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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事酒吧-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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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道其实和你没啥关系,不过也顺便解释一下好了。除了人类之外,其他生命也是具备力量的,动物也是可以有信仰的。在人类信仰中的神和人长得很像,所以动物里的神灵就更像动物,你看尾巴变成两只了。而他们的那种感情,与其说是信仰,不如说是渴望,他们希望活下去。但是在人类为主导的世界里,这有些困难,所以他们的第一步是渴望智慧,于是就有些动物的首领在部族的期待下,不断进化,或者说修炼吧,可以达到人类的智慧。比如说话,或者站立行走,学习人类的知识,比如穿衣服,造房子之类的……这便是畜生道。”说着说着,我的脑袋里就出现了猫爷的形象,原来他是这样出现的。

“而继续往上引,光有智慧是没有用的,动物求生的本能还是来自于战斗,所以就有了这阿修罗道,阿修罗道其实不只是畜生道的动物来达到的,其他各道都可以,但是以畜生道中最为集中,因为它们是最渴望用武力来保护自己的,所以你看到图上的阿修罗道中,这个猫妖变的像强壮力大的人类,这也正是它们渴望进化的表现。进入阿修罗道的都是战斗之级的鬼神级人物,而其中也有不少有名之人,比如从畜生道修炼而来的,战斗力目前公认最高的一位想必你也知道,他就是齐天大圣孙悟空。”

地府来信篇第四十四话深入

我一直有一种感觉,就是对于这个充满鬼神的世界十分熟悉,熟悉到每一个名字我都可以在网上找到他的起源,同时我又十分不清楚,不清楚这个世界和我所知道的那个世界到底有多少令人惊奇的不同。比如黑白无常竟然是女性的问题,比如转轮王的原型是少女的问题,比如牛头是公司总裁的问题,比如催判官的给人的感觉更像个白领秘书的问题……自从接触这地府以来,我曾经对于地府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全部都被颠覆了,现在又冒出了奇怪的六道原理,以及齐天大圣孙悟空的名字……我想这样的奇闻,恐怕世上找不到第二件了吧!然而这样奇闻,还在继续。

转轮王叹了口气说道:“说着说着就跑偏了,都怪你基础知识不够,下面把重点放回到生存大会上,生存大会的参赛资格是其中的四道,人道,天道,畜生道,地狱道。饿鬼道自然是不能参赛的,因为他们都是被欲望冲昏了头,迷失方向的破坏狂。而阿修罗道则就是负责处理这种破坏狂的存在,也是唯一能和饿鬼道向抗衡的力量。他们是靠自修,所以根本不存在需要生存的问题。”

《地府大事记》被转轮王用极快的速度翻阅,将那些许多陈腐的历史一带而过,直接跳到了《生存大会》的章节。转轮王说道:“首先你要知道,生存大会是谁举办的,他的目的是如何?”然后她指了指书上一个名字,我看着这个名字十分惊讶,上面写着:赵公明。

熟悉神鬼的朋友对这个名字一定不陌生,而且许多人家里或许还供奉着他,他就是大名鼎鼎的财神爷。一提这个名字,我立刻就懂了,要说现在的人们家里,很难有什么观音像啊,佛陀尊之类的东西,但是,大部分做生意的人,还留有这个财神爷的画像,甚至有一些电子产品之类的东西。人们对于财神爷的虔诚恐怕是远在玉皇大帝,如来佛祖之上。所以能举办如此盛会之人,必定是财大气粗,气吞天地之人,而此人必非赵公明莫属了。

转轮王看着我笑道:“我就知道,现在的人,可以不知道其他神,但是这财神爷,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赵公明就是一手操办了这个《生存大会》的主办方,因为他的势力早就深入在整个地球了,可以这么说,这个世界上超过三分之一的钱,其实都是在他口袋里的,只不过,他只做暗股东,从来不会出现在媒体之上。所以大部分人类是不知道这件事的,但是掌握着世界大部分财产的少数人,即使心里清楚,嘴上也是不会说的。赵公明每隔五年举办一次《生存大会》,主要目的是为了拯救那些快要濒临灭绝的神。生存大会的规则很简单,依靠自己的力量,拿到头筹的,就可以得到十亿的奖金,这些钱可以使他们对自己加大宣传,从而提升自己的存在价值。比方说,第一届大会上的冠军得主,队长便是孙悟空。你看到了,西游记的电视剧在拍摄,而且有很多版本,书籍也是推出各种版本,在许多国家里发行。这些宣传力度也使得孙悟空吸收了足够的信,从畜生道进入了阿修罗道。”

转轮王说了太多的话,一瓶红酒也就在她边喝边说之间,消灭干净了。她示意赛巴斯再去给她拿一瓶,然后接着说下去:“你认识老鬼,也知道他是个有钱人了吧。人类也是靠钱而活着,但最初赵公明并没有设计人类的资格,直到第五届大会上被这个议案被提出了,而提出者便是姜子牙,他认为在现阶段的社会中,道士,和尚,占卜师,阴阳师,驱魔师,等等这些本来在古代可以生存下来与鬼界沟通的职业,现在也活不下去了,所以他提出了,让这些具备特殊能力的人也拥有才赛资格,而赵公明与各界协调后最终同意了。大概是因为他们大多数都以为,没什么人类可以驾临于神鬼之上。然而就在第五届,发生了最意外的状况,在赔率极高的鬼神方,竟然输给了人类,而那次的队长便是莫言良先生。”

还没等赛巴斯拿来红酒,转轮王似乎就渴的受不了了,毕竟她说了太多的话,她拿起我的红酒便喝了下去,我心中暗想,这算是间接接吻吗?她喝完之后,瞪了我一眼说道:“我可没有碰到你喝的地方哦。”

我笑道:“知道知道,你继续说。”

转轮王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莫先生的胜利,除了那十亿的赏金,还有接近十亿的赌金,他大概是生存大会历史上最大的赢家了。那次比赛后,曾经一度引起了神鬼界得恐慌和不满,然而之后的几届比赛,人类的表现都成绩很惨,所以不满之声也渐渐退去了。不过明年就轮到你了,我觉得你作为炒热《生存大会》的噱头蛮合适的,所以务必请你专访。”

赛巴斯把新一瓶的红酒拿过来了,立刻给转轮王满上。转轮王端起杯子,立刻喝了一口,然后对我说道:“你自己看看规则吧,有什么不懂的就问我。”说着另一只手,把《地府大事记》推给了我。我开始仔细的翻看起来。

生存大会的规则和赛程已经经历过九届比赛的洗礼,变得相当合理稳妥也十分繁杂了。其模式才用的是五人团体战斗,通过法术的较量来分胜负。法术的强大对于人来讲是修炼和勤奋的问题,而对于神鬼来讲,则是如何来经营推广自己的名声,增加信仰的人数来使得法力更加强大。而冠军的队伍,每人将有十亿的奖金,关于奖金后面还有备注:“以第一届为标准,根据物价上涨的比率进行增加,对于物价的统计权,则有赵氏公司全权享有,并由赵公明亲自公开数据,由广大神人鬼来验证。”

我看到此条备注,深感赵公明对于此大会公平的重视程度,以及确实有心将自己的财产,给予那些想要生存而不懈奋斗的小神们。这种包括物价,通货膨胀都能前瞻到得人,自然是可以统帅全球的财富,如果按照五十年前第一届大会的十亿来算,现在差不多有一千亿了吧?此刻,我陷入了疯狂的幻想中,脑海里出现了大量金钱从天空坠落的样子。转轮王看着我流口水的痴相,说道:“那十亿可是今年的比例调整后,第一届的时候也就几百万而已。”

我擦了擦嘴边的口水,说道:“反正也有十亿呢,足够了。不过一旦拿到了冠军之后,有了广大的宣传,便可以提高神力,那下一届也可以再拿到冠军了吧?”转轮王对于我无知的问题,轻叹了一口气,说道:“你别老盯着钱看,好好看规则。一旦拿到了冠军,是从此不能再次参加大会的了。”转轮王狠狠的指了指那本书,我才发现有这样的规则。于是感叹道:“可惜没机会见见孙悟空了。”

转轮王喝了大约半瓶酒,才缓过来,然后拿起笔,说道:“知识普及完毕了,那我们开始专访吧,你打算什么时候报名呢?对于你的队员,你都有考虑过谁呢?来谈一谈吧。”

“我没打算报名啊!”我倍感惊奇的说道。

转轮王,先是一愣,然后“嗖”的一下站了起来,用非常不符合她身份的口气大吼道:“你不打算报名?为什么?!你不是很强吗?”

我几乎快要哭出来了,我一个写稿的,怎么可能跟神鬼去较量呢。我苦笑道:“您才是开什么玩笑,我就是一个小记者,何德何能去参与这种大会呢?”

转轮王看着我,沉默了许久,突然一巴掌扇了过来,我来不及躲闪,此掌力道极大,我整个人都被扇飞出椅子,落在两米开外的地上。脸上红肿生疼,颈椎似乎都有错位的嫌疑,鼻血迅速的流了下来,和我不甚咬破的嘴唇一样的血红。

转轮王又是一愣,捂住脸大叫道:“你……你开什么玩笑?干嘛不躲,不防守?你这不是傻嘛……赛巴斯,快,医药箱。”

我被这一扇,震的耳膜都在疼,零零碎碎的算是能听见她说的话,但是说话可就难了,我刚要张嘴,一口鲜血吐了出来,带着一阵急咳,鲜血从我的嘴里不断涌出。大概由于失血过多,我没过多久便昏迷不醒了。

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了床上,华丽的吊灯告诉我,这里还是轮转王的府上。然而我的身体似乎并不那么难受,脸上的疼痛也在一点点减轻。稍微抬抬身子,我发现自己的手被一个温柔纤细的手握着,这种由手传递来的温暖,大概就是减轻疼痛的关键。我抬眼看去,转轮王正紧闭双眼,头上渐渐涌出一些汗珠,她感觉到我的手在动,大概知道我醒了,说道:“别动,还差一点。我把你的身体重新再生一下,内脏器官还有地方破损,面部还有浮肿,你忍耐一下。”说着继续帮我疗伤。

过了约有十分钟,她终于松开了我的手,说道:“好了,我顺便帮你把身上的旧伤痕,脸上痘印都修复了,顺便还帮你把皮肤再生了一次,至少白了一点嫩了一点。男人也是要好好保养的。瞧我,在说什么呢。真对不起,大概是我的情报源和杂志上对于你的形象过于夸张,才使我对你的形象造成了误会。我向你……”刚刚一边撑着床准备站起来,一边说着话的她,突然一无力,倒了下来,我连忙起身去扶,她便顺势倒在了我的怀里。

我见这一情形,也不敢看怀中的她,立刻目视前方,紧张的问道:“你……你……没事吧。”

她稍稍一清醒,忙躲开我,一下跪坐在了地上,说道:“没事,没事,只是很久没有这么做了。赛巴斯,快来,扶我回去。文先生,夜很深了,您就在我这里休息吧,明天一早,我会让您去见小孟的。”

赛巴斯扶着转轮王离开了,我一个人躺在了这里。心中还有只小兔子在拼命的跳动着,就是安静不下来。之前是女鬼的亲吻,之后是少女的入怀,难道真让黑无常说准了?我要犯桃花运?

地府来信篇第四十五话孟婆

我在十分复杂的心情中纠结了许久,然而困意最终将这一切化为乌有。一觉醒来,天亮了,我按照习惯去找手机看时间,已经是上午十点了,怎么也没人叫我起床呢?我穿好衣服,走下楼去,整个房子里都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行至大厅,依旧看不到半个影子,我开始出声询问:“有人在吗?转轮王在吗?”

随着我的叫喊声,大厅的门被打开了,进来的是塞巴斯,他说道:“早上好,我刚才在外面修剪庭院,没有注意到您醒来了。回答您刚才的问题:这里只有您一个人,转轮王大人已经上班去了,她吩咐过,让我等您醒来之后,由我负责带您去见孟婆。那您是先洗个澡呢?还是先吃点东西?”

塞巴斯带着十分绅士的语气告诉我这些,而我立即表示感谢的说道:“那先吃饭吧,真是麻烦您了,转轮王上班这么早啊?”塞巴斯说道:“是的,最近都很忙,因为人间出了一个捣乱鬼,经常妨碍鬼差办事,所以地府上下都人手调动不够。”对于地府里太多的事件,我无法全部了解,心想着:还是少说废话,先填饱肚子,然后赶紧去见孟婆吧。塞巴斯的手艺是惊人的,我仅仅做了五分钟,美味的早餐就做成了,火腿土司,麦片牛奶,煎蛋,和一小碟牛肉片,味道就更别提了,太好吃了。

早餐的美味差点让我在餐桌上生起留恋之情,好在塞巴斯提醒了我的行程安排,这样一个全职全能的管家,真有点羡慕。

出了大门,由于天亮了,此刻我才看清转轮王的庭院。这里被塞巴斯修剪的十分工整。整齐的草坪中间是美丽的花坛,在花的环绕中还有一个小喷水池,这样别致的庭院恐怕是很难见到的。可惜我没有很多时间流连在这个地方,随着塞巴斯的身影走出了这里。走出庭院之后,塞巴斯把院门关上,房子和院子就消失了,我们出现在了河边。塞巴斯做了一个请的动作,便带着我沿着河边向上游走去。大概走了十几分钟,我变见到了一座汉白玉桥,桥的中央有个台子,台子上面撑着一把红伞。那下面应该就是孟婆了,我们走到桥口,塞巴斯递给我一张符纸,说道:“这是还阳符,您打算回去的时候,把这张符咒扔到河里,然后跳下去就可以了。我虽然负责对您在地府的一切安全,但个人不喜欢探听别人的隐私,所以就不打搅你们了。”说着他向后退了一步,微微鞠躬,然后转身消失了。

我揣好还阳符,向桥上走去。红伞下,露出一双白色秀美的腿,看的我是心潮澎湃,然而我还是极力克制了自己的欲望,走到伞前,伞下传来女人的声音:“您要喝口水吗?”我答道:“我不是过桥的孤魂,是专门来见你的。”

伞下的女人听后,收了秀美的长腿,从伞下走了出来,我仔细一看。她身穿一身红色的绸衣,款式自然是那种古代的宽衣大袖,然而却有些类似旗袍,有前襟和后襟,由于下摆十分短,于是便露出那雪白的大腿。往上看去,这孟婆长得好生俊美,巨Ru童颜,长发飘飘,身材是没得挑剔了。而最要命的是她的眼神,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清澈的眼神,仿佛就像更生下来的婴儿一样。人的最开始也像是白布一样,但是被这个色彩纷杂的社会所染上了各种颜色,所以人们的眼神不是带点忧郁,就是带点狡狭,而她的眼神却给人一种是纯洁之感,纯到感觉她十分无知。她看着我疑惑的问道:“您是谁?为什么找我呢?”

我问道:“请问这封信是你寄出去的吗?”说着从口袋里掏出那封信,她接过信左看右看,然后对我说道:“不知道,可能不是我寄的,也可能是我寄的,我没有这件事的记忆了。”听到这样的话,我不免一愣,我觉得就算忘记了寄信的事,至少笔迹多少还能看出一些吧,但是她给的答案确实如此模糊不清,我问道:“为什么这么说?是不是你写的,看笔迹看不出来吗?”

只见她微微一笑,笑起来的样子十分可爱,她说道:“我的记忆是不完全的,而且在不断忘记,我只知道自己是孟婆,是让过路的人忘记一生记忆的存在,而当他们忘记的时候,我也会忘记,忘记到不知疲倦的永远在这里呆着,这便是我……所以我能记得自己会说话,会想,知道名字,知道使命,这些就已经让我很满足了,恐怕除了这些的其他事情,我都会很快遗忘的。”

她的话,明明是让人感觉悲伤的话,然而她的语气却完全不显得凄凉,也许什么是悲伤也被她忘记了吧,我突然感觉十分心疼,我终于明白黑无常所说的二十四小时当班是什么状况了,她可以忘记所有的疲劳,忘记时间的存在,所以便不会有任何怨言,而因此受人摆布,终日坐在这里。我好可怜她,看着那纯洁的眼神,我终于明白,这块白布不是无法渲染上其他的颜色,而是染上的一切颜色都会被遗忘的一干二净。

会遗忘的她,怎么可能是我的读者呢?我只得把信重新放回口袋,那么对于可怜的她,让我做点什么吧。我开口道:“你有什么愿望吗?”她眨了眨眼,似乎在努力思考,最后说道:“我想出去玩。”

我笑了,笑她就像个孩子,也许忘记了那么多的她就是个孩子。面对着一个可爱的孩子,我完全没有任何见到陌生人的距离感。虽然是第一次见面,我却觉得,她的要求,我必须做到。我深吸了一口气,把杂七杂八的顾虑全部甩掉,对她说道:“那我带你去人间玩一趟,好吗?”说着,我向她伸出了手。

她似乎稍稍有一点迟疑,然后看了看我坚定的眼神,便伸出了手。我握住她的手,一阵激动。立刻将还阳符拿出,扔到河里,河面一沾还阳符,立即闪了一道金光,我拉着她的手便跳了下去,我们坠入河中,感觉周围混杂的环境阻碍着视线,然而身上却不觉得有水沾湿,随着慢慢沉入河底,当我脚踩到底的一霎那,周围浑浊的水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STORYBAR的门口。我看了看SB两个大大的首字母,笑了一下,转头看她,她似乎对眼前的神奇感觉惊讶不已,嘴巴长的大大的。我看了看时间,还不到十一点,此刻的她是无法进去的,我们只能选择别的地方。

要说这附近我也不算很熟,也不敢带她去太远的地方,所以选择了最熟悉的一条路,就是通往我原先住的那个小隔间的那条路。记得上次走那条路是引着一个尸凶,不过这次可是引着一个大美女。

孟婆一直拉着我的手,不敢放开,仿佛就像是小孩子一样,不敢松开大人的手。我们只好像情侣般走在大街上,她看什么都稀奇,看什么都不懂,而我则需要像她做出各种解释,然而眼下最难办的就是,她的衣服。毕竟这种款式在现代人的眼里会显得十分古怪的,我看了看自己瘦小的钱包,只好狠下心来,带她来到商场里,去买两件合适的衣服。

对于女人穿衣服的品味,我是不懂,但是既然带人家出来了,总不能让她穿着太不结实的便宜货,毕竟以她的身材来说,只是普通尺寸的衣服恐怕很难应付那对**。此刻我特别想打个电话叫人来帮忙,可是叫谁也不合适,只好硬着头皮,自己上吧。面对各式的衣服,孟婆显得很开心。然而最麻烦的问题来了,内衣和内裤。

一开始我并没有要买内衣内裤的打算,然而,那该死的服务台小姐,却对着孟婆说了一大堆蛊惑的话,我看她就是对孟婆羡慕嫉妒恨,不花憋了我的钱包不罢休。孟婆自然是新奇,十分想试试,我也只得由着她。她拉着我的手在众多内衣堆里转来转去,我感觉有生以来第一次这么仔细的去看内衣,脸一定红的和猴屁股似的了。终于在众多内衣中她选了一件白色的内衣内裤。这选完了,我以为心里就可以踏实了,赶紧转战别的地方吧,然而却没想到,更麻烦的问题来了,试尺寸。

她不肯让服务台的小姐靠近她的身体,眼中只是盯着我,死拉着我的手,就像小孩子一样,不容许爸爸以外的人碰。服务台的小姐白了我一眼,便走开了。我只好钻进了换衣室,刚转身把帘子拉好再转身回来,她竟然就准备解开前胸,脱衣服了。

我立刻扶住她的双肩,让她转过身去,我心中的想法自然是不占她便宜,但是可恨的镜子竟然戳在那里,告诉我,你不看不行。我只好目光对准她的肩膀,尽量回避。她真的脱了,然后问我如何穿戴,我只好闭上眼睛,凭借着脑子里的印象,一点点指挥道,然而途中是避免不了身体上的接触,我感觉自己的手有些欲求不满了,在微微的颤动着。几经磨难,终于她穿好了内衣和内裤,看着这样的她,我感觉胸中气血翻腾,鼻子不争气的哭了出来,我流鼻血了。

俗话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我不知道我这是桃花运还是桃花劫。一道新的晴天霹雳劈中了我,穿好之后的她竟然告诉我:“太紧了……”

我心中一念:“惨了,又要再来一次,还得换尺寸!靠!”

地府来信篇第四十六话追捕

二十七年的光棍生涯是惨痛的,然而幸福来得太快也是一种悲剧。关于内衣的故事,我实在无法用正常人类的语言去描述。我只能说,当她并不觉得害羞的时候,男性也可以很快适应和习惯。当我第十次帮她戴上乳罩的时候,我甚至认为自己就是她的老公兼父亲了,几乎没有任何需要避忌的问题。折腾了整整两个小时的时间,总算是搞定了内衣和内裤。

女人对美丽的渴望是天生的,今天我算是领会到了,从进入商场,到走出商场,花了整整六个小时的时间,期间她换了超过两百件外套,七十多件内衣,还有一百三十多条连衣裙或短裙,以及尝试了牛仔裤,小马甲,白衬衣,条纹衫,运动装,高跟鞋,旅游鞋,腰带,发卡等等物品……好在她只是新奇,而不是有购物的欲望,比起带起来如何漂亮,她更好奇的是这些东西的用法,而我就一一给她解释。

最后,只是选择了一件红色的连衣裙和一双红色的小皮靴。我问她,这样会不会很冷,她却说她不会记得冷。当我们走出商场,我的肚子早就饿的不行了。而由于刚才的消费,我这个月的房租恐怕是没机会交了,剩下的一点零钱,也不够吃什么豪华大餐,最后我的目光放在了小区门口卖早餐包子的地方。吃小笼包子,恐怕是此刻最省钱而且能填饱肚子的最佳方式了。

她对于食物也是一样的感兴趣,咬了第一口包子,便蹦蹦跳跳的说好吃。卖包子的大叔说:“带这么漂亮的女朋友来我这种小店,可真有你的。”说着多送了我们一笼包子,我心想这大叔多半也是贪恋孟婆的美貌,想让我们多留一会儿吧,可谁知道孟婆却起身向着大叔深表感谢的鞠了一躬。那**在双臂的紧夹下,又向下这么一低。我相信大叔对于她的胸部一定尽收眼底。大叔用大笑搪塞了自己尴尬的面容,因为蒸包子的大妈已经拿着了菜刀,并且站在了他旁边。我看到这种搞笑的情景,也不免大笑起来,小小的包子铺荡漾着我和孟婆甜美的笑声。

就在我们酒足饭饱走出这包子铺的时候,外面竟然围了一圈人,他们一个个手持冷兵器,身穿盔甲,头带面具,黑袍裹身,显然这种扮相不会是人类。而站在中央的那位头领,见我出来便发话了:“拐带地府要员出逃,杀无赦。”

三国杀玩的多了,听到杀字的第一反应是什么?那就是闪,我拉起孟婆便向旁边跑去,然而他们的速度可绝对比我们快,总是可以突然出现在我们眼前。那些刀枪剑戟都是冲着我来的,我一边拼命躲闪,一边在小区中乱转。但是这小区我并不熟悉,在围追堵截中,我便似乎被设计好的进入了死路,眼看着一大批黑衣战士堵住了唯一的来路,这叫我实在是无处躲闪了。就在此刻,空中响起一道惊雷,愣是在我们两人和那伙黑衣战士间劈开了一条裂缝。

所有的黑衣人都抬头看去,只见一个穿着白色背心的胖子坐在窗台上,手中拿着一杆枪,对着下面的黑衣战士。他大声叫道:“上来,五层,502!”

我拉着孟婆便冲进侧面的楼道门,众黑衣战士也紧随要追,只见另一道雷劈了下来,刚刚好擦着领头的那位黑衣武士胯间,只见他捂着裆部,痛声大叫,其余的黑衣战士也都退了下去。我拉着孟婆不敢多看,一口气爬上了五楼。

按响了502的门铃,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打开了门,他问道:“叔叔,大姐姐,你们找谁啊?”只听里面传来一声:“儿子,让叔叔和大姐姐进来,你赶紧写作业去。”小男孩听到之后,立刻蹦蹦跳跳的跑开了。我推着孟婆便走了进去,顺手把门关好,只见里面传来关上窗户的声音,紧接着是一声砸地的声音。我猜是那个胖子大叔从窗户上跳了下来。不久,一个穿着背心大裤衩,脚上踩着拖鞋的中年大叔出现了,个子不高也就一米七,但是又白又胖,带着一副小眼睛。看到我以后,他突然大声说道:“我说大兄弟,又是你啊,上次没被那个怪物伤了吧?”

我听此言,仿若从梦中清醒,原来是上次引尸凶,中途遇到那个以血锁尸喉,救我性命的胖大叔。我连忙上前和他握手,十分感谢他上次的帮助,他笑呵呵的回答道:“嗨,道术传到我这里已经不怎么样了,能想起来血锁链的事,也是不容易,这都是你人品好,你看,这次你又领上个这么漂亮的女仙来,多好啊。”说着,胖大叔也去同孟婆握手,孟婆看了看我,然后怯怯的把手伸了出来。胖大叔一把抓住那纤细的小手,好一阵抚摸。我看到孟婆的样子似乎显得有些不自在,刚要出手阻拦,小男孩就发话了:“爸爸,你趁着妈妈出差,摸别的大姐姐的手。等妈妈回来我告诉妈妈!”

胖大叔松开孟婆,提起拖鞋就进了儿子的房间,说道:“你小子是不是又屁股发痒了,还敢打小报告,我要是告诉瑶瑶的妈妈说你喜欢瑶瑶,看她妈妈还让不让你跟她玩!”

对于父子之间的感情我不做更多的评论,怎么想都是浮云而已。大叔教训完孩子,立刻出来请我们到客厅里去坐,他说道:“贫道姓曲,算是道家的后人,道号:黑匣先生,这是我自己取的。父亲是闲云居士,属火居道士,就是在家修行的嫡传那种。敢问您是何方神圣。”

我笑道:“我哪里是什么神圣,就是一普通记者,只不过做了一件蠢事引来了不少是非罢了……”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孟婆,眼睛一转说道:“拐带地府要员?被‘战魂’部队追捕?”

要说高人就是高人,不点自明,我立即敬佩道:“先生可真是厉害,知道她的身份,也清楚那些黑衣人的身份,我呢,是什么也不懂,就想着带她出来玩一玩。没想到竟然会被追杀,诶。”我一脸苦笑,表达自己的无奈之情。他说道:“一摸这手感就知道是什么样的仙体,虽然只是听说,但是这地府四大美女之首便是指这孟婆了吧。那帮家伙可都是五爷手下的猛将,要不是我,恐怕你们还真不易脱身。不过你也够厉害的,能把她带出来,这也是了不得的手段。”

我看这位胖大叔两次出手救我,于是便作揖,说道:“大哥,您两次出手相救之恩,我文芒必当感谢,还请你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啊。”

胖子一听,先是一愣,然后猛然站起,嗖嗖的跑到卧室,我听见里面传来翻箱倒柜的声音,之后他抱着一大摞书,走了出来,将书放在桌上,然后一本本翻看,我一看这书,竟然就是我所在的杂志社出版的那《小城逸事》。他拿出其中一本,翻开说道:“这个,这个文芒是不是就是你?”

我看着我写得那篇《酒吧异闻录》答道:“正是,是我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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