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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评传-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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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行武之间,颇有德于韩民,情形亦较熟悉,变通用之。只是他在洋务方面素少历练,年龄资格也较轻,诚如钧谕,宜预先估量通达洋务者,作为他日替换的人选,但这是篇难作的文章题目,通达的人才也是不易得到的。28
平心而论,袁穷竭其智计、手段维护国家(清廷)在朝鲜之利权,原系职责所在,他无非是想干得更漂亮些,本无可厚非,何况当时袁尚不满三十,正值血气方刚的年纪。袁若手中有兵,想必会如甲申一样当机立断,先斩后奏的,其后果如何殊难逆料,历史或会与后来之面目有所不同。历史就是这样,冒险犯难,成功了谓其有胆有识,失败了则谓其偾事辱国,不当其事责者尽可以大发事后之议论,但身历其境,议论者的表现或远不如当事者。故谈史论人,若中肯必心存恕道,即设身处地是也。李鸿章当国数十年,深识其中甘苦,故能对袁之实心办事了然于心,一力维护。
密函事件虽不了了之,但亦暂时遏止了朝鲜王室联俄拒清的势头,李、袁也趁势继续施加压力。9月30日(旧历九月三日)李鸿章致信朝鲜国王,嘱其“事大国当诚心,交邻邦当慎重,君子当亲近,小人当疏远。……倘不惩前毖后,力图振刷,四维不张,(我)私下忧虑无以为国29。”袁世凯亦于同日应韩国诸臣之请,面见国王,“笔谈至夜始归,亲手递交十款四条,切实劝戒,反复比喻。王颇自怨自艾,认过改悔30”。从袁之十款四条的内容,颇可见北洋和袁世凯对朝鲜局势和内政之看法。所谓四条,实即以比喻的方式分析朝鲜之现状,其内容为:
(1)“立国如立室”。“中国看待朝鲜,(就像)一院之中的东偏房。东边的屋室倾覆,则中间屋室的厅堂必暴露于外。世凯(就好像)派在东偏房的看门人,看到东边屋室将倒塌,(于是)每天在居于此室者之前呼叫说:你的屋室应紧急修理,不然必会倒塌。聪明人听到此话,知道此言不谬,忻然答应。糊涂人则视之漠然,反而说东边屋室即使倒塌,与你有什么相干?于是就此吵闹不休,不但不答应,而且很讨厌并想要赶走他。”
(2)“朝鲜如破舟”。舟的“木质已朽腐……必须更换木头和帆蓬以使它坚固,纵使现在无力重修,也应当随时查看破漏的地方,设法弥缝。不料同舟有小人贪图舟中金币,不但不肯弥缝,而且故意摇摆,使舟沉陷而后可携金币以自利。世凯充当修船工匠的角色,已屡次代为修理,殿下及诸臣民全都是舟中人啊,如果舟任意摇摆,倘若舟匠智尽力穷,一时修理不及,舟中人将不知漂流到什么地方了。”
(3)“治国如医病”。“朝鲜病入膏肓,……然而良药苦口,病者不知道其有利于病,因此厌恶而不再用药。于是有以美味进献者,病者喜其适口而食之,一食病加剧,再食而病重以至于不可救药。”
(4)“一国如一身”。“治国者应该先修明内政,后致力外观。不应该把心思用于粉饰外表,松懈荒疏于内政的治理。就好像人天天能够吃饱,虽然衣服简陋,也没有什么损伤。不然,饥饿不堪,即使天天穿着锦绣华衣,他又如何生存呢?”
“喻言四条”概括言之,以朝鲜为危房、破舟、病人,讽喻其听从“工匠”(即代表清廷的袁世凯)的劝告与指导是也。以一名外交使节对一国元首作如此训导,放在今日之国际关系之中,会立即造成严重的外交后果,但在当时,双方却不觉有何不妥,因为这是已经持续了数百年的宗藩关系所决定的。把事件、人物置于当时的历史环境与条件下,设身处地地加以审视,当不难体会到韩王之屈辱与压抑、愤懑和不满,而其内心争脱束缚,自主独立的愿望只会愈发强烈与坚定。而在袁世凯则如辅导一冥顽不灵的学生,苦心孤诣,对方却未必领情。
十款即“时事急务十款”,实即改善内政的指导方针,由此可见清廷干涉朝鲜内政之全面,其主要内容是:
(1)“任大臣”。暗示应将被革职的亲华的金允植、鱼允中等大臣予以重用。
(2)“屏细臣”。指责亲日之金玉均、亲俄之金嘉镇等为小人,类似人等均应从君侧清除。
(3)“用庶司”。“众多的事务分任于众多的部门,而殿下综理核查其大纲,计其得失,明其赏罚,则不劳而治,不扰而有成。”意思是国王不必事事躬亲过问,放手让下属做事,提纲契领,无为而治。
(4)“收民心”。“所谓收民心者……如选择一、二件极有弊害之政,切实努力地去除它们。再由各部门大臣商议推举贤明的官员,令其与民兴利除害,并长久任用他们,以便考察其优劣,民心没有不像旗幡那样随风向化的。”
(5)“释猜疑”。“如果殿下开诚布公,从衰靡中振作起来,乾纲独断,可疑者黜退之,可信者任用之,使人人各尽其所长,上下之间的猜疑,(就会)涣然冰释。”暗示国王应摆脱王妃控制,自理朝政。
(6)“节财用”。“宜先修明内政,开财富之源……等到国家财政充裕,然后一件件事有序地做下去,直到国家富强。如果不度量财赋的多少,而只追求外观的奢侈宏大,将使没有成效的糜费日益增多,财用枯竭而贫弱日趋严重。”讽劝国王改掉铺张浪费、浮华不实的习惯,办事量力而行。
(7)“慎听闻”。“听者必须先审其言能否贴近事理,继之察其言是否属实,只要有人欺骗隐瞒,则明令摈斥放逐到远方,以清理进言之路。”
(8)“明赏罚”。“赏罚严明则政令通行,人心也会翕然归服”,暗示国王疏远鱼允中、金允植,重用亲俄派为用人不当,赏罚不明。
(9)“亲中国”。“所谓亲密者,并非外表的虚文假套,(双方)必须以诚相待,两国一心,没有办不好的事情。况且有中国的声援,外侮不作,正可以励精图治,力谋富强,难道有什么不利于朝鲜的吗?”
(10)“审外交”。“应责成外署,认真周旋,外则尽到礼节,内则示以信用,方可以长久敦睦友好,各自相安。……如果事无巨细,必由诸大臣公议处理,则何至于有阴谋,何至于有隐祸,何至于有甲申之变?”意在告诫国王,外交事务应由外署专责办理,事情无论大小,交由相关部门和大臣们公议,然后再做决定,睦邻友好可以长久保持,阴谋隐患也无从产生。
在袁世凯,这些无疑都是针对朝鲜内政外交中现有的弊病而发,算得上是耳提面命,苦口婆心;在国王看来则是无孔不入,箝制、欺负人太甚。清廷传统的宗藩观念和体制与近代国际关系及民族主义潮流实在是方枘圆凿,格格不入,其实自甲申起,朝鲜与大清国就已是同床异梦了。
10月7日(旧历九月十日),袁世凯再以其所作的《朝鲜大局论》呈示朝鲜国王,内容是分析阐述朝鲜对清廷向背之利害关系。文章首先论述朝鲜国小民贫,非托庇强国不足以自存:朝鲜,“万国中最贫弱之国也”,“当此强邻逼处之时,(韩)人却致力于偷安,权衡比较起来,(朝鲜)不仅孱弱得徒有其形,不能自主,而且没有强国的庇荫,根本难以自存,这是自然的道理。”
其次论朝鲜不能依附东西方列强之原因:“英、法灭亡他人的国家,觊觎他人的土地,犹如引虎入室”;“德国兵虽强,美国虽富,然而不喜欢生事,不愿为他人帮忙,(依附于它们)自保有余,远大志向则未可与议”;“求俄国……那可真是开门揖盗,不知存亡的办法啊”;“求日本……这是更为糟糕的论调了”。
然后论述朝鲜依附中国的必然性:“朝鲜本来附属于中国,现今想要背离(中国)转而依附他人,就好像小孩子离开父母而求他人照顾一样”。袁世凯接下来列举朝鲜依附于中国的六点有利之处:
(1)“中韩水陆毗连,……朝发夕至,缓急能通,其势可恃。”
(2)“中国视天下为一家,待藩封如一体”,“有变乱立予削平,命将出师不索要兵费,不责成供给,……其德可恃。”
(3)“中国以大国爱护小国,仁至义尽。不把其国变为郡县,不在其土地上收租敛税,只期望唇齿相依,人民相安”,所以朝鲜可以“永保无疆,其心可恃”。
(4)“中国抚恤朝鲜已数百年,上上下下依恋(中国),臣民愿意从属(中国)。若率由旧章,诚心服事,则朝野相安,政令易行,其恩泽可恃。”
(5)“强邻环伺,其欲望虎视耽耽,如果看到中韩团结,就无隙可乘,……其威望可恃。”
(6)“中国信任而不疑心韩国,韩国恃中国得以巩固,内乱不作,外侮也没什么可怕。及时修明刑律政治,任用贤能,励精图治,富强会慢慢到来,……其机会可恃。”
然后,袁又指出背离中国的四点害处:
(1)“不思旧好而结新交,是亲近者暂被疏远,疏远则必生疑心。疏远者(指列强)韩欲亲近,亲近者(指中国)则会愈发猜忌,疑忌互生,祸乱转眼就会到来。”
(2)“背离中国求自主,势必引欧洲以为后援”,“欧洲疑忌成性,以吞噬他人为计,……得到机会而入,必会先夺朝鲜的兵权,而后占据其要害地区。”
(3)“中国贴近朝鲜,一时为他人所占有,必不甘心,水陆并进,捷足先登,弹指一顾之间,大兵压境。纵使欧洲有救援之师,而已经急迫得来不及等待,朝鲜就已灭亡。”
(4)“倘若一意背离中华,则君臣百姓上下交相疑惑,人心离叛,等不到中国兴师问罪,而内乱就已经爆发。”
外交“双簧” '三'
最后的结论是,朝鲜欲求“至近、至大、至仁、至公之国以庇荫之,除了中国还能有谁呢31?!”
在强大压力下,国王李熙不得不以屈求伸,10月10日致信袁世凯,承认“有年少浅识之徒,虚诳放肆”,而袁的文章令他“不胜感佩,……怎敢不洗心革面,图维新政”云云。年底,李熙致函清朝礼部,就密函事件感谢“天朝宽恕”,持续数月的风波至此平息。
我们说甲申后,甲午前这十年间,清廷之朝鲜政策基本上就是李鸿章与袁世凯的政策,根据就在这里。在政治上,壬午以前,清廷对朝政策是放任不管;甲申以后则一变而为全面控制,看了袁的上述论说,也基本上可以知道其大概了。
下面来看外交方面的干涉与监控。联俄风波甫定,外交风波又起。翌年5月,朝鲜政府任命闵泳骏为驻日公使,朴定阳为驻美公使,沈相孚(后改为赵臣熙)为驻英、法、德、俄、义(大利)五国公使。作为试探,8月先派闵泳骏赴任,但迟至9月13日,始致书清廷告之此事,由此引发了持续数年之久的外交风波。
事件大致过程是:清廷认为朝鲜先斩后奏,擅派使节的做法,不合附属国外交事务要经请示批准的宗藩体制,9月23日谕令:“朝鲜派使西方国家,必须先行请示,等待批准后再前往,方合乎属邦体制”;李鸿章则致函朝鲜国王,嘱令该国外交,应遵行附属国的旧章。袁亦连续致函责问朝政府。朝方则虚以委蛇,一方面表示遵循旧章,一方面又声称互派使节乃建交时约定,“近日各国请之愈切”,故不得不派赴云云,同时仍为朴定阳出使美国作积极的准备。10月,迫于清廷压力,朝鲜不得不走走形式,咨请清廷礼部批准外派使节;清廷则只同意以属国体制派使,且只能派三等公使,不能使用“全权”字样。对此,朝鲜国王李熙11月初致函北洋,解释派任全权公使的初衷,是以“小国之上卿,位当大国下卿之意也。而且敝邦偏小,久已为各国所轻侮,如派使不足以壮观瞻,尤恐怕愈见轻侮,玷辱天朝,因而酌派全权公使,分别驻扎,虽然表达的是小邦敦睦之谊,也宣传了天朝怀柔远方之德。”并强调“全权公使”这一称号“已于派定之后,即下令外署通知照会各国使节先行报其政府,以备接待。如果此时忽然改派,深恐见疑于诸国,失信于天下,益开启各国轻侮之心,而加重强邻窥伺之意。”请求“仍准许派驻全权公使,……待报聘事情完毕,或调回,或以参赞等官员代理,以便节省经费”云云32。李鸿章请示清廷后回函同意朴定阳此次以“全权公使”身份赴美,但附加了“三端”,即三条外事纪律:
一、韩使初至各国,应先赴中国使馆报到,请由中国钦差携同赴外交部,以后就不再有什么要求。
二、遇有聚会公宴,酬酢交际,韩使应跟随于中国钦差之后。
三、一切交涉大事关系紧要者,韩使应先密商于中国钦差,核准请示。这全都是属邦份内应行的体制,与各国没有关系,各国不能过问。33
朝鲜打擦边球,而且赢得了第一个回合的胜利。国王一面表示“恪遵体制,恭谨行事”,一面会见袁世凯,“极力称赞准许派出全权公使,感激天朝恩德上宪教诲,殷勤款待,礼意有加。闵妃派其家族长幼诸闵,也殷勤致谢。凯则加意抚摩,酬酢而归34”。
孰不料这只是个障眼法,朝驻日公使、驻美公使赴任后均未首先拜会清廷驻日、美之公使,朴定阳更是单独谒见美国总统,呈递国书。李鸿章接到驻美公使张荫桓的报告后,责成袁世凯查问,朝方则答复如下:
此次派使西方国家,议准三端中,先拜谒华使并请携带前往(呈递国书)一端,太有失韩国国体,而且恐怕各国拒绝国书,不以平等相待,则贻羞非浅,所以朴公使因(维护)国体以至于违反原定章程。而出使五国的赵公使还在香港,如到了西方国家,也势难遵守,请婉言恳请北洋大臣俯准,删去第一端,以顾全韩国国体。
袁此时已看出韩国是故伎重施,但韩使已在海外,颇觉无可奈何,遂复电北洋:“伏查韩国谬妄狡黠,因此可知朴(定阳)违章,必有授意,现今受到查问时才提出此种请求。如果不允许,也必会悍然行事,反复筹思,难以理喻。”清廷恼羞成怒,断然拒绝:“三端既经议定,岂容轻易更张?著即电知该国王,恪遵前议办理35。”但生米已做成了熟饭,李、袁遂压朝政府撤回并惩处朴定阳,否则不再批准朝鲜外派使节。两国在外交上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亦进入第三个阶段。朝鲜方面对清廷压力采取了如下应对措施:
一是推,即把责任推到列强和朴定阳身上。朝君臣认为“清廷素来畏惧洋人,我派遣使节结好洋人,清廷也必会畏惧我。北洋电报必是虚声恫吓,计划断无可虑,……从速派使结好西洋,清廷无可奈何36”。从这一判断出发,朝鲜一开始就把派使、违反“三端”等事说成是被动无奈之举,把责任推到列强一边,希望借列强之势为自己争得外交上的空间。但清廷不谈原因,只就朝方阳奉阴违,出尔反尔的做法诘责不已,朝外署遂将责任推到朴定阳身上。1888年2月2日(旧历十二月二十一日)回复袁世凯称:
查以前议定的三端,已于赴美使臣启行之前,饬令遵办。……未知该使至美为何托词不遵,以致有此诘问,实令人惊怖,立即发电诘问该使。后据该使电称,前定三端,本不敢违背,只是到美国后,查访打探国情,如果由华使带往外交部,美政府有意斥退国书,故冒罪违章,暂且完成使命,待回来后请罪等语。……是以该公使碰到万万难处的境地,才出此不得已之举,其情极苦,或许也该原谅。
袁是何等人,能受此愚弄?在转给北洋的电报中随即点明韩政府的答复“意在捏词搪塞”,“曲袒朴使,也无非是想要为赵使留下违章的余地37。”李鸿章因此大发雷霆:“韩政府外署竟敢用擅自违章的小人的无从查证之语转复,尤属胆大包天38。”
二是拖,即借口朴远在海外,回国后方能惩处,希望将大事拖小,小事拖了。2月6日(旧历十二月二十五日),朝外署再次致函袁世凯:
所有该使违章之罪,亟应议处,而现在本人出疆,无以施加谴责,拟等到调任回国,再行议处。……我国王殿下,自闻此报,殊为震怒。本督办亦不胜惊惑之至。总之该使朴谬妄的事实,可看出大致轮廓,容等到该使返回复命之日,应由敝政府再行查核并施加谴责,还要乞求贵总理特别给以包涵体谅。
责任既已推到朴身上,朝政府亦答应予以惩处,袁觉得再责无益,不如以静制动,遂建议北洋“姑且等待朴使回国,视韩廷如何查办后再诘问39。”袁的盘算是,朴不回,则“违章案”不能了结,案子不结,则清政府绝不会批准朝再外派使节。此时朝鲜驻欧洲五国公使赵臣熙滞留香港观风已近三个月之久,势不能久拖不决,到时朝自会找上门来要求结案的。果不出袁所料,朝鲜迫于清廷压力,于1889年召回了朴定阳,而滞留香港的赵臣熙在迟迟不得出使的状况下,亦于1890年3月自行返国。清、韩遂又就处罚朴定阳一事展开新一轮的折冲。
先是,朴甫抵仁川,朝外署赵秉稷即向袁世凯请示如何结案,袁答以惩办朴;赵以惩办朴美国公使必会过问,“不如毋予追究,以此顾全中、韩双方的体面”,袁答以“如不惩办,中方体面何在?美国公使诘问又何足吓唬人?赵语塞,即赴宫。”袁通过其在朝宫廷内的眼线,很快了解到朝方的打算,在向北洋汇报的同时建议严词诘责:
又闻韩王打算在朴回来后即授职外署督办,以彰显自主之权。如中国追究得严,先支吾其辞,不得已则暂时定罪,而暗中唆使美国公使诘问,便仍可赦回充当督办云。只是朴回来后的查处如听之任之,不但大损国体,而且赵臣熙仍在香港,必会即刻赴任而重新违反三端,所以妨害尤其大。凯拟待朴回来后,即备办文书坚持严辞诘查,料其必难搪塞,朴如受到惩办,赵自会中止违章。
李鸿章自然同意并称赞他“驳赵语甚有劲40”。朴定阳回到汉城后向韩王辩解自己并未接到朝廷的明确指示,而且“万国互通使节的公例,无先往他国使馆的礼仪,也无通过他国公使谒见外交部的事例”。而朝鲜所聘外署协办德尼则“力言于王,如听任中国对朴处罪,韩国就不是自主国家,各国必定不接待韩国使节,必须立即补授朴显要的职务以昭示各国,中国必无可奈何,这全是袁某一人作祟,尤其无足顾虑。”韩王于是派大臣多人,连日劝说袁“含糊了结,毋深究”,其外署督办闵种默并告诉他,“国王久已嫌你恐吓”。袁不为所动且严加驳斥:
凯驳以韩国虽与各国有约,也应恪守藩属体制的派使规章,岂得阳奉阴违?你们既然包庇朴,必然是你们朝廷故意放任朴违章,你们朝廷可以儿戏自欺,也想要中国的朝廷这样么等语。言辞神色甚为严厉,闵(种默)颇为畏惧惭愧地返赴王宫。41
此后,对朝鲜诸臣车轮战般的软磨硬泡,袁干脆托病,“拒不与谈”。
由于袁为清廷及北洋全权代表,朝鲜外署致北洋函件非通过袁不能上达于北洋,袁借此以逸待劳,将不遂所愿的函件不断退回,要求重写。李鸿章认为此着“甚妙”,嘱袁“不要催其回复。若是回复达不到要求,仍须掷回,宁拖着也不结案。”并向袁交底,“将来结束,若他们恳求不办重罪,或将朴撤职并停止差委,便可下台42。”这样“违章案”的处理又拖了下来。
但到了12月4日(旧历十一月二日),国王径自委任朴定阳为都承旨兼副提学。在袁看来这是公然无视大清尊严的挑战,随即致电北洋,要求对韩施加重大压力:
惟查前定三端,为的是昭示宗藩体制,朴违背而受中国诘责,韩国始而委罪于朴,答应究办;继而不处理,反而授予朴显要职务,是违反属国体制之罪在国王而不在朴,又未免欺中国太甚。凯如只向韩政府诘责,终归于儿戏;若从此含糊忍受,则各国讥笑,韩国人的轻视慢怠必日甚一日,而藩属体制名分必日渐解体,而且赵使也必会再次违章。关碍大局,殊非浅鲜。似应由凯亲自谒见国王当面诘问,倘若王托故不接见,再秉请宪台以公函诘问国王,或请旨斥责,方合乎事体。43
此后,袁世凯连日催逼朝政府就任用朴一事作出答复,并运动王太妃(即王太后,亲华)向国王施压。太妃“闻知甚怒,责备国王事奉大国不敬,国王甚为恐惶,声称先立即罢免朴的官职,(以后)再慢慢办罪44”。12月26日(旧历十二月五日),袁入宫面见国王,王“外甚亲密,谈话涉及朴定阳的事,则惟请周旋了事”;后又通过臣下向袁暗示,对朴可以秘密治罪而不予公布,而由袁转告李鸿章以了结此案,也就是私下了结以顾全双方体面。袁世凯则判断此为韩国之圈套,建议将计就计,以权术诱使韩国就范,这就是本章前面那封函电的来由。
朴定阳一案,此时已由王室幕后的实权人物闵妃接手,她的策略是,先笼络住袁世凯,然后免去朴的职务,但不予公开,由袁世凯说服李鸿章接受这个顾全双方体面的做法。为此闵妃派其亲信洪在羲反复游说袁世凯,说国王和王妃对袁的剀切陈词和苦心筹办极为感谢,并后悔从前听信人言而怀疑、误解了他。至于朴定阳案,实在难于公开处分,打算秘密治罪但不予公布,请袁以已经治罪上报李鸿章,以了结此案。如果不行,则挑个小错处置朴,含糊其词,“使人不能指实为违章罪,而在中国看来是已加惩处”。
闵妃的做法,在袁世凯那里实在是小儿科。韩国方面之所以坚持不公开处理违章案的目的,袁心里十分清楚:“王妃、国王坚志蓄谋,寝食不忘者,惟在不令赵(即等候出使欧洲的赵臣熙)遵奏章,以保全自主体制45。”但袁世凯也想尽快了结这件拖延已久的案子,于是将计就计,演出了一场好戏。他首先作出很感动的样子,然后吞吞吐吐地透露出李鸿章打算严办此案,事情极难了结,而他泄露了北洋的底牌,如果让李鸿章知道了,“罪甚大”,嘱咐洪在羲对自己所谈论的事,“万不可泄”;至于一起糊弄李鸿章,则是欺骗上司,他不敢与闻。但为保持中朝关系的大局,他“必尽力”。国王可按原来的打算办,先把朴革职,然后他再了解社会上对此事的舆论,探察北洋有无允许从宽处理的意思,“方可相机周旋”。至于韩政府的公文,可暂不呈报,如果北洋允许从宽,再随时呈报。袁世凯的“诚恳”、“合作”态度,使洪在羲大喜,一直谈到天快亮时才回宫复命。
其实,北洋的底线是“轻办示惩,或明订出使欧洲者仍遵奏章办理”,问题的焦点已不在惩处朴定阳上面,而在今后朝鲜能否遵行“三端”上。朝鲜念念不忘的是自主,清廷坚持的是不让朝鲜自主,根本不可能调和。但案子僵持下去有损两国关系,袁世凯于是想出了上述“一办一托”的办法。“办”,即先诱骗朝鲜将朴革职;“托”,即不要求朝鲜马上上报处理此事的呈文,无呈文意味着没有结案,这样一可以防止朝鲜借口已经结案重新任用朴定阳,二可以根据需要随时重提此案,主动权即操在清廷一方。实现这个阴谋的前提是不让朝鲜摸清楚北洋真正的底牌,所以袁世凯在电函末尾请求李鸿章提防朝鲜驻天津使臣金明圭“伺察语风”,防止他向韩王揭穿骗局。
由此封函电可以看出,传统软硬兼施的做法已难见效,即智如袁世凯者也感到棘手,不得不主张施以骗术尽快了结此案。朝王室的目的是修改矮化、束缚朝鲜的“三端”,尽快使滞留香港的使臣赴欧就任,袁遂虚以委蛇,“拟诱其先革朴职,次令政府复文认错”。袁世凯的计划,全都事先详细电告了李鸿章,李不仅同意,而且指示机宜,双方合作无间,成功地演出了一场外交双簧剧。朝鲜为修改三端,派使赴任,遂免去了朴的职务,拖延数年之久的“违章案”至此告一段落。
1890年初,朝政府派赵秉夏赴北洋,请求修改三端、允准驻欧使节赴任和准许任用朴定阳,清廷坚持必得惩处朴,否则其他两项免谈。直至9月,李鸿章致函总署时,仍坚持这一方针:
朝鲜未治朴定阳违背之罪,中国即不变通中韩使节体制,以延宕其派赴五国的公使成行。……如彼迟迟搁置不理,我亦将此案暂悬不结,牵制其五国使臣难以很快成行。46
双方再次陷入僵局。1891年11月,朝再次任用朴定阳为户曹判书,当时袁世凯因母病回国省亲,李鸿章电令代理袁职的唐绍仪责问,朝鲜以朴职务“并非显秩重任”搪塞,并请求清廷允准。11月15日,清廷终于准许朝鲜起用朴,但“不得委以重任或再充使臣之职”;迁延5年之久的“外交违章案”终于划上了句号。朝鲜坚持不处罚违章者,清廷无可奈何,最终不了了之;而清廷坚持不改三端,亦牵制了朝鲜外交的开展,结果是两败俱伤。
再来看清廷对朝鲜财政的扼制。中、朝近代以前均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被迫开放后又对西方长期持有轻视和抵制态度,故极端缺乏既懂外语又通国际商法的人才,不得不聘任外国人代理海关事务。譬如英国人赫德,就担任中国总税务司达半个世纪之久。朝鲜开放通商,也无此人才,求助于清廷,清廷遂于曾任职于中国的外国人中,有选择地推荐给朝鲜。与袁同时期派驻朝鲜的外国人先后有德人穆鳞德,英人墨贤理,德人史纳机、马根,美人德尼等。清廷的本意是通过这些人将朝鲜的海关通商大权把握在自己手中,孰知多数人并不领推荐之情,而是更为认同领谁的薪金为谁办事的职业操守,并且多对清廷过时的天朝观念不以为然。尤其是穆鳞德和德尼,到了朝鲜后均公开支持王室的自主愿望,并代为联络列强,出谋划策,如朴定阳使美违章案,就是德尼一手策划而成,很让清廷头痛。为把这些人弄出朝鲜,也很费了李鸿章、袁世凯的一番心力。
孰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890年3月5日,税务司史纳机向袁世凯透露,朝鲜国王准备任用一个来自日本的美国人李仙得接替德尼并兼任总税务司,并打算收回海关权利。袁当即指示:“你奉中国的委派,韩国如欲撤换,应先咨请中国调回,如擅自派代,你不应遵从,可随时告我诘问韩廷,断不可遽自交代。”以袁遍布朝鲜宫廷内外的眼线,很少有事能瞒得过他的耳目。袁早知道史纳机暗中鼓动朝鲜收回海关权利,“不受中国海关节制,如穆鳞德故事”,于是先施以威胁:“有关韩国海关的权利,如在你手中损失,赫德(时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兼管朝鲜海关事务)将不满意你,恐怕今后在中国海关再无立足之地47”;继之以笼络,答应代其谋取朝总税务司职务,稳住了史纳机。袁随即通过禧在明(英国驻朝领事)、闵种默(时任朝鲜外署督办)搞清了李仙得的来历和动向。李仙得曾任美国驻厦门领事,后又受聘于日本外务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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