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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火枪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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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的,完全是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不时哈哈大笑。既然一丝微笑都足以惹得我们这个年轻人会大动肝火,那么这样哈哈大笑对他会产生什么影响,便可想而知了。

然而,达达尼昂想先看清楚,那个讥讽他的毫无礼貌的家伙是副什么模样,便用傲慢的目光盯住那个陌生人,发现他介于四十至四十五岁之间,黑溜溜的眼睛,目光犀利,脸色苍白,鼻子高高的,黝黑的胡子修剪得很整齐;穿着紫色紧身短上衣、紫色短裤,裤腿系着紫色细带子,浑身上下除了露出衬衣的袖衩之外,没有任何装饰;紧身短上衣和短裤虽然是新的,但全都皱巴巴,像在箱子底压久了的旅行服。这一切,达达尼昂是以最细心的观察者那种迅捷的目光观察到的,大概本能的感觉告诉他,这个人将会对他未来的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

然而,当达达尼昂两眼盯住穿紫色短上衣的绅士时,那位绅士正对他那匹贝亚恩矮马发表极为精彩而深刻的议论,另外两个人听了大笑不止,绅士本人呢,显然一反常态,脸上掠过一丝淡淡的微笑。这一回确凿无疑了,达达尼昂觉得真是受到了侮辱。他确信对方是在讥笑他,便把帽子往眼睛上面一拉,模仿路过加斯科尼的某些贵族老爷摆出的官架子,一手压住剑柄的护手,一手叉腰,朝他们走过去。不幸的是,他越朝前走,怒火越旺,竟至完全丧失了理智,把想好的傲慢而庄严的挑衅话忘到了脑后,怒气冲冲地用手朝人家一指,嘴里吐出的完全是一个莽汉的语言:

“喂!先生,”他嚷道,“窗板后面的那位先生!不错,我喊的就是您!您在笑什么?说说看,好让我们来一快儿笑!”

那位绅士慢慢地把目光从坐骑移到骑士身上,仿佛一时还没明白这种奇怪的指责是针对他的,等到终于明白过来之后,他略略皱一下眉头,又停顿了相当长时间,才用一种难以形容的讥讽、傲慢的口气说道:

“先生,我并没有和您说话。”

“我吗,可是在和您说话!”。小伙子被这种既傲慢又优雅,既礼貌又蔑视的态度激怒了,这样说道。

陌生人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又打量达达尼昂一会儿,然后离开窗口,走出客店,来到与他相距两步远的地方,站在马的对面。另外两个人始终留在窗口,看见陌生人那副从容不迫而又蔑视讥讽的态度,笑得更厉害了。

达达尼昂见他朝自己走过来,便把剑从鞘里拔出一尺光景。

“这匹马的确是,或者更确切地讲,它年轻的时候的确是一朵金色的毛莨花,”陌生人继续对窗口的两个人发表已经开始的议论,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达达尼昂怒不可遏的样子,虽然达达尼昂站在他和那两个人之间。“这种颜色在植物界很常见,不过这种颜色的马,至今很少见。”

“笑马者未必有胆量笑马的主人吧!”特雷维尔先生的效仿者怒气冲冲地说道。

“本人不常笑,先生,”陌生人答道,“这从我的表情您自己可以看得出来,不过,在老子高兴的时候,这笑的特权我是要保留的。”

“可是,老子不愿意别人在我不高兴的时候笑!”达达尼昂嚷道。

“真的吗,先生?”陌生人问道,显得异乎寻常地平静,“好啊,这太合乎情理啦。”说完他一转身,准备从大门回到屋里去。达达尼昂到达的时候,就看见门洞里停着一匹上了鞍子的马。

达达尼昂的性格,岂能放过一个如此无礼嘲笑自己的家伙!他嗖的一声从鞘里把整个剑拔出来,追上去喊道:“转过身来,那位嘲笑人的先生,给我转过身来,我不想从背后给您一剑。”

“给我一剑!”那人转过身,吃惊而又轻蔑地打量着这个年轻人,说道,“啊哈,亲爱的,得了吧,您莫不是疯了!”

接着,他又自言自语般低声说道:

“真遗憾,本来倒是块好料子。国王陛下正派人四处寻找,招募火枪手哩!”

他的话还没落音,达达尼昂就愤怒地一剑刺了过去。他要不是赶紧往后一跳,这辈子恐怕就是最后一回取笑人了。陌生人见事情已经越出唇舌相讥的界限,便也拔出剑,向对手施了施礼,认真地摆出了防卫的姿势。而正在这时,他那两个听众随同店主,挥舞着棍棒、铲子和火钳,劈头盖脸朝达达尼昂打将过去。这突如其来的进攻,立刻把达达尼昂完全牵制住了,使他不得不回转身,对付这雨点般的打击,而他的对手准确地把剑插回了剑鞘,从没有当成的战斗者,变成了战斗的旁观者,不动声色地在一旁观看,一边嘴里咕噜道:

“加斯科尼人真该死!把他扔回到那匹枯黄色的马背上,叫他滚蛋!”

“不宰了你老子才不会走呢,孬种!”达达尼昂一边嚷着,一边尽力抵抗,并没有在三个围攻上来的敌人面前后退一步。

“还是一副加斯科尼人的牛脾气。”绅士嘟囔道,“我敢肯定,这些加斯科尼人的本性是改不了啦!既然他非要这样不可,你们就继续让他这样蹦蹦跳跳,等他跳累了,就会说够了的。”

不过,陌生人不知道他面对的这个人多么倔强。达达尼昂是条绝不会求饶的汉子。因此,战斗又继续了一会儿。终于,达达尼昂筋疲力尽了,手里的剑被对方一棍击断为两截,他只好扔了。另一棍击伤了他的前额,他立刻摔倒在地上,鲜血淋漓,几乎失去了知觉。

就是在这时,镇上的人才从四面八方向出事的地点跑来。店主怕发生丑闻,便叫几个茶房帮忙,把受伤者抬进厨房,稍事包扎。

那位绅士回到了他刚才所站的窗口,带着不耐烦的神情,望着黑压压的人群。这人群待在那里,似乎使他感到非常不痛快。

“喂!那个浑小子怎么样啦?”他听见门吱呀一声开了,便转过头,对出来向他问安的店主问道。

“阁下安然无恙吧?”店主问道。

“是的,绝对安然无恙,亲爱的店主。我问您咱们那个年轻人怎么样了。”

“好些啦。”店主答道,“刚才他完全昏过去了。”

“真的吗?”绅士问道。

“不过,在昏过去之前,他使出吃奶的力气拼命喊您,一边喊一边向您挑衅。”

“这家伙莫非是魔鬼的化身吗?”陌生人大声说道。

“啊!不,大人,他不是魔鬼。”店主轻蔑地做了做鬼脸说道,“因为在他昏迷不醒的时候,我们搜了他身上。他的行囊里只有一件衬衣,钱包里只有十一埃居。在昏过去的时候,他却夸海口说:这种事如果发生在巴黎,你们会立刻后悔莫及的;

在这里,你们只不过晚一点后悔罢了。”

“那么,”陌生人冷冷地说,“他莫非是个乔装改扮的王子?”

“我对您说这些,老爷,”店主接着说道,“是要您提高警惕。”

“他发火的时候提到什么人的姓名没有?”

“提到的。他拍着口袋说:等特雷维尔先生知道有人如此侮辱他所保护的人,看他会怎样收拾你们!”

“特雷维尔先生?”店主的话引起了陌生人注意,“他拍着口袋提到特雷维尔先生的姓名?……啊,亲爱的店主,在您那个小伙子晕过去的时候,我可以肯定,您不会不看看他的口袋的。那里面有什么东西?”

“有一封给火枪队队长特雷维尔先生的信。”

“真有这事?”

“我所禀报的半句不假,老爷。”

店主不是一个很善于察言观色的人,没有注意到陌生人听到这些话之后,脸上表情的变化。陌生人一直将胳膊肘搁在窗台上,这时离开了那里,不安地皱起眉头。

“见鬼!”他自言自语地咕噜道,“特雷维尔居然派了这个加斯科尼人来刺杀我?他还乳臭未干呢!不过刺一剑总是一剑,不论行刺者多大年纪,况且,一个孩子比起其他人,不大会引起警觉。有时,一个小的障碍足以使一项伟大的计划受阻。”

陌生人陷入了沉思,过了几分钟才说道:

“喂,店主,您不能帮助我摆脱这个疯子吗?出于良心,我不能宰了他。可是,”他现出冷酷、威胁的表情继续说,“可是,他碍我的事。他现在在什么地方?”

“在楼上我太太房间里。正在给他包扎。”

“他的衣服和那个口袋可还在身上?他没有脱下紧身短上衣吧?”

“全脱下啦,都放在楼下厨房里哩。既然这个小疯子碍您的事……”

“可能碍我的事。他在您的客店里胡闹,正直的人都不能容忍。您上去给我结账吧,并且通知我的跟班。”

“怎么!先生这就要离开敝店了?”

“这您很清楚,既然我早已吩咐您给我备马。难道没有按照我的吩咐去做?”

“哪能呢,大人您不是看见,马已备好在门洞里,说走就可以走了?”

“好。您就照我说的去办。”

“是。”店主答应着,但心里嘀咕道:“他莫非害怕那个小青年?”

但陌生人威严地瞪他一眼,使他再也不敢多想,谦卑地行个礼,退了下去。

“不能让米拉迪给这个怪家伙看见。”陌生人想道,“米拉迪马上就要经过这里,她甚至已经误了时间。显然,我最好是骑马迎头去找她……要是能知道那封给特雷维尔先生的信的内容就好了。”

陌生人独自嘀咕着向厨房走去。

店主深信不疑,是小青年的到来把陌生人从他的客店里赶走的。这时,他到了楼上太太的房里,发现达达尼昂终于苏醒过来了。于是,他提醒达达尼昂,由于他刚才向一位大爵爷寻衅——据店主的看法,陌生人肯定是一位大爵爷——,警察可能会来找他的麻烦。他可不管达达尼昂身体还很虚弱,硬是劝他起来,去赶他的路。达达尼昂神志还没有完全清醒,身上没有了短上衣,头上缠着许多绷带,就这么爬了起来,由店主推着往楼下走去。走到厨房门口,他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那个向他寻衅的家伙,正站在一辆笨重的马车的踏脚板上,平静地与人交谈;那辆马车套了两匹膘肥体壮的诺曼底马。

与陌生人交谈的是个女人,头从车门里露出来,看上去二十至二十二岁光景。我们已经提到过,达达尼昂能如何迅速地观察一个人的容貌。他头一眼就看出,那女人既年轻又漂亮。然而,这女人的美貌令他吃惊,因为在他有生以来居住的南方地区,压根儿就没见到过如此漂亮的女人。这女人脸色苍白,金色的长发鬈曲地披在肩头,一对大眼睛现出忧郁的神色,嘴唇粉红,两手雪白。她正兴奋地与陌生人交谈。

“所以,红衣主教阁下吩咐我……”车子里的女人说道。

“……立刻返回英国,如果公爵离开了伦敦,就直接通知他。”

“那么,给我的其他指示呢?”漂亮的女旅客问道。

“全都封在这个匣子里,您过了拉芒什海峡再打开。”

“很好。您打算干什么呢?”

“我吗,回巴黎。”

“不惩罚一下那个无礼的小子?”

陌生人正要回答,但嘴刚张开,一切全听到了的达达尼昂,已经冲到门口嚷道:

“是那个无礼的小子要来惩罚你们。我希望,这回他要惩罚的家伙,不会像头一回那样逃出他的手掌心了。”

“不会像头一回那样逃出你的手掌心?”陌生人眉头一皱说道。

“是的,当着一个女人的面,我料你也没有脸逃走。”

“三思而行。”米拉迪见绅士伸手拔剑,忙劝阻道,“可要三思而行,稍稍耽搁都可能满盘皆输。”

“言之有理。”绅士大声说道,“您赶您的路吧,我赶我的。”

他向米拉迪点头告别,随即飞身上马,而马车上的车夫也挥鞭抽打牲口。两个交谈的人沿着大街,朝相反的方向飞驰而去。

“喂!您的账!”店主高声喊道。他见这位房客连账也不付就走了,心里对他的好感顿时变成了蔑视。

“给他钱呀,蠢货!”那位旅客马不停蹄地对自己的跟班喊道。跟班掏出两三枚银币往店主脚边一扔,也打马跟着主人飞奔而去。

“哈!胆小鬼。哈!无耻之徒。哈!冒牌绅士。”达达尼昂追在那跟班后面骂道。

但是他受了伤,身体还很虚弱,经受不了折腾,跑了不到十步,耳朵里嗡嗡作响,只觉得天旋地转,眼前一黑,便一头裁倒在地上,嘴里还在骂着:

“胆小鬼!胆小鬼!胆小鬼!”

“他的确是个胆小鬼。”店主低声说着走到达达尼昂身边,试图以这种讨好的方式与可怜的小伙子和解,就像寓言里的鹭鸶傍晚时分对待蜗牛一样①。

……………………

①拉封丹寓言:鹭鸶感到饿了,但不屑吃鲤鱼等,熬到傍晚时分,不得不连蜗牛也吃。

“对,真是个胆小鬼。”达达尼昂喃喃道,“可是她,真漂亮啊!”

“她,谁?”店主问道。

“米拉迪啊。”达达尼昂含糊不清地说道。

说完,他第二次晕了过去。

“反正不亏,”店主嘀咕道,“我失去了两个房客,但这一位留下了,可以肯定他至少要呆上几天。十一埃居还是可以赚到手的。”

我们已经知道,十一埃居恰好是达达尼昂钱袋子里的数目。

店主盘算:达达尼昂要留在店里养十一天伤,每天一埃居。不过,这是他的盘算,并没有问过旅客。第二天清晨五点钟,达达尼昂就起了床,自己下到厨房里,要了点葡萄酒、橄榄油和迷迭香,还照方子要了几样我们不得而知的东西,随后一手捏着母亲给他的方子,照着配制了一剂药膏,接着把药膏抹在遍体的伤口上,又自己换了纱布和绷带。大概因为这种药真有效,抑或因为没有医生,傍晚时分,达达尼昂就行走自如,第二天就差不多痊愈了。

他遵守绝对禁食疗法,所以唯一的花销,就是那点迷迭香、橄榄油和葡萄酒钱,可是照老板的说法,他那匹黄马所吃的草料,足比按它的个头估计的数量多三倍。达达尼昂付账时,只找到那只磨损的丝绒钱袋子和里面的十一埃居,至于那封准备交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信,则不见了踪影。

小伙子开始很有耐心地找那封信,一次又一次把身上大大小小的口袋翻过来翻过去,又在行囊里反复翻寻,把钱袋子打开又收拢。最后,他确信那封信再也找不到了,就第三次暴跳如雷,差点又要用一剂药膏,因为客店里的人见这位脾气暴躁的年轻人失去了理智,扬言如果不把那封信找出来,就要捣毁整个客店,老板已经绰起一枝长矛,老板娘拿起了一个笤帚把,茶房们也都绰起了先天用过的棍棒。

“我的推荐信!”达达尼昂嚷道,“我的推荐信,他妈的快给我找出来!否则,我把你们像穿雪鹀一样用铁扦子穿起来!”

遗憾的是,情况根本不允许小伙子把他的威胁付诸实践,因为正如我们前面交代过的,他的剑在头一次交手中已经断成两截。这一点他早已忘得一干二净,所以他伸手去拔剑,可是拔出来捏在手里的,仅仅是一截十来寸长的断剑。那是店主仔细地插在剑鞘里的,至于另一截子,已被厨房里手捷眼快的领班师傅拿去,改制成了剔肥膘的尖刀。

达达尼昂大为失望。然而要不是店主想到他的要求十分合理,这失望大概也不会使我们这位狂怒的年轻人住手。

“对呀,”店主不再把长矛对着达达尼昂,“那封信哪里去了呢?”

“就是嘛,信哪里去了呢?”达达尼昂嚷道,“首先,我告诉您,那封信是写给特雷维尔先生的,非找到不可,要是找不到,特雷维尔先生准会打发人来找的!”

这一威胁终于把店主镇住了。除了国王和红衣主教,特雷维尔这个名字是军人,甚至平民最常提到的。固然还有红衣主教的亲信、被世人称为灰衣主教的若瑟夫神甫,不过人们提到他的名字时总是悄悄的,因为他引起极大的恐怖。

于是,店主把手里的长矛扔得远远的,而且叫妻子扔掉笤帚把,叫茶房们扔掉棍棒,接着便身先士卒,亲自开始寻找那封不见了的信。

“那封信里是不是装有什么珍贵的东西?”店主一无所获地找了一阵之后问道。

“那还用说!当然装了珍贵东西。”加斯科尼人本来指望靠这封信去飞黄腾达的,所以信口说,“里面装着我的全部财产。”

“可是储蓄银行的存票?”老板不安地问道。

“国王特别金库的存票。”达达尼昂指望靠那封推荐信去谋求给国王当差的,所以并不觉得这样回答是说假话。

“见鬼了!”店主完全绝望了。

“不过关系不大,”达达尼昂以法兰西人特有的镇定态度说道,“关系不大,钱算不了什么,要紧的是那封信。我宁愿丢掉一千比斯托尔①,也不愿丢掉那封信。”

……………………

①法国古币名,相当于十利弗尔。

他就是说宁愿丢掉两万比斯托尔,也不会冒什么风险。不过,一种青年人的廉耻心使他没有那么说。

信找不到,店主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突然他眼前一亮,大声说道:

“那封信没丢。”

“噢?”达达尼昂这么说了一声。

“没丢,是有人拿走了。”

“拿走了?谁拿走了?”

“昨天那位绅士。他下楼去过厨房,而你的短上衣当时搁在那里。他一个人呆在厨房里,我敢担保是他拿走了。”

“您相信是他?”达达尼昂问道。他不大相信店主的话,因为他比谁都清楚,那封信仅仅对他个人来说挺重要,他看不出别人有什么理由想得到它。事实上,在场的所有仆人和房客,谁得到那封信也没有用处。

“您说您怀疑那位放肆无理的绅士?”达达尼昂又问道。

“我对您说我可以肯定。当我告诉他,老爷您是受德·特雷维尔先生保护的,您甚至有给这位赫赫有名的绅士的一封信,他听了显得很不安,问那封信在什么地方。他知道您的短上衣放在厨房里,便立刻下楼去那里了。”

“那么,这家伙是偷我的东西的贼了,”达达尼昂说道,“我一定到特雷维尔先生那里去告他。特雷维尔先生一定会到国王面前参他一本。”说罢,他挺神气地从口袋里掏出两埃居,给了店主。店主慌忙摘下帽子拿在手里,把他送到大门口。达达尼昂又跨上黄马,一路平安无事到了巴黎圣安端纳门。在那里,他把黄马卖了三埃居。这价钱相当不错,因为在最后阶段,他过度驱使了那匹马。马贩子拿出九利弗尔,达达尼昂便把马卖给了他。马一到手,马贩子毫不隐讳地告诉达达尼昂,他之所以出这么高的价,是因为这匹马的毛色挺稀罕。

这样,达达尼昂只好步行进巴黎城,腋下夹着小小的行囊,走了好多路,才找到一间他口袋里那点钱能租得起的房子。那是一间顶楼的房子,位于卢森堡公园附近的掘墓人街。

交过定金,达达尼昂就住进了那个房间,利用白天剩余的时间,把随身带的绦子缝在自己的紧身短上衣和紧身长裤上。那些绦子,是他母亲从他父亲一件几乎崭新的紧身短上衣上面拆下来的,悄悄地塞给了他。缝完绦子,他走到沿河铁器街,配了剑身,然后折回来走到罗浮宫,向遇到的头一个火枪手打听特雷维尔先生的官邸在什么地方。特雷维尔先生的官邸位于老鸽棚街,恰好与达达尼昂所租的那个房间相距不远。他把这一点视为预示此行成功的好兆头。

而后,他怀着对在默恩镇的行为感到满意,对过去毫不后悔,对现在满怀信心,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心情,上床安歇,很快就像好汉一样睡着了。

他还是像乡下人一样,一觉睡到早晨九点钟才起床,准备去拜访大名鼎鼎的特雷维尔先生。照他父亲的说法,特雷维尔先生是王国的第三号人物。

第二章 特雷维尔先生的候见室

在加斯科尼,他的姓依然是特洛瓦维尔;在巴黎,他终于把自己的姓改为特雷维尔。当初,他的确是像达达尼昂一样开始自己前程的,就是说身无分文,却有着勇敢、机智、善断这种资本。这种资本使得最贫穷的加斯科尼人子弟,也比最富有的贝立古或倍黎①贵族子弟更有希望继承父辈的业绩。在打击像冰雹般袭来之时,他总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勇气,并且总有着异乎寻常的运气,这使他在圣宠这架难以攀登的阶梯上,三脚两步就爬到了最顶点。

他是国王的朋友,而国王,谁都知道,非常尊重先王亨利四世的世交。特雷维尔的父亲,在亨利四世反对神圣联盟②的战争中,曾为之效过犬马之劳。亨利四世没有现钱——这个贝亚恩人一辈子所缺的就是现钱,他欠人家的情分,总是用他唯一不需要借贷的东西,即机智来偿还。——亨利四世缺乏现金,在巴黎受降以后,便特许特雷维尔的父亲以一头金狮子作为自己的勋徽图案,狮子嘴里衔着“忠诚无畏”四个字。这种恩赐可谓殊荣,却谈不上实惠。所以,亨利大王的这位名将仙逝之时,给儿子留下的就只有一把宝剑和这四字铭言。就是凭着这两件遗产和伴随这两件遗产的清白姓氏,特雷维尔踏进了年轻王子的府里,充分展示了自己的剑术,并且身体力行这四字铭言。路易十三乃全国击剑名手,由于特雷维尔的这种表现,他常说,如果有一位朋友要与人决斗而需要请副手,他就劝这位朋友头一个请他自己,第二个请特雷维尔,甚至头一个就请特雷维尔。

……………………

①贝立古和倍黎为古时法国两个省。

②十六世纪的法国天主教联盟。

因此,路易十三对特雷维尔的确怀有某种情谊。这种情谊自然带有帝王作风,是利己主义的,但终究不失为一种情谊。在那多事之秋,谁都想物色特雷维尔这类人作为亲信。然而,能把四字铭言的后半部分,即“无畏”二字作为座右铭者不少;能把四字铭言前半部分,即“忠诚”二字作为座右铭者却不多见。特雷维尔正是这些不多见的人中间的一个。他堪称奇才,像看家狗一样聪明而忠实,勇猛而盲从,并且手捷眼快:他的眼睛天生是观察国王对谁不满意的,他的双手天生是打击不讨国王喜欢的人的,例如贝斯蒙、摩勒韦、波尔托、维特利①那类人。总之,到当时为止,特雷维尔所缺的只是机会。他时时窥伺着,而且暗暗下了决心,一旦机会来临,一定抓住不放。因此,路易十三让他做了火枪队的队长。这火枪队对路易十三忠诚不二,更确切地说是盲目服从,就像过去常备禁军对亨利三世,苏格兰禁军对路易十一那样。

……………………

①这几个人是法国历史上或当时的刺客。

在这方面,红衣主教不甘心落在国王后面。这位法兰西的二号或毋宁说头号国君,目睹路易十三鞍前马后有这样一支令人生畏的精锐部队,便也想建立自己的卫队。于是,他和路易十三一样有了自己的火枪队。人们看到,这两支敌对的力量各自在法国各省,甚至在国外,选拔精干的击剑名手为自己效力。晚上,黎塞留和路易十三对弈的时候,总是各夸各的火枪队如何军容整齐,英勇善战,经常争得面红耳赤。两个人一面明令禁止决斗和在公众场合斗殴,而暗地里却煽动自己的火枪队攻击对方,打输了就心里很不痛快,打赢了就高兴万分。以上情况,至少有一个人在自己的回忆录里有所记载;这个人亲身经历过几次这样的失败和许多这样的胜利。

特雷维尔摸准了主子的弱点。正是靠这种机灵,他得到国王长久不变的宠幸,尽管这位国王并没有留下很忠实于友谊的名声。国王经常带着嘲讽的神情,在红衣主教阿尔芒·杜普莱西①面前炫耀自己的火枪队,直气得主教大人花白胡须倒竖。特雷维尔对那个时代的行伍生涯看得非常透彻:当你不能靠敌人养活自己,就得靠本国同胞来养活自己。所以,他的火枪队是一支无法无天的部队,除了在他本人面前,根本不守什么纪律。

……………………

①阿尔芒·杜普莱西是黎塞留的名字,黎塞留是姓。

国王的或者毋宁说特雷维尔的火枪手们,经常个个衣冠不整,酗酒胡闹,出现于各小酒店,散步的地方,公共游乐场所,在那里大呼小叫,吹胡子瞪眼,弄得佩剑当啷响,遇到红衣主教的卫士,就故意碰撞,以此为乐,还常常在大街当中拔出剑来,惹事生非。他们当中偶尔也有被杀死的,那么肯定有人为他落泪,为他报仇;他们常常杀死人,当然绝不会久蹲班房,有特雷维尔先生要求释放他们呢。所以,这些人对特雷维尔颂扬备至,交口称誉,五体投地,虽然个个都是杀人不眨眼的角色,但在特雷维尔面前,就像小学生在老师面前一样害怕得发抖,俯首贴耳听从他的每一句话,听到他的半句责备,就准备拿性命来证明自己的忠诚不二。

特雷维尔手里掌握着这支强大的力量,首先是为国王及其朋友们效劳,其次呢,也为自己和自己的朋友们谋利。不过,在那个时代留下的许许多多回忆录之中,没有一本谴责这位侍卫长,连他的敌人也没谴责他,尽管无论在文人还是在武士之中,他都树敌不少。的确,在任何一本回忆录之中,都见不到谴责这位高贵的侍卫长与部下同流合污的记载。他具有玩弄阴谋诡计的奇才,与最老奸巨猾的阴谋家不相上下,然而他始终是个正人君子。此外,尽管在击剑格斗中受过伤,又总是被辛勤的操练搞得疲劳不堪,但他仍不失为窄街小巷里最风流的嫖客,也是那个时代最精明的棋手,最风趣的闲聊者。人们都说特雷维尔走运,就像二十年前人们谈论巴松彼埃尔①一样。他的确福星高照。总之,这位火枪队队长有人敬,有人怕,有人爱。人生幸运,莫过于此。

……………………

①十六、七世纪法国外交界和军界的名流。

路易十四把宫廷里的所有小星宿都吸引在自己的万丈光芒之下。然而,他父亲是一轮无与伦比的太阳,把自己的光辉留给了每一位宠臣,把个人的功德留给了每一位宠妃。因此在巴黎,除了国王和红衣主教这两轮太阳之外,还有两百多座不平凡的小星宿,其中特雷维尔这座星宿,属于最引人注目者之一。

特雷维尔的官邸位于老鸽棚街。夏天从早晨六点钟,冬天从早晨八点钟起,他的官邸的院子就像一个营地。五十六个火枪手,仿佛轮流在院子里走来走去似的,人数显得十分可观,个个全副武装,准备应付一切事变。院子里有几座宽大的石阶,其占地面积之大,按照现代文明,足可以建筑整整一座房子。在这些石阶之中,有一座不断有人上上下下,其中有跑来请求恩典的巴黎人,有渴望加入火枪队的外省绅士,也有穿各种颜色制服的跟班,被主人派来给特雷维尔先生送信。候见室里摆成一圈的长凳上,坐着被选中的人,即被允许进来接受召见的人。这里从早到晚一片窃窃私语,而特雷维尔先生则在隔壁的办公室里接见来访者,听取控告,发布命令。他只要走到窗口,就可以检阅他的部下及其装备,就像国王在罗浮宫的露台上检阅一样。

达达尼昂前来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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