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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探案-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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蓖麻毒素是海星豆的衍生物,是一种比砷和氰化物还毒500倍的毒物。为了检验这一个理论,科学家们在波特顿镇给一头猪注射了蓖麻毒素,剂量相当于金属球携带的量,这头不幸的猪在24小时内就死亡了。它的器官和乔治·马克伍体内的器官一样,彻底遭到了破坏。
尽管有些牵强,证据还是比较充分的。因为在乔治·马克伍体内没有发现任何蓖麻毒素,然而这却反而加强了怀疑。由于尸体体内自然生成蛋白的细胞破坏了蓖麻毒素,所以这种损害身体的毒物不在体内留任何的痕迹。侦探们成功的发现了杀死乔治·马克伍的毒物。现在要做的工作是调查谁在雨伞后伸出了毒手。伦敦的保加利亚的大使馆的外交官们推委说,他们的秘密警察太荒唐了。但是,其他证据表明了这一切——一年前,在巴黎地铁站的一次偶然的事故中,另外一名保加利亚人弗拉基米尔·科兹塔伍也被神秘的刺了一下,接着他就生了病,但是后来,他的身体奇迹般地恢复了。经过反复做工作,弗拉基米尔·科兹塔伍同意和一位警官合作。这名警官从他的肌肉里,找到了一块很小的合金物体,这块合金被送到了伦敦的法庭科学实验室,得到的结果正是雷·威廉姆斯所期望的,这个合金小球被鉴定和杀死乔治·马克伍的完全一致。因凶手失误,合金小球被注射到科兹塔位身上远离大血管的背部,所以他幸免于难。
结论
直到1991年,保加利亚才勉强承认,是他们的前任下令暗杀了几个保加利亚的反对者,其中包括乔治·马克伍。尽管他们答应做详细调查,但是他们还是拒绝透露具体作案人。
微量物证
1910年,法国最伟大的刑事犯罪学家艾德蒙·洛卡德曾这样说过:“任何接触都可以留下痕迹”。朴实无华的几个字就为现代法庭科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另一方面考虑,任何刑事犯罪的发生都涉及到物质接触和交换,一般犯罪人或者在现场留下痕迹,或者把现场的痕迹带走。留下或带走的物质中常有头发、纤维、沙粒、火药、皮肤的剥脱物、扣子、泥土等大量的物证。但是微量物证本身的特点是量非常的少,所以容易被忽略。但这些物证对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的勘查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作为刑事技术人员一定要在每一处可能的角落认真的寻找物证,一旦发现要认真地标记,提取和记录,然后送实验室进行分析。
当然,收集的这些物证可能没有直接的效果。因为有一些物证用肉眼无法看到。这就要用到一些特殊的检验工具,例如手持放大镜,一提到放大镜就想到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形象。无论在犯罪现场还是在对物证的初检中,这个工具对侦查人员来说都非常的重要。还有显微镜的使用,使侦查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l609年,荷兰的镜头制作人发明了显微镜,尽管当时的显微镜简单,但还是可将微量物质放大100倍。后来人们发现需要更高倍数的显微镜才能解决问题。1924年,法国的物理学家路易斯·伯格勒斯首先提出了扫描电子显微镜的研制,此仪器的研制需要20年的时间。它的工作原理不是利用光,而是利用一束很细的电子束或微探针进行扫描,产生电子放射,来反馈样品的轮廓信息,然后通过光放大及增强设备放大。可使物证放大150000倍,而目前法庭所需的放大倍数只不过10000就可鉴定。
这项技术在物证比对检验中极为重要,例如:油漆片、纤维、木质等的检验,同时也可以检验1/l00000英寸的样品。另外,扫描电子显微镜能提供法庭证据的显微照片。
技术人员面临的另一问题是物质成分的鉴定。1859年,有一项重大的突破。两名德国科学家罗勃特·威尔海姆·波恩森和加斯太沃·克切夫发现了自然电位摄谱仪原理,他们发现元素都有自己的特征谱线。物质被光线照射后,可能产生某种光谱,通过分光镜揭示出的一系列暗线,叫做吸收光谱。配合这项工作的仪器是分光光度计,是一种测量不同波长的光的强度的仪器,能鉴别出不同物质的各种存在方式。
当然,现代法庭科学的分析专家们使用的仪器和技术多得不胜枚举,这里不能面面俱到地介绍了。总之,每隔十年,就有新技术的诞生和仪器精度的提高,这样就大大缩小了追捕者和犯罪者之间的距离。
威廉·度
时间:1912年
地点:马萨诸塞州,林思
意义:人们是从这一轰动性的案件才开始认识显微镜检验的重要性的。
已经退休的70岁的肥皂制造商——百万富翁乔治·马昔,身中四枪,被抛尸公寓边的路基下,据调查乔治·马昔没和世人结仇。案件的杀人动机不明确,死者的钱包及金表没被动过,而且死者生前乐善好施——把自己全部的财产都捐给了慈善机关,捐献之前,他的家属都同意他的做法,因为他们有自己的财产,所以他的死亡并不会给家庭带来好处。
人们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1912年4月11日的下午。法医检验结果:他死于当天晚上,现场除了有一颗连着编制布料碎片的珍珠灰色的外套纽扣外,没有其他的线索,此纽扣距尸体尺码。这个扣子可能是凶手的,也可能不是,总之,不找到相应的大衣,还不能断定它的作用。
有人提供线索,命案的当天,曾看到一辆小型的蓝色汽车停在乔治·马首家附近,一名寄宿的管理员回忆说曾租过一间房子给一个开过这类车的人,此人名叫威廉·度,他曾在窗户边架过一架双筒望远镜,并花大部分时间窥视乔治·马昔家后院。
另一名女房东提供的线索更有价值,她说她也租过房子给一名叫威廉·度的人,命案当天,此人离开房子时,扔下了一件所有纽扣都被换掉的外套。因为当地的法庭科学鉴定能力有限,于是把外套和纽扣送到马萨诸塞州北部的纺织大学进行检验。爱德华·巴克教授和路易斯教授利用比对显微镜进行了观察,发现纽扣连着的外套布料与外套的编织工艺、纹理一致,连从外套撕下来的面积。形状以及接口的断线都清晰可见。他们分析,乔治·马昔在搏斗中猛地把纽扣从凶手的外套上揪了下来。之后,凶手为了逃避打击,把所有的纽扣都揪掉了。
杀人的凶器
虽然现场提取的纽扣和大衣联系了起来,但这并不能确定凶手。在距乔治·马昔被害不到50英尺的地方有一个鱼塘,一位鱼夫在撒网捕鱼的时候,捞上来一支32口径的柯尔特手枪,这真令人谢天谢地!销售.32口径的柯尔特手枪的加利福尼亚的一家商店,对销售有详细的记载,于是引出了摩托车销售商威廉·度。
这引出了一段乱伦的家世。度的姨姨奥非·马昔也生活在斯托克顿,她是乔治·马昔已故哥哥吉姆的养女,因此,她是吉姆大量财产的继承人。度是一位贪婪的精神病患者,他因为血统关系无继承权,于是开始引诱庄重的姨姨,没想到成功了,30多岁的奥非·马昔没有结婚,也没有爱过,很快被花言巧语的外甥迷惑了。于是她写了遗嘱,度是她财产的淮一继承人。可吉姆的财产委托乔治·马昔照管,而且只许奥非·马昔每月花87.55美元作为衣物费用。这惹恼了度,他心想,只要这个百万富翁活着,他就拿不到财产。几个月来,度一直抱怨奥非·马昔不应该把财产交给乔治·马昔照管,并教她要敢于面对她吝啬的叔叔。
奥非·马昔是否是谋杀案件的当事人还没有充足的证据,但可以肯定她收到过度发来的信件。信的内容是告诉她事情已经解决,千万保守秘密。
但是,警方还是调查出了他和奥非·马昔私通的事情。并且窃听到了度正从附近饭店打给她的电话,当度被捕时,手中还握着电话筒。他承认杀害了乔治·马昔,但说这是自卫行为,原因是这位年近八十的富翁攻击他,他于是杀了他,并把尸体放到自己汽车的后座上,行驶了三十分钟左右,才投尸到最初发现尸体的位置。
奥非·马昔已经感觉到自己的处境不妙,为了减轻罪责,她用日记的形式来揭露度的罪行。在日记中她写到:他每天窥视乔治·马昔,并花1000美元雇佣了一名黑人为他做这件事。不真实的描述可以看出,为了逃避打击,日记早已经编好,企图制造度不是直接凶手的假象。
在审判中,度提出了减轻处罚的上诉,陪审团认为理由不充分,经过两个小时的慎重讨论后,一致认定他有罪。1914年3月24日,他在马萨诸塞州的查尔斯顿被处决了。
结论
许多读到过这起案件的美国人都感到惊奇,仅仅一枚外套纽扣就把废送上了电椅,曾经是虚构的侦查小说如今却成事实。
科林·罗斯
时间:1921年
地点:澳大利亚,墨尔本
意义:这是澳大利亚历史上第一起通过法庭科学做出判决的谋杀案。
冈恩小巷是墨尔本东部阿萨德地区的一个阴森的死胡同,但它是妓女和嫖客常喜欢会的地方。因为这个原因,当地的巡警队经常前去巡逻。1912年的最后一天,一名巡逻的警察,用手电向这个阴暗的小巷照去,本是想发现通常在这里的一对对男女,但今天却没有人,只有一个大包躺在地上。他侧身慢慢接近。
原来这是一名年轻的被抢劫并被暴打致死的女尸。她赤裸的身体上满是棒伤。但身上没有血污。她被一条毯子裹着,像垃圾一样被丢弃。尸体被野蛮地强奸过,这种狂妄的行为显示这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杀人犯。死者很快被辨认出是阿尔玛·蒂尔斯凯,她是一名13岁的学生,前几天失踪。死者生前受到残酷的虐待。当地的妓女中,有人在谋杀案的当天晚上曾去过小巷,她们提供的线索帮助警方制作出了一份时间表。尸体是在凌晨一点后被扔在现场的。
现场没有一滴血迹,按常识看,女孩一定是在其他地方被杀死,然后移尸到小巷。凶手可能居住在附近,除非他有汽车,但当时汽车在澳大利亚很少见。令人遗憾的是尸体被清洗过。
调查很快有了结果,有一名叫科林·罗斯的人成为重点嫌疑人。许多目击者证明,被警察划定的弃尸时段里,看见过附近酒吧老板科林·罗斯出现过,有人亲眼看见他抱着毯子捆的一卷东西。当传询科林·罗斯时,他惊慌失措,乃至最后精神防线完全崩溃,是他的语言慢慢把自己送上了绞刑架:首先地承认案发的当天死者在他的酒吧出现过,但没有注意到她穿什么衣服。随后,又说出了一些只有凶手才能描述出的死者的情况,他对此女孩的好色神情渐渐地显露了出来。最后得意地说出自己可以做到不留痕迹。
毁灭的证据
经过调查,警察得出了初步的结论:是罗斯把阿尔玛·蒂尔斯凯引到了自己的酒吧,在那里他实施了暴行,并勒死了她。为了逃避打击,他清洗了尸体,并用毯子包裹尸体,运送到小巷准备把尸体扔到下水道里,但正好遇到警察巡逻,惊慌失措的罗斯,只好将尸体就地扔掉,仓皇消失在夜幕里。
在罗斯的家中搜查到了两条毯子,这两条毯子被送到政府化工学家查尔斯·泰勒博士那里检验。在其中的一条毯子上发现了一根棕红色的头发,头发的颜色和死者的一致。对头发的鉴定,首先确定是人发还是动物发,相对来说这容易办到,因为只有一些猿猴的毛发和人发相近。从头发的成分及所含色素物质表明它主人的年龄范围是13岁到14岁。头发的长度超过12英寸,表明这些头发很可能来自女性。其中一些头发是连跟拔起的,一些是被揪断的,这些都是暴力的特征。
罗斯的律师在辩护中,提取了罗斯酒吧中一位女性的棕黄色头发,向查尔斯·泰勒博士提出了挑战,让地区别吧女的头发和死者的头发。查尔斯·泰勒博士成功地区别了两位女性的头发,并做出了科学的论证,消除了律师对鉴定的怀疑,进一步确定了罗斯家毯子上的头发的确是死者的。尽管罗斯抗议说鉴定是警方的阴谋,但最终他被判有罪,1922年4月四日被处死。
结论
尽管法庭科学在澳大利亚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但此案罪犯罗斯作案后所采取的措施,说明凶犯已经开始意识到销毁犯罪的证据。但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再精明的犯罪分子,也会留下可以鉴定的蛛丝马迹。
奥特端门特兄弟
时间:1923年
地点;俄勒冈州,阿撒兰得
意义:在长期的职业生涯中,爱德华·欧·亨瑞齐解决了2000多起刑事案件中的疑难问题,而获得多种殊荣。这起案件是他办过的最精彩的一个。
1923年10月11日,美国历史上最后一起西部方式的野蛮的抢劫案发生了。当南太平洋号快车正准备通过南俄勒冈州的西斯基尤山脉的隧道时,两名持枪的亡命之徒爬进了列车的车头。他们命令火车司机悉尼·贝茨和司炉工马文·桑立即停车。火车被迫停了下来:此时火车头和邮政车分别停在了隧道的前后,而中部满载旅客的客车停留在了黑漆漆的隧道里。第三名亡命徒在隧道的外面,拿着炸药绑在邮政车上,然后引燃导火索。几秒钟后,巨大的爆炸吞没了整个邮政车厢,车中的一切,包括一名押车人员艾德温·道尔蒂也被炸飞。之后,暴徒又命令司机悉尼·贝茨把车开出隧道,他照做了,但火车原地不动,气急败坏的暴徒枪杀了他。火车已坏,不能开走,暴徒又把前来检查爆炸原因的司炉工马文·桑和刹车手查尔斯·约翰逊杀死,空手仓皇而逃。
这是一起未遂的火车抢劫案,据詹姆斯·冈恩回忆,当时很多侦查机关对此案进行调查,其中有:铁路警察、邮政侦探、治安官员的代表及阿什兰附近的官员。一个大的武装警卫队展开搜索这伙歹徒的行动。现场提取物有电起雷管的样片。一条粘着油污的斜纹棉布的工装裤和一些被水馏油浸过的鞋帮,其中的木馏油大大干扰了警犬的追踪。
时间一天天、一月月的过去了,案子却没有一点头绪,有人建议和爱德华·欧亨瑞齐联系,但这不是所有人的想法,多数人对于这位来自威斯康星州的想把刑事科学技术应用到侦破刑事案件中的温文尔雅的科学家抱有怀疑的态度。但最后还是把提取到的工装裤送到了爱德华·欧·亨瑞齐那里。同时有人提供线索:一名汽车修理厂的技工的工作服上有和工装裤上类似的油污点。
亨瑞齐在显微镜下对工装裤做了仔细的检查,包括油污样品和衣袋里的物质。他做出的第一个结论是释放可怜的汽车修理技工,因为工装裤上的油污不是汽油,而是批树上的分泌物。这位科学家做出的第二个结论,更让人大吃一惊,他把工装裤主人的基本情况描述了出来:此人应该是来自于太平洋西南部的伐木地区,长有棕色头发,身高约5英尺,体重约165磅,年龄约20出头,喜欢纸烟,对自己外表较注重,且惯用左手的伐木雇工。
难以置信的推理
听者感到惊叹,亨瑞齐是怎样通过一条工装裤推出了如此多的信息。他的根据是:因为工装裤左边的兜比右边的撕得更多,而且服装是从左边系扣子的,这可以推理裤子是一位左撇子的。道格拉斯的权树碎片和太平洋西北部的森林木材的一样,而这些碎片正好从右口袋发现。在两个口袋中都有烟叶,说明此人爱抽烟。
对这套工装裤简单地测量,亨瑞齐就得出了穿衣人的体态。口袋的接缝处有几片干净的指甲,这在某种意义上讲,和伐木工人不相符,只能说明此人很注重外表。纽扣处发现了几缕淡棕色的头发,从头发色素形成情况可确定此人年龄是20出头。
另外,亨瑞齐还发现了一条以前侦查员们完全忽略的线索:工装裤上的一个狭长的装铅笔的口袋里,有一个随裤子被洗涤过多次的纸片小卷。虽然上面的字迹被污染,难以辨认,但是经过亨瑞齐用碘酒处理,还是鉴别出了它是一个被登记过的邮件收据,号码是236-L。
邮局追查发现这张50美元的邮件收据,是寄给一个名叫罗伊,奥特端门特的俄勒冈州人的。据调查,此人和他的季生兄弟雷及另一兄弟作从列车劫案的10月11日起,就不见了踪影。调查发现,此人果真是一个左撇子,常做伐木工作,喜欢吸烟,非常注重外表。
亨瑞齐同时检验了爆炸雷管附近的柯尔特手枪。尽管论外表上的号码已被锉掉了,但亨瑞齐知道近年来生产的柯尔特手枪内部还有第二个枪号,卸开枪后,就会看见。警方调查发现这支手枪是由塞特尔商店卖给了一名名叫威廉·艾洛特的人。事瑞齐通过显微镜观察发现艾洛特的笔迹和奥特瑞门特完全一致。
罗伊·奥特端门特三兄弟马上成了通缉犯。尽管赏金是15000美元,同时世界各地的警察局都进行协查,然而三人仍遥无踪影。1927年的3月,一位军官看到通缉令后,发现罗伊·奥特瑞门特和他认识的一名在菲律宾群岛上服役的士兵长得非常像。他把怀疑报告了当地的政府,当月,此人被捕,并被引渡回美国。四月,又在斯图伯威尔地区的一个钢铁工厂的工人中间,发现了改了名字的其他两名暴徒。三人对罪行供认不讳,受到了终身监禁的处罚。
结论
亨瑞齐在这个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引起了全国的注意,他不但得到“魔术大师”的美誉,更重要的是,他使美国清醒地认识到刑事技术的重要性。
布鲁诺·哈普特曼
时间:1932年
地点:新泽西州,霍普威尔
意义:创新的科学分析是侦破这起世纪大案的关键。
1932年3月1日晚上7:10至IO:40之间,在新泽西,有人利用梯子爬进了著名人物——横越大西洋的飞行员查理斯·兰德伯格上校的家,绑架了他只有1岁7个月的儿子。这是一起残忍的刑事案件,不仅震惊了美国,而且震惊了世界。案件的线索有:一封勒索信,信中索要50000美元赎孩子,并已。还在信中盖了一枚十分少见的编印;窗户下有模糊的足迹;凶手自己制作的梯子;离现场不远处有一把凿子。
最初,案件调查陷入了误区。因为兰德伯格上校相信私人侦探,而不愿意让警方插手。一名中间人约翰·卡顿博士,通过一张布郎克斯报纸和绑架者联系说愿意支付50000元的赎金。于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卡顿把赎身金支票及黄金证明书一起交给了一位德国口音的陌生人,此人递给卡顿一张字条,上写孩子在英格兰海岸边的一条小船上,但这消息是假的,孩子没有找到。几个星期以来,侦查人员一直不懈的努力,终于在5月12日,距上校家两英里的海岸线上发现了孩子的已经高度腐败的尸体。查尔斯·米切尔博士对尸体进行了检验,最后证明孩子死于颅脑暴力伤,死亡时间是绑架案发生的当天晚上。
案件发生后,美国森林产品实验室的科学家阿瑟·科勒先生积极参与了此案的物证检验工作,并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很大的帮助。阿瑟·科勒先生1932年时已经是一位著名的木材专家,他关于木材疏松纤维结构方面研究的专着,被译为52种文字。其中有一本是《木材的使用和属性》,对此案有很大的指导意义。案件中的梯子的木材疏松纤维被送到科勒先生这里,需要鉴定使用木材的种类,他很快解决了这个问题。在鉴定报告中,他写到:检材上有金棕色、白色、黑色三种纤维,他推测这些纤维可能来自作案者的衣服。之后,警方各部门间的摩擦升级,大大影响了调查工作。将近一年的时间,没人理会科勒先生的鉴定书。随后,科勒先生亲自来查看案件中涉及到的梯子。他的第一印象是,梯子做工粗糙。梯子上的楔子,是用凿子很随意地撮合上的,显得笨重、粗糙。其他的制造工具还有:刨子、锯子,从痕迹上看梯子的制造者对这些工具使用得很不专业。科勒先生对现场上的凿于进行了检验,但没有确认它是否是制作这架梯子的工具。
艰苦的检验
科勒先生回到实验室后把提取回来的梯子拆了开来。并把每一部分都做了检验分析记录。梯子使用的木材有四种:北卡罗来纳松树、烨木、道格拉斯微本、美国黄松。12和13梯级是同林木材,且被同一台带速为230英尺刨床处理过。如梯级上有四个图针洞,这和梯子的制作无关,说明这种木材以前有其他的用途,四个小眼干净无尘土,说明此块木材没有暴露放置,可能被用在仓库、车间及阁楼上。
另外,北卡罗来纳松树生长在很广阔的地区,科勒先生认为既然这种木材出现在新泽西,那么它很可能是从美国东部被砍伐来的。他向1598家木材加工厂发了调查信,询问刨床的使用情况,石家回了信,说使用过信中提到的刨床。其中北卡罗来纳地区Mceck公司寄来的刨床处理过的木材样本,正好是科勒要找的那种。
因为从1929年开始,这家公司才开始使用每秒230英尺的刨床。显然,这种木材是从那时以后才开始处理的,公司记录显示那段时间里,有损车1——H号松木被用船运往波多马克河以北。
1933年间月19日,也就是科勒接手这一案件的第十八个月,侦探们从这种木料入手,查到了国家木材和木工制品在布朗克斯的工厂,但当公司说他们没有保存买方的记录时,侦探们大失所望。
警方除了在布朗克斯调查木材外,更早期间,还从赎身用过的钱上下过功夫。有记录说赎身时使用的货币在纽约出现过,于是警方通知银行关注这一系列美元的号码,直到1934年9月18日——绑架案过后已经两年了,此系列美元也没有出现过。
一位汽车修理厂的管理员从一优顾客那里收到了一张十美元的货币,他草草记下了此人的汽车牌照号4U-13-41-NY,当这张美元存入银行时,银行立即通知了警方。第二天,布鲁诺·哈普特曼,这位32岁的德国非法外侨立即被拘捕。他的职业是木匠。在布朗克斯地区的地的家中,警方发现了剩下的被登记过的用来赎身的14000美元,但布鲁诺·哈普特曼坚持说,这是他的一个叫爱塞得·费西的朋友的钱。此人已回到德国,并死于肺结核病。
搜查公寓
警方搜查了布鲁诺·哈普特曼的家,在他的车库里发现了一个刨子,刨子上的工具痕迹和梯子上的一致。另外,一名警官把他的小阁楼拆开带回了调查总局,检验发现阁楼地板上的小梁被锯掉了一条,科勒把第16条梯级放到这一部分,小梁上的针眼和梯级上的钉眼完全和为一体。科勒说,通过分析木质及其纹理,证明第16条梯级和阁楼的这一部分在以前是一个整体。
布鲁诺·哈普特曼的笔迹样本被送往亚瑟·效曼·奥斯邦先生那儿,此人在1910年写了一本厚书名叫《疑难文件》,这本书在文件检验里已经成为一种标准,奥斯邦和他的儿子艾伯特都精通笔迹检验,他们两人做出了一致结论,认定哈普特曼就是写赎身信的人。另外,因为兰德伯格上校的仆人中有一名英国人,所以苏格兰法庭受理了这起案件,在调查开始的时候,法庭研究了这枚编印,推断出它是有三个字母组成的汞合金印章,尽管他对此案的侦破没有多大的影响。
在十分紧张的气氛中,开始了对哈普特曼的审判,科勒先生的证据是最明晰最有力的一部分,因为它展示了这个刨子怎样在哈普特曼的车库中发现,并且怎样用它来制作梯子的梯级。在刑事证据方面,辩方彻底崩溃了,1935年2月23日,法庭做出了有罪判决。
结论
1936年4月3日,哈普特曼坐上电椅时,还抗议说自己是清白的。也有人相信他是阴谋的不幸牺牲者,尽管此案有几个十分麻烦的现象——案件开始时有一些特殊的冒牌警察工作——不客观地解释证据,这很可能使陪审团做出错误的决定。
约翰·弗尔瑞泽
时间:1936年
地点:纽约城
意义:在这起美国法庭科学的经典案件中,一根不长于一英寸的头发,帮助侦探们发现了杀人犯。
南希·迪特托年龄34岁,和她丈夫刘易斯住在贝克曼街22号。这是曼哈顿上流社会文学之风最流行的地方。每天,刘易斯都去上班,他是NBC的执行董事,而南希在家里工作,是一名文学评论家,并且还是一名前途无量的小说家。1936年耶稣遇难日,两名家具工人去南希·迪特托家送已经修好的长沙发椅,他们两人抬着沙发椅爬上了南希·迪特托家四楼公寓的楼梯。当看到前门虚掩着时,两人非常奇怪,西奥多·克鲁格大声喊了几声,没人回答,他和他的助手约翰·菲尔瑞泽很奇怪地进到房间里,他们朝卧室看了一眼。其中有张床非常乱,床上堆放着一条条的床单,衣服散乱地扔在地上,克鲁格被浴室的灯光所吸引,他慢慢地打开了浴室的门,南希正脸朝下卧在一个空浴缸内,她除穿一双丝袜外,全身赤裸。她被人用自己的睡衣勒死。克鲁格让他的助手到楼下门卫那里报信,在那里打电话报警。因为死者的身份特殊,所以必须进行细致周密的调查。65个精干的探员在首席检查官助手约翰·莱昂斯的领导下,展开了侦查工作,当尸体被从浴缸里抬出时,一段被切得很整齐的绳子露了出来,从南希腰部的瘀血来看,她被捆绑后强奸,然后凶手割断了绳子。很显然凶手带走了另一段绳子。因为匆忙,他没有注意到尸体身下压的这段绳子。莱昂斯命令手下去调查纽约地区的每种绳子和绳子制造商,但他们却没有认识到这种调查将涉及到三个州和许多公司。在窗罩上,还发现了一种新鲜的绿色油漆,推测是凶手留下的。于是对被雇佣的贝克曼街22号的一些油漆工人进行调查访问,尽管只有一个人在耶稣遇难日那天工作,但是他在谋杀发生时,却不在案发地,其他的雇工可以证明这一点。莱昂斯迷惑了,一切迹象表明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精心计划的谋杀案。杀人者带着绳索而来,作案后又把它带走。可是,楼内却没有人听到任何可疑的动静。南希·迪特托是一个胆小的女人,决不会容许陌生人进来。因此,要么是凶手破门而入,要么是南希·迪特托认识凶手,莱昂斯倾向于后者。
极不寻常的发现
纽约市毒物实验室亚历山大·欧·盖特勒博士检验了床罩。盖特勒是一名训练有素的化学家,诸熟刑事侦查学,他用放大镜研究床罩的每一针,过了一会儿,他发现了上面的一缕很硬的毛发,只有半英寸长。在显微镜下观察,他发现这是马鬃毛,是一种用来填充家具的鬃毛。莱昂斯更奇怪的是,在刚修好的沙发上又找到了马鬃毛的样本。盖特勒鉴定两者一致,既然在这所公寓中没有找到同样的毛发,莱昂斯推断鬃毛一定来自这个沙发,但是因为这种毛太重,它是不能被风吹到卧室里,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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