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阴阳代理人之改命师-第4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们那个时候读初中,并不是所有学生都有手机的,手机对我们来说那时候还是个奢侈品。家里也基本上没有网络,要上网都是去网吧,2000年的时候上海大街小巷都是黑网吧,一块钱一小时的大厅,两块钱一小时的包厢。
唱个歌从来都不点喝的,还要错开高峰时段去,因为便宜。
我接过纸条,大大咧咧地就打开看了,上面用蓝色的圆珠笔写着:珊珊为你和李东华牵线搭桥,今天在旁边的雷云卡拉OK店唱歌,希望你们和解,晚上六点学校门口见。
要是用我平常的脾气,对这种事情那是甩都不甩,可是我要接近叶珊珊的目的还没有达到,如今怎么看都是一个好机会。想了想后,我用笔在课桌上写了个“OK”,米雪点了点头,便再没有开口。
“哎呦,你小子今天又要出去啊。真是没想到读书以后三天两头往外跑啊,钱也用的厉害了,难不成交女朋友了?虽然我们哥几个不反对早恋。但是你还是悠着点来,别还没成年就弄出个下一代啊。”
段飞一边喝茶一边笑话我,我没搭理他,和这四个怪大叔住的时间那么久,我总结出来一句话,老不正经!
学校门口,我远远地看见有几个人站着,一身天蓝色长裙配上米黄色丝状马甲的叶珊珊,还有穿了一件棒球服,耳朵里插着耳机的李东华,还有穿了一件红色皮外套的米雪。
相比之下我真是弱爆了,我穿的衣服上面还打着补丁,当然这补丁是在大腿内侧,轻易看不见。
干我们这一行的人,风餐露宿惯了。我光去年一年就和四个怪大叔搭档跑了中国大大小小十来个地方,有几次为了抓精怪,直接就往山林里滚,这要是穿一身的名牌,那还不浪费了?
说白了,你看见过哪个工地上搬砖的工人穿阿玛尼的?
我踱步走了过去,李东华见到我还是很不爽的样子,瞄了我一眼不说话。气氛有些尴尬,叶珊珊却笑道:“好了,好了,大家都不要生气了,一次小误会而已。说到底李东华你还是万林的学长,应该大度一点,互相退一步,那就海阔天空了,不是吗?”
李东华挑了挑眉毛,咳嗽了一声说道:“那行,我原谅你了,以后算是朋友了。”
我冷笑一声,没吭声。
“我父亲安排的车就停在前面,只不过这一次出来玩,我父亲身边的一位老师傅也跟着,他就是随车保护我一下,你们不介意吧?”
叶珊珊有些尴尬地说道,米雪和李东华立刻表示没问题,我依然不说话,心中念头电转,老师傅?之前茶馆老板对我说过,狮群肯定会安排高手保护叶连淮父女,难道这位老师傅会是我狮群的人?
正想着呢,那辆之前我见到过的大宝马缓缓驶来,靠边之后,从副驾驶座上走下来一个老头,我这一看,映入脑中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仙风道骨!
一身白色的唐装,不染丝毫尘埃,满头的银发加上一撮雪白的山羊胡子,两道白色长眉倒挂下来,整个人就像是从电视里走出来的仙人。
手上握着一根拂尘,若是穿上一件道袍那就更像是仙人了。
“这是元伯伯,是我父亲的老前辈了。”
叶珊珊笑着介绍道。
米雪和李东华连忙打招呼,到我说话的时候,元伯忽然抬起头来看着我,嘴角微微一笑道:“却没想到阁下会在这里。”
此话一出,叶珊珊他们三人同时一怔,奇怪地看着我。
我微微皱眉头,这元伯我不认识,但是肯定是圈子里的人,他这一声阁下说明他认识我,而且用还是敬语,说明他了解我早些年的经历。
“元伯,您认识万林吗?”
叶珊珊疑惑地问道。
“大小姐,我和你说过,我生活和闯荡的是一个和你们的世界完全不同的江湖,在我的世界里,五年前出过一个惊世天才。是一个男孩,五年前也就六,七岁的样子,可是却从群雄手中几次死里逃生,获得了就连古代皇帝都梦寐以求的珍宝,并且打败了很多辈分不低手段不弱的高手。这个男孩出世之后,受到多方关注,就连老夫所在的组织都对这个孩子密切关注。只是奇怪的是,他惊艳之后的五年里却忽然变的非常低调,行事作风却都消失在了世人目光之内。巧合的是,那个天才也叫万林,说起来,也和面前这位小哥差不多年纪,我听你提起过这位小哥,所以认为他就是那个天才孩子。”
这个元伯果然对我的过往经历了若指掌,我眉头微微皱起,片刻后忽然舒展开来,哈哈一笑说道:“这位老伯伯真是会说笑话,逗我们呢吧,还江湖,还高手,还珍宝呢。老伯伯,我们都不是幼儿园里的小朋友了,都是中学生了,您就别用这种话来骗我们了哦。”
我这么一说,叶珊珊和米雪都笑了起来,元伯也跟着微微一笑,只是这老头子的目光一直落在我的身上一刻都没有离开过。
上了车,一路开到了卡拉OK门口,那时候还不叫KTV,没那么平民化,在2000年的时候,学生也唱的起歌,却并非当做日常活动,等到再过几年,KTV兴起,卡拉OK都降价平民化后,才成了家庭聚会的好去处。
我们去的这家卡拉OK还是很豪华的,而且似乎是认识叶珊珊,老板带着几个英俊的男服务生一早就等在了门口。
“叶大小姐光临,真是令此地蓬荜生辉,豪华包房已经为您准备好了,饮料也小吃都已经备好了,你们几个带叶大小姐上去。”
老板招呼起来,元伯却站在门口忽然微微一笑道:“大小姐,我这里还有一些东西要带上去,不过这种声色场所我不愿意进来,就让这位小哥帮忙拿进去吧。”
听到这话,我心中一沉,好家伙,这元伯果然是盯上我了,这分明就是借故和我独自相处,恐怕是要对我动手。
“也好,那万林就拜托你了。”纵私丰亡。
叶珊珊笑着说道,我眼珠子微微一转,笑着说道:“哈哈,那是没问题,不过应该是很重的东西吧,李学长你也帮个忙,一起去拿吧。”
我想要拉李东华下水,却在此时元伯笑眯眯地说道:“不是很重的东西,就是一个蛋糕,万林小朋友不会连这点忙都不愿意吧。”
再一次被这老家伙摆了一道!我心里恨的牙痒痒,但是此刻看见叶珊珊望着我,只能点点头,转身走出了卡拉OK。
目送着他们进了包房,而我和元伯则面对面站在马路边,他甩了甩手中的拂尘,随后说道:“万公子,在下狮群成员,代号‘元狮’,久闻你的大名了,还请借一步说话。”
这老家伙,果然是狮群的人!
第一百四十五章,说客
“阁下果然是狮群的人,那么狮群的人为什么又找上我了?”
我是明知故问,国字号第五组盯上了叶连淮。我是卧底,这元伯是狮群的人,肯定视我为敌人。
“阁下请上车,我们到一处没人的地方聊上两句,能否赏光?”
元伯拉开车门,示意我坐进去,我点了点头,所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宝马车一路载着我们到了旁边的街心花园内,此时已经是晚上七点,除了手术正在街心花园内散步的市民之外,整个街心花园内什么人都没有。
我们站在人工湖的旁边。微风阵阵,树梢和草丛在风中轻轻摇摆,发出阵阵响动,人工湖的水面上荡漾着点点波澜。
“元伯既然是狮群之人,那也应该知道我和狮群之间的矛盾,邀请我来这里,怕是要对我出手吧?是要除掉我吗?”
我冷冷问道,整张脸仿佛被冰封起来了一般。
“我想问问阁下,今后有什么打算?是准备一直在国字号第五组上海分部这个小地方窝着?还是准备冲出去干一番大事业呢?”
元伯的问题很奇怪,我自负还有点小聪明,立刻明白他这一次叫我单独见面怕是要替狮群对我进行游说。
“江湖之中,江湖人走江湖路,谁又说的清未来呢?我们就好比是这片树叶,落入了这片湖水中,若是遇到刮风下雨。也便沉下去了,幸存者也只是身不由己,随水波而流动罢了。”
我随手摘下一片树叶飞入了人工湖内,树叶在水面上轻轻摇摆,比起这人工湖来,树叶却是那么不起眼。
“你说的的确没错,但若是一棵大树落入这江湖之中呢?”
元伯说话间一抖手中拂尘。看起来飘逸轻柔的银丝扫过他身边的一棵大树,这大树应该有一人双臂那么粗,拂尘扫过之后整棵大树立刻从中间断开,发出“嘎吱……”的响声后重重地落入了水中,这个不大的人工湖几乎有一半都被这棵大树阻断!而我丢入人工湖中的那片树叶也彻底消失不见。
“什么意思?”
我依然冷着脸,低声问道。
“我的意思是狮群便是这样一棵大树,江湖就是这小小的一个人工湖,狮群只要压下来,这江湖就不再是江湖,而是大乱的水面。你说的的确没错,江湖人走江湖路,看不见未来,但是如果你能够成为这棵大树上的一片树叶,那么至少你还有一个依靠。”
元伯话里有话,我望着水中的大树。嘴角忽然上扬,微微笑了起来低声说道:“你的意思我明白了,你可以送我回去了。”
元伯一怔,点了点头,宝马车将我送回卡拉OK门口的时候,我推开车门的一刻回头对元伯说:“老先生,竖子这里给你一个忠告。不知道可否?”
元伯微微一笑,示意我说下去。
我同样微笑着开口道:“有很多人在江湖中漂泊。他们以为自己看透了江湖,可是到头来却发现自己根本就不明白什么是江湖。你刚刚说,那人工湖是江湖,那棵大树是狮群,树倒了湖乱了,狮群若是倒了,江湖就不再是江湖了。其实只是你以为,没人敢说江湖有多大有多深,而你也不过只是高看了狮群罢了。”
说完之后我关上了车门,转身走进了卡拉OK之中,元伯静静地坐在轿车里,待我走远之后他忽然低声笑了起来,司机问道:“元伯,您笑什么?”
他却捋了捋胡须,低声说道:“中国有句成语叫先礼后兵,我们的礼已经到了,兵,很快也要到了……”
卡拉OK的包厢内,气氛还是挺热烈的,叶珊珊不仅叫了我们几个,还叫了好几个她的姐妹和朋友,一群姑娘聚在一起自然很疯,唱歌的时候都是手舞足蹈的,我这人平时不爱听歌,他们唱的什么《我是女生》,《心太软》之类的老歌我都没听过,举着话筒三句都唱不出个字来,被一群女生笑话的不成样子。
倒是李东华这小子不简单,喜欢唱英文歌,那歌就和说话似的,节奏还贼快,还“又,又,又……”个不停,手舞足蹈的,和打了鸡血似的。
这一闹一直唱到晚上十点,对于初中生来说,已经很晚了,大家该散的也就散了,叶珊珊和米雪坐家里的车回去,我因为已经和元伯撂了话,所以就找了个借口自己回家。
只是,没想到的是,我故意在厕所磨蹭了一会儿后才出来,等他们都走后才准备从大门离开,却在经过另一个包厢的时候,看见一个穿着粉色棒球衫,下身着紧身蓝色牛仔裤的长发姑娘走了出来,我和她都没注意,正好撞了个满怀,我抱了她一把,两个人险些倒地。
“姑娘没事吧?”
我急忙问道,不过这姑娘头发还真香,一股子幽幽的清香钻入了我的鼻子里。
“没事没事,真是的,一不小心滑了一下,你没事吧?”
她站稳之后回过头来看我,这一对眼,我俩都傻了,此时出现在我面前的女孩子脸上透出一股子熟悉,就好像是过去曾经见过。
她也盯着我看,还微微皱起了眉头,我俩就这么对望了好几秒钟后,她想开口说话,我却故意笑着说道:“你没事了吧?那就行,我走了啊。”
在看到她的脸之后一秒钟我就认出了她是谁,这张漂亮的脸上带着跳动的活泼,分明就是林雅丽!时隔五年,再次重聚,林雅丽虽然变化很大,可是面架子和身上的气质却没怎么变化,还是那么青春靓丽。
而我故意走开是因为当初我在老虎肚子里骗了她,如今她和我读一个中学,没见到我还好,今天见到我后哪天要是低头不见抬头见又给撞上了,知道我骗了她还不活劈了我?
“等等,你,你看起来好面熟,我们过去见过吗?”
她果然是想起了什么,我却挥了挥手道:“没,没见过。”
随后急急忙忙地冲出了卡拉OK,消失在了外面的街道上。林雅丽摸了摸额头,低头的时候却看见一个小小的学生证落在了地上,她慢慢走过去,从地上捡了起来,打开一看,上面写着:南华中学,初一(1)班,万林……
我冲出卡拉OK之后,一路沿着小道往家的方向走,可是才走了不过两百多米,便看见两道黑影从我的头顶上疾驰而过,速度很快,不过却没逃过我的眼睛。
我不动神色,继续往前走了约莫一百多米,然后猛地开始奔跑起来,一路朝着更狭窄的道路里钻。
两个黑影果然跟着我追了上来,等到追着我进了一条小弄堂后,两个黑影落在了地上,四处张望,却没发现我的踪影。
“二位是在找谁?我吗?”
我站在两人身后的墙头上,低头望着他们。
两人猛地回头,路灯之下能够看见两个人都是穿着类似黑色斗篷的衣服,脸上戴着面具,看不清面容,不过从体型上判断应该是两个成年男人。纵广叨划。
他们也不多说话,知道自己暴露后立刻对我动手,黑色的斗篷内飞出数张暴天符,转眼间便在我的面前爆开,化作密密麻麻一片飞刀。
“巨武!”
我爆喝一声,灰色魁梧的战将巨武破空而出,朴刀连挥,天空中落下的飞刀一把不剩,都被斩成了碎片。
“灭了他们!”
我冷冷地伸手一指,巨武立刻飞出,手中朴刀在黑暗中熠熠生辉,杀气四伏……
第一百四十六章,背后有眼
先礼后兵的道理并不是只有元伯了解,这位说客如果没有达到目的,一定会通知手下来杀我。我的落单其实也是故意为之,为的就是引出这些跟在我身后的家伙。
巨武手握巨大的朴刀,一刀挥下,对方两个身穿黑色斗篷的家伙立刻后退,同时手中飞出数张五行火符,落在地上的时候会形成巨大的火焰风暴,将巨武逼退在火焰风暴之后。
“这里可是上海,而且还是在弄堂里,搞不好就会有人家因此而着火,你们这么干,真的好吗?”
我从墙头上跃了下来。手上五行阴命的水行之力已经启动,挥手间空中竟然有大片大片的冰晶落下,洒落在地上的时候,火焰风暴顿时受挫,很快就熄灭了。
我打了个响指,伸手一点对面的两个人,喝道:“巨武,灭之!”
朴刀横出,重重地劈在了两个身穿斗篷戴着面具的家伙身上,却听见“咔嚓”一声,两个来不及做出反应的家伙被巨武的朴刀横向切断,半截身子都被砍了下来,却没见到有血液喷射而出,更没有看见有血肉和骨头崩断,而刚刚朴刀砍在两个家伙身上所发出的声音。却更像是用刀砍在木头上后发出的声响。
我快步走过去,在灯光下能够看见这两个躺在地上的家伙身体都已经变成了两半,但是裸露在斗篷外面的却是木屑,我伸手揭下了这两个人的面具,果不其然在它们的面具下并非是两个活人的脸,而是两个木头人!
“哼,果然不是活人。”
我冷笑一声。刚刚两个人影追击我的时候我就已经看出它们身体扭动的姿势很不对劲,随后它们释放灵符时候的手势也很奇怪,就像是双指无法并拢一般,那感觉完完全全就是一种人偶,木头人的感觉。
“真是没想到啊,我以为组织里给我派的人物是很无聊的,没想到啊没想到,居然是对付你这个传说中的天才,真是让我受宠若惊。”
我看见一个人缓缓从弄堂的深处走了出来,他一边走一边挥动双手,身上同样穿着黑色的斗篷,脸上戴着暗红色花纹的面具,说话的时候,声音里透出一股子怪异。
“你又是谁?狮群的人?”纵广匠才。
我一脚将两个人偶踹飞,转头看着眼前的男子质问道。
“我可不是那群无法无天的野兽之一。不过狮群给了我不少钱,我是干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一类事情的人。他们让我今晚来取了你的命,所以,我就来了。”
他缓缓走出来,脚上穿着的似乎是木屐,因为我听见了木屐敲击地面发出的怪声。
“也就是杀手咯?我倒是很想知道,我这颗脑袋值多少钱?狮群给了你多少钱来买我的命?”
我笑着说道,双手放在身后。却已经将手心按在了封鬼葫芦上,这种时候能够最好用的命格并不是五行阴命,而是恶鼠之命!
“哼哼,你的手,在干什么呢?”
就在我准备发动恶鼠之命趁其不备偷袭之际,对方却如同能够看见我背后的动作一般,一语道破了我的企图!
“你能看见我背后的动作?”
我往后退了一步,同时为了试探他是否真能看见我背后的手势,我慢慢地将拳头团在了一起,随后缓缓竖起了一根中指,这个国际通用的手势若是对方真能看见一定会有所反应,果不其然,当我竖起中指的一瞬间,对方立刻喝道:“好小子,居然敢对我竖中指!”
他真能看见我藏在背后的手!
是否会有人能够看穿墙壁?我们称呼这种人为透视眼,不少科幻小说里称呼这种能力叫做超能力。但是在灵异世界里,没有什么超能力一说,就像科学家认为所有的灵异事件都能够用科学来解释一样,在我们看来所有的超能力都能够用灵异玄学来解释。
透视眼并不一定就是真的能够看穿事物,但是我眼前的家伙是怎么做到的呢?
我缓缓往后退,随后双手放进了口袋里,此时我的拳头在口袋里依然比划了一个中指!可是对方并没有什么反应,我心中顿时有了猜测,很显然,对方并非是真的有看穿事物的超能力,而是依靠什么工具,看到了我放在背后的手,这才发现了我的动作。
然而,就在我猜测对方下一步会做什么的一刻,弄堂口传来了摩托车的响声,有人进来了!
“算你走运,不过不要紧,你总有落单的时候,到那时候我就会来取走你的小命!”
对方见到有人进来,撂下几句狠话便快速离开,身影很快就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摩托车慢慢地开进来,是一个住在这里的居民,当那摩托车从我面前驶过,摩托车的反光镜照射在我脸上的一刻,我忽然一愣,反射!对方刚刚能够看见我手上的动作一定是因为有什么东西反射了我放在背后的手。
回过头去,在四周看了看,没有看见镜子一类的物体,但是很快我的眼睛就落在了被我一脚踢开的两个人偶身上,这两个人偶是刚刚那黑衣人带来的,虽然被巨武一刀劈断,应该是没有了战斗力,可难道其中还有其他的关窍不成?
我将其中一个人偶捡了起来,摆弄了一翻后很快就将目光集中到了这个人偶的双眼之上,我拿出匕首,轻轻地将眼珠子刺破,果然这两颗眼珠子是类似有机玻璃的材质,被刺破之后能够看见在人偶的内部似乎贴着什么东西。
继续将人偶的脑袋彻底打开,里面裸露出了一张黄色的灵符,我仔细这么一瞧,顿时明白过来,这分明就是千里眼符!
所谓千里眼符便是和顺风耳符一样,千里眼符也是一对,主符和子符之间能够传递类似影像的东西,这个人偶刚刚正好落在我的身后,因此透过它双眼内隐藏的千里眼符可以清晰地看见我背后的动作!
这家伙的小秘密被揭开了,我却小心翼翼地将人偶收了起来,千里眼符的子符若是被破坏,主符也会跟着失效,现在可不是告诉这家伙我发现他秘密的时候。
当然,这一次和杀手的遭遇却让我心中生出了一个更大的疑惑,为什么狮群不直接派人来杀我?而是要雇佣杀手来对付我?
今天见到的那个元伯就非常厉害,至少他的手段很高明,光是拂尘银丝轻轻一扫便劈断树木的手法,就足以证明他是个一流好手,可这样的人物为什么不直接对我出手呢?害怕被叶珊珊知道?
就算如此,来个牙狮也够我喝一壶的了,可却偏偏来了个靠这种小聪明的杀手,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带着满肚子疑惑和两个被砍断的人偶,我回到了阁楼内,段飞看过这两个人偶后,脸上露出一丝冷笑道:“公孙家族的手法,不过应该不是公孙家族的高级工匠,只是个学艺不精的家伙,要不然你的巨武也不一定伤的了这两个人偶。”
我奇怪地问道:“公孙家族?嘉兴那个公孙家族?专做人偶的那个?”
段飞却纠正了我的话,说道:“的确是那个公孙家族,不过他们不是做人偶,而是机关大师,先祖据说是一位墨家的巨子,制作机关的手段从很多年前就传了下来,一代比一代精进。家大业大,下面的人就难以管理,如果这个杀手真的是公孙家族的人,我倒是要问问公孙家族的几个长老,这算是什么意思?”
第一百四十七章,墨家之后——公孙家族
公孙家族,墨家曾经的一位巨子之后,是身份非常显赫的一族。但是嘉兴的公孙家族却同样很低调,神秘,据说他们延续着春秋时期的传统,依然会在每一代继承人中选择一位最出色的,让其成为这一代的巨子,统领整个家族。
中国的家族并不少,但是其中有一些家族是足以和大门大派比肩的存在,公孙家族虽然不在其列,可作为传说中的大家族之一,公孙家族拥有极广的人脉和非常巨大的势力。
然而,据我所知。公孙家族却在暗中和国字号第五组互相合作,提供给国字号第五组设备和机关工具,而国字号第五组则会定期投放资金和大量人力给公孙家族。
两边的合作关系,至少持续了有三十年以上。
确认杀手身份的事情,段飞大叔包揽了下来,而我则继续回学校装我的好学生,不过说来也很奇妙,自从和米雪叶珊珊她们出去唱过一次歌后,莫名之下,似乎大家的关系亲近了不少,甚至有一回我在路上迎面遇到了李东华,这厮居然还对我点了点头。
都说夫妇之间没有隔夜的仇,没想到这同学之间也没有。
不过,这边的麻烦刚刚解决,新的麻烦却又接踵而至。而这个麻烦却是一个好看的姑娘,一个来找我的漂亮少女。
那天是下午自修,班长管着,下面自然是打游戏的打游戏,看杂志的看杂志,说话声一片,我则趴着睡觉。闭目养神。
却在此时,听见门口传来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弱弱地问道:“我想问一下,你们班有没有一个男孩子叫万林的?”
我一愣,找我的?本来就没睡着的我慢慢抬起头来,这一瞧,原本刚刚萌生的一丝睡意顿时荡然无存,眼前的站在门口的少女分明就是林雅丽啊!
我急忙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其实这学生证并不是故意带在身上的,而是自从打架事件之后,老师要求我们天天都要把学生证带好,每天要检查。我去卡拉OK唱歌那天,下课后习惯性地就把学生证给带上了,出了门后才发现,不过却也没时间回去放好。
结果阴差阳错之下居然落到了这小妮子的手上。原本我是避之不及,这下可好,也别躲了,人家都找上门来了。
我慢慢地从椅子上站起来,脸上表情带着三分尴尬,缓步走到了她的面前说道:“我就是万林。”
她盯着我看了好半天,过了一会儿后忽然笑了起来,指着我说道:“你是五年前那个……”
我还没等她说出口。立刻一把捂住了她的嘴巴,把她拽出了教室,身后还传来了一大片嘘声,我拉着林雅丽走到了走廊上没人的地方,一把拿过了自己的学生证说道:“多谢你还给我学生证,要是没事的话,我就回去了。”
说完我就想溜之大吉,结果却听见她愉悦地喊道:“你就是五年前在老虎肚子和我见过面的男孩子!你那时候说你叫林万,还说你是苏州分会的成员,哈哈,我记得你哦!”
我真是郁闷的不行,这小妞记性可真好,尴尬地笑了笑回头说道:“是啊,你记性真好,哈哈。”
却看见林雅丽快步走了过来,一蹦一跳地感觉就像是一只欢快的兔子,站在我面前后看着我,她的个子和我当时差不多,几乎是平视我。
“你骗我哦!我后来让人去查过,苏州分部根本就没有你哦,而且也没有一个叫段飞鸿的。原来你叫万林啊,说!为什么当时要骗我?”
她果然揪着这事情不放,我苦笑了一下,脑子里正想着怎么编故事来当托词,她却忽然微笑起来,那一刻的微笑,就好似满园开满了玫瑰花一般热烈,又好似是这天空中飘过的白云一般纯洁。
我看着微笑的她,听见她说:“算了,无所谓啦,见到你就好了。那以后我们就能经常见面了哦,万林同学!哈哈,我在初一(4)班,今天一起回家吧,哈哈。”
我的一生中遇见过很多的女人,温婉美丽如叶珊珊,朴素坚强如米雪,美丽绝伦如莉莉安娜,还有很多很多其他的女性,她们都有各自独特的性格和魅力,然而唯有一个女人,从我第一次见到她一直到未来我们一起长大,一起成长,一起经历无数的风霜磨难都从来没有改变过。
这个女人就是林雅丽,五年前我们都是七岁的时候第一次相遇,她身边是有保镖陪同的通天会千金,却会拉着我这个来历不明的穷小子开心地四处乱逛,五年后我们都是十二岁,她依然会在知道我骗了她后冲我微笑,依然会开心地对我说我们一起回家吧这样温暖的话。
甚至在未来很多次危难关头,她都用这样纯洁到无瑕的美丽笑容拯救了我,有人说女大十八变,但是林雅丽一生都没有变过,永远都是那么的快乐和善良。
我站在走廊上,看着她如同轻盈的蝴蝶一般离开,嘴角边不禁露出了一丝笑容,这是面具下真正的笑容……
段飞的效率很高,仅仅一天的时间,这个狙击截杀我的家伙真正身份已经被查到了,此人名叫公孙信,是公孙家族外围的一个弟子,手艺也只是三流,学艺不精的他在家族内并不受到重视,正因如此他才会暗地里接一些杀人的私活儿来赚点外快。
“公孙家族说他们会自己清理门户,不过这个公孙信的地址我还是给你找来了,他住在浦东滨江大道一块,你是要让公孙家族自己来清理门户?还是……”
段飞的话才说到一半,我已经将他手上写着地址的纸片拿了过来,挥了挥手走上阁楼背起长剑,别上葫芦出了门。
段飞看着我离开,微微一笑道:“这小子的性子果然是越来越无赖了啊。这意思分明就是说,来杀我的人不必你们动手,我自己来教训啊。哈哈!”
段飞很了解我,这五年来我深切地体会到段飞最大的特点并不是他有多么高超的手段,也不是他有多么硬的关系,而是他总是能够看透一个人的本质,就像他总是能看透我一样。
滨江大道附近一片老式住宅区,这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