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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公寓-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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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个时候叶黛还根本没有察觉到,她已经默认丁尘可以占自己的便宜了。

当然丁尘这段时间虽然过上了有人管饭的日子,其实每天也不好过。洞里本来就不大,他烧的火坑只够两个人并卧。每天美人在侧,却不能动手动脚,也实在是难为了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每天早上丁尘睡醒后都会早早的起床出去,就怕叶黛看到自己一柱擎天的壮观景像。

一转眼七天过去了,叶黛手臂上的伤口已经开始结痂,可以拆掉布条了。但是仍然没有寻找他们的人出现。

叶黛曾经跟随丁尘到河边去过,看到丁尘在他们上岸的地方用树枝扎了一个大大的箭头指向岸上。如果有人过来,一眼就可以看出那是个人工制造的物品。

但是很显然,并没有人走过来看到它。

昨天晚上,两个人就已经商量过了,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今天一早就开始返回公寓的征程。所以天一亮,叶黛就爬了起来,和丁尘一起收拾随身的物品,而不是像平常一样再睡个懒觉,等着丁尘准备好早饭叫她。

丁尘把安装了石质枪头的长树枝用藤条捆在一起,这是他受到郑氏兄弟的启发,制造的标枪,用来代替他常用的弓箭来进行远程攻击,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当成短枪用。

叶黛则从洞底新挖的地窖里把他们这几天里储备的食物拿出来,包括一些风干的肉条和和干果、野菜,以及二十多个大小不同的鸟蛋。

在这一周里,叶黛已经确定跟着丁尘可能会遇到一千种死法,但是绝对不会饿死。进了树林,这家伙就像回家一样,轻轻松松就能找到各种各样可以入口的食物,虽然大部分味道不佳,有时候还相貌可憎,但是至少可以填饱肚子。唯一让叶黛感到可惜的是,丁尘没办法弄出盐来,他们可以把动物血煮熟来补充盐份,但是没办法分离出盐来,所以每次吃饭的时候嘴里都没什么滋味。

丁尘倒是曾经找到过一种带有辣味的植物,可以把汁液抹在肉上烧烤入味,但是这种植物很少见,几顿就吃没了,两个人只好恢复吃白食的日子。

丁尘用一根从柳树嫩枝上剥下来的茎管从石坑里把剩下的凉开水导入蛇皮袋里,然后小心的扎好开口,挂在脖子上。他做的那个水桶里面已经装满了水,但是这些水扔掉可惜,所以也要找包带走。

这已经是他捉到的第三条蛇了,最早那条捆缚过叶黛的蛇皮早就已经发臭扔掉了。

叶黛从洞里抱出一只小兔子,这是丁尘前几天掏兔子洞时的战利品,大兔子在逃跑的时候被丁尘当场干掉,后来进了两个人的肚子。这只小兔子是唯一束手就擒的,所以完好无损,当时丁尘说要优待俘虏,把它留了下来。叶黛养了几天之后,就舍不得杀死吃肉了,这个时候要离开,总不能带着,只好放掉。

她留恋地看着小兔子慢慢钻进草丛,向丁尘说道:“这就走吗?”

丁尘看了看生活了一周时间的山洞,向叶黛耸肩说道:“梁园虽好,非久恋之家。走吧。”

第32章 鞋印

如果没有gps导航,你要怎么做才能从一个陌生的地方回家呢?

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依靠地图,当然也可问路。但是很可惜,这两样现在丁尘都用上不,他没有地图,也没有人可以问路。所以他只能自己找路回去。

既然他们是被河水冲下来的,那么沿着河向上游走就是一个稳妥的办法。当然更好的办法是造个独木舟从河里往上游划,怎么来怎么回去,这是最简单也是最直接的思路。

在这个方案当中,除了需要造一艘独木舟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证划船的速度比水流的速度快。

丁尘也许可以造出一艘足以搭载两个人的独木舟,但是绝对没有信心能把船划得比水流更快,他是伞兵,又不是扎古,身体里没有八稻真气,干不出逆天的事情。所以最终他还是选择了沿着河岸老老实实地往上走。

从理论上来说,沿着河岸走并不会比在河流当中划船距离更远,前提是真的可以一直沿着河岸走。

但是通常来说,河岸两边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地形地物阻碍通行,特别是在雨季,河道两侧经常有因为水位上涨而泛滥出河床的情况,即使水退下去,也会因为水资源过于丰富而形成大片的沼泽湿地,不但很难行走,而且隐藏着无数的危险。所以丁尘和叶黛实际上并不能沿着河岸前进,所谓的沿河行走,大多数时候连河水都看不到。

他们离河岸最远的时候,甚至连河水流动的声音都听不到。

这已经是他们上路后的第三天了,按照丁尘的估计,他们已经走出了三十多公里,这里指的是他们走过的路程,并不是河流的长度。

说实在的,三天走三十公里,绝对不是一个值得夸耀的速度,对于很多普通人来说,一天也能走出这么远的距离。但是丁尘总是非常谨慎,他每天利用大量的时间来补充食物和淡水,而且总是早早的就开始考虑住宿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一天能走出十公里,已经是很不错的成绩了。如果是叶黛刚刚受伤那会儿,恐怕还达不到这个速度。

昨天两个人遇到了一片浓密的树林,林中还有过膝的积水。丁尘不愿意贸然钻进不知道有多大的林子里,于是两个人选择了绕行,结果越绕越远,居然钻进了一片大山里。

丁尘的军刀柄上有指北针,倒也不用担心迷失方向,只是按照他的估计,今明两天他们所走的大部分路程恐怕都是冤枉路。

赶路的时候,叶黛都是紧跟在丁尘身后的。她的手里拄了一根丁尘制作的标枪,茅尖向上当做手杖。按照丁尘的说法,这样有助于节省体力,而且三角型支撑也更加稳定。

她对于丁尘行进的速度并不是毫不在意,要不是相信丁尘的能力,她简直都要怀疑丁尘能不能作一个合格的领路人了。不过丁尘对此的解释是,反正公寓就在那里,他们只要一直走,总有到达的那一天,所以现在只要保证两个人有一直走下去的能力就可以了,完全没必要冒险。

叶黛承认丁尘说得对,但是她仍然希望赶在雨季结束前回到公寓。因为雨季结束后,商队就要来了,她还想交易一些东西,错过的话,就得等明年春天了。

爬上一个山坡后,丁尘停了下来,再次用指北针确认方向。叶黛担心地问道:“我们会不会离河太远了?”

“所以明天下山后,我们要先找到河才能继续赶路。”丁尘说道。

现在他也有些后悔,早知道会绕出这么远,昨天就直接钻林子了。不过比起茂密的树林,他其实更在意的是林中的积水。没人知道积水下有什么,涉水而行不但危险,而且还会拖慢行动的速度,食宿也更困难。这才是他不愿意冒险的原因。

他抬头看了看太阳,“我们得找地方准备宿营了。”

虽然按照叶黛的判断,此时刚过正午,但是这几天她已经习惯了丁尘的小心谨慎。而且丁尘口中的宿营地也不是那么好找的,他们出发的第一天,丁尘就花了一下午的时间,才找到一处可以安身的地方。

“今天还打吊床吗?”叶黛问道。

说实在的,连着睡了两天吊床之后,叶黛已经开始怀念山洞里的火炕了。

丁尘嗯了一声,他当然明白叶黛的意思,实际上他也不愿意在野外露宿,这种条件下很难充分休息,而长时间休息不好会让身体的各项机能下降。通常情况下,丁尘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选择一个地方停下来休整几天,但是看叶黛的意思,她显然不会愿意这么做,所以丁尘只好尽量保证他们每次休息时的质量。

他抬头看了看天,那天的暴雨停息之后,天气一直都很好,不但阳光充足,就连云彩都很少。

他突然想起一件事,向叶黛问道:“像前几天那么大的雨很常见吗?”

叶黛侧头想了想,点头说道:“每年都会有那么几个。”

“都在夏天?”

“差不多吧!”叶黛说道:“这里的雨季很长,所以商队都会避开雨季。”

听到这个,丁尘很感兴趣,他知道在这个时代有一些特别的人,他们会携带着各种生活货物在各地沿途兜售和交换,由于交通不便,这些商人们通过不断交换商品,可以获得极为丰厚的暴利,可惜丁尘自己还从来没有遇到过。

“他们什么样?”丁尘问的,反正赶路的时候也没什么事情,两个人又不能*作的事情,聊天还算是一个比较容易接受的项目。

叶黛想了想,正准备组织词语来描述的时候,突然看到丁尘停了下来,蹲下身子仔细察看脚下的草丛。

这荒山野岭的当然不可能有现成的路,公寓门前那条高速路是从前的国道,修建标准很高,所以能留存到现在。但是山路就不一样了,就算是从前修的盘山公路,这么多年没有人养护也早就废了,再不要说需要走的人多了才能形成的小路。

所以两个人一直都是在浅草丛中穿行,这也是叶黛一直只能跟在丁尘身后的原因,看不清的地方总有很多危险,丁尘对危险的敏感程度显然要比叶黛强得多,他不当尖兵谁当尖兵?

叶黛已经遇到过几次这种情况了,知道这是丁尘有所发现,通常这样做过之后,丁尘都会发现一些猎物。

所以她很熟练地停了下来,站在原地不动,免得干扰丁尘的判断。

丁尘没有察看太久,他站起身来,向四下看了看,转身向叶黛很严肃地说道:“这附近有人。”

这还是叶黛第二次见到丁尘如此严肃,上一次是他拔穿过自己胳膊的木刺时,那次被他结结实实摆了一道,说好数到三,结果他连一都没数就下手了。

想起这件事,叶黛本能地觉得丁尘又要捉弄自己,顿时也跟着紧张起来。他倒不怕丁尘把自己怎么样,但是很介意自己变成别人的乐子。

她下意识地退了一步,好离丁尘远一点,怀疑地问道:“你怎么知道?”

丁尘伸出食往地上指了一下,示意她自己看。

于是将信将疑的叶黛就在丁尘指出的地方看到了一个模糊的脚印。

“这是一个鞋印?”

“没错。”丁尘点头说道:“这是一只鞋的前脚掌。”他看了看叶黛套着草鞋的赤脚,皱眉说道:“除非你们这里的野兽也穿鞋,否则这就是一个人留下来的,而且就在今天。”

第33章 哨兵

叶黛没见过穿鞋的野兽,所以她很确定留下这个鞋印的是一个人。

她也学着丁尘的样子,蹲下身来仔细观察,然后疑惑地向丁尘问道:“这不是草鞋印?”

丁尘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她的看法。

公寓这里的人平日里大多穿的是草鞋,偶尔也会穿布鞋,主要原因是因为他们缺少结实耐用的鞋底。

商队每次过来,都会带来几双像丁尘脚下军靴那样的皮鞋,但是价格通常很高。很少会有人舍得交换,叶黛有一双父亲从前留下的皮鞋。但是一直舍不得拿出来穿。比如这次知道要在雨中行动,她就直接穿草鞋出来了。都是在外面跑习惯了的人,脚丫子没那么金贵。

当然虽然说是草鞋,但是最下面的鞋底仍然是木质的,用细绳与鞋面相连。鞋内还垫着砸软后的干草。踩起来也很舒服。缺点就是防寒性能不好,也不够结实耐用。

叶黛脚上的鞋在落水后,就被冲掉了。现在穿的还是在岸边等候的时候重新编出来的。要说起来,叶黛编草鞋的手艺相当不错,丁尘看了她的作品后,还跟她学着也给自己编了一双,可惜无论卖相还是舒适度都和叶黛编出来的差得远了。

相比之下,丁尘脚上的军靴就结实多了。在水里泡了那么久,居然也没有开胶。

木底鞋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缺点,那就是没有柔韧性,防滑性能也不好。为了解决防滑性,很多人会在鞋底下面刻上花纹,以增加摩擦力。但是这种花纹通常都是直的,样式也很简单,很少有人在这上面花太多心思,毕竟木头底很容易磨损。花纹太多也会降低鞋底的坚固程度。绝不会像这个脚印上面花纹那么清楚。

丁尘很清楚这一点,事实上他在旅途中遇到的很多人对他的鞋子都特别感兴趣。甚至曾经引起了一场很残酷的厮杀。丁尘完全可以自豪地说,他这双鞋子拉仇恨的本事绝对比不比带个女人差。

所以他很清楚一双好鞋的价值,能拥有一双这样鞋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荒山上?

他想了一下,向叶黛问道:“你知道这附近有什么人类聚集点吗?”

叶黛疑惑地摇了摇头,仔细回想着自己所知道的信息。可惜实在找不出有用的内容。

丁尘想了想,向叶黛问道:“要不要跟上去看看?”

于是叶黛开始犹豫。对于她来说,回家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实在不愿意节外生枝。但是认真说起来,她也的确很好奇,为什么会有人出现在这里。

她想了一下,向丁尘说道:“会不会是捡垃圾的流浪汉?”

丁尘摇了摇头。从老爹给他的地图上就可以看得出来,那座已经废弃的城市在公寓的另一个方向,就算有流浪汉也不可能绕出这么远来,这可是足有上百公里的直线距离。

而且说实话,丁尘一点也不觉得这种鬼地方有什么垃圾可捡?从这几天的见闻上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一片地区绝对是原生态,纯绿色无污染那种,至少丁尘还从来没有在这一带看到过,从前文明留下来的痕迹。

叶黛又认真想了一回,终于咬牙下定了决心,向丁尘说道:“我们去看看。”

这正是丁尘想要做的,于是两个人不再犹豫,在丁尘的率领下,沿着那个人留下的痕迹,追了过去。

看得出来那个人走过的时候还是很小心的,一路上留下的痕迹很少。如果不是丁尘发现了踩在苔藓上的脚印,多半就会以为这是某种野兽通过时留下的痕迹。

这个人明显是在向山里走,丁尘和叶黛追了大概有两个多小时,居然发现了一条被人踩出来的小路。

看见小路上已经被踩平的杂草,丁尘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叶黛也觉得不对,低声问道:“这里有很多人?”

丁尘摇了摇头,蹲下来仔细观察面前的小路,过了一会才说道:“你留在这里?我过去看看。”

“会不会有危险?”叶黛不放心地问道:“还是算了吧!”

丁尘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那我们不是白来了?总要搞清楚这里有多少人,他们在干什么?”

他把自己背的篮子和水桶留给叶黛,帮她找了个可以隐蔽的地方躲起来。自己收拾了一下,只带着黑刀和军刀沿着小路向前走去。

知道自己活动在别人的地盘上,丁尘一路上都非常小心,除了留意地下是否有陷阱之外,还时刻注意远处是否有对方设置的暗哨。

走了十几分钟后,他突然听到前面有人说话的声音传来。丁尘吃了一惊,四下看了看,发现附近没什么可以藏身的地方,倒是小路旁边不远的地方有一处断崖。

丁尘飞快地跑了过去,探头向下一看,发现下面是一条溪流,离自己所处的位置大约有七八米的高度。

他立刻俯下身来,抓住崖边的杂草,把身子垂到断崖下面静静的等待。

很快说话的人就走了过来,那是两个持枪的男人。穿着一色一样的蓝色衣服,衣料看起来很挺括,样子有点像丁尘从前在工厂里常见的工作服,只不过这种衣服是翻领的,不是通常的立领,下摆也不收腰。

其中一个人的衣服看起来还是新的,可以看到明显的折痕,走起路来发出一阵阵很明显的摩擦声。

让丁尘意外的是这两个人手中的枪。很显然,那是两只半自动步枪,枪管很长,后面有一个大大的木制枪托,没有常见的那种很明显的弹匣,只在枪机下方有一个不明显的突起,看起来采用的是弹仓供弹。

丁尘下意识地缩了缩头。他没想到在这里能看到有枪的人,所以并没有把自己的手枪拿出来准备好,现在那支枪还绑在他的大腿上。丁尘可不觉得自己有本事在整个身子吊在悬崖边的情况下,脱下裤子把枪拿出来,而且还不能惊动那两个人。

他听到其中一个男人边走边说道:“再来一次应该就能搬空了吧!”

“差不多。”另一个穿着新衣服的人说道:“我看里面的东西不多了。”

“你这件衣服最好还是放回去。”第一个人说道:“要是让老k回来看到了,当心他发火。”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那件衣服破了,总不能光着。再说咱们在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守着,总要有点好处才行。”穿新衣服的男人毫不在意地说道:“反正这种衣服有的是,就当我提前领了自己的那份呗!”

同伴见他说得坚决。也就不再劝说。可能在他的心里也觉得拿件新衣服穿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抬头看了看太阳,“遛完这一趟之后,今天就算收工了。晚上把那只野鸡炖了吧。”

“我看行。”穿新衣服的人说道:“还得把洞子里好好熏一下,昨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一直觉得有虫子在身上爬。”

他的同伴哼了一声,“谁让你非要脱光了睡,我怎么就感觉不到虫子?当心来了老鼠把你那话咬掉了,蛾子妹就可以跟我了。”

说到这里,两个人都嘿嘿笑了起来,话题也开始转向好孩子方向,对于丁晨来说,自然也就没什么偷听的价值了。

第34章 别乱动

丁尘看着那两个人走远,这才双臂用力从断崖下面翻了上来,七八米的距离对于他来说并不算高,但是断崖下面乱石林立,除非迫不得已,他可没有跳下去硬碰硬的兴趣。

从那两个人的对话当中,丁尘可以判断出这两个人在看守什么东西,其中一个人身上的衣服就是他们看守的物品之一。这让丁尘大为心动,要知道他已经很久没有添过新衣服了。

现在他身上穿的衣物大部分是疏散舱中的备品,那件衬衣则是在路上从一个不开眼的劫匪身上黑吃黑来的。穿了这么多年,就算是质量再好的衣料也已经破烂不堪了。

说实话,丁尘早就想换身衣服了,可惜这一路走来,就没遇到过着装方面宽松一点的人。再说丁尘也没有从别人身上扒衣服穿的习惯,所以也只能一直将就着过。现在突然发现有个搞到新衣服的机会,就算不是重生也要心动。

从那两个人的谈话当中,丁尘还可以判断出他们是在巡视固定线路,而且应该是刚刚从启始点出发。考虑到现在下午已经过半,而他们在谈论晚饭的时候并没有流露出吃得会比较迟的意思,所以丁尘觉得他们巡视的线路并不会太远。

于是现在摆在丁尘面前的就有两个选择:是趁着这两个人刚刚离开的机会,去那个他们看守的地方看看。还是跟着他们回去找叶黛商量怎么黑吃黑?

丁尘想了一下,决定选择后者。说到底他还是不放心叶黛这个丫头片子。这两个人可有枪,万一叶黛被他们发现就麻烦了。反正那个仓库就在那里,迟一些去也不怕它跑了。

打定主意后,丁尘就蹑手蹑脚地向那两个人离开的方向跟了上去。

大概是没想到会有人出现在这种荒郊野岭的地方。那两个本来应该时刻保持警惕的哨兵看起来相当粗心大意,一路走来丝毫没有意识到这里曾经有人出现过。更别提发现藏身草丛当中的叶黛了,直接大摇大摆的就顺着小路走过去了,倒是让丁尘白担心了一场。

叶黛没有丁尘那么好的习惯,显然对于黑吃黑这种事心存疑虑。在她身上,先到先得的民主精神深入骨髓,所以虽然对丁尘口中提起的物资很感兴趣,但是却觉得既然这些东西已经有主了,那么自然就再没有别人什么事。如果丁尘真的对这些东西感兴趣的话,也应该想办法进行交易才对。

丁尘看她说得认真,想了一想,没好意思把“此宝贝与我有缘”这句名言搬出来。心想你身为女主三观这么正,就不怕读者退票吗?

他看着叶黛问道:“那如果他们不肯和我们作交易呢?”他摆手说道:“比如依仗有枪,抢先对我们不利?”

叶黛愣了一下,看着丁尘不说话。她只是本性善良,脑子可一点不笨,听了丁尘的话,哪里还不知道他打的是什么主意?

就算叶黛没有专门学习过法律,也知道判断对方行事准则这种事很难得出结论。想知道对方是不是真的想杀人,总不能先让对方杀自己一下看看。因为严格来说,无论什么原因,只要自己没被杀死,那就可以认为对方不想杀死自己。但是如果自己死了,那么显然证明这件事就已经失去了意义。

可是如果只凭觉得对方有可能杀死自己就抢先下手,那又成了自由心证,就算能把对方当成少正卯,自己也不是孔圣人,用“其心可诛”这个论据实在难以服众。

所以叶黛看着丁尘,犹豫着不肯说话。既不愿意同意丁尘黑吃黑的计划,也不愿意明确拆穿丁尘的陷阱。

丁尘早就猜到叶黛不会上这个当。毕竟叶黛的属性是傲娇,可不是呆萌,她的头上没有呆毛。

所以他看着左右为难的叶黛邪魅一笑,表示自己有办法证明那两个人不是好人。

这话叶黛当然不相信。丁尘看起来就不像是能杀身成仁的主儿,要说杀人越货还差不多,再说她也不是二次元的女主,总不能让丁尘为了自己的信念就去冒生命危险。

毕竟不开第一枪这种话听起来威武霸气,但是同时也意味着要承受不必要的伤亡。叶黛没有指点江山拿人命当数字的豪情,自然也就没办法坦然接受可能发生的后果。

她又不是圣母,在自己熟悉的人和陌生人之间要怎样选择还是很清楚的。

丁尘倒是没有多想,看到叶黛同意,立刻一溜烟的去追那两个人去了。看着他灵活的身影,叶黛皱起了眉头。她很担心丁尘,如果他因为要给自己找到证明而遇到危险,那就等于是自己害了他。现在她已经开始后悔,刚才不应该表达出反对的意见。

叶黛和丁尘两个人的思维习惯都比较偏重于理性,而且都喜欢迎难而上,遇到问题习惯性的就要解决,所以从丁尘提出建议开始,两个人就一直在就事论事,丝毫没有意识到,两个人只是简单的同伴关系,又不是彼此的什么人,想要做什么,对方其实根本没有权力干涉。

叶黛的担心并没有变成现实,很快丁尘就又跑了回来,告诉叶黛那两个人回来了,让她躲藏好,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要出来。然后就拿了那个蛇皮水袋回到了小路上,打开系住袋口的结,把它小心地放在路面上,自己则拔了一堆青草,躲到路边的草地里。

他放在路面上的蛇皮水袋从前是一条超过一米长的大蛇,现在虽然没有了头,长度也很显眼。丁尘放的时候放了手脚,让人不仔细看的时候,会把它当成一条蛇。

果然那两个例行公事匆匆转了一圈的人一眼就看到了这条卧在路上的蛇。两个人都吓了一跳,一齐停住脚步,摘下步枪拉栓上膛。然后互相看了看,显得有些拿不定主意。

僵持了片刻,大概是看到那条蛇一动不动,穿新衣服的人向同伴说道:“好像是条死蛇?”

“死蛇怎么会跑到路上来?”同伴不耐烦地说道:“你过去看看。”

“你怎么不过去?”穿新衣服的人明显不愿意,他说道:“我可怕蛇。”他端着枪犹豫道:“要不开枪试试?”

“你疯了还是子弹多了?”他的同伴骂道:“再说你能打得中吗?”

不过这个提议给了两个人灵感,于是俩人很有默契的弯下腰找石头。离着七八米的距离,开枪打一条蛇可能不太容易,但是如果用石头砸一条蛇应该不算太难。就算打不中也可以把蛇吓跑。

穿新衣服的人低头看到脚边就有一块石头,连忙蹲下身子去捡,却突然发现身后出现了一双大脚。他疑惑地看了看那双看起来虽然久历风霜,但是依然完好的大头军靴,心想自己这个同伴什么时候换鞋了?

然后他才意示到这双鞋并不属于自己的同伴,因为他发现此时自己的视野里一共有六只脚,除非同伴四脚着地,不然肯定是多出了一个人来。

穿新衣服的人心中一惊,顿不得再捡石头,大叫了一声,转身站起来向着那人举起步枪。没想到那个人的动作更快,就在他起身的时候,那双军靴的主人已经从小路的另一侧窜了过去,从两个人的背后绕到了两个人的对面,顺手还把另一个人的步枪夺了过去。

丁尘举起步枪,一面后退,一面笑道:“别乱动。”他笑道:“我可是和美国警察学的,真敢开枪。”

第35章 我真傻,真的

那两个人明显都被这个突然的变故弄糊涂了,那个被丁尘夺走步枪的人甚至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被丁尘撞了一下后,呆呆的在原地转了半个圈,还举着双手,就好像步枪还在手里一样。

穿新衣服的人因为提前发现了丁尘,所以反应要好一点。他转身举枪的时候,丁尘用更快的速度从另一侧再次绕到了他的身后,同时还把他的同伴向他的方向撞了一下。于是当他发现敌人又跑到自己身后去了的时候,再想把枪转回来,和同伴之间的距离就不够了。慌乱当中长长的枪身撞在同伴的身上,结果两个重心不稳的人撞作一团,差一点滚成一对。忙乱当中,也就没听到丁尘说的是什么。

等到这两个人手脚并用,从地上爬起来之后,还想着再举枪对准丁尘的时候,丁尘向天开枪了。

震耳欲聋的枪声让两个人瞬间清醒过来,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处境。于是一起呆呆地看着站在对面举枪对准他们的丁尘。估计两个人都没有经历过这种场面,惊慌的样子看起来像极了呆头鹅。

丁尘看着两个人的样子摇了摇头,向仍然端着步枪的那个人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何在。”穿新衣服的人呆头呆脑地回答道。

“很好。”丁尘说道:“何在,麻烦你把手里的枪扔过来。”他摆了摆自己手里的枪,“扔的慢一点,别耍花样,我的枪法不错。”

“不可能。”何在斩钉截铁地大声说道:“枪在人在,枪丢人死。”

“是枪失人亡吧?”丁尘忍不住说道:“虽然你这个说法更通俗一些,不过逼格就不行了……这是谁告诉你的?”

“老k。”何在说道:“他什么都知道。”

“好吧。”丁尘笑了起来,“那他肯定没告诉你们,当有人用枪对着你们的时候应该怎么办。”他说道:“现在你有两个选择:第一,把枪扔过来。第二,我一枪打死你,然后让你的同伴把枪扔过来。第一种方案比较省事,第二种方案比较费事,你觉得哪一个更好?”

何在愣了一下,转头看了看他的同伴。很明显他的同伴比他更能认清形势,垂头丧气地说道:“把枪给他。”

丁尘用右手执枪对准两人,伸出左手接过何在扔过来的枪,随手把它扔进了路边的草丛里,然后才向两个人说道:“别担心,我只是打个招呼,不会伤害你们。”

那两个人都不说话,静静看着丁尘表现,很明显不相信这种鬼话。

丁尘笑了一下,垂下枪口,把枪管向下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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