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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邪君-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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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8章:张忠的死

第8章:张忠的死

从记忆中了解,李兴知道,后天经络交织,分为六重。第一重为皮经,位于体表最表面。打通皮经,可使血气运行于体表,提高感应力,增强抗击打能力。

对于多数人而言,想要打通皮经,使得血气通贯体表,需要两三年时间。当然也有资质绝佳之辈,数月甚至几天时间,就可全部打通。

此刻,李兴引导血气,渗透至右臂的体表,细致地搜索皮经的位置。这一过程十分枯燥,必须集中全部精神,对于心力的消耗极大。

一天,两天,李兴一无所获,但他并没有放弃。

自从那日听血成功之后,他就知道,如今的他,已经不再是不能练血的废物,而是颇有练血的资质。

“前世我是一个平凡之人,今世却得到这样一个成就不凡的机会,又怎能轻易的错过?不管有多少艰难困苦,一定要坚持下去!”

三天,四天,高度集中精神,使得李兴十分虚弱。由于血气没有找到皮部经络,通行之处,犹如针扎刀割他的手臂,产生强烈的痛楚感。

李兴性格坚韧不拔,认定了目标,绝不会放弃,一如前世。所以,他强忍痛苦,继续寻找经络。

李兴体内的血气,尚未进入经络系统之中,仅仅是位于丹田部位。经络好比是血气运行的道路,如果没有道路,血气只能横冲直撞,不仅对身体无益,还会造成难以预料的伤害。

而想要找到经络,却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经络入口到底在什么地方?为什么无法找到?”已经第七天了,李兴仍然一无所获,整个右臂的皮肤,因为血气的冲击,而肿胀起来,稍一碰触,就像刀割一样的疼痛。

李兴终于停止了修炼,他现在才意识,练血并不容易。记忆中,也没有练血成功的经验。

“如今,只能去找李自然,他是练气层次的高手,一定知道如何找到经络。”想到此处,李兴七天来,第一次走出石室。

紫竹林,比以往更加安静了,张忠的死,让这里一片死寂。

竹林深处,那竹楼静静耸立,李兴的父亲李自然,就住在竹楼之上。

沉吟了片刻,李兴踏着斜置的竹梯,一步步登上竹楼。脚踩在竹梯之上,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在此安静的环境下,听起来十分刺耳。

李兴行事果断,上前挑开竹帘,大步走入竹厅。

厅内,最显眼的位置摆放了一张竹椅。李兴感觉,这竹椅和前世的安乐椅并不多,可以斜躺下来休息,还可以前后摇晃。竹椅一旁,有一张竹桌,上面摆放着一个酒葫芦。

一名中年男子,脸上满是黑森森的胡须,依稀有俊逸的风采。身上的青袍十分破旧了,沾满酒渍。他半闭着眼,躺在竹椅上,一动不动,似乎已睡着了。

这就是练气层次的大高手,三义园的奇才,如今却是名副其实的酒鬼。

李兴长久地凝视着这个中年人,心中忽然腾起一股怒火。一个人遇到挫折,那就去面对,哪怕注定失败又何妨?像他这般一蹶不振,像个行尸走肉一般,简直就是懦夫!

攥紧了拳头,李兴笔直地站在李自然面前,良久之后,他喉结微动,发出一个沉闷的声音:“父亲,张忠死了。”

第1卷 第9章:血经武经

第9章:血经武经

李自然不为所动,似乎根本就没有听到李兴在说什么。

李兴拿过酒桌上的酒葫芦,他晃了晃,葫芦中已无酒。

脸上透露出一种嘲弄之色,李兴缓缓道:“酒这东西,可以让人醉。父亲,这些年来你一直喝酒,每日酒醉,可曾忘记了心中的惆怅?”

“醉酒如梦,梦醒之后,仍要面对现实,不是吗?”李兴狠狠把葫芦往竹桌上一砸。

“乒!”

葫芦碎成千百块,被李兴丢在地上。

似乎被噪音惊醒了,李自然睁开了眼,他醉眼朦胧,疑惑地看着李兴,似乎在问:你为什么打碎我的酒葫芦?

“张忠死了。”李兴语气极淡,“那个侍候你十几年的忠仆,被人活活打死。而且十天前,我割腕自杀,没有成功。父亲,这些事,你知不知道?”

李自然的眼睛闭上,好像又要睡去。

李兴眼中燃烧起怒火,他一字一句道:“李自然!你不是个有担待的人,我很瞧不起你!”透出一丝冷笑,李兴伸手探进李自然怀中,摸出两本书。

书都是线装册子,已经很古旧了,一本是《天雷血经》,一本是《天雷武经》。此二经,一直放在李自然身上,李兴可以从记忆中得知。

但由于李兴连是“听血”一关也做不到,所以根本没有资格修炼这两本书上的东西。

据张忠说,李自然当初就是修炼了《天雷血经》、《天雷武经》,从而一路突破。同为练血,但练血的手法,各家有各家的特点。

奥妙之处在于,不同的血气运行的形式,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天雷血经,可以极大发挥血气的杀伤力,出手之时,犹如雷霆爆发,天雷降世,因此而得名。

拿了书,李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竹楼,他要去修炼,没有时间与李自然废话。

李兴转身的刹那,李自然忽然睁开了眼,射出两缕凌厉锋锐的奇光。若是有人看到他的目光,一定会震惊无比,这种目光,只有十分强大的练气士才会发出。

李兴回来的路上,遇到了李虎,这少年抱了两件衣服正往竹楼跑。李虎生得浓眉大眼,十五、六岁年纪,并非是紫竹宛的仆人。

张忠死后这段时间,一直是李虎在照顾李自然。

忽然撞见李兴,李虎一喜:“兴少爷,你出来了?”

李兴走上前,拍拍李虎肩膀,真诚地道:“李虎,谢谢你!”

李虎呆了呆,慌忙道:“兴少爷千万别这么说!小时候我娘病了,还是兴少爷出钱治好的,如今兴少爷遇到了困难,我怎么能袖手旁观?”

李兴点点头:“好,我知道了。”他没有多说什么,转身仍回石室去了。

李虎疑惑地看着李兴的背影,心中嘀咕道:“奇怪,兴少爷好像突然变了一个人似的。”

李兴回到石室,发现已经有热腾腾的饭菜摆在石桌上。饭菜是小秀送来,那个丧父不久的女孩,恐怕还没有从悲痛中恢复过来,已经开始继续照顾他这个大少爷了。

“就算不为自己,又岂能让身边的人再受苦难?”李兴眼神中透露出坚毅之色,关了门,继续修炼。

《天雷血经》,通篇都是介绍练血之术。在看过此经之后,李兴才知道之前的修炼方法是多么的愚蠢,根本就是走错了路,无怪他连皮部经络也找不到。

第1卷 第10章:练血一重

第10章:练血一重

人身之上,能够感应到经络的部位,并非位于手臂,而是胸口正中央位置。这一位置,才是突破的关键。李兴一直在手臂上寻找,自然没有收获,空耗时光。

以前的李兴无法练血,自然也不知道这些窍门。

得知了正确的方法,李兴再度运转血气。那团强有力的血气,缓缓升至胸口皮肤位置。仅仅一个刹那,他就感应到了几条细细的,交错如同蜘蛛网似的经络,正是皮部经络。

“找到了!”李兴精神一振,小心翼翼地让血气朝经络内冲击,只要血气进入经络之中,他就有望步入练血第一重!

血气进入经络的一刹那,李兴惨叫一声,胸口爆发一阵阵强烈的奇痛,他的身子一下子挺得笔直。

“妈的!怎么这样痛!”李兴双眼圆睁,奇痛让他忍不住暴粗口,却咬紧牙关,没有退缩的意思。

“让你痛!给我冲!”他心中狂吼,血气继续进入经络之中。先是胸部拳头大的一片经络覆盖区域,然后向四周放射,渐渐延伸至肩部,小腹,头颈,以及四肢。

血气经过之处,奇痛无比,李兴双目血红,浑身的肌肉都绷得铁一样结实,鼻孔之中,喷出炙热的气息。

“打通皮部经络!就是练血第一重!我必须坚持!让你痛!***痛!”李兴忍他人所不能忍之痛楚,绝不半途而废。

他并不知道,皮肤表面,已经渗透一层细细的血珠,仿佛变成了血人一般,十分恐怖。

连续五天时间,李兴不吃不喝,不断把血气冲击皮部经络。所有的区域都已经打通,唯独后背位置,双脚掌心,双手掌心,这五个地方没有打通。

并非李兴吃不得苦,而是他的血力不济,还不能冲击此五处地方。

确定无法打通五处部位,李兴终于停止了修炼。当他推开门,就见小秀站在外面,一脸担忧的样子,看到李兴出来,她惊呼一声,急忙问:“少爷,你怎么了?”

原来李兴的身体表面,结了一层薄薄的血痂,看上去十分吓人,难怪小秀吃惊了。

李兴伸手往脸上一抹,拿手一看,满手都是细碎的血痂,他苦笑一声:“小秀,准备些水,我要洗澡。”

小秀看到李兴不像有事的样子,疑惑地备水去了。

此刻,李兴全身泡在热水之中,思索着练血的事情。《天雷血经》上讲,十个感应到血气的人,至少有一半无法忍受血气行走经络的痛苦,从而放弃。

而那些坚持下来的人,也多数不能打通全部的皮部经络。换句话说,十个有资质练血的人,往往只有一、两个人可以达到练血一重。多数的人,仅能感应血气,可在危急关头暴发出强大力量。

李兴如今面临的难关,就是打通全部表面经络,从而步入练血第一重。按照血经记载,练血一重之后:发动之时,周身血气饱胀,等闲之人不能伤。

也就是说,血气布满体表经络之后,仿佛穿上了一层护甲,不惧普通人的拳脚相加,具有强大的抗击打能力。当然,练血一重之后,本身的力量也会极大增强。

“难道只是一场空欢喜,这个身体仍然不适合练血?”李兴想起还有五处部位不能打通经络,他心头微沉。

第1卷 第11章:陈家小姐

第11章:陈家小姐

李兴前世经历了许多,他明白,若真是资质不够,就算他再如何努力,也是枉然。

“这一世,仍要平平凡凡吗?”李兴自问,但下一刻,他自语道,“希望还在,不能放弃!”

洗澡之后,李兴换了件半旧不新的衣衫。当他进入竹楼,小秀已经准备好了饭菜,李自然和李虎也在,四个人坐在一起,一起用餐。

李自然似乎清醒了些,但搭拉着眼皮,他正眼也不看李兴一眼,有一口没一口地夹菜。

李兴也不理这个酒鬼,专心吃饭。雪白的米饭,他吃了一碗又一碗,连菜也来不及吃。连续五天不饮不食,李兴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

小秀在一旁不停地说:“少爷,你吃慢一点,别噎着……”

练血之人,饭量奇大,李兴今日得到了证实,在他连吃了七碗米饭之后,仍觉得不够。左右一看,盆里已经没饭了,问小秀:“没了?”

小秀苦起了小脸:“少爷,你今天吃得……吃得好多,下次一定多做一些。”

李虎憨厚一笑,把自己那碗推到李兴面前:“兴少爷,你用吧,我不饿。”

李兴摇摇头,他知道家中可能是没米了,家族并不供给钱粮,一切都要自食其力。

“虽然要修炼,但第一步要先养起这个家!”李兴忽然意识到,这个家,需要他去支撑。

忽然站起身,李兴道:“小秀,我出去走一走。”

“嗯?”小秀、李虎都是一怔,平常李兴根本不愿意出门,因为他害怕别人讽刺他是废物,说李自然是酒鬼,更怕别人用嘲弄的语气唤他“大少爷”。

但今日,他怎么忽然想出去?

二人还没想明白,李兴已经挑帘走出竹楼,大步出了紫竹林。

青云城附近最繁华的大街,青云街。

李兴穿梭于人流之中,两侧各式各样的商铺,生意热闹。不久,他就嗅到了酒菜的香气,左侧,开了一家酒楼,富贵居。

富贵居的名字虽俗,但做出的菜,口味颇佳,是青云街上最有名的酒楼。

李兴走到酒楼前,沉吟片刻,抬步往里走,立即有店伙计迎上来,满脸笑意地问道:“公子想用点什么?”

李兴淡淡道:“不用什么,我是来找活做。”

李兴除了去米店、面店之外,几乎没去过其它地方,所以这店伙计也不识得他是三义园的人,此时一听找活做的,顿时把脸一冷:“去!去!哪来的野小子,本店不缺人手!”

若是以前的李兴,被一个店伙计如此驱赶,恐怕立即满面羞怒,转身离开。但今日的李兴,拥有前世的记忆,知道人情世故,何况,他决定进入酒楼,是经过深思熟虑。

微微一笑,李兴上前一步,从腰间摘下一块玉佩。此玉佩,并非贵重之物,但也值几个钱。他把玉佩交到小二手中,说道:“伙计,你帮问一句,麻烦了。”

店小二一呆,还是初次有人送他这个下人东西,他把玉佩翻过来看了几遍,也看不出是不是好东西。不过,玉佩看起来挺漂亮,想必能换几个钱。

到手的肥肉,他自然不会丢掉,于是换上一副笑脸,一边把玉佩揣进怀里,一边道:“行,你等一下,我去问一问掌柜。”

店伙计转身急急离去,李兴就等在酒楼外面。

说来也巧,三匹骏马,齐头“得得”走来。三匹马上,分别坐了一位少女,每一个都是气质高贵,姿色不凡。身上的衣装,是雍容华贵,使人不敢逼视。

三匹马走近了,三位少女中,有一个注意到了李兴,她忽然指着李兴笑道:“你们看,他不是陈家的那个……”她忽然住口不说,抿嘴笑了起来。显然,她接下来想说“废物”这个词,却不好意思讲出。

这名少女一身红衣,披风也是红的,像一团火焰似的在马上闪动。

另外两名少女,都是身着白衣,她们看了李兴一眼,都露出不屑一顾的神气,转过了头去,低声道:“李家的废物,有什么好看的,陈霜,你是不是看上他了?”

叫陈霜的红衣少女“啐”了一口:“你们才看上他呢!”她一催马,三匹马急急驶过,留下一串银铃似的笑声。

李兴心中苦笑,这个“废物”的名头,看来是人尽皆知啊!

第1卷 第12章:富贵居打工

第12章:富贵居打工

其实一个人不能修炼血气,并非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但是李兴不同,他的父亲是李自然,三义园的奇才,练气士级别的高手。奇才的儿子,若不能练血,便要冠以废物的名头了。

三个女子,红衣女子名叫陈霜,是三义园陈家的小姐,陈雪的妹妹。

另外两女子,一个叫白琼,一个叫白晶,是三义园白家的小姐。三义园陈、白、李三姓,彼此同气连枝,关系亲密,共同主持三义园。

三女子,都与李兴平辈,她们容貌出众,受到三个家族青年才俊的追捧,一向骄傲得紧,平常正眼也不瞧李兴这等没前途的废物一眼。

李兴感慨之时,店伙计已经回转,他一拉李兴,笑道:“我已跟掌柜说过,正缺一个火工,平常干些劈、挑水的活,你做不做?”

李兴想了想,问:“每月能有多少银钱?”

“每月五百个大钱,这已经是最好的价了。”伙计笑道,“我的工钱,也只有七百大钱。”

五百大钱,足够购买米粮的用度,李兴当下答应下来:“好,多谢伙计,我愿意。”

就这般,李兴成了富贵居的火工,一月五百大钱,这个工钱,大约能买五百斤白米。

店伙计把李兴带到掌柜面前。那掌柜一脸富态,正低头打算盘,他看也没看李兴一眼,直接摆手:“你去安排。”

店伙计点头哈腰地应下了,颇有得色地再把李兴带到富贵居的后院,三四十米宽阔的院子里,摆满了木材。正中间,有一节老树根,上面被削平了,劈柴之用。

店伙计一指满院的木柴,说道:“酒楼生意很好,每天需要三千斤木柴,不是什么重活。不过,劈柴之后,你还必须把院子里的三十个大水缸挑满水,记着,必须全部挑满,能不能做到?”

店伙计的语气,明显是高人一等,居高临下。李兴全不在意,微微一笑:“我能做到。”

“那就开始吧!工钱十天一结!”店伙计没指点几句,就迈着小碎步离开了,店里又有客人来了,他必须去招呼。

李兴前世做过不少活,这劈柴对他来说,并没多少技术含量,他心中想:“三千斤木柴,我要劈三四个小时。好在已经练血一重,想必不会太累。”

他把一截枯柴置于树根之上,然后举起那长柄斧头,用力劈下。

“啪!”

木柴被轻易劈成两半,李兴就这般一个又一个劈下去。劈了十根没什么感觉,劈了三十根也没什么感觉。但当劈砍了一百根之后,李兴感觉双臂的肌肉酸痛无比,几乎举不动斧子。

那双本来白嫩的手掌,更是被磨出了几个大血泡,一碰之下,就钻心的疼。

“血气不能打通手掌经络,所以无法防护,才会出泡。”李兴想着,丢下斧头,准备休息一会。

人坐在树根上,李兴从怀里拿出那个荷包。荷包之中,有一枚无名珠子,是李兴的母亲留下。那一日,李兴发现此珠子能够疗伤,而现在,他要确定这一点。

李兴的双掌,把荷包攥在中间,然后闭上双眼,凝神感受珠子是不是能够再次治疗伤口。

一分钟,两分钟,大约三、四分钟的时候,一缕奇异的能量,缓缓从荷包之上,注入李兴掌心。这一股能量,难以形容其奥妙,它所到之处,李兴手掌上的血泡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恢复如初。

大约十分钟之后,李兴摊开双手,只见手心一片白嫩,哪有什么血泡?他心中一喜:“这珠子果真是个宝贝!”

发现了珠子能够治疗损伤,李兴忽然想到,是不是可以利用珠子去赚些钱,维持家计,这样也不用在此地赚工钱了。但这个念头一出现,立即被他掐灭。

“不行!这等宝贝,若被人知道了,就会怀璧其罪,说不好连小命也不能保!珠子的事情,绝不能告诉任何人。”思及此,李兴郑重其事地收起珠子,贴身放好。

或许是那股流入体内能量的原因,李兴感觉双臂又恢复了力量,继续劈柴。

二百根,三百根,当整整四百多根柴劈完,李兴估摸着,劈柴的任务完成了,于是又开始挑水。他左右手各拎一个木桶,每一只木桶又重又厚,装满水后重达一百多斤。

三十个大缸,至少需要四百桶水,李兴要来回拎二百回。这般高强度的工作,他的双掌再度磨出了血泡。

第1卷 第13章:尝试练血

第13章:尝试练血

看着满手血泡,李兴苦笑一声,决定再度用珠子疗伤,不然的话就不能继续做工。此时,已经过去了五个多小时,而富贵居的掌柜出现了。

富贵居掌柜,之前他看也懒得看李兴一眼,现在却前来查看李兴是不是已经完成了工作。身为掌柜,无一不是会精打细算的人,就算是一个小小的佣工,同样也要严格要求。

李兴微微欠身:“掌柜好。”

掌柜看了眼码放整齐的干柴,又发现大缸还差几缸没有装满,他微微点头,漫声道:“做活慢了点,不过难得认真。以后,你可以留下来,每天十五个大钱。”

每天十五个大钱,一月只有四百五十个大钱,比之前商定的价格少了五十。但李兴什么表示也没有,他心里明白,这种境况之下,对方说什么,就是什么。

掌柜蹓跶一圈,满意地走了,李兴心中不由想到:“不管什么地方,人心仍是那样贪婪。”

接下来,李兴借助无名珠子,修复了双手的伤,又把剩下的几口缸挑满水。工作一完,他并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在院落里,选择了一个他人视线不能触及的地方,尝试练血。

身体表面,还有五个部位不能打通皮经,分别是双手双脚的掌心,还有背后一块。血气达不到这五个地方,练血就不能继续。

练血一重,是练血二重的基础。一重练血充实皮囊,二重练血强肌肉,必须由表及里,循序渐进。

“如果还是不能打通,大约表明我的资质不足,只能另想办法了。”李兴想着,迅速进入定中,开始催动血气,在体流转。

一旦修炼起来,李兴周身皮肤泛起一层血红,微微鼓胀。血气通过复杂的皮肤经络,然后向四周漫延。

一丝血气,最先抵达双手掌心,血气一冲,居然轻易就打通了掌心经络。李兴心中吃惊无比,上次还根本不能打通,现在为何变得如此轻松了?

没时间多想,李兴运转血气,继续打通了双脚经络,然后又把背部经络打通。当全身体表的经络都被打通,毫无滞碍之时,李兴感觉整个人轻飘飘的,而且全身充满了力量感。

心念一动,蕴藏于皮肤中的血气,能够立即聚集于体表某处,快速形成防御。此刻,李兴就把全部血气,聚集右手掌。他的整只手掌,都变得肿大起来,赤红如血。

“天雷血经上说,第一重必须做到血气运转无滞,才算成功,我如今算是做到了!”李兴心中大喜,右手掌朝面前一根手臂粗的木柴,狠狠劈下。

“咔!”

木柴断成两截,李兴的手掌,却丝毫感觉不到疼痛,只有震荡感。就好像佩戴了充气手套击打物体一般。

“练血一重,终于成功!”李兴散了血气,手掌又恢复如初。

“为什么会这样?”李兴开始思索起来。

“李兴之前不能练血,而我却可以。之前我不能打通的五个部位,现在轻松就打通了,为什么会发生这前后截然不同的变化?”

李兴分析着,他想到,是无名珠子救了他两次。就在刚才,也是无名珠子助他修复了掌心的损伤。难道说,这些变化与无名珠子有关?

第1卷 第14章:提升资质

第14章:提升资质

“如果真与珠子有关系,难道是那一股力量,改变了我的体质?”李兴想到这种可能。每次受伤之时,无名珠子内,都有一股莫测的能量流入体内。

想通此节,李兴不由兴奋起来。如果珠子真的可以提高资质,日后岂非可以继续练血,甚至练气?

不过,目前一切都是猜想,他并不能确定,珠子一定可以提升资质,一切有待验证。

“珠子只有在我受伤的时候,才会流出能量,修复伤口。我必须试一试,确定是不是如此!”

李兴打定了主意,立即离开了院落,先与掌柜说了一声,然后出了富贵居,返回紫竹宛。

当李兴回来的时候,小秀已经等得十分焦急,他一回,这女孩就跺着脚问:“少爷!你去了哪里,到处也找不到……”

李兴看着面前这个少女,目光中充满歉意。她今年才十三岁,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犹如含苞待放的花儿,却已经遭受不幸,还要每日服侍别人。

被李兴这种目光凝视着,小秀一怔,然后脸上泛起一片红云,期期艾艾地问:“少……少爷,你看什么?”

李兴微微一笑,拉住小秀手腕:“小秀,以后我一定不会亏待你。”他的这句话,是想说一定会报答小秀。

不过,小秀却会错了意,听后心如鹿撞:“少爷胆子怎么这样大了?他是说会娶我吗?可是,我是仆女,可以嫁给他吗?”一千个念头,在她小脑袋里乱转。

而一旦产生这些想法,小秀的目光立即闪躲起来,抽开手,慌慌地道:“少爷,人家洗衣服去了……”好像被什么怪物追杀一样,小秀一下子跑远了。

李兴忽然反应过来,喃喃道:“她难道以为……”

思及此,李兴干笑一声,自己刚才的话是不是很容易让女孩子误会?但下一刻,他又想起了前世的女友,叹了口气,怔怔出神。

天色晚了,李兴却没有修炼,因为小秀偷偷的,用十分震惊的语气告诉李兴,李自然今天一天都没有喝酒。

李自然不喝酒,那还是李自然吗?

李兴第一个不信,他与小秀悄悄来到竹林外面,远远地就看到,李自然立于竹林之中,背负着双手,站得笔直。

李兴看不到李自然脸上有什么表情,只能看到他的背影,他思索了片刻,拉着小秀离开,沉声问:“小秀,是不是没有酒喝了?”

小秀摇头:“有啊,葫芦里是满的,少爷又不是不知道,紫竹宛的酒,是家族送来的。”

李兴冷笑:“送酒?他们又怎么这样好心了?如此做法,无非是想父亲永远不会清醒!”说话时,心中却是一动,“李自然不喝酒了?他是不是也已经清醒了?”

一个做了十几年酒鬼的人,嗜酒如命,又岂会忽然不喝酒?

李兴终于没有过去打扰李自然,或许,酒鬼也有清醒的时候。当然,他可不认为这种清醒会持续很长时间。

天色暗了下来,李兴把自己关进了石屋内,尝试冲击练血二重。

第1卷 第15章:练血二重

第15章:练血二重

练血一重,需要打通皮肤经络。练血二重,则需要打通肌肉中的经络。相比而言,练血二重更为困难。十个可以达到练血一重的人,往往只有一、两个能够突破一重,步入练血二重。

练血二重之后,最大的好处,就是力气大增,可举起千斤重物!同时进一步增强了抗击打能力,强壮如虎!

练血一重,是练血二重的基础。皮肤的经络,与肌肉中的经络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血气经过皮肤经络,可以更顺利地进入肌肉经络之中,从而开始第二重练血。

练血之意,即是修炼血气。使得血气分别进入皮、肉、筋、骨、髓、五脏六腑,最后血气通贯全身,意到气随,威力无穷!

李兴已完全打通了皮肤中的经络,血气流畅地运行其中。此时,他控制着血气,按照《天雷血经》上的记载,将血气往肌肉经络中引导。

这一次,李兴倒是轻易就感应到了肌肉中的经络。他感应的经络,位于右小臂上的一块肌肉内,尝试着把血气渗透进去。

血气一与肌肉的经络接触,李兴就是惨叫一声,整个人跳了起来,重重摔在地上。

“老天!怎么会这么痛!”李兴又吃惊又恼怒,天雷武经上并没有说明,练血二重会如此痛苦。

思绪翻腾之后,李兴平复了心情,想到:之前不能练血,珠子内的力量,助我达到练血一重。如今,会不会由于我的体质仍不适合练血?因此练血之时,才会如此疼痛?

越想越觉得有可能,李兴一咬牙,从床头摸到一把匕首,瞪大了眼睛,切齿道:“既然珠子可以提升体质,那就提升好了!”

“扑!”

李兴是个狠人,凶残地把匕首深深刺入左小臂。

顿时,鲜血喷溅!李兴脸上的肌肉因剧烈的疼痛不停抽搐,他猛地拔出匕首,然后不理血流如注的伤口,取出珠子贴放于小臂之上,闭目存神,细心感应珠子的变化。

此次,珠子反应时间很快,不到一分钟,就有一股阳和之力,让人感觉玄奥难测,丝丝缕缕地流入小臂之上,渗透入肌肉之中。

李兴瞪大了眼睛,一直观察着小臂伤口的变化。

那寸长的伤口,在以肉眼可辨的速度愈合。仅仅三分钟之后,一条长长的贯穿刀伤,就这么消失了,小臂光滑如新,只留下血迹没有消失。

“下面就要证明,珠子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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