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大明小官生活-第6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胜男在魏良的搀扶下坐了起来,小心的动了动双手,发现刚才拉魏良的那个胳膊使不上劲儿,好像脱臼了。

“没事,你们多喝点生命水就成了”

魏良轻轻托住胜男的胳膊,正要安慰她,耳边却传来第三者的声音。

“谁,是谁在说话?”

难道是那个刺客?应该不会呀,听声音不对,而且她屁股底下还坐着一个人呢,看身形应该就是那个该死的混蛋。

那除了他们三个,难道谷底还有其他的住客?

胜男和魏良抬起头,谨慎的查找着。

“嘁,别傻找啦,我在这里呢”

声音未落,一个白色的小身影出现他们面前的半空中。

“小白?怎么又是你,难道我这次要死了?”

胜男看到某个熟悉的小童子,有点失态的惊呼出声

因为来者不是别人,正是当年搞乌龙把她弄到明朝的01478号实习白无常

第一百二十五章 东海有荒岛

几年不见,01478号白无常并没有长大多少,还是一副小童子的模样,矮矮的个头,童稚的脸,唯有眉眼间平添了几分稳重。就像毕业几年的小菜鸟,终于熬到了工作经验,脸上开始有了满满的自信。

“那个,小白,你怎么又来了,我应该还有五十多年好活吧?”

要说胜男最不想见到的人(或鬼),那肯定就是眼前这个小童子。胜男记得清清楚楚,上次见到小白的时候,他临走还说,再次见面就是她寿终正寝的那一天,也就是她要死的那一天。所以,这位小白童鞋,在胜男的眼中,就是明晃晃的催命符呀。

虽然不曾想过长命百岁的活成寿星,但也不想英年早逝呀,胜男看清来人后,脑子里顿时一片凄然。呜呜,人家刚找到老公,宝宝还有生,还有大把大把美好的生活没有享受,人家不想死啦……

“切,如果本座不来,你哪里还能有五十多年的寿命?”

笨女人,抢了它的宝葫芦也不知道好好珍惜,堂堂仙翁用来装仙丹的葫芦,却被她用来装匪人。难道她不知道,这个匪人手上不知结果了多少人命,身上更是背负着磊磊血债,这么重的血煞戾气,再好的仙器也会被腐蚀呀。

唉,要不是自己的红葫芦和紫葫芦是一个枝蔓上结的果子,两个葫芦之间有感应,他还不一定能第一时间知道紫葫芦被毁的事儿呢。当然也就不能顺便救下这对笨夫妻。

“你是说刚才你救了我们?”

胜男依稀记得,拦住她们的那个树枝断了,她和魏良都跌落了下来。回想到这里,胜男下意识的抬头看了看上方的天空,呃,好高呀,从谷底向上仰视,她只能看到碗口大的一小块儿蓝天。

接着,她的目光开始向下移动,在陡峭的山壁缝隙里,找到刚才救了她们夫妻两条命的断树。咝~~也不低刚才她们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了下来,如今却毫发无损,难道真是这个笨小白救了她们?

“当然是我救的,还有,笨女人,不准叫我笨小白,”小白童鞋翻了个白眼,很不悦的对胜男说道,“本座早在去年已经成为地府一星级白无常,服务过的大小魂魄对本座满意的不得了,客户满意度高达百分百,今年年底更有望升级为两星级白无常。所以,本座不是什么小白,而是正儿八经的星级白无常”

地府里的大小神鬼也是要考核滴,人家这些年多努力呀,除了面前这个女人,他再也没有犯过错误。

“好好好,我知道了,”胜男无所谓的摆摆手,问着自己最关心的话,“那个小白呀,你还没有说你来干什么呢?哦,对了,你身上还有没有宝葫芦呀,唉,你都不知道呀,我的紫葫芦被人烧了——”

“你还叫我小白?”小白童鞋很郁闷,人家现在真滴升级了啦。接着,他又听到胜男语气中的渴望,似乎还想问他要宝葫芦。

不提还好,胜男一说葫芦的事儿,他便想到那个可惜的紫葫芦,气得他在空中直跳脚:“切,你还有脸说?好好的紫葫芦,你装点财物、装点粮食,也没有什么,怎么弄到最后,你连杀人犯都装了进去?你不知道那个山贼身上背负的冤魂有多少?恩?怨气可冲天呀,更何况小小的紫葫芦?”

“……”胜男一怔,她一直没有想通紫葫芦怎么如此轻易的被毁掉。按小白的话说,这个紫葫芦是神仙装仙丹的宝贝,即使本身没有什么灵气,但受仙丹熏陶,多少也沾了些神奇,怎么如此强大的宝葫芦,却如此轻易的被烧毁呢?

如今听了小白的话,她后悔的只想撞豆腐,“那,那怎么办呀,我宝葫芦里还有大批的银子和粮食呢”

“切,爱咋办咋办”

哼,财迷的笨女人,到现在还想着里面的黄白之物。

“哎呀,你怎么这么说,”胜男找不到豆腐来撞,便小手握拳,不时的敲着太阳穴,“今年可能会大旱,我们那些银子和粮食是留着帮助受灾的乡亲们的,对吧,老公?”

“没错,这位白无常白先生,您既然是神仙,那能不能帮我们把宝葫芦修复呀?”

自从小白童鞋出现后,魏良一直保持着沉默的状态。关于这个乌龙小白,胜男讲宝葫芦的由来时,曾经说起过。当时魏良还挺好奇的,没想到同样是死后魂穿,自己从地府飘出来,什么黑白无常都没有见到;而胜男却结识了一个好玩儿的小实习生,还从他手里敲诈了两个宝贝。

当时他还跟胜男开玩笑,说等胜男“日子”到了的那一天,一定叫着他,他也要见识见识这位笨小白。

结果,玩笑的话说了还米有两年,白无常就出现了,还是以这种方式出现。魏良不是胜男,面对小白的援手救命,他没有那种理直气壮的感觉。因此,当老婆和小白聊天时,他一句话也没有说。

“切,你们当本座是修东西的呀,”小白一听胜男储存粮食和银子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灾民,语气放缓了不少。脑子里也闪现出胜男这两年的作为——

说实话,胜男是小白经手的第一个case,因为他的经验少而摆了个大乌龙,所有小白一直很关注胜男在明朝的生活。

上次见面时,被胜男讹去了紫葫芦,他当时是很生气,还撂下狠话,说再也不管胜男的事儿了。但事后,他还是忍不住想起胜男,经常通过时光穿梭机的显示器,察看胜男的生活。

还别说,经过长期的观察,小白对胜男肯帮助别人的行为很满意,更得意自己曾经对胜男的帮助——看吧,人家也不是乱给宝葫芦滴,胜男得了宝葫芦,还是救了不少人。

可惜,乐极生悲呀,他对于一个在明朝的生命关注的太多,终于引起白无常大主管的关注,一番拷问之后,小白把自己犯下的乌龙说了一遍。当场便把稳重的大*OSS气得险些中风,咆哮教主附体一般,晃着他幼小的身子直晃悠,

“穿梭机还在实验中,谁准许你用的?啊~~~难怪明朝出现了这么多不该出现的新事物,你知不知道这样会改变历史,你知不知道这样会造成时空错乱,你知不知道……”

在一连串“知不知道”的斥责中,小白险些被晃得进了戒毒所,呃,太给力了,被主管这么一晃,他习惯性的晃了好几天,让众小白以为他吃了小药丸

错误已经造成,大主管咆哮了半天,也没有什么好法子来纠正。毕竟在生死簿上,魏良、李胜男这两个人还有五十多年的寿命,他们不能勾去不该死的魂魄。

可不纠正,也不能任由这两个穿越人搞乱明朝的历史,于是,大主管将小白和把魏良错投到明朝的某小黑拎到自己面前,恶狠狠的说:

“既然犯了错,那就要负责到底。现在,本座命令你们,立刻、马上找到这两个人,告诫他们不许改变既定的历史,不许乱搞发明,懂吗?”

被勒住衣领的某小白和某小黑,满脸通红的直点头,表示他们立马行动。

于是,也就有了小白出现的那一幕。

“不过,本座倒是可以给你们一点安慰奖”

小白和胜男打过两次交道了,自然知道这个笨女人根本就不肯吃一丁点儿的亏,这次他又是来拜托人家的,所以早就和小黑一起准备了奖励品。

“安慰奖?难道你还真有其他的葫芦?”

胜男听了小白的话,眼睛一亮,兴奋的问道。恩恩,绿葫芦里有生命水,紫葫芦可以装除天以外的任何东西,那是不是还有什么红葫芦、黄葫芦和蓝葫芦之类的宝贝?吼吼,那这些其他颜色的葫芦是不是也有什么奇特的功效?

胜男笑得一脸谄媚,搓着双手满是期待的看向小白。

小白抽了抽嘴角,然后面无表情的说道:“笨女人,你以为这宝葫芦是市场上的大白菜吗,要多少有多少?没啦,什么葫芦都没有啦哼”

“那你说的安慰奖是什么?”

胜男一听这话,高扬的情绪顿时一落,有气无力的问道。

“当然也是好东西,”小白提到这里顿了顿,“想要礼物,先答应我们两个条件”

“什么条件,说来听听”

又听了一会老婆和小白的对话,魏良对眼前这个可爱的小童子也升起戏谑的心思,故意开口逗弄道。

“条件就是……”

马车上,魏良和胜男悠闲的依偎着,一起把玩着胜男手腕上的一个玉米粒大小的印记。

“老公,咱们真为了这个小空间,便放弃前辈日记的各种发明?”

小白给的礼物也不错,便是一个他在地府玩儿游戏时炼制的储物空间,面积不大,只有一千平米左右。虽然比不上紫葫芦的强大功能,但贵在方便、隐蔽。因为这个储物空间,不是借由某项东西来打开,而是像胎记一样印在胜男的手腕上。

“放弃吧,咱们现在也算是结识了陈大人,我呢,以后可能会走仕途,”魏良说着话,目光投向窗外的马车,“真要是当了官,便会引起很多人的关注,估计我们儿时的很多故事都会被挖出来,到那时,咱们如何解释日记的事?”

“恩,也对,”胜男点点头,如果因为发明的事,被人当成了妖孽,那就不划算了,唉,小点就小点吧,总比什么都没有强。

无聊的打了个哈欠,“对了,咱们这次跟着陈大人去胶东干什么呀?”

“不是跟着他去,而是我想去。咱们刚出谷那天,晚饭的时候,刘鹏辉曾经提起过,他相熟的一个大富商,在东海买了一座小岛很不错。听说,东海那边还有不少荒岛呢,与其便宜了倭人,还不如咱们买下来当做日后的退路,毕竟咱们已经做过保证,不准插手历史……”

第一百二十六章 巧遇二姐夫

中午,一行人在树林里休息吃午饭。

虽然已经在魏良的马车里呆过两天,也见识了里面的不少精巧陈设,但当胜男从马车里拿出炉子、木炭、锅碗瓢盆以及三四个放各色调料的小陶瓷罐儿时,刘鹏辉哥儿三个还是诧异了一把。

刘三牛,哦不,确切的说是刘鹏程,是个直率善言辞的人。在和魏良夫妻不熟的时候,都能凑上前搭讪,更不用说如今魏良和他们成了亲密的伙伴。

不过,说起来也凑巧,魏良和自家大人居然是师生的关系,虽然座师不如房师关系亲密,但好歹也算是一家人,再加上,他们还有同患难的情谊,魏良夫妻为了救大人,可是差点就丧生谷底了呀。

回想起那天魏良夫妻不慎落崖后,他那个一向沉稳的二哥险些失控,抱着个臭靴子,对着支援的众捕快大呼小叫,直喊着救人救人。

随后,陈大人对魏良夫妻的以命相救很感激,更是召集了全县的捕快、壮丁在山谷周围紧密搜索。上百人地毯式的搜索了三天,终于在谷底的小溪边找到了大难不死的魏良和李胜男。

从那以后,魏良夫妻也算是被刘家兄弟类为自家人,对自家兄弟,那就更不用客气了。

“呵呵,弟妹,你这究竟是马车呀,还是把家都搬了出来?”

既然是兄弟了,那也要叙叙关系、论论大小,对于这一点,家里的老幺刘鹏程童鞋那是非常得意呀。嘿嘿,他终于不是老小咯,自己足足比魏良大三岁呢,总算可以过过当大哥的瘾了。

“也没有这么夸张,只是出门前,家里的老人总是‘说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我们既然出来增长见识,那就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和刘氏三兄弟同行了一路,胜男对他们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刘家三兄弟名为陈大人的幕僚、随从,但身份上并不是师爷或者仆佣。算起来,他们的父亲还是陈大人幼时的好友,英年早逝后,便把三个儿子托付给了陈壁,于是,在陈大人看来,刘家的三兄弟既是子侄,又是得力的助手,走到哪里都带着。

和他们能论上兄弟,基本上算是真正踏上了陈大人的大船,回到梅水后,即使魏良不再赶考,单靠和刘家三兄弟的关系,也不会有人敢为难他们。

“再说了,准备这些也不麻烦,我们家正好也有专门的木器作坊,只要把自己的要求和想法告诉木匠师傅,我们只等着验收就成,”胜男利索的把配菜切好洗净,头也不抬的继续和刘鹏程聊天,“对了,我听我家相公说,最近大人经常要出去巡查?”

考核百官呗,就以陈大人刚正不阿的做派,日后这种刺杀的桥段肯定少不了。千里做官为的吃穿,哪个官员不贪腐?就是洪武年间的剥皮充草,那么残酷的刑罚都制止不了众官的贪腐,更何况越来越松弛的现在?

“可不,这才刚刚开始,估计还要去鲁西南呢”

刘鹏程坐在胜男对面的大石头上,掰着手指和胜男说起他们曾经去过的州县。

说来也怪,陈大人和自家二哥跟魏良很谈得来,三个人经常凑在一起谈什么赈灾、发展农业、鼓励经商之类的话题;而他之前对这些县务就不了解,现在更不会去耐着性子听,Qī。shū。ωǎng。比起琐碎的俗务,他更喜欢和魏家的小媳妇聊天。

呃,不是他有歪心眼,而是这位李捕头,给人一种小兄弟的感觉,对,就像他之前在省城衙门照顾过的一个小捕快,机灵、有眼力见儿而且率直。

再说了,人家也不是一般的小媳妇呀,人家胜男可是梅水、哦不应该说是大明朝第一位女捕头呢,说话行事那叫一个爽利。太对他的脾气了。

“恩,那可真是够辛苦的,”胜男把锅子架好,眼睛不自禁的扫过树林边停放的两辆马车,想到什么似地说:“要不,等咱们到了胶东后,我们和大人换换马车吧。我们年轻不怕磕打,再加上,回家的时候也就不再乱转,走的路不多,普通的马车也能凑合;倒是大人,日后赶的路更多,别的不说,就是遇到阴天下雨的也不方便。”

胜男很知趣儿,她并没有明说“刺客”的事,但刘鹏程却由胜男提到的铁皮车厢,联想到那天遇刺的情况。

说实话,那天魏良的马车还是起了不小的作用。如果不是坚固的铁甲车厢,他们兄弟保护大人会更加艰难。说句不吉利的话,如果不是遇到了魏良,那天大人可能就被害了呢。

刘鹏程摸着下巴,眼睛直直的看着不远处的马车,脑海里还不断闪现那天遇刺的场景,以及马车里超舒服的设计。

想了半天,暗自点点头,“呵呵,弟妹真是爽快的人呢,不过这件事可不是小事,咱们还是和大家商量商量再定吧。”

说是这么说,但心里已经被打动了,刘鹏程已经预想到他们借用了魏良的马车,剩下的路程有多轻松。

“刘三哥太客气了,大人是我家相公的老师,那就是我们的长辈,”胜男听出了他语气中的赞同,便继续劝说道:“别的我们也做不了,让老师旅途舒服些,也是我们这些晚辈的一点子心意呢”

“……”

刘鹏程点头笑了笑,但还是没有表态。很简单,他们一行四个人,自己排行老幺,从来都是没有话语权的人,他更不敢替大人做决定。

“嗳,三哥,我听说东海有很多无人的小岛,都是些什么岛呀,咱们平头百姓能买吗?”

胜男也觉得自己有些心急了,忙转移话题道。

“你说那些荒岛呀?有呀,不过很多都被海匪、倭人占据了,平头百姓买了也不敢住呀,怎么,弟妹你想买?”刘鹏程还真认识一个买了荒岛的人,见胜男的脸上满是向往,连忙劝说道:“要我看呀,还是不要买的好。咱们大明朝幅员辽阔,良田更是处处都有,何苦大老远的跑到海边去买个不能种地的岛呀如果你想多置办些产业,只要不出本省,你可劲儿选,哥哥帮你们说和”

别的地方不好说,鲁地是他们的地盘,他做主

“谢谢三哥了,”胜男把锅子架好,续上柴火,点燃,手里忙着做饭,也没有耽误聊天,“不过,我们在梅水也有不少产业,暂时还不考虑买田。只是,我经常听人家说能在海上买岛,觉得挺稀奇的,如果不麻烦的话,我们也想买一个,日后游玩的时候也有个去处不是?”

呃,没看出来呀,这两口子还是有钱银呢

刘鹏程暗自佩服,看看人家这才叫有钱人呢,花大笔的银子就为买个小岛玩儿

“行,既然你们已经想好了,那哥哥就帮你们多留意。等到了胶东后,我给你们介绍下海防卫所的参将,看看具体该怎么办理”

“嗳,那我就不谢三哥了哈”

得到了刘鹏程的许诺,胜男心里的大石顿时着了地。朝里有人好做官嘛,她相信有了官府的介入,买岛的计划会非常顺利,而且还有可能少花钱呢。

这时,油热了,胜男把碗里打好的鸡蛋汁倒了进去,刺啦~~

赶路的日子,比较枯燥。不过,托魏良夫妻的福,陈大人在路上倒也不寂寞。和魏良谈谈县务,说说民生,喝喝茶,日子倒也充实。

过了半个月,一行人终于来到了胶东。

“恩,真是来到海边了呀,呵呵,呼吸之间都能闻到海的气息”

胜男斜倚在马车车窗上,头枕着敞开的车窗,半眯着眼睛,陶醉的吸着气。

“没错,而且少了空气中的烟雾,海的味道更加清澈纯粹,”魏良端着茶杯坐在胜男身侧,随着车轮的转动,目光浏览着窗外的一切。

“对了,我们要把马车‘借给’陈大人,他怎么说?”

一路同行同住的走来,陈大人和魏良时常坐在一起聊天、品茶、下棋。两个人的关系,也从表面的师生,变成了有共同语言的忘年交。关系亲密了,说话也就没有太多的客套。

“大人很高兴,直说沾了我这个学生的光”

说实话,随着和陈大人的关系加深,魏良的心态也慢慢的发生了变化。从最初只想搭上靠山,到后来,他真的很钦佩这位刚正不阿、一心为民的好官。

所以,当胜男提出要把自己舒服的马车送给陈大人时,他是一百个愿意。不为别的,只为回报这位好官、清官。

“那就好,”胜男也很高兴,她的眼睛还是看向窗外的景色。这时,马车已经缓缓来到海边的渡口,简陋的渡口边,十几艘木船停靠着。

前世的时候,她曾经来过这个地方,但是相隔数百年,比起前世的繁华,此刻的渡口更像一个小渔村的村口。

“咦?那个人看着好眼熟呢?好像在哪里见过”

胜男的目光扫过渡口穿梭的人群时,发现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面孔。

“谁呀?”

魏良听到胜男的喃喃自语,也好奇的探出头,顺着她的目光查找着。当他看清那人的样子后,便一拍窗口的木愣子,“哎呀,这不是你的二姐夫嘛,咱们成亲的时候,他们还来喝过喜酒呢”

第一百二十七章 银子呀银子

说到二姐夫,不得不提一提胜男的二姐李盼姐儿。在她的四个姐姐中,大姐市侩自私、三姐懦弱没用、四姐爽直宽厚,而胜男却最敬佩远嫁外地的二姐。

原因很简单,胜男的这位二姐不是一般的有眼光和聪慧。这话还要从若干年前说起,想当年盼姐儿说亲的时候,曾经同时有两家人来李家求亲。

一个是梅水镇李家集的秀才,年纪相仿,家里人口也简单,只有一个寡母,家底也不薄,除了一套两进的祖宅外还有良田十几亩。

另一个则是在济南府做生意的买卖人,年纪比盼姐儿大六岁,是家里的次子,从小就跟着父兄学做生意,十二岁的时候就和家里的商队去过南洋。虽然自己挣下了不少产业,身份却是个卑贱的商人。

两个求亲的人,都和李家有相熟的亲戚,所以,对彼此可以说是知根知底。听了媒人和亲戚的介绍后,李氏夫妇都倾向于把盼姐儿嫁给梅水的秀才。一来呢,把女儿嫁在梅水,他们夫妻还能时常照顾着点儿;二来呢,那个小秀才人真的不错,年纪轻又有了功名,日后再中个举、考个进士,为官做宰的还能封妻荫子呢。

而反观那个商人,年纪大倒也不是坏事,男人年纪大点儿知道疼人儿。只是,身份的确差了些。别看李家是皂吏,但至少也是个小官呀,吃着公粮,穿着官服,怎么也比最下等的商人强。

再说了,古人不都说了吗,“商人重利轻别离”,来求亲的这位不就是因为长年跑商,才耽误了娶亲?如果盼姐儿真的嫁给了他,那以后小两口聚少离多的,和守活寡有啥区别?

别说李氏夫妻这么想,任何一个家中有女儿的人家,把两个求亲的人放在一起一比较,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只有盼姐儿,当父母问及她的意思是,很坚定的选择了谁都不看好的商人。

“姐,你当时为什么选姐夫呀?”

记得胜男嫁人前,盼姐儿两口子特意赶了回来贺喜,胜男曾当面这么问二姐。

“不为什么,就是觉得一个十二岁就敢闯世界的男人值得托付”盼姐儿嫁了人后,经常跟着丈夫一起出去闯荡,整个人的气质也变得很不同,说起话来更是头头是道,“至于那个秀才嘛,人也很好,只是,家有寡母,那这位寡母肯定把儿子看得非常重要,对儿媳也就会多加挑剔,这样嫁过去,婆媳关系肯定不好相处;再者说,他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万一科举不顺,难道还要像外公一样,在村子里开学馆吗?”

精辟胜男当时听了连连点头,对盼姐儿的见解非常钦佩。

如果这话是从一个后世穿越来的人口中说出,也没有什么好佩服的,但盼姐儿不同呀,她是个地地道道的古代小姐,而且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也没有读过什么书,居然还能有如此想法,那就只能说她够聪明。

所以,比起对三姐的可怜、对四姐的敬爱,胜男对这位只见过两次面的二姐是敬佩。

如今他乡遇到了亲戚,胜男和魏良非常高兴,隔着车窗边冲着二姐夫钱仲凡大声喊着。

钱仲凡看起来三十岁左右的样子,因为常年在外面闯荡,面色有点黑,人也比较消瘦,不过整个人显得很精神。听了胜男两口子的呼唤,他也认出了叫他的正是妻妹小五和连襟,便热情的招呼他们去自家在胶东开的酒楼。

三个人落了座,小二上了酒菜后,钱仲凡便问起他们的来意。

“你们要买小岛?”

钱仲凡端着酒壶给魏良倒酒,他听完胜男的话后,眉头轻蹙,“你们有没有听说,海边其实并不太平。即使买了岛,你们也一定能住。这里不但有海匪,还有倭人”

“这些我们也听说了,”魏良见人家给自己倒酒,也不敢托大,手掌扶在酒盅边,以示谢意,“所以,想看看有没有离陆地比较近的岛屿,这样不但安全没有问题,淡水和粮食的供给也方便些。”

“这样呀,”钱仲凡沉思了片刻,缓缓的点点头,“恩,既然你们连淡水的问题都想到了,那么看来你们已经做过充足的准备。不过,也不一定非要买岛呀,咱们内陆的良田很多呢。而且你们的南山我也去过了,田地、山头都不少,何苦花这个冤枉钱买岛?”

胜男和魏良听出了二姐夫话里的关切,两人对视一眼暗自点头:比起贪婪的大姐夫,二姐夫才更像真正的亲戚。虽然他们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是人家是不是对自己好,从他的言谈举止中都能瞧得出来。

既然对方把自己当亲戚照顾,那他们也不能把人家当陌路,该提点的也要提点才是。

“呵呵,二姐夫,说来也怪我,”胜男放下手里的茶杯,有点不好意思的笑道:“去年梅水一场冰灾,造成数百难民来南山逃难,当时见到这些难民我就有些担心,万一哪天南山也遭了灾,我们为了生存,是不是也要背井离乡的逃难?”

“二姐夫走南闯北的,指定见过不少世面。自然也知道,种地都是靠天吃饭,真要有个天灾人祸的,日子还真不好过。与其这么干等着,还不如早早做好准备,鸡蛋也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不是?”

钱仲凡听了这话,若有所思的呆愣了一会儿。胜男的话还真提醒了他,他和别的大明土著不同,十二岁便跟着船队去过南洋。长大后,自己也曾经跑过海上贸易,可以说是见多识广。

胜男提及的事情,他也有所耳闻,小小的一场冰灾,居然造成几百农民离乡逃难。而老天偏又是不长眼的,说不准哪天又来场天灾。到那时,估计就不是几百人逃难了。

当然,他是个商人,这些对他的影响不大。或许操作好了,还能大赚一笔呢。

只是,不受灾就会太平吗?想想玫瑰镇被暴民抢砸的商铺和地主,钱仲凡心里闪过一丝担忧。其实如果只是暴民抢砸点粮食还好,如果灾情太大,朝廷赈灾不及时,激起了民变,那可就不是烧点铺子、抢点粮食那么简单咯。

恩,如果这么一想,在海外拥有属于自己的小岛就是一条很不错的退路。

钱仲凡脑子转动的很快,胜男简单的几句话,他便能引申出更深层的想法。

“小五这么一说,倒也有几分道理,呵呵,说得我也想买个岛安家呢”

咦?这话好像是在暗示什么,胜男抬眼看了看二姐夫,不意外的捕捉到他眼中的试探,便转头看向魏良。

魏良也看出了钱仲凡的意思,便笑着说:

“呵呵,姐夫如果真的有这个意向,咱们可以一起去看看呀,”说道这里,似乎想到了什么为难之事,“也不知道一个岛需要多少银子呢,唉,虽然我们认识了陈壁陈大人,但该花的钱还是要花的呀。”

“陈壁陈大人?”钱仲凡眉心跳了跳,忍住心里的激动,问道:“妹夫还认识按察副使陈大人?”

魏良点点头,“恩,我去年中举的时候,他老人家是主考”

“哦,换句话说,他是你的座师?”

钱仲凡见魏良毫不犹豫的再次点头,本来就想和小五两口子处好关系的想法更坚定了——

“行,既然你们下定决心要买岛,那我就陪你们转转。别的地方不好说,在胶东,我还是认识几个朋友,衙门里也有相熟的人,手续什么的也好办”

“呵呵,那就谢谢二姐夫了”

三个人商定好了买岛的事,便又开始谈及家里的事。

本来胜男见到二姐夫后,还以为能遇到二姐,没想到,二姐怀了身孕,正在家里安胎呢。

“对了,如果你们银子不凑手的话,千万别客气,多了我没有,万儿八千的言语一声就成”

吃完饭,胜男和魏良向钱仲凡告辞。钱仲凡像是想到什么似地,拍着胸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3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