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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物语3-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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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不过我的。”敖炽适时提醒他,“送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来的道理,这可不是老爷们儿干的事。”

“我不跟你动手,我动口,我只需把不停老板娘手里有十一块上古神石的消息大肆扩散出去,自然会有别人源源不断地替我来跟你动手。”葵颜嘴角一翘,“可爱的虫人们除了收集消息,还有散播消息的业务,只要肯花钱。这些年我也赚了不少……”

“OK!我帮你去探一探花月假期,但我绝对不向你承诺任何东西。同时你要向我承诺,如果我得到了定言的确切消息,你要给我拟能力范围之内的、最昂贵的物品作为报酬。”好吧我屈服了,我真的不能再听到“虫人”两个字了,这帮没有节操只要钱的“包打听”们,早晚有一天要收拾了它们!

“成交!”葵颜一把握住我的手但马上被敖炽狠狠打开。

奇怪的是,这双边协议都签订好了,历来聒噪的九厥却在整个过程里一言不发,局外人一样盯着那半张残画入神。

“嘿!”我往他头上扔了个核桃。

九厥回过混来,两道眉毛都要绞在一起了,看着手中的肖像自言自语:“好像是见过的……但怎么又想不起来……西安城……东篱小筑……”

熟睡中的永欢倒在沙发上,小嘴嘟嘟囔囔,不知在说怎样的梦话。

“我说,你当年是不是着了谁的道儿,被施了咒下了蛊所以失忆了?”回到永欢的问题上,我不觉得她在胡编乱造失心疯,如果她没问题,问题自然就只能在九厥身上。这厮成天浪迹四海,广交损友,惹来一两个心术不正的也是正常。

“你以为写小说呢!失忆……这么狗血的情节不可能发生在我这个老江湖身上!”九厥坚决否认,抬起双手痛苦地挠头,“我正在回忆!!我肯定是见过这幅画的。怪我这人记性太差,见过的人又多,不太重要的那些很容易就忘得一干二净。”

咦,我又眼花了吗?在九厥来回晃动的左手腕上,那道缠绕着他与永欢的蜿蜒细影又一闪而过。

“你手上戴什么东西了?”居然是敖炽揉着眼睛,抢在我前头发问。

“你也看见了?”葵颜诧异地说,“我以为是我太疲倦看岔眼了。”

“我手上?”九厥看看自己的手腕,“哪有什么东西?你们眼花了吧?”

“我们都没眼花。”我走上前,抓起九厥的手腕,确实空无一物,又小心抬起永欢的右手,轻轻碰了碰那条手绳。

很快,我缩回手指,奇异的刺麻感在我指尖跳跃了好几秒才消失。

“手绳有问题。”我放下永欢的手,“拿剪刀来。”

赵公子赶紧递过来最锋利的剪刀。

最准手绳最薄弱的接口处,我“咔嚓”一刀剪下去,绳子没断,我的手指反而被震得生疼。

这部科学,不过一条随处可见的手共编绳而已。

“你力气几时变得这么小了?”敖炽上来拿过剪刀,狠狠一剪,绳子没断,剪子掰成两截了。

所有人脸色都变得凝重。

九厥指着手绳:“你们看见了什么?”

“一条细细的黑影从手绳里钻出来,缠在你的手腕上。”甲乙淡淡道,“也许这可以解释为何这女人会那么自信你永远也不可能甩掉她。”

九厥忙抬起手臂左看右看半晌:“我怎么什么感觉都没有?”

看起来,就算没有葵颜的威胁,我也要去一趟“花月假期”了。九厥这厮只有我们不停的成员才可以随意戏弄,我可见不得其他人拿他当猴耍。

我大义凛然地站起来,目露杀气:“赵公子!”

“您要我跟您一起杀过去?”赵公子顿时激动了,“我这就抄家伙去!”

“不是,我是让你赶紧把晚饭做了,我吃饱了才有力气出门去。”

“哦……”

赵公子忧伤的背影刚刚离开,我扭头问九厥:“你来电话时,好像问过我这几天有没出门逛逛,然后才说出大事了。我出门与否与你的了个‘未婚妻’有关系?”

九厥用力晃了晃脑袋,努力捋顺被永欢搞得一塌糊涂的思维,说:“那件事跟这事不是一码事!你这几天都没上街也没看新闻?”

我指着葵颜:“这个混蛋把不停搞成这样,我哪还有工夫关注外头的世界?”

“到昨天为止,四个月时间,忘川的自杀事件已经上升到102起了!真是走在大街上都要随时小心有人跳楼砸到自己!”九厥皱眉。

“自杀?”我一愣。

“对!”九厥点点头,“我顺手还查了查之前一段时间的全国新闻,类似事件居然层出不穷。所以才想着跟你说说啊。你看,每次一到年尾就不太平,想想大前年,想想去年,我这小心肝儿都发颤了,如果今年再让咱们遇上,我就真要去烧香了。”

“没有什么会比去年更糟了,我们不也扛过来了?”敖炽接过话头,瞪他一眼,“再说,世界这么大,人类这么多,每天都有人因为各种原因结束生命,你别什么都忘坏处想。”

“四个月,102起啊!你不觉得太多了吗?!”

敖炽语塞。

“四个月?”葵颜默默一算,疑惑地说,“花月假期就是四个月前开业的……”

“你觉得这跟他们有关?”我一想,又问,“你在忘川这么久,都不知道发生了这么大的事?”

“我也是刚从外地回来啊。人手不够,锦袖现在在另一个城市的分店里帮忙,忘川这边一直是我看着。反正这边没生意,我索性去了锦袖那边好几个月,这不是怎么想都不甘心,才回来找你吗?”葵颜赶忙解释道,“只不过这事未免太凑巧了。毕竟也只是一间婚介所,怎么想也不会跟人命扯上关系呀!”

“你和赵公子怎么也不跟我说?”我扭头问纸片儿。

“哎哟,您不在店里,我们哪里也不敢去啊,天天守在店里。您知道赵公子只爱看他的三国,我也忙啊,就没留神新闻……”纸片儿支支吾吾着。

“得了吧,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就知道追偶像剧从来不关心国家大事民生社会吗?”我狠狠瞪了它一眼,回头对敖炽道,“把笔记本拿来。”

很快,一段披露在网上的、对其中几位自杀者的亲友采访出现在显示屏上。

被模糊了面目的老妇人哽咽着说:“我知道他一直喜欢那个女人,可人家不喜欢他啊,人家结婚了啊……这都好几年了啊,他一直说他不想爱了,累了。可后来他还是主动去了婚介所登记,我以为他放下了,可他怎么就想不开……撇下我们老两口可怎么活哟!”

背对着镜头的大叔,佝偻着背,低沉地说:“我跟她妈妈现在最后悔的,就是对她说了重话,还逼她去婚介所。她说她不懂爱不想爱也不想结婚……这傻孩子怎么就……唉!”

婚介所……每个都去了婚介所。

而最后一段视频里的一个细节更是确定了我们的猜测——

情绪略激动的母亲,手里紧攥着一张红色的卡片,在镜头前边擦眼泪边语无伦次地说:“她好不容易才愿意放下那个该死的初恋去婚介所,我以为一切都往好的方向走了,可怎么突然就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去了呢……那么高啊,多疼啊!”

敖炽摁下暂停键,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那张模糊的红色卡片上,在沉默中达成了共识。

看似毫无关系的人与事,似乎都渐渐被同一个元素穿到了一起——

花月假期。

九厥回头,望着沙发上甜梦正酣的“未婚妻”,皱眉喃喃:“沈子居……”

3

入夏以来,今天最热,柳枝树叶都被钉死在灼热的空气里,一点蝉声都听不到。走在西安城里,随便摸摸哪里的城墙石柱,手掌便有七八分熟了。

沈子居坐在正屋中,簪花披红,一身隆重,只可怜帽檐下的汗水前赴后继,几乎淌成一条小河。

盛装的沈老夫人住着鹤头杖,一双老眼已朝门口张望了不知多少回,却始终望不到想要的场面。

今日,西安城中小有名气的沈公子大婚,迎娶沈家世交、洛阳富商岳万湖之女岳如意。郎才女貌,皆大欢喜。

沈老夫人花去无数个年月来盼望唯一的孙儿成婚生子,眼见着能在踏进棺材前见到这一幕,真是死也瞑目,不怪她高兴得整夜未眠,天不亮就催促着府中众人再把迎亲事宜捋一遍,不得有任何差池,好像要成亲的事她自己一般。

新郎沈子居则淡定多了。虽然他也一夜未眠,但不是激动得睡不着,而是伏案眷写了一整夜的《春江花月夜》的乐谱,直到天明前才倦极睡去,若非奶奶的拐杖敲得疼,他能一觉睡到另一个天明。自小失去双亲的他,由这位行事专断果决地老太太一手养大,不忤逆她的意愿是他爱这位唯一至亲的方式,包括娶岳如意为妻。

他都快忘记岳如意的模样了,记忆力只模糊存留着一个笑不露齿,连一只蹦过的青蛙都能令其花容失色的小丫头,应该是不美也不丑,若无一身华服衬托,放到人堆里也就找不到的那一种。十年前,八岁的她曾跟随岳万湖来沈家拜访,小住了几日。身为小主人兼大哥哥的他,带着这个白开水一样的小妹妹在沈府里钓了几次鱼,画了几回画,基本上都是他在做,她在看,不发表任何意见,只偶尔掩口轻笑,十足大家闺秀。沈老夫人却将这个丫头喜欢到了心里去,直白地跟岳万湖将,沈家儿媳,非如意莫属。岳万湖没有异议,商人出身,算盘拨得精透,沈家在西安城中虽不算豪门巨贾,但旗下酒楼当铺田产也颇丰厚,想想自家在洛阳也算不得拔尖儿,这小女儿又非倾国倾城,难为豪门官宦家看中,倒不如风光嫁入沈家当少奶奶,两家联姻,生意上还能互相扶持,怎么也不亏。

于是,在两位当事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的未来就在两家大人碰在一起的酒杯里决定了。

婚期本在三年前,奈何岳万湖在一次进货途中身染恶疾,没几个月便撒手人寰。岳如意守三年,方才等来出阁之日,由岳家二公子送亲,一路往西安而来。

可是,直到约定的黄道吉日,沈家大门都未出现送亲的队伍,连个遥远的喜乐声都没听到。

岳家的作风是出了名的守时,岳公子更是亲笔书信定下日期,说这一日花轿必然准时到达,沈家只需做好迎亲拜堂之准备即可。

眼见着天边已经烧起晚霞,这花轿还是毫无踪影。出去打探的下人一拨接一拨,却没有一个带回有用的消息,只说都跑到西城门外了,还是不见送亲队伍的影子。

受邀的宾客们在偏厅中窃窃私语,有人说自洛阳往西安这一路,若想抄近道,便要自黑狐岭过,偏偏最近这地方山贼闹得厉害,杀人越货,几队商旅都遭了道儿,这岳家当家若不知这一茬,偏往那黑狐岭去的话……

不慌不忙地马蹄声由远而近,走进大门的却不是期盼已久的岳家的人。

年轻的灰衣后生,顶着一头世间少见的湖蓝色头发,拎着一个黑亮亮的小酒坛,满脸笑意地进来:“来晚了来晚了,为贺沈兄大喜,专门找了这坛陈年女儿红。”

原来是沈子居的酒友,沈家上下都识得此人,偶尔来找他家公子喝酒的闲散人士,不知来自何方也不知做何营生,只听见沈子居称他九厥兄弟。反正大家的心又沉了下去。

“这是怎的?天都要黑了,为何府中……”九厥环顾四周,红绸红灯红喜字,就是不见红花轿,空荡荡,冷清清。

沈子居摇头:“不知。说是近日午时必到的。”

“不能再等了。”沈老夫人的拐杖往地上一杵,“子居,你带几个身手好的,亲自出城区看一看!”

沈子居牵起袖口擦擦额头上的汗渍:“再等等吧,许是路上耽搁了片刻。如意的兄长个个拳脚功夫了得,她二哥还是开镖局的,有他护送,出不了乱子。”

闻言,沈老夫人觉得有理,稍稍安稳了些,在屋子里来回踱步,喃喃:“菩萨保佑,一路平安。”

九厥想了想,上前对沈子居道:“天色已晚,宾客尚在,老这么等不是法子。你是新郎官,不宜奔忙,不如我替你去看看,反正我的马儿刚吃了草,多跑跑才好。”

说罢,他转身便走,却被沈子居拽住:“你近日为酿新酒已是劳顿不堪,实在不能再劳烦你跑这一趟。再等等吧。”

等?还等?自己老婆都不知上哪儿去了,就一点不担心吗?

九厥知道沈子居是个慢性子,平日里话不多,除了喜欢与他围炉品酒,便是钻研书画乐器,字写得好,画画得好,随便一件乐器到他手里都能奏一支好曲,行云流水绕梁三日,明明是个开酒楼开当铺的小老板,偏偏风雅的紧。听说沈子居要娶亲,他真是饭都来不及吃,便从千里之外赶回来参加酒友的婚礼,因为他实在太好奇怎样的女子才能成为这个貌比潘安、心思玲珑的男人的妻子。

几年前,四海游荡的他来到西安城,于城中一年一度的“品酒大会”上与沈子居相识,此会之参与者皆以黑布蒙眼,品数十种美酒,谁说对的品种多,谁便是当年的“酒仙”,可免费享用城内所有酒坊酿造的好酒一年。那一次,他与沈子居打了个平手,这倒是意外的。以他酿酒仙官的身份,多年来能在“酒”上与他势均力敌的,沈子居是头一个。这小子懂酒,却不好酒,谦和地把冠军之位让给了九厥。一来二去,两人因酒结缘,倒也引为酒友,但凡他到西安城,少不了找沈子居喝两杯,后来,沈子居在郊外建了一座名为东篱小筑的别苑,他去过一回,依山傍水,景色甚好,这小子的日子过得确实逍遥。

只是,这位岳如意小姐,倒从未听沈子居提起过。他几乎从不谈起任何与终身大事有关的事情,不像别家有钱公子,到了二十好几的年纪,爹都当了好几次了,而他,似乎对任何女性都没有兴趣一般,害得九厥一度以为他有断袖之癖。

如今他突然说要成婚了,新娘子还是青梅竹马,九厥哪有不快马加鞭赶来看热闹的道理?

可他来了,却连新娘子的一根头发都没看到,着实扫兴。更扫兴的是沈子居的态度,这半死不活的“等等等”,好像要成亲的人压根不是他。

“天都黑尽了,我还是去瞅瞅吧。若真是再城外遭了什么麻烦就不好了。”九厥拉开他的手,执意要出门去。

“你去了又有什么用呢?”沈子居似乎急了,脱口而出。

九厥停下来,奇怪地回头看他,这小子今天怎么了?平日里就算被人惹怒了,也不见得有这么大的声音。

“子居!”沈老夫人也怒了,“你这算是唱哪一出?让你带人去,你不去,如今九厥说去,你也不让人去,你就一点不担心如意的安危吗?”

“担心?!”沈子居看着沈老夫人愤怒的双目,竟然笑了,“我连她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

九厥微微一怔,看来,所有人都盼望的亲事,偏偏不是新郎官盼望的呀。

沈子居身上挨了重重的一记拐棍儿,纤瘦的他差点没站稳。

“就算你一辈子不知她长什么模样,她也做定了我沈家的媳妇!”沈老夫人气得浑身发颤,指着沈子居道,“你不去找,我去!西安找不到我就去洛阳找!总得要个说法!”

“您老消消气!”九厥赶紧搀住年迈的老太太,“沈兄弟必然也是一时情急才乱说话,谁的媳妇丢了能不着急呢,您先缓缓,我马上去看看!”

沈子居石头一样戳在那里,好像这里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无关,只有揣在怀里的那张乐谱,才是他的全部。

“这个不孝子!”沈老太太被九厥搀回椅子上坐下,气愤难平地责骂,“二十有三乐还不成婚生子,如何对得起你早死的爹娘?”

话音未落,几个仆役领着一个衙差打扮得男人匆匆忙忙地跑过来,男人脸上一脸肃穆之色,一看便知带来的不是好消息。

“见过沈老夫人。”衙差朝她做了个揖,“卑职奉李大人之命,有事相告。”

生老夫人心下一紧,忙说:“官爷快请说。”

“两个时辰前,有路过的樵夫于城外黑狐岭出口发现一支送亲的队伍。”衙差顿了顿,“均遭杀害,陪嫁之物悉数失踪,疑是山贼所为。”

沈老夫人的拐杖“当啷”一下滚落在地。

沈子居则更像一块石头了,脸上说不出是一种怎样的神情,不是悲伤,不是愤怒,倒像是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回事,但真的发生了却又难以置信的诧异。

“全部遇难?”九厥倒抽一口冷气。

“万幸尚有一个活口。”衙差道,“几具尸体之下,发现了尚存一息、身着喜服的新娘子,已被救回,大夫诊治过,说只是几处皮外伤外加惊吓过度,无大碍。此女自称姓岳,名如意,大人知沈公子今日娶岳家小姐,这才派我过来,请公子即刻随我走一趟。”

“如意还活着?!”沈老夫人一听,魂魄顿时又齐聚了,跳起来抓住沈子居,“还发楞?走啊!”

沈子居像个木偶,被焦急的外力推推搡搡挪到了屋外。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经历了太快的大悲大喜,情绪跟不上行动。

九厥全程相陪,从沈府到官府,沈老太太永远比沈子居走得快。当躺在床上的脸色煞白的姑娘看到急切奔入的众人时,她并不貌美的面孔瞬间盖满泪水,满是伤口的双手很努力很努力地伸出去,扯住沈子居的袍角,哽咽着喊了一声:“子居大哥……”

纵非佳人,我见犹怜。

沈子居这才回了魂,俯下身来握住岳如意冰凉的手:“没事了,安全了。”

有心上人安慰,岳如意这才“哇”的一声哭出来,一把抱住沈子居的手臂,再不肯松开。

沈子居一动不动,任由她依靠,轻轻拍着她的背脊。

案头烛火微微跳动,沈老夫人一边抹眼泪一边双手合十,谢神佛庇佑,留了如意一条性命。

九厥觉得自己也应该为朋友高兴,可一看到沈子居那张不温不火的脸,又始终觉得哪里不妥。

衙差们知趣地退了出去,在西安这个地方,他们好歹是要给沈家一点面子的,毕竟,沈老夫人每年都会在自家酒楼里请他们吃个“辛苦饭”,遇到哪个官差手头紧,只要去的是沈家当铺,决不失望而出。小恩小惠也能收买人心,否则每月每天都有人伤亡,衙门里哪管得了那么多。

“未来的沈家少奶奶真是福大命大,这样都死不了。”

“看这杀光抢尽的作风,十之八九是李大胡子干的。出没黑狐岭的山贼,没一拨敢有这么狠的,除了他。”

“可我听在洛阳当差的表格说,李大胡子年前在京城落网了,好像还被砍头示众了。”

“嘁,真抓住了还是随便找个人定罪,谁敢保证?”

“那时谁敢的?太损阴德了。”

“鬼知道。走走,吃酒去,忙活一天了,又累又渴。”

两个衙差低声闲聊着走开,说的话却一字不漏落到九厥耳里。

他也退出房间,把宝贵的劫后余生的时间留给那对将成的夫妻与百感交集的老太太。

最坏中的最好,起码新娘子还活着。

此刻已近子时,仍感闷热,整座城睡了一大半,还有一小半在美酒与声色之中消磨着,没有人知道,沈家在一夜之间经历了怎样的折磨与惊喜……

4

“然后呢?”

“然后,沈子居把岳如意接回了家,不久后婚礼如期举行。我喝了他们的喜酒之后便离开了西安。等我再次去到这座古城时,已是两百年之后了。沈府之人早已作古,没有后人,沈府跟东篱小筑也都不复存在。”

“你怎么那么久才回去?姓沈的不是你好友吗?”

“刚好我那阵子忙啊,天界那帮老鬼天天跟在我屁股后头催我酿酒。再说了……”九厥纠正我,“我与沈子居不是好友,只是萍水相逢的酒友罢了。像他这样平淡出现又平淡消失在我生命里的人,太多了。所以永欢一提起他,我还想了半天才想起这号人呢。”

我从后视镜里看着刚刚从回忆里跳出来的九厥,再问了一次:“你能想起沈子居,但真的确定没有永欢的存在吗?”

“真的想不起来。”九厥挠头,“或者我再多想想?”

“酒喝多了就是容易未老先衰。”开车的敖炽插嘴道,“你当心老年痴呆!”

“我已经很老了。”九厥故意道,“不过由衷祝你越来越年轻,年轻成一个小baby!”

“不许提这段往事!”

“提了又怎样?你打我啊打我啊!”

“你以为我不敢吗?”

反正不管这两个活宝怎么闹,我们的车是一往直前地朝城西的桃叶湾而去。

疑点重重的“花月佳期”,就在这块我几乎不怎么去的地区。不去不是因为那里偏僻,而是嫌那里太乱太吵。桃叶湾算是最靠近市中心的商业繁华区,最大的服装批发市场与各种乱七八糟的店铺都挤在那块巴掌大的“黄金地段”里,旧得快看不出本来面目的桃叶大厦里,装满了买不起新房的居民与租不起好写字楼的公司。葵颜说,这间婚介所,就在桃叶大厦23楼的最左边,隔壁是个卖二手手机的公司。

灰尘与油渍遍布的大堂里,我几乎无法从旁边的灰镜墙里看清我们五个人的轮廓。太久无人清洁了,尽管桃叶大厦里最不缺的就是人。

我将睡眠中的永欢交给赵公子跟纸片儿看管,甲乙懒洋洋地不想来,被我恶狠狠地拽进了车里。咱们谁都可以不来,他甲乙必须来。为什么?嘿嘿,以防万一。

来来往往的人匆匆从我们身旁走过,有的抱着厚重的纸箱,有的拖着塞满廉价服装的编织袋,有的推着装着盒饭的小车……一身肮脏的鸡窝头妇女跟在盒饭车后头喊:“我买两盒怎么就不能便宜两块钱?”

桃叶大厦里的人,从早到晚都要为糊口而奔忙。所以,我觉得花月佳期选在这里开业时在令人费解。既然生意都做到能挤垮同行的境界,怎么舍不得找个环境清幽高尚的地方?好歹也是挂月老名字替人牵线做媒,生生搞得像逛菜市场似的。

狭窄破烂的电梯里,按钮上的数字都被摸得模糊了,九厥看了半天才选中23楼。正要关门时,一只不太干净的手突然伸进来挡住电梯门,随着一股浓浓的烧肉味,刚刚那个买盒饭的妇女匆匆跳进来,跟我们到同一楼。

短短十几秒中,妇人根本都不瞄我们一眼,自顾自蹲在电梯角落里,麻利地把一个盒饭里的烧肉全部拨到另一个盒饭里。

直到电梯门打开,我礼貌地让她先出门时,才听到她模糊地说了一句,衣裳真好看啊。

是在说我吗?!

今天我没有穿那件标志性的旗袍,刻意换了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白色羊绒长大衣,如果这样都被称赞,我应该很高兴。

我目送妇人走向23楼的C号。

这层楼只有ABC三个房间,呈品字形布局。C号的大门还是最老式的推拉防盗门,只关了一半,里头的木门大开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歪着脖子坐在紧靠防盗门的小椅子上,鼻梁上架着只有盲人才会戴的墨镜,嘴角还流了一缕口水。妇人的脚步离他还很远,他就像直到了她的到来,很欢喜地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

“今天吃红烧肉哦!”妇人晃了晃手里的塑料袋,笑嘻嘻地对男人说,“老板是好人,多给一倍的肉也不加钱。”

经过她门前时,我刻意放慢了脚步,看到她搀扶着这个男人往里屋走。当她察觉到有人在背后观望时,她回头看了我一眼,这回来拉上了防盗门,谢绝参观。

如葵颜所说,B号是个挂着某某通讯牌子的小公司,租用这种破烂民居能比写字楼便宜太多,公司大门紧闭,门上贴满了水电气费催缴单。

当最里头的A号,也是门庭最大的一间呈现在我们面前时,第一个吸引到我的,就是贴在大门口的一副对联——

上联:天长地久滴水穿石

下联:海枯石烂飞蛾扑火

狠批:花月假期

字是平庸的,不似名家之手,倒像那些个练了几天字便等不及要出来卖弄的练习品。

由古至今,搞婚介的地方我多少见过,不论哪里的标语,都不会像眼前这副,分明只是寻常的词语组合,不高明也不出彩,可就是无端端让我觉得“重”,轻松的心情都被什么压住了似的。

一个婚介所,不论哪个细节,都该喜气盈盈的不是吗?

区区一副对联,已让我隐隐不适。

短暂的商议结果是,我跟敖炽还有甲乙先进去瞅瞅,葵颜跟九厥在外等消息。原因一,葵颜是老面孔,进去也是被人再赶出来。原因二,如果永欢是这里的客户,再考虑到她跟九厥手上相连的暗影,九厥暂时不要露面。万一里头发生什么意外,外头也有个照应。

“记住,我们现在是同事,三个单身大龄青年,相约一起来找对象!”摁响门铃之前,我再次提醒身边的两个男人。

“我不想进去。”甲乙打哈欠,“我劝你们也别进去了。”

“你怕了?”敖炽瞥了他一眼,又用力吸了吸鼻子,“没有妖气,没有尸气,只有人的味道。你几时这么怂了?”

“你没得选择。”我甚至都没问个为什么,手指已经摁响了那个特意做成心形的红色门铃。

三次“叮咚”声后,朱红色的铁门朝里打开,门后,戴着黑边眼镜、穿着红色套裙的小姑娘笑咪咪地看着我们:“三位是来做情感咨询的吗?”

我反问:“找对象包括在情感咨询里吗?”

红套裙笑得更甜了:“当然,这是我们的主要业务,请进。”

房间比我们想象中宽大,由民居改成办公室一点也不显局促,大厅里的墙壁包括天花板都刷成了温馨的淡粉红,九张白色的心形办公桌整齐排开,每张桌子后都坐着一个红套裙,都戴着黑边眼镜,乍一看跟一个模子倒出来的一样。业务还挺繁忙,每张桌子前都有客人,一旁的等候区里还坐着一个穿黑大衣的女人,三十来岁的样子,紧紧抱着自己的手提包,对谁都充满了警觉地样子。

红套裙把我们领到休息区坐下,然后每人发了一张表格,说:“请按需要,仔细填写,写完之后交给我就行。我叫十号。”

“你叫十号?”敖炽很想笑,看看她身后那些,“那你那些同事是不是叫一二三四五号啊?”

“是的。”十号保持着非常专业的微笑,“我们都以工作编号为称呼。请仔细填表。填完后交给我,我就在那边的前台。”

我顾不上纠结红套裙的名字,低头仔细看手里的表格,蛮简单的,第一部分是基本资料,只需填上姓名性别职业身份证号,第二部分的抬头是“需要寻找配偶的请填下列内容”,只有一栏——“请简要描述您对理想配偶的要求。”,第三部分的抬头是“有其他情感咨询需要者请打勾选填”,共有三栏——“1单恋”、“2分手”、“3丧偶”。

真是太有特色的一张表格……

我跟敖炽对视一眼,低头默默填写第二部分。

我写:脾气要好,不能动不动就打人骂人,情商智商都不能低于正常水准,最要紧的是舍得给老婆花钱。

他写:身材好……

甲乙写:随便。不适男人就行。

我立刻觉得跟他们坐在一起拉低了我的层次……

十号小姐微笑着看完我们交上去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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