眸看了一眼箱子,说她是好学生,因为所有箱子里摆放的东西都是跟学习有关。
    顾家人念旧,阿笙小学、初中、高中的书籍全都被家人悉心保存着,考卷亦是,如今她早已忘了第一次考年级第一时的喜悦心情,但看着那些冰冷的成绩数字,却觉得心里有点酸,因为那些数字触动了她的心。
    她对陆子初说,箱子里装的不是纸,而是她十几年的成长轨迹,只有这些东西可以记录她的过去,因为过去的过去除了努力学习,她一无所有。
    “现在呢?”陆子初问她。
    她说:“现在除了学业,还有一个你。”
    陆子初不期然想起阿笙居住的院落,人与人之间没有防备,越是平凡琐碎,越是接地气。
    在大街上行走,若是有人认出“阿笙”,会扯着嗓子扬声叫她的名字,那么大的嗓门,仿佛可以传递到很远很远……
    陆子初并未经历过这些,他生活在一个条条框框的世界里,邻居不会敞开门无缘无故对你微笑,不会温暖的大声呼喊你,生活只会让人变得越来越冷漠。
    路上有风,阿笙倒着走,对陆子初说:“倒着走能挡风,如果我这么一直倒着走下去,我是不是也可以回到过去?”
    “孩子气。”
    当地行人经过,看到这一幕纷纷投以目光关注:清丽的女孩握着男朋友的手,一步步倒着走,说着温软的话,被她牵着走的帅气男友,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偶尔在她快要撞到行人时,会眼明手快的把她护在怀里。
    “阿笙……”有人在人潮中叫阿笙的名字。
    那是陶妈妈的声音,阿笙循声望去,果真见陶妈妈正在不远处朝她挥手。
    “认识?”陆子初没忽视阿笙嘴角忽然僵滞的微笑。
    阿笙“嗯”了一声,过了几秒,又补充了一句:“陶然母亲。”
    陆子初皱眉,多看了陶妈妈一眼,那边陶妈妈也对陆子初很好奇,见他目光望过去,陶妈妈连忙移开了眸子。
    “需要我回避吗?”这话还算如常平静,他在维持最基本的风度。
    “不用,我跟她打声招呼就过来。”松开他的手,阿笙朝陶妈妈走去。
    陆子初看着阿笙的背影,心头思绪千回百转,复杂得难以言喻。他从未询问过她和陶然是怎么一回事,但不问,并不代表不介意。
    抚额轻叹,刚才不应该那么大方的。
    ……
    那天,人潮喧嚣的大街上,陶妈妈问阿笙:“刚才那位是你男朋友吗?”
    “嗯。”
    “你很爱他?”陶妈妈说这话时,不禁想起了陶然,语气竟有些哽塞。
    阿笙神色坦然平静,“他真心真意待我,我没理由不爱他。”
    陶妈妈看起来有些脆弱。
    “陶妈妈,家里的窗帘不能一直闭合着拒绝阳光,时间长了,房间会变得很潮湿,一个人的心也会变得很湿润,您还年轻,人生才走了一半,不该把余生都交付给眼泪,陶然如果知道的话,我想他会很伤心……”阿笙语气很静也很稳,好像只是平静叙述一件事情而已,难以窥探到丝毫情绪。
    阿笙说完这话,转眸朝不远处看了一眼,礼貌开口:“陶妈妈,陶爸爸,我男朋友还在等我,我先走了。”
    阿笙离开,陶妈妈一直低着头,似乎在隐忍眼泪。
    “如果陶然不死,或许阿笙就是陶然的女朋友了。”陶妈妈轻声呢喃。
    陶爸爸拍了拍妻子的肩:“放宽心,陶然喜欢她,自然希望她能够开心快乐,你不是很喜欢阿笙吗?那就祝福她吧!”
    “我只是心里有点小难过,明知道阿笙早晚都会交男朋友,但……”陶妈妈摸向胸口,艰涩道:“心里酸酸的。”
    陶爸爸安慰道:“我了解,以后别当着阿笙的面提起陶然,你提一次伤心一次,阿笙心里也不会好过。”
    “我知道。”陶妈妈转身,抡起手背擦了擦湿润的眼角。
    ……
    春日阳光下,阿笙迈步走来,那双漆黑的眸,如水盈盈。
    某人待她走近,转身就走。
    “我以为至少要叙旧半小时。”
    淡淡的声音,没有半点不满和不悦,但阿笙却洞察了他的别有所指,于是唇角扬起,双眸便含了笑意。
    阿笙不接话,默默的跟在他身后,直到他背在后面的手无声朝她摆了摆,她才在满眼笑容里,把手放在了他的手心里。
    “如果我说我想去墓园探望陶然,你会觉得很突兀吗?”陆子初话语声虽然漫不经心,但却是阿笙一贯喜欢的语调,清冽低沉。
    “有点。”
    闻言,某人不紧不慢道:“那算了。”
    “……还是去吧!”这人心眼小着呢!
    墓园里,陆子初把一束小邹菊放在陶然墓碑前,长久沉默,后来开口,语调极缓,多了几分柔和,“陶然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喜欢笑,笑起来会露出洁白的牙齿,眉眼间都是欢喜。”顿了顿,阿笙方才接着说道:“是个藏不住快乐的人。”
    陆子初不答腔,伫立在那里,长身如玉,越发衬得身影清冷料峭。
    “我看来很老奸巨猾吗?”他终究还是开了口,唯一不变的是言语中的那份清冷。
    阿笙忍住笑:“陆少爷,你这是在吃醋吗?”
    “我没办法不嫉妒。”他清透的眼眸滑过她的眉眼,神色虽有凝滞,但眸色却很淡:“你的好是否也曾属于过别人?”
    阿笙失笑,难怪依依说他对她的占有欲很强烈,转眸看向墓碑,目光柔软。
    牵手回去的路上,她跟他讲陶然,讲他们十几年的朋友之谊,连她自己也感觉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陶然竟已离开他们两年半了。
    春日气息湿润,墓园比较偏,挨近农户,离得很远,隐隐约约可见羊群走动。
    她讲陶然的时候,陆子初并不插话,伸手揽住阿笙肩膀,半圆弧度刚好把她纳入保护圈里,阿笙心事落定,问陆子初:“准备什么时候回去?”
    “明天一早。”沉默了一会儿,状似随意道:“你快开学了吧?”
    “嗯。”
    想了想,他问:“要不要跟我一起回去?”
    “……”阿笙还没想过这些,之前跟依依约好要一起回T市的,明天一早依依怕是难成行。
    “如果你拒绝,我可以理解。”某人擅长欲擒故纵,先礼后兵,阿笙不满,但也确实不放心他一个人开车回去。
    终是妥协道:“明天一早,我陪你一起回T市。”
    回去把这事跟依依说了,依依说要好好想想,晚上来找阿笙:“好吧!明天早上一起走。”
    结果许飞半夜从T市赶回来,说是钱包和身份证被人给偷了,所以才会连夜赶回家打算明天一大早补办身份证,于是第二天等许飞忙妥,四人这才离开。
    许多年后,阿笙依然记得那个场景,长途路上,四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法律,浅谈案例分析。
    许飞直言收获匪浅,夜半在陌生城市吃饭,仿佛家庭出游聚餐,很热闹。
    夜幕垂落,窗外霓虹灯闪烁,阿笙想上天待她不薄,因为真正的朋友都在她身边。
    陆子初是男朋友,同时也是她精神上的蓝颜知己。





     实习,她中了圈套
     更新时间:2014…6…11 15:59:37 本章字数:4955

    开学后,各种案例分析纷沓而至,仿真法庭对峙每隔几天就要上演,不胜其烦。
    一日,江宁在QQ上发了一条感慨,引来全班同学参与评论,她说:白驹过隙,蓦然回首,原来是我亲手把最初的自己丢弃在了旧时光里。
    不是什么好句子,但却引起了共鸣。
    阿笙看到这条个性签名时,台上同学正在仿真法庭里进行着无罪辩护瑚。
    开始有些出神,2004年和2005年发生了很多事,以至于她都没时间整理自己的心绪,每天呆在学校里,她有太多事要忙,有太多的报告消耗着她的精力,也有累的时候,但时间总会不知疲倦的拽着她跌跌撞撞的往前跑。所幸,正是因为繁忙和一系列的变故,才让她明白了什么才叫生命之重。
    06年上半年,阿笙被各种法规法条淹没,已有律师事务所透过学校向她发出邀请实习,为此她特意征询过陆子初的意见。
    他说:“学校有很多东西需要你去学,等以后进入社会,想学也没机会。”
    她听了他的话,一心把精力扑在了学业上,五月份连教授都找她谈话了,暗示那么好的事务所能够发出邀请,无疑是看中了她的潜力,希望她不要错失那么好的机会铄。
    再见面,把这事给陆子初说了,陆子初低头翻看着文件不为所动。
    阿笙开口道:“隆泰律师事务所确实不错,我想过去试一试。”
    陆子初面不改色的看了她一眼,笔尖划过纸张,钻进她的耳里,声音温润:“隆泰事务所确实不错,但负责人却是一个大色鬼,你确定要过去吗?”
    阿笙有些意外,想了想说:“我容貌平庸,他大概不会看上我。”
    他盯着她蹙起的眉,静静道:“再平庸,诱惑人的本事还是有的。”
    阿笙一时不说话了,他这分明是话里有话。两个月前,他们在顾家同床共枕过几日,除了那一夜有过亲密举动,后来他都很规矩,看出她还没准备好,所以在这件事情上还是很尊重她的。
    有时候夜半醒来,看到他眸色漆黑的盯着她看,待她尴尬的想翻身时,他已经深深的吻上了她的唇。
    一边吻她的唇,一边叫她小妖精。
    阿笙对未曾涉足的领域确实有着未知的恐惧,不是还没准备好,而是传统观念太强烈,婚前发生性行为,她之前想都没想过。
    自知理亏,阿笙止了口,陆子初话语很简短,但他的意思很明显,对于她有意前往隆泰,他并不同意。
    阿笙又怎么知道陆子初的心思?对于陆子初来说,他在刑事领域游走多年,见识过太多的阴暗面,不忍她过早进入这个行业,被现实打磨的遍体鳞伤……
    吴奈说他太宠她,反而是在害她,人早晚都要融入尘世,有些坎坷她必须要经历。
    “也许她适应的会比我们想象中还要好。”石涛也在一旁开口说道。
    这边,阿笙在陆子初这里受了委屈,再跟顾清欢见面时,难免发了几句牢***,顾清欢隔了几天专门抽时间和陆子初见面,言语委婉,意思陆子初听懂了,又气又笑,这孩子竟找来这么一群帮手挤兑他。
    就那么想去律师事务所吗?
    顾清欢最后说:“干脆让她去你律师事务所好了,省得你不放心。”
    这事陆子初之前跟阿笙提过,被她拒绝了,她说他们关系摆在那里,不想让人说闲话。
    这天回去,简洁明亮的办公室内,助理的声音从内设电话里响起:“陆先生,许律师来了。”
    “请她进来。”陆子初放下手中钢笔,靠进了椅背。
    “陆先生,您找我?”许晓在刑事方面是个难得的人才,最重要的是,她是个女人。
    陆子初说:“六月份,会有新人来事务所,你带一下。”
    “啊?不是说事务所不招律师吗?”难怪许晓会意外了,需知律师行业里,陆子初是一个并不注重长期投资的人,反而重视短期效益。
    当年他初出茅庐,名声大噪,后来创建“君尚”,外界众说纷纭,业内人士眼红,难免会聚在一起乱嚼舌根,有人说他鼠目寸光,不懂经营之道,有人说他难成大器,君尚建立不到半年,一准关门倒闭……但君尚却在几年间规模越扩越大,很快就引领律师界翘首。
    君尚拥有一支庞大的精英律师团队,每个成员都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大多数人毕业名校,均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律师都拥有心理学和金融学位,业界后来又有人宣称陆子初野心很大,试图把律师业和金融业相结合,试图垄断T市律师市场。
    陆子初认为:“律师行业,人才流失跳槽将会成为大趋势,投资需谨慎。”
    当时这一说法被某些人拿来说笑了很久,最后那些笑话陆子初的人,自己却变成了大笑话。
    他们在法学院优秀毕业生身上进行了庞大的投资,但这些学生参加工作后真正回馈给律师事务所的时候,一般都是在四年之后了,这时候成长起来的毕业生绝大多数会不满足于现状,急于跳槽,于是这就造成了人才流失。
    陆子初最大的聪明之处在于,别人悉心培养的人才,他用金钱和梦想做诱饵,把他们悉数网罗旗下,丰厚的薪水和团队办案让君尚律师事务所在无形中达成了最坚实的联盟团队。
    君尚里的人都知道,陆子初从不招新人,纵使那人是难得一见的天才,但此刻他却说要招人进来,许晓的震惊是无法言喻的。
    陆子初的回答很简洁:“偶尔会有例外的时候。”手指敲击桌面,似是在跟许晓说话,又像是在轻声呢喃。
    “君尚暂时改个名字怎么样?”
    “……”许晓愕然。
    六月份,许晓前来学校主动接洽阿笙,邀请她前往“泰和”律师事务所实习,阿笙和她见过几次,比起对方开出的条件,她更看重的是泰和的前景,许晓描述的很合阿笙的意。
    周六见面,她直接开门见山:“我想去泰和上班。”
    陆子初不动声色道:“你要不要考虑一下,比如说来君尚帮我。”
    “不自在,还是算了。”
    天气热,阿笙从冰箱里拿出一瓶饮料,正欲拉掉易拉环,饮料已经落在了陆子初的手里,他找了一条干毛巾,把饮料瓶擦干净,这才打开递给阿笙。
    阿笙接过,这人还真不是一般的有洁癖。
    “你怎么看?”饮料不冷不热,喝着很舒服。
    他把之前切好的水果端到她面前:“我之前和泰和打过交道,还不错,如果坚持过去的话,凡事谦虚,多向前辈学习。”
    “今天怎么这么好说话?”她挑了眉,不知为何,心里有着不详的预感。
    陆子初淡淡的瞥了她一眼:“我只是为了杜绝你找你姑姑告我状。”
    在这件事情上,阿笙确实是疏忽了,后来仔细想来,陆子初应该事先跟教授打过招呼,所以教授才会支持她来“泰和”。
    更何况,阿笙之前从未来过君尚,她连君尚坐落在哪里都不知道,所以那天跟随许晓来到“泰和”,才会那么大意。
    没有“泰和”的标志,她还以为事务所素来低调,直到进入内部,方才意识到“泰和”有多大,除了专业的律师团队,还有不少办公人员,走廊里不时有工作人员推着复印整理好的一垒垒文件送往各个律师办公室。
    每个人都有条不紊的忙碌着,这让阿笙对老板有了莫名的敬佩。
    说起来,许晓一直没有提及老板是谁,阿笙也没有多问,毕竟教授担保在先,她难免卸下了心防,于是来到许晓的办公室,阿笙在为期半年的实习书上签了字,此事也就尘埃落定了。
    紧接着,许晓带阿笙一一见过同事,对于这位空降兵,众人是饱受好奇的,目光灼灼,许晓原以为阿笙会不自在,却没想到这女孩淡定的很,顿时刮目相看起来。
    期间陆子初发来了短信:“感想如何?”
    “累。”认识人很累,看往日案例更累。
    过了一会儿,某人回了很简单,很简单的两个字,就是这两个字让阿笙差点气血逆流。
    那人说:“活该。”
    许晓走过来拍了拍阿笙的肩,“走吧!我带你见一见我们老板。”
    “好。”
    阿笙收起手机,起了身。
    ***
    PS:明天大更一万五。





     意外,这个老板很有情调(1更)
     更新时间:2014…6…12 9:45:42 本章字数:4889

    “泰和”老板是个对生活很有情调的人,今年夏天来的比较早,六月份的天早已被炎热覆盖,但阿笙却在“泰和”的走廊里收获到了满眼盈绿。
    一罐罐看似粗糙的罐子,里面种满了各色花草,绿意占了主调,并不常见的花朵点缀在绿色里开得猖狂而又热烈,有了陶罐做修饰,非常惹人喜爱。
    阿笙一路走来,心是欢喜的,如果她是这些花,六月开在温室里,被主人照顾得当,必定此生了无遗憾。
    许晓见阿笙不时望着那些花草,笑道:“这些花草都是老板请人种的,花团锦簇,春意盎然,我们看了也觉得心情舒畅。瑚”
    这边,阿笙还没见“泰和”老板,就对那个人膜拜不已,她的新上司一定是个很聪明的人,就连提高工作效率也能做得这么赏心悦目,实在是不简单。
    在办公室门口停下,许晓小声提醒阿笙:“到了。”
    办公室门口墙壁上艺术半掏空,从墙体里种植了一株株绿色植物,当然还开着一些小小的花朵。
    阿笙叫不出名字,但却很喜欢那青青的藤蔓,看起来很有生机铄。
    许晓已经抬手敲门了,基于之前保持的默契,等了两秒钟,并未等里面的人“传唤”,许晓就轻轻推开了门。
    阿笙跟在许晓身后刚走进办公室,就察觉一道道视线“咻”的一声向她射了过来,当然他们射过来的时候是无声的。
    许晓挡着她,所以她先看到的是沙发上好几位男女,穿着清一色白衬衫,干净帅气,每个人的腿上都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因为她进来的太突然,有人的手指甚是还停放在电脑键盘上。
    许晓开口说话了:“陆先生,顾小姐今天来报到了。”
    她这么一说话,回头看了一眼顾笙,然后就那么大方的移开了身体,阿笙还在发懵“陆先生”是怎么一回事时,眸光就与一人对上了,瞬间就僵了身体,眼睛只差没瞪向那人了。
    她开始不冷静了。
    那人单手插在裤袋里,倚着办公桌,姿势闲适优雅,只消一眼,阿笙就移不开眸子。
    仍然是一贯的白衬衫,但侧面轮廓却显得沉静淡然,冷峻的气质和俊雅的容颜,将他晕染的清傲逼人。
    这人该死的熟悉,该死的好看。
    这一幕完全出乎阿笙的意料之外,她并不认为这是一种久违的惊喜。
    阿笙低头翻出许晓之前给她的名片,没错啊!的确是“泰和”,那么……“君尚”什么时候改名字了?
    相较于阿笙的意外,陆子初就淡定多了,眸光甚至有些无动于衷,淡淡的看了阿笙一眼,方才站直身体,轻轻叫了她一声:“顾笙?”
    这个名字出自任何人之口,也就只是个名字而已,但被他说出来,总能在不经意间惹得阿笙心头一颤,好像“顾笙”两个字被他不小心交付了温情,总之……很好听。
    阿笙觉得自己真是失败,都说她聪明冷静,但面对爱情,似乎一直都很迟钝,譬如说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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