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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四经-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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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者无罪而几,不及而翟,是胃(谓)柔弱。□正而□者□□而不既。名功相抱,是故长久。名功不相抱,名进实退,是胃(谓)失道,其卒必有身咎。黄金玉珠臧(藏)积,怨之本也。女乐玩好燔材,乱之基也。守怨之本,养乱之基,虽有圣人,不能为谋。
译文:
君主大臣改变了相互正常的位次就称为逆,贤与不贤的人职爵贵贱无别就称为乱,违反了服役务农的时节规律就称之为逆,滥行生杀赏罚之权就叫暴戾。违反了君臣的正常位次就使国家失去了生存的根本,混乱了贤与不贤人的贵贱位序就会使之各自迷失本身的身份职守,动静违逆时令,就会失去上天的保佑,君主暴戾就会失去民心。国家失去根本就会受以重创,贤与不贤的人迷失了各自身份职守就会发生僭越侵权之事,失去天佑则会有饥馑凶荒,失去民心就会遭到天下的憎恨。进退动静,都必须以天道作为法则。天道不远,人事的一切举措都应与之协调。
君臣各安其位就叫位次整肃,贤与不贤的人各安其位就叫贵贱正定,耕战参合于天时地利就称作“文”,伐乱止暴合于天道就称作“武”。君臣位次整肃则上下安定,贤与不贤的人位次正定则万事都可得到治理,有文德则政令清明,讲武德则国家强大。上下安定则国家就有了存在的保证,万事治理会更好地招揽人才,政令清明会得到天助,国家强大则威慑天下。参合于天地,顺应于民心,文德武德并举,君主就会得到人民的普遍拥戴。
深刻体会上述四项准则,大可平定天下,小可安治一国。在内政的治理上能够执道循理而在军事外交上却诛禁不当,则治国之功仍有所损。如在内政的治理上反义逆理,而只是在军事外交上诛禁得当,那么征伐之功也会失去。倘若内政外交的处理上都违背天道人理,这就是最大的祸殃,君主将身陷危难,还有被杀的危险,并且最终导致国家灭亡。如果内政外交皆顺应天道人理,则内绩武功都不会失去,而且亦无后患。
名不副实,这是不宜取的,顺天道,这是动的特征。中人理,这是静的特质。执守天地之道,遵循人事之理,必须从最基本的事情做起,并沿这条路去安排内政和外交。在征伐有罪之国时,必须符合天道。背盟弃义则进退窘困,征伐行动不合于天意则必受损伤。顺于天理、合于天当,则战争一旦发生,即使不能取得战功,也不会有什么灾祸。
不要从死亡的角度去阻止新生,不要从永生的角度去阻止死亡,也不要虚张声势徒有虚名。名声超过实际其结果反而是无名。在阳气极盛时,反有阴气孕育着,在阴气极盛时,却有阳气萌生着,这种现象,便称作变异的阴阳规律。阳气萌生于内,已经出现变异的阴阳定律,又不能及时摆正具体对策位置,那么大则国家败亡,小则殃及自身。因此在阳极阴生时,要果断地讨伐开始走向衰落之阳,而在阴极阳生时,要及时扶植新生之阳。天当有定数,这就是至极时就开始走向反面,盛极时就开始走向衰落;这不仅是天地自然的规律,也是人类社会的规律。逆、顺两种阴阳定律都同样是天道决定的,但人类相应的对策却不同。详细说明逆、顺两种定律,这就是在总体上把握了道的准则。强盛的向弱小的表示谦卑,那么有什么国家不能战胜呢?高贵的向卑贱的表示虚心谦卑,那么什么人不能归附呢?贤人向不贤的人表示虚心谦卑,那么国家又有什么事情不能治理呢?
规用来画圆,矩用来画方,悬用以测端正,水用以测水平。用尺寸度量小大短长,用权衡称量轻重,用斗石量多少,用绳准来测度曲直。以上八种度量标准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实际应用的准则。日月星辰都遵循着固定的运行周期,四时更迭都有一定的次序,自然界的消息盈虚进退出入自有一定的守则,事物的适度与非适度自有分际,这些都是天道自有的法则。地势高下各有定位,不至隐蔽不明。土地肥瘠不同,不至隐匿不清,这些都是地道所含的法则。国君臣子都各居其位,士人也得其所哉,擢用贤能量才授官,治理百姓秉公办事,这是人道所应守的法则,是非善恶各有名分,背于道理或合于道理自有客观情形作依据,真实虚假自有事实来判定,君主只要掌握上述准则,就可以成为天下的楷模。
顺应天道,诛伐必然要灭亡的国家,这叫“武”。在武功杀伐之后继之以文德安抚,这样就会有成功,而使用二分文德一分武功就可以称王天下。像那种弃天道、背离人理、处于悖逆之位而尚不省悟的君主,必有杀身之祸。守雌节者虽无忧患却能居安思危,祸患未至却能随时警惕,这便是雌节的含义。而恃雄节者却正相反,祸患已经临头还丝毫意识不到。名声与功绩相符,所以才能长存久安。名声与功绩不相符,名声超过实际,这就弃失了天道,最终必有祸患。厚积黄金珠玉而不分他人,这是惹怨的祸根。盛置女乐珍玩而蛊惑其心,这是生乱的开始。保守惹怨的祸根,培养生乱的苗头,即便有圣人在他的国家,也仍然难以为这样的君主出谋划策了。
经法 论第六
原文:
人主者,天地之□也,号令之所出也,□□之命也。不尊天则失其神,不重地则失其根,不顺(四时之度)而民疾。不处外内之立(位),不应动静之化,则事窘於内,而举窘於外。(八)正皆失。□□□□□□□□□(重地)则得其根。顺四(时之度),□□□而民□□疾,□外□□□□□□□□□(事)得于内,而得举于外。八正不失,则与天地总矣。天执一明(三定)二,建八正,行七法,然后□□□□□□之中无不□□矣。岐()行喙息,扇蜚(飞)()动。无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不失其常者。天之一也。地执一以明三。日信出信入,南北有极,(度之稽也。月信生信)死进退有常,数之稽也。列星有数,而不失其行,信之稽也。天明三以定二,则壹晦壹明,□□□□□□□□(天)定二以建八正,则四时有度,动静有立(位),而外内有处。天建□□□□□明以正者,天之道也。适者,天度也。信者,天之期也。极而(反)者,天之生(性)也,必者,天之命也。□□□□□□□□□者,天之所以为物命也。此之胃(谓)七法。七法各当其名,胃(谓)之物。物各□□□□胃(谓)之理。理之所在,胃(谓)之□。物有不合于道者,胃(谓)之失理。失理之所在,胃(谓)之逆。逆顺各自命也,则存亡兴坏可知。□□□□□生慧,慧则正,(正)则静,静则平,平则宁,宁则素,素则精,精则神。神之□,(见)知不惑。帝王者,知此道也。是以守天地之极,与天俱见,尽□□四极之中,执六枋(柄)以令天下,审三名以为万事□,察逆顺以观于(霸)主危亡之理,知虚实动静之所为,达於名实□应,尽知请(情)伪而不惑,然后帝王之道成。六枋(柄):一曰观,二曰论,三曰僮(动),四曰转,五曰变,六曰化。观则知生死之国,论则知存亡兴坏之所在,动则能破强兴弱,转则不失讳(讳)非之□,变则伐死养生,化则能明德徐(除)害。六枋(柄)备则王矣。三名:亦曰正名,一曰立而偃,二曰倚名法而乱,三曰强主灭而无名。三名察则事有应矣。动静不时,种树失地不宜,□□地之道逆矣。臣不亲共主,下不亲其上,百族不亲其事,则内理逆矣。逆之所在。胃(谓)之死国,伐之。反此之胃(谓)顺之所在,胃(谓)之生国,生国养之。逆顺有理,则请(情)伪密矣。实者视(示)(人)虚,不足者视(示)人有余。以其有事起之则天下听。以其无事安之则天下静。名实必相应则定,名实必相应则静。勿(物)自正也,名自命也,事自定也。三名察则尽知请(情)伪而(不)惑矣。有国将昌,当罪先亡。
译文:
君主取法天地之道,制定各项政策律令,使人民得以安身立命。如果不取法天道就会失去神佑,不尊重地道就会失去根本,违逆四时节候就会有怨恨。不能区分事物处于适度之内还是处于适度之外,不能顺应消息盈虚进退出入的变化,便与天地之道乖舛了。倘若取法天地就会得到神助,尊崇地道就有了立国的保证,遵循四时节候人民就不会有怨恨。辨明了事物的适度与非适度界线,顺应盈虚进退出入的自然变化规律,那么政令就可以在中央顺利制定并在地方有效实施了。八政没有失误,这才是与天地之道相合。
上天依靠道的力量生成了日月星辰,并使阴阳定位,建立八政,颁行七法,然后施行于天下,使天下万物无不听命。同时,各种动物也都能安其心性,而不违背各自存在的法则,这些都是由恒一的天道所决定的。上天靠着道生出日月星辰,其中太阳总是按照确定的时间东升西落,南行北折皆有规则,这是由它的运行度数所决定的客观规律。月亮十五时饱满而初一时却消失不见,其盈亏满损皆有常规,这是由它的生死气数所决定的客观规律。众星运行也各有度数,而从不离失它们的运行轨道,这是由它们各自确定的位置所决定的客观规律。上天成了日月星辰并使阴阳定位,这样便有了昼夜、阴阳、生杀的交替转化更迭。上天使阴阳各得其位,又使八政得以建立,这样四时节候皆有定则,动静进退各得其序,适度与非适度都有定位。
上天建立八政、颁行七法,万事万物的明了和确定的特性,是自然规律决定的。万物万事所具有的恰当适度是由天道本身的度数决定的。事物都具有信实的特性,这是因为天道运行本身就具有确切的周期性。事物发展到极端就必然向相反的方面转化,这是道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事物都具有必然性,这是由天道本身的命数决定的。事物都具有顺正的特性,这是由天道本身的守则决定的。事物各自守其常规,这是由于天道能使万物各安其性。以上所述,便是“七法”。七法的内容与各自的名称相副,这就叫事物得到验证。如果事物验证后的结果与道的具体特质都能相合,这便称做合理,合理就是顺。而假如事物验证的结果与道的具体特质都不相合,这便称作失理,失理就是逆。逆和顺这两种不同的称呼是由它们各自的性质决定的,懂得了这一点,存亡兴坏的道理也就可以把握了。
强大产生威严,威严产生恩惠,恩惠产生端正,端正产生宁静。诸事宁静则心情平和,平和则安宁,安宁则内心空灵无欲。心境空灵则精明,内心精明则微奥莫测变化无穷。深微奥妙到了极点,认识便不会再迷惑了。作为帝王,所执守的道便是此道。因此把握天道运行的规律,进退动静取法天道,并将此规律广施于天下,并把握治国的六种道术来统治天下,审察三种名实关系来作为处理各种事务的准则,考察或悖逆天道或顺应天道的史实来说明或霸、或王、或存或亡的道理,了解虚实动静的不同施为,通晓虚实相应的道理,审知真假而不迷惑,这样的话霸王之道也就成就了。
治理国家有六种道术,一是观照几微,二是综合分析,三是相时而动,四是以法决断,五是善于应变,六是交替变换。观照几微可知一个国家的死生征兆;综合分析客观因素就可以击败强大而振兴弱小;以法决断就不会混淆是非的界线;顺时应变就能扫灭腐朽而培养新生;赏罚威惠交替变化,就能兴善除恶。六种道术具备,就可以称王天下了。决定国家治乱的三种名实关系:一是形名正定,名实相副,则法度就能得以建立国家得以安定;二是形名不正,名实不副,则法度荒废并且国家混乱;三是无视形名,名实扫地,则国家虽强,也会灭亡。懂得了以上三种形名关系,也就具备了应付一切的手段。
使人民从戎征战或务农违背天时,又不能因地制宜种植植物,这便是违逆自然规律。大臣不亲近君主,下属不亲近上极,各行各业的人不专心于各自的本职工作,就是违逆了社会规律。违逆自然社会规律的国家就是腐朽没落的国家,这样的国家就要去讨伐。与上述做法相反的便称作“顺”,顺应自然社会规律的国家,就是充满生机的国家,这样的国家就要去扶植联合。分清了一个国家是违逆自然社会规律还是顺应自然社会规律,那么它们的综合国力的虚实也就很清楚了。在征伐腐朽国家的具体战术上,兵力充足要装出兵力不足的样子,而在兵力缺乏时要装出兵力充备。在天下发生战事时,发动人民从事征战,则天下百姓无不听命;在天下太平时让百姓安心从事生产,则天下人都会安居乐业。名实相副则国家安定,名实不相副则国家出现份争。所谓名称是根据万物的具体性质自然界定的,万物在名称的规范下自然得到正定,万事也会在名与物相副的情况下自然得以安定。懂得了“三名”就可以完全了解事物的虚实真伪了。这样,国家就会昌盛,敌国就会灭亡。
经法 亡论第七
原文:
论凡犯禁绝理,天诛必至。一国而服(备)六危者灭。一国而服(备)三不辜者死。废令者亡。一国之君而服(备)三壅者,亡地更君。一国而服(备)三凶者,祸反(自及)也。上洫(溢)者死,下洫(溢)者刑。德溥(簿)而功厚者隋(隳),名禁而不王者死。抹(昧)利,襦传,达刑,为乱首,为怨媒,此五者,祸皆反自及也。守国而侍(恃)其他险者削,用国而侍(恃)其强者弱,兴兵失理,所伐不当,天降二央(殃),逆节不成,是胃(谓)得天。逆节果成,天将不盈其命而重其刑。赢极不静,动举不正。赢极而不静,动举而不正,(是)胃(谓)后命。大杀服民,戮降人,刑无罪,过(祸)皆反自及也。所伐当罪,其祸五之。所伐不当,其祸什之。国受兵而不知固守,不邪恒以地界为私者□救人而弗能存,反为祸门,是胃(谓)危根。声华实寡,危国亡土。夏起大土功,命曰绝理。犯禁绝理,天诛必至。六危:一曰适(嫡)之父。二曰大臣主。三曰谋臣□其志。四曰听诸侯之所废置。五曰左右比周以雍(壅)塞。六曰父兄党以。危不胜,祸及於身。(三)不辜:一曰妄杀贤,二曰杀服民,三曰刑无罪。此三不辜。三雍(壅):内立(位)胜胃(谓)之塞,外立(位)胜胃(谓)之,内外皆胜则君孤直(特)。以此有国,守不固,单(战)不克。此胃(谓)一雍(壅)。从中今外胃(谓)之惑,从外今中胃(谓)之□,外内遂诤(争),则危都国。此胃(谓)二雍(壅)。一人擅主,命曰蔽光。从中外周,此胃(谓)重雍(壅)。外内为一。国乃更。此胃(谓)三雍(壅)。三凶:一曰好凶器。二曰行逆德。三曰纵心欲。此胃(谓)(三凶)。□(昧)天(下之)利,受天下之患。抹(昧)一国之利者,受一国之祸。约而倍之,胃(谓)之襦传。伐当罪,则利而反,胃(谓)之达利。上杀父兄,下走子弟,胃(谓)之乱首。外约不信,胃(谓)之怨媒。有国将亡,当□□昌。
译文:
凡是做了不该做的事情,违反了天理的人或国家,必然受到上天的惩罚。一个国家具备了因六种悖逆的现象而形成的六种危险和危害,这个国家就会灭亡。一个国家出现了肆意惩罚杀戮三种无罪的人的情形,这个国家就会濒于死地,这是因为废弛法令的国家必然灭亡无疑。一个国家出现了三个方面者壅塞不通的情况,就会丧失国土,更换君主。一个国家的君主具有三种恶德的话,就会自己招来祸殃。君主骄溢,必被戮而死;臣下骄奢,必有就刑之殃。只重武功而轻视文德的国家会受到极大的损害,各种等级制度和法令条文不能正定的话会导致国家灭亡。觊觎贪图别国的土地资财,轻易地改变主意背弃盟约,不恭行天意对于有罪之国予以惩罚征讨,扮演祸乱的肇始者,充当引起怨恨的媒介,上述五种情况,都是自取祸患的作法。
防守一方如果仅仅凭藉地势险要,城郭牢固势必有被侵削之危,进攻一方倘若完全依仗军事上的强大必定会由强变弱。出兵不讲事理,征伐不合天道,上天就会降大祸。举动不违天道,就会得到天助。举动确实违反了天道,国家的命数也就不长了,还会受到上天的重罚。当事物运行变化到极点时,人们就必须安静下来,动静进退必须符合适度。而事物已发展到极点人们却还不能静息下来,这就会失去天助。动静进退不合适度,这是违背天命的。人已归降还要杀戮,人有贤德反被杀害,人无罪过却施刑罚,上述作法,都是自己取祸。讨伐征敌如果符合天道,就会得到五倍的福助;讨伐出征如果不符合天道,就会受到十倍的惩罚。
国家受到侵犯,君主不专心如何坚固防守,属下也只是随意划分管界但求自保。援救他国却不能使之免于危难,反而给自己招来祸患。上述三种情况是使国家招致危险的根源。不具实力反而虚张声势地去进攻别国,结果是国家危险,土地丧失。农忙季节却大兴土木,这是违背天理农令的。做了不该作的事情,违反了天理必然会受到上天的惩罚。所谓“六危”:一是太子行使君父的权力。二是大臣行使君主的权力。三是谋臣怀有外心。四是本国君主和官吏的任免听任诸候的意愿。五是群臣勾结蒙蔽君主。六是君主的伯叔兄弟各自结党,扩展势力,以违抗君命。上述国家存在的六种危险因素不能克服,必然会自取其祸的。所谓“三不辜”:一是肆意杀害贤良,二是杀戮已经归降的人,三是对无罪之人滥施刑罚,这就是“三不辜”。
以后妃为代表的外戚势力过大,这就叫闭塞不通。朝官的权威过大就称为逆上;外戚和朝官权威都过于强大,君主就会势单力薄。在这种情况下统治国家,防守不会牢固,攻战不会取胜,这就是“一壅”。外戚权臣们假藉中央的名义来命令地方就会使地方迷惑,以地方势力来挟制中央就称为乱臣贼子。地方与中央分争权力,国家就会受到损害。这就是“二壅”。后妃一人控制君主,就比喻为遮蔽日光。后妃为首的外戚势力以及朝官势力两方面对君主实行封锁,这就形成了严惩的壅蔽态势。一旦权臣势力与后妃为首的外戚势力勾结在一起,那么国家也就要更换君主了,这就是“三壅”。所谓“三凶”,一是恃勇好战,专嗜杀伐。二是倒行逆施,妄杀贤良。三是无视法纪随心所欲,这便是“三凶”。
贪图整个天下的财利,就会承受天下的灾患;贪图一国的财利,就会承受一国的祸患。与别国签订了盟约中途背叛了人家,这就叫作反复善变。讨伐有罪之国,见到利益便中途而返,退出盟国不再与其讨伐,这就叫作不恭行天罚。杀戮迫害自己的亲属,这就叫做肇始祸乱的罪魁。与臣下有约定却不守信义,这就叫充当引起怨恨的媒介,会导致本国灭亡,本已衰败了的敌国也会因此重新兴盛。
经法 论约第八
原文:
始于文而卒于武,天地之道也。四时有度,天地之李(理)也。日月星晨(辰)有数,天地之纪也。三时成功,一时刑杀,天地之道也。四时时而定,不爽不代(忒),常有法式,□□□□。一立一废,一生一杀,四时代正,冬(终)而复始。(人)事之理也,逆顺是守。功洫(溢)於天,故有死刑。功不及天,退而无名。功合于天,名乃大成,人事之理也。顺则生,理则成,逆则死,失□□名。(倍)天之道,国乃无主。无主之国,逆顺相功(攻)。伐本隋(隳)功,乱生国亡。为若得天,亡地更君。不循天常,不节民力,周迁而无功。养死伐生,命曰逆成。不有人戮,必有天刑。逆节始生,慎毋□正,皮(彼)且自氏其刑。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必审观事之所始起,审其刑名。刑名已定,逆顺有立(位),死生有分,存亡兴坏有处。然后参之于天地之恒道,乃定祸福死生存亡兴坏之所在。是故万举不失理,论天下而无遗策。故能立天子,置三公,而天下化之,之胃(谓)有道。
译文:
始于生育长养而终于肃杀,这是天地的自然规律。四时的更迭运行自有一定的规则,这是天地自然的道理。日月星辰自有定位和运行固有轨道、周期,这是天地本有的纲纪。所谓天地之道,即是春夏秋三季生长收获而冬季枯萎凋谢。所谓天地之理,即是四时的交替更迭既已确定,便永无差错,常有定则。有生长就有凋谢,有繁荣就有枯萎,四季交相行事,终而复始,这就是天道,人类社会的运行法则即是这些天道的取法和再现。
是违逆天道人理还是顺应天道人理都要有严格的区分界线。如果举动行事超过了天道规定的度数,便有败亡之祸。举动行事达不到天道规定的度数,结果是不会有功绩的。只有当人们的行为恰与天道规定的度数相吻合时,才能成就大功。这便是取法自然的人类法则。顺应天道便得以生存,吻合天道方能成就功业,违逆天道便会灭亡,迷失天道则一事无成。如果背逆了天道,国家便失去了根本。失去了根本的国家,就会出现逆顺标准的混乱。根本遭破损、事功被毁坏,那么就会天下大乱、国家灭亡。一旦失去了天佑,就会丧失国土,更换君主。不遵守天道,不节约民力,其结果便是一切行事无所获。错误地对待合理与不合理的事物,就称之为违反常规。这就必然会受到天灾人祸的惩罚。悖逆的行为或事物的气势方刚时,切勿诛讨矫正它,它将自然受到上天的惩罚。
因此作为掌握“道”的圣人,在他观照天下的时候一定要首先详细考察事物起因,审核他们的形和名。形与名确定了,那么背理还是合理也就有了区分的标准,死亡与新生也就有了确切的分际,存亡兴衰也就有了定位。然后再参照天地自然规律,就可以确定祸福死生存亡兴衰的原因所在了。这样的话,一切举措都会合理,谋虑天下万事都不会失算。因此能够设立天子,置建三公,使天下百姓都受到教化,这就称为“有道”。
经法 名理第九
原文:
道者,神明之原也。神明者,处于度之内而见於度之外者也。处於度之(内)者,不言而信。见于度之外者,言而不可易也。处于度之内者,静而不可移也。见于度之外者,动而□不可化也。动而静而不移,动而不化,故曰神。神明者,见知之稽也。有物始□,建于地而洫(溢)于天。莫见其刑(形),大盈冬(终)天地之间而莫知其名。莫能见知,故有逆成。物乃下生;故有逆刑,祸及其身。养其所以死,伐其所以生。伐其本而离其亲,伐其兴而□□□,后必乱而卒於无名。如燔如卒,事之反也。如由如骄,生之反也。凡万物群财,佻长非恒者,其死必应之。三者皆动于度之外而欲成功者也。功必不成,祸必反□□□以刚为柔者栝(活),以柔为刚者伐。重柔者吉,重刚者灭。若(诺)者,言之符也,已者言之绝也。已若(诺)不信,则知(智)大惑矣。已若(诺)必信,则处于度之内也。天下有事,必审其名。名□□循名厩(究)理之所之,是必为福,非必为(灾),是非有分,以法断之。虚静谨听,以法为符。审察名理冬(终)始,是胃(谓)厩(究)理。唯公无私。见知不惑,乃知奋起。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见正道循理,能与(举)曲直,能与(举)冬(终)始。故能循名厩(究)理。形名出声,声实调合,祸(灾)废立。如景(影)之隋(随)刑(形),如向(响)之隋(随)声,如衡之不臧(藏)重与轻。故唯执道能虚静公正,乃见□□,乃得名理之诚。乱积于内而称失於外者伐亡。刑成於于而举失于外者灭,逆则上洫(溢),而不知止者亡。国举袭虚,其事若不成,是胃(谓)得天,其事若果成,身心无名。重逆□□,守道是行,国危有央(殃)。两逆相功(攻),交相为央(殃),国皆危亡。
译文:
天地间各种奇妙的作用都本原于道。各种神妙的作用既存在于事物的适度之内又表现在事物的极限之中。当事物处于稳定的适度之内时,不需要用言语去表述而万物自有定则;当事物运行到开始转化的极度时,无论怎样用语言去表述,道仍然在其中发挥着神妙的作用而不会改变。事物处于适度之内时,它便保持相对静止状态而道的神妙作用也相应地不会发生变化;当事物处于适度之外时,它的性质便发生变动而道的神妙作用仍然并未改变而继续发挥作用。这种事物动、静有异而道的神妙作用不变的现象,就称为“神”。道的这种神妙作用,便是人们的认识所要取法的楷式。
“道”在刚刚产生的时候,它上超于天而下及于地,没有人知道它是什么样子……它广大充满极尽于天地之间,而没有人知道它是怎样的称呼。因为人们不能完全认识“道”,所以违反常规的事情时有发生;不能认识“道”,悖逆之事因之而起,刑罚的滥施也由此产生。其结果自然是自取其祸。维护悖逆,损害顺正,离散亲族而破坏根本,攻伐盟友而毁其依托。上述诸“逆”其结果必然是一切混乱而最终一事无成。
事情一旦发展到满盈极盛就会走向反面——毁败就会到来;人如过度骄横志满也会走向反面——危殆马上临头;众物过分生长而超出准限——离死灭就不远了。上述三事都是其自身的运动已经超出了正常的准度,如此而欲成其事功是绝对办不到的;非但如此,尚有祸患随之。刚强有力却表现为虚弱无能可以生存,虚弱无能却显示为刚强有力必定败亡。尊崇柔弱的会得吉而存,追求强刚的将得祸而亡。诺,表示的是应允;已,表示的是拒绝。已经承诺了却失信,这即是认识的最大迷惑。已经承诺了就必定守信,这就是所谓合于准度。
处理天下万事,首先要审查它们的名称。名理的含义包括在行事上要因名知实,因实察理和在理论方法上把握其内在的实质这样的双重含义。做到了这一点,便可以辨明是非,正确的可以给人带来福吉,错误的就可以带来灾害。名理确定了是非的分际,然后用法度去裁决;观照事物时采取虚静审慎的态度,处理这些问题时再以法度为依据。在处理具体事物时,要把审察名理所得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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