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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组外传-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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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在万江的算计之内,他成功甩掉一切债务,而且不用再过东躲西藏的日子了。可是,任他机关算尽,还是百密一疏,他竟然忘掉在众多债主当中,有一个是黑道人物,而且是暴脾气。在得知他把全部债务转移到已经疯掉、毫无还债能力的前妻身上后,这个黑道大哥就让几个小混混儿把他送上了黄泉路。

谁是最可怕的人?

是同床异梦的枕边人。

也许,他或者她,今夜就会在您的枕边磨刀霍霍。

'完'

Chapter④最可怕的地方

什么地方最安全?

是家,因为家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熟悉。

什么地方最可怕?

也是家,正因为家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熟悉,任何细微的异常之处都足以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1。下班回家

“喂,淑华,今天怎么样,宝宝踢过你吗?外面雨很大,你要多穿衣服别着凉了。”

“浩文,今晚能回来吗?你已经快一个星期没回家了,现在外面又下雨又打雷,我一个人很害怕。”

“今晚应该能回来,工作还有一点点就能完成了。我答应你,十一点之前一定到家。”

“那我等你,你不回来我睡不着。而且……这几天家里好像有点儿怪怪的。”

“不说了,我把工作完成就马上回来”

“好,我等你……”

刚放下电话,浩文又埋头干工作之中。他是个软件工程师,任职于一家规模不大但非常有潜力的软件公司。因为公司刚刚起步,所以他的工作非常繁忙,平时吃喝拉撒睡基本上都是在公司里,十天半个月不回家也是家常便饭。

工作虽然辛苦,但一想起已怀孕七个月的妻子,浩文就立刻精神大振。为了给予妻儿最优越的生活条件,他必须努力工作,努力赚钱。

晚上十点左右,终于把工作完成了,归心似箭的浩文恨不得立刻坐火箭回家。然而,倾盆大雨使路况甚为恶劣,使他不敢把车开得太快,毕竟安全是最重要的,家里还有妻儿等着他养呢。

浩文在裕丰花园买了一栋别墅,两层高,带前后花园,占地约两百平方米,只有他们小两口住,地方显得很宽阔。这里什么都好,就是安保工作过于严密,每次出入都要登记身份让他觉得很不方便。不过,仔细回想,当初之所以决定在这里买房,优良的安保系统也是考虑因素之一。

把车子驶到家门前的时候,浩文发现有一辆面包车停在不远处。他觉得很奇怪,因为小区里虽然每户都拥有汽车,但都是些中高档的轿车,面包车还是第一次看见。不过他并没有在意,此刻没有比回家亲吻至爱的妻子更重要的事情。

终于到家了,可是刚把门打开,浩文就犯愁了,因为家里一片漆黑。淑华怕黑怕打雷,像今晚这种雷雨之夜,她一定会把所有灯都亮着,除非是停电了。

按下电灯开关,整个客厅亮起来的同时,推翻了停电的猜测。

“淑华,淑华……”浩文不断呼唤妻子的名字,却得不到任何回应。他想妻子一定是先睡了,随手把钥匙放在茶几上,就走上二楼,到卧室里找她。然而,卧室里空无一人。他边返回一楼的客厅,边拨打她的手机。

“若我还有一点时间,我一定要把你找到……”经典的诺基亚铃声旋律,搭配甜美的少女歌声于客厅中回荡,是淑华手机的铃声。随声而觅,浩文在沙发上找到了妻子的手机。他拿起一看,屏幕上显示有十四个未接来电,查看后发现,竟然全是他打来的。

“这是怎么回事?全是我打来的电话,那这几天我到底是跟谁在通电话啊?”浩文随手把妻子的手机放进裤兜,一股恶寒从心底升起,他突然觉得整座房子都被诡异的气息笼罩。妻子一定出了什么意外,必须立刻找到她,带她逃离这座房子。

“浩文……”厨房里突然传来淑华的呼唤,浩文毫不犹豫地冲进去。

2。杀机处处

推开厨房门,浩文就察觉头上光芒一闪,似乎有什么东西要掉下来。他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可是慢了半拍,被掉下来的东西砸中了手臂,同时他因为退得太急而失去平衡,跌坐在地。当他看清楚掉下来的东西后,不由得遍身生寒,那是一把菜刀,刀身上满是血迹。

浩文立刻查看自己的手臂,也许因为外套较厚的关系,又或者菜刀是刀背朝下掉下来,手臂只是被砸得瘀青,并没有流血。那刀上的血迹是怎么回事?

浩文突然觉得妻子会有危险,奋不顾身地扑进厨房。然而厨房里空无一人,除了一锅沸腾的汤外,并无特别之处。

面对空荡荡的厨房,浩文顿感诡异莫名。苦恼中,他的目光落在汤锅上,他伸手揭开锅盖,希望能从中得到线索。

“啊——”看见汤锅里的情景,浩文不禁把锅盖甩掉,大叫着逃离厨房,因为汤锅里翻腾着一只手掌。虽然只是看了一眼,但他清楚地看见那是一只白皙的女性手掌,无名指上还戴有一枚钻石戒指,那是他亲手给淑华戴上的结婚戒指。

浩文强忍着呕吐的欲望,希望能尽快找到妻子,带她逃离这个可怕的鬼域。可是,她此刻到底在哪儿呢?

浩文歇斯底里地不断叫着妻子的名字,良久,储物室传来淑华柔弱的声音:“浩文,救我……”

3。鬼火幽幽

浩文捡起那把满是血迹的菜刀,背贴着墙,一步一惊心地走近储物室。

储物室的门像厨房那样虚掩着,浩文生怕会再掉下一把菜刀,使劲把门推开,立刻就把手缩回来。然而,这次并没有任何东西掉下来。虽然如此,他并没有放松警惕,对着漆黑的储物室叫了几遍妻子的名字,可是回应他的只有死寂。打开电灯开关后,他在狭小的储物室里希望能找到深爱的妻子,但仍然一无所获。

心中有千万个疑问,但浩文还没理出头绪就眼前一黑——灯灭了!不但储物室的灯熄灭了,整座房子的灯都熄灭了。

浩文如惊之鸟般蜷缩在墙角,双手紧握菜刀不住地颤抖。他知道这不是普通的停电,一定是有人在作怪——又或者作怪的根本就不是人。

身前的一堆杂物突然出现一点光芒,一声巨响迅速传入耳朵,那堆杂物竟然爆炸了。爆炸的强度虽然不大,却把周围的杂物都烧起来了。然而让浩文感到万分恐惧的是,那熊熊的火焰竟然是鬼火般的幽绿色,储物室瞬间化作幽冥鬼狱。

置身于诡异的烈焰之中,浩文哆嗦不止,那幽绿的火焰一点儿热量也没有,此刻的储物室犹如冰窖一股。如此诡异的景象把他吓得魂飞魄散,把菜刀胡乱一甩,大叫着冲出了这个可怕的地方。

4。厉鬼索命

这房子一定是闹鬼了,必须立刻离开这里。在漆黑的客厅中,浩文连爬带跑地来到茶几前,伸手往茶几上一摸,什么也没摸到。钥匙,钥匙怎么不见了?

没有钥匙就发动不了汽车,但问题不大,大不了冒雨跑出去,只要能跑到小区的保安室就能找人来救妻子了。想到此处,浩文立刻往大门跑,虽然只是短短的一段距离,但四周黑得不见五指,而且他心里极度惊慌,因此接连被杂物绊倒,最后几乎是爬到大门前的。

在他以为终于能逃离这个可怕的鬼域了时,浩文发现大门竟然被锁上了。他清楚地记得,进来的时候只是随手把门关上并未上锁。幽绿的鬼火、汤锅中的手掌、沾血的菜刀……一幕幕可怕的景象在他的脑海中不断涌现,使他无法运转一直引以为豪的大脑。

手机突然响起,几乎把浩文的心脏引爆。他颤抖着掏出手机,屏幕上显示的竟然是妻子的来电,可是妻子的手机明明在自己的裤袋里啊!

“浩文,救我,快来救我……”手机中传来淑华惊恐的叫声。

“你在哪里啊,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浩文慌乱地说。

“我在卧室,快来救我……”通话突然中断。

刚回来的时候,浩文就进过卧室了,里面明明没有人,但既然妻子说在卧室,就必须再去一趟。他于黑暗中贴着墙壁摸索到二楼,昔日熟悉的家,此刻却暗藏着无数来知的危险。终于来到卧室门前,他很害怕开门后又会看见可怕的景象,但为了拯救妻子,他豁出去了。

卧室依旧空无一人,和刚才进来时没多大变化,唯一不同的是比刚才要冷一些。仔细查看,原来阳台的门不知何时被打开了。浩文走到阳台上,这里并没有妻子的身影,只有倾盆大雨。

返回卧室后,浩文的目光便落在衣柜上,他对着衣柜轻呼妻子的名字,里面没有传出任何回应,整个房间安静得像午夜的坟地,除了自己疯狂的心跳外,他再也听不见任何声音,

不断冒出的冷汗,使浩文全身湿透,身体不住地哆嗦。心理承受能力已近极限,任何风吹草动都能把他吓倒,就算此刻衣柜里跳出一只老鼠,也足以把他吓得晕死过去。虽然如此,他还是伸出颤抖得比帕金森病患者还厉害数倍的手,打开了身前这个充满未知的恐惧的衣柜。

打开衣柜的那一刻,浩文吓得跌坐在地,他的大脑突然停止了运转,犹如电脑死机一样。借助从阳台透过来的微弱光线,他看见自己所担心的妻子就蜷缩在衣柜里,双目紧闭,一动不动,浑身尽是早已干涸凝固的血迹,左手手掌不见了,一把匕首插在胸口上。

浩文愣了好一会儿还不能回过神来,眼前的一幕足以让他明白妻子早已离世的事实,那么刚才跟他通电话的是谁?是人还是鬼?就在他觉得脑袋快要爆炸的时候,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淑华的身体突然抖了一下,双眼猛然睁开,以尖锐的声音叫道:“你为什么不回来救我?你为什么这样狠心让我和还没出生的孩子死去……”

逃,此刻浩文心中就只有这个念头。妻子怨恨的尖叫,使他勉强能猜出事情的始末——因为他忙于工作,数夜不归,妻子被入屋的贼人杀害,现在妻子冤魂不散,要取他性命。

大门被莫名其妙地锁上,钥匙又不知所终,要逃离这房子,唯一的方法就是从阳台跳下后花园。阳台距离地面不到四米,而且后花园的地面是草坪,绝对摔不死人。

浩文惊恐地挣扎着爬起来,手脚并用往阳台冲去,背后响起淑华那厉鬼般的尖叫,似乎要追上了,吓得他恨不得多长几只脚。衣柜与阳台只有咫尺之遥,他却觉得比万里长城还长。

好不容易才爬上阳台的栏杆,当头洒落的暴雨使浩文的双眼变得模糊,看不清楚眼前的事物,但他已顾不上这些,双腿发力往前一跳。他本以为这一跳能让自己逃离鬼域,但万万没想到,这一跳让他跳进了地狱。

正如浩文所想,后花园的地面是草坪,但他没想到的是,草坪上横七竖八地堆放着数十根细长的不锈钢钢管,这些钢管大多被人刻意地竖起来,而且末端异常尖锐。他这么一跳,犹如从虎口跳往刀尖……

5。天网恢恢

淑华打着雨伞走到后花园,怜惜地看了一眼犹如被万箭穿心的丈夫,轻声叹息:“谁让你不多抽点儿时间陪我。”

一个脸色白净的男人为淑华披上外套,温柔地说:“雨很大,很容易着凉的。你先回房间洗个澡,其他的事情让我来处理。明天一早,你就打电话报警,说你本来打算买些钢管让人加装防盗栏,可是这个胆小鬼却无缘无故地从阳台跳下来自杀。”

“子丰,你今晚不留下来陪我吗?”淑华紧紧地依偎在男人怀中。

被称为子丰的男人轻抚淑华的秀发,柔声道:“以后我每晚都陪你,但今晚你得先忍耐一下,就当是为了我们的宝宝。”

“嗯。”淑华无奈点头,与子丰一同返回屋内……

这是一场策划已久的杀夫阴谋。

浩文因为忙于工作而无暇照顾妻子,淑华寂寞难耐,就想起前男友子丰,并与其旧情复燃,不但红杏出墙,更珠胎暗结。她心知纸包不住火,此事总有东窗事发的一日,于是便在子丰的提议下,狠下杀手。

子丰在电视台从事剧务工作,主要是为拍摄准备道具,沾血的菜刀、汤锅里的手掌以及淑华的化装,对他来说只是小菜一碟。

浩文回家时看见的那辆面包车其实就是子丰开来的,他一直躲在车里等待猎物出现。浩文回家后就到二楼卧室找淑华,他则尾随其后,偷走放在茶几上的钥匙,并锁上大门。然后返回车子里,通过安装在房子各个隐蔽角落的偷拍设备,监视浩文的一举一动,并遥控声效设备,把浩文引到厨房和储物室,伺机启动隐藏于杂物中的爆破装置,以低温火焰造出鬼火的效果。

淑华那部把浩文吓得遍体生寒的手机,其实是子丰利用能任意修改号码的网络电话弄出来的小把戏。之后,他又利用网络电话配合淑华的录音把浩文引到卧室。

尽管子丰机关算尽,但还是百密一疏,他这近乎完美的布局就败在小区的出入记录上。裕丰花园的安保工作非常严密,所有人员出入都会记录在册,而警方在接到淑华的报案后,认为自杀的可能性较大,但毕竟出了人命,自然要翻阅一下出入记录。

警方从出入记录中得知子丰经常在淑华的陪同下进出小区,并且在事发当晚的凌晨时分独自离开。而淑华在报案时却对他只字不提,这不禁让人生疑。

在警方的不断盘问下,淑华的口供渐渐前后矛盾,最终承认与子丰合谋杀夫的犯罪事实。美梦未成,恶果先尝,二人最终受到了法律严厉的制裁。

什么地方最可怕?

是家!因为家里也许有一个与您同床异梦的人正与情人商量如何加害于您。

'完'

Chapter⑤老三

1。“老三”的困惑

黄祥是家中唯一的男孩,而且是老幺,所以自小就娇生惯养,享尽家人疼爱。虽然,母亲在他出生时就死于难产,但父亲把他当作掌上明珠,不但给他吃好的穿好的,还向亲友举债供他上大学。要知道,在他们村子里,他是仅有的三名大学生之一。

“老三”是黄祥的小名,也是家人对他的昵称。他有两个姐姐,大姐黄福,二姐黄禄。

黄家并不富裕,而黄祥又是个超生儿,为了不让他成为黑户,父亲不但向亲友举债,还跟包工头签下长达十年的合约,才筹到足够的钱缴所谓的“社会抚养费”。

为此,他母亲的丧事只能草草办理。

正所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虽然父亲长年在外打工,但黄祥的两个姐姐都很有本事。

大姐虽然读书不多,但能把家里的大小事务都打理得井井有条,而且还下田干活儿。现如今,干农活儿虽然赚不了几个钱,但至少能让他们三姐弟吃个饱饭,用不着吃那些用农药泡出来的农作物。也许因为农话儿做多了,大姐的身体很强壮,力气不见得比男人小,黄祥跟她掰手腕总是输。

二姐不像大姐那么强壮,但她比大姐聪明。本来她上完小学后就得跟大姐那样,要帮家里做事而不能再上学了,然而她的成绩很好,每次都能考到第一名并拿到奖学金,还经常给一些报刊投稿,赚来一点儿补贴家用的稿费,所以父亲才让她念完高中。

有了这两个姐姐,黄祥的童年几乎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每天都是二姐叫他起床,一睁开眼睛衣服就已经放在床头,大姐亦已为他准备好了早饭,甚至连牙膏也已经帮他挤好了。因为大姐是个大块头,所以小时候没有人敢欺负他;也因为二姐的成绩好,在学习上遇到什么问题都能向她讨教。不过,这所谓的讨教,实际上只是把作业本丢给二姐,让她帮忙做作业罢了。他之所以能考上大学,也是因为二姐在他高考前,给他进行了长达两年的地狱式“特训”。

虽然在两个姐姐的照顾下,黄祥几乎是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有一个问题多年来一直困扰着他,那就是他到底是不是家里的老三。

他之所以有这个想法,是因为大姐跟二姐的年龄只相差两年,但他跟二姐却相差四年。而且,随着年纪的增长,他渐渐了解了“延续香火”这个传统思想,也开始明白父亲对自己特别好,全因重男轻女的思想。

他想,父亲既然这么想要一个儿子,为何在二姐出生后不马上再生一个,而是四年之后才把自己生出来?

还有,父亲是个识字不多的农民工,他们三姐弟的名字是以“福禄祯祥”中的福、禄、祥取的,中间好像缺了一个“祯”字。他曾经就这个问题问过父亲,父亲当时回答得有点儿支吾:“叫黄祯有什么好听的,像个女娃一样,叫黄祥才像个男子汉的名字。”

所以,他怀疑在二姐出生之后,自己出生之前,父母还生了个孩子。这个孩子的名字应该是“黄祯”,她才是黄家的老三,而自己应该是老四。

2。树下的土包

黄祥的怀疑并非凭空想象出来的,还有一个重要的证据支持他这个想法,那就是房子后面的土包。

他家后面是一片杂草丛生的空地,空地上有四棵槐树,其中三棵半死不活,唯独靠近房子的那棵长得特别翠绿茂盛。他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爬到这棵槐树上玩,但是每次被大姐发现后都会被大骂一顿,大姐总是这样说:“这棵槐树之所以长得比其他三棵茂盛,是因为树里面住着树鬼,如果你再爬到树上就会被树鬼吃掉!”

这种吓唬小孩儿的谎言只能敷衍年幼的黄祥,十来岁的时候,他再次爬到这棵槐树上玩时,大姐这套谎言不但不起效,反而引来他的反讽:“这世上哪里有鬼?要是有你去抓一只给我看。”

大姐被他气得脸都红了,好一会儿也没说出话来,良久才吐了一口气,平静地说:“好啊,你要是再敢到那棵槐树上玩,以后你的衣服就自己去洗。”

大姐这一招比什么都管用,因为他们家没有洗衣机,衣服都是用手洗,就算黄祥后来到镇里念中学,衣服也是周末带回家让大姐洗。可以这么说,在上大学之前他没有自己洗过衣服,甚至在上大学之后也没怎么洗过。

虽然大姐以不洗衣服要挟,不让黄群接近那棵茂盛的槐树,但人总是有好奇心的,越是不让靠近,就越想去了解。虽然他不敢再明目张胆地爬到树上玩,却特别留意这棵槐树。他发现槐树下有一个土包,一个毫不起眼的土包,但是每逢过年过节,大姐都会在土包前插上三炷香。

他曾经多次询问大姐,为何要在土包前上香,但大姐每次都支支吾吾,后来他问多了,大姐便说土包里埋着她小时候养的兔子。

在他的印象中,小时候家里的确养过几只白兔,但后来父亲回家过年时,便把它们宰了做年夜饭。他依稀记得,当时大姐把兔腿夹给他吃,还骗他说是鸡腿。那顿年夜饭大姐好像也吃了不少兔肉,毕竟当时他们没太多机会吃上如此丰盛的晚餐。

或许因为时间太长,或许因为他当时的年纪太小,这些记忆并不一定可靠。但是,就算大姐真的对这些兔子有感情,安葬了它们的骨头就已经足够,还给它们上香似乎有点儿说不过去。毕竟他从来没听说过,有人居然会给自己吃掉的食物上香。

他怀疑大姐不让他靠近槐树的原因是,埋葬在土包里面的并非兔子,而是真正的“老三”黄祯。

3。黄祥的衣服

黄祥自小娇生惯养,多少会有些少爷脾气,在家里还好,因为两位姐姐几乎事事都迁就他。但是,自从上了中学,他这个缺点就暴露无遗了。虽然在宿舍里或多或少都会跟室友产生摩擦,不过这也只是小问题,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时间长了总能找到臭味相投的朋友。他遇到的最大的问题,是他不懂得照顾自己,尤其是,他不会洗衣服,或者说他不愿意自己洗衣服。

幸好,他每个周末都能回家一趟,把换下来的衣服打包带回家让大姐洗就行了。然而,当他读大学之后,因为学校离家很远,只能在寒署假回家,洗衣服就成了他的一大难题。

广东有句方言叫“马死落地行”,意思是骑马赶路时,马在途中死了,只好下马依靠双脚步行。虽然十分无奈,但也是没办法的事。用这句话来形容他此时的状况最合适不过了。没有姐姐们的帮助,也花不起钱去洗衣店,他只好硬着头皮自己动手洗衣服。

其实洗衣服并不难,虽然黄祥在家里被宠惯了,但经历了中学的寄宿生活,生活并非完全不能自理,衣服他也算会洗,只是懒得去洗。他通常是等到没有衣服替换时,迫不得已才抱着一大堆脏衣服到水房。洗一件衣服很轻松,但十几件堆在一起洗却挺累人的,对于本来就不愿意洗衣服的人来说更是个噩梦。所以,他每次洗衣服都是草草了事,几乎只是让衣服湿一下水就算完成任务了。

因此,他的衣服总是脏兮兮的,而且越接近学期末越严重。在第一个学期结束的时候,他提着装满脏衣服的大包小袋赶火车,那模样哪里像个大学生,说他是个流浪汉还差不多。

然而,从第二个学期开始,他的衣服就不再脏兮兮的了,因为他在这次回家的火车上遇到一位同乡。

4。善良的学姐

黄祥之所以会认识许悦,全因他那大包小袋的脏衣服。

在第一个学期结束的时候,黄祥把所有脏衣服都打包带回家,理由很可笑但也很实在——带回家就不用自己洗了。这本来是个偷懒的想法,可是实行起来却比自己洗衣服还要费劲,因为他得带着这堆脏衣服挤十多个小时的火车才能回到家里。

春运期间的火车站人潮汹涌,带着一大堆行李的黄祥,好不容易才穿过拥挤的人群钻进火车里。可是,火车关门的时候问题出现了——他背后那个胀鼓鼓的背包被车门夹住,使车门关不上。

火车里人群拥挤,而且黄祥双手都提着行李,所以他要往里面挤并不容易,如果这时候能有人拉他一把,那么车门就能顺利关上。可是,当他向众人投去求助的目光时,得到的并非友善的帮助,而是粗暴的推阻。这也怪不得别人,因为火车里本来就挤得像沙丁鱼罐头,谁愿意让这拥挤的罐头瓶里再添一条沙丁鱼呢?然而,就在黄祥快要被挤出车门时,一只白皙纤细的手臂出现在他眼前,抓住他的手臂把他拉进车厢里。

车门关上的那一刻,黄祥心中有种绝处逢生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又惊又喜,以至呆了好一会儿也没想到要感谢在关键时刻拉他一把的人。

“你还好吧?”拉黄祥一把的人是个文弱的女生,她样子长得很清秀,也很漂亮,给黄祥一种十分亲切的感觉,以至他又呆了好一会儿。“你没事吧?”对方关切的问候终于使他回过神来,傻乎乎地笑着:“没事,没事……”

这就是黄祥跟许悦认识的过程,虽然非常狼狈,但绝对难忘。

也许因为无聊,也许因为其他原因,初次相识的两个人,在火车开启后就几乎没合过嘴,天南地北无所不谈,其中当然包括他们各自的状况。交谈中,黄祥发现许悦原来是他学姐,正在他念的那所大学里读大三。其实,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因为在这个火车站上车的学生基本上都是念同一所大学。然而,巧合的是,他们的目的地也一样。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两个人当然会有说之不尽的话题。从校园里的趣事到家乡的风土人情,他们的话题一个接一个从不间断,不过当话题落在黄祥那大包小袋的行李上时,他不由得羞愧地沉默起来。

黄祥的沉默令许悦不自觉地上下打量他,思索片刻便问道:“你不会是不愿意洗衣服,所以打包带回家让家人帮你洗吧?”

许悦的话令黄祥目瞪口呆,因为对方发现了自己的糗事。他尴尬得想找个洞钻,可是火车上唯一能当作洞的洗手间,早就被人“占领”了,在到达目的地之前,里面的人大概是不会出来的。因此,他只好随便说句话,转移自己的尴尬:“你怎么知道的?”

许悦掩嘴笑着,伸出纤细的手指指向他的衣袖:“这里有酱油的痕迹……”随后又指向他衣服上其他位置,“这里有巧克力的痕迹、这里有笔的痕迹、这里有油迹、这里有……”

黄祥本来是想换个话题使自己不这么尴尬,没想到反而使自己越来越窘,脸红得像个番茄,头更是低得快要砸到地板上。

许悦在黄祥尴尬的沉默中忍不住捂嘴偷笑,过了好一会儿才忍住笑声:“这样吧,从下个学期开始,我帮你洗衣服。”

黄祥再次呆住了,不过这一次他是因为突如其来的幸福而呆住。一名初相识的美女竟然说以后帮自己洗衣服,哪怕对方只是开玩笑,他也觉得自己很幸福。

然而,许悦并非信口开河,第二个学期她真的兑现了自己的承诺,主动帮黄祥洗衣服。

有女生主动为自己洗衣服,黄祥自然欣喜若狂,而且许悦虽然身材稍微有些瘦弱,但长相并不差。她在学校里可是药剂系的系花,追求者并非只有一个两个,如果全都跑到篮球场上去,球员、裁判、记分员都会有,还能多出几个观众。

反观黄祥,不但长相不怎么样,身高也不怎么样,家世当然也不怎么样,如果不是有许悦帮他洗衣服,他跟流浪汉也没两样。或许,他连流浪汉也比不上,最起码“犀利哥”要比他有品位得多。

总体来说,在正常情况下黄祥要追求许悦,无异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正因如此,虽然许悦对自己关怀备至,但他却始终不敢追求对方,就连主动提出约会也不敢,每次都是许悦主动去找他。

改变这种状况的事发生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因为这天是周末,所以寝室里的室友都外出了,有女朋友的忙着谈恋爱,没女朋友的大多跑到篮球场上打球去了,唯独黄祥独自待在寝室里看书。

“你在看什么书呢?”

“啊!”许悦的突然出现,把黄祥吓了一大跳,慌忙地把手中的色情小说往被子里面塞,并岔开话题:“小说而已,我又不像你,老是看那些让人头晕眼花的心理学书籍,我只喜欢看些轻松点儿的课外书。你来找我出去玩吗?”

说来也奇怪,许悦虽然念药剂系,但他们每次去图书馆,她都会挑些心理学的书来看。

“是啊,整天待在宿舍里挺无聊的。走,我们出去逛逛。”许悦主动牵住他的手,拉他往门外走。

两人刚走出寝室,就有四个人迎面而来。他们是黄祥的室友和同学,刚刚从篮球场上回来。

精力过盛的年轻人,看见美女很自然就活跃起来。这四名同学看见许悦牵着黄祥的手,捧着篮球的高个子便调笑道:“黄祥,你姐姐又来喊你回家吃饭了!哈哈!”有人带头了,其他三人自然不会保持沉默,你一言我一语地取笑他们:“回家吃饭还好,就怕不是吃饭那么简单。”“×,不吃饭就不吃饭呗,有啥好奇怪的,现在挺流行姐弟恋的。”“为什么我就这么命苦,没有姐姐来疼我……”

平时也经常会有人挖苦黄祥跟许悦的关系,但都只是在黄祥面前说,在许悦面前说还是第一次。她虽然是个大方的女生,但当众被人取笑也会感到害羞。

黄祥看见她绯红的脸颊,一股无名火直冲脑门,冲对方吼道:“我就是喜欢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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