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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神藏-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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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里逃生,体质蜕变。不仅力量大增,各方面素质都得到提升。初次试手,一口气绞杀五十多头活尸。
如今,这只有二十多头的尸群,他根本不放在眼中。
对付这些外表看去像人,骨子里嗜血残暴的怪物活尸,凌枫没有半分手软。
杀一个,少一个!
在凌枫绞杀活尸的时候。电线杆上的金富贵,快速滑了下来。活尸全被引走,他此刻安全了,双脚落地虽有些腿软,但肥嘟嘟脸庞却尽是亢奋。
“高手兄,干得漂亮……刺,刺死它们,一个别留!”
金富贵手舞足蹈,在旁加油鼓气。不时还开口套近乎。
对于这个胖子,凌枫看都没看一眼。他本意不是救人,而是这群活尸挡了自己的道。
很快!
二十多头活尸,被凌枫绞杀殆尽。他收起长矛,胸口起伏,微微喘气。
力量大增,身体各方面素质提升。兵器在手,击杀活尸不难。但是,连续高负荷战斗,对于体能耗损极大。
这方面,凌枫早就试过手。以他现在的能力,能应对五六十头活尸。但若尸群数量过多,仍旧会遭遇危险。
量力而行,不做没把握的事。
这是当年受训的时候,教官传授的经验。凌枫无时不刻,牢记在心中。
当他收起长矛的时候,遍地死尸,再也不见一个能动弹的。
转过身。凌枫来到不远处,推上自行车,准备走人。
这辆老古董自行车,是他在附近路边找到的。原本打算开汽车离开丰县,后来想一想,活尸对声音敏感,车况不好的话,挡不住活尸冲击,反而会有麻烦。
因此,他选择自行车,在不惊扰上规模的尸群情况下,先离开丰县再说。
在凌枫跨上车的时候。一个胖子出现在他面前,挡住去路。
“高手兄,捎我一程好不好?”
胖子正是金富贵。他急吼吼来到凌枫面前,伸手从口袋摸出一沓钞票,满脸讨好笑容,递到凌枫面前。
“钱!”
凌枫瞅了一眼,目光转向这胖子,淡淡说:“世道乱了,这钱……还有用么?”
金富贵不是傻子。当然明白对方的意思。的确,世道大变,秩序不存,自己辛苦挣来的钞票,有可能一文不值。
擦屁股都嫌硬!
“高手兄,只要你帮我离开这儿,想要什么,我,我都给!”金富贵是商人。当然不会轻易放弃,抛出诱人条件,想要聘请这位‘高手’充当自己的保镖。
“没兴趣!”
凌枫懒洋洋回了一句。蹬车就走。在这残酷的世道,他自己都不一定有保命的手段,拿什么帮别人。因此,对于面前这个暴发户打扮的胖子,所开出的诱人条件,半个字都没听进去。
“高手兄,别急着走啊……你要什么条件,咱们可以商量……对了!高手兄,你看着好眼熟,咱是不是见过啊!”
眼瞅凌枫要走人,金富贵大急,边追边喊。
“见过?”
已经骑出七八米远的凌枫,听到这两个字,脸色一动,停了下来。
还别说,这胖子看去是很眼熟!
他转过头,盯着气喘吁吁跑来的金富贵。半响,恍然大悟。
“是你!”
“是你!”
在凌枫认出金富贵的时候,后者也认出了他。
盐都的暴发户,大老板,土豪……等等字眼,在凌枫脑海闪过。这胖子的确是熟人,曾经不止一次去他家烧烤店,包场请客吃饭。
厨子,冰块脸,烧烤摊老板……同样,金富贵也认出凌枫,丰县一家口味很好的烧烤店老板。
“凌哥,凌老板,真是你啊!”
熟人好说话。金富贵走上前,拉住凌枫的胳膊,一把鼻涕一把泪,苦苦哀求:“哥,我的亲哥,你要扔下我……我就彻底扑街啦!”
凌枫脸上闪过一抹犹豫。
这胖子人不错,除了有些王八土豪气,为人处事周到。包场几次,钱没少给,临走还淳淳叮嘱,让凌枫有空去盐都玩,他全包。
如果是陌生人也就罢了。毕竟有些香火情,碰上也算有缘,扔下他……似乎有些不厚道。
想了想,凌枫瞅了金富贵一眼,问道:“你多重?”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拍了拍自行车坐垫,意思再明显不过。
金富贵看去肥头大耳,实则心思剔透,连忙说:“哥,我不重……别看我长得胖,都是肥膘不打秤!”
“到底有多重?”
“一百…一百七八十斤!”
在金富贵报出自己体重的时候。凌枫有些不敢相信。这家伙肚圆肠肥,个头比自己还高,怎么看去至少也有二百出头。
他想带人一起走,恐怕……自行车承受不住啊!
在凌枫皱起眉头的时候。五十米外远处,临近路边的会所大门,发出‘啪啪’响声。
凌枫鼻头抽动几下,脸色顿时大变。他不用眼睛看,光凭鼻子就能嗅闻到,在那里至少聚集了几百头活尸,此刻正在冲撞大门。
果不出其然!
在他没来得及多想的情况下,会所大门被撞开,一头头狰狞活尸潮涌而出。
金富贵见了,当即吓得面无人色,差点尿裤子。
还是凌枫反应快,登上车,大吼一声:“走!”
金富贵一个激灵,旋即,肥硕的他无比灵活,一屁股坐到车后面。老式加重自行车,虽不好看,但是很实用。载上几百斤绝对没问题。
然而,当金富贵的******,一下子坐到后车垫的时候,整个车架顿时发出‘吱呀’响声。
正准备发力蹬车的凌枫,忽然发觉整辆车下沉,根本蹬不动。侧头一看,前后两个钢圈全部瘫了,彻底报废。
“你到底多重?”扔掉自行车,凌枫冲着金富贵大吼。
“一百九……两百不到的样子!”金富贵哭丧着脸。
“还不说实话!”凌枫可不相信,这家伙只有两百上下。
“二百三十二!毛重!”见到凌枫发火,金富贵不敢隐瞒,报出自己真实体重。
“我靠!”
凌枫瞅见不远处嘶吼怪叫直扑而来的尸群,破口大骂:“你个扑街仔,遇上你……算我倒霉!”
第十章 血已沸腾!
不想惹麻烦的,麻烦找上身。
死胖子一屁股坐瘫自行车,面对足有三四百头尸群,凌枫只有一个念头,跑!
他虽然战斗力超强,也无法应对这么多活尸,如果不跑,一旦被围住,有死无生。
咻!
身子前倾,双脚一蹬。凌枫如猎豹般敏捷,急速狂奔而去。
“哥!等等我……”
身后传来胖子金富贵的叫喊声。凌枫充耳不闻,自顾自逃命。
不是他自私。眼前的情况,由不得他多考虑,保全自身才是关键。
宽阔的马路。
两个男人,一前一后,拼命狂奔。后面三十米开外,足有好几百头活尸嘶吼怪叫,穷追不舍而来。
以凌枫的体质,速度绝对胜过活尸。双腿发力,渐渐拉开自己和尸群的距离。
金富贵就惨了。他原本没吃没喝在电线杆上吊了好几天,体能消耗达到极限。外加身子重,速度慢,没多会就被抛开一大截。
‘高手兄’的背影越来越远。身后活尸怪物越逼越近。
金富贵肥脸惨白。他心里很清楚,这种情况下,‘高手兄’绝不会回头来救。
而他自己,体力已被榨干,虚弱不堪,再也没法迈动脚步。
“老娘啊,富贵儿不能回去看你……你自己多保重啊!”
一屁股瘫坐在地。金富贵捂着脸嚎啕大叫,等待死亡降临。
就在他满心绝望的时候,‘轰’爆炸声不断响起。睁开眼看去,他瞅见一个身影站在自己面前,正从后背囊袋摸出一个个铁罐扔去。
高手兄!
我滴亲哥!
金富贵见到来人,精神为之一振。
“死胖子,还不滚起来……逃啊!”
回头的人正是凌枫。他原本没打算为了一个熟人,惹上大麻烦。但是,耳闻对方绝望大喊,那一声‘老娘’,莫名触动心绪。
下意识,他回头救援。
背囊内的铁罐炸药,一一点燃,扔了出去。这些炸药全是不久前刚制作出来的,原本留着路上遇到麻烦使用,此刻全被拿了出来。
还别说,类似燃烧弹功效的铁罐,爆炸后腾起熊熊火焰,立刻阻挡住尸群逼近之势。
金富贵此刻也反应过来,爬起身,迈着沉重步伐,气喘吁吁逃命。
五分钟!
这是凌枫给他的时间。如果在五分钟内,这胖子逃不远,他就算想救,也有心无力。
铁罐炸药毕竟威力有限,全部扔出后,虽起到一定作用,但是没多久,火势减弱,尸群再度逼近。
杀!
凌枫早就料到,反手抽出长矛,眸中透出无穷战意,直冲而去。
矛如龙,横扫八方。步伐如电,来回窜动不停。
凌枫竟然以一人之力,狙击尸群前锋,无法逼近半步。
同时,全力战斗,对他而言消耗也是极大。
短短几分钟。
地面多了几十头活尸骸体。凌枫胸口起伏,额头出汗,鼻息渐渐粗重。转头看去,他忍不住破口大骂:“死胖子!”
快有五分钟时间,这胖子竟然只跑出六七百米。此刻若是撤退的话,他还是会被活尸追上。
咬了咬牙。
凌枫手中长矛一横,继续对战尸群。既然出手,好人做到底,他会拼尽全力,救这死胖子脱离险境。
又过了三分钟。
凌枫后背汗湿,气喘吁吁,体能已经消耗大半。转头望去,死胖子没了人影,应该拐去路弯那边。
差不多了!
在他估计,距离远了,活尸嗅觉虽然灵敏,也难以锁定目标。
因此,该到撤退的时候。
噗!
手持长矛,一矛刺穿左侧一头活尸的脑袋。抽手的时候,凌枫急速后撤。
原本,按照他的预计,就算体能消耗过半,也有把握摆脱尸群。谁料想,一小股活尸从公路对面绕行而来,堵住后路。
如此一来,凌枫腹背受敌,身影很快就被尸群淹没。
不管单兵作战,或是群体行动,最忌讳被包围。眼瞅四面八方尽是活尸身影。凌枫心知自己想要冲出去,很难。
再难也要冲!
他想活着,不想成为这些怪物的食物口粮。
大喝一声。凌枫挥舞长矛横扫劈砸,脚步不停,朝向后方冲去。
战意昂扬,斗志如虎。
十几头活尸被他砸飞刺死,所过之处,无可披靡。
然而,活尸数量太多。这边被清除,旁边立刻有补充,牢牢将凌枫困住。
这对凌枫而言,绝对是致命威胁!
随着时间推移,手中长矛越来越沉重,脚步也越来越凝滞。凌枫感觉自己,体能已经快要耗尽。举目望去,四周尸群黑压压一片,至少还有两三百之多。
杀光它们?
已经不可能。人力有限,他能独战尸群,击杀近百头活尸,已是体能极限。
怪异吼叫不断传来。四面八方尽是活尸身影,张牙舞爪,直扑而来。
凌枫拼尽余力,只能抵抗,再也无法冲出去。
他的眼神,透出一抹绝望。在这种情形下,逃生几率微乎其微。
“死扑街仔!”
心里忍不住咒骂。若不是那死胖子,他不会身陷囹圄。
做了就做了,绝不后悔!
也没有时间,让他多想。四周尸群汹涌,已经围逼而来。
“我不能死!”
身体虽然已经最大化透支,凌枫意志却没有半点动摇,手持长矛,大吼大叫,殊死一搏。
汗水打湿全身。体力似乎被榨干,不剩半滴。凌枫脚步踉跄,挥舞长矛不让活尸靠近。
然而,在某一刻,一头体型健壮的活尸从侧面直插而来,挥起手掌拍中长矛。
啪!
凌枫已近油尽灯枯,再也握不住,长矛脱手掉落在地。那男人模样的健壮活尸嘶吼怪叫,五指曲张,獠牙露出,直扑而来。
在长矛脱手那一刻,凌枫身子不稳,摇摇欲倒。眸中瞅见四周,一张张狰扭曲的面容,他内心莫名恐惧,还有极度不甘。
家人,朋友……还有很多心愿未了。
我不能死!
一声大吼。原本体力耗尽的凌枫,高举双臂,状若疯狂。同时,胸口莫名发烫,体内热血沸腾,丝丝缕缕力量蔓延,瞬息遍及全身。
“给我滚!”
一拳砸去。‘啪’一声,逼近的那头健壮活尸,脑袋直接被轰成稀巴烂。
这一拳力量之强,竟然远胜先前好几倍!
凌枫却没感觉到。此刻的他,胸口仿若有座火山,爆发出无穷无尽的熔岩热流。
血已沸腾,双目赤红,眼中所见,有敌无我!
心绪混乱,整个人仿佛陷入一种疯狂境地。直观上,此刻的凌枫,比活尸还要狂暴,冲杀而去……
第十一章 同时沦落人!
血已沸腾。
狂怒不可遏。
胸口如火焰燃烧。无穷无尽力量,遍及全身。凌枫冲杀在尸群内部,状若疯狂,无可披靡。
嘭!
一拳轰爆活尸脑袋。霍然转身,又抓起另外一头活尸,直接将其撕裂成两半。
血水混杂内脏洒落。凌枫浑然不觉,双眼赤红,狂笑着冲向下一目标。
短短三分钟。
遍地尸骸。将近三百尸群被绞杀殆尽,所剩不足二十。
凌枫如血人,屹立当场,眸中狂暴杀意未消,胸口灼热和体内沸腾血液,开始缓和。
加诸其身的力量,也开始飞快消退。
啪!
一声轻响。他单膝跪地,大口大口喘息。
“我是怎么呢?”
阵阵虚弱袭涌而来。凌枫感觉自己连动弹一下,都难以做到。
剩余活尸,并未因为同伴惨死,以及对手太强大,而有半点畏惧。它们仿若无知无觉,只剩残存本能。此刻,怪叫嘶吼,齐扑而来。
这些活尸数量虽少,但在此刻,却对凌枫构成致命威胁。他想要躲避来不及,出手击杀更是力不从心。
关键时刻,轰鸣的发动机声响起。
一辆皮卡车疾驰而来,直接撞飞好几头活尸,在刺耳刹车声中,停在凌枫旁边不远。
“哥,快上来,快……”
车窗摇下。一张肥脸探出,正是金富贵。这家伙还算有义气,逃到安全地带,瞅见凌枫一直没跟上,心知对方可能遇险。于是,他找到一辆皮卡车,掉转过头施以援手。
不得不说,这胖子来的正是时候。
提聚体内残存气力,凌枫站起身,直接窜进车内。
嗡!
大油门加起。金富贵车技不错,皮卡车一个原地掉头,呼啸驰骋而去。
终于脱险了!
凌枫坐在副驾驶,大口大口喘息。双眼仍旧通红,胸口灼热消褪,难以形容的烦躁充斥全身。
金富贵一边开车,一边偷偷打量着,眼神充满崇拜还有敬畏。刚才开车返回,眼中所见那一幕,在他心中留下难以磨灭的印痕。
独自击杀几百头活尸,这位哥……还是人么?
凌枫显然觉察到金富贵在偷看自己,没来由火气上涌,转头吼道:“看个鸡…把啊,开车!”
“是,是,哥你别生气,我开车!”
金富贵吓了一跳,如小鸡啄米直点头,专心专意开车,再也不敢惹这位凌哥生气。
凌枫一嗓子吼出,体内烦躁似乎得以宣泄,好过了不少。
没多久,他的狂躁心绪渐渐平复,整个人恢复正常。
“对不起!”
想起刚才自己情绪失控,凌枫有些抱歉。这胖子能够返回救援自己,人品很不错,不管从哪一方面,都不应该冲他发火。
“没事!哥,你真厉害……”
金富贵根本没将刚才的事放在心里。他见到凌枫恢复过来,肥脸尽是欢喜,开始大拍马屁,夸赞凌枫是高手中的高手,简直无人能敌。
胖子絮絮叨叨说着。凌枫听在耳中,面露苦笑,还有一丝疑惑。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对战尸群过程中,为何会突然爆发超强战力?
甚至连绞杀尸群的过程,印象也很模糊。这一切,恍若做梦般不真实,却真真切切发生了。
我怎么呢?
心中又一遍问自己。他低下头,沿着敞开的衣领,瞅见胸口那道奇异的血色狼头图案。
“难道……是你?”
……………………………………
盐都市。
321国道沿测一间民居。
凌枫站在水井边,穿着短裤,提桶打水,不断冲洗浑身血污。金富贵拿着长矛,巡视四周,俨然一小跟班,架势十足。
驱车进入盐都市郊区。一路顺风顺水,几乎没遇上活尸。先前一战,凌枫浑身沾满血污,气味难闻。他实在忍受不住,吩咐金富贵停车,来到沿路这家民居。
国道附近,稀稀疏疏,散落不少民房民居。这家就在路边,二层楼房,外加圈起的大院子。
进去后,有两头活尸被困在院内。幸存者一个没有,不出意外的话,早就成为它们的食物。
经过一段时间,凌枫已经恢复体力。两头活尸,对他而言,不费劲将之击杀。过后,来到水井旁,脱掉衣服,冲洗起来。
身上沾满活尸污血,按理说,极有可能蕴含紫雪病毒。凌枫却不怕,他曾被巨狼怪物抓伤,感染病毒,但没有变成活尸。
由此足以证明,他拥有抵御病毒的抗体。单凭这些活尸污血,根本影响不到他。
事实也是这样。
前后经过将近一个多小时,他身体各项机能完好,没有任何变故。
冰凉的井水从头浇灌而下,驱走酷热暑气,带来丝丝清凉。一边冲洗,一边享受,凌枫不自觉眯起眼。
二十分钟后。
冲洗完毕,连脏衣服也洗干净,挂在院内的铁丝上晾晒。凌枫靠在藤椅上,从背囊取出几块牛肉干,大口吃喝起来。
“哥!”
金富贵来了。一脸馋涎欲滴的模样。话说,这胖子来到后,翻箱倒柜,也找到不少食物充饥。
但此时此刻,仍旧抵挡不住凌记秘制牛肉干的诱惑。在旁搓着手,想讨要几块尝尝。
胖子人不错!
凌枫笑了笑,直接扔了两块过去。金富贵接到手,狼吞虎咽大口吞吃起来。
“哥,你下一步准备去哪儿?”
吃得时候,金富贵不忘开口询问。这是关键,如果对方能陪他去盐都市,最好不过。
“汉阳!”凌枫没有隐瞒。
“汉阳!老远了!”
金富贵听后,吞下口中牛肉,满脸惊诧望向凌枫,带着几分关切,还有几分失望,说道:“哥,你身手虽然厉害,但这世道变了……长途跋涉,一路上危险恐怕不小啊!”
凌枫当然知道,此去汉阳,危机重重。他沉默了一会儿,淡淡说:“我母亲和我弟弟在那边,我必须回去!”
金富贵听出凌枫话语中的坚决,沉默了,不再说话。他何尝不也是想去盐都,找到自己的老娘。
在闻听金富贵的打算后,凌枫冷漠的眼神,透出些许温暖。
同时沦落人,应该给予帮助。
“这矛……送你了!”
凌枫站起身,冲着金富贵丢下这句话的时候,去将半干的衣服穿上。过后,他招呼金富贵:“走,我们去附近转转,看能不能给你多弄几样防身武器!”
“哥,谢谢你!”
金富贵听出凌枫话中关切之意,很是感动。
“如果我能活下来,哥,咱们再见面的时候,我一定要跟着你后面干!”
这是金富贵的承诺。
凌枫听后,莞尔一笑。他独来独往惯了,要收了这么个胖小弟,还真有些不适应。
第十二章 挡路的大树!
巨大的骸骨埋藏在地底,经历千年万年,腐朽不堪。
他虽已死去,魂灵不灭。当灾厄再度降临,他那深陷的眼窝泛出幽暗光泽,仿若要挣脱一切禁锢,来到世间。
一点幽光,从地底延伸而上,如种子发芽壮大……最终,在地面形成一棵大树。
无花无叶,树身虬结,一枚枚果实迎风摇曳,展现不同于世间任何植物的独特风姿。
……
321国道。
岔路口。一辆越野车和一辆皮卡停放。车内有两个男人,正是凌枫和金富贵。
这是他们分手的地方。
凌枫要沿着国道西行,前往汉阳。金富贵赶往盐都,去找他的老娘。
“哥,你多保重!”
车窗摇下,金富贵探出他那张肥脸,除了不舍,还有对前路的迷惘。
“你也多保重!”
凌枫罕有露出微笑。这胖子……竟然让他有跟昔日战友相处的感觉。
“凡事不可勉强,尽力而为就行。”
这是凌枫临别赠言。他很欣赏胖子对母亲的孝心。然而,盐都不比丰县,百万人口的中型城市,遭受病毒感染变成活尸的人类,数量可想而知。
别说胖子,就算是他,也没半点把握闯进去,活着出来。
“我老娘住城郊别墅,那里人少!”
听出凌枫心有关切,金富贵从后座拎出一个大包,哈哈笑道:“有哥给我准备的家伙,我有自信活着出来!”
“好!”
凌枫点头。他深深看了金富贵一眼,似乎要将这萍水相逢的朋友身材体貌,牢记心中。过后,驾驶越野车疾驰远去。
“保重……”
金富贵望向渐行渐远的越野车,喃喃说出这两个字。
嗡——
下一刻,发动机咆哮轰鸣。他望向通往盐都的公路,加起油门,驱车驶去。
很久很久,没有这种生死与共的感觉。
凌枫驾驶越野车,在公路疾驰奔行,内心思绪万千。脑海中,浮现当年跟战友们并肩战斗的画面。金富贵,一个萍水相逢的胖子,竟让他冷漠的心,多了几许淡淡温暖。
“祝你好运吧!”
该帮忙的地方,他已经全部做到。胖子此去祸福难料,是凶是吉,全凭运气。对于这个陌生人转化的朋友,从内心他只有祝福,再也帮不上任何忙。
当然,他可以陪对方去一趟盐都。但汉阳的母亲和兄弟等不及。耽误一天,他们就会多一分危险。
这是凌枫所不愿。
因为此时此刻,没有任何人比他的亲人还重要。
抛开杂念,凌枫专心驾车,一路西行。从丰县到汉阳,足有八百多公里,开车的话需要将近十个小时。
当然,这是在道路顺畅的情况下。
灾厄突兀降临。并且还是在傍晚,交通线繁忙期。不管主干还是支线道路,随处可见撞击废弃的车辆。
这些车子的主人,或感染病毒变成活尸,或沦为食物。留下各类型汽车横摆在道路上,阻滞交通线。
跟金富贵分手,西行十来公里,凌枫就遇到麻烦。前方属于国道主干交通线,车辆众多,横七竖八,阻挡住去路。
遇到小车挡路,可以直接撞开。但若遇上大型车辆,就必须停下来,或绕行,或设法移开车辆。
就这样,走走停停,到了傍晚,也没走出盐都境内。
看了看天色,凌枫心一横,舍弃越野车,直接选了辆大货车。油门加起,横冲直撞而去,硬生生在废弃车流中开辟一条通道。
擦黑的时候。他经由国道,驶出盐都,进入泰兴市境内。
大货车虽然经撞,时间一长,车况也承受不住。熄火的时候,凌枫瞅见路边一辆小轿车,直接前去,换车继续前行。
车是好车,奥迪A6。车内气味却不好闻,弥漫血腥味。在打开车门的时候,里面窜出一头活尸,被凌枫解决掉。
这活尸是个穿西装的中年人。副驾驶位置,还有人类残留骸骨,以及破碎短裙和高跟鞋。
可以想象,车内原本有两人,一个变成活尸,然后将副驾驶的同伴残忍吃掉。
人类变成活尸,丧失所有记忆,包括对车辆的运用。因此,这活尸被硬生生困在车内,无法出来。
当然,以活尸的力量,足以打破车玻璃逃出。但是,它们似乎并无此智商。
气味难闻。特别是在凌枫嗅觉变得极度灵敏的情况下,阵阵恶臭裹挟血腥味直冲头脑,让他忍不住心中作呕。
没办法,他找了一张纸巾,搓成球塞住鼻孔。过后,方才好些。
进入泰兴境内,沿途活尸没见多少,幸存者倒是遇上很多。国道周边岔路,各种车辆云集,形成逃荒队伍浩浩荡荡行驶。
这并不出凌枫意料。
丰县东面靠海,有几十公里长的浅滩海岸线。四周交通线发达,在灾厄降临,县城内的幸存者,只要稍有头脑都会选择逃亡人口稀少的空旷地。
像他这样,反其道而行,从盐都方向逃生的人,可谓少之又少。
紫雪飘零,大灾厄虽降临,人类幸存者仍然众多。他们有的凭靠运气,有的倚仗武力,逃出生天者不在少数。
如今,丰县境内国道,随处可见的车辆队伍,足以证明。
有其他幸存者驾车在前方开道,对于凌枫来说,这是好事。道路阻滞不存,他前往汉阳会顺利许多。
夜已深沉。
车窗摇下,微风吹拂,倍觉凉爽。凌枫驾车在公路疾驰,速度不快不慢。四周不时有大灯闪烁,伴随还有急促的车喇叭声。
“急着去投胎么!”
瞅见那些按喇叭超车的幸存者,凌枫面露冷笑。这世道已经乱了,没有交通管制,秩序不存。想要保住性命,不是靠谁的车开得快,而是敏锐的目光,以及洞悉未来局势走向的能力。
这些慌乱逃命的幸存者,漫无目标前行,相信用不了多久,他们的好运气就会用完,到那时……等待他们的,只会是死亡。
相比这些人,凌枫无疑冷静许多,不慌不忙,驱车前行。他的目标很明确,返回汉阳找到母亲和弟弟,过后带着亲人找一处安全地域,避难栖身。
回城的路,早就透熟于胸,继续向前十几公里,经由国道驶入泾阳高速,就能一路抵达汉阳。
想起自己远在汉阳的亲人,凌枫眸中闪过一抹焦灼。他不知道灾厄降临,自己母亲和弟弟,现在处境如何?
不知不觉,油门加大,车速提升。
事不关己,关己则乱。
凌枫也未能免俗。心中惦念亲人,他无时不刻都想尽快赶回汉阳老家。
然而,车开了没多远,前方发生变故。
三百米外。
足有好几百辆汽车堵住那里,水泄不通。幸存者更是众多,足有上千。
这些都不让凌枫感到意外。心中惊讶的是,出现在前方大路中央的一物。
这是一棵树!
高十米,外形很古怪的大树!
无花无叶,横亘路中央,挡住所有幸存者的去路。类似藤蔓虬结的枝桠上,结着十几枚拳头大小的果实,在黑夜笼罩下,泛出淡淡白色光芒,还有诱人香气……
第十三章 果实
隔着鼻塞都能嗅闻到诱人香气,从几百米外飘来。
凌枫盯向远处那棵古怪大树,脸上尽是惊奇。
拿掉鼻塞,香气更浓,嗅闻一口,竟让他有难以抑制的渴求。伴随距离越近,香气越浓,这种感觉也越发强烈。
咔——
终于,抵达怪树附近,也是道路拥堵的地方。凌枫方向盘一转,靠边停车。
“好香啊!”
“这树好古怪?”
“树上的果实……看去很好吃的样子!”
噪杂人声不断传来。凌枫一步步走近人群。具体来说,逃荒避难的幸存者群中。
近距离观察,这些幸存者大多都是年轻力壮的男子,也有老弱妇孺,三五成群,结伴站在大树四周。有的队伍人数众多,足有近百。
基本上,人手都有武器防身。以冷兵器为主。少数一些幸存者,竟然持有枪械。
凌枫目光敏锐,不断在人群中搜索。很快有所发现。
这些幸存者中,以一帮身穿警察制服的队伍人数最多,并且基本都配有枪械,战斗力毋庸置疑最强。
领头的是一个脸膛黝黑的中年男人,身穿警司制服,持枪吆喝同伴,围成圈守在怪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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