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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散文-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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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是乌龟里的稀有品种绿毛龟呢!
绿毛龟是中国的瑰宝,和白玉龟、二头龟、蛇形龟合称为四大奇龟。汉唐时,盛行养龟,许多文献对绿毛龟有详尽的记载,诸如:“殷纣时太龟生毛”,“龟千年生毛,是不可得之物也。”在唐朝,绿毛龟被列为宫殿里的5大宝物之一,可说是价值不菲的珍稀水生动物。
我对这只姿容妩媚的绿毛龟一见钟情,而这只千里迢迢从无锡“飞”入我家的绿毛龟,自此也成了我们一家大小的宠物。
我以一个巨型的玻璃缸为它布置了一个美丽的家。当它恬适自在地游来游去时,碧绿如翡翠的长毛、好似被微风吹拂着的头发,温柔地在清澈透亮的水里飘散着,那姿态,有说不出的高雅。
女儿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唤它“宝龟”。
寻常的龟,是素食者,绿毛龟却是吃荤的。它吃鱼,也吃虾。食量不大,然而,食态可掬。把鱼肉和虾肉丢进缸里时,它先以口衔着,然后,双手齐来,捧着那肉,一口一口,咬、嚼、吞,津津有味地吃着;那样子,好似在品尝千年难得一尝的美味佳肴。喜欢看它的吃相,所以,家里各人都把喂饲它当做是生活里最佳的消遣。每每到了傍晚,一家子便围在玻璃缸前,喂、看、笑。
绿毛龟最大的魅力在于它具有通灵之性。
初到我家时,它忌生而又羞怯,加上也许是思家的情愫在作祟,它老是把头缩在硬壳里,悒悒闷闷,静静寂寂,沉在水底,似是一团没有生命的毛状物。那时看它,心生恻然,很想放生,可是,它的家它的乡又在千里以外,我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呵!
慢慢的,它想开了,也适应了,原本活泼的本性,便渐渐地暴露了。
知道自己美,它常常自信而近乎卖弄地在水里游来游去,深绿的毛发,把整缸水都染成了娇美的绿色。
8岁的女儿,爱它如珠如宝。上学时,绝不忘与它道别;下午放学回来后,又去向它打招呼;平时有事没事总挨在玻璃缸旁,亲昵地喊:“宝龟,宝龟!”
说也奇怪,喊得多了,它居然会“应”——不是用语言,而是用行动。女儿一喊“宝龟”,它便浮游上来,把头伸出水面,张望。最初,以为是偶然的契合,然而,后来,次次如此,我们便知道,这龟,的确是具有灵性的。更妙的是:对音乐,它也有同样敏锐的反应。女儿把手提收音机搁在玻璃缸旁,播放圣诞歌曲《平安夜》给它听,几次过后,当乐声从收音机里流出来时,它便又把头伸出水面来,轻轻抿着嘴,仿佛在微笑;两颗圆圆的眼珠子,也绽放出柔和的亮光。
一向不养、不爱养、不赞成养任何宠物的我,竟对这只小小的绿毛龟着了迷。
闲来无事,母女两人便把头凑在一起,看龟戏龟喂龟笑龟。至于那龟有着怎样的一种内心世界,我们不知道——无从知道、也从来没有想到我们应该知道。
不久,马来西亚有远亲到访,这位表姑有两个女儿,分别是7岁和8岁,和我的女儿正是同样处在那种“一见便熟”的年龄,3个人一下子便成了“臭味相投的莫逆之交”。
大人在前厅里闲聊,小孩在后院里看龟。
水里看龟不过瘾,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孩,伸手入缸,把绿毛龟抓出来,放在地上玩。她们将绿毛龟硬壳上的绿毛编成辫子,用橡皮筋捆成奇怪的形状,嘻嘻哈哈;她们把绒线绑在绿毛龟的前足上,强行拖着它走,看到它蹒跚难行的怪模样,纵声大笑;她们把红色的塑胶泥做成手套与鞋子,套在绿毛龟的手足上,它那种反抗无力任由摆弄的呆滞相,再度引起了小女孩惊天动地的笑声。
我坐在厅里,听到一阵又一阵愉快的笑声源源不绝地传到厅里来,还暗暗为她们3人的契合无间而觉得高兴,殊不知她们正无知地把自己的快乐建在绿毛龟的痛苦上!
客人走了以后,我把厅里狼藉的杯杯盘盘收拾好,信步走入后院,一看,整个人蓦地好似触电一般怔了、呆了。
绿毛龟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
原本柔滑秀美的绿毛,被橡皮筋捆得乱七八糟;双手与双足,被死死地套在红色塑胶泥做成的手套与鞋子里,僵僵地立着,两只手,还被绒线绑着,好似犯了重罪被判死刑的囚犯。
它一动不动,好似一只风干了的木乃伊。
“宝龟,宝龟!”
我发狂地喊了一声,冲过去,抱起它,它的头,缩进了壳里,看也不看我一眼。就在那一刻,有一种不祥的念头,在我脑子里一闪而过。
士可杀,不可辱。
饱受凌辱的绿毛龟,就在那一天,丧失所有的生趣。
它伏在晶亮的玻璃缸里,恹恹的,了无生气。投入缸里的鱼呀虾呀,它原封不动。唤它,它不瞅不睬。
知错想改的女儿,噙着眼泪求我带宝龟去看医生,可我知道“心病还须心药医”,宝龟需要的,是心理的治疗呵!
几天过后,绿毛龟斜斜地浮在水里,一动不动,气息全无。
取出一看,断气了。
骆驼
台港文学选刊
梁实秋
台北没有什么好去处。我从前常喜欢到动物园走动走动,其中两个地方对我有诱惑。一个是一家茶馆,有高屋建瓴之势,凭窗远眺,一片釉绿的田畴,小川蜿蜓其间,颇可使人目旷神怡。另一值得看的便是那一只骆驼了。
有人喜欢看猴子,看那些乖巧伶俐的动物,略具人形,而生活究竟简陋,于是令人不由地生出优越之感,掏一把花生米掷进去。有人喜欢看狮子跳火圈,狗作算学,老虎翻跟头,觉得有趣。我之看骆驼则是另外一种心情,骆驼扮演的是悲剧的角色。它的槛外是冷清清的,没有游人围绕,所谓槛也只是一根杉木横着拦在门口。地上是烂糟糟的泥。它卧在那,老远一看,真像是大块的毛姜。逼近一看,可真吓人!一块块的毛都在脱落,斑驳的皮肤上隐隐的露着血迹。嘴张着,下巴垂着,有上气无下气的在喘。水汪汪的两只大眼睛好像是眼泪扑簌的盼望着能见亲族一面似的。腰间的肋骨历历可数,颈子又细又长,尾巴像一条破扫帚。驼峰只剩下了干皮,像是一只麻袋搭在背上。骆驼为什么落到这种悲惨地步呢?难道"沙漠之舟"的雄姿即不过如此么?
我心目中的骆驼不是这样的。儿时在家乡,一听见大铜铃丁丁当当响,就知道是送煤的骆驼队来了,愧无管宁的修养,往往夺门出视。一根细绳穿系着好几只骆驼,有时是十只九只的,一顺的立在路边。满脸煤污的煤商一声吆喝,骆驼便乖乖地跪下来让人卸货,嘴角往往流着白沫,口里不住的嚼——反刍。有时还跟着一只小骆驼,几乎用跑步在后面追随着。面对着这样庞大而温驯的驮兽,我们不能不惊异的欣赏。
是亚热带的气候不适于骆驼居住。(非洲北部的国家有骆驼兵团,在沙漠中驰骋,以骁勇善战著名,不过那骆驼是单峰骆驼,不是我所说的双峰骆驼。)动物园的那两只骆驼不久就不见了,标本室也没有空间容纳它们。我从此也不大常去动物园了。我常想:公文书里罢黜一个人的时候常用“人地不宜”四字,总算是一个比较体面的下台的藉口。这骆驼之黯然消逝,也许就是类似“人地不宜”之故吧?生长在北方大地之上的巨兽,如何能局促在这样的小小圈子里,如何能耐得住这炎方的郁蒸?它们当然要憔悴,要悒悒,要委顿以死。我想它们看着身上的毛一块块的脱落,真的要变成为“有板无毛”的状态,蕉风椰雨,晨夕对泣,心里多么凄凉!
真不知是什么人恶作剧,把它们运到此间,使得它们尝受这一段酸辛,使得我们也兴起“人何以堪”的感叹!
其实,骆驼不仅是在这炎蒸之地难以生存,就是在北方大陆,其命运也是在日趋于衰微。在运输事业机械化的时代,谁还肯牵着一串串的骆驼招摇过市?沙漠地带该是骆驼的用武之地了,但听说现在沙漠里也有了现代的交通工具。骆驼是驯兽,自己不复能在野外繁殖谋生。等到为人类服务的机会完全消失的时候,我不知道它将如何繁衍下去。最悲惨的是,大家都讥笑它是兽类中最蠢的当中的一个;因为它只会消极的忍耐。给它背上驮500磅的重载,他会跪下来承受。它肯食用大多数哺乳动物所拒绝食用的荆棘苦草,他肯饮用带盐味的脏水,它奔走三天三夜可以不喝水,这并不是因为它的肚子里储藏着水,而是因为它体内的脂肪氧化可制造出水。它的驼峰据说是美味,我虽未尝过,可是想想熊掌的味道,大概也不过尔尔。
象这样的动物若是从地面上消逝,可能不至于引起多少人的惋惜。尤其是在如今这个世界,大家所最欢喜豢养的乃是善伺人意的哈巴狗,像骆驼这样的“任重而道远”的家伙,恐怕只好由它一声不响的从这世界舞台上退下去罢!
落叶
文汇报
王蒙
鲜花总是会凋谢的,塑料花却地久天长。聪明的商家把假花做成半凋败状,真是巧夺天工了,然而,它却再也凋谢不下去。生命与凋谢同存,幸耶?悲耶?
我看到著名的草书书法,常常感到不能理解,怎么他这么粗一道、细一道、浓一道、淡一道、歪一道、扭一道地乱涂,人家就说好呢?若是我这么乱涂,怎么就没有人说好呢?
慷慨大度是强者的美德,压倒一切是强者的恶德。自尊与执拗则只是弱者的一口气。而嫉妒呢,没有一点出息了。
儿童的美是纯净的,青年的美是热烈的。成人的美是广博深厚而令人战栗的,它洞悉了、战胜了又原谅了各种各样的丑,是一种至察至圣的美。然而至察至圣又是可怕的,那样的美,也就有一点可怕的了。
拚命地、不断气地阅读你心爱的作家的著作吧,连续一个星期。如果这个作家仍然没有使你厌倦,大概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
一只蝴蝶因为美丽而被捕捉和制成了标本,美凝固了,蝴蝶的翅子不再扇动,它被研究,被赞美,被梦见。它仍然在你的梦中飞翔。
落叶善舞。因为它本来是绿过的。而且它一点也不怕被遗忘。
落叶树
人民日报
中江要介陈哲明
北京的街道,国槐、白杨之类的落叶树很多,冬天到来时,树叶就纷纷飘零,只剩下光秃秃的树身,任凭寒风侵袭,冰雪堆积,始终傲然屹立街头。
落叶树之所以能够抗击冰雪严寒,是因为它能够很好地保护自己的根部。为了保护根部,它把自身的一部分——树叶,毫不吝惜的撒落地面,树叶慢慢化作肥料,被根部吸收,成为再生的源泉。
落叶树深深懂得:藏在土里的树根比露在地面的枝和干更重要。
春来时,光秃秃的树枝上吐出的新芽美极了。枝干渐渐长大,向天空挥舞手臂,努力表明自己的存在。
这种力量来源于根。
到了夏天,繁茂的枝叶感受烈日暴晒的痛苦,可它依然不动声色。
这种忍耐是由于树荫挡住炽热的阳光使其根部的水分能得以保存的缘故。尽管骄阳似火,袒露的枝叶总要保护正在地下努力工作的树根——这使它们得以生存并蓬勃着生命。
总之,就是这样:时而落叶纷纷,时而郁郁葱葱;经受酷暑之苦也毫不介意,只要能保住根——生命的源泉。
落叶树这种坚韧不拔的精神激励着我。
我想,如果舍不得牺牲,故意逃避苦难,而疏于保护根,那便没有落叶树,也不会有大千世界的滔滔风云。
矛盾篇
《台港文学选刊》
张晓风
爱我更多,好吗?爱我更多,好吗?爱我,不是因为我美好,这世间原有更多比我美好的人。爱我,不是因为智慧,这世间自有数不清的智者。爱我,只因为我是我,有一点好有一点坏有一点痴的我,古往今来独一无二的我。爱我,只因为我们相遇。
如果命运注定我们走在同一条路上,碰到同一场雨,并且共遮于一把伞下,那么,请以更温柔的目光俯视我,以更固执的手握紧我,以更和暖的气息贴近我。
爱我更多,好吗?唯有在爱里,我才知道自己的名字,知道自己的位置,并且惊喜地发现自自的存在。所有的石头就是石头,漠漠然冥顽不化,只有受日月精华的那一块会猛然爆裂,跃出一番欢爱我更多,好吗?因为知识使人愚蠢,财富使人贫乏,一切的攫取带来失落,所有的高升令人沉陷,而且,每一项头衔都使我觉得自己面目更为模糊起来。人生一世如果是日中的赶集,则我的囊橐空空,不是因为我没有财富而是因为我手中的财富太大,它是一块完整而不容切割的金子,我反而无法用它去购置零星的小件,我只能用它孤注一掷来购置一份深情,爱我更多,好让我的囊橐满涨而沉重,好吗?爱我更多,好吗?因为生命是如此仓促,但如果你肯对我怔怔凝视,则我便是上戏的舞台,在声光中有高潮的演出,在掌声中能从容优雅的谢幕。
我原来没有权利要求你更多的爱,更多的激情,但是你自己把这份权利给了我。你开始爱我,你授我以柄,我才能如此放肆如此任性来要求更多。能在我的怀中注入更多的醇醪吗?肯为我的炉火添加更多的柴薪否?我是饕餮的,我是贪得无厌的,我要整个春山的花香,整个海洋的月光,可以吗?爱我更多,就算我的要求不合理,你也应允我好吗?爱我少一点,我请求你爱我少一点,我请求你。
有一个秘密,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其实,我爱的并不是你,当我答应你的时候,我真正的意思是:我愿意和你在一起,一起去爱这个世界,一起去爱人世,并且一起去承受生命之杯。
所以,如果在春日的晴空下你肯痴痴的看一株粉色的“寒绯樱”,你已经给了我最美丽的示爱。如果你虔诚地站在池畔看三月雀榕树上的叶苞如何—-骄傲专注地等待某一定时定刻的爆放,我已一世感激不尽。你或许不知道,事实上那棵树就是我啊!在春日里急于释放绿叶的我啊!至于我自己,爱我少一点吧!我请求你。
爱我少一点,因为爱使人痴狂,使人颠倒,使人牵挂,我不忍折磨你。如果你一定要爱我,且爱我如清风来水面,不粘不滞。爱我如黄鸟度青枝,让飞翔的仍去飞翔,扎根的仍去扎根,让两者在一刹的相逢中自成千古。
爱我少一点,因为“我”并不只住在这一百六十公分的身高中,并不只容纳于这方趾圆颅内,请到书页中去翻我,那里有缔造我骨血的元素;请到闹市的喧哗纷杂中去寻我,那里有我的哀恸与关怀;并且尝试到送殡的行列里去听我,其间有我的迷惑与哭泣;或者到风最尖啸的山谷,浪最险恶的悬崖,落日最凄绝的草原上去探我,因为那些也正是我的悲怆和叹息。我不只在我里,我在风我在海我在陆地我在星,你必须少爱我一点,才能去爱那藏在大化中的我。等我一旦烟消云散,你才不致猝然失去我,那时,你仍能在蝉的初吟,月的新圆中找到我。
爱我少一点,去爱一首歌好吗?因为那旋律是我;去爱一幅画,因为那流溢的色彩是我;去爱一方印章,我深信那老拙的刻痕是我;去品尝一坛佳酿,因为坛底的醉意是我;去珍惜一幅编织,那其间的纠结是我;去欣赏舞蹈和书法吧——不管是舞者把自己挥洒成行草篆隶,或是寸管把自己飞舞成腾跃旋挫,那其间的狂喜和收敛都是我。
爱我少一点,我请求你,因为你必须留一点柔情去爱你自己,因我爱你,你便不再是你自己,你已是我的一部分,所以,把我的爱也分回去爱惜你自己吧!听我最柔和地请求,爱我少一点,因为春天总是太短太促太来不及,因为有太多的事情,等着在这一生去完成去偿还,因此,请提防自己,不要爱我太多,我请求你。
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
《文明的碎片》
余秋雨
那时我在乡下医院当化验员。一天到仓库去,想领一块新油布。
管库的老大妈把犄角旮旯翻了个底朝天,然后对我说:“你要的那种油布多年没人用了,库里已无存货。”
我失望地往外走,突然在旧物品当中,发现了一块油布。它折叠得四四方方,从翘起的边沿处,可以看到一角豆青色的布面。
我惊讶地说:“这块油布正合适,就给我吧。”
老大妈毫不迟疑地说“那可不行。”
我说:“是不是有人在我之前就预订了它?”
她好像陷入了回忆,有些恍惚地说“那倒也不是……我没有想把它给翻出来了……当时我把它刷了,很难刷净……”我打断她说:“就是有人用过也不要紧,反正我是用它铺工作台,只要油布没有窟窿就行。”
她说:“小姑娘你不要急。要是你听完了我给你讲的这块油布的故事,你还要用它去铺桌子,我就把它送给你。”
于是她给我慢慢讲了起来——我那时和你现在的年纪差不多,在病房当护士,人人都夸我态度好,技术高。
有一天,来了两个重度烧伤的病人,一男一女。后来才知道他们是一对恋人,正确地说是新婚夫妇。他们相好了许多年,吃了很多苦,好不容易才盼到大喜的日子。
没想到婚礼的当夜,一个恶人点燃了他家的房檐。火光熊熊啊,把他们俩都烧得像焦炭一样。我被派去护理他们,一间病房,两张病床,这边躺着男人,那边躺着女人。他们浑身漆黑,大量地渗液,好像血都被火焰烤成了水。医生只好将他们全身赤裸,抹上厚厚的紫草油,这是当时我们这儿治烧伤最好的办法。可水珠还是不断地外渗,刚换上布单几分钟就湿透。搬动他们焦黑的身子换床单,病人太痛苦了。
医生不得不决定铺上油布。我不断地用棉花把油布上的紫色汁液汲走,尽量保持他们身下干燥。别的护士说,你可真倒霉,护理这样的病人,吃苦受累还是小事,他们在深夜呻吟起来,像从烟囱中发出哭泣,多恐怖!
我说,他们紫黑色的身体,我已经看惯了。再说他们从不呻吟。
别人惊讶地说:“这么危重的病情不呻吟,一定是他们的声带烧糊了。”
我气愤地反驳说:“他们的声带仿佛被上帝吻过,一点都没有灼伤。”
别人不服:“既然不呻吟,你怎么知道他们的嗓子没伤?”
我说:“他们唱歌啊!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们会彼此给对方唱我们听不懂的歌。”
有一天半夜,男人的身体渗水特别多,都快漂浮起来了。我给他换了一块新的油布,喏,就是你刚才看到的这块。无论我多么轻柔,他还是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呻吟。换完油布后,男人不作声了。女人叹息着问:“他是不是昏过去了?”我说:“是的。”女人也呻吟了一声说:“我们的脖子硬得像水泥管,转不了头。虽说床离得这么近,我也看不见他什么时候睡着什么时候醒。为了怕对方难过,我们从不呻吟。现在,他呻吟了,说明我们就要死了。我很感谢您。我没有别的要求,只请你把我抱到他的床上去,我要和他在一起。”
女人的声音真是极其动听,好像是在天上吹响的笛子一样。
我说:“不行。病床那么窄,哪能睡下两个人?”她微笑着说:“我们都烧焦了,占不了那么大的地方。”
我轻轻地托起紫色的女人,她轻得像一片灰烬……老大妈眼睛有些湿润地说:“我的故事讲完了,你要看看这块油布吗?”
我小心翼翼地揭开这块油布,仿佛鉴赏一枚巨大的纪念邮票。由于年代久远,布面微微有些粘连,但我还是完整地摊开了它。
在那块洁净的豆青色油布中央,有两个紧紧偎依在一起的淡紫色人形。
~1窟需要重建,玛雅文化遗址需要重建。
这就像不能设想,远年的古铜器需要抛光,出土的断戟需要镀镍,宋版图书需要上塑,马王堆的汉代老太需要植皮丰胸、重施浓妆。
只要历史不阻断,时间不倒退,一切都会衰老。老就老了吧,安详地交给世界一副慈祥美。假饰天真是最残酷的自我糟践。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没有废墟的人生太累了,没有废墟的大地太挤了,掩盖废墟的举动太伪诈了。
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
——这就是人类的大明智。
当然,并非所有的废墟都值得留存,否则地球将会伤痕斑斑。废墟是古代派往现代的使节,经过历史的挑剔和筛选。废墟是祖辈曾经发动过的壮举,会聚着当时的力量和精粹。废墟是一个磁场,一极古代,一极现代,心灵的罗盘在这里感应强烈。失去了磁力就失去了废墟的生命,它很快就会被人们淘汰。
玫瑰和人生
《新华日报》
程玮
在汉堡居住的那些日子里,经常要路过火车站。像德国所有的城市一样,汉堡的火车站也处在市中心,是个乱糟糟的地方。有小偷,有醉鬼,也有贩毒的,拉皮条的,还有一些穿警服或不穿警服的警察。每次走过那儿,我都是脚步匆匆。只有两样事情会使我停下脚步来。一是那个拉手风琴的乞丐。无论春夏秋冬,他总穿着一件灰灰的外套。他面前放着一个盒子,里面有一些大大小小的硬币。他闭着眼睛很投入地拉一些快乐的曲子,可听起来总有几分说不出的忧伤,像一阵灰色的雾,淡淡地飘在空气里边;经常是走得听不见音乐了,可还觉得有什么灰灰的东西粘在后背上,去也去不掉。还有就是那个土耳其老人的花摊了。
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美丽的花,一簇一簇地密密排放着,眼花缭乱地散发着一种悠远清新的郊外气息。我只叫得出其中很少几种花的名称,其余的花都是通过德文认识的,至今仍不知道它们的中文名称。花的价格是随着季节变化的,但并不算贵。因此我常常找个借口,让自己买一束花回去。那一次德文考试得了个第一等成绩,我给自己买了一大束色彩斑斓的雏菊。卖花老人很用心地给我配上那种很乡土的绿叶,看上去像是从田野里随手摘来一般。我捧着它们上公共汽车。隔着那辛辣而新鲜的气味,所有车上的人都向我投来一个欣赏的微笑。
在所有的鲜花中,只有一种花我不买,那就是玫瑰。玫瑰在西方表示爱情的意思。颜色越深,表示爱得越强烈。爱情是很珍贵的,所以用来表示爱情的花很贵。
深色的玫瑰尤其贵。卖花老人总是很当心地把它们养在一个黑色的陶罐里,并且放在花架的最高一层。不经意地朝它们远远地看一眼,心里有个地方就很深地痛一痛。这样的东西是天生由一个人送给爱着的另一个人的。而我的生命中,从来没有得到哪怕一支这样的花朵。
一天去朋友家吃晚饭,我在那儿挑了一些花,让老人扎得漂亮一些,说是准备送人的。付完钱,老人喊住我,从那黑色的陶罐里抽出一枝玫瑰,说,送给你的。
我吃了一惊,没有马上去接。那是一枝鲜活的、含苞欲放的玫瑰,很深的红色,抵得上我手中这束花的一半价钱。老人继续说,跟你裙子的颜色很相称呢。我低头看一眼,才发现那天我穿着一条深红色的长裙,跟他手中的玫瑰竟是一样的红花。我谢了他,快乐地接过了玫瑰。
在朋友家,我向大家展示我一生中得到的第一枝玫瑰。德国朋友都很吃惊。你这样的女孩子,他们开玩笑地说,应该是被玫瑰从脚到头堆起来的。怎么居然是那个土耳其老头送了你第一枝玫瑰?我说,我恋爱和结婚的时候,中国还没有鲜花店。现在有了,而我的机会已经错过了。大家互相看看,没有人再说话。
到了我生日那一天,有人一大早按门铃。开门一看,我的老师皮昂特捧着一大捧深红的玫瑰站在门口。他说,一岁一朵玫瑰。数一数,对不对?我吃惊地看着他,一时说不出话来。到了晚上,又有两个朋友送来了花。并且都是那种红得滴血似的玫瑰。他们说,既然你的青春没有玫瑰,那今天我们加倍地补给你。我心里想,水一样流过去了的东西,怎么可能补回来呢?
回国后我仍然喜欢路边的鲜花店。但看得多,买得少。缺了那样的一份情致。
每次看到玫瑰,我就忍不住停下脚步,看着一枝或几枝玫瑰被年轻的手盈盈地握着,飘着芬芳远去,我这颗虽有皱纹但仍十分温软的心便紧紧地跟了上去,真心实意地送一个祝福给他们。
玫瑰往事(外二篇)
林清玄
11岁的时候,他喜欢上教他国文的女老师,老师25岁,有一对黑眼珠和深深的酒窝。
那时他的父亲种了一亩玫瑰,他每天偷剪一朵父亲的玫瑰,起得绝早,在暝色中将玫瑰放在老师讲台的抽屉,然后回家睡觉,再假装没事人一样到学校上课。
老师对每天的一朵玫瑰调查了好几次,但从来不知道是谁放的。他也不敢承认,只要看到老师每天拿起玫瑰时那带着酒窝的微笑,他就一天都很快乐,甚至唱着小调回家。他在老师抽屉放玫瑰花足足放了两年,直到他从乡下的小学毕业。
20年后,他的老师还在乡下教书,有一回在街上遇到,老师的头发白了,酒窝还在,他很想说出20年前那一段属于玫瑰的往事,但终于没有说出口。
让玫瑰有它自己的生命吧!那样已经够了,他想。
金急雨金急雨是一种花的名字,花谢时像乱雨纷飞。他常站在她家巷口前的金急雨花下,看着落了一地的金黄色花瓣。有时风起,干落的花瓣就四散飞去,但不改金黄的颜色,仿佛满天飞起的黄蛱蝶。
有四年的时间,他几乎天天在花下等她,然后一起走过长长的红砖道路。
他们分开的那一夜是在金急雨花的树下,他看她的背影沉默地消失在黑夜的巷子,心中一片茫然,如同电影放映时的断片,往事一幕幕地从黑巷里放映出来,他一滴泪也没有落,竟感觉那夜的天星比平常更明亮。
他捧起一把落地的金急雨,让它们从手指间静静地滑落,那时他真切地体会到,如果金急雨不落下,明年就没有新的芽,也不会开出新的花。萎落的花并非死亡,而是一种成长,一种等待,等待下一个季节。
相识的时候是花结成蕾,相爱的时候是繁花盛开,离别之际是花朵落在微风抖颤的黑夜。为了体会到这种惊奇的成长,他竟落下泪来。
情重所有的人都喜欢丈量爱情,而且量的单位用厚、薄、深、浅,常常用深厚来与浅薄相对照,每个人都痴迷地执着自己爱情的深厚。我独独喜爱以“重”为单位丈量,因为只是重,才会稳然地立着;也只有重,才能全然表现出情爱除了享乐还有负荷的责任。爱情只有在重量里,才可以象征精神的和物质的质量。
平静相守真正爱情的可贵不在于突破、创造,能够平静地相守才是真正的可贵。因为“守静”不只是爱情,也是生命的最高情操。那样的感觉像是:航过千辛万难、惊涛骇浪而渐渐驶进一个安全的港湾,纵任有万劫不磨的情爱,终也会倦于飘泊流浪吧。
美的法码
贵阳晚报
黄亚屏
暑假,我同两位同学到了被称做贵州高原花朵的花溪。回校后,同学们问我的印象,我只回答了一个字:美。
游花溪,不能不过跳墩。踏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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