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阴阳诡探-第6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也记录了他确实是窒息而死,但他头上却受过重击,颅内有大量淤血,那种伤足以造成史蒂芬森无法辨别方向,甚至无法行走。

一个遭遇如此严重伤势的人是无法自己将自己吊死的,所以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凶手另有其人。

家中另外两名女性是被利刃刺死,死后还被开了膛。她们的肠子被拉出来挂在了肩头,心脏、肝脏、肾脏全部被挖出,并在厨房的锅里被煮熟。最后那名六岁的女童是死于窒息,她的下体存在严重的撕裂伤,明显是遭遇到了性侵。

联系到史蒂芬森曾有精神病史和暴力史,所以警方判断他在死前杀死了她的妻女,并且性侵他仅有六岁的小女儿。或许是讨厌小女儿的喊叫声,所以他堵住了小女孩的嘴,最终导致她窒息而死。

警察知道史蒂芬森家中还有一名幸存者,而这名幸存者也极有可能是杀死史蒂芬森的真凶。但警方觉得史蒂芬森这个变态绝对死有余辜,也是为了保护那唯一的幸存者,所以警方决定让这件案子的细节永远不被曝光。又因为其中两名女性的死法与开膛手杰克的杀人手法相似,所以这份案件资料就同开膛手杰克的调查资料一并保存在一起。

关于杰拉德与史蒂芬森一家的调查也就只有这些,再想要其他更细节的资料已经不可能有了。

但仅靠现有的这些信息我的脑中已经出现了一个悲惨而又变态的故事,故事的起始点便是史蒂芬森这个人。

史蒂芬森是个有暴力倾向的神经病,他还因此而住过院。在他出院后这种暴力欲被他隐藏了起来,但有一点是无论如何无法被改变的——他是个变态。

若干年后,成年的史蒂芬森与当地一位女性结了婚。在婚后,史蒂芬森将他的暴力欲转化成一种变态的控制欲,他控制着他老婆的一切,他不允许他老婆出门,不允许他老婆跟任何人说话,甚至连笑一下都不可以。

当他们的第一个女儿出生后,一场家庭伦理惨剧就此拉开了序幕。

史蒂芬森不仅对他的老婆施暴,还将这种难以遏制的暴力欲宣泄在自己的女儿身上。或许在最初她的女儿还会反抗,也不清楚自己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可等她明白一切的时候已经晚了,她已经和她的母亲一样成为了被控制的傀儡,一具灵魂已死的行尸走肉。

同样遭遇磨难的还有史蒂芬森的二女儿,在她年纪还小的时候她并不清楚自己遭遇了什么,她只知道她的爸爸会弄疼的,而她的母亲和姐姐都不会来帮助她。但是事后她的爸爸却又对她很好,还送给她一匹小马做礼物。

史蒂芬森一家经常为一家酿酒厂提供一些农作物,酒厂的一位名叫斯宾塞的帮工很会画画,于是史蒂芬森让斯宾塞来为他们一家画一幅画像。

长久以来史蒂芬森的老婆和大女儿已经饱受精神的摧残,她们的笑容已经变得僵硬,她们的灵魂早已消亡,唯有二女儿还保持着一颗单纯的心,还会因为看到自己的马而感到开心。

斯宾塞是位天才,和许多艺术天才一样他有着一个善于洞察的灵魂。他捕捉到了深藏在这一家背后的波澜,而这波澜也完美地体现在了他的画上。虽然他当时并为给这幅画取任何的名字,但后人却替他完成了这个任务。

四年过去后,当初的天真少女遭遇到了人生中最痛苦的经历,她怀孕了,而且生下了一名女婴!在她怀孕的一年中她无法离开家,无法跟其他小孩子一样过正常的童年生活,她的人生、她的一切也从此改变了。

当一切都过去之后,她也像她的母亲和姐姐一样变得麻木。

六年之后,当史蒂芬森将他的魔爪伸向刚满六周岁的女孩时,作为孩子母亲的少女终于爆发了!她将积压在心中的愤怒与屈辱一股脑地释放了出来,她杀死了对她施暴的史蒂芬森,杀死了对她无动于衷从未伸出援手的母亲和姐姐,还挖出了她们的心。

当晚,已经长成大姑娘的少女骑着自己最爱的马,带着那幅画找到了斯宾塞,并向斯宾塞说出了发生的一切。

斯宾塞收留了少女,并带她去了伦敦。之后斯宾塞还破天荒地画了一幅与他野兽派风格完全不同的画,画中的少女光彩照人,借由这幅画斯宾塞想告诉那位少女,即使她杀过人、即使她的身体不在纯洁了,但她依旧有着一个纯洁的灵魂,就如同清晨一般透彻。

斯宾塞的安慰让少女看了希望,她也心甘情愿地跟随着斯宾塞过着属于她的新生活。

但一切都只是少女的一厢情愿,史蒂芬森的丑恶嘴脸始终在她的梦中出现,似乎他的鬼魂始终没有随着他的死而进入地狱,并且一直纠缠着少女让她永无安宁之日。少女将她的苦恼告诉给斯宾塞,但斯宾塞已经将他的一切倾注于绘画事业当中,对少女的求助也只是简单安慰一句“没事,那都是你的幻觉罢了”。

斯宾塞的态度让少女再次迷失了方向,而在这时候她接触到了巫术,她觉得只有通过巫术才能获得真正的救赎,于是她终于成为了一名女巫,斯宾塞也成为了少女作为女巫的第一个受害人。

19、巫师的宿命

我不敢保证我所做出的猜测百分之百准确,更不可能通过这种猜测找出恶灵的根源,但这些猜测依旧有它的用武之地,因为我们保存着女巫的尸骨,通过它我们可以与她的灵魂交流。

在我们等待调查的这几天里,乔伟的老爸也将女巫的尸体进行了一些处理,按乔大叔的说法这种处理是防止女巫的灵魂化为恶灵,但在我看来那更像是将尸体做成木乃伊的过程。

期间我们也查询了一些存放在乔伟家中的资料,其中有一些是专门用来说明灵魂的。

最早提出灵魂一词的正是古埃及人。有记载称埃及人将尸体制作成木乃伊是为了有朝一日逝者的灵魂归来可以继续使用这个躯壳,但在乔伟家的资料却有着另一种说法。

这里提到的木乃伊并非用来更好地保存躯壳,而是用来将恶念封存于**之中,让纯净的灵魂升入天堂。

巫师作为一个极为特殊的存在,他们的灵魂已经与死灵缔结了契约,可以说巫师的灵魂中已经没有了纯净的部分,所以用木乃伊保存巫师尸体也能起到保存灵魂的作用。

在我得出所有推论的当天晚上,乔伟的老爸就在家里进行了一次降灵仪式。舒鑫作为翻译跟在我身边,将过程中的英文通通转换成中文。

所谓的降灵也就是外国的召魂仪式,虽然过程不太一样,用的咒语也是拉丁文的,但效果都是一样的。仪式很快就起了作用,被制成木乃伊的尸体上汇聚上了一层阴气,随后一名少女的亡魂出现在了仪式法阵的正中心。

“说出你的名字。”乔伟的老爸用命令的语气对那少女的亡魂说道。

“charley(查理)”少女的亡魂用毫无情感的语调回答道,而且她的名字也让我感到十分意外。

我低声问乔伟是不是很少有女人会起“查理”这个名字。

乔伟立刻点头道是。

乔伟的老爸似乎也跟我想到了一块,所以他问了句:“你是男是女?”

这个问题在我看来其实并没有多大必要,因为种种证据都说明那是个女孩,而且乔伟他爸在将巫婆的尸体制成木乃伊的过程中不可能判断不出对方的性别。可就是这个我认为根本不存在疑问的问题却得到了一个绝对让人吃惊的回答。

“男。”少女的亡魂依旧用她平静的声调回答道。

“那你是什么时候变成女人的?”乔伟的老爸继续问道。

这个问题查理并没有回答,她的身体也突然开始出现明显的震荡,就像信号受到干扰的电视图像似的。

显然,这个问题触及到了少女灵魂深处的痛点。

“你为什么会成为巫师?”见查理不出声,乔伟的老爸便换了一个问题,不过这个问题同样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查理,我知道你所做的一切都是有原因的,你不是一个邪恶的巫师,一切都是因为那个恶魔,那个恶魔的名字叫史蒂芬森!”

当“史蒂芬森”这个名字从乔伟老爸口中说出的一瞬,查理的身影再一次出现了剧烈的震颤。他原本木讷的脸上突然闪现出了各种表情,有惊恐、有无助、有痛哭、有惨叫……无论是哪一种表情都能让人联想到一个词——痛苦。

“史蒂芬森不是人,他是一个魔鬼,他用最残忍的方式折磨你,所以你恨他,你希望可以从他的魔爪中逃出去。但是没有人能帮上你,也没有人真正愿意帮助你,你能依靠的只有你自己,所以你选择了做一名巫师,靠恶灵的力量对抗恶魔!没有人会对你的选择做任何批评,你并没有做错什么,只是选择了一条无法回头的路。”

查理的闪烁的表情突然定格了,他慢慢转动着眼球望向乔伟的老爸,然后用微带颤抖的声音道:“这不是我的错,这都不是我的错,是他们抛弃了我,都是他们的错。”

“你说得对!是他们的错!那么,现在你愿意告诉我们事情的经过吗?你是如何摆脱史蒂芬森这个魔鬼的?恶灵的力量你是从哪得到的?查理,你可以将所有的一切告诉我吗?”

查理没有立刻答应,而是继续在原地喃喃自语,随后他的语气也变得越来越激烈,那种自言自语也渐渐变成了恶毒的诅咒。

“查理!!!你必须说出一切,说出史蒂芬森以及斯宾塞对你做出的过分的事情,说出你的母亲,你的姐姐是如何对你见死不救,说出那名六岁的小女孩所遭受的苦难,说出令你痛苦的根源!如果你想得到真正的安静,就请把这些全部说出来,说给我听!查理,来吧!”

乔伟的老爸一边说着一边张开双臂朝查理慢慢迎了过去,并且轻轻抱住了对方。

这个拥抱并不是真切的,查理的亡魂并不会形成任何碰撞体积,一切都只是乔伟老爸做出的样子。但这个拥抱却起到了极佳的作用,查理停止了诅咒,他的眼角甚至出现了眼泪!终于,他再一次开了口,并且将他身上发生的一切全都说了出来。

查理的一生都是悲剧,这出悲剧我猜中了一多半,而那另一半我没猜中的却更加残忍。

就如查理自己所说,他出生时是个男孩,而且一直到十四岁他都是一个男孩。但男孩的身份并没有让他免遭史蒂芬森的魔爪,他的恶魔爸爸用更加粗暴的方式折磨他,并且让他打扮得像个女孩,这一切都只为了满足史蒂芬森变态的暴力欲。

在查理十三岁的时候,史蒂芬森丧失了身为男性的能力,但查理的厄运却并没有因此而结束。

史蒂芬森强迫查理每天都与姐姐发生数次关系,几个月后,查理的姐姐竟然怀孕了。

这件事让史蒂芬森恼火无比,于是他残忍地阉割了查理,并且变本加厉地使用各种工具折磨查理。

六年后,当史蒂芬森将魔爪伸向查理的女儿时,查理终于无法控制自己的愤怒,于是他杀死了史蒂芬森,杀死了他的母亲,也杀死了他的姐姐。

随后查理投奔了曾经对他们一家流露出关心态度的斯宾塞,并得到了斯宾塞的同情,最终他也留在了斯宾塞的身边。或许是因为失去了男性的特征,查理的心里也发生了变化,他发现自己爱上了斯宾塞,尤其喜欢斯宾塞为他画的那幅画像。

可是当查理终于有勇气向斯宾塞表达心意的时候,换来的确实斯宾塞冰冷的拒绝与驱赶。

原因非常简单,查理并不是一个女人,他只是一个不男不女的怪物。

斯宾塞的拒绝让查理彻底绝望,而在极度的绝望中查理终于做出了一件令他自己都没有想到的事——他在斯宾塞的画展结束后亲手将斯宾塞杀死了。

望着斯宾塞挂在房梁上的尸体,查理突然意识到自己根本无法离开斯宾塞,他抱着斯宾塞的腿希望斯宾塞可以回来,但唤回来的并不是斯宾塞的人,而是斯宾塞对查理的那份特殊感情。

斯宾塞没有责怪查理,他留下来的只是那份一直折磨着他的愧疚。如果在最初见到查理时斯宾塞就出手相救,那查理就完全不会成为现在这个样子。所以斯宾塞无法面对查理,无法面对心中的愧疚,而这份愧疚也最终没能跟斯宾塞的灵魂一起升天,而是作为恶灵与查理再次见面并彻底融合。随后,查理发现了自己身上发生了奇特的变化。

之后的岁月中查理不断寻找自己身上发生变化的原因,最终他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一名巫师,他也通过巫术将自己变成了真正的女人,还将他的马变成了自己的灵兽。

随着岁月流逝,查理的灵魂也逐渐流逝,她没有了感情,逐渐成为了一具邪恶的行尸走肉。她的恶行也让他招来了巫师猎人的注意,于是她将力量封在画里,并让杰拉德替他将画送到安全的地方——中国。

事情的真相终于清楚了,恶灵的根源竟然就是画家斯宾塞。那份令人自杀的愧疚也并非史蒂芬森的灵魂,而是画中的恶灵力量。

所有谜题几乎都解开了,但我还是好奇为什么杰拉德没有在中国将画抢走。

我让乔伟的爸爸问了一下查理。

查理回答说杰拉德是想将画夺回来的,但在他夜入古枫家里的时候却意外地撞见了三个人。杰拉德只能用画中的恶灵力量对抗那三个人,但恶灵力量竟对其中一个人无效,最后杰拉德在搏斗中败给了那个人,身上还受了伤,只能选择逃走,但那个人却对他穷追不舍。

杰拉德用了大半个月才摆脱了那个人逃回英国,所以不是他不能取回画,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下手而已。

这个结果绝对是令人兴奋的,唐辉并没有失踪,他只是藏起来监视杰拉德。他或许知道了杰拉德这个人不对劲,同时也清楚只要自己回警察局或者跟我和乔伟联络都会被警察带走,所以他选择了自己单枪匹马解决问题,他的这个选择也误打误撞地帮我们把画一只留在了身边。

第二天,我们找到了斯宾塞的坟墓,并在那里进行了一场正式的净灵仪式。这次画上的恶灵终于消失了,我们也终于可以把画烧掉,并且将画上史蒂芬森的鬼魂一并超度掉。在回家之后我们也让查理的灵魂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

查理的悲剧人生与他的巫师生涯也一起终结了。

当我、舒鑫、乔伟回国后,唐辉也终于露了面。

就如雷启山说的那样,唐辉并不需要负任何刑事责任,一切都与他没有关系。但是他突然玩消失被记了个大过,还被暂时停了职。不过这些都无所谓了,他本人没什么事才是最最重要的。

我们将调查的最终结果告诉给了古枫,他也再次给了我们一笔酬金,我正好从酬金里拿了五万给了张宇迟结清了账。

折腾了这一趟,十一月也就这样过去了。

接下来又会有怎样的诡异、神秘的案件等着我们去调查呢?或许客户很快就会主动上门了。

1、我的雪夜纪念日

今年的东北真可谓是多灾多难,先是一连几周的雾霾天,接着又是特大的暴雪。

这一轮暴雪来得确实迅猛,头天晚上回家的时候还只看到天上飘着零星的雪花,可第二天一早起来就发现窗台外面已经堆了起码十几厘米厚的雪,外面到处是一片银白,我的车库门也完全被堵住了。

在我的印象里上一次我家这边下这么大的雪还是我上高二的时候,那次也是突降暴雪,路上都看不见正常移动的汽车,所有的路基本都被雪给封堵住了。

那时候因为我所在的高中改建校舍,学校就在北山那边的艺术大学租了一个旧校楼,我们整个学年都要去那边上课。因为学校比较远,每天学校都会安排四辆通勤车准时接送学生上学。

当时因为暴雪的关系,路上根本没有车。我和耗子、小毕、小飞平时都在同一个站点等车,我们几个人琢磨着校车应该不会来了,而且这么大的雪学校应该也停课了,于是我们就果断没去上课,光明正大地一起去了耗子家玩了一个上午。

后来我们几个觉得最好还是给同学打个电话问一下,看看是不是真不上课了,结果没去学校的只有我们四个人,其他人全都步行了一个小时到山上去上课了。等我们徒步一个小时来到学校的时候已经下午两点了,为此我们四个还被罚在走廊里站一节课。

回想起高中时代的事情真是非常有趣,可惜高中时一起闯祸一起乱闹的兄弟现在死的死、走的走,留在身边的已经一个都没有了。

除了兄弟,一提到雪我也不得不说说舒鑫。我这个人并不讨厌雪,或者应该说我很喜欢雪才对,因为大学时把舒鑫追到手的那天就是个下雪天,而且还是圣诞节。

我追舒鑫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中间也出过一些波折,比如我前两次表白都被她拒绝,我去她宿舍楼下等她还被她同寝室的姐妹一起出来骂:“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啊?她都说不喜欢你了你还纠缠什么?”

当时我也不知道是中了什么邪,从我记事以来我都从来没有为一件事情坚持那么久过。反正耗了整整半个学期后赶上圣诞节,我就觉得应该在这一天来一次决战。

圣诞节那天学校组织了一个圣诞晚会,舒鑫是学校文艺部的,要去帮忙。我没什么表演天分,也没有在舞台上弹吉他唱情歌表白的本事,我也就只能买了一束玫瑰花在宿舍楼门口埋伏着等她回来,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向她表白。

那天我一直到了晚上十点多舒鑫才回来,我就跟怪蜀黍一样从女生宿舍楼下面的阴暗角落里钻了出来,然后把玫瑰花一献对她说“我认准你做我女朋友了,你就答应了,反正你再怎么拒绝也没用。”

舒鑫脸上的表情我现在都记忆犹新。她没有感动或者兴奋,绝对一丁点都没有,她看到我冒出来最开始是吓了一跳,然后就满脸通红地踢了我一脚。我也不知道她是生气还是害羞还是因为冷,反正她的脸是通红通红的。

当时宿舍楼下老多人了,估计都是看过圣诞演出回来的,那些女生都在那边起哄喊什么“收下!收下!”,还有喊“跪下!跪下!”的。我也很听话,就真的单膝跪下把玫瑰花递上去,跟求婚的姿势差不多。

其实我已经做好舒鑫会把花一巴掌扇到一边,然后气呼呼回宿舍的准备了。结果出乎了我的意料,她没用手把花打到一边,而是过来一脚把花给踢飞了。

接着她就当着那么一大堆围观女群众的面,毫不留情地瞪了一我眼道:“你以后别来烦我了,我有喜欢的人了!”然后她就上楼了。

过去的半个学期我早就把她的旧情史套出来了。她高中时候确实交过一个男朋友,不过他们之间的也就是拉拉手,连嘴都没亲过,我觉得这根本不算什么男女朋友,充其量也就是朦朦胧胧的好感。她所说的“有喜欢的人了”其实就是她那个高中男朋友,但这个借口根本没有说服力。

不过当时那种场面我就算脸皮再厚也没办法继续在宿舍楼底下待着了,只能把被舒大小姐踢得七零八落的玫瑰花拣起来然后灰溜溜逃离女生宿舍大门。

也就过了不到三分钟,我的手机就响了,电话是舒鑫打过来的。

她在电话里先劈头盖脸给我一顿骂,说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送花,还下跪了,这以后还让不让她活了……吧啦吧啦一大堆。她骂了大概就两、三分钟吧,然后就说她饿了,要我请她去吃麻辣烫谢罪。

“大半夜的哪有开门的麻辣烫店啊?不如明天早晨吧?”像这类注定单身一辈子的话我肯定不会说的。我立刻答应,然后飞奔回女生宿舍楼的楼下。

舒鑫出来后还是瞪了我一眼,然后把手往前一伸,“花给我!”

我乖乖把被她踢得乱七八糟不成样子的玫瑰花送上去,她一边收下花一边还没好气地骂我:“你就得瑟吧,还买花,不知道圣诞节卖花的都是宰人的吗?有钱买点吃的多好!”

从当时舒鑫收下花开始,她就正式成了我的女朋友,同时也让我知道了她吃货的本性。

在请她吃了一大锅米线之后,我第一次正式牵她的手把她送回宿舍。当时天上就在下着细细的雪,我觉得那绝对是我人生中最lang漫、最让我心跳加速的一段路。到楼门口的时候我还想亲舒鑫一下,但她给了我一拳,叫我别得寸进尺。

我懂得细水长流的道理,所以并没有着急。事实证明我的耐心是对的,因为该来的总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而已。另外,有一件事是我一直都没有告诉她,就是我送她的那束玫瑰花不是圣诞节那天在花店买的,那是我提前一周在花鸟鱼市场批发的,很便宜。

或许是因为这段经历的关系,所以每年到了十二月我就希望可以下雪,尤其是圣诞节的那天,毕竟也算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纪念日。

我听说女人一般都会特别在意这些纪念日,比如第一次见面的纪念日,第一次牵手的纪念日,第一次……等等等等的纪念日。但舒鑫绝对是个另类,有时候我也摸不清她的思维逻辑。

就比如说圣诞节,虽然这一天确实很有意义,但她觉得圣诞节那天满街都是情侣,而且去哪哪满员,根本没有lang漫的感觉。于是她就喜欢把这个纪念日提前个两周、三周的,找个没什么特殊意义的一天来提前庆祝。同理,我俩从来都提前十天把2月4号当情人节来过。

今年冬天是有雪的,而且雪还出奇的大,可惜这让我感觉不到lang漫却多了几分麻烦,比如让我出行不便,让我的客户出行不便,好像连鬼怪也跟着一起出行不便了,总之十二月似乎就注定是个没有生意的日子。

不过没有生意不代表没有人会找我,就在暴雪过后的第三天,疯猴子给我打了个电话。她说她一个朋友在长白山滑雪场开了一家中型的滑雪度假村,现在度假村刚开业想让她带几个朋友去玩,也算是帮忙壮壮声势、带带人气,也显得热闹。

于是侯子峰想到了我还有乔伟,也向我俩发出了邀请,还说我俩可以带其他朋友去,费用方面都不需要担心,一切有人招待。

当我回家把这个消息告诉舒鑫后,舒鑫立刻跃跃欲试地比划起了滑雪的动作,而且一边比划一边自言自语地嘟囔道:“老娘可是冰雪皇后,学校要不放我走,老娘我就辞职!”

我觉得舒鑫最近开始越来越多地把“辞职”两个字挂在嘴边了。虽然我很担心舒鑫辞职了她妈会来找我的茬,但我还是觉得让老婆可以随意辞职是一个男人非常值得炫耀的事情,所以我没有提出任何不满或是反对意见,并在一周之后带着舒鑫一起出发去了吉林。

在出发前我并没有觉得这次游玩会发生什么事,但怪异的事情似乎就是喜欢追着我们跑,一场诡异的雪山神隐事件、一个神秘的雪中魅影正在等待着我们向它靠近。

2、你我皆瘟神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东北人,作为一个从小到大几乎每一年都会见到雪的人,我居然不会滑雪,这件事听起来似乎有那么一点奇怪,其实仔细一想也并不算稀奇。

东北确实每年都下雪,但滑雪场这种东西却是在大概十年前才有的。和所有新鲜东西一样,刚出来的时候往往就是最贵的时候,所以最初能去滑雪的都是家里条件特别好的,像我这种普通工人家庭的基本上消费不起。

当然,经济条件是一方面,最主要的一方面还是我没这天赋。

我可能是天生平衡感有些问题,滑冰啊、滑板、轮滑等等这类运动我一概玩不转。也正因为我不会玩这类东西,所以年少时代也错过了很多和女生拉小手的机会。

在刚毕业上班的时候公司曾经组织过一次集体滑雪活动,两天玩下来我摔了个遍体青肿,根本毫无乐趣可言。

与我这种冰雪运动白痴相比,舒鑫完全就是雪上超人。

她小学的时候参加过学校的滑冰运动队,学的还不是速滑而是花样滑冰,后来因为太胖了才放弃训练,如果她早能预测到自己会突然瘦成排骨帮,估计她现在很可能已经活跃在国内外各种冰上比赛的赛场上了。我曾经亲眼看见她在大学的溜冰场里来表演陀螺转,还有空中转体一周半的夸张跳跃。

滑雪和滑冰在动作要领上肯定是有区别的,但对于擅长此类平衡性运动的人来说,只需要简单一学便可以掌握要领。舒鑫家庭要比我家富裕得多,她上大学的时候就跟着家里人去亚布力滑过雪,而且只用几个小时就学会了。

这次跟我一起去吉林算起来应该是她第十次滑雪了,不过距离前九次已经有三年时间了,所以她的期待也完全写在了脸上,我们去吉林的这一路他都在嗫嗫地笑。

除了我和舒鑫外,同去的人还是乔伟和叶鸿两口子,外加被停职在家的唐辉。

叶鸿学校还没有放假,不过她跟导师申请了提前离校,然后到东北来找乔伟一起玩一个假期。叶鸿直接坐飞机到了延吉,在那跟我们汇合之后再坐客车一起去滑雪度假村。

长白山所覆盖的面积非常之广,可以用来滑雪的地方也非常多,我们所去的地方是个去年才开发出来的新雪场,度假村也是今年入秋后才刚刚建成。在出发之前疯猴子也给我们简单介绍过那里的情况,她说雪场在开发的时候压根没考虑过用于比赛,所以也没有特别专业和高难度雪道,完全是供旅客游玩的新手向度假村。

我们几个人到度假村的时候是下午一点,到那之后我们见到了作为邀请人的疯猴子,也见到了她的那位开这个度假村的老板朋友。

她的朋友叫宋雪峰,这名字听起来就像是个开滑雪场的。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物以类聚,宋雪峰这个名字听起来像个男生名,实际上她却是个女人。

宋雪峰应该有一米七五左右,穿着高跟靴子比我还要高出半截,她长得并不算漂亮,充其量也就是中等偏上,但是她的身高和身材绝对霸道,估计在没当老板之前肯定也做过模特,这点从她走路的姿势也能猜出大概了。

跟侯子峰一样,宋雪峰也是个富家子弟,她说她从小就喜欢滑雪,也一直有个梦想要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滑雪场,现在梦想终于实现了,所以她希望把她的喜悦也分享给身边的朋友,顺便也帮帮她给新度假村带来些人气。

开业之初需要花钱买人气,这一招但凡是做过生意的人都懂得,也就是所谓的开业大酬宾。免费的东西自然是好,但真要留下回头客还需要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跟得上,在这两点上宋雪峰看来也是真下了一番功夫。

度假村从外面看就是普通的乡村小木楼,可进到里面却是标准四星级酒店的装修,服务员也都穿着整齐的制服。房间里边也同样干干净净,还有独立浴室、有电视、电脑、无线网络,总之就是一个字:棒。

到了滑雪度假村,去滑雪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我虽然一百八十个不想去,但在舒鑫的生拉硬拽之下我还是换上了滑雪服跟她一起上了山。

不过上去之后我就后悔了,因为舒鑫到了山上直接就把我扔在那让我自生自灭,她自己则嗖嗖嗖地玩起了速降。

叶鸿和乔伟多少都会一些滑雪,两个人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3) 踩(2)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