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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通婚书-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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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活着的意义,好像只是隔一段时间如同上瘾般去回忆一下这双含恨的眼睛。

一段时间……这一段时间对他来说,有时候是三五日,有时候三五年。最长的一次他大概有七八年没有想起那双眼睛,那是战乱之时,玄武因为在战火之下无意间捡到一个失去了父母的女婴,一时间不知为何动了他几乎落满灰尘的恻隐之心,他居然加入了战争……这是几十年前他想也不敢想的。因为那时候大哥在沙场指点江山挥斥方遒,他甚至都没有动过这个念头。起先他也并没有抱着救世主的心要去救人,不过就是见到一次不平,便伸手帮助一次,散乱零落的如同打游击的小头目。没想到一做起来,竟也坚持了八年。

战乱结束之后,他即刻隐退,甚至没有留下一个名姓。

他不知道自己这么淡泊的人为何会淌这一趟浑水,为此他思索了很久,最后才得出结论。因为这八年的战火纷飞,居然让他忘记了梦中那双眼睛……

他很回避去想起那双眼睛,但是在这个思索的结论一窜入脑海的时候,那双眼睛便如同生了根的藤草,一夜之间便将他荒芜的心攀附得面目全非。

玄武也就是在这一次认清了自己和那双眼睛的形式……自己是永远斗不过那双眼睛的。它们清澈如水却倔强如冰。它们在夜色中妩媚而妖娆,却总在你迷醉的时候露出最狰狞的面貌……玄武真的觉得吃不消了。

这一切的一切,结束在一个清晨。

玄武甚至觉得冥冥中有人在操纵命运之手,推动命运轮盘,在那个清晨,将所有的轨轴精确的衔接上了,所以他真真切切的看到了那双眼睛。

这一次不是梦中,是在晨曦微露里,是在一片樱花木下,是在几朵灿烂的朝霞之下,一切美得不像话。

最美的是……那双眼睛里没有倔强,没有恨意。

只有满满的清澈和单纯,似乎,还带着良善。

这是玄武没有想到的,其实只要那双眼睛出现。他就已经非常开心了,可是那眼睛里附带着的所有神情,似乎都是上天对他这一百多年的等待而给的赠赐。

眼睛已经这么美,怎能再带着不谙世事的妩媚呢?

要命。

这是真的要命。

杀人不见血,摄人心魂于无形……

那两汪深潭里的稚嫩让玄武几乎迷醉。带着一股自责迷醉。

她,大约只有十四五岁吧?

玄武暗暗地想着。

自此,便像上瘾一样,总是跟着那个女孩子的步伐,穿梭在这他曾经认为极其无聊的城市。

也是因为这个女孩子。他发现了很多这个城市的小秘密。

某校园的拐角有一家麻辣烫,那女孩子总是跟着小姐妹吃得热火朝天面目通红……

某小巷深处有个花店,虽然小但是品种齐全,那女孩子总喜欢从那里抱一束满天星回家,满天星星星点点,仿佛天书的恒星,更像那女孩子的眼波……

某路边花坛之下,躲着一只刚生产完的野猫,那女孩子总是将自己的早餐奶省下来送去给它们,时日久了。玄武也数出来那猫崽一共有七只,竟都被她养得肥肥壮壮……

某文具店里的信纸色彩最斑斓,还有香水味儿呢……

…………

这一切生活的气息,是一向高高在上几乎不食人间烟火的玄武,一辈子都不可能知道的。但是跟着那个纤瘦的小小的背影,他似乎又有些沉醉。

这一沉醉就是好几年,他居然忘了梦中那双眼睛,那双忧郁的眼睛,已经被现实中这青春活泼充满活力的眼睛替代了。

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玄武几乎有些颤抖,当夜,他便又再一次沉入那梦中,不出意料,他又见到了那双充满恨与倔强的眼睛了……他对这恨与倔强有瘾。如同民国时那些遗少们躺在炕上吸食的鸦片烟一样。

梦中那双眼睛含泪,眼睛下那樱唇却倔强的紧紧的抿着,一句话也不愿意多说,但是玄武的耳边似乎萦绕着她的质问,“你把我关在这黑暗中一百多年。如今见到了明亮的眼睛,就把我忘了吗?你要无休无止的关着我吗?”

玄武一下子就惊醒了,现实与梦境交错,黑暗与光明相接,一时间,他几乎迷乱了。

哪个是梦,哪个是真?

为了求证,他再一次去找了光明中的那双眼睛,远远地,悄悄地。跟着她……

她长大了。

玄武悲哀的发现,当年那个单纯稚嫩的她,长大了,她的眉宇不再如从前那样总是舒展,她的嘴角不再如从前那样总是上扬,她似乎有了淡淡的忧愁,但是忧愁对她来说,还是生活的一小部分,大部分时间,她都是快乐而阳光的。

但只这一点忧愁,就让玄武大惊失色……她在那忧愁里找到了梦中那双眼睛的影子。

她们是如此的相似!

玄武仓皇而逃,没想到时光流转,岁月惊鸿,他竟还是没有逃脱命运的轮回!

过了很久,他虽然没有再在梦中与那双恨的眼睛相遇,但是他发现自己却陷入了另一个漩涡……他总是怀念着那双阳光的眼睛。

终有一天,他从女孩的背后走到了女孩的身前,那是在一个红绿灯的街口,他们面对面,女孩子耳里塞着耳机,自顾自的哼唱,低着头走路,在玄武与她擦肩而过的一瞬间,四目相对,惊鸿一瞥……

这一瞥,玄武几乎可以记到地老天荒,但是女孩子淡然一笑,就如同对待全天下的陌生人一样,头也不回目不转睛的离开了……

直到他们后来相遇,女孩也从未想起那一瞥……

番外二吴阳阳篇——重遇

多年后,这个山村里的一切都没有什么改变……除了沉寂的萧条与当年初来时的喧闹有些不同之外,一切都是还是那个样子。

静谧的河流,葱翠的山林,低矮的青砖瓦房,甚至是那贯穿家家户户的青石板小道……

吴阳阳背着大大的双肩包,一身晨露,一脸风霜,带着些微疲惫的神态,一步步的闯入了这如诗如画的仙境之中。他的身后,是同样坚毅却满脸感动的小春。

吴阳阳未见沧桑,小春却不再是当年那青葱稚嫩模样,脸部的棱角开始出现轮廓,眉宇间的英气也散发出来,小春扶着他结婚一年多的妻子……小腹已经微微隆起。

这娇嫩的城里媳妇无数次在丈夫的怀中听到他口中魂牵梦绕的家乡,这是他们结婚的头一年清明,小春决定带她来拜见列祖列宗。

小春如今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无助而绝望的少年,早就在大城市里扎根并且有了很不错的社会地位,但是离乡多年后的第一次归省,他却突然有些怯懦,无论如何去把他最亲爱的小吴哥拉上了。

吴阳阳起初并不想再来这个地方,但是当小春提起那个女子的境况以后,他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

她,当年那意气风发,眉宇间尽是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的小女子,如今到底生活得怎么样?

吴阳阳从不去想,可是当小春提起之后,他还是心头莫名湿了一块……

她。大约还好吧?

她,会不会不好?

就是这样的疑问,让他再也不能岿然不动,还是与小春夫妇一起来了。

看到这满眼葱翠,他虽然掩饰着。但是心底的激动绝不比小春少半分。

他们一步步往村子里走去,原本油光水亮的青石板小路虽然都还在,可是不知经过多少年的雨水冲刷,春去秋来,全都结上了厚厚的青苔,有些滑。

小春心疼妻子,伸手便将妻子扶住,吴阳阳看着这对小夫妻你侬我侬,心中不免酸楚,却又替他们高兴。

这村子里莫非没有人居住了吗,怎么这么死寂?

小春的妻子问。小春和吴阳阳都沉默着,不愿意回答,因为答案是肯定的,这村子没人居住了。只是小春不愿意承认,吴阳阳更不愿意承认,两人都是默默无言,小春的妻子还奇怪得很,但是又不敢再多问,便小心翼翼的行走着。

呀,那边是不是有人在耕地?小春的妻子毕竟才豆蔻年华,年纪轻轻的很是活泼,方才还在两个大男人的沉默之中觉得胸闷气荒,下一刻已经为看到一个农夫感到新奇和高兴了。

小春和吴阳阳却都无心在意她的快乐,心中都是一震,抬眼一看。只见村庄上方的一方梯田里,一个佝偻的身影,正匍匐在大地之上,辛勤的耕作着。

反吴阳阳心里突然就跳了起来,快步上前走去。小春因为扶着有孕在身的妻子,实在跟不上,最后也就作罢了,任由吴阳阳先走到那块梯田里。

耕作着的人,似乎非常专注,又似乎急着手里的活计,吴阳阳站在田埂边半天,他竟都没有发现。

直到他起身擦汗,才一眼瞥见了吴阳阳。

吴阳阳见到那张皱纹纵横、老态尽显的脸庞之时,也愣住了。

岁月和时光。真的有这么残酷吗?

吴阳阳不敢相信,因为在他自己的身上,岁月很是多情,并没有留下什么印记。可是眼前的老人,竟如同老了几十岁一般。

吴阳阳忍不住笑了起来。大巫师,这可是稻花村当年的大巫师!受所有村民敬重和爱戴,举手投足之间便能致人于死地或救人于水火。

然而他现在在这方块之地,满身泥泞、一脸皱纹,不再为虫草而倾心,却为田地里的活计和收成而皱眉。

吴阳阳心头突然就涌起一股英雄迟暮的感觉。

大巫师愣完了,笑了笑,黑色皮肤下露出了发黄的牙齿……这些年,他也和原来村子里的老匹夫们学得一样,开始抽最烈的土烟。完全活成了稻花村民的模样。

“你怎么会屈尊降贵来到这里?”大巫师开口,语气中带着淡然和无所谓,他虽然这么问着,却又弯下腰开始插着手里剩下的几根稻苗,仿佛吴阳阳这远来的客人并没有手里的青苗重要……事实上在他心里却是没有。

吴阳阳喉结蠕动两下,嘴唇嗫嚅,却不知道回答他什么,许久才开口,干涉的喊了一声,“大巫师……”

“别喊那个啦,我原名叫刘仕明,我也是刘姓人,你喊我老刘也行,刘叔也行,老东西都中。”大巫师大手一挥。带起一袖子的泥水,几乎快甩到吴阳阳身上,粗鲁的让人不敢相信。

吴阳阳咽了一口口水,终于不再说话。

“师父,我给你送茶来了。路上我还找到了蚀心草,这草入蛊能噬人心肺,不出三日,中蛊之人便能蹊跷流血而死。”一个清脆的声音传来。

吴阳阳几乎被勾了魂,一转身。只见那瘦瘦小小的身影,穿着一身麻布褂子,空荡荡的几乎像个麻袋,却依旧掩饰不住她眼角眉梢的清秀与风姿,她一手提着一个藤壶,一手却抓着两根狗尾巴草,额角还躺着晶莹的汗珠,脸上却是兴奋的笑意。

不知为何,吴阳阳的心就揪了起来。

方才还一无所谓的大巫师,一下子就像死尸翻活过来一样,将手中的稻苗往水面一扔,立即便深一脚浅一脚的从淤泥之中踩了出来,临上田埂之前还不忘弯腰将手洗干净了。

自己那样脏,却从上衣的胸口口袋里掏出一方很干净的手帕子,将刘媚的头拉了过来。就像伺候小孩子一般,将她的头脸上的汗珠都擦了一遍,将她手中的狗尾巴草接到手中,视若珍宝随着手帕一起插到了胸口口袋里。

“媚儿真厉害,真有天资。又找来稀世珍草,师父都快要被媚儿比下去了。”大巫师爱怜的对刘媚说到,却又赶忙将她拉到一边一株树荫之下,“别晒着了。”

吴阳阳目瞪口呆,这才明白为何在山村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刘媚依旧肤白若脂……

大巫师对着吴阳阳苦笑。“你是来看她的吗?她有时候倒是念着你们。每次念到都要哭。”

吴阳阳心如刀绞,不忍再看刘媚这么多年依旧显得稚嫩的脸庞……相由心生,或许她的内心现在真的如同的脸蛋般稚嫩吧。

刘媚像个孩子一般,从大巫师的口袋里将那狗尾巴草又拿了回来,用幼嫩的双手摩挲着。又念叨起来,“迷魂草,女子采集,以经血养之,七七四十九天之后。让心爱的男子服食,可令其神魂颠倒,永远离不开自己……”

大巫师叹了一口气,眼里蒙着一层晶莹的雾气,却只能叹口气。从腰间将旱烟袋抽出来,吧嗒吧嗒的抽了起来,抽了两口,却狠狠的嗽了起来,他伸出手捂着嘴,吴阳阳注意到他手心很快便一片殷红……

大巫师淡淡道,“我这肺,已经废了,这旱烟可真厉害。用你们城里的话就是肺癌。我大概是没有多少日子了,你若是真的回来看她的。就把她带走吧。”

吴阳阳又是一愣,大巫师这话,完全在他意料和计划之外,他确实是想来看看刘媚,却未想过要将这个曾经狠狠伤害过所有人的女人重新带回去。可是,大巫师的脸颊几乎憋成了紫色,看样子确实是没有多久的日子了……

吴阳阳又低头看了看刘媚幼白的双手,心里一痛,大巫师一死,她会脏成什么样子啊……

刘媚意识到吴阳阳的注视,也抬起眼睛看她,四目相对,刘媚眼底尽是清澈与蒙昧,似乎完全不认识吴阳阳了。

可是看着看着,她的眼角突然滚下一滴泪来……

番外三薛绍——寻武

这世间有没有永恒?

薛绍不知道。

但是从他目前的境遇来看,上天是眷顾他的。

他有出色的外表,世外高人的师父,一身不断返老还童的道术,还有……一个忠肝义胆的朋友。

他似乎活得没有烦恼,可是他毕竟还没有脱离肉体凡胎,怎么会真的没有烦恼呢?

每一次到了功力顶峰的时候便要脱胎换骨重回婴幼儿时代重新修炼,将前番所受苦楚继续一遍……

动辄便是几十年的山野隐居练功生活……

永远得不到的可人儿聂多情……

还有,还有那个该死的阿武!

把我当什么人了!只能同甘不能共苦吗?不不,连同甘都未曾有过。简直就是可恶!薛绍常常在心里这么想。此时此刻,他对月独酌,心底这个念头便越发的强烈,一杯烈酒下肚,他狠狠的将手中的酒杯摔在地上,那骨瓷的精致雕工的杯子,便如同一朵被揉碎的鲜花一般,蔫啦吧唧的。

薛绍起身,踩在那碎片之上,任凭碎片在他的布鞋上划出一道道口子。

此乡乃是他一百多年前初遇玄武的地方……云南,大理,洱海。

当年他游历至此,身上连一个铜子儿也没有了,那是他第一个甲子年,他不过是个年轻的道士罢了,法力不精,师父将他从山巅丢到人间历练,年轻如他,很快便被声色所迷惑,流连在花街柳巷,却从未遇到可心的姑娘,却发现了世界上唯一合他胃口的东西……酒。

是谁发明这个东西的?薛绍常常这么问自己。

入口时辣,过舌时苦,最后在喉头滑过的时候,竟能品味出甜。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体会到酒的甜的。恰恰薛绍便是这么一种人。

在苍山下,洱海边,一片茶花海中,薛绍遇到了一个男子,白袍胜雪,不胜羸弱,眉宇间却有一种薛绍羡慕不来的神气……薛绍天生开朗,再加上师父的教导,更是不知忧郁哀愁为何物。

眼前的男子却满目的阴郁,薛绍这人自幼特立独行,此时更是好笑,竟羡慕起眼前这人的忧郁来了。

他走到那人面前,眼睛也放光……白袍人面前的石桌之上,是一壶难得的好酒,薛绍不知道这酒叫什么,却能闻到那沁人心脾的香气,肚中馋虫骚动,险些流下口水。只是眼前之人俊朗飘逸,薛绍难免有些自惭形秽,便也一改在花街柳巷之中的邋遢形象,缓步走到他面前,“这酒……”

虽然想要模仿出那人的俊逸神态,但是一开口,薛绍还是忍不住先问酒,问完之后。薛绍又有些后悔,觉得自己简直是没有出息。

不过那人一点儿不快都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淡淡答了一声,“女儿红。要喝的话请自便。”

薛绍一听,一颗心快活地几乎要跳出来。再也忍不住,天大的事儿尚且要往后推一推,师父来了也要让他等等再说话!他跃到白衣人的对面,因为人家没有多准备酒杯,他毫不顾忌的直接将别人的酒杯拿到面前,一见里面还有半杯残酒,也顾不上面子,直接仰脖子便喝了。

香!醇!

薛绍简直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的酒,可怜他这么爱酒,却只能在花街柳巷喝些糊弄女票客的花酒。

这酒叫什么来着?片刻间将整壶酒干完。已经有些醉眼惺忪的薛绍歪着头回忆着,方才那白衣人似乎说叫什么女儿来着,可是薛绍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于是他不耻下问,因为害怕将来因为不知道名字而找不到这酒了。

“这叫什么酒?”

白衣人一直都低着头,连看都不看薛绍一眼。仿佛他喝的不是自己的酒一般,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此时被薛绍一问,才缓缓抬起头,淡淡道,“女儿红。”

薛绍咂咂嘴,“这酒真好喝,我要去弄个十坛八坛的好好过个瘾。”

那白衣人突然笑了,那笑容在他脸上好似阳光,驱散了之前所有的阴霾。“十坛八坛怕是不好弄,我收藏了好些年,才得四坛,你喝了一坛,还剩三坛。若是喜欢,你都拿去。”

薛绍有些不高兴了,什么酒是他薛绍弄不到的?偷他也是祖宗!想不到眼前这看起来老老实实的青年,竟这么夸大,“三坛?小爷不需要。我随便去弄个十坛来,把今天喝你的这一坛也换你呢。”

白衣人饶有兴味的看着他,“可以。”

薛绍当即便起身,“三日后,还在此等我。”

三日后的薛绍,自然是愁眉苦脸,再站在白衣人面前的时候,他几乎垮了脸,不是因为丢面子,而是后悔三天前怎么能拒绝白衣人赠与三坛好酒呢!

这可好。这三天他上天入地,把这整个大理城富贵人家的酒窖都翻了个遍,也再没有找到那日的酒香,更可恶的是,自从喝到那日的女儿红。如今别的酒在他口中,竟如白水般毫无味道,难喝难喝!

“你不是要还我一坛酒吗?”白衣人看着良善,开口却一点也不给薛绍留情面。

薛绍像个大姑娘似的绞了绞手指,“你说说,那酒是怎么酿的,我自己酿着还给你。”

“那只怕是十八年后了。”白衣人淡淡一笑。

薛绍愣了愣,“这话怎么说?”

“汲取门前鉴湖水,酿得绍酒万里香。

绍兴人因为富裕,是以重嫁,家中但凡有女儿出生,父母便会拿出三亩田的糯谷,只酿三坛酒,坛封口深埋在庭前院后桂花树下,待到女儿十八岁出嫁之时。用酒作为陪嫁的贺礼,恭送到夫家。是以这酒叫做女儿红。一要鉴湖水、二要浙谷香、三要十八载,又必须是父亲亲手为女儿酿造的,你说全天下能有多少?”

白衣人笑着说道,带着胜利的微笑看着薛绍。

薛绍一下子愣住了。酿个酒,居然有这么些讲究!自己三下两口,便灌下了人家十八年为女儿出嫁的一片心意!

薛绍又后悔了,后悔自己如牛饮水,并未细细品味。

后来薛绍知道这白衣人叫玄武,薛绍自以为自己天上地下无所不知,每每到了玄武面前,却像个初入学的稚子,什么都不懂,薛绍美其名曰为了跟在玄武身边与他学学世间的知识,实则却是全都学到玄武的酒窖之中了。

桑落酒,不知桑落酒,今岁谁与倾……

新丰酒,清歌弦古曲,美酒沽新丰……

长安酒,高歌长安酒,忠坟不可吞……

七尹酒,杯尝七尹酒,树看十年花……

南烛酒,饱闻南烛酒。仍及拨醅时……

松花酒,闲检仙方试,松花酒自和……

……

薛绍对玄武既爱又恨,爱他藏了这么多好酒,恨他每次打开一种酒都能念出几句自己从未听过的诗句。

不过这丝毫不影响这两个大相径庭的人成为最热烈的朋友。

玄武曾说过,若是选一个地方终老此生,还是洱海最好。他爱这一汪碧水,也爱这满山茶花。

薛绍醉酒忘事,这么多年过去,却依然记得玄武这句话。也许。他会在这里呢?

薛绍心怀最后的侥幸,在大理古城已经游离一遍遍,可是玄武那个东西,大概是早就忘了自己所说这句话了,这里哪有他的影子?

这可真是应了那句话。点苍别后无消息,魂梦还游洱海西。

咳咳咳,自己怎么也变成这问酸样子?薛绍不由有些烦躁。

怀中那硬邦邦的包裹,是罗薇薇临行前交给他的,他甚至没有等到冯书桥醒来,便出来寻找玄武了。可是已经快半年了,他却连玄武的影子都没有摸到……

张家古楼是白族巨贵留下的园子,这也是玄武和薛绍说的。薛绍找了这么久,没有见到薛绍的踪影,自然有些气馁,决定离开,却总不愿空手而归,记得当年玄武说过,张家古楼的地下,一定也埋着好酒,那时候自己想动手,玄武却总是拦着他,因为那时候古楼不像现在,还住着大理白族的皇室。玄武不希望他惹是生非。

今夜,没有了玄武阻拦的薛绍,却已经伏在古楼的墙头,静静的观察着园子中的每一个角落。

每一株茶花,都成了他的目标……因为根据女儿红的经验,他觉得茶花树下也一定埋着好酒……

当他找到园中最大的茶花树,便带着提前准备好的铁钎跃进去了。一钎一钎,他小心翼翼,倒不是怕被人发现,而是怕打碎了酒坛子。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身后传来一声浅浅的叹息,那么熟悉,那么近,又那么远……

番外四不外乎是幸福

冯书桥从未想过自己会收获如今这一份幸福。

眼前的女子,美丽、温婉、善良、大方、容忍……几乎拥有他所欣赏和喜爱的所有的特点。而且,她此时此刻,披着洁白神圣的婚纱,将满头柔顺的长发盘成髻,妆容姣好的对着自己抿嘴笑。

冯书桥竟有些痴了。

一百多年的沉沦与漂泊,自己竟能拥有这么美丽的妻子!

薇薇今天真的可谓是最美的新娘。她身上的装饰倒是其次,她最美的还是那双眼睛,那双流露着幸福和满足的眼睛。

是啊,书桥获得了重生。不再是个需要寄宿在别人的身体之上的游魂了,他的身体有温度,有脉搏,有血、有肉……光是这些,就已经让薇薇一直都乐得合不拢嘴了!更何况,他还这么帅气英俊呢?

这一对璧人的婚礼,在一所小小的教堂里举办,只请了父母和几个最要好的朋友来见证。饶是如此,在两人的敞篷婚车开出来的时候,还是引来了无数人的侧目:大家的目光好像都在说。天哪,这世界上竟有如此般配的漂亮人物吗?

婚车开到了一个薇薇非常熟悉的地方。她本来一直都沉浸在快乐之中,此时却顾不上新娘子的矜持了,“这是去哪里呢?我们的家,明明不是这个方向。”

冯书桥笑了笑,“等会你就知道。”

很快,他们到了原先租住的谢家的房子前。薇薇看了一眼,不禁笑了起来,“这房东真是好笑,房子烧了重新盖起来。正是重新换个装修的好机会,干嘛弄得跟以前一模一样呢?”

冯书桥笑而不语,先跳下车,绅士的走到薇薇这边,替她拉门、搀扶她下车。将一把用粉色丝绸缠绕着的钥匙交到了她手中。

薇薇一愣,“这是什么?”

冯书桥道,“你不是说过,最喜欢这里,把这里当做家吗?”

薇薇立即便明白了书桥的意思,当即愣住了,“这……这怎么可能?”

冯书桥笑了笑,没有说话,毕竟怎么伏小做低的在房东那里软磨硬泡将房子重新买下的事,在闺房床帏之中说出来是个情趣,现在说出来,倒是有些损毁自己这英俊潇洒的形象。

“进去吧。”

薇薇在书桥的搀扶之下,一点点走了进去,熟悉的场景,熟悉的环境,甚至连墙角的几株花草都和从前的品种一样,里面的样子也是照着从前的样子装饰摆设的,只是比原先更多了几分细心……几乎所有的细节都可了薇薇的心。

薇薇,还是不敢相信,转过身抱住了书桥,“这怎么可能……”

书桥撇撇嘴一笑,“这有什么不可能?你从没有在我面前表现出喜欢什么,只有这个屋子,连这点我都办不到,还有什么资格去娶你。又有什么资格谈给你一生的幸福?”

薇薇笑了,她发现冯书桥正在发生着细微的变化,他变得开朗、活泼,也时常说一些甜的像蜜一样的话。

薇薇一步步走上楼,到了自己最先居住的房间。一推开门就看到床上铺着百子多福的床单被套,床尾凳上是一个托盘,里面有两杯合欢酒,梳妆台上,一对红烛摇曳,活力十足的诉说着屋主人的幸福。

此时此刻,两个人都有些痴了。

冯书桥搂住了薇薇,柔声问道,“你可累?”

薇薇笑了笑,“倒是有点。”

冯书桥又呢喃道。“你这一身长裙,怕是重的很,我替你脱了。”

薇薇花容失色,连忙拉住胸口,嗔怪道。“你干什么!”

书桥不怀好意,“都是合法的夫妻了,你说我要干什么?”

“不行,咱们俩的车先来了,等下我爸妈还有吴阳阳带着玄玄都会过来。”薇薇面色绯红。找着各种理由敷衍新晋级的丈夫。

没想到书桥却一把将她推到床上,喘着气将唇覆了上来,“你爸妈希望早点抱外孙,玄玄也想多个弟弟妹妹,你怕什么……”

“不要啊,我的婚纱可是花了大价钱定制的,哎呀还有我的项链,鞋子……”薇薇终于喊出了心底的想法,她原本想安安静静的做个美新娘,仅此一天。没想到还是被这不靠谱的丈夫给搅和了……

…………

“妈妈,你肚子里是弟弟还是妹妹?”玄玄扶着薇薇道顶层的空中花园里,端了一把摇椅,看了看不满意,又铺了一块软毯,才招呼薇薇坐下。

薇薇满脸都是慈爱,“你说呢,你想要弟弟还是妹妹?”

有种女人,在怀孕生子时,不但不会变得邋遢丑陋,反而会更加的饱满美貌,皮肤变得更滑嫩,身材除了长个肚子没有任何地方变形,就连气色也会变得很好很好。薇薇就是这种女人。

玄玄又拿了一块薄毯子将她的身子盖住了,她只露着一张脸在外面。看起来简直像个高中生。

“弟弟……不,妹妹我也想要。”玄玄考虑良久,觉得难以抉择。

薇薇哈哈大笑起来,“到时候不就知道了,你操这个心干嘛?还不好好去做你的功课?”

“爸爸说了。我要多陪陪妈妈,更要保护妈妈,他现在在下面做尿布呢,我可不就是唯一能够保护你的男人了?”玄玄一本正经。

薇薇更是忍不住笑。那个冯书桥,看起来贵气的很,没想到结婚后,婆妈的离谱,尤其是薇薇怀孕后,每日逼着她喝八杯水,少一口都不行,每日两杯奶,每日营养搭配……这几天居然开始自己撕尿布!

薇薇跟他说了好几次,现在人都是用尿不湿了,可是冯书桥坚持说还是尿布好用,这是他扶着薇薇在小区里遛弯儿的时候一个老太太对他们说的,没想到他就直接付诸行动了……

薇薇摸着自己隆起的巨肚,心里满是期待,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长得像父亲还是母亲?是乖巧还是闹人?

她在脑海中一遍遍的勾勒着腹中这个小生命的形象,有时候会不自觉的笑出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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