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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妖记之道士出山-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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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从此以后做你的跟班,我会好好听你的话,听你的吩咐。不管你让我做什么?我都不会有任何怨言的。主人,求您收下我吧。”
小白鼠在磕头。
砰砰!
尽管那个声音很小,可我的耳朵毕竟敏捷于常人,竟然能够清晰听到了。
小东西忽然提出的要求,说句实在话,我忽然间有些为难了。
身为一个道人,诛邪,驱魔,那是职责所在。降服下的邪祟,要么消灭,要么囚箍,这是邪祟的最终宿命。
我如今把阿哐私自留下,已经是违背了一个道士的原则。倘若此事被师父知道的话,我必定会被责罚,严重的话,甚至有可能会被驱除出道观。
“主人!求您了!把我给留下吧。”
小东西依然在磕头。
你能想象一下,跟前被一只小小白鼠磕头的场景么?说是惊悚,诡秘,又是不尽然。更多的是无奈,心酸。
罢罢罢!
上天有好生之德,豁出去了。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啊?将来的事情过于遥远,鬼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再说了,只要我不回道观,那么师父老人家便是鞭长莫及了。即使他知道我私自留下邪祟作伴,他拿我也是无可奈何。
“好吧!我答应你就是了,起来吧。”
“嘻嘻!多谢主人!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听你的话。”
小东西一蹦老高,缠绕着脚跟转了几圈。
哎,擅自留下了这小精怪,也不知道日后是福还是祸了!
第136章 降服、不化骨
小白鼠精对我的收留,小东西很感激,对着我又鞠躬。
我摆摆手,赶紧对它说:“小东……呃,其实你大可不要那么客气。不过你现在跟随了我,我必须得跟你约法三章。毕竟你可不是一般的小白鼠,而是……”
后面的话,即使我不说,我想小东西也是能够听明白。
试想一下,一只能够化为人形的作祟,从而来吓人的小白鼠。它必是拥有了灵识,开了智慧,它那小小的脑袋瓜,自然是不笨了。
小东西听了我的话后,马上点点头:“嗯!主人,你放心吧,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听你的话。不管主人让我做什么事情,我都会讲条件,也不会反抗的。”
汗!小东西竟是这般乖巧啊?把话说得我好像是在欺负它似的。
我一抹鼻子,赶紧纠正了小东西的话,“你以后也不要叫我了,我对这称谓可是很感冒的。何况现在又不是旧社会,哪里来的什么主人不主人的。你以后就叫我师哥吧!”
“师哥?嘻嘻!师哥好!长着为师,法道厉害着位兄。呵呵!这般说来,我以后就有像您这么厉害的师哥了?我再也不用担心受到别人的欺负了。”
竟是想不到,小东西话说到高兴之处,他居然在地上打着翻滚。
等小东西屁颠够,我开始跟它约法三章:
第一,绝对不能在使用“幻术”起祸害,或者惊吓他人。以免造成他人的惶恐,招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从此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去妖性,跟我习道,严格励己,好好做个二十一世纪的好精怪。
第三,……
对于我提出的三个要求,小东西很快就答应了。我也是看得出来,小东西是认真的,对我的“苛刻”要求,它并没有在随便敷衍我。
我想了一下,继续对着小东西说道:“这样吧,你以后的名字叫小白!等回去后,我在给你介绍一个伙伴。”
“小白?好啊!这名字我喜欢!多谢师哥给我取的名字。”
小东西乐得马上打起滚来。
想起日后,我身边就跟随着一株竹子化为人形的阿哐,还有跟前这一脸屁颠的小白鼠精。一人,一竹子精,一小白鼠精怪,如此拉风的组合,得多么的拉风,震撼世俗啊。
降服了小白鼠精怪后,我立马会了祠堂。
对于刚才所发生的事情,我并不想跟王二狗说明。要是让他知道刚才在祠堂窗户上探出的“鬼脑袋”,其实只是一小小白鼠作祟为之,说不定会将他吓个半死不可。
有些事情的发生,还是不公开为好。
王二狗见我回来了,他哆嗦着走了出来,“小哥,那个……可是查看清楚了吗?刚刚那是什么东西在作祟?”
我故意打了个哈欠,对他摆摆手说:“没事,啥事都没有发生。不过是虚惊一场而已。呃……我看这天色也不早了,你也赶紧找个地儿歇脚吧。”
小白鼠目前被我安置在背挎包内,刚才我已经跟小东西协商好了,没有我的允许,它是不能私自出来的。
所以,我是不用担心被王二狗撞破了秘密。
王二狗一脸憨厚挠着脑袋,支吾着说:“小哥,你也知道被刚才这么一吓啊,我的睡意全无了。不如你给我讲讲故事吧?讲讲你这些年来的经历吧?”
麻痹!看样子王二狗不把我折腾累得像狗一样,他是不打算罢休了。
我是想拒绝的,可是瞧着王二狗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我只能一声苦逼叹息,“好吧,我给你讲讲故事吧。话说,我师哥是个阴阳童子……”
据说,师哥他的出生带着精悍世俗的玄幻色彩。即使运用了现代科学,亦是无法解释他的出生缘由。
原因无他,只是因为生他的娘,竟是个“不化骨”。
何为“不化骨”?便是意指死去的人,下葬埋土后,不过经历了多少年头,此埋葬的死人,他依然如生前般,不腐蚀,完好如初,形同活人一样。
师哥的娘,小名叫婉月,是个老实巴交,又是心地善良的村女。在她二十五岁那年,嫁给了村中的洛屠夫,也就是师哥他亲爹。
师哥他老爹虽然是个屠夫,但毕竟是有文化的人,并不像一般的屠夫,总是把自己弄得满身的油腻,脏兮兮的。
老爹反而像是个不第秀才,在村口搭着一帐篷,一边卖肉,一边读着书。于是,村头,村尾凡是见到了老爹,反而是没有取笑他,拿着他当教材,好好的教育自家的孩子:你看看那卖肉的洛屠夫,人家还一边卖肉一边读书呢,小小年纪就不好学,莫非你们想当第二个洛屠夫那样不成?
于是,孩子们就乖乖听话了!他们才不想一辈子像洛屠夫那样在村中卖猪肉呢。
师哥他娘就是这样下嫁给他爹的。两月后,他娘怀孕了!
后来,若不是师哥他娘发生了难产的事情,或许,这会是一个幸福的小家庭。
怀胎十月的女人,是最辛苦的,也是最伟大的。
在一个雷雨交加的晚上,师哥他娘终于要临盆了。临盆生产,那时候在农村,一般都是由产婆负责接生的。
当产婆意外发现,师哥娘居然是胎位不正,无法将即将临盆的孩子生出来。这个致命的发现,师哥他娘已经持续在床榻上憋气鼓捣大半夜了。
若要送去卫生院,眼看时间是来不及了。
可是产婆没有办法了,孕妇也无法将孩子生下来,那么他们也只能匆忙的将产妇匆匆的送往医院。
村中到镇中的医院,可是有一段距离,来回也得需要一段时间。何况,还是磅礴大雨的大晚上?
加上师哥他娘又是发生了难产,发生了大量的血崩。原本身体已经是非常虚弱的她,路程才是赶不到三分之一,她已经是在推车上断气了。
连同尚未出生的小孩子以及大人,一命两尸。据说,师哥他娘在断气的最后时刻,她的一双眼睛撑得很大,看样子,她就是在临死那一刻,非常不甘心。
师哥他爹一下子失去了老婆孩子,自然是昏死了过去。而师哥娘的后事,都是村里邻居上下帮忙料理的。
坟墓,就下葬在村中后山柳树坡上。
人死如同灯灭。
然则,这事情,并没有结束。
第137章 化骨落地为尘埃
老婆孩子虽然没有了,但,日子还得继续,生活还得过下去。
老爹依然在村中卖着猪肉,不过,他已经不读书了。反倒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十足像个要饭的乞丐。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三年后。
邻村的张阿四,他同样也是个卖猪肉的屠夫。一天,他无端的找到了老爹,一把揪住了他的衣领,一脸恶狠狠对他说道:“你还认识我不?你居然也是卖猪肉的,为何总是差遣你家婆娘到我那去奢猪肉吃?还说,等奢到一头猪头,你就会拿钱来,可我左等右等,却不见你来提起付款的事情,你说吧,这事情该个怎么办?”
对于张阿四的话,老爹可是一头雾水。他刚才说什么?他家的婆娘到他的摊位去奢猪肉吃?这话又是从何处说起啊?他家的婆娘,自从三年前发生了难产后,已经是死去多年了?难道这张阿四想讹诈他不成?
“张阿四,你这大白天的说什么胡话?你说我家婆娘到你那去奢猪肉吃?你没有弄错?”听了张阿四的话,俺爹一点也不生气,且是一脸的平静。
孩子,老婆一夜之间都没有了,这些年以来,他所过的日子,都是波澜不惊的。
“呸!这当然是真的了!难道我张阿四还骗你不成!你家婆娘每次来奢猪肉,她总是说,到时候,你会来付款的!我左等右等,却不见你来,所以,今天我就寻上门来了!”
张阿四依然是一脸恶狠狠说道,“对了,你若是不相信的话,你可以让你家婆娘当面出来对峙!哼!我倒是想要看看,你们这两夫妻想要怎么赖账!喏,你可是都看好了,我可是有登记的。”
张阿四说完,赶紧从怀抱中掏出了一本破旧的,又是脏兮兮的小本子。老爹翻开一看,却见上面密密麻麻的登记着日期,整整十多页数厚厚的记载。
看完了记账本,老爹却是一脸的将信半疑。随后,他又对张阿四追问了一些那奢猪肉女子的相貌。
当听完了张阿四的描述后,俺爹就一脸色惨白的跌坐在地上,嘴巴中一直在喃喃自语,“这不可能的!不……可能。”
他家婆娘,自从三年前早就已经死了!怎么可能会到邻村去奢猪肉?莫非,这世界上,还有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缘由,老爹跟张阿四约定,他要亲眼看看,那个女人到底是谁!为何要他的名义去奢猪肉?
两人经过一番商定,秘密的敲定了计划。
邻村。
张阿四依然像往常一样卖着猪肉。
到了日头中午时刻,一个女子,从村口翩然而来。这女子,张阿四可是认得她,她就是经常以老爹的名义来奢猪肉的。
“给我十斤猪肉!”女子说道。她脸色很苍白,没有一丝血色。
“哟!又是洛大嫂子啊?好咧!您稍等。”
女子接过了猪肉,面色依然是没有任何表情说道:“记账在我家男人的名头上,奢到一头猪肉后,我家男人就会来付款了。”
女子说完,就走了。
一直躲避在铺子后方中的老爹,他面色已经是一片惨白了。这人,这声音,她分明就是自家那早已经死去几年有余的婆娘啊!
可是这一切又是该怎么解释呢?婆娘已经早在三年前就死去了?那么她何故又会出现在这里呢?
于是接下来,老爹为了弄清楚的来龙去脉,他悄悄的跟随在女子的背后。出了邻村,女子开始往一个山坡走去。
那个山坡,叫柳树坡,婆娘就是下葬在那里的,老爹可是认得。
这一路跟踪而去,老爹的心,可是在砰砰的跳动着。天上虽然是阳光灿烂,中午最炎热的时刻,可他却是感觉到,自己浑身都冒出了一层冷汗来。
周边中的气息,也是冷飕飕的,让他浑身上下都打着颤抖。
在是走了行程不到十分钟。
婆娘的墓地,孤零零的出现在眼前不远处。
然后老爹看见了前方不可思议的一幕。
在婆娘的墓地上,蓦然是“吱呀”的一声,无端的裂开一道开口来,从里走出了一个四五岁左右的男童。
男童一开口就叫“妈妈,又有猪肉吃了!”
眼前所发生的惊悚一幕,几乎要将老爹给震晕厥过去。
“婉月!你真的是你?”
走在前方中的女子,听见了背后的声音,她面色猛然是一阵惨白,一个转身,却发现老爹目光死死的盯着她看。
“是你?你为什么要来……。”
师哥他娘一句话尚未说完,她的身体瞬间就化成了一堆白骨,散落在地上的四分五裂。
眼前所发生的一切,可是让老爹目瞪口呆。
原来当初师哥他娘发生了难产,大量的崩血让她虚弱的身体无法在坚持把肚子中的孩子生出来,咽气的时候,她非常不甘心,便一口怨气蓄留在胸中不消散。
人生前不甘心,尚有留恋,遂就成了“不化骨”,从而将肚子中的孩子生出来,寄在墓地中生养。
这便是阴阳童子。
因此,师哥出生,在某些封建观念的思想中,他就注定是一个悲剧。
亲爹不喜,生娘又是个“不化骨”,人们当他是怪物。甚至在村中,多数的小孩子会拿着石头丢对着他丢来,称呼为“鬼孩子”。
“鬼孩子”这三个字眼,就好像是一块伤疤一样,深深的烙印在他的身体上,每当人家这么厌恶的叫他,师哥心中尽管非常愤怒,但是表面却总是会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来。
外加上老爹不喜,师哥自从离开了那座阴森森的墓地后,性子就一直很沉默。
直到他十岁那年,一个游方道士听说了他的事情后,决定收他为徒。
师哥想也不想,立刻磕头就答应了。
从游方道士中的眼眶中,师哥看见了他那一抹深深的怜爱。这可是从他长到十岁以来,感受到最关切的目光。
对于老爹,师哥对他并没有多少感情,还不如“不化骨”亲娘来得亲切些。
因此,在游方道士要携带师哥离开时,老爹很快就答应了,就这样,师哥毫无留恋的离开了村子。
游方道士名叫李秋风,身体高瘦高瘦,下巴留着一撮胡须,模样倒是有几分风仙傲骨的韵味。
李秋风是我的师父,也同时是师哥的师父。
第138章 诛杀邪祟
翌日天亮,我附在王二狗的耳朵云云一番。
……
小小的庭院内。
王二狗壮了壮胆子,也是无惧,厉声问道:“你这可恶的女鬼!你到底想要怎么样?你还要霸占我家多久才肯离去?”
“离去?不不!我不会离去的!这里,就是我的家,我为什么要离开呢。”
红烛阴柔一笑,目光中的一抹寒光,凛然的扫视而来,“只是,你让我很失望,我原本并没没有打算要伤害你们的!可是谁叫你如此不知好歹呢!那么,就休怪我不客气了。”
红烛轻盈步伐,对着王二狗走了过去。
“你……不要过来。”
王二狗立刻将黄符给掏出来,对着红烛一展开。
咻咻!
顿时,一道道金光,立刻从黄符射出,宛若是流星般,异常明亮。
“啊…。。”
红烛立刻痛苦的往后退去了无数步伐,一脸惊恐的盯着王二狗手中黄符,目露凶光,一脸恨恨说道:“道士坏我大事!我不会放过他的!王二狗,拿命来。”
但见红烛身子一掠,她立刻朝着王二狗扑了上去。看着女鬼不要命的扑击而来,王二狗几乎要魂飞魄散。他虽然害怕,可是他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了退路,他更加不能转身逃跑。
一张黄符对女鬼没有作用,那么继续的展开第二张黄符。
啊……
又是无数道金光射出,立刻将红烛打落了下来,滚落在一旁。红烛不断同痛苦哀嚎,她披头散发,面部一片青色。阴阴森森的目光,恨不得此刻,她就要将王二狗撕碎去。
“王二狗,不会放过你的。”
红烛翻滚了几下子,她忽然是掠身窜起,掠出了院子外面去,不见了踪影。
王二狗一口气尚未喘息过来,他忽然感觉到手中一阵炙热的疼痛。他赶紧是低头一看,妈妈呀,只见手上的两张符立刻被燃烧了起来。
王二狗立刻面色大变,甩开了黄符,一眨眼的功夫,符已经是被燃烧的变成了一屡灰烬。
这一刻,王二狗才知道,原来他手中的两枚黄符,可不是普通之物。一旦蕴在里面的法道用光了,那么就会自燃,从而燃烧的变成了灰烬。
大师!果然是大师!
不过可惜的是,最终不能将此女鬼给诛杀掉。
看着红烛掠出了院子外去,继而是消失不见。日后,这女鬼若是再来寻麻烦的话,他又该怎么办呢?
他知道,这女鬼不会如此轻易放过他的。关闭了所有的门窗,王二狗瘫痪的跌坐在椅子上,满头大汗,喘息不已。
和女鬼撕破了脸皮,女鬼的厉害,王二狗心中可是没个底。
王二狗懊恼的真想给自己一个耳光。
到了晚上,气息忽然又了一丝骚动。
院子外面,无端的刮起了一阵大风,将院子外面的大树,哗啦啦的作响。
碰!
好像有什么东西落下来,似乎,院子外面的一切,均是要被颤抖起来。
王二狗窝在屋子中,大气不敢喘息,脊背一直在冒着冷汗不断。王二狗可是没有勇气打开大门的。他知道,一定是那女鬼回来了。回来找他的麻烦!
“王二狗!”
果然如此,院子外面,是一个女人的声音,阴冷的呼喊了一声。屋子中的王二狗,他差点就要一头晕倒下去了。
女鬼凶猛!
正当王二狗畏惧的不知道怎么办时候,忽然,他听见了一声冷冷的呵斥声!“孽障!休得张狂!”
来人,是我。
被女鬼纠缠,无法脱身的倒霉王二狗。
院子中,我冷冷的目光扫视着红烛,世间万变,真想不到,不过是纸人的道具,竟然能够变化成人形,从而出来祸害人间。
此妖邪,不诛杀的话,定然是天理不容。
“咦!师哥,那好像不是女鬼,她是纸人变化而成的?”小白立刻从挎包中探出了毛茸茸的脑袋来,一脸好奇的盯着前方中的女子问道。
“嗯!此妖物,的确是纸人变化而为。今天遇见了本道,算是她的劫数尽头了。”
我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目光一闪,落在了红烛去,“孽障!我奉劝你一句,从哪里来,就回到那里去,这里不是你们应该呆的地方。”
红烛目光一闪,有了一丝冰冷,“原来就是你在背后搞鬼?我就说嘛,那个跛子,他怎么会有那么大的能耐,无端的去哪里找来两张黄符,竟然将我惊吓了一跳。哼!你管的事情,未免是太多了。”
哟呵!我真想不到,这女鬼竟然呵斥起我来?而且,还在质问我多管闲事了。真是可笑得很啊!我本来就是道士,维持这人间中的阴阳平衡,诛杀所有的妖邪。
人有人道,鬼有鬼界,又是怎么让这些妖物绕论了这个平衡。
“哼!孽障!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我目光一寒,覆手一翻,立刻掏出了阴阳令。
“不好!阴阳令?”
不管是妖魔,或者是孤魂野鬼,再有事僵尸,均是不可避免。一旦遭遇了阴阳令,他们的下场只有被消灭在六道之中,无法逃脱,无法遁地。
红烛面色大变,她立刻想要开溜。她如今不过是一只小小的恶鬼而已,阴阳令的强大,可以将她抹杀的灰飞烟灭。
“哼!想要逃吗?奉劝你一句!已经来不及了。”
我探手一翻,一道金光的打出,急速如同闪电,完全将红烛包围起来。
啊……
被金光笼罩住的红烛,她身体立刻痛苦的蜷缩成一团。一张面色,完全扭曲,狰狞的咆哮不断。继而,她的身体,逐渐的萎缩,直到最后,化成了纸人,破损不堪的纸人。
“呀!师哥,那女鬼被消灭掉了!看师哥诛杀恶鬼,真的是大快人心啊!”
小白一双鼠目,悠悠的冒着金光闪闪,在漆黑的夜色中,显示的异常明亮。
我轻轻扣了一下它的脑袋,说道:“就你贫嘴,这屋子中可是有人,你就不害怕把他们都吓坏了去?话说,一只能够张口说话的小白鼠,真随便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非常惊悚和恐怖的事情。”
“师哥!我这不是闷坏的嘛,只好出来透透气了!唉!好吧,看样子,我们只能缩回去睡觉了。”
小白目光一闪,脑袋一缩,立刻缩进了挎包去。
吱嘎!
屋子大门被打开了,王二狗一脸激动的看着我,“大师,你可是终于来了!怎么样?那女鬼又跑了吗?”
我对着王二狗说道:“跑了?不!我要诛杀的妖物,至今没有一个能够逃脱得掉的,除非……你自己看吧,那地上的纸人便是了。”
“啊……”
王二狗才是发现,地上真的是躺着一个纸人,这纸人,不是他从店铺中抗回来的么?
“还愣着做甚?赶快把那纸人给烧了,记住了,只要你一心向善,身正不怕影子歪,即使是什么妖邪鬼物,他们都不敢伤害你们的。天色已晚,我也该告辞了。”
我不顾王二狗的挽留,大步离去。
院子中,在我离去不久后,升起了一抹火光,照亮了一方天空。
星光一片璀璨。
东郭村,沿海村庄。
这里的村民,世代经营捕鱼为生。民风淳朴,朴实,没有大都市中的喧哗,渲染。
在村口中,有一大墓碑,墓碑是上古时代流传下来的。据说,非常古老,上了一定的岁月,百年时间,是有的。至于时间的长久,村中的所有村民,包括村长他们都不知道,那村口中的墓碑,到底是上了多久的年纪。
此墓碑上,刻印有当年王羲之的字迹。王羲之的笔迹,如今市场上的价位,可是非常昂贵的。即使是王羲之的赝品《兰亭序》,市场上的价位,已经上了百万,甚至是到了千万的天价,可见,王羲之的真迹是有多么得宝贝了。
为此,东郭村便是因为墓碑上的字迹,从而使闻名而开的。全国慕名而来的游客,可是数不胜数。东郭村便是一下子成了远近闻名的旅游胜地。
大量的游客蜂拥而来,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亲眼目睹上王羲之大书法家的真迹笔墨,沾粘上那古人的喜气。
国人,历来都十分崇尚迷信。
东郭村的村民也是不例外。他们集资了一笔财物,将村口中的那墓碑建造了一座庙堂,庙堂建造的非常豪华。
庙堂中,早晚都是香火不断,有游人上香火,当中也有村民。而东郭村的村民,每逢村中有大喜事的时候,他们总是会在庙堂中举行。
村口的庙堂,已经被渡上一层神圣的色彩,顶着人们的早晚膜拜。村民们也是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当他们要出海的时候,总是会第一时间去庙堂中供奉上香火,祈求出海平安归来,这个习惯一直持续上了很多年,依然没有什么变化。
村中有个教师叫李默,他不迷信,不信鬼神。因此,对于村口中的那庙堂,他几乎是没有踏进去过。
对于王羲之的真迹笔墨,他心中却是崇拜的。只是,李默每次路过庙堂,他都会远远的抽看一眼,那墓碑上的字迹。
墓碑上的字迹,雕刻的龙凤飞舞,真有一代大书法家的豪迈,不羁,洒脱,飘逸。李默因为顾忌自己教师的身份,他不会像村中的村民们,对着庙堂朝九晚五的朝拜,香火一直供奉不断。
第139章 身体变异的怪人
东郭村的村民们,他们也知道李默是一个怪人,对于村中的红白喜事,村民们也没让他参加过。
日子,便是一天天的过去,好像李默已经被村民们格式化了。
与他相伴的,只有书籍,或者学校中的学生们。李默的日子,多半是寂寞的。如今的他,已经是三十好几了,至今还是孤零一人。
话说的也是,毕竟李默不过是一个编外置的教师,一个月的薪水,不过是千把零块钱,如今的姑娘,都是那么现实。
要是没车,没房子,感情一切免谈。而且李默还是一个孤儿,从小,他生在在孤儿院,学习在孤儿院。
他性格本来就有些孤僻,在加上村民们好像有些不待见他,所以久而久之之后,李默便是被村民给孤立了。
被村民们孤立,李默可以接受,可是有一点,他可是不能接受的。
那是一个秘密,一个没有人知道的惊悚秘密。每到月圆之夜,李默他身体就会发生一些异常恐怖的事情。
身上的毛皮,会无端的脱落,然后一下子,全身立刻生长出一片漆黑的毛发来!第一次发现自己身体的异变,李默可是震惊的惊恐不已。
他怎么会变成这副德性的?浑身长有毛发?像是没有进化完成的猩猩般,身上的毛发,可是又黑,又长,又是浓密。
曾经,李默想过要死,可是他又不甘心这么死去。活了三十多年,他一直都是一个人,躲避在屋子中,默默的承受着身体上这个不能让人知道的秘密。
每当月圆之夜,便是李默最无助,最惊恐的一天。
因为那天当中,他身体上的变化,叫他不忍直视,不能接受,自己怎么一下子就变成了一个丑陋无比的怪物?
贼老天,为什么要这样捉弄他?
身上的毛发,在第二天后,又是无端的消失不见了,很神奇,也是很怪异。曾经,李默跑去大型的医院做了全身检查,而检查的结果就是,他身体所有的体征完全正常。
对此,李默对于本身的异变,他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他真的是变种人?是怪物?或者确切的说,他是妖怪?真的是太扯了,朗朗乾坤下,怎么会有妖怪?
可他若不是妖怪,他身上发生的异变,又是该怎么解释?找资料,查电脑,通通所有的办法,他都尝试过了,对于自身的变化,他依然没有得出一个答案来。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
假若,不是因为村口中的那墓碑忽然不见了,或许,李默会这样默默,孤独的老死去。可是,就是因为村口中的那墓碑,他生活中的宁静,终于是被打破。
村口庙堂,墓碑忽然不见了。一夜之间消失的不知去向。墓碑可是村民们赖以生存的根本,村民们在庙堂中上发现了蛛丝马迹。
李默的名字,赫然的被刻印在庙堂的柱子上,红色的字体,如此便是表明,那无端失踪的墓碑,可是与李默有关系了?
好的很啊!这李默从来都是沉默寡言的人,竟然会做出这样大逆不道的事情来。将墓碑盗走了,还如此嚣张?
于是,二话不说的村民,他们异常愤怒的闯进了李默的家中,在李默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什么事情后,他已经被几个魁梧的汉子给按倒在地上,将他五花大绑的捆绑起来。
然后愤怒的村民们,将李默押往了村口的庙堂去。
“你们这是要干什么?你们这是要违法的!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事情?”
李默也是愤怒,双目冒着寒光闪闪,这些野蛮的村民,忽然闯进他家去,二话不说立刻将他捆绑而来。
换做事任何人,都是不能够承受着份委屈和屈辱的。
李默被困藏在庙堂的柱子上,丝毫动弹不了。
那些庙堂中,早已经是围拢了所有的村民,老老小小,都是对着他指手画脚的唾弃,白眼。
村长走了上去,同样是一脸愤怒的瞪着李默说道:“说,你到底把那墓碑藏哪里去了?赶快交出来,要不然,我们会让你不好过的。”
“村长!你在说什么?什么我把墓碑藏起来了?这……我怎么知道?”李默可是一头雾水了,对于村长的话,他会去动那墓碑?怎么可能?
可是,即使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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