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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实三部曲之一江城-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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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诗歌从不叫他们厌烦。唯一的障碍无非是言语,新的词汇,那些古英文,而他们对其都有无限的耐心。我们细细研读第十八首,直到我们蒸馏出了其诗歌的不朽,我问他们,莎士比亚成功了吗?那女人的确获得了永生么?有些人摇头——毕竟,这是四百年前了——有些人则犹豫了。我问他们那女人活在哪儿?
“英国”,阿姆斯特朗说,我大多数问题都是他回答的。
“那是何时?”
“大约1600年。”
“想想看,”我说。“四百年前,莎士比亚爱过一个女人,为她写了首诗。他说他将令其美貌永存——那是他的承诺。今天是1996年,我们在中国,四川,长江边上。莎士比亚从没来过涪陵。你们没人去过英国,你们没见过他描绘的四百年前的女人。但现在,你们每个人都在想着她。”
绝对的沉默。通常涪陵是一片喇叭与建筑工地的战场,而此时此刻,教师里彻底的安静着了。在沉默中,有尊敬与敬畏,而我也分享于其中。那首诗我读过无数遍了,但知道我站在我的班级面前,倾听他们的沉默时,我才真正听到了它。他们在思考着十四行诗的奇迹。
过得一阵,我让他们描绘他们在沉默中所见,中国人眼中的莎氏女子:
她的皮肤如同冰雪。她的长发如瀑布;她的眼睛让你过目难忘。她的个头高高。她的小嘴红似玫瑰,眉日柳枝。她的手指细胜青葱。
她看似快要开放的荷花。她的长发如瀑布。她的肘弯如新月。她的嘴巴红似樱桃。她的双眼明媚。她如水温柔。
她很苗条,长发黑黑。她的眼睛大而明亮,充满娇羞。她的双眉如两道柳枝。她的嘴唇非常迷人。她的肌肤如凝脂。
她的头发如金色的波浪。她的皮肤光洁让人想到大理石。她的腰肢柔软如水草,她的手指如洋葱的根。
她如乡下的女人一般自然,朴实。她像水晶一般纯洁。她就像一首浮动的诗。
在我们想象中,她很美,有种忧郁的情调。在我们中国,有四大美人,也许她就像其中之一——王昭君。对我们来说,言语无法形容其美丽。我们只能说她很美。
他们的描写中有一种新颖处,有一种密度,我之前从未在学生作业里读过。部分原因大概在于所学的是外国文学。我们相互交换着陈词滥调,而彼此不知:我并不知道中国传统诗歌中常以青葱比喻女人的手指,他们也不知道莎氏十八首中的诗的永生已被评论了无数遍,几近死亡了。我们的交换使得一切都是新的了:再没有乏味的诗歌,没有演滥的戏剧,没有那种像被医生诊断式研究过的角色。我布置贝奥武夫时没有人在底下做痛苦状抗议——对他们来说,这是个挺好的关于怪兽的故事。
这就是我们在教室里学习的核心,在那些好日子里我们从未离开过它。但这儿总有许多东西包围着我们:学校的规章秩序,这个国家和它的政治。这些力量始终存在,在课堂外的某个地方盘旋,有时我总能感觉到它们给我们的压力,当扳机拉动,党介入了。偶尔有些学生会写到说莎士比亚代表无产阶级,在他批评英国资本主义的时候(因为这个原因,很多中国人对威尼斯商人很熟悉),有人说哈姆雷特是个好角色,因为他对农民很关心。其他学生告诉我说,在仲夏夜之梦中,农民乃是最有力的角色,因为所有的力量都是来自无产阶级,那是革命开始的地方。
对这些评论我的反应是混杂的。看到学生们和文本发生互动交流,我感觉不错,然而对于莎士比亚被共产党的宣传收编,我就没那么大的热情了。我发觉自己在抵制那些诠释,尽管很小心——考虑到我的学生的背景。我不会那么直言不讳,说仲夏夜梦里的农民只是用作增添喜剧气氛的小丑罢了。但我会有某些方式,来回答那些我认为被误导了的读解。我说到,哈姆雷特是一个伟大的角色,并非出于他对农民深抱关怀,而是因为他深切关怀自己,而且他在这一点上还十分的雄辩;而且我指出莎士比亚乃是个小资产阶级,通过他在戏剧公司的股票而发了家。
我第一次开始理解到为何文学会那么经常滑入政治当中。从前我为此挣扎过;在普林斯顿我主修英文,在毕业后我在牛津读了两年的英语和英语文学。我最初的计划是成为一个文学教授,但对英文系的所见所闻让我逐渐失去了对其的热爱,尤其是美国的学校。部分原因和美学有关——我发现我无法读文学评论,因为它那种学术式的僵化感,距离那些好作品中展现出的优雅实在太过遥远。而且大多数的评论我都不能理解其义,那些看上去都是一堆乱七八糟,笨拙地没了救的词语组合。什么解构主义,后现代主义,新历史主义。这些都无法简洁清晰地解释出来——就像我这些涪陵的学生面对历史唯物主义或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那般,踉踉跄跄。
但主要的,我还是讨厌文学的政治化,在西方:文学被当作社会分析而不是艺术来阅读,书本被用来服务这个或那个的政治理论。很少有一个评论是针对文本本身所作的反应;还不如说文本被扭曲了,让其可以为评论者所持的观念作出注解。那儿有马克思主义评论家,女性主义评论家,后殖民的评论家;他们几乎总是挥舞着他们的理论,好似模具一般,把书本强塞进去,把它们压成同一形状的整齐产品。马克思主义者读后,得出的结论是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得出了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者得出了后殖民。这就好像一遍遍读一本不知所云的书。
而且我也讨厌英文学院总是胡乱修改真经,试图制作出一张多元文化的书单来,就好象他们放在本科宣传册上的假照片。在我看来,关于文学,建立和尊敬一个文化的基础是有价值的,现在,在中国,我看到了根基被撕裂后的情状。多少年来,中国人一味开采文学的社会价值,尤其在文革期间,除了如“红色娘子军”等寥寥几个政治作品外,所有的京剧都被严禁。即便今天依然有很多处于失落状态。我们的学生们都知道马克思,而没有人了解孔子。
但同时,我现在能以更多的人道眼光来看待政治化的原因。我认识到,伟大文学作品的部分力量,来自于它的世界性,它的普世价值:一个四川农民的女儿能读到贝奥武夫,将之与她自己的生活联系起来,一班的中国学生能够倾听莎士比亚的诗歌,而看到一个无瑕的汉朝美人。但与这种力量相随的是脆弱,因为总有人想要借伟大作家的力量为自己所利用。很自然的,你会希望莎士比亚站在你那边——如果他不是那么合适的话,你就曲解他的文字来服务于自己的意图。或者,如果他拒绝跟随,那就将其从真经的行列里驱逐出去。
这些事儿在中国经常发生,而我惊讶发现到,在某些方面,我的学生们比普林斯顿或牛津的学生更懂得回避政治。随着学期渐进,课堂外的政治势力似乎漂得越来越远了,大概因为教材是外文的缘故。这些外国文学那么新颖,那么不同,学生们通常都忘了他们标准化的政治指导路线,而且我们也绕过了美国那些英文学院的许多麻烦。没一个学生介意在这个秋季学期里我们一直学的都是早死了的白人男性作家,就好象他们不介意一个活着的白人男性在给他们上课。对他们而言,我们都只是外国人。
不去太多担心政治,他们的能力聚集在理解阅读材料上。他们倾听诗歌的声音,他们掂量故事中人物的分量。他们做得很认真——对他们来说,文学不止是游戏,而其中的人物,得像真人一样来评判。他们学了一段哈姆雷特的概要,之后一个叫莉莉(lily)的女孩在日志中回应道:
哈斯勒先生,您喜欢哈姆雷特么?我不敬仰他,不喜欢他。我觉得他太敏感,而且保守,自私。他应当把真相告知他亲爱的人,奥菲利娅,请求她和自己一起面对问题,解决问题。两个爱人应当同担祸福。还有,我不喜欢他的犹豫。作为一个男人,他想做什么都应当坚决。
你不可能在牛津听到这样的话。你不能这么简单地说:我不喜欢哈姆雷特,因为我觉得他这人很糟糕。所有说的话都应当机灵点儿;你得认识到,哈姆雷特是个文本中的角色,你得按顺序解剖这个人物,一层一层的,不仅是剧本它本身,还要考虑到那些人就这个剧本写过的所有东西。你得要考虑所有评论家说的话,他们那些渊博的知识以及他们的胡说八道都屁股重重地坐在了剧本上。你得要考虑这个剧本和当今的潮流,当今社会的事件如何联系。这个过程当然不无那么一点价值,然而对许多读者来说,到精美洗练的正文开始前,连一个喘口气的休息时间都没有。在学生时,这是我一直期望的——一个短暂时刻,让一个简单而真实的想法闪过脑际;我不喜欢这个角色。这是个好故事。这首诗里的女人很美,我猜她的手指像绿葱般细长。
这是我在做学生时所寻觅的——我想找到那么一些信号,说文学依然可以是令人愉悦的,人们读它是为了享受,而且它本身就很重要,不需理会其政治上的对错;但通常,很难说情况到底是如何。然而在涪陵,毫无疑问学生们从其阅读中获得享受,而我意识到,直至我人生的终曲,我都要像他们那样对待文学。有时候,当他们做作业而我望向乌江时,我会微笑着想,在这里,我们都是难民。他们得以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逃脱出来,而我从解构主义中逃脱。我们都很快乐,在江边整个涪陵都忙于其生意的时候,阅读诗歌。
我们在十月学的哈姆雷特,此时天气还温暖,而秋季的雨水开始在河谷驻留。我把班上同学分了十一个组,叫他们花一天时间准备自己的戏,然后他们将在教室里演出。他们把讲桌推到教室一侧,清扫地板作为舞台。所有的学生把课桌和凳子挤到教室的后排,从那儿看戏。
表演把他们完全改变了——在课堂上他们羞涩得叫人难受,但戏剧却把一切改变。每一个手势都夸大了,每一处情感都泛滥;他们的反应动作总是无可救药地过了头,在逐渐习惯了他们的羞涩后,看着他们在光秃秃的舞台上喊叫嘶吼,感觉非常怪异。有时我想这和传统中国戏的影响有关,在那儿表演总是夸张的,风格化的,但主要原因,可能还是出于释放,宣泄,在这个情感很少开放的社会里。不管怎么说,看他们演出都是陌生的体验;他们几乎认不出来了,就和这出戏本身一样,同学们和哈姆雷特都在我眼中焕发了新意。
罗杰(roger)扮演死去国王的鬼魂,一个咆哮挣扎的鬼魂,头戴一顶圆锥形的中国式的王冠,是他用湿纸加胶做的。在任何一个哈姆雷特的演出中,基调都是有这个鬼魂定下,而在这里,正是罗杰和他的皇家礼帽——一出丹麦戏中的中国触觉。
在第二场中,哈姆雷特前往朝见葛特露和克劳狄斯,由简(jane)和萨丽(sally)扮演。浪漫对我的学生来说始终是棘手的话题;在公众场合下,即便最随意的两性接触都是禁忌,而去扮演一个妻子或女朋友对大多数女孩来说实在尴尬。经常,她们就用简和萨丽的方式来简化问题,以同性来扮演夫妻,因为在涪陵,同性朋友们公开表现情感倒是普遍的。是以萨丽抚摸简的头发,而简则爱抚着另一个女孩的胳膊,然后,意识到哈姆雷特盯着他们看,萨丽蛮横地问道:
怎么你头上依然悬着愁云?
而哈姆雷特——扮演者乃是巴博(barber),一个紧张的,取错了名字的男孩,他戴着厚厚的眼镜,和廉价的皮革外套——回答道,
不再有了,陛下。我现在阳光晒得太多了。
简的手摸到了萨丽的大腿上。她们两个都是漂亮的女孩儿,长发滑顺如黑缎子。巴博皱眉不悦。简软绵绵地贴在萨丽身上,发出猫咪似的声音:
好哈姆雷特,脱下你的黑衣
让你的眼睛看起来友善一点
不要继续为你的父亲而哀伤
你知道每个人都会死的
他们自己写作了对白——剧本中的语言对他们来说太困难了,他们只保留一些最著名的段落,其他的,就用通俗对话。哈姆雷特第三幕中的独白由索迪(soddy)来表演,他是班长,独自立于全班之前,念到: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我是无所事事,默默忍受好呢,还是挺身反抗克劳狄斯
来结束这一切的困扰。死了吧,睡去吧——
不再烦忧——在睡梦中结束一切可怕的困扰!死了吧,睡去吧——
去睡吧——或许还能做个梦:嗯,阻碍就在这儿……
他是个大块头的孩子,有一双慵懒的眼睛,来自四川北部的乡村,其他的学生叫他老大,一个从香港黑帮片中学到的浑名,外号,这里有一种敬意,体现出了索迪的权威。但尽管他在班里的等级体系中身居高位,他的学习其实不怎么样。他的写作还不错,但口语非常糟糕,在上课时没什么信心。他几乎从不开口提问或回答。
我从不理解为什么同学们尊敬索迪,直到那天他站在我们跟前表演哈姆雷特。他的英语还是很烂——他在独白时经常卡壳,有些没法听懂。但那些都没关系,因为现在他的才华突然展现无遗了;就好象他伸出双臂,用手掌抓住了他的才华,把它在掌中来回翻上一两遍,以确定我们都注意到了。他念得很慢,是故意的。他在教室里踱着步,在他的动作里有些川剧的痕迹,一件斗篷搭在他的臂弯;一把木头凳子搁在地上,作为他移动的中心,直到他把那道具表现出了宫殿的气派。而多数时候,他的声音是完美的——他控制着自己说话的步调和音调,哈姆雷特的情感如火辣的海水般起伏。索迪也知道如何运用喧嚣和沉默,有时大吼出他饱受挫折的沮丧,让言语在他每周打扫的教室中回响。他不停息地踱着步子;他卧于凳子上;他把头埋在双掌之中;他吼叫,咆哮;他向空气踢去;突然间,他沉默了——然后,待沉默彻底时,他安静地吐声:
意识让我们都成了懦夫,
当我们想有所行动时
我们的思想阻止了我们
遗忘了动作的名字
他就是哈姆雷特,他也是老大;不再有任何问题。同学们看得心荡神迷,在收尾时疯狂鼓掌。余下的一年里,每次我见到索迪,见到他的方下巴,斗鸡眼,他那黑黑的农民的面庞,我就看到了丹麦王子。在四川的农村,哈姆雷特就该是这副模样。
在另一个班的演出中,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走到国王的面前,跪下磕头,几乎把他们的前额给擦破了,然后站起身来,手挽着手聆听国王的指示。在四川男性朋友手拉手乃是很普遍的——当然,当你稀里糊涂地被人发配去死神那儿时,你会想要握住某人的手。
他们都很喜欢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的角色。有些人对哈姆雷特感到不耐烦,有些人觉得奥菲利娅太可悲,但每个人都喜欢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他们喜欢这两人那种爱偷窥的毛病,喜欢他们倒霉的死法儿,身为仆人被骗,把自己的处决通告送到英格兰的国王那儿。这是莎士比亚的一处妙笔——在丹麦故事中可嗅到的中国味道。这有点像三国中的苗泽,他背叛了自己的的妻舅马腾'1',想去赢得权倾一世的曹操欢心。但曹操在杀了马腾后,转向苗泽,说到,“一个这么不忠的人不配活下去,”,立即把他以及全家都在广场上处决了。或者,这故事有点像林彪,毛泽东的大将,他想用文化大革命为他本人服务,但最后却成了其牺牲品。无论是哪个案例,我的学生都了解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这种角色——他们在很多年代的很多故事中都见过他们。即便今天,你也可以在干部的办公室里看到类似人物。
演出在一片的刀光剑影和功夫拳脚中结束,雷欧提斯,哈姆雷特和克劳狄斯被卷入了一场香港功夫片式的高潮当中,直到最后,哈姆雷特与霍拉旭在全班面前,蜷曲在地上。他们由维克和懒惰扮演,他们都穿着很低廉的西服,在演出前,他们很小心在地上铺满了报纸,以免王子死得脏脏的。班上有人在嬉笑——但当演出开始了,懒惰背靠住墙,抱起了哈姆雷特,全班都噤了声。
懒惰紧紧抱住他,安抚他,如同对待一个小孩,但这种接触很是自然,在中国,男人们可以如此触摸。哈姆雷特呻吟着,想要说话,咳出了最后几句遗言;霍拉旭吞声道出永别,把他的朋友在自己的臂膀中轻晃。整个班都静静观看。演员们都是矮小的男人,在地板上显得更小,他们躺在布满灰尘的黑板下方。哈姆雷特边咳嗽边道:
我不能活着听到从英格兰传来的信息了
但是我支持福丁布拉斯。他得到了我临死前的认可。
去把这个告诉他吧——此外仅余沉默了。
就这样,哈姆雷特死了——有那么一阵,我忘了自己是在一个中国的教室中,忘了霍拉旭是一个农民的儿子,喜欢睡觉,自称为懒惰,他温柔地搂住哈姆雷特,轻声说着,悲伤的,懒懒的,
晚安,亲爱的王子,
愿成群的天使用歌唱抚慰你安息。
深秋的雾气覆盖住了白山坪,教室里愈来愈冷。这里没有暖气——涪陵这里很少公共建筑有暖气——最后,我选择在上课时关了们。学生们开始穿上大衣,围巾,手套;他们的手指肿胀,耳朵红了。我能看见他们在拥挤的教室里呼出的水汽。我们读了斯威夫特,沃兹华斯,还有拜伦。当我们大声朗诵时,词句以愉悦的整齐性在课堂中回响——水汽直升向天花板。屋外,长江来的冷风劲吹。在课桌下,学生们跺着脚。
他们请求我再排演一处莎士比亚的戏,最后我同意了,部分是为了取暖的原因。我把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写了个概要,他们演出了。索迪和他的同学们用课桌搭了个阳台,一个摇摇晃晃的塔楼,露西勇敢地站在上面,而索迪在下方引诱她。五场戏后,格蕾丝念出了朱丽叶的独白,在她准备吞下福莱尔的安眠剂时。她的家庭齐力反对她,罗密欧被放逐了,当戏演到中段,格蕾丝哭了。她是个漂亮活泼的女孩,我最喜欢的学生之一,因为她总是直抒己见而不怕尴尬。中国的女孩本不当如她那样——但格蕾丝并不在乎。这一天,格蕾丝演着朱丽叶,她的黑色长发平平滑过肩膀,眼里闪动泪光,呼吸中冒出白汽。
几天前,当他们准备这出戏时,我注意到一个男孩独自站在他的小组之外。他的英文名字叫沉默的山。“我总是沉默的”,在九月时他解释说。但他的写作非常优美,一个爱思考的人,从250人的小村庄走出来,他憔悴的脸上总挂着轻微的笑意。那天我注意到他独立一隅,他牢牢盯住剧本中的一处,会意微笑。我问他在看什么,他不出声地指向朱丽叶的台词:
我唯一的爱啊,从我唯一的仇恨中燃起!
要是不该相识,今日何必相逢!
“你理解文中的意思么?”我问道,以为他碰到了问题。
“是的,”他说。“我觉得很美。”
我停顿一下,再看一遍句子。
“我想你说得对,”我道,有那么一阵我们都没说话。沉默的山和我一起凝视着那诗句。

'1' 译注:何伟搞错了苗泽和马腾的关系。
            



2。1 插旗山


山有两个名字,桃花山和插旗山,它从两江交汇处升起,高临于学校。在春秋和冬季,山顶经常笼罩在河谷的薄雾当中,在夏天,当暴烈的太阳明亮燃烧时,靠近山顶的桃花林看似在热气中颤抖。
花儿在三月末或四月初出现,短暂的两个粉色星期,给了大山前一个名字。但在涪陵几乎没人叫它桃花山,虽然另一个名头的起源更其短暂——在十九世纪太平天国起义中的一个短暂瞬间,中国的历史来到了涪陵,穿越过了大山,继续前行。这大概乃是涪陵唯一一次和中国的中心事件发生接触了,一个世纪后其回音仍旧袅绕,大山的名字,就是对那一次古怪而暴烈的革命的纪念。
太平天国起义,在1840年代中期,由洪秀全发起,他是来自广西省的一个穷人。他科举考试四次落第,备受挫折,下了决心说他是上帝的儿子,是耶稣的小弟。在那以后,事情的发展就很迅速了。到1851年,洪秀全已有了两千个跟随着,他宣布说自己乃是一个崭新朝代的天王。他的士兵们留着长发,打起仗来都不畏死亡,他们信仰一种野蛮化了的新教原教旨,是松散地建立在一些外国传教士的教本之上的。在1853年,他们夺下了东部的城市南京,把它叫做新耶路撒冷,在那时候,他几乎统治了半个中国。
太平天国,他们是反对鸦片的,反对束脚,反对卖淫,赌博,以及烟草,它从农民那里获得了不少支持,农民对腐败的清朝统治者是没多少同情的。但洪秀全以及其他的革命领袖们都缺乏长远的眼光,也没有经验来治理一个国家,权力让他们中的大多数陷入奢侈的生活,以及内斗。他们开始染上了他们想要推翻的王朝的那些毛病;黄色的丝绸长袍;成群的佞臣,无数的宠姬。但他们还是太强大了,清廷没法打败他们,即便在血腥的权力斗争不断升级时,太平军还是牢牢控制着南京。
洪秀全的头号大将为石达开,他又被称为翼王,五千岁。在所有最初的领袖当中,他是最有能力的,眼见太平军的内斗不止,他的理想幻灭了,最终于1857年离开了南京。带领着十万个将士,他展开了一段长达六年的军事行动,预演了共产党的长征。他的太平军以z字形穿越了中国的东部和南部,最后抵达了长江河谷。后来他们抵达了涪陵,顺着桃花山的山坡向上,他们的山顶竖起了天国的旗帜。
在干净的日子,从插旗山的山顶望去,涪陵的一切可尽收眼底。但在秋季,当季节性的雨水和雾气厚厚笼罩于城市之上,有些日子里视野会被云层遮挡,江那头的涪陵就只留了声音:喇叭,马达以及建筑工地的声音从浓雾那头传来。有些时候雾气会持续几天甚至几周时间。但这时就会有些什么出现了——温度的急剧变化,一阵持续的风——突然间,视野清晰了。
大山的南边相当陡峭,急剧落入了梯田山谷,靠近乌江处,大地在江东区被分割为一片片区域:师专,从远处看上去很小;陶瓷厂,它的烟囱向空气中排出黄色的灰;长长的水泥码头,以及老旧的轮渡船。河水缓缓流淌,像群山之间细细长长的灰色丝带。
在雾气中,涪陵城看上去又脏又旧,它的建筑好像被粗心大意地乱扔在群山之间,不过它看上去也很大。在地面上看时,根本无法对涪陵的体积有所认识,但从插旗山上望去,城市的大小突然就很清楚了。灰色的建筑群一堆一堆,伸向远远的天际线,越过远处针一般的纪念碑,到达革命烈士墓。然而以中国标准来说,它还是个小城——一个镇,应该说——在乱七八糟的建筑周围,群山翠绿,很是醒目。
但它们中没一座能真正算是野山。从插旗山上四处眺望,大概每个方向都能望出六英里那么远,在每一块区域,几乎每一寸土都被开垦过。大山本身也是:在山顶时一个果园,一个花园,有一个很大的农场躺在山的一侧,斜坡被分割成了梯田,把山坡变成了块块的平地。
在山顶种植着桃树和橘子树从,这儿太陡了,没法作梯田。稍微低点儿,坡度变缓,农民们将山地开垦为片片的菜地——卷心菜,土豆,大豆,萝卜。再低点,宽阔的平地足够种植谷物了,现在是秋季,快到时候种植冬麦了。农民们会在十一月和十二月播种,每两三道之间,他们会留出两英尺的空隙。在三月,冬麦收割的两个月前,他们会在空隙处种上玉米。没有土地会被浪费的,没有任何事会被拖延或是匆忙完成;每件事有它的季节,每个季节都有农民们用自己的双手做着简单的工作。
大山的更低处,稻田已在几个星期前便收割过了;现在田地干燥,黄色的残株从土里伸出。绝大多数稻田都分布在南侧的山边河谷,在那里,土地平壤,足够被留出一块块能够蓄水的平台。在大山的所有作物中,稻谷的程序最为复杂。它在三月里播种,密密地种植,然后在四月里,青青的秧苗被拔出,用手移植到水淹了的田地中。在七月和八月,稻谷收割了,打谷了,干涸的田地可被用作种植蔬菜或冬麦。这样循环不息,一季一季,一年又一年,有时,在一片小小的耕地上,可以看见一年里所有的作物更替:从稻子到蔬菜,从蔬菜到小麦,从小麦到稻谷。
山脚处被临近乌江的一条漫布灰尘的马路切开。在马路之下,山坡变得陡峭,但即便这块常被洪水淹没的地方也用来种植冬日的土豆和芥菜。这些小小的菜地一直延伸到乌江的岩石岸边,那儿有一条生锈的小船停在两江交汇处。船的甲板上没有货物,船舱上飘着面红色国旗。这船抵达了长江,旋转着适应水流。它的马达咻咻作响。有一阵它停顿下来,被江水定住了——在大山下,在城市前方,被交汇的水流锁住。然后螺旋桨抓住了快速流淌的江水,船身逆流而上。
石达开和他的部队从涪陵往西,沿着河谷而上。他们行军过了重庆和泸州,然后他们离开了长江,进入了四川西部的山区。在这时,行军已有多年的时间了,在南京的天国已是摇摇欲坠,到得最后,这次勇敢的探险成了撤退。
部队沿着大渡河两岸前行,这是一条大山里的河,在四川的西部,河水碧绿而冰冷。这条大河从前曾目睹过伟大的战役——三国年间,十六个世纪以前。现在,清政府的追兵已近了,想要把石达开和他的军队困在这狭隘的河谷当中。那是1863年。
为了庆祝石达开喜得贵子,军队在河谷停顿了三天时间。仪式颇为精心,因为这男孩是天朝的王子——翼王之子,圣灵的闪电,五千岁。但天朝已经快入历史的尘埃了,石达开的五千岁也即将被切断。在大渡河的停留后果是致命的;清廷的军队包围了反叛者们,在协商了他的五个妻妾以及孩子们免除酷刑后,石达开投降了。他请求他的逮捕者处决了他而放过他的忠实跟随者,现在的人数已从十万减少到了两千。清廷的将领耐心倾听了他的请求,然后把太平军悉数屠戮,将翼王凌迟处死。
七十二年后,毛泽东带领他的共产党军队,在长征的核心时刻,也来到了这同一条河。国民党军队已经到了将红军摧毁的边缘,历史的教训告诉毛不能拖延。他的部队稳步向北方挺进,直到他们到达了泸定桥,一座古老的铁索桥,由国民党的军队严密防守。情形看似无望了。
三十个红军士兵志愿突破。在机关枪的掩护下,他们爬过了铁桥,一个接着一个,铁索连着铁索,冲破障碍,突破了敌人的枪林。整个共产党部队成功越过了大河,挺过了长征中最关键的一战。那年的尾声,八千个毛的士兵,从出发的八万人中仅余的士兵们,在陕西省北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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