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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公寓-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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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宇和罗格都有些吃惊,郑宇疑惑地问道:“就这么走了?”
“是啊。”丁尘说道:“我们这次只是来看看这里的情况,然后决定下次来应该干什么。”
郑宇还是觉得可惜,他建议道:“我们可以多留几天。”
“不会有更多发现了。”丁尘说道:“下午我去仓库和变电站看看,你俩留在这里,注意警戒,当心还有其他人在这里。”
郑宇和罗格对望了一眼,罗格盯着丁尘问道:“是不是你又发现了什么?”
丁尘摇了摇头,“我又不是神仙,总之小心无大错。”
仓库里没什么好说的,丁尘倒是在变电站里停留了很久,可惜到最后他也只是确定那些还在旋转的风车当中,的确还有一部分仍然在持续不断的产生电能。但是也仅此而已了,他并没有办法找到阻碍这些电能向山下传输的原因。
连他都办不到的事情,另外两个人当然连试一下的想法都欠奉,有那个工夫,还不如大家洗洗睡了呢。
这座小楼虽然早就成了危楼,又被那个拾荒者住得一团糟,但是好歹有个正二八经的床,虽然比起公寓来是差得远了,却怎么也比昨晚睡在塔架里要强得多了。
晚上还是三个人轮流守夜,不过丁尘一直睡得都不好,最让他郁闷的是,他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出现,又一夜就这么平平安安地过去了。
早上三个人吃饱喝足之后,把小楼里的食物搜刮一空,丁尘又在背包里装了几样工具,三个人背起小山一样的背包,像是搬家的仓鼠一样离开了小楼。
虽然三个人这还是第一次走水泥甬路下山,但是因为已经踩着这条路上来过两次,这次反其道而行也算纯熟无比,很快就来到了山脚下。
丁尘专门绕了个圈子去看了看那具被他们扔在小溪旁边的尸体,发现已经不知道被什么野兽啃了一部分。他过去的时候,几只乌鸦正站在尸体上挑挑拣拣。
丁尘并没有过去打扰乌鸦们,远远地看了一眼后就离开了。
回程的时候要比来时略快一些,不过到达来时的宿营地后,丁尘仍然提议就在这里休息。
罗格和郑宇当然不会质疑他的决定,而且有从小楼里搜刮来的食物,也没必要再去狩猎。
吃过晚饭,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丁尘取出零三式步枪,给罗格和郑宇讲解了一下使用要领,又让他们轮流试用了一下,中间还试射了几枪。不得不说,罗格身为射手,在瞄准上面的天赋值极高。郑宇虽然比不上她,但是表现得也比普通人要好得多。
一直到太阳落山,丁尘这才向两个人说道:“今晚我要离开一下,步枪留给你们,如果明天晚上我不回来,你们就自己回公寓去。”
罗格吃惊地问道:“你要去哪?”
“捉鬼。”丁尘说道:“我猜,这是一只很有趣的鬼。”
第97章 十年拔一枪
一般来说,在没有方便照明条件的时代里,人们是很少走夜路的,因为即使只按照生理特征来说,人类在夜晚的优势也实在不够明显,证据之一就是人类的夜间视力很弱。
但是这个结论在丁尘的身上并不适用,因为他在夜间行动速度明显比白天还要快,当然这里还有一个原因是,他现在比白天背上少了一个大包,负重明显减轻了。
轨道突击队员受过的训练当中有一项很重要的科目就是夜间奔袭,丁尘的成绩还算不错。最重要的是,这条路他白天已经走过了,哪里有坑他都记在脑子里,这给他的夜间行动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只所以选择天黑了才回去,是因为丁尘担心有人在跟踪自己,天黑之后,他让罗格两人躲在防雨棚里,外面的人很难看到里面的情景,当然也就无从判断自己是不是已经离开了。
白天三个人走了一天的路,丁尘一个人在夜间只用了不到四个小时就走完了,他重新回到小楼下的时候,还没到午夜时分。
丁尘抽出自己的军刀,在夜色中慢慢靠近小楼,却并没有进门的打算,而是溜到那棵将枝杈伸进二楼的大树下,四下看了看,觉得没有危险后,这才爬了上去。
这颗树很大,胸径也足够粗,至少丁尘无法环抱,所以他爬起来不算很容易。好在树的年龄大了,皮就变得粗糙,至少让他的手指有了发力的地方。
他爬到树上,趴在一根枝头向着小楼里仔细打量,然后脸上露出了微笑。虽然楼里的人作了遮光措施,但是那主要是为了防止光源外泄,当丁尘身处同一平面的时候,还是可以看到油灯发出的昏黄光线。
丁尘小心地顺着伸进小楼的树枝爬过去。夜风吹过树林时发出的声音掩盖了他的动作,让他可以在不惊动里面那人的情况下接近小楼。
粗壮的树枝虽然戳破了窗子,把自己伸进了楼里,但是显然不会给丁尘留下足够挤进去的空间,不过丁尘对于这一点早有准备。他昨天在楼里留宿的时候,就已经敲掉了树枝旁边那扇窗子上的玻璃,就连窗边的玻璃渣都清理干净了。
他很顺利地从窗子钻进小楼,轻轻落在地上。然后靠墙站在那里,让自己的视觉适应楼里的黑暗。
二楼里明显经过了清理,他们离开时还堆在走廊里的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堆在了楼梯口,看起来这里的新主人已经迫不及待地要把它们清理掉了。
少了走廊里的杂物,丁尘的行动变得更加顺畅,他慢慢走到透出灯光的卧室门边,趴在门上侧耳细听。
房间里有微弱的声音传了出来,似乎里面有人正在整理物品。这和丁尘的猜测差不多,那个他想要寻找的人应该有些强迫症,无法忍受杂乱无章。
他抽出手枪,打开保险,然后侧身猛地撞到房门上。
门后传来一声巨响,然后在唏哩哗啦的碰撞声当中,被丁尘用力猛撞的房门只开了一条缝就停了下来。
丁尘没想到里面的人居然会在门后堆了这么多东西,很是吃了一惊。不过现在显然不是吃惊的时候,所以他举枪奋力从门缝里挤了进去,脚上踩到了什么东西,发出扑哧的一声响。让这次突袭变得狼狈起来。
房间里的床被推到了一边,地上蹲着一个男人,满头乱发大多斑白了。九月末山间的气温已经很低,所以这人身上披了一件大衣。
发现有人闯入后,男人飞快地从地上跳了起来,扑到床边,伸手抄起了竖在那里的步枪。但是他很快就停了下来,并没有举枪和丁尘对射,甚至没有转过身来。
两个人僵持了一会,男人说道:“你是回来找我的?”
“所以你见过我用手枪?”丁尘警惕地说道:“昨天我打死那个人的时候,你也在场?”
“他叫李燕,是个很强的家伙。”男人放开了步枪,慢慢转过身来,露出一张苍老的脸,“可惜心还不够恨,他不应该从藏身的地方出来。”
“反派总是死于话多。”丁尘说道。他低头看了一眼脚下,发现自己没办法在不踩到东西的情况下走过去,只好摆手说道:“不介意把枪扔过来吧。”
男人犹豫了一下,反手握住步枪,把它竖直向丁尘扔了过来。丁尘接在手里,看了一下说道:“又一支零三式,你解除了指纹锁?”
“那个叫指纹锁?”男人若有所思地说道:“我只是碰巧发现了。”
“我猜还有一支被炸坏了的枪。”丁尘说道:“不然你碰的就太巧了。”
男人点了点头,看着丁尘说道:“既然你都猜到了,我的确搞坏了那支枪。”他慢慢伸出右手,让丁尘看他缺了一根食指的手,“还有我最灵活的手指。”
“看来你运气不错。”丁尘说道:“不然你失去的就是最灵活的手了。”
男人看着丁尘,沉吟了一下问道:“你是谁?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他看着丁尘,猜测道:“我知道海边有一帮人是从前军队的后代,你是滨城出来的人?”
“滨城?”丁尘皱了一下眉,他想不起来记忆中有这么一个城市。不过听起来好像是在说苏樱所在的地方。他摇头说道:“你说那支商队?”
“是啊。”男人流露出伤感的神色,“那支商队招揽过我,可惜那时我还年轻,没有答应。”
“总觉得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丁尘说道:“其实你现在也可以凭本事找个地方养老。”
男人摇了摇头,“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明白,孤独一辈子之后,再和别人相处有多难。”
“所以你和那个李……什么并不是一伙的?”丁尘说道。他看了一眼手里的步枪,把它扔到床上,“如果当时你帮他,可能结果会不一样。”
男人的目光飞快地在步枪上扫了一下,但是很快就重新回到丁尘的身上。他眯起眼睛说道:“你真不是滨城出来的?”他疑惑地皱起眉,“你是我见过开枪速度最快的人,我甚至没看到你是怎么拔枪的。”
“我在雪地里拔枪,同样的动作每天重复三百次,整整十年!”丁尘习惯性的开始胡说八道。
但是看起来男人还太年轻,所以理解不了这个梗,他吃惊地看着丁尘,“真的?”
“当然是假的。”丁尘说道:“我既没有一个当妈的公主,也没打算去作牛仔,最重要的是腿脚灵便,怎么可能花十年的时候只练拔枪?”
男人想了想,点头表示同意,“如果你真练了十年拔枪,那也太蠢了。”
丁尘心想你要是跟古龙粉说这话那才真是有本事。
第98章 一座新坟
“你和那个李什么到底是什么关系?”丁尘问道:“我看你们两个不像是朋友。”
“李燕。”男人说道。他向着丁尘伸出自己的右手,“当时我受了伤,所以被他夺走了枪。”他摊了摊手,“所以我现在回到这里,只是再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丁尘看着他,皱眉问道:“所以当时是你自己逃掉了?”
男人沉默了下来,过了好一会才摇头说道:“不管你信不信,当时他没杀我,只是赶走了我。”
“这可不常见。”丁尘说道。他垂下了手里的枪,不再用它指着男人,“你明白我的意思。”
“没错。”男人说道:“正常情况下,他应该杀了我。也许是因为我看起来太老了,还缺了一根手指。”
丁尘看了他一眼,一点都不相信这个推测。拾荒者之间的相遇虽然不是火星撞地球,但是也绝对不会因为对方缺了一根手指就掉以轻心。
但是他仍然点头表示自己同意男人的话,然后突然问道:“前天跟踪我的人是你吧,也是你提前通知他,我们来了。”他看着男人,“别否认,我认得这身衣服。”
“你都知道了!”男人说道:“你的确是我遇到过的最强的人,现在你要杀了我吗?”
丁尘摇了摇头,“我还会回来,明年春天见吧!”
“我未必能活到那个时候。”男人说道:“所以就不要说再见了。”
丁尘的目光落在床上的步枪上,迟疑了一下,“如果你死了,我正好回来给你收尸。”
“那就先谢谢了。”男人的目光也在床上那支步枪上转了一圈,但是两个人很有默契地都没有提起它。
“那就这样吧。”丁尘向男人点了点头,回头用力把门后的杂物推到一边,拉开房门,然后转过头向门外走去。
男人并没有去拿床上的步枪,他慢慢坐了下来,背靠到墙上,脸上露出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他的右手慢慢伸进衣服里,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握着一支手枪。然后他轻轻转动手腕,把枪口对准丁尘的后背,左手按住枪机向后拉了一下,让子弹上膛。
然后枪声响了起来,烟雾在房间里弥漫开来。油灯被撞翻在地上,盘子摔碎了,火焰被灯油浸泡,跳动了一下,猛烈地燃烧起来,骤然在房间里大放光明。
丁尘慢慢转过身,抽出夹在左腋下的手枪,吹了一下枪口,看着男人摇头说道:“我已经放过你了,为什么?”
男人吃惊地低头看着自己胸前迅速扩大的血迹,握枪的右手已经垂了下来,无力地落到自己的腿上。
他看着丁尘,失神地说道:“你真不是滨城出来的?”
“我不是。”丁尘说道:“显然我比那里的人更强。”
“当然。”男人说道:“你已经证明给我看了。”代价当然是他的生命。
他松开手里的枪,费力地举起右手,放在眼前端详了一下,苦笑道:“没有食指实在太不方便了,所以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手啊。”说完这句,他的头就垂了下来,再无声息。
丁尘慢慢走了过去,弯腰捡起男人落在地上的手枪。这是一只老旧的九二式手枪,早就已经停产了。不过手枪的更新换代速度比较慢,在很多场合还是可以看到。所以对丁尘来说还不至于陌生。
他沉默地看着火光中男人的尸体出了一会神,转身走了出去,很快他就拎着卫生间的铁桶又走了回来,奋力把桶里的水泼了出去。
已经开始燃烧的杂物发出滋滋的水汽蒸腾声,屋子里的亮光迅速消失了,一切重新归于黑暗。
第二天中午的时候,罗格端着步枪,和紧握标枪的郑宇两个人小心翼翼地从山下摸了上来。两个人尽量学着丁尘从前的姿势,看起来倒也有几分形似。
小楼前一如既往的安静,两个人躲在远处看了半天,也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同。
郑宇在罗格耳边低声问道:“他会不会根本没回来?”
“那你觉得他会去哪?”罗格不耐烦地问道:“到这里的第一天,我就觉得他很不对劲。”
“也许我们应该听他的话等到晚上。”郑宇说道:“你说他会不会和我们在路上错过了?”
罗格瞪了他一眼,“你不想知道他回来干什么吗?”
郑宇明显有些迟疑,如果不想的话,他也不会在罗格提出回来找丁尘的时候那么快就同意了。他说道:“他总不会骗我们。”
“那当然。”罗格翻了个白眼,“他根本没必要骗我们,因为我们根本就不敢问。”
郑宇挠了挠头,知道罗格心情很坏,于是主动换了个话题,看着小楼问道:“我们要过去吗?”
“你先过去。”罗格说道:“我掩护你。”
郑宇迟疑了一下,低声说道:“好吧,你可看准点,别打到我。”
罗格怒道:“婆婆妈妈,要不把枪给你,我去探路。”
“我就是随便说说。”郑宇无奈地说道:“还是我来吧。”
他弯着腰从藏身的地方钻了出来,快步向小楼跑去。全力狂奔之下,速度还是很快的。
他一直跑到小楼的门前这才停了下来,回头张望了一下,然后凑到门前向里面看了看,回头向罗格摆了摆手,示意里面没人。
于是罗格也拎着步枪跑了过来。
两个人凑到一起互相看了看,罗格说道:“去后面看看。”
这种时候郑宇明显没什么主意,于是两个人又小心翼翼地沿着小楼的楼体向后面转了过去,然后一眼就发现在楼后的树林当中多了一个土包。
“那是什么?”罗格吃惊地问道。
“像是有人死了?”郑宇疑惑的说道:“这看起来是座坟。”然后他突然就紧张了起来,叫道:“你说里面埋的会不会是丁哥?”
“你傻了吗?”罗格怒道:“他是怎么把自己埋起来的。”
“从理论上来说,一个人还真有可能把自己埋起来。”这时一个声音在他们的头上响了起来。
这一下可把两个人吓得不清,郑宇飞快地跳了起来,举起标枪抬头看去。罗格比他的反应还激烈,直接举起枪向着声音来源的方向扣下了扳机。
第99章 你开始,我结束
丁尘一直等到楼下的两个人重新镇定下来,这才心有余悸地从窗子里探头出来,看着两个人无奈地说道:“这就是我不愿意把枪交给你们的原因。知道菜鸟们打谁比打敌人更准吗?”他很肯定地说道:“是打自己人。”
“可你还是把枪交给我们了。”郑宇满怀希望地说道:“所以你其实是想让我拿着枪对不对?”
罗格看着毫发无伤的丁尘,总算放下心来。她和郑宇不一样,要是丁尘挂了,郑宇回到公寓最多被骂一顿,回头该泡大姐姐还泡大姐姐,自己可就真坑了。所以她才会那么着急地催促郑宇回来支援丁尘,没想到紧张之余,差一点亲手把丁尘给崩了。
所以罗格现在的心情很不错,听到郑宇明显踩自己的话也没往心里去,反而好心好意地提醒他,“他本来是打算让咱们两个先回公寓的。”
郑宇这才想起这茬来,愕然望向丁尘,“是这样吗?”
“啊。”丁尘看着郑宇年轻的脸,觉得对他这个年纪的孩子还是应该以鼓励支持为主,不应该把他教得太黑暗了。于是打开窗子,从二楼直接跳了下来,站到两个人的面前,向郑宇说道:“你们不好奇一个人怎么才能把自己埋掉吗?”
这一下成功地把两个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就连郑宇也不琢磨自己是不是可靠的事情了。
“我从沙漠里出来后,在路上曾经遇到过一个老人,他快死了,很担心尸体会被狼吃了,所以给自己挖了个坑,然后用木板做了个机关,只要他躺到坑里用脚踢一下木板,堆在坑边上的土就会倒下来,把他埋在里面。”丁尘说道。
“然后呢?”郑宇马上追问,“他成功了吗?”
“然后他遇到了我。”丁尘说道:“他改了主意,想骗我躺到里面去。”
“那他成功了吗?”郑宇随口重复刚才的问题。
身边的两个人都用一种看神仙的眼光看着他,罗格抬手拍了拍额头,觉得不忍卒睹。丁尘很无奈地说道:“没有,我拒绝了。”
他没有说后来怎么样,郑宇倒是想问,不过被罗格拍了一下脑袋,就没能及时提出问题来。
“我们还是说说现在这个吧!”罗格觉得自己能够猜到那个老人的下场,所以不想让郑宇乱说话,强行又把节奏带回来,她问道:“这次又有什么人挖了个坑吗?”
“这个坑是我挖的。”丁尘很痛快地承认道:“里面那个人也是我放进去的。”
既然两个人没听丁尘的话回到公寓去,丁尘当然也不好赶他们回去。
他和郑宇两个人去山脚下的小溪边重新提了水回来,然后生火做饭,顺便给两个人讲了昨天夜里发生的事情。
听了他的讲述,另外两个人都觉得很吃惊。
郑宇问道:“你都准备放过他了,为什么他还要杀你?”
“也许是不相信我。”丁尘说道:“也许他只是打算吸取上一次被人赶走的教训。不管怎么说,他死了。”
“所以如果我们遇到相似的情况,就应该提前下手。”罗格若有所思地说道:“我们可没有你的身手和运气。”
“通常来说是这样。”丁尘说道:“我倒希望你们用不上这种经验。不过既然你们回来了,”就帮我干点活吧。”他看着两个人,“也许我们要在这里停留几天。”
丁尘要做的事情其实另外两个人帮不上什么忙,最多也就是在需要力气活的时候搭把手。所以在确定这一点之后,郑宇和罗格干脆开始在山里闲逛。
眼看就要进入冬季了,没什么人还会在野外活动,所以丁尘也不怎么担心他们的安全,只是叮嘱不要主动往野兽嘴里凑。现在囤积食物的可不只有拾荒者,大家的攻击性都很强。
这次出来,丁尘又得到了两支步枪和一支手枪。手枪应该是那个老男人本来就有的,两支步枪则是电厂的备品。丁尘后来在卧室床下的地板下面找到了另一支损坏的步枪,据说就是它干掉了老男人的一根食指。
他推测老人把后两支步枪藏在了床下,然后李燕来了,老男人当然也就没有机会拿回这两支枪。
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老男人才没有主动攻击丁尘等人,毕竟手枪这东西的攻击距离有限,离得远了很难保证效果。
这个推测还有一个证据,那就是丁尘从老男人手里缴获的步枪其实并不在使用状态,里面充满了枪油,难怪老男人那么痛快地交出了步枪,如果丁尘想用它来杀人的话,死的是谁还不一定。
当时老男人在卧室里也不是打扫卫生,而是急着把步枪从地板下找出来。
从这个细节上可以看出来,每一个拾荒者都不简单,要不是遇到了更加逆天的丁尘,也许老男人就成功翻盘了。
丁尘忙碌之余,把在地板下找到的子弹都交给了郑宇和罗格,让两个人顺便练习一下枪法。郑宇当然举双手双脚赞成,他虽然会用枪,但是真正打枪的机会可不多,毕竟当初谁也不知道叶黛会不会继续复装子弹,而且枪支也是有使用寿命的,这玩意补充不易,商队出售的价格贵得要死,所以还是能省则省。
罗格本来还担心会浪费子弹,在听郑宇说叶黛可以复装子弹后,也就乐颠颠地眼着郑宇玩枪去了。
而对于丁尘来说,与其留着这些子弹当藏品,到了临战的时候千发不中,浪费时间,还不如提前都打出去,提高一下两个人的射击水平。如果能够只用这些子弹就训练出两个熟练射手的话,很明显他是赚了。要知道从前在部队上,一个士兵入伍第一年打掉的子弹都要论箱算,现在这些子弹还不够给两个新兵打一轮靶的。
等到郑宇和罗格把附近山头的野生动物们骚扰得开始主动大规模迁移的时候,丁尘终于结束了自己的工作,招呼两个人准备回家。
临行前的早上,丁尘一个人回到老男人的坟前向他告别。罗格很好奇地凑过去,问道:“他忘恩负义地要杀你,为什么你还要这样对他?”
“你是说给他收尸?”丁尘说道:“首先,我对他没有恩,实际上是我闯进了他的地盘。所以他当然要杀我,既然我不想被他杀,那么就只能杀了他。这是很简单的逻辑,无所谓对错恩仇。”
“还有第二吗?”罗格看着地上的新坟问道:“你刚才说了‘首先’。”
“第二就是,我觉得不出意外的话,我也会和他一样,所以希望也能有个人给我收尸。”
说完这句,他就结束了告别仪式,准备回家。罗格跟在他的身后,突然问道:“那个老人怎么样了?就是给自己挖了个坟的那个,被你杀了?”
“不。”丁尘很平静地说道:“他已经那么老了,早就不怕死了。”
“所以你放过了他?”罗格觉得很意外。
“是啊。”丁尘说道:“我只是毁了那个坑。不过在我看来,他已经不可能再有力气重新给自己挖一个埋骨之所了。”
“所以那就是你的报复?”
“你可以这么认为。”
“真残忍。”
丁尘沉默了下来,就在罗格后悔自己的多嘴时,丁尘说道:“如果他没想把那个坑让给我,我肯定会给他收尸。但是既然他那么好心,我费一点心也是应该的。”
丁尘淡淡说道:“你来开始,我来结束。这是我们的原则。”
第100章 叶添龙的商队
“你们这儿没有电实在是太不方便了。”叶添龙说道:“像你们这样已经习惯了黑暗的人是没办法理解文明世界对于光明的追求的。这简直没法儿忍。你知道为什么我们每次都要在五十三区停留那么久吗?就是因为大家都不愿意离开。”
他摇着手指说道:“每次想到过了五十三区就再也没有电可用了,我就觉得人生充满了绝望。”
基本上每一次叶添龙到达公寓后,都会提起这个话题,而且很少一天一次的时候,基本上是一天几次,语气中那满满的优越感,就算是脾气一向很好的霍斯都有点遭不住。这也是老爹等人对于陪同叶添龙这个任务敬谢不敏的原因。
不过叶添龙的狂妄自然有实力支撑,所以霍斯也不能拂袖而去。只好岔开话题问道:“你们这次打算停留多久?”
“两天。”叶添龙说道。
说到这里,他忍不住又抱怨起来,“这里实在太没意思了,待两天都已经是多了。”
然后他终于忍不住心中的疑问,问道:“你们那个小公主呢?不会是她老爸死了没靠山,结果被你们卖了吧?”
霍斯心中一万头羊驼奔腾而过,在心里给叶添龙竖起一片中指。脸上却仍然不动声色地说道:“她在忙着工作。”他解释道:“就是你送来的那些东西。”
“你是说那些酸和****?”叶添龙说道:“你们居然让她来干这么危险的事情?”
他停了一下,看出霍斯不打算接话,又说道:“我可没有别的意思啊,不过叶黛也算是你们这里看着最舒服的女人了,你们居然把她藏起来。”
他烦恼地摆了摆手,“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你得搞服务业,光靠粮食能换多少东西啊?要不是咱们是父一辈子一辈的交情,我都懒得走这条路。你知道我们在五十三区留下了多少东西吗?”
“我们没禁止这些。”霍斯一本正经地说道:“只是自愿。不过既然说起这件事,你得管管你的人,昨天闹得太不像话了,很多女人都不愿意来餐厅帮忙了。而且卡洛……”
“我知道,我知道。”叶添龙说道:“卡洛不能碰,这个我会警告他们。还记得吗?我们可是老朋友。”然后他又不死心地建议道:“只是自愿不行啊,民众总是短视的,你们管理者不光是引导,必要的时候也得强制执行。要发展有本地特色的经济形式嘛。”
他看着霍斯,咳了一声说道:“我听说你们前些天买了一批女人?”
“不行。”霍斯说道:“我们不干这种事。”
叶添龙懊恼地叫了起来,“你们是什么毛病啊?这一路上每个地方都在努力发掘特色服务,只有你们这个地方没有。你就不担心以后没人来?”
“当然担心。”霍斯说道:“但是这种事我们不干。”他说道:“你上午见到徐水东了,谈得怎么样?”
说起生意的事,叶添龙的神态变得正经了一点,他沉吟说道:“他能提供的手枪数量太少,当然质量还不错,但是我还要看你们能提供的子弹数量。”
说到这里,他就意识到了霍斯隐含在话里的意思,不满地说道:“你是在提醒我,你们弄出了炸药吗?”
“是子弹。”霍斯说道:“这可是好东西。”
叶添龙吸了一口气,“当然,这是消耗品,大家都想要。据我所知,除了首都区,就只有海那边能大规模出产了。不过硫酸太难弄了,要不是为了给你们弄硫酸,四十九区怎么可能开采黄铁矿。”他说道:“你知道,他那边的废钢堆地太阳底下生锈。”
“我明白。”霍斯说道:“这是一个能把大家联系起来的链条,而你则可以在里面发挥主导作用。”
“当然了。”叶添龙悻悻地说道:“要不为了这个,我会费那么大的劲给你们运酸和****吗?这些东西运起来可不容易。”
说到这里,他咬着嘴唇琢磨了一会,说道:“那就这样,我还是全力支持你们搞这个,不过先说好,你们自己用多少没关系,给四十九区分过之后,剩下的归我。”
“苏樱。”霍斯提醒道。
“见鬼。”叶添龙骂道,从他的神色里,很明显除了懊恼之外还有别的东西,“剩下的东西我们两家分。”他说道:“但是比例我得占大头。”
“很公平。”霍斯说道:“她回海边去了,反正你也要过去,你们商量吧。”
“现在的问题是,你们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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