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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师问情-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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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留影壁。”翩翩的手缓缓垂下,又道:“它可以记录你所经历的事情,无论声音还是画面都是那么清晰。就好像发生在你身边。”常康宁这才明白为什么当他碰到那墙时会发生那些事,他忽地一震,望着翩翩。经历的事!这么说刚才看到的就是……

“不错。”翩翩似是猜到他所想。

“哈哈。”常康宁突然笑起来,“怎么没听说过你拍

过电影的。”

翩翩定定地望着他,忽地却撇过脸,轻声道:“你令我很失望,还以为你是一个很直爽的人,谁知道说话还是会兜圈子。”

常康宁又是一震,想笑却又笑不出来,脑中不断闪着各种的念头,她为什么这样说,难道是真的?不,不会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为什么自己身上的法器没有反应,要知道这是卫浩南给他特意配备的,只要有妖物在附近出现,法器就会发出提示。可认识她至今,法器没有半点异象。可若不是,她为何又那样说?还有,她怎么会在这里出现?这不是师祖爷爷他们给自己安排的考验吗?

(ps:这部份故事,因为剪切,保存的关系,貌似弄丢了一些段落,如有接不上的麻烦告知)

第五十六章电影

两人相互望着,沉默不语。半会,翩翩忽地轻声道:“既然你说那是电影,就当它是电影吧,那你可知道这电影的结局。”

常康宁点了点头,跟着又摇了摇头,但立即又点了点头,笑道:“最后当然是消灭了那个妖怪,公主和武士有情人终成眷属。”

翩翩一听,也笑了,微闭双目,一脸陶醉的道:“是呀,每个人都是这样

想的,公主钟情于武士,那武士又深爱着公主。英雄归来,给他庆功的当然是一场盛大的婚宴。”

常康宁连忙附和:“是呀是呀。”

可未等他再说,翩翩凤目一睁,却厉声道:“当然不是。”她脸上的笑容瞬即消失。

常康宁不觉往后退了一步,背着的手也稍稍移了移……

“嘟嘟嘟——”突然袋中的通讯器响起。

“hello。”

“小梦姐,你们有没事。”是卫小杰。忙了半晚,他终于联系上他们了。

“废话,有事还听得到我的声音吗?”

“唔,不是,你们在什么地方,那个林子……”

一说起树林,燕若梦的火就来了,吼道:“卫小杰,你现在才来说,迟不迟点,还说什么高科技,靠你呀,给我收尸就差不多。”一说完就挂了机。真可恶,现在才说有问题,怎么不再迟一点再说。她气得狠狠咬了一口大饼,就像能将那家伙咔嚓掉。“噗——”凌天恒差点要笑出来,可见对方那斜过来的眼神,活像要将他嘶咬掉似的,吓得他赶紧掉转头去。算了,这个时候还是别惹她啦。现在她正在找人“开刀”嘢。

那一边,卫浩南道:“怎样,联系上了吗?”

卫小杰无奈地耸了耸肩,道:“他们没事,不过小梦姐却在发脾气,怪我没把资料弄好,挂了线。”

“没事就好,他们现在到哪了?”

“我看看,嗯,应该出林了。”

“等吧,一会她还不联系你。”

“嘿嘿,那倒是。”

卫浩南也有点无奈,哎,现在的年轻人呀,事事都要方便,都要简单,都要完美,一有不对心的就有意见。想当年,他单枪匹马闯荡时,哪有这么完善的后勤,就连接应都没有。触礁了,就赶紧调头,长个记性,下回才会学精。那丫头,走得也太顺利了,不吃些苦头看来是不行的。

这两个老人精在不怀好意打着如意算盘,那一边那两位也没有空闲下来,同样是在算计着,斟酌了一会,就决定如此行事。

凌天恒把行李放上到一棵大树上,树林外围的树是不会动的,所以他并不担心一会出来会找不到。现在是去交战,行装当然是越简单越好,只要有武器和食物就行了,其它东西没有必要带着。他捡了支枪递给燕若梦,道:“你的符虽好,但始终没子弹快,乖,拿着。”他也不太明白干吗要给这个她,也许是卫浩南将其说得太神奇了。

燕若梦扁着嘴,不太情愿的接过,就那么随意拿着。凌天恒看她拿枪的样子,还有之前在河边的时候,他似乎想到了什么,便道:“你没玩过枪吗?”

燕若梦努了努嘴:“像我这种文明人,会玩这么危险的东西吗?”

小时候在儿童公社,他们的玩具有很多,别人拿的都是枪呀炮呀什么的,但是她拿的却是剑,觉得那样耍起来很威风,可是每次“打杀”都给别人喷上一身水,然而她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换种更厉害的“武器”。

凌天恒会心一笑,果然如此,跟着便教她怎么用。燕若梦本来就是举一反三之人,他只是说了个大概,她便已经明白了,何况这玩意儿,整天见g01那些队员使用,没有实践也懂得模仿。凌天恒看着她的手法,知道她已经会了,前面便是目的地,他不能让她像刚才那样试验一下,免得惊动了敌人。

“走吧。”他将枪挂在腰间,又穿了件薄外套好遮盖着,背包还放着别的武器。他只是给了燕若梦一支枪,毕竟她不太会用,至于手榴什么的,他可不敢给她,谁知道她会不会拨掉引线后不会扔掉,而炸着自己的,这么危险的玩意儿,还是自己拿着行了。

翩翩把手一抬,长袍一卷,瞬间就将常宁带到另一处,一个很大的洞穴,钟ru石自然垂下,挂满四壁,发出“嘀达”的声音。

“这儿就是那个传说中蝠王的洞府。”

“啊哈,这……这也太单调了吧,哪像人住的地方。”常康宁努力制造出一点喜悦的气氛,但是连他自己也笑不出来,心中七上八下的,刚才翩翩施法将他卷起,他发觉竟然无力反抗,要是正面发生冲突,他都不知自己又能接对方几招。

“不错,这根本就不是人住的。”翩翩冷漠的声音中带着深深的恨意。

常康宁忽地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马上道:“你别误会,我是说正常人不住这,呃,不是,是一般人不会,有都是被逼的。啊,不是,是有本领的。”急起来,他说得语无伦次。

忽然间,翩翩却笑了起来:“瞧你说的,其实这地方根本就不是住人的,不就是个山洞,又怎么会住人。”

“是呀,是呀。”常康宁连忙点头附和,虽不知对方为何会转变︶态度,但是她能笑,总好过发脾气吧。

“这不过是个片场,拍完戏了自然把东西撤走。”

“片场?噢,对对对,就是嘛,那个啊哈。”

突然翩翩转过身,眨了眨眼,望着常康宁道:“想不想知道那部戏是怎么说的。”

“想呀。”常康宁脱口而出,但又道:“还是不了,你若想片子大卖最好就不要在公演前剧透。”人的心理往往是你越想听,就越要问,你越是问别人就不一定会说,反而在吊你的胃口。常康宁当然懂得这道理,所以他反而行之,他要将主动权握在手中。

果然,翩翩道:“没关系的,反正都要知道的。该从哪里说呢。”她侧身靠在一张特别大的石块上,手指把玩着头发,缓缓道:“还是从这石床说起吧。听说这是一块玉,躺在上面可以增进人的修为,可以增强人的灵性。不过我怎么看也看不出什么来。”

常康宁见她说话了,知道暂时她不会对自己如何,也寻了块大点的石头坐上去。

“传说中那蝠王被封印在这儿,那玉便是关键,要破坏这个阵法,那就必须要用纯yin的鲜血染遍这玉,使它变成一个带着怨气的邪物。那就不再

是刚正的玉石,就再也无法镇压住它了,蝠王当然不会用自己的血,但是他又没办法去捉别人来,你说他会怎么做。”

i翩翩望着常康宁,嘴边露出耐人寻味的美意,常康宁打了个寒颤,他并不笨,马上就想到了什么,但是并没有说出来,他故意思考了一会,便摇头道:“猜不出。”翩翩笑了,慢悠悠的道:“其实嘛,他用的是一个笨办法,你们国家不是有个成语叫做守株待兔吗?山外那个迷林便是他挖的陷阱,还有这山,本就是一个很大的矿山,要人,那就真是太容易了。那玉越来越鲜艳,只需再杀些人,他便可以出来了,可是想不到竟然闯进来了一个巫师。你说这个巫师看到这么一个将要摆脱封印的妖,会怎么做?”

常康宁强笑道:“那还用说的,当然是趁它病,要它命,杀了它。”

翩翩瞧着他,没有立即说话,看了一会,“噗哧”一声笑出。

常康宁搔了搔头,讪笑道:“不对吗?”

翩翩笑道:“如果是这样,哪还有故事的,又怎么能吸引观众。”

常康宁傻笑了几下:“好像也是。”在这个时候,最好不要太过聪明。

翩翩仰头望着洞顶,幽幽的道:“巫师并没有杀死那个妖,反而是给它控制住。”

常康宁心中一惊,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但却不敢说出来。

翩翩继续道:“终于这块玉就快给染成通体血红。”说到这,她又停了,手轻轻摸着身下的那块像是石头多过像是玉的东西。

常康宁顺着她的手看去,照她的说话,这“石床”就应该变成了血石了,可是他怎么看都觉得还是块石头,莫非那玉藏在石头里,还没给弄出来。曾听人说,玉是从石头中剥出来的。在中土关于玉的故事并不会比渡国那些妖妖怪怪的少。

话说有个人得到了一块石头,他硬是说这是块美玉,并将其呈给了君王,然而

君王找了玉匠来鉴定,却说那只是块普通的石头,因此那个人以欺君之罪被砍去了一条腿。二十年后,新的君王登位,那个人拐着一条腿,又去献石头,可是结果仍然一样,他又给砍去了一条腿。就这样又过了二十年,又一个新王登位。这个人没了两条腿,他没办法再拿着石头去献了,只能整天都抱着它在哭,叹息如此美玉竟然无人能识。后来传到了新王耳中,他觉得很好奇,为何那个人都变成那样了,还要坚持说那石头是块玉。于是就找了个最好的玉匠小心地将那石头剥开,没想到里面真的是块玉。晶莹剔透,通体无暇,这就是举世闻名的和氏璧,后来就成了传国玉玺。然而此玉未问世时已差点使人丢失性命,那它面世后更是掀起血雨腥风。凡是拥有它的人,甚至是见过它的人,都无不受其害。最初不过是个小官挨了顿毒打,但还是以诈死躲过一劫。之后当然是复仇,个人的恩怨一旦夹在国家之间,那死伤的便是无数的生命。此玉虽然精美,可是却是不祥之物。



奈河桥,

摇摇坠,

渡不过,

化基石。

从今后,

桥底下,

睹他人,

桥上走。

第一章蝠妖的新娘

在民间,玉一直都被当成是辟邪的神物,小孩出生不久,长辈们总会给他配戴一块玉,以保平安。其实玉只是一种矿石,长得好看的石头而已,本身并没有什么灵性,与实验室培养出来的元素无二。之所以说它带有灵性,其实只是外界给它的灌输,那就是平日所说的什么吸取天地精华。玉的“正邪”其实不过是它存在的环境因素而造成的。

再看看翩翩说的那块“血玉”的石头,如果蝠妖要用鲜血将其染红,使它变成邪物,他完全相信。因为没有人会心甘情愿放血供他使用,他只有去杀人。想着那些被一点一点放掉鲜血少女,常康宁不由得打了几个冷颤,这是多么残忍的事,一刀了断或许没有那么痛苦,可看着自己的血一滴一滴落下,那又是多么恐怖的事。他定定望着那块石头,但奇怪的是并没觉得怎样,如果那是一件带有怨气戾气之物,那么他应该会感觉得出它散发出的那种邪?恶之气,可现在他没有这种感觉,就好像那不过是块普通得再普通的石头。怎么会这样?难道翩翩在吓唬自己?没必要呀。

翩翩仿佛知道他想什么,便道:“你一定会觉得很奇怪,既然是用血来染的,为什么它不是红色的呢。”

常康宁点了点头,看情形是发生了什么变故吧。

翩翩笑了,笑得有些凄厉,她笑道:“当然是因为我。”

时间又回到几百年前,那蝙蝠妖怪威胁附近的部落村民给它送去活人鲜血作祭品。

既是公主,又是圣女的新娘子。那么出嫁的队伍当然不同于往常那些低贱的婢女,送亲的队伍多达百人,除了十来个婢女之外,当然就是精壮的武士,而朗格里当然就混在其中。

蝠妖并没有因为多了那么多闲杂人而有任何怀疑,他似乎并不在意人数的多少,仿佛来得越多越好,这样就省得他出去找食物了。

同妖物结婚当然不像人类那样有那么多繁文缛节,人一到就直接给送到了洞房。洞当然就是洞,而且就是现在他们身处的这个天然洞穴,有着一块平平整整的大大的石头,有着别的石头没有的颜色——血红。

翩翩并没有坐在这块石头上,而是对面。她知道一会蝠妖进来只会做一件事,那就是杀她,用她的血来浇那块血石。什么蝠王娶亲,那不过是欺骗世人的一个幌子。

翩翩双手缩在袖中放在膝盖上,如同每一个初入洞房的新娘般,带着几分生怯,几分娇羞,还隐隐含有几分怨恨。她在等,等蝠妖到来,她并不是等他来杀自己,而是她要杀他。她指间戴着一枚戒指,里面暗藏着一支毒针。毒针当然毒不死具有妖力的蝠妖,但是却可以使他麻痹片刻,因为毒针还泡过圣水,而圣水是专门对付邪物的。只要蝠妖被毒针刺中,那躲在一旁的朗格里就可以将他杀死。

蝠妖拖着沉沉的脚步走了过来,他站在翩翩的面前,似乎在欣赏着这一年送来的血引子。

一切都很顺利,顺利得连翩翩也省去了娇媚造作一番,毒针就刺了蝠妖一下,然后他定着,一旁的朗格里跳了出来,浸过圣水的短剑从背后刺进蝠妖的身体。

蝠妖倒下。

身上冒出一股黑烟,背后那两张翅膀也瘜了下来。

朗格里拔出剑,准备再补上几下,突然他呆着了,定定的看着蝠妖。这个人,不,这个妖怎么这么像一个人的。

“咦?”翩翩也有些诧异,她也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

“索队长?”朗格里试探着叫了一声。

“我知道你们一定会来的。”蝠妖不仅长有人身,而且还会说人话,沙哑的声音中好像并没有怪他们那样做的意思,好像还知道他们会来,而且还一直在等他们。

“索队长,真的是你,怎么会是你?”朗格里单膝跪下,在懊悔自己刚才的作为。

这个蝠妖并不是别人,竟然是他们侍卫队的前任队长索非里。三年前他护送送亲队伍来给蝠王,可是连同那十几名跟随的成员都没一个回去。所有人都认为他是被蝠妖害了。想不到竟然在这儿见到他,难道说蝠妖看穿了他们的计划,特意以他来装扮自己,好引他们先出手。那么他们还有机会杀蝠妖吗?

索非里没有回答,他看着两人,挣扎着道:“快走,千万不要碰这儿的任何东西,永远也别进这座……山。”说完头一侧,不再说话。而身体却“蓬”地一下炸开,跟着又如胶般扭曲起来,慢慢飘起。

朗格里急忙拉着翩翩跳到另一边,举剑戒备,却见那团东西似烟般飘来飘去,跟着好像没入了石壁中,之后就没了踪影,就好像从来也没有出现过。

“我们……怎么办?”翩翩望着朗格里,虽说她是巫王的女儿,但并不等于她也会巫术。在族中,即使会出现什么妖邪之物,都有一大帮人在身边护卫,但是在这儿,她也只能靠自己,还好,有朗格里在,她相信他一定可以保护好她的。

朗格里沉吟了一会,心中暗想:按巫王的说法,蝠妖的肉身早毁,它需要找一个寄体才可以保存形体,莫非刚才的索非里就是它的寄体?若是那样,蝠妖岂非让他杀死了,就是不知刚才从索非里身上飘出的是什么东西。不管那么多,一会随便转转,只要蝠妖不再出现,就随便杀只蝙蝠回去交差。想到此,便对翩翩笑了笑,道:“别怕。”他伸出手轻轻握着翩翩的手,然后就这样拉着她走出去。

他们都没有回头,所以都看不见身后那石洞四壁冒出了一团团像是烟,又像是雾的奇怪的气体。这些东西仿佛长了眼睛般,竟然尾随着他们身后。黑暗之中,即使他们亮着火把,也只会以为那不过是烟罢了。

很快,他们就与带来的侍卫和婢女等人会合,跟着当然是大肆搜洞。

蝠王的窝。里面藏着的当然是蝙蝠。一大群的蝙蝠被他们惊得飞走,不懂飞的,当然给他们砍杀。杀到刀都钝了。最后他们也懒得杀了,只要蝙蝠不飞到他们身边。

就那样找了大半天,蝠王的影儿都没有。不过却找到了一个藏金洞。满满一个洞穴中都是闪闪发光的金子,闪得人的眼睛都花了。所有人都呆了,虽说他们并不是普通的人,是守卫王宫的人,但是王宫中的珠宝再多,也不是他们能随便能见到的。但是这里的,他们却可以随手而得。

不用人吩咐,也不打招呼,一只手伸过去,两只手跟着又伸过去,一抓起金子就往袋里塞去。

朗格里并没有阻止他们,因为他还有个任务就是要将这儿的金子带回去。他走过去,抓起了一把金沙,慢慢放开手,让其自然落下,“沙——”,原来这便是金子的声音,果然是与普通的河沙有所不同。

翩翩看着这些人,一个个都在埋头捞金,可是不知为何,她就是觉得有些不妥。她来回的望着,这些人的眼中都似乎也发出了光亮。

突然一个侍卫抓起金子就塞进口中,跟着其他人也是如此。

“喂,你们——”翩翩想去制止这些人,可是忽地想起之前索非里说过不要碰这儿的东西,难道这些金子被施了妖法?她一下就把手缩了回来,“朗格里——”翩翩本想叫朗格里,问他该怎么办,可一回首却见到朗格里走到一个侍卫面前,抓起他的后领,“啪”地就是一巴掌甩过去,直打得他嘴角流血,但也因此使他嘴巴张开,吐出了金子。

凶狠、冷嘲般扬起了嘴角,残忍、漠视的眼神,这是她认识的朗格里吗?翩翩的声音不免也因为惊而变得尖起来。然而就在她开始要失措时,朗格里却恢复了往常的微笑。他向翩翩走过来,柔声道:“他们是中了蝠妖的邪术。我这样可以救他们。”俊朗的脸上配上满面的笑容仿佛给人的是一味速效的镇定剂,翩翩看着这张脸,看着那双眼睛,慌乱、紧张、害怕的心,渐渐安定下来。

那蝠妖也不知去哪里搜刮了那么多的金银,满满的好几个山洞,看成色,像是炼冶不久后的,没有上字,也没有成型,估计是刚采出来的。可以猜想是有些人来此开矿,结果采是采出来了,可是却带不走,全给蝠妖没收了,至于人,当然也让他吸收了。

装了满满的好几车,朗格里很放心的让手下将金子运走,他却留了下来。

“为什么你不走?”

“这是巫王要的金矿,我得看好它,要不然让别人来占了,我又如何向他交待。不如你与他们回去吧,你贵为公主,又如何能呆在这种地方。”

“不,我要与你在一块。”

这么难得的机会,翩翩又如何会回到那高墙守卫的宫里,当然要留下来。朗格里也没有坚持送翩翩回去,也许他也想与她单独相处。

第二章刺杀

很快,巫王就派了工匠来。修路,方便运送。金矿也重新开采。而朗格里当然就成为监工。自他送翩翩来此处后,就再也没有离开过山洞,翩翩也没有问他为什么。

斩妖的大英雄与勇敢的公主的婚礼并没有在皇宫举行,而就在这山中。府邸依山而建,端的是富丽堂皇,堪比皇宫。翩翩的父亲巫王也亲自来主持婚礼。

吹打弹唱,好不热闹。妖孽已除,今后大家都可以安心了,众人的脸上挂满了开心的笑容。

开怀畅饮,把酒言欢,推杯换盏,一切的危险都过去了,以后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危险到他们了。

然而谁也想不到的是,当新人向巫王行礼的时候,朗格里突然向巫王刺出了一刀。

刀,深深扎在巫王的腹部,只见那握手的刀柄。

巫王倒地,他身边的侍卫一涌而上。朗格里毫无惧色,夺过一把刀,几下挥舞就将那几个侍卫的刀剑统统打落。

“念在兄弟一场,我不想伤了你们,走。”朗格里看着这些给打翻在地的侍卫,却住了手。

那几名侍卫互相看着,他们心知自己不是对方的敌手,可就这样走吗?万一巫王怪罪下来,那可是满门抄斩的呀。

“这是我与巫王之间的事,不想连累你们。”朗格里扬了扬刀,大有,你们再不走,就别怪他不客气的意思。

一个侍卫爬了起来,往外奔去,另一个也跟着去了。眨眼间走个清光。他们知道这很有可能是王位之争。在这些小部落中,没有哪个王是一生下来便是的,也没有哪个王可以将王位传至千秋万代。在这儿,强者为王,谁厉害,就将上面那个揪下来,自己坐上去。没有人敢说不,因为你的拳头没他硬。在这儿,要么是服从,要么是受死。

其实不管是这儿,还是别的地方,好像都是这样,明明心中不岔,却又不敢怒言,忍声吞气去屈膝于他人。

鞭子挥下,棍棒拍下,好像他们除了闪避,缩脖,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做还手。一个挨打,两个挨打,仿佛一块挨打才是正常的,没有谁敢先去当那个反抗的人。

不管是十只还是八只羊的羊群,总有一个走在最前面的,那叫做领头羊。它往哪儿去,后面的羊儿都跟着哪儿去,它停,其它的停;它走,其它的也走。牧羊人只要带好这只羊,其它的,都乖乖听话。人就好像羊那样,不管是什么地方,偏远落后的部落,还是国际化的大都市,不论做什么事,好事还是坏事,都有个带头的。其他人都朝他看,听他的提示而做事,自己一点主见都没有,就算有,也会给那个羊角顶到服服贴贴。最终造成的不就是少数人凌驾于多数人之上。是因为那些人的无知,还是畏惧,或者说他们是怕死。

闲话不说,且说翩翩,她万万也想不到朗格里会在这个时候伤害巫王——她的父亲。她先是呆了呆,可很快就回过神来,冲过去,扶着巫王,捂住他那伤口。可是血,依然从指缝中溢出。本想叫人,可听得朗格里那般说话,再一看,厅堂中那些人,个个争相往外奔走,只恨爹娘生少了只脚,扑倒在地也不会站起来,爬也要爬出去,仿佛走慢半步,就会挨刀挨打。可那个操刀之人,对他们却半眼也没瞧一下。

“朗格里,你这是在做什么?”

是气愤,是伤心,是难过,但更多的又是不解。

巫王喘着气道:“女儿呀,你还不明白吗?他接近你是为了什么?”

不,翩翩摇了摇头,她不相信他是这样的人,她不相信他真的是为了来争夺王位而来接近她。

巫王轻叹着,续道:“本王膝下无儿,就只有你这么一个女儿,这王位迟早会传与他,哎,又何苦急于一时。”

翩翩含着泪,望向朗格里,眼神已从不相信慢慢转变为询问。这是真的吗?她自小生活在深宫内院,有巫王的百般保护,根本就不知什么是人心险恶,虽知有宫廷争斗,但从来也没想过会发生在自己身边。王位真的那么吸引人吗?可以使一个人说尽甜言蜜语,花那么多的心思去讨好,

朗格里不屑地哼了声:“卡也图,你别以为人人都和你一样。你那个王位,我还不想要呢。”

卡也图就是这个巫王的名字,在这个偏僻落后,又等级森严的部落中,没有谁敢直呼巫王的名字,那可是大不敬,是犯死罪的。更何况在这些部落里,一旦当上了巫王,那他原本的名字就不会再用,所有人都得叫他王,因为他是天神的使者。

也不知有多少年没有听过自己的名字了,甚至乎都快忘记自己原本的名字。骤然间听到有人喊起这个名字,巫王的脸上微微闪过一丝错愕,可跟着他的眼中瞬即闪过一丝阴鸷,可很快就隐去,换上那一脸的痛心疾首的伤心难受。

可翩翩听到却是一喜,没有怪朗格里的无礼,却是暗暗高兴,他不是那样的人,他不是为了王位而接近她的。都说恋爱中的女孩很单纯,也很盲目。她们看不到隐藏在暗处的危机,只是想到只要爱人对自己的好,是爱她,而不是利用她。

然而朗格里接下来的一番话却给了翩翩一个晴天霹雳,假如刚才朗格里刺杀她父亲给她的是一个给惊雷吓倒,那么下面她却是给惊雷狠狠的打了几记。她宁愿朗格里是为了王位而接近她利用她,而不愿意再知道真相。

只听朗格里狠声道:“你们还记得素心吗??”

翩翩一愕,想了一会才问道:“素心?你是说三年前为了逃避要送给蝠妖当新娘的那个自杀的婢女?”她记得过去给蝠王选新娘,并不是只在平民中选取,有时还会在宫里面。那是由巫王祭天,所获得的提示。选中了谁就是谁了,不管你愿不愿意,人就带走,她的家人就会给钱银好好安排。虽然说嫁个女儿,可以获得不少财富。但也不是人人都如此,要知道那可是有去无回,永生不再相见。胆小的,哭哭啼啼,被拖着走了。胆大的,有些却会反抗,死命不从,结果当然是死了。死了就死了,那就重新选过呗,反正有的是人。

她依稀记得,宫里面是有个叫素心的婢女,服侍了她也有些日子,故此有印象。她记起,那时上天降旨,在素心的身上作下记号,所以不管她的身份如何,都必须要去。可是不知为何,临行前的那一晚,她却死了,听说是想逃跑,给射杀的。当时也只是随便找个理由将这事掩盖过去,连自己也不太清楚,为何朗格里却在这时提起她呢。

朗格里盯着翩翩,一字一顿的道:“她是我的未婚妻。”

翩翩只觉得脑子“嗡”地一下炸开,刹那间一片空白。素心是他的未婚妻!这怎么可能?不,不是的。他一定是在骗自己。她瞪大着双眼,望着朗格里,她不相信,一定是刚才听错了。

朗格里可不管翩翩在想些什么,续道:“我和她自小青梅竹马,早已私定终身。”

“啊——”翩翩捂着嘴,摇着头,不,她还是不相信。她记得他对自己说过,自己是他第一个喜欢的人,怎么可能……一定是素心,是她暗中不知使了什么法子。一时间,她却忘记了,素心是死在她认识朗格里之前。

朗格里道:“她进了宫,而我也当了侍卫,见面的时间少了,但我们的感情从没有变过。是他——”他指着巫王卡也图,狠声道:“是他,借着给蝠王娶妻作幌子,强行占有被选中当新娘子的姑娘。他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编造了这弥天大谎。”他激动得浑身打颤,只想挥刀将对方砍成肉酱,可是又觉得那样并不解恨,才一味地忍着,去想那曾经想了很久的报复人的方法。

翩翩气道:“不准你诬蔑我父王。”他要刺杀巫王谋取王位,她不怪他,每一个勇士都不会甘心当别人的手下。可现在他要杀便杀,却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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