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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小官生活-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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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馒头骑着悍马去南山,看看地里的庄稼,然后和魏良聊天。

日子一天天过去,眼瞅着就到了中秋。

“处斩邱老大?”胜男坐在押签房,对面是许久不来县衙的魏良。

“没错,”魏良拿着刑部的批文,“南山的匪首和匪从,除了判处流刑的五个人外,其他的七个人全部处斩,就在三天后。”

“哦,那需要我做什么吗?”【﹕。。】

胜男当了捕头后,还是第一次遇到处斩犯人的事,她还不知道自己的具体工作。

“你的工作很重要,法场和押运途中的安全问题,都是你来负责,”魏良的手指轻轻敲着桌面,这也是他第一次经手这样的事,多少有些紧张,“当然,押运途中的问题不大,法场的秩序一定要维护好。”

“恩,明白,”胜男点点头,想到电视剧里看到的情节,她有些兴奋的说:“哎,老大,你说有没有人去劫法场呢?!”

正文 第三十八章 丰收的喜悦

“劫法场?”魏良白了胜男一眼。没好气的说:“乌鸦嘴!你以为咱们这是演电视呀,真要是有劫法场的,你和捕快们就要冲在前面拼命!”

“嘿嘿,”胜男也觉得自己兴奋过了头,她挠挠头发傻笑:“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哈。我就是随便一说,不作数的。”

“这还差不多,”魏良摊开一张白纸,开始和胜男商量具体的工作分派,“这些死囚,多是些恶贯满盈的盗匪,附近的百姓颇受其害,等行刑那天,肯定有不少乡亲来围观,届时群情激奋,场面可能会比较混乱。所以,你们捕快们一定要协调好,不要发生任何意外。”

“恩,我明白,”胜男收起调笑的心思,也开始认真的和魏良商量起来。

三天后。胜男亲自带着四个马快去牢房提人犯,并严密监督狱卒们给死囚戴好镣铐和枷锁,然后把尘封很久的囚车拉了出来,将一**囚推上木笼车关好。

何时从牢房出发都是有明确时辰的,胜男见时间到了,便带着捕快和狱卒们一起押着死囚们出了大牢的院子。

等他们来到街道上的时候,宽阔的青石路两边,已经聚集了提前得到通知的百姓们。涌动的人群,让人有种错觉,是不是全城的人们都赶来了。看到这么多人,胜男警戒的握着腰刀,目光不断在道路两边扫来扫去,生怕拥挤的人群中蹿出劫匪。

突然,胜男眼前飞来一个黑影,速度很快,她根本来不及躲闪,被黑影砸了正着。些微的刺痛以后,异物被砸碎了,顿时一股腥臭的味道从脸上蔓延开来,粘稠的汁液顺着脸颊和鼻子缓缓流下。

搞什么?胜男无语的看着手上黄乎乎的东西。自从得到通知后,过去的三天时间里,她和魏良反复假设过刑场上发生的变故,却怎么也没有料到自己会被一只臭鸡蛋击中。没错,刚才的黑影正是从人群中飞出的一只鸡蛋,而且还是馊臭的蛋!

“大家快看呀,这就是匪首邱老大,那个杀人越货的混蛋!”

“砸死他。砸死这个畜生!”

“对对,砸死他!”

“呜呜,小三儿呀,老天有眼,害你的山贼终于要被砍头啦,我替你砸他……”

黑压压的人群中,飞出第一个臭鸡蛋之后,被恶匪欺压多年的百姓们,纷纷抄起早就准备好的烂菜叶子、鸡蛋壳和石块儿,用力的朝囚车砸去。一时间,胜男就见眼前、耳边“嗖嗖”的黑影乱飞,一不留意就被击中。

“奶奶的,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还觉得砸贪官恶棍的场景非常解气,怎么就没有想到,囚车边还有捕快和狱卒呀,”

胜男悄悄的看了看其他的同事,似乎人家对眼前的状况,并不怎么惊讶,只是在砸物飞过来的时候,迅速的躲开。再看看后面的囚车。基本上已经被垃圾淹没了,邱老大消瘦的黑脸上满是黄色、黑色的汁液,草窝一样的乱发上还顶着几个蛋壳,活似孵出小鸟的鸟窝。

周围的百姓们,越砸越勇,他们开始发觉这是自己排解怨气、恨意的有效途径。起初砸的多是家里的烂菜叶和臭鸡蛋,垃圾扔完了还是不解气,干脆又运来成筐的萝卜茄子,也不管好坏,直接丢了过去,隔壁街上的菜市,各种硬质的蔬菜更是被抢购一空。

从大牢到刑场,不过一刻钟的路程,却因为道路拥塞,足足走了半个时辰。胜男和几个捕快狱卒们,也沾了身旁死囚的光,等到了刑场后,原本整洁的官服上,满是鸡蛋汁、青菜叶子。

“这是怎么啦?”魏良接过胜男手中的批条,诧异的从她头发上捻下一根小白菜,再仔细一看,胜男的脸上也亮光光的,仿佛刚刚洗过脸一样。

“没事,还是赶紧把监狱的批条呈给大人吧,”胜男摸摸脸上的蛋汁,忍住想吐的冲动,连忙催促道,“办完正事,我也好尽快回家洗个澡。”

“好。”魏良见时辰不早了,连忙拿着文件来到杨知县面前,恭敬的递给他。

这时,狱卒也押着几个死囚来到行刑台上,刽子手正在用酒水淬着砍刀。

验明正身后,杨知县开始诵读几名死囚的罪状,并大声宣布刑部的批复——斩!

听了杨知县的话,围观的百姓们顿时兴奋的大喊,有的被山匪迫害过的人家,更是将死难家人的灵位放在刑台下,共同见证死仇人头落地的那一刻。

杨知县看了看一侧的漏钟,又对了对时辰,见午时已过三刻,便抽出签子丢在地上,庄严的喊道:“时辰已到,斩!”

“哈哈,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刑台上邱老大挣扎着抬起头,他阴鸷的眸子扫过围观的人群,当他的目光接触到李大头的时候,他突然哈哈大笑,嘶声喊着:“世上最好吃的东西,老子吃过了;世上最烈的酒。老子喝过了;漂亮的女人,老子也睡了,什么福咱也享过了,死了也不屈!哼,脑袋掉了碗大的疤,老子早就够本了!有些人,不要以为那了我的金子我不知道,哈哈,老子就算是变成了鬼,也会找你的!”

“行刑!”

杨知县见邱老大临死之时,还毫无惧色。更无悔意,便大声喝道。

听到命令的刽子手,连忙举起刀:

“噗!噗!”

手起刀落,壮硕的刽子手如切西瓜一般,亮光上下闪着,没过多久七颗血淋淋的人头滚落下来。

胜男闭着眼,心里却被邱老大最后的几句话,搅得七上八下的:自己拿的那些金子,虽然是马老六告诉她的,但也是南山山匪的脏银。邱老大这么说,难道他知道是自己拿了这些钱?!

应该不会吧,马老六开口的时候,只有他们两个人在场,更何况,本来这些金子是马六留给娘和弟弟的,邱老大不可能知道?!

胜男不确定的想着,越想心里越觉得不安,更不敢去看刑台上的尸体和血迹。

“胜男,没事吧?”行完刑,杨知县便退场了,剩下的工作都是由魏良和李正义负责。魏良把工作分派好,来到胜男身边,却发现她还兀自一个人闭着眼傻站着刑台一侧,连忙担心的问道。

“呃?”胜男睁开眼,发现台下的人群早已慢慢散去,她有点疑惑的问道:“结束啦?”

“恩,尸体已经拉到义庄,”魏良探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恩,不热,然后又伸手在胜男眼前晃了晃,发现她的反应还算正常,便松了一口气:“是不是第一次见如此血腥的场面呀,走,我送你回家!”

说着,魏良轻轻推着胜男的肩膀,准备送她回家。

“哦。我没事,没事,”胜男的眼前偷偷的瞥了一眼刑台,发现尸体确实不见了,只有两个杂役正在清理上面的血迹,忙回过神儿摇头,“衙门的事情还挺多的,你先忙正事吧,我回去换身衣服就回来。”

“真的没事?!”

说实话,魏良亲眼看到人头落地的那一刻,心里也是一震,那种血浆喷涌的场面,让他实实在在的明白一件事——这不是演电视,这是真的。

自己一个大男人都有些畏惧,更何况胜男是个女孩儿呢。魏良此刻才有些后悔,既然李正义还在继续为衙门当差,干嘛还要让胜男亲自经历这些呢?!

胜男连连点头,她不过是有些心虚罢了,虽然那些金子她已经变相的送给了附近的百姓和灾民,但自己也从中获得了好处,总有一种不劳而获的感觉。

呼~看来钱还是自己挣得,花起来才心安呀。

有了这一次的经验,胜男对自己的事业也格外关注起来。

处斩了死囚,县衙又恢复了往日的样子,李大头也销假回来上班,除了精神有些萎靡外,对胜男倒也算是尊重,很是安分的按“捕快守则”当差。

这天,南山的高粱终于熟了,胜男和魏良迎来了第一次的秋收。

田地里,一人多高的高粱结结实实的挺立着,顶着如火焰一般的穗子,沉甸甸的穗子不时随风摇摆,宛若一簇簇旺盛的火苗。高粱地旁边补种的菠菜和圣女果,也开始长出翠绿的叶子,估计在冬天到来前,就可以收获。

而最让佃户们惊喜的,便是东家送给他们的玉米也成熟了,看着金灿灿如婴儿胳膊般粗壮的玉米,他们忍不住掰下来,捧到胜男面前。

“东家,您看,这是不是就是您说的玉米?”

王老实满是褶子的脸上,早已绽满了笑意,他激动的把颗粒饱满的玉米递给胜男。

“恩,不错,”胜男接过玉米,然后拨开外面的皮,指着里面的黄色颗粒说道:“呵呵,这才是玉米,外面的叶子不能吃的。”

“哦,知道了,”王老实搓搓手,有些期待的说:“那,东家,咱们开始收割吧?”

胜男抬眼看了看,其他的佃户早就跃跃欲试,脸上也是掩藏不住的欣喜,便点点头:“好,开始!”

随着她一声令下,十几个佃户和他们的家属,纷纷举着镰刀冲进地里,“唰唰唰”的忙活起来。成片的高粱瞬间倒下,妇女们带着孩子跟在后面,把收割好的高粱一捆一捆的堆在地头。而老人们则挎着竹篮,在田地四周的玉米丛里,小心的掰棒子。

胜男蹲在地头,抽了一个高粱穗,捻着红红的高粱,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喜悦之情涌入心田,她满足的叹息:呵~丰收啦!

第三十九章 玉米的诱惑

清澈的溪水边,王老实家的和许大勇家的抬着一口大锅,放在岸边的青石上,然后一人拿着一个柱状的丝瓜瓤子,沾了些清水,仔细的刷着锅。

“王大嫂,这次你们家打了多少粮食呀?”

许大勇的媳妇,三十岁左右的样子,人很白净,说话行事也爽快,和王大嫂很对脾气。两个人忙完地里的活计后,便经常凑在一起洗衣、做饭、聊闲篇儿。

昨天南山忙碌了一整天,家家户户都收割了不少高粱,更有一些她从来也没有见识过的玉米,看着邻居们乐呵呵的往家抬粮食,她们这些留下来的难民,心里说不出有多羡慕。唉,可惜她们来的晚,只得了山外的二十亩沙土地,种西瓜吧,又过了时节。只能种一些地瓜。

但是这个什么地瓜,她们从来也没有听说过,还不知道冬天能不能有收成呢。虽然王大嫂经常劝她说,东家是大好人,不会任由佃户挨饿,可她们真是饿怕了呀,再也不想过那种饿得想把自己的手吞下去的日子。

“唉,也没有多少,”王大嫂卷着袖子,拿着丝瓜瓤儿“嚓嚓”的刷着锅,“都怪今年夏天那场冰雹,好好的苗子砸死了一半儿还多,要不是东家福大庇护咱们,剩下的估计也活不了。这不,我家租了二十亩地,一共打了七十斗高粱。除去东家十分之一的租子,只能剩下六十多斗,这可要吃到明年夏天呀。幸好还有这些玉米,听东家说,玉米也能当粮食吃!”

“真的吗?”许大嫂还是有些不相信,她和王大嫂相处了几个月,对她的话也颇为相信。不过,她没有亲自见识过的,还是不能确定。当时,他们这些最早来南山的难民,全都放弃了返乡的机会,选择留在这里当佃户。为得就是能有一口饱饭,能过上好日子。

如果东家说的那些作物真的这么神奇,那他们全家人的生活也就有保证了。恩恩,他们家租种了二十亩沙土地,里面种满了地瓜,种的时候东家说啦,这种作物亩产最高的可达十斗咧,二十亩地那就是二百斗呀,她家就三口人,交了租子剩下的口粮也是足足的,没准还能拿出来卖钱呢。

想到这里,许大嫂脸上也开始有了憧憬,手下的动作不自禁的快起来。

“当然是真的,”王大嫂现在对东家,那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呀。前一段时间,自己曾经帮过工的董家,来人收购玫瑰花,听她相熟的管事说,董家正在研制一种玫瑰纯露,方子便是自己东家写的。还有县城里卖得特别火的玫瑰酒,听说也是东家一手研制出来的。

还有这些玉米。当时他们也怀疑过,能不能种、种了有没有收成,结果,这才几个月呀,东家说的话全都应验了。

“呵呵,这不,东家为了教咱们怎么做玉米,还特意现场做给咱们看呢。”

说着,她用丝瓜瓤敲敲厚厚的铁锅,笑呵呵的说道。

“恩,也是,”许大嫂心里大定,反正他们已经留下来了,那就相信东家的话,好好干就成。

魏良的小院里,胜男正腆着脸,笑眯眯的和悍马商量着:

“嘿嘿,悍马,之前回老家的时候,你也看到了,家家户户都是驴拉磨,你看你也是驴,咋就不能帮我推推磨呢?!”

悍马听了她的话,甩了甩小尾巴,两只水汪汪的大眼里满是鄙视,“拉磨?!那是普通的驴子干的活儿,我可是悍马,是千里宝驴,怎么能干这些粗活!”

“切。主人还是捕头呢,她不是自己也干了嘛,你是驴,就应该守着驴的本分!”

馒头蹲在院子里的石磨上,舔着自己的小爪子,幸灾乐祸的帮腔。

“对呀,对呀,”胜男怨恨的看了一眼那个石磨,再次对着悍马赔笑道:“你看我都推了这么多玉米面,你也来试试嘛。”

一圈一圈转得胜男头都晕了,魏良正在用功,她也不好意思指使,只能和自家悍马打商量。

“……”悍马抖动几下耳朵,主人说的倒也没错,可为啥这种出力的活都是它干,而那只懒死的肥猫,却整天吃了喝、喝了睡的当大爷。于是,悍马很是不平的瞪向伸懒腰的馒头。

胜男见状,连忙把馒头抱下石磨,揪起它的前爪放在把手上,可它的两只小肥腿就悬空起来,“你看,馒头个子矮。它够不到呀!”

“就是,谁让你长得驴高马大的,”馒头被主人拎得有些不舒服,连忙挣脱下来,“再说了,这活儿本来就是驴干的,难道你不是驴呀。”

“你倒是猫,我咋没有看到你抓老鼠?”

悍马虽然个头大,但心眼也不缺,它连忙反击道。

“这不是,这不是主人不需要我抓么。如果主人想要老鼠,我立马就去!”

馒头晃动着肥硕的身子来到悍马面前,很是小得意的伸出两只小肥爪子,唰的亮出锋利的指甲,呲着牙说道。

“好啦,别吵了,还是我推吧,”胜男见这一驴一猫,一个比一个懒,只好认命的高举双手,来到磨盘边,继续转圈儿。

“东家,您放着,我来吧!”

正在这时,拎着一筐玉米的狗剩儿来到院子里,见胜男弓腰要干活,连忙放下竹筐,跑来帮忙。

“呵呵,没事没事,你还小呢!”

胜男看了看狗剩儿小身板儿,有些不忍心的说道。

“东家放心,”狗剩捋了捋袖子,从胜男手里抢过把手,“您别看俺年龄小,推磨的活儿,俺在家就经常干呢。您赶紧歇着去吧。”

胜男见狗剩的动作的确利索,推着石磨的姿势也像模像样,也就闪开身子,让他帮忙。随着磨盘缓缓的转动,金黄的玉米面从笨重的石磨中间飘洒下来,细细的落在下面的石板上。

胜男欣喜的捏起一把,放在手心搓了搓,恩,还有些糙,待会儿让木匠老李帮忙做一个筛子,筛出些精细的做窝头吃。

“东家,这个怎么吃呀?”

狗剩儿麻利的推着磨。抬眼看到胜男一脸兴奋的样子,很是好奇。

“吃法可多啦,”胜男把玉米面放回石板上,拍拍手上的碎屑,把前世曾经吃过的玉米做的东西一一道来:“玉米面可以做窝头,摊煎饼,还能做南瓜玉米饼,哦,对了,等冬天地瓜熟了,还能熬地瓜粥。”

“哦,这不和小麦面差不多嘛。”

狗剩儿想想家里的吃食,便随口说道。

“恩,差不多,但是味道不同,而且营养价值也不同,”胜男顿了下,然后接着说,“关键是玉米的种植并不占用良田,你看咱们这些玉米不就是在田地边儿上种的么。其实,也就是今年种子少,要是种子充沛的话,荒山上的坡地也能种,这样不就省了土地吗?!”

“对呀,”狗剩年纪小,但是天天长在地里,很了解农事,连连点头。

院子外面,几个佃户搬着几块大石头,按照环形的样子摆放在溪水边的空地上,然后抱来刚刚收割晒着的玉米、高粱秸秆,等王大嫂两个人把刷好的大锅抬过来后,便取了溪水倒进锅里,用秸秆点上火。

其他的农妇则抬着一筐包着叶子的玉米,连须子也没有清理,只是用清水把叶子表面的泥土洗了洗,等锅里的水滚开后,便按照东家的交代,把玉米放进热水里。

一刻钟后,偌大的铁锅里,开始冒出股股的清香,引得几个孩子围着大锅,咬着手指流口水。

“好香,这玉米闻着都这么香,要是吃到嘴里,那又该多好吃呀!”

“可不,以前咱哪见过这种好东西呀?!还是东家有本事,也没有占用多少耕地,这些玉米就长成了。”

“娘,啥时候能吃呀,俺饿了!”

南山的佃户们,忙完昨天的秋收后,便都闲了下来。今天听说东家煮玉米,都围过来帮忙,顺便尝尝鲜。

“哟,这么香呀!”

胜男和狗剩把磨好的玉米面放进布口袋里,和读完书的魏良一起来到外面。一出门,一股浓郁的玉米香味扑面而来。魏良吸了吸鼻子,然后开心的赞叹道。

“东家,已经开锅了,现在能吃了么?”

王大嫂扎着围裙,手里拎着一个笊篱,见胜男出来忙问道。

“恩,我看看,”胜男走到近前,看到热气腾腾的大锅里,几十个玉米棒子嘟嘟的冒着水汽,周围的热水也滚开了花儿,她从许大嫂手里拿过一双竹筷子插了插最上面的玉米粒,然后点点头:“可以了,许大嫂,你先用大盆接一盆凉水,然后王大嫂把玉米捞出来放到凉水里冷一冷。”

“嗳!”

两个农妇答应一声,分头行动。

等大盆里的玉米变温了以后,胜男先捞出一个,扒掉外面的青叶子,撕掉须子,把一尺长的玉米掰成两半,递给魏良一块,自己留一块,她轻轻咬了一口,满意的点头:“行啦,大家都尝尝吧,注意温度哈,别烫着孩子!”

胜男的话音刚落,十几只手迅速的伸进大盆里,几十个玉米顷刻间被大人孩子消灭一空。

“继续煮,把这两筐都煮上!”

胜男见大家意犹未尽的样子,便笑着指指院子里的两大筐玉米说道。

众人一听,嘴里连连道谢,手上也没有闲着,几个青壮的汉子利索的把竹筐提过来,然后照着刚才的程序开始煮。其他人则是守着大锅,咽着口水等着。

“哎,胜男,煮个玉米干嘛弄这么大的动静呀?”

比起佃户们的热衷,魏良就淡定了许多。前世他也不是很喜欢吃玉米,这次不过是回味一下过去的味道,吃了半个,他就不再想吃了。

“呵呵,秘密!”

胜男用手掐了几个玉米粒丢进嘴里,有点Q的嚼劲儿萦绕齿间,她笑得有点像只小狐狸。

随着一锅又一锅的水煮玉米,浓浓的玉米特有的清香开始蔓延开来,南山外面的集市上,小贩们和路人们纷纷吸着鼻子:咦,这是什么味道呀,真香!

正文 第四十章 亲戚找上门

循着香味儿,人们来到南山的空地上。只见眼前一群人,男男女女、有老有小的围着成一个圆圈,正对着中间位置不时的说着什么。

好奇的人们仔细闻了闻,发现刚刚闻到的奇异的清香正是从人群中传出来的,而旁边的几个小娃子手里攥着从来没有见过的嫩黄嫩黄的东西,拼命往嘴里填着,瞧着他们一脸满足的样子,凑过来的人也忍不住只咽口水。

“哎呀,四哥,你们这是干啥咧?”

跟过来的人中有些王家庙的村民,他们在人群中发现了以前的邻居,正围着大锅眉飞色舞的说着什么,连忙挤过去问个究竟。

“呵呵,煮玉米呢!”

被问的那个王四哥转头一看是自己从前的邻居,过去在一起住着的时候,仗着家里壮劳力多,打得粮食也多,这小子没少在自己面前显摆。他听到邻居的话,脸上的笑意更浓,满脸自豪的说道:“来,七弟呀。瞧瞧吧,嘿嘿,这可是新鲜玩意儿,别说济南府,就是大明朝也是独一份儿!”

“玉米?!”王七弟笼着袖子,抻着脖子往热气腾腾的锅里看。别说,刚才离得远,香味淡了不少,如今凑过来再一闻,这香味直钻鼻子,他喉头上下滚动几下,“四哥,这玉米是啥东西呀,等当饭吃?”

“咋不能呀,”王四哥拍拍肚子,自己今天光顾着嘴啦,也没数吃了几个,被人一问,还真有些饱了,“呃~~,不但能管饱,关键是味道好呀!”

“哎,开锅啦,开锅啦!”

这时,守在大锅边的王大嫂,连忙挥着笊篱,让大家让开。而许大嫂也仿佛不累一样,连忙把清水端过来。

没一会儿,冒着热气的大玉米被盛到了水盆里,而好奇的人们也凑了过去,“嘶嘶”的只吸鼻子。

“七弟,给,尝尝吧!”

王四哥见旧邻也馋得直吧嗒嘴,把自己抢到的玉米掰成两段,略小的那块儿递给了七弟,很是大方的说道。

“嗳,谢谢四哥啦!”

王七弟也没有挑大小,连忙伸手接过来,张嘴就是一大口,一种从来没有吃过的甜香滋味,顿时袭上舌尖,黄色的小颗粒嫩得可以嚼出水来,但却嚼劲儿十足。恩,真好吃!

南山的佃户们,很少在乡亲们面前有如此露脸的机会。东家也发了话,这玉米是好东西,有人来问就让人家都尝尝。想当初他们舍弃老东家。舍弃已经半熟的粮食来到南山,不知村里有多少人骂他们傻咧,后来见南山发展起来了,东家为人又和气,那些酸话才消停了一些。

可像今天这样,能这么豪气、大方的招待原来的邻居,而邻居们也满眼的羡慕和嫉妒,这种种感觉都是佃户们从来没有体验过的,于是,莫名的优越感油然而生——嘿,俺们是南山的佃户!

看着往日的邻居们意气风发的样子,很多过来凑热闹的村民,心里很是别扭:嘁,得意啥呀,还不是你得了好东家,要不是人家李捕头有本事,你家以前过得还不如俺家呢。但手上的动作并没有停,继续卖力的啃着鲜嫩的玉米。

而同来的一些小贩,品尝到玉米的美味后,眼睛顿时一亮,连忙找到相熟的佃户要求购买玉米。但佃户们现在还不知道东家是不是有计划,不敢贸然答应,便纷纷把小贩们支到负责的南山管事周福那里。

话说这些肯来南山发展的小贩,商业头脑不是一般的灵活,总是能在一些细节中发现商机。玉米他们从来没有见识过,就像刚才佃户们显摆的那样:大明朝独一份儿。再加上味道又格外的好,简直就是摇钱树。要是能独家收购这些玉米,那自己,哦不。是东家还不赚翻了。而发现这种商机的自己,更是大功一件呀。

“东家,咱们外面集市上的几个商铺,想收购咱们的玉米,问什么价钱卖。”

周福乐颠颠的跑到魏良的院子,对正在喝茶的两个人说的。

“哦,还真有上道的呀,”胜男抱着胖胖的茶盅,在袅袅的水汽中,她轻轻笑道。

“呵呵,这就是你的目的?”

魏良也不笨,听到周福的话,他顿时就明白了胜男支大锅煮玉米的目的。

“嗯哼,”胜男微微点头,她转身对周福说:“告诉这些商户,我手里不但有玉米,还有烹制玉米的方子,谁购买了我家的玉米,本捕头免费送一个方子。至于价格嘛,呵呵,当然是要面谈滴。”

“那,您和商户们谈?”周福答应一声,躬身问道。

“没错。”胜男放下茶盅,慢慢的说:“这样吧,你和他们说,三日后午时在县城的十香斋,本捕头会亲自和商户们洽谈玉米的收购事宜。不过,要让他们的东家去,呵呵,这些小贩都是办事儿的,做不了主!”

“好的,”周福刚要转身,想起外面的情况。有些犹豫的说道:“还有,东家,也有不少人拉着佃户们要买玉米,您看?”

“哦,那佃户们都是什么态度呀?”

胜男也想探探这些佃户们的底,如果大家能同患难,却不能共享福的话,那她以后对这些佃户也会另眼相待了。

“佃户们都没有答应,”周福连忙替大家辩解,急急的说道:“他们都说,这玉米是东家免费提供他们粮种种出来的,怎么处理也要由东家发话。就是因为这样,小贩们才找小的问话。”

胜男嘴角微微勾起,显然对佃户们的反应很满意,她淡淡的说道:“很好,你去告诉佃户们,就说我说的,玉米的事情,我会统一处理。卖的钱,他们该得多少,我一分钱都不会少。当然,谁要是私自卖出,我也不会为难她,而且以后他家的租子该多少还是多少,本捕头绝对会按规矩办事。”

“该多少是多少?!”

周福听了这话楞一下,等他转身向佃户们传达的时候,才猛然发觉这句话的含义。而佃户们倒没有这么多想头儿,本来这种子就是东家给的,就算是全收回去,他们也不敢有怨言。既然东家愿意出面帮他们卖,他们更乐得省心呢。

虽然有些小贩担心拼不过大商户,私下找了不少人,又是许银子又是许耕牛的,条件说了一大车,想收购佃户们手里刚刚收割的玉米。

但大多数佃户们断然拒绝了,做人要讲良心,东家对他们这么好。他们要是连东家的话都不听,以后那还咋有脸在南山呆呀。

当然,也有极个别被优厚条件打动的人,大家都是穷苦人家出身,做梦都想攒银子,自己置房买地。不过大家都不同意,他们也不敢轻易出头,便悄悄的跑去问王老实、许大勇这些佃户里比较有威望的人,想知道他们的真实想法。

结果,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两个大嫂一通说教,羞得那几个有私心的人,连忙找到小贩推辞。

南山的玉米全部收割完毕,胜男教佃户们把玉米粒搓好后,留足来年的种子,便把其他的玉米棒子全部收到宝葫芦里,然后回城准备把玉米卖个好价钱。

其实,比起卖高价,她更想把这种好东西推广开来。不过魏良的话也有道理,只有让农民、地主们见识到了玉米创造的价值,他们才会真心的去耕种。

今年就先挣一笔吧,也帮佃户们弥补下夏天的损失。胜男一个人抱着馒头,骑在悍马身上,入神的想着。

来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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