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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物语3-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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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只见这班热血男儿顶着午后艳阳,舞刀弄枪,挥汗如雨,校场的地上,随着大家齐整的步伐,扬起阵阵尘土,颇为壮观。赵云身姿矫健,白衣如云,立于其中有如众星拱月,煞是惹眼。
如此一幕,趴在围墙上的朱七夕看得呆了去。
“喂!你看够没有?”墙下,贡献了自己肩膀给她当梯子的四喜皱眉问道,“你下午不做生意了吗?”
“休息半天。”七夕目不转睛地看着校场里的某人。
“你不是要去闭花斋看胡姑姑她老娘马?”他又问。
“要晚上才去。她老人家爱看我演的手影戏。”七夕心不在焉地回答着。
正说话间,赵云示范的一招回马枪,引来一片叫好声。七夕见了他这般身手,顿时激动不已,丢了魂儿似的松开扒住墙头的手,猛直起身子大声鼓掌叫好,完全忘记了自己危险的处境。这一折腾,立时让她失了平衡,半个身子朝墙头那边一歪,四喜想拽住她的脚都来不及,眼睁睁看着这傻妞载进了校场里。
腾起的灰土里,背朝天趴在地上的七夕,抬起一张大花脸,尴尬地看向那个朝自己走来的人。
“朱七夕,你在做什么?”赵云杵着长枪,皱着眉,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并没有搀扶的意思。
“路过,嘿嘿。”七夕慢吞吞爬起来,边拍着身上的灰边冲着他笑。
“你可知偷看练兵会被杖责二十?”赵云冷冷问。
“打吧,我皮厚。”七夕居然还能喜笑颜开,“你练兵的样子真好看!”
此言一出,不远处围观的家伙们发出一阵窃窃的笑声。赵云扭过头,大吼一声:“所有人听令,围校场跑步十圈!不得喧哗!”
“真心话!”他看着他的脸认真说。
“出去!”
赵云一把扭住她的胳膊往外拖,却惹来她一声惊叫。
“又怎么了?”他看着突然一脸苦相的七夕。
她指指自己的右脚:“好像扭伤了。”
他松开手,蹲下来,试探着捏了捏她的脚踝:“这里?”
七夕倒抽一口冷气,猛点头。
“自作自受。”他将长枪放到一旁,背对她蹲下来,“上来。”
“上去?”七夕又倒抽一口冷气。
“不然呢?你滚着出去?”赵云面有愠色,“快点!”
“咚!”七夕欢天喜地跳上他的背,力气太大,差点把他扑倒在地。
她把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谢谢。”
他没回应,背着她专注地朝校场外走去。两个人的影子在阳光下移动,见他不说话,闲不住的七夕腾出手来,做出一个小狗的手影,欢腾地咬着他的脑袋。
“你就不能像个正经姑娘一样吗?”他终于开了口。
“我哪里不正经了?”七夕收起手,支起脖子努力看他的侧脸。
“不要再有事没事往我家里送猪肉了!”他无奈地说。
“你不多吃肉,力气会不够呢!再说你马上要跟郑穹他们比试了,我认识的所有人都认定你会赢!”她认真地说。
“朱七夕,你到底明不明白我在说什么?”赵云一抬头,却看到四喜站在校场门外,眼睛一亮,加快步伐走到他面前,很不温柔地将七夕朝他面前一放,“来得正好,把她带走。”
“喂!”七夕下意识地拉住了他的袍角,“你不管我拉?”
“你的小伙伴来了,不用我管。”赵云如是道,旋即一脸正色对四喜说,“以后不许再帮她来偷看。”
“脚在她身上。”四喜耸耸肩,“只要她还喜欢你,就一定会来看你。”
七夕顿时红了脸,虽然她喜欢赵云的事儿大家都知道,可被人这么一语道破,且是当着他的面儿,还是让她吓了一跳,连赵云的眼神都慌了瞬间。
“子龙大哥,我……”她深呼吸了一口,大大地眼睛看向赵云。
赵云突然举起手,做出一个“不要再说话”的手势,片刻的慌乱也烟消云散,换成惯有的冷静与决绝。
“朱七夕,你听清楚。”他看着坐在地上的她,一字一句道,“我不管你怎么想,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一定点都没有。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
七夕愣住。四喜抱着手臂。一脸轻松地看热闹。
赵云转过身,暗自咬咬牙,又扔下一句:“姑娘家,还是要顾着脸面才好。”
望着他走回校场的背影,七夕发了很久的呆,然后才扭过头,笑着对四喜说:“我们回家。”
远处的校场上,几个青年笑嘻嘻地围在赵云身边:“云哥,猪妹对你可是一条心,何况那丫头虽然做事出格,人却是好的,何必对人如此绝情?”
他沉默片刻,道:“早晚是要上战场的人。生死未知,何必累人。”
众人面面相觑。
“别再说这些无用的话。”他“唰”一下从地上拔出插入泥下半尺的涯角枪,“继续练习!”
小小的风波,就这样消失在拳脚与刀枪以及再次腾起的尘雾里。
只是,谁也没注意到,在督促众人的过程里,赵云有好几次走神看向围墙那边,然后自顾自地笑一笑。
那个笨蛋摔下来的样子,真的是很好笑阿,像只可爱的癞蛤蟆。
赵云这样想。
8
从校场往闭花斋的路上,七夕趴在四喜的背上,比平时安静很多。
“早跟你说过,你跟他没可能。”四喜淡淡道。
七夕咬咬嘴唇,努力笑出来:“以后,送给他的猪肉可以送给你和你师父了。”
“我不爱吃肉,师父也是。”四喜摇摇头,“傻死了,你。”
有事长时间的沉默,七夕突然说:“你信不信,他以后定会是个很出色的大将!”
“因为长得好看?”四喜故意道。
“他勇猛,却不嗜杀。”七夕看着前方,“早晚是要打仗的。一打仗便要死许多人,若有他领军,起码不至祸及无辜,为杀而杀。”
四喜沉思片刻,说:“还是想想怎么卖好你的猪肉吧。别的事,轮不到你想。”
“我只是喜欢他,然后,希望他一辈子都好好的,一辈子都不要受伤。”七夕像是没听到他的话,自顾自地呢喃,“我没想过要从他那里拿回些什么。就像我给小虎他们送吃的,帮胡姑姑干活,陪胡大娘聊天,我只是喜欢去做而已,没想过要从这些人这些事上,要回什么。”
“帮了别人也要对方记得你的好,否则有何意义?这就像做买卖一样,得拿钱才能换回想要的东西。”四喜皱眉道。
“你也说了,那时买卖。”七夕把脸埋在他背上,侧望着身旁的街市,“我爹说,但行善举,莫问前程。如此一来,生活自会开心快乐。”
但行善举,莫问前程……四喜心下一惊,不知从何而来的、模糊而零散的场面,突然在脑中摇晃。积雪的大山,流动的泉水,枯竭的叶子……
他停下,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渗出来。
“怎么了?”七夕察觉到不对,觉得他的身子微微颤抖,赶紧跳下来,摸摸他的额头,“怎么这么凉?你又犯病了?”
“我没事。”四喜忍住头疼,走到街边靠墙坐下。
“头又疼了?”七夕跛着脚跟过去,极担心地看他,用力握住他的手,“你别忘了我是谁阿!”
四喜很坦白地告诉过七夕,他又一种天生的病。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在遇到半眉之前,他的生活是怎样的,他一点记忆都没有。因为这种怪病,令他每一天都会忘记昨天的事,如此循环。直到遇到半眉,他给他服用一种透着人参气味的药丸,他的记忆才得以保存下来。这种药丸的成分,半眉从来不说,他自己试过配制,却总不成功。所以这也是他肯一直老老实实做半眉徒弟的原因,他不想再变成一个没有过去的人。
可是,最近他发现,自己的身体好像又出了别的问题,只要头一疼,脑子就会有刹那空白,紧跟着便有那些零散的场面浮出来。刚刚,就是那八个字,突然像刀子一样剜进了他心里,然后一笔一划刻出来,好像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东西,要透过这几个字涌出来似的。
头疼渐渐隐去,他看了面前满面愁容的七夕一眼,没好气地说:“你是朱七夕,卖猪肉的蠢丫头,我一辈子都不会忘。”
“吓死我了。”七夕拍着心口,松了口大气,“真怕你突然就不记得我了。要是那样,就没人愿意给我当梯子了。”
“那我宁可不记得你。”四喜打开她的手,“丢人现眼!”
“别呀!”她赶紧拉住他,很认真地说,“你答应我,要永远记得有我朱七夕这个朋友!”
“不要!”四喜别过头去,“忘就忘了呗。”
“不行!”她瘪起嘴,要哭的样子,“我已经没有家人了,难道连朋友都不能有吗?”
四喜无奈地转回头,不耐烦地说:“好了好了,不会忘记的。”
“拉钩!”她伸出小指,破涕为笑。
“烦死了!”
一大一小两根手指,在三月的阳光下,缔结盟约。
9
“哎呀,怎么眼皮老跳呢?”
闭花斋的饭桌上,胡姑姑放下碗筷,用力揉着眼睛。
“昨晚没睡好?思念哪家爷们儿呢?”半眉一边塞着馒头,一边偷笑。
“贱嘴!”胡姑姑一筷子敲到半眉的秃头上。
四喜专心吃饭,把两个老家伙当成透明的。
奇了怪的,他的眼皮也在跳。
今天,赵云与郑穹的比试,就在西校场上开始,算算时间,两军人马应该已经剑拔弩张了。
太守大人下了命令,为让两队人马专心比试,比试期间封锁校场,严禁外人围观。整个真定都为这场比试沸腾了,虽然无法入场一观,但大家都猜测,胜出的定是赵云。
四喜也这么想。
他跟赵云虽不算朋友,可这几年下来,对他的一切也算了解,以他的身手,这应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比试。
可为何心里总是惴惴的呢,从早晨醒来时,便是如此。
吃罢午饭,照例由师徒俩滚去厨房洗碗打扫,胡姑姑去伺候她老娘。
四喜慢吞吞地洗着碗,半眉边擦灶台边问:“徒弟,最近可有头痛?”
“有。”四喜头也不回。
“可又看到一座雪山?”
他愣了愣:“有。一次比一次清晰。”他转过身,问,“那个地方,到底是哪里?你知道,为何从不告诉我?”
半眉抬起头,缓缓道:“我在等。你也在等。”
“什么意思?”
“洗碗吧。”半眉有呼呼地擦着锅,“该到的时候,自然就到了吧。”
半眉的上半身,映在那一大半的刷锅水里,微微漾动的水面上,不见那又丑又秃的大叔,却是个丰神俊美、堪比天人的年轻男子……
10
“又弹错了。”春更楼的厢房里,锦袖含笑戳了戳七夕的额头,“明明心思不在这里,非要选这个时候来找我学琵琶。”
坐在窗边的七夕吐了吐舌头,放下弹得一塌糊涂的琵琶。
锦袖“扑哧”一笑:“少女怀春,都是一般模样。”
“锦袖姐,你就别笑我了。”七夕红了脸,垂下头,“他说了,他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傻孩子。”锦袖叹了口气,“你做了你想做的一切,他能不能有回应,就不要多想了。”
“我没有多想。真的。”她看着窗外,微笑,“他救过我,我给他送过猪肉,我给他唱过曲儿,他还背过我,挺好了。”
话音刚落,七夕的视线突然落在楼下的某人身上,那青衫飘逸的男子,不是都尉大人袁青云吗?
“这会儿他不是该在校场上,给子龙大哥他们助威吗?”七夕奇怪地说,“怎么一副没事儿人的样子往春更楼里来?”
她跑出厢房一瞅,却见袁青云带着一个小厮,与一个黑衣男子一道,在掌柜的带领下,径直进了二楼末端的雅间,并将小厮留在门口看守。
七夕细细一想,只觉那黑衣男子看起来颇为眼熟,好像……那天在校场上见过,他就站在第一排,功夫很厉害,还跟赵云对打过。既然他是赵云的人,这会儿就更不该在这里了呀。
“怎么了?”锦袖跟出来。
“有点不妥。”七夕一皱眉,“袁青云这会儿怎么跟子龙大哥的人在一起?”
锦袖略一思忖,说:“跟我来。”
她拉着七夕,佯作无事状,大大方方进了袁青云隔壁的房间。
一进去,七夕便迫不及待贴到墙上,竖起耳朵使劲听,可是,墙太厚,哪里听得到。
“听不到!”她着急地说。
“你自然是听不到的,我来。”锦袖上前,轻轻将侧脸贴在墙上。
“你能?”七夕不太相信地看着她。
锦袖一笑:“我的耳朵比寻常人好使。”说着,她竖起手指,让七夕安静。
隔壁房的两人,此刻却全然不知隔墙有耳。
“办妥了?”袁青云啜了一口茶。
黑衣男子站立一旁,点头道:“昨夜已将郑穹的铁枪上涂了毒,为了更保险,白龙驹的草料里,也加了东西。以郑穹的功力,虽打不过赵云,但要让他受点伤,易如反掌。这个毒,见血无救。”
“甚好!”袁青云满意地笑出来,“赵云一死,教头一职自然由你顶上。届时再给郑穹安个求胜心切、以毒杀人的罪名,他郑家军群龙无首,正是你将他们收入囊中的好机会。一箭双雕。”
“大人高明!”黑衣人拱手笑道,“只是属下还是不太明白,大人与赵云相交多年,我们都当二位是生死之交,何以……”
“当年我确有爱才之心,若非我处处提携,赵云焉能如此顺利地当上民团教头?”袁青云放下茶杯,目露寒光,“可惜,此人不知回报,满脑为国为民的迂腐念头,我看,即便他真出人头地,也是不肯听人摆布的,于我毫无好处。如此,不如换个聪明人替他步步高升,将来我也好沾一沾光彩。对吧?”
黑衣人“扑通”一声跪下:“大人放心,属下必不忘大人提携之恩,将来自当回报!”
“好极了。”袁青云舒心地点点头,又装模作样叹了一声,“子龙啊子龙,你有今日,莫要怪我。我不去观战,是不忍看你一命归西的惨状。若有来世,但愿你能聪明些,懂得回报他人的道理才是。”
说罢,他冷冷一笑,扬手将茶水洒到了地上。
隔壁房间,早没有了七夕的踪影。
跑快点!再跑快点!
七夕恨不得自己化成一阵风,眨眼就飞到他面前。
当锦袖把墙那边的对话一一复述出来时,她就有这想法了。
一朵云飘过来,刚刚遮住太阳,世界骤然变得阴凉。
她的手里,紧攥着一枚牡丹花状的发簪,临走前锦袖给她的,她说,将这簪子插在发间,可暂时隐去身形不让旁人发现,要知校场四周戒备森严,单凭一个姑娘是硬闯不进去的。但一定要快,簪子的力量无法维持太久。
我甚至来不及问锦袖为何会有这种神奇的东西,拿了就跑。现在她什么也顾不得了,只求一切还来得及。
你不能受伤,一定不能!
她越跑越快。
11
西校场上的比试,终于到了两军首领对决的时段。
赵家军已经领先,除非奇迹出现,郑穹打败赵云,否则,败局难挽。
校场中央,赵云手握涯角枪,身跨白龙驹,与铁枪黑马的郑穹对面而立,两人均神色肃然,眼里都烧着必胜的火。
只是,赵云心中却隐隐担心,历来健硕勇猛的白龙驹今天有些反常,上场前便口喘粗气,连脚步都不似往常稳健。
一声令下,人马齐发,两杆长枪你来我往,铿锵作响,时不时溅出激烈的火花。
尘土飞扬,马儿嘶鸣,几回合下来,郑穹已被逼得节节后退,手上铁枪只有低档的份儿。
赵家军这边,个个激动不已,只差为最终的胜利欢呼了。
谁知,就在众人以为赵云胜券在握时,白龙驹的前腿突然一软,竟整个跪了下去,失了平衡的赵云只得就势一滚,落到郑穹的身侧。
得了这样的大好机会,杀红了眼的郑穹哪里还顾得“点到为止”,多年来那股手下败将的窝囊气一股脑儿汇集到枪尖上,竟对准赵云的背脊刺了下去。
赵云躲闪不及,连拿枪去挡的机会都没有,眼见那锐利的枪尖刺下来,本以为在劫难逃,却不料空气里平白扑出来个东西,“砰”一下压到他身上,生生挡住了郑穹的铁枪。
马上得郑穹明明感到枪尖刺到了人,可收了力仔细一看,铁枪离地上的赵云居然差了一截,就那么莫名其妙地停在他们之间的空气里,好像有什么玩意儿挡在赵云身前似的。
郑穹猛一抬手,铁枪“噗”一声拔出来,枪尖上竟有一缕清清楚楚的血迹。
赵云差异之际,只觉怀中落了一个看不见的人,用极小的声音在他耳畔道:“枪尖有毒,切勿见血!小心袁青云!”
言罢,他怀中一空,那无形之人似是快速挣脱,再难寻觅。
他站起来,惊讶地四下张望,可是,哪里又看得见什么人影?刚刚的一切发生得太快,他都没有反应过来——那时一个人吗?如果是,有时谁?
众人不知发生何事,纷纷涌过来,连郑穹也呆住了,整个校场一片混乱……
跑!赶紧跑!
七夕还是在跑,从校场冲出来,她一刻也不敢多停,生怕发簪的效力失去之后被人发现。
好像不怎么疼嘛,只是有点麻,而且这种麻痹的感觉还在不断扩大。
幸好,在离开校场好一段距离后,她才恢复原状,更幸运的是,当时刚好跑到一条无人路过的小街上,否则凭空出现的她,会吓死一群人吧。
脑袋有点晕,她回手摸了摸背上的伤口,好像也没多少血。不是说见血就会死吗,怎么自己还是能跑能跳呢?
她居然有点高兴,也许那个毒并不是那么厉害。
虽然脚开始发软,可她还是坚持着跑到了闭花斋,一冲进后院便大声喊道:“四喜!”
她也不知为何要喊四喜,一种习惯?
可是,当四喜循声出来时,却只看到一个面无人色、倒在桃花树下的她,背脊上的伤口,正缓缓流出黑色的血……
12
“能撑到现在,已是奇迹。”半眉看着躺在床上的七夕,摇了摇头,“腐心草,无药解。”
桌上的蜡烛,已快燃到末尾。
“不能救?”四喜站在窗口,毫无表情地看着外头的沉沉夜色。
半眉摇头。
锦袖坐在床边,握着七夕冰凉的手,含泪喃喃:“你又不是铁打的,怎么能拿自己的身子去挡呢!”
一道冷光从四喜眼里划过,他突然转身,一把揪住半眉的衣襟,吼道:“你不是很本事吗?你不是大小破事都能帮人家解决吗?现在却不行了?把她给我救回来!救回来!”
锦袖赶忙上来劝,连声说是自己不好。
“住嘴!”四喜愤怒地看着她,“若不是你这花妖拿了簪子给她,她就没有机会进到校场!当初老东西对你心生恻隐,没有收你,还跟你成了密友,我就知道将来一定会惹出祸事!”他涨红了眼睛,突然抓住锦袖的胳膊,咬牙道,“早知如此,当初就该杀了你!”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扇在四喜脸上,把锦袖都吓了一大跳。
半眉从没有像现在这么严肃,他看着四喜:“想救她?”
“废话!”四喜怒视着他。
“真心的?”他又问。
“我要她活着!!”四喜断然道。
半眉仰天一叹,竟释然地笑了:“终于,你也有了想解救的人了。”
说罢,半眉朝他走去,每走一步,他的模样就变化一点,当到了他面前时,丑陋大叔已然成了一位翩翩美男,绿眸褐发,一片翠叶隐于脑后。
“你……”四喜吃了一惊。
“你跟我,一直都在等这一天。我真怕一直等不到。”半眉伸出手指,摁在四喜的眉心,一股温凉的气流从指端渗出,“离开这么多年,该回来了。”
细细的气流钻进四喜的身体,转眼变成一道烈焰,到处烧,似要将遮住他的一切障碍都烧掉。高高的雪山、清澈的泉水、四季如一的地穴……一个个从模糊到清晰的场景,飞快地回到他的意识中。
他凝定许久,突然深吸一口气,仿佛把丢失的魂魄都吸回去一般,黝黑的眼眸与头发也渐渐变了颜色。
“葵颜?”他怔怔看着眼前焕然一新的“半眉”,下意识地摸了摸脑后那片重新出现的叶子,试着喊了一声。
“是。”葵颜松了口气,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
“怎么回事……”四喜抱着头,无力地坐下,“我记得,那一晚你跟我讲,你要去做神仙。然后,你走你的,我走我的,我下了山……之后,便是做你徒弟这些年。”
“参人一旦离开雪山到了人界,三年之内有没有为他人做庇佑的话,便会逐渐失去记忆与灵力。你的怪病便是因此而来。”葵颜淡淡道。“一个忘记身份的参人,除了不老的容颜,与寻常人类也没有太大区别了。”他顿了顿,又道,“不止你,就是我身上,也发生了一连串变故。天界大乱,我放弃神职,回到雪山,却发现你一直没回来过。于是我一面游荡人间,一面寻找你的下落,直到十年前,才在乞丐堆里找到你。我用自己的真元配成药丸给你服下,暂时遏制了你的‘病’,可是要让你完全恢复到从前,却只能靠你自己。”
“为他人做庇佑?”四喜有些茫然地看着他,好像还不能回想起关于这个的一切。
“我们参人最大的能力,使可以千变万化,但最终只为一个目的,便是解救他人。每一个去往人界的参人,都会选择成为一个人类的庇佑者,用我们天生的本领,替对方化解灾劫,哪怕要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葵颜看着他的眼睛,“那些离开我们前往人界的同族,有的为守护着的那个孩子,变成一颗起死回生的丹药;有的为了一个瞎眼姑娘,变成她手中的盲杖,护她一生都不至于跌撞;有的为一个失去亲儿而痴傻的母亲,变成了她的儿子,陪她到终老。”
四喜的眉头渐渐皱起,似乎回想起了什么。
“其实,我们的同族,每一个都是‘解王’,虽然他们只是妖物。”葵颜看着最后的一点烛光,“参人一旦决定庇佑他人,便不能回头了,我们会因此永远失去本来面目,以及所有的记忆。变成药丸,便永远是一颗药丸,被人吞下,烟消云散;变成盲杖,也永远就是一根盲杖,一旦被投入火中,自然灰飞烟灭。可是,他们并非死物,他们会以这样的形态,有意识地、忠诚地,庇佑对方一世无虞。只是,当被庇佑的人寿终正寝之后,他们的去向便各不相同了,但大多数的结局,都是因为元气耗尽而消亡,最终只剩冰棺中的一片枯叶。”他叹了口气,“在那西庇佑着他人的同族心里,那个人,必然是珍贵的存在。这里头的故事,各不相同,却又都是一样的。”
房间里,一片寂静。
“你们都出去。”四喜突然打破沉默。
锦袖一惊:“你想……”
“出去!”四喜加重了语气。
“走吧。”葵颜走上前,拉了锦袖的手朝外走,“他自有主张。”
房门被轻轻带上,房间里,只留下四喜与七夕,还有一点挣扎的烛火……
13
他慢慢走到床边,坐下,第一次仔细地打量七夕。
如果稍微打扮一下,不要总是一身油腻腻的粗布衣裳,她也会是个秀丽动人的姑娘。
葵颜说得不错,他已全部回想起来。那些最后只剩一片枯叶的同族们,不都是为了这些莫名其妙的人,牺牲了一生吗?
他摸了摸脑后那片“失而复得”的翠叶。参人,好不容易成人形,既定的“使命”却又轻易让他们为了某人放弃一切,且得不到任何回报。上天何苦要造出这样的妖物?
他苦笑。
他一直在做的,不就是抗拒这个“使命”吗?
可是现在,他不想抗拒了,真心地。
七夕就躺在那里,命悬一线。她是不是“很珍贵”的人,他不知道。他就是想救活她,就是想她好好地站在猪肉摊前吆喝,就是想她在闭花斋里咋咋呼呼。
如果,他变成一颗解毒的药,那么,七夕这一生都不会再被任何毒物所伤……而他,从此也会彻底失去所有记忆,永远变成一颗消失在她身体里的药……
就这样吧,真好笑,兜兜转转,他最终还是要踏上同样的归宿。
“我会救你。”他握住七夕冰冷的手,看着她手指上那道伤疤,“只是,怕不能再记得如今的你了。”
“四喜……”七夕突然开了口,眼睛幽幽睁开。
“你醒了?”他把她的手握得更紧。
“我一直是醒的。”她的声音很轻,“抱歉,你们刚刚的对话,我都听到了。”
他垂下头:“我是妖怪。”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嘴角微微扬起,“看在好朋友的份上,答应我一件事行不行?”
“你说!”她吸了口气,缓缓道:“我想让你,还有他,都好好活着。就这样。”
“你……”他一愣。
“你活着,可以帮更多的人。他活着,可以让战场变得不那么残忍。”她笑着,“我没了,还会有别人卖猪肉的。”
“不行!”他厉声道。
“行。”她努力直视着他的眼睛,做起来,“我决定了。希望你尊重我。我一点不委屈,也不遗憾。”
“为什么非要这样?”他一拳砸在床沿上,红了眼睛。
“我爹说,但行善举,莫问前程。好多事,做了就做了,只要做的时候是高兴的,就比什么都强。”她伸出手,擦去四喜眼角的泪水,笑道,“这么多年,我总是乐呵呵的,不就是因为这句话吗?我到现在也很高兴,你就别难过了,乖。”
“蠢……”他揽住她,一滴眼泪落在她的肩上。
她靠在他的肩头,浅浅一笑:“他说,他从来没有喜欢过我,我不信。”
他的心,莫名地痛。
一阵微风从窗外钻入,最后一点烛火晃了几晃,熄了。
14
他扔掉了还剩一颗毒药的瓷瓶,提了一壶酒,坐在七夕家的后院。一墙之隔就是闭花斋,一抬头就能看到那棵桃树,七夕常像只猫儿一样爬上树去,然后故意倒吊下来吓唬人。
他喝了一口又一口,桃树变成了很多棵,可始终也看不到七夕的身影。
身后,葵颜缓缓走来。
“明天,我去跟胡姑姑说。”他看着四喜的背影,“就说七夕急病而亡。”
四喜伸出手,握着还剩一半的酒壶:“喝吗?”
他走上前,坐到他身边,尽量用一种轻松的语气说:“告诉你一个秘密。”
他转过头,看着葵颜。
“胡姑姑其实是个男人。”
四喜一愣。
“他本是老太太的女婿。自打妻子病逝之后,老岳母因为思女心切,患上了痴傻之症。为解老岳母心结,他带着她从老家迁到真定,从此穿上妻子的衣裳,按照妻子平时的妆容打扮自己,只为让老岳母心中安生,以为女儿还在人间。”葵颜笑了笑,“很不可思议吧?”
四喜没说话,不知该说什么。
“老祖宗说,但行善举,莫问前程。”葵颜拿起酒壶喝了一口,“当你开始盘算回报时,行的便不是善了。”
“你很早之前就想跟我说这句话了吧?”他看了他一眼。
“那时候说了也是无用。”葵颜摇摇头,“你恻隐之心未开,我说什么都是无用。今日若非你真心想救回七夕,令你真元归位,我的力量才能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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