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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小官生活-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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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刚摇摇头,“够呛,现在驿馆已经被官差包围,许进不许出。”

“啊?那咱们怎么办呀?”

搜查倒不怕,可是如果老是呆在驿馆里,她也无法让那个女道士离开呀。宝葫芦里很安全,可那是自己的私人空间,她绝不能让一个危险分子久待。如今那位女道士被她这个“伪高人”暂时唬住了,时间一长,肯定得露馅儿。

“恩,再等等吧,现在仵作正在验尸,估计一会就有结果。”

候刚看着屋里的动向,无所谓的说道。

“哦。行,那我先去厨房弄点吃的吧!”

胜男看前院乱哄哄的,便先远离是非之地,省得葫芦里的道士听到后,心里一急再闯出屋子,到那时事情就麻烦了。

“恩,你去吧!”

候刚随意的摆摆手,比起早饭,他更关注那位逃逸的大侠士。

来到厨房,简陋的土坯屋里被搜查的乱七八糟,很多竹筐、面缸也被弄得东倒西歪。胜男转了一圈。勉强找到一袋子没有打翻的面粉和一把小白菜,她又翻了半天找出两个鸡蛋,于是,就拿这些东西做了一锅蛋花疙瘩汤。

做好饭汤,胜男给候刚和马六各自送去一碗,自己也盛了一碗回到房间。

宝葫芦里,女道士把胜男放在竹榻边的清水喝掉,感觉身体的力气恢复了不少,便站起来开始检查身上的行李。恩,包袱被翻过了,因为系的扣和自己的系法不同;荷包也被动过了,里面的钱倒是没有少。(胜男:切,就这么几个铜板,谁稀罕?!)

而馒头则守着门口,硕大的肚子几乎把屋门遮去了一半,它眯着眼不去看女道士,脑子里却开始憧憬红烧肉的美味。

胜男担心女道士仇视官府的人,先换了家常的衣服,端着饭碗进来,用脚踢踢馒头让它闪开大门,然后走到屋里。

这时,检查完行李的女道士已经坐回竹榻,仍然一副静心养伤的摸样。

“呵呵,道姑,这里条件比较简陋,只有一碗疙瘩汤——”

“高人的救命之恩,贫道还没有答谢,却又麻烦您亲下厨房做饭,”女道士闻到鸡蛋的清香,肚子里咕咕叫得更欢,这几日她忙着赶路,已经好几顿没有吃上热汤热饭,连忙伸手接过大海碗,一手端碗一手抓起筷子迅速的吃起来。

胜男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人,如风卷残云般把一大碗的面汤喝完。碗里的汤已经见了底,女道士还在用筷子扒拉着鸡蛋丝。

“喵呜!”主人,比我还能吃呀!

胜男无声的点头。见她还是不饱的样子,忙从橱柜里取出几块枣糕递给她。

“……谢谢高人!”

有了一碗汤垫底,造反的肠胃也安抚了许多,女道士便恢复了优雅的进食仪态,只见她拿着枣糕小口的吃着。

这时,耳尖的胜男听到外面的声音:

“大人,前后左右我们都搜过了,不见凶手!”

“那有驿馆里还有什么陌生人吗?”

“没有,只有两个梅水镇的捕快,他们押送犯人去辽东,昨晚在此留宿!”

“哦,把他们叫来!”

叫自己?胜男连忙又和女道士说了几句,然后回到房间,换回官府,戴好帽子来到院外。

“你们是梅水镇的捕快?”

胖老头,哦不,胖知县随意的扫视了他们一眼,然后凉凉的问道。

“是,小的候刚/小的李胜男,参加县尊老爷!”

说着两个人把自己的腰牌和公文拿出来,递给胖知县身边的捕头。

“没错,大人,是梅水镇的捕快!”

捕头验了他们的腰牌,又看了看带着手链脚铐的犯人,拱手回禀胖知县。

胖知县又问了问他们昨天夜里都干了些什么,可否遇见或者看到什么陌生人,又是否听到什么动静。

候刚和胜男忙拱手把昨天夜里的事情说了一遍,幸好昨夜胜男叫了几个酒菜,他们三个可以互相作证。

询问了半天,胖知县见找不出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便挥手让他们退下,自己则准备回县衙向府衙禀报,唉,还有一年就到任了,怎么就在自己的辖区发生刺杀命官的重案呢,胖知县无比郁卒。

候刚见事情已经处理的差不多,忙叫上胜男带着马六,出了驿馆。中午,他们乘马车到达东阿县,吃过午饭后,继续赶路,傍晚终于来到聊城。三个人还是直奔驿馆,在驿馆借宿一宿后,第二天一早赶到会通运河聊城站。

候刚不放心李胜男,便自己拉着马六去渡口找客船,而胜男也正乐得有机会把女道士放出来。

“高人,”女道士听说高人要用障眼法把自己送到会通运河渡口,心里非常高兴,她按照要求闭上眼,片刻之后,睁开眼,果然,已经不是在高人的隐居之所,眼前正是一片繁荣的大运河,她心中的感激之情简直就像眼前的河水,滔滔不绝,“大恩不言谢,贫道行走江湖,身无长物,这几块番薯和一袋黄米种子,还算是个稀罕物,贫道就送给高人做个纪念吧!”

说着,她从包袱里取出一个土黄色的布袋子,打开布袋摸出三四个橘红皮的地瓜和一小袋玉米粒,恭敬的把东西递给胜男。

这是……胜男看着眼熟,心里一喜,忙接过道士口中的番薯,这、这不就是地瓜吗?她听魏良说,地瓜是万历年间才流入中国的呀,怎么现在就有了?!

“这是贫道在胶东沿海游历的时候,当地的教民所赠,说是一些红头发绿眼睛的番僧送的,”女道士见胜男一脸惊喜的样子,颇有几分自得,看来高人也有不知道的东西呀。

但是当胜男的注意力放到某一个洗得干干净净的地瓜上时,赫然几个人类的牙印让她自得的脸上出现一抹红晕,“呃,番僧说这个可以吃的。呵呵……”

第二十七章 夜审马老六

唉,江湖果然不是好混的。侠女也要吃饭呀。胜男同情的看了看那一排牙印和女道士羞红的脸,忙从荷包里摸出两锭银子递给她,“道姑,我很钦佩你的侠义,这些你收下权作路上的盘缠吧。”

“这……”女道士有点心动,她身上只有十几枚铜钱,呃,吃饭和住宿是不要钱的,可江湖险恶,不知道路上有什么变故,如果身上有银子傍身,也能在危急时刻救急。可人家救了自己的命,自己尚未答谢,又怎么好意思收人家的钱?!

“道姑,你就拿着吧,”胜男直接把银子塞进她手里,然后拱手道:“道姑是做大事的人,不必拘泥小节,日后我有需要道姑帮忙的时候,也请道姑不要推辞哦!”

“帮忙?!好呀,好呀。”女道士见胜男帮自己找好了借口,忙从怀里掏出一块小巧的木牌递给胜男:“这是贫道的令牌,以后高人如果遇到难事,便将此令牌送到长清县的五峰山,自然有人帮你!”

“好,那我就谢谢道姑了!”

胜男接过木牌,小心的放进葫芦里。

“高人折煞贫道了,”女道士把银子收好,然后单掌竖在前胸,“救命之恩,清风铭记在心,他日定当涌泉以报。告辞!”

说着,女道士调转身形,飘然远去。

“呃,再会!”

胜男把几个地瓜和玉米粒都放好,看着女道士远去的背影有点失落,唉,江湖险恶,还是当捕快吧。

“小五,赶紧的,船快开了!”

渡口边,侯刚已经找好了客船,见胜男下来,忙伸手招呼道。

“好,来了!”

胜男听到喊声,连忙跑到岸边。她一直以为古代的河船都像电视里演的那种乌篷船,个头小小的。一个艄公划船,船上放着一张小几,然后只能容纳四五个客商。

她跟着侯刚上了船,才发现自己的想得差了很远。这条河船的体积有点像前世的加长公共汽车,仅中仓就可以容纳十几个客商。他们进来的时候,船舱里已经坐了十来个客商,靠窗的是一个中年读书人并一个书童,他后面是一对年轻的夫妻,妻子手里还抱着一个七八个月大小的婴儿;小夫妻后面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男子,精瘦精瘦的一脸精明,再配上一身光鲜的衣物像个小商人;还有几个穿着灰布衣服的农夫,大家三三两两的正在聊天。

胜男打量的空儿,侯刚已经找好了座位,这时,船家也开始收船费。

“官爷,去哪里呀?”

“临清!”

“哦,每位三十文,一共是九十文!”

“啥?你看清爷的身份,还敢问我要钱?!”

侯刚抖了抖腰间的腰刀,然后把眼一瞪,脸一沉。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

“……这”

船家见状也有点害怕,唉,这些官差,别的本事没有,就会欺压贫苦百姓。胜男见状,有些不忍,但也没有多嘴,只是默默的看了一眼侯刚。

靠窗的书生见状,眉头紧皱,握着纸扇的手绷的紧紧的,似乎在压抑什么。

“切,给,给!”

侯刚从怀里掏出三十个铜钱,丢在船家的手上,“给爷来壶热茶!”

“……好!”

船家无奈的接过三十文钱,接着去收其他人的船费。

胜男感觉船舱里的人似乎都在看他们,她有些如坐针毡。

“小五,觉得大哥有点仗势欺人?”

侯刚不看胜男的脸,也知道她在想什么,自己从怀里掏出一包牛肉干递给胜男,苦笑道:“咱们出门,县衙只给每人二钱银子的伙食补贴,可这一路需要花钱的地方多了去,要是靠这点伙食银子,估计咱们要一路乞讨才能到辽东呢!”

“呵呵,小五什么都不懂,一切都听侯大哥的!”

胜男接过纸包,从里面拿了几块肉干后又把纸包还回去,心说话你咋不提马六给的十两银子呢!?

“恩。行,你愿意听,我就愿意教!”

侯刚心情不错,嚼着肉干,嘴里还哼着什么。

会通运河也称鲁运河,北起临清南至台儿庄,元代时为了运粮而开凿的。明朝初期,运河河道堵塞,曾一度被废弃,永乐年间才又重新疏通,用以漕运。此时不是夏粮收割的时候,所以运河上来往的船只并不多。

船开了,船上的旅客们,路途寂寞,便开始相互攀谈起来。小夫妻怀里的婴儿受不得吵闹,开始哇哇哭起来。妻子忙哄着,孩子却怎么也哄不住,她算了算时辰,估计孩子是饿了,她看了看四周,没有人关注便侧着身子,让丈夫挡住仓里人的视线,自己拉开衣襟给孩子喂奶。

胜男也百无聊赖。四处乱看着。一路上她一直想找机会单独问问马六,可侯刚就像贴在马六身上的狗皮膏药,寸步不离。再加上她又担心葫芦里的女道士,也没有完全把心思放在马六身上。如今,女道士已经走了,他们的路程也近半,船到了临清后便转乘去天津的船,这样再有三四天就可以到北京,到了京城,出了山海关,到了辽东卫。他们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

恩,还有三个晚上可以利用。胜男算了算,今天晚上估计可以到临清,到了临清,她要找机会好好和马六谈谈,否则,她这一趟公差不就白来了吗?!

晚上,临清的驿馆。胜男还是自己出钱让驿馆的官差帮忙准备了一些酒菜,只不过她在酒里放了些蒙汗药。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她仔细观察过,侯刚别的嗜好没有,但是特别喜欢喝酒,她每次给准备的酒,侯刚一个人就能包圆儿。在船上她就想过了,她如果想和马六单独谈,必须把侯刚调开,可是上茅厕的时间太短,只能让他昏睡。

“呵呵,幸好翻过清风道姑的包袱,否则这样的‘料’,还真不好找!”

胜男阴笑着把从女道士行李顺手摸来的一瓶蒙汗药加进酒壶里,盖上盖儿轻轻的晃了晃。

半个时辰后,把一壶酒干掉的侯刚不负胜男所望的呼呼大睡,胜男在窗外看了看,然后开始自己的计划。

“马六,这两天过得怎么样呀?”

胜男来到他们的房间,把睡得一塌糊涂的侯刚拉到一边,自己坐在马六对面,冷冷的笑着问道。

“很好,”马六看到胜男进来一点也不诧异,他就知道李胜男不会白白请客吃饭喝酒的,他看着胜男稚嫩的脸,嘲讽道:“李捕快好算计呀,居然还会用蒙汗药?!不过,你的心思恐怕要白费了,我什么都不知道!”

“呵呵,我问你什么了吗?”胜男拿着一把匕首在手里摆弄着。笑着说道:“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比如,你那个住在王家庙的寡妇娘和小弟——”

“你?你怎么知道的?”

马六的脸色一变,他准备接应山匪的时候,就把家人转移出去了,除了李大头,没有人知道。李胜男怎么知道的,难道是?!

“呵呵,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呀,”胜男也只是推测,她当时接收王老实几家佃户的时候,曾经蹲在地头上听他们说过王家庙的一些趣闻,什么王大财主想收小妾啦,什么东街来了个外乡人啦,什么西街的寡妇不守妇道啦,诸如此类很多无聊的八卦。

不过,其中有一则趣闻引起了胜男的注意:县城的李大头曾经去拜访过王总甲,让他照顾那户刚搬来的外乡人,这倒也没有什么奇怪的,让她起疑心是因为这户人家和李大头根本就八竿子打不着,之前估计都不认识。

再后来,她偶然间听到了马六和侯刚的话,才突然意识到,王家庙刚搬来的人恐怕根本不是什么外乡人,而是马六的亲人。

但这也只是她的猜测,不过,马六的反应告诉她,自己猜对了。

“马六,我知道你很担心老母和弟弟的安危,所以便委托李班头帮忙照顾,”胜男笑意更浓,她没有抬头,依然玩着手上的匕首,“我呢,把南山买了下来,也收了十来户佃户,这些佃户都是王家庙的,咝,你说,如果我要是把你家人在王家庙的消息告诉某些人,你的家人会如何?!”

南山的山匪作恶多端,附近受害的村民不计其数,顺带着,马六这个“窝主”也是那些人仇恨的对象。

“……”

马六喘着粗气,他依然没有说话。

“还有,听说流放的人到了流地后,都要挨点‘杀威棒’,啧啧,就你这小体格,你说你能挨多少呀?”

“……不劳您费心!”

马六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

“呵呵,我当然不会费心,”胜男拿起匕首,突然在马六的胳膊上轻轻的划了一道。

“阿,你,你要杀我?!”

“切,谁杀你呀!”胜男放下匕首,如何从一个白色瓷瓶里倒出一些生命水洒在伤口上,伤口的灼热感慢慢消退。马六惊讶的看着胜男,“这是……”

“唉,关外鞑子作乱,卫所的苦役会不会上战场呢,受了伤可就惨啦,关外缺医少药的,正式的军爷都照顾不过来,某些‘流人’估计……”

胜男不紧不慢的说着,马六的脸色开始阴郁起来,他手上是有一些银子,可是到了卫所,估计还没等他用来孝敬,就被人搜走了。关外荒蛮,受伤、挨揍那是正常的,如果他手上有这些神药,那么——

“我说,你想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

第二十八章 偶遇夺妻案

很显然,比起亲人的安危,自己的小命更加重要。像马六这样自私的人,胜男前世见得多了。哼,如果他真的顾念家庭,那也不会轻易和山匪搅在一起。再说了,李大头许诺的事情,老爹李正义也能做到,甚至比李大头做得更多,所以,马六没有理由再替李大头遮掩。

“……还有李家集的老秀才,他们家有一个祖传的白玉酒杯,被李班头强弄了来,送给了王主簿……还有还有王家庙的孟屠户,他家屠宰的都是一些收来的病猪。可因为月月给李班头孝敬银子,李班头就强派辖区的酒店从孟屠户那里进肉……还有还有还有……”

被胜男攻破心理防线的马六,把自己当捕快以来,亲眼见过以及没有见过的种种李大头违法乱纪的事情,通通告诉了李胜男。小到收保护费,大到为了勒索财物诬良为盗,絮絮叨叨的说了大半宿,直到天开始蒙蒙亮,才把李班头的种种劣迹说完。

胜男拿着一支自制的炭笔,不停的在白纸上以表格的形式记录着:1。时间,2。地点,3。受害人,4。简单经过,眼瞅着手里的白纸都有十几张了,马六才停住了嘴。

“哇塞,看不出来呀,这个李大头还挺能折腾的呀?!”

胜男数了数手上写满黑字的白纸,真是很佩服这位李班头的胆量和贪腐。

“……李捕快,该说的我都说了,您看——”

马六嘚啵嘚的说了半宿,嗓子都有点哑了,他眼巴巴的看着胜男,催促她赶紧兑现承诺。

“呵呵,很好,”胜男把白纸卷起来,然后塞进怀里的紫葫芦,接着又从紫葫芦里摸出一个土黄色的干葫芦。打开瓶塞,从绿葫芦里倒出一些生命水加进去,“马老六,这些呢是一位游方的道士所赠的‘神水’,一滴就值千金呀,我看你说的还比较靠谱,就多给你一些。”

“谢谢李捕快,谢谢李捕快,那什么,你能不能再给我一点儿,我不白要,我用黄金百两来换,如何?!”

马六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黄葫芦,见胜男只给灌了半瓶就停下,忙把葫芦拿到手里,先倒了几滴在胳膊的伤口上,伤口渗出的血丝慢慢消褪,隐隐的灼痛感也没有了,他兴奋的把葫芦又伸到胜男面前,热切的商量。

“黄金百两?”胜男装作无意的瞄了一眼他干瘪的包袱,微微嘲笑道:“你有吗?”

“有。我在县城还藏着一些金银,如果你再给我一些‘神水’,我就全都送给你!”

比起不能吃不能喝的金银,马六更想保住小命:再多的金银,那也要有命去花呀。

“哦?!”胜男看了看依然熟睡的侯刚,便拿过葫芦把里面的水加满,然后凑在马六身边,“说吧,你藏在哪里了?”

“……”马六小声的咬着耳朵,把自己隐藏的最后一笔金银全部送给胜男,说完之后想起家里的老弱,他又腆着脸哀求道:“那个,这些本来是留给我弟弟娶媳妇的,您看,我走了以后,您能不能帮忙照看一下我娘和我弟弟?!”

胜男鄙视的看了马六一眼,就说嘛,这种人超级自私,“你放心吧,只要你说的都是实情,你老娘和弟弟,我爹会帮忙照顾的。但是,如果你小子有一句谎话,呵呵,辽东虽然远,可是我爹当差这么多年,兄弟朋友还是不少的,到时候就别怪小妹没有提醒你!”

“明白,我明白。”马六爱惜的把葫芦藏进怀里,连连点头:“小五妹妹,你放心,我说的句句都是实话,如果你们想要人证,可以去找快班的孙传德,他虽然刚进衙门不久,却是李大头的亲信!”

“孙传德?!恩,我知道了。行,你睡吧!”

胜男听到了头遍鸡叫,便打着哈欠说道。

“还有,小五妹妹,”马六想了想,还是提前和胜男说:“到了辽东卫,你能不能帮哥哥通通关系,让接手的官差照顾照顾我!”

胜男看了他一眼,点点头,“呵呵,没问题,我会交代他们好好‘照顾’你的。”

天亮了,胜男和马六一脸疲惫的坐在饭桌旁,心情却都非常好;而安睡了一夜的侯刚,则感觉哪里似乎不对劲。他看向胜男的眼神也多了一抹探究。

吃过早饭,他们开始讨论今天的安排。昨天下船的时候胜男顺便问了问,今天上午没有去天津的客船,最早的一班也要中午,那么今天上午他们需要呆在临清。

胜男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次出差的任务已经完成大半,心里的重担算是卸下许多,她便想趁着今天上午的空闲去周围转转,临清是运河古城,肯定有不少旅游胜地和特色农作物,她也来个公费旅游。

侯刚却表示他和马六要留在驿馆。头上时不时的晕眩,让他越发怀疑昨天夜里的事情。而且马六和胜男也很不对劲,看他们的神情貌似打成了某种协议。这种感觉很不好,让侯刚觉得事情已经偏离他的掌握,他要单独询问马六。

马六无所谓,他现在该说的秘密也说了,能得到的保证也得到了,就等着押送到流地。

胜男见他们都不想出去,便找来驿馆的差大哥,问了问临清有什么好玩好吃的,然后便自己出了驿馆。

从宝葫芦里放出悍马和馒头,一人一猫一驴,便开始了千年古城半日游。

“喵呜!”这是什么?

馒头伸着一只前爪,指向路边的一片绿油油的田地。

“咦?我看看。”胜男顺着肥肥的猫爪子看过去,发现田地里的东西非常眼熟,“好像是西瓜嗳!”

胜男下了驴,快走几步来到田地边,蹲在地头上看绿叶子间盛开的小黄花,有的花已经谢了,藤蔓下结出拳头大小的墨绿色花皮小瓜。

“西瓜?!好吃吗?”

馒头对吃非常执着,它瞪大猫眼仔细的看着。

“恩,很好吃。”胜男伸手从藤蔓间摸出一个小西瓜,但个头太小了,她掂了掂,再有半个月才能吃。

“这位官爷,您想吃瓜?!”

胜男和馒头正对着小瓜发呆,身边传来一个老汉的声音。

“呃,”胜男抬起头,发现一个穿着土灰色粗布衣服的老农,正怯怯的看着她。

“哦,我看看,”胜男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然后笑着问道:“老爹,这是西瓜吧,你手里有西瓜子吗?”

“回官爷的话,是西瓜。”老汉敬畏的看着胜男身上的青衣和腰刀,小心翼翼的回到,“您是说西瓜籽儿吗,去年倒是留了一些种,不知官爷……”

“哦,太好了,你能卖给我一些吗?”

胜男兴奋的说道,她前世就听说聊城是有名的西瓜之乡,没想到明朝民间就有大面积种植的。而且看着小瓜,和在梅水镇见到的品种不太一样,她前世就喜欢吃这种小黑皮瓜,皮薄汁多红壤还起沙。

“卖?!”老农显然没有见过这么客气的官差,有点结巴的说道,“呵呵,不值钱的,不值钱的!”

说着他转回自己看瓜的草窝棚,从里面找出一个巴掌大的黑布口袋,恭敬的递给胜男。

胜男拉开布袋的封口绳,摸出几个瓜籽儿,恩,生的,应该可以种。她把布袋收好,然后从荷包里抓出一把铜钱塞给老农,“给,拿着吧!”

“……这!”老农有点迟疑的接过铜钱,嘎巴嘎巴嘴,不知说什么好。

“好,走啦!”

胜男见老农有些不解,也没有多做解释,笑了笑便抱着馒头回到官道上,上了驴,继续赶路。呵呵,没想到这趟公差收获这么多,宝葫芦里的地瓜、玉米粒儿,还有着西瓜籽儿,恩恩,以后自己的菜篮子和果篮子会更加丰盛。

穿过田地,来到渡口边的小城镇。如今是弘治年间,前世有名的鳌头矶还没有建,不过运河两岸的城镇已经成型,南来北往的客商也格外多。

“住手,你要干什么?”

胜男和馒头在喧闹的集市上采购土特产,前面人群中传来吵闹的声音。

“好你个大胆狂徒,居然敢诱拐良家女子,快把我娘子还给我!”

“……胡说,奴家根本就不认识你,你放手!”

胜男把买下的东西随手放进宝葫芦里,挤过人群,来到前面。只见一个高瘦的男子和一对小夫妻打扮的人拉扯着,妻子手中还抱着婴儿,孩子也被周围的变故吓得哇哇大哭。

“娘子,你怎么可是这样呢,之前是为夫不对,但是你也不该抱着孩子出走呀,你看现在还被人诱拐——”

高瘦男子伸手要抓藏在蓝衫男子身后的小娘子,嘴里还不住的埋怨着。

“你,你放手,谁说这是你家娘子,她明明是我的娘子。”

蓝衫男子显然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他白皙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的。

“住手!大庭广众之下拉拉扯扯的像什么样子?”

胜男看了半天,认出眼前的三个人居然都是熟人,是和他们同船来临清的旅客。

“哎呀,让开,让开,捕快来啦!”

围观的百姓正七嘴八舌的议论着,有说男子莽撞的,有说女子失节的,突然看到胜男抽出铁尺,忙四下里散开。人群中一个中年书生也止住步子,饶有兴趣的看剧情的发展。

“哎呦,差大爷,您来啦,你看看,这个狂徒居然敢诱拐我家娘子,您可要为小的主持公道呀?”

高瘦男子显然没有认出换了官服的胜男,忙丢掉蓝衫男子,跑到胜男面前喊冤。

“哦,你说她是你的娘子,有何凭证呀?”

“那个,”高瘦男子凑在胜男的耳边,小声的说道:“我家娘子左胸乳上有一个绿豆大小的红痣,不信,您可以问问她!”

“红痣?”胜男皱着眉头,然后来到小娘子身边,悄声的问道:“这位大嫂,不要怕,我也是女人,你说你的左胸乳上是不是有颗红痣?!”

小娘子是年轻媳妇,本身遇到这样的情况就羞得抬不起头来,听到胜男的问话,更是耳朵都羞红了,她轻轻的点点头……

第二十九章 贪心李大姐

“让开,让开,谁在闹事呀?”

这时。接到报告的巡街捕快也赶了来,打头的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黑脸大汉,他扬着手里的铁尺,驱赶着围观的百姓。

“咦,怎么又来了一些捕快?”

“嗳,你看,我认得那个黑脸的,他是咱们县衙的刘班头!”

胜男从小娘子嘴里得到确定后,眉头轻皱,沉思之间发现本地的捕快到了,忙笑着迎上去,“呵呵,三位大哥,小弟李胜男,是历城县梅水镇的捕快。”

“梅水镇的捕快?”刘班头斜楞着眼睛看了看她,心里闪过一抹不快。

“对,”胜男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人家嫌自己多事了,忙凑在他耳边嘀嘀咕咕的说了说。

“哦,你确定?”

刘班头楞了一下,他也是第一回见到当街夺妻的。要是眼前的这小子能帮忙破案,倒也省了自己的麻烦。如果她破不了。呵呵,县尊责怪下来也不关自己的事。

“确定!”

胜男忙点头,这一会的功夫,她已经想到问题的关键,便连忙拍胸脯保证。

“好,既然兄弟你这么有信心,我老刘也不能不给你面子,”刘班头用铁尺指了指中间的三个人,扬声喊道,“你们的案子由这位李捕快负责,李捕快,请吧!”

胜男领情的拱手,转身问高瘦男子,“你说这位大嫂是你的娘子,你可知她姓甚名谁,娘家哪里,年方几何?”

“……这,”高瘦男子一愣,他刚才明明见小娘子听了捕快的问题点头了呀,这么隐晦的问题他都知道,这位李捕快还问什么,“李捕快,我可是知道她……”

“啪!”

胜男一铁尺打在高瘦男子的脸上,心里暗恨:这人也太歹毒了,贪恋美色夺**子在前,大庭广众之下说人隐私在后,他不知道贞洁对于一个女人有多重要吗?!如果任由他在人前胡说。那个小娘子多半会羞愧寻死。

“你说,你母亲子姓甚名谁,娘家哪里,年方几何?”

胜男见他被吓住了,又转身问蓝衫男子。

“我娘子娘家姓黄,闺名秀姐儿,岳家是兖州府曹州人士,她今年二十有一。”

男子干脆利索的说道。

身边的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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