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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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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父命结婚的时候还是个孩子。你是要我重提那些使你父亲的名声蒙上阴影的事情呢,还是不用我说,你自己将真实情况告诉我?”

“我没有什么好说的,”孟可司答道,“只要你愿意,只管说你的。”

“当时,那班新朋友中,”布朗罗先生说道,“有一个是退役的海军军官,他妻子大约半年以前去世了,丢下两个孩子——在早还有几个,但幸而只有两个,都是女儿,一个如花似玉的十九岁姑娘,另一个小丫头只有三两岁。”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孟可司问。

“他们住在乡下,”布朗罗先生仿佛没有听见这句插话,“你父亲在仿徨中也到了那一带,在那儿住下来。结果,双方很快就从相识、接近直到产生友谊。你父亲的天赋很少有人比得上,他们姐弟俩在气度和长相上都很像。老军官对他日益加深了解,也越来越喜欢他了。事情如果到此为止就好了。那个大女儿也和父亲一样越来越喜欢他。”

老绅士顿了一下,他见孟可司咬着嘴唇,两眼盯住地板,便立即往下说道:

“到年底,他和那个女儿订下了婚约,订下了庄严的婚约,赢得了那个纯洁无瑕的姑娘的芳心,那是她的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真挚而火热的爱情。”

“你的故事还真够长的。”孟可司烦躁地在椅子上折腾着,说道。

“这个真实的故事充满忧伤、苦难和不幸,年轻人,”布朗罗先生回答,“这类故事通常都是如此。如果是一个单纯快乐美满的故事,那就很短。后来,你家的一个富贵亲戚过世了,当初就是为了巩固他的利益和地位,拿你父亲当了牺牲品,跟其他人经常碰到的情况一样——这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例子——为了弥补他一手造成的不幸,他给你父亲留下了他自认为能够消除一切痛苦的灵丹妙药——钱。你父亲必须即刻赶往罗马,那人本来是到罗马去养病,哪知死在那儿了,他的事情顿时一团糟。你父亲去了,在当地得了一种绝症。消息一传到巴黎,你母亲就带着你跟去了,她到的那一天,你父亲就死了,没有留下遗嘱——没有遗嘱——于是全部财产落入你们母子的手中。”

故事讲到这里,孟可司屏住呼吸,全神贯注地谛听着,尽管眼睛没有正对着说话的人。布朗罗先生打住话头,孟可司换了一个姿势,擦了擦发烫的脸和手,一个人骤然间如释重负就是这个样子。

“他出国以前路过伦敦,”布朗罗先生目不转睛地望着对方的脸,缓缓地说,“他来找过我。”

“这我没听说过。”孟可司插了一句,口气中本想表示此话不可信,却反而表明他更多的是感到一阵不愉快的惊奇。

“他来找过我,留下了一些东西,其中有一幅画像——他亲笔画的一幅肖像——那个可怜的姑娘的肖像,他不愿意把画丢在家里,但旅途匆匆,又没法带在身边。焦虑悔恨之下,他瘦得形销骨立。他心神不定,语无伦次,谈到了他自己造成的祸患与耻辱,向我吐露他要不惜一切代价,把全部财产变卖成现钱,只等办好手续,将新近所得的一部分遗产授予你们母子,从此离开英国——我完全估计到了,他不会只身出走——永不回来。我虽然是他的老朋友,我们的情义已经深深植根于这一片大地,这里安葬着一个对我们彼此来说都是最亲爱的人——甚至于对我,他也没有进一步倾吐衷肠,只答应写信,把一切都告诉我,并表示事后还会来看我,作为在世的最后一次,啊!那本身就是最后一次。我没有收到信,也再没有见到他。”

“等到一切都结束了,”布朗罗先生略微顿了一下,说道,“我到他结下那笔孽债的地方去了——我可以用世人通行的说法,因为世间的苛责或是宽厚对于他已经没有什么两样——我打定主意,如果我的担心变成了现实,也要让那位一时迷途的姑娘找到一个可以栖身的家,找到一颗能够同情她的心。那家人已经在一个星期前搬走了,他们把所有的未偿债务—一结清,哪怕数目不大,有天夜里,一家人离开了那个地方。原因何在,或者说上哪儿去了,谁也说不上来。”

孟可司越发畅快地舒了一口气,带着胜利的微笑回头看了一眼。

“你的弟弟,”布朗罗先生把椅子朝对方挪近了一些,说道,“你的弟弟,是个身体瘦弱,衣衫褴楼,受人鄙视的孩子,一只比机缘更强有力的手推着他来到我面前,我把他从罪恶可耻的生活中救了出来——”

“什么?”孟可司嚷起来。

“是我把他救出来的,”布朗罗先生说道,“我刚才不是说过,我很快就会激起你的兴趣。不错,是我把他救出来的——我明白,你那个狡滑的同伙隐瞒了我的名宇,虽说他才不管你听不听得出说的是谁。当时他被我救出来,住在我家里养病,他与我前边谈到的那幅画上的姑娘长得很像,使我大吃一惊。即使是在我初次见到他的时候,尽管他浑身污垢,可怜巴巴的,他脸上就有一种表情若隐若现,我似乎在一场栩栩如生的梦境里猛然发现了一位老朋友的身影。我用不着告诉你,我还没弄清他的来历,他就被人拐跑了——”

“干吗不说呢?”孟可司赶紧问了一句。

“因为这事你心里有数。”

“我”

“当面抵赖是无济于事的,”布朗罗先生回答,“我会让你明白,我知道的不只这一件事。”

“你——你——没法证明有什么事情对我不利,”孟可司结结巴巴地说,“我量你也没那么大本事。”

“走着瞧吧,”老绅士用犀利的目光看了他一眼,回答,“我失去了那个孩子,虽然我多方努力,还是没能找到他。你母亲已经死了,我知道,只有你能解开这个谜,只有你一个人。我最后一次听到你的消息的时候,你在西印度群岛,呆在你自己的领地上——你很清楚,你在母亲死后退隐到那里去了,为的是逃避在此地的种种恶行的后果——我渡海而去,你却已经在几个月以前离开那儿了,估计是到了伦敦,但谁也不清楚去了什么地方。我又返回来。你的几个代理人也不知道你的住处。他们说,你来来去去,和以前一样神秘——有时一连几天都在,有时又是几个月不在——看起来还是不断出没于那几个下流的场所,跟那班丧尽廉耻的家伙搅在一起,你从还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孩子的时候起,就和他们打得火热。我一次又一次向他们打听,连他们都嫌烦了。我白天黑夜在街上走来走去,可直到两个小时以前,我所有的努力都毫无结果,我从没有见到过你一次。”

“你现在真的看见我了,”孟可司大着胆子站起来,“那又怎么样?欺诈和抢劫都是响当当的罪名——你以为,你凭空想像,一个小鬼长得跟一个死人无聊时胡乱涂几笔的什么画长得有点像,就可以证明了?硬说我有个弟弟。你甚至搞不清那一对情种有没有生过孩子,你根本搞不清楚。”

“我过去确实不清楚,”布朗罗先生也站了起来,说道,“可是过去半个月里,我一切都打听清楚了。你有一个弟弟。你知道这件事,而且认识他。遗嘱本来也是有的,被你母亲销毁了,她临终的时候,又把这个秘密和得到的好处留给了你。遗嘱里提到一个孩子,可能将成为这一可悲的结合的产物,那个孩子后来还是生下来了,无意之中又叫你给碰上了,最早引起你疑心的就是他长得很像他父亲。你去过他的出生地。那儿存有关于他的出生及血统的证明——那些证明已经压了很久。你把那些证据给毁了,我们眼下就用你自己对和你连手的那个犹太人说过的话好了。‘仅有的几样能够确定那孩子身份的证据掉到河底去了,从他母亲那儿把东西弄到手的那个老妖婆正在棺材里腐烂哩。’不肖之子,懦夫,骗子——你,乘黑夜跟一帮盗贼、杀人犯策划于密室之中——你,你的阴谋诡计使一个比你们好一百万倍的姑娘死于非命——你,自幼就伤透了你生身父亲的心,邪念、罪孽、淫欲,这一切都在你身上溃烂,直到它们找到一种可怕的病态才算发泄出来,这种病态甚而把你的面孔变成了你的灵魂的一个缩影——你,爱德华·黎福特,你还敢跟我顶?”

“不,不,不!”这个懦夫连声说道,他终于被对方一一历数的控诉压倒了。

“每一句话!”老绅士喝斥道,“你跟那个该死的恶棍之间说的每一句话我都知道。墙上的影子听见了你们的窃窃私语,把你们的话传到了我的耳边。看到那个孩子备受虐待,连一个堕落的姑娘也幡然醒悟,给了她勇气和近乎于美德的品性。凶杀已经发生了,即便你在事实上不是同谋,你在道义上也难逃罪责。”

“不,不,”孟可司连忙否认,“那——那件事我一点也不知道。我正想去打听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就把我抓了来。我不知道起因,还当是一次普普通通的吵架呢。”

“这一些只是你的秘密的一部分,”布朗罗先生答道,“你愿意全部讲出来吗?”

“是的,我愿意。”

“你愿不愿意写一份说明事实真相的供词,再当着证人的面宣读?”

“这我也答应。”

“你老老实实呆在此地,等笔录写好了,跟我一块儿到我认为最适当的地方去作一下公证,怎么样?”

“如果你一定要那么着,我照办就是了。”孟可司回答。

“你必须做的还不止这些,”布朗罗先生说道,“你必须对一个与世无争但却无辜受害的孩子作出赔偿,确实是这样,尽管他是一笔孽债的产物。你没有忘记遗嘱的条款。你必须将关于你弟弟的条款付诸实施,然后你高兴到哪儿去就到哪儿去。在这个世界上你们再也无需见面了。”

孟可司来来去去地踱着步子,神色阴沉而又奸诈,他在斟酌这一提议,也想看看能不能找到另外的出路,正处在恐惧和仇恨的两面夹攻之中。房门被急匆匆打开了,一位绅士(罗斯伯力先生)兴奋不已地走进房间。

“那个人即将被捕,”他嚷着说,“今晚就要逮住他。”

“是那个凶手吗?”布朗罗先生问。

“对,对,”大夫回答,“有人看见他的狗在某一个老巢附近转来转去,看来用不着怀疑,狗的主人要么已经在那儿了,要么就是打算趁天黑到那儿去。密探已经把各个方向都看住了。我跟奉命捉拿他的人谈过,他们告诉我,他跑不了。政府今天晚上已经出了一百英镑的赏格。”

“只要我来得及赶到,我一定再加五十,并且亲口当场宣布,”布朗罗先生说道,“梅莱先生在什么地方?”

“你说哈利?他一看见你的这位朋友太太平平,跟你乘的是同一辆马车,就匆匆赶往一地,在那他打听到了这消息,”大夫回答,“他骑马直奔郊区,他们商定到那儿参加头一拨搜索部队。”

“费金呢,他怎么样了?”布朗罗先生说。

“我刚听说还没抓住,可他跑不掉,说不定到这个时候已经抓住了。他们对付他还是满有把握的。”

“你拿定主意没有?”布朗罗先生低声问孟可司。

“拿定了,”他回答。“你——你——能替我保密吗?”

“我一定保密。你呆在这儿等我回来。这可是你要想平安无事的唯一希望。”

他们离开了房间,门重新锁上了。

“你进展如何?”大夫打着耳语问了一句。

“我能够指望办到的都办到了,甚至超出了一些。有那个苦命的姑娘报告的消息,结合我从前的所见所闻,我们那位好朋友的现场调查,我一点也没给他留下退路,将他的卑劣行径全部摊开,有了这些事实,情况变得跟白昼一样明朗。你写封信通知大家,后天傍晚七时碰头。我们得提前几个小时到那个地方,还是需要休息休息——特别是那位小姐,她非常需要镇定,你我眼下还真没法想像。我的血一直在沸腾,得替遇害的那个可怜的姑娘报仇。他们走的哪一条路?”

“你照直赶到警察局,还来得及,”罗斯伯力先生回答。“我留在这儿。”

两位绅士匆匆分手,彼此都兴奋得全然难以抑制心中的激动。

第五十章

追与逃。

罗瑟息思教堂位于泰晤士河的一侧,由于运煤船腾起的灰尘和密密麻麻的矮房子喷出的烟,两岸的建筑物都非常龌龊,河上的船只也是黑黢黢的。伦敦本来就有许许多多不为人知的地区,在这一带至今仍存在着一个最肮脏、最奇怪、最不同寻常的区域,绝大多数伦敦市民甚至连它的名字也说不上来。

要想前往这个去处,游人必须穿过一大片稠密、狭窄、泥泞的街道,住在这里的都是最下等、最穷的水上人家,他们的谋生之道也不难想见。店铺里堆放着价格最廉、质量最差的食品。最蹩脚、最不值钱的衣装服饰悬挂在商家门前,在住房栏杆、窗口迎风招展。到处都是最低级的失业人员、搬运压舱货的脚夫、煤船装卸工、浪荡女子、衣衫褴楼的儿童,还有河滨的渣滓废物,你在中间挤来挤去,吃力地往前走。无数的小巷左右岔开去,巷子里不断涌出令人恶心的景象和气味。笨重的马车装载着堆积如山的货物,从遍布每一个角落的堆栈、库房里哐啷哐啷地开出来,叫人什么也听不见。好不容易才来到比先前经过的街道更为偏僻,行人也不是那么多的街上,只见突出在便道上方的骑楼摇摇欲坠,一堵堵断壁残垣像是在你经过时就会倒下来似的,烟囱塌了一半,另一半也在犹豫,把守窗户的铁条年深日久,上边锈迹斑斑,糊满污迹,差不多都烂透了——一切颓败破落的迹象这里应有尽有。

雅各岛就坐落在这一带,从南渥克镇码头再往前走就到了。雅各岛四周的臭水沟涨潮时可以达到六至八英尺深、十五至二十英尺宽,这条水沟以前叫磨坊池,可这些年里人们就知道它叫荒唐沟。这是泰晤士河分出来的一条港汉或者说水湾,只要在满潮时打开利德磨坊的水闸参加反对马赫主义、新康德主义、机械论的斗争。对辩证唯,就可以把水放满,水沟的老名字就是这么来的。开闸的时候,外来人只要站在磨坊巷那些横跨水沟的木桥上望去,就会看到两岸的居民打开后门、窗户,把吊桶、提桶,以及各式各样的家用器皿放下去打水。你将目光从这幅汲水图转向房子本身,眼前的景象不免会使你大吃一惊。五六所房子合用屋后的一条摇摇晃晃的木板走廊,透过木板上的窟窿可以看到下边的淤泥。窗户破破烂烂,有的修理过,晾衣杆从窗口伸出来,但上边从来不见晾着衣服。房间又小又脏,室内密不透风,充满恶臭,连用来藏污纳垢似乎都嫌太不卫生。木板房子悬在烂泥臭水之上,像是马上就要掉下去的样子——有一些已经掉下去了。墙壁污秽不堪,地基一天天腐烂,怵目惊心的贫困,令人恶心的污垢、腐物和垃圾——这一切装点着荒唐沟的两岸。

雅各岛上的堆栈空空如也,连房顶也没有,墙壁东倒西歪,窗户已不成其为窗户,门倒在街上,烟囱黑黝黝的,却从不冒烟。三四十年前,不景气和法律诉讼拉锯战还不曾光临,这里市面相当繁荣,可而今,它的确已经成了一座孤岛。房舍没有主人,胆大的人就破门而人,据为己有。他们住在这里,死在这里。这些人必有各自重大的原因才来找一处秘密的住所,要么就是确实已经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否则也不必到雅各岛上来寻求庇护。

这些房子里有一座相当大的孤楼,房子的其他方面都已破败不堪,唯有门窗防范森严。房子的后部濒临水沟,情况就是前边描绘过的那样——在二楼的一个房间里,有三个人聚在一块儿,这三人愁眉苦脸,不时露出惶惑而期待的神色相互看一眼,已经在沉默中坐了好一阵子。三个人当中,一个是托比·格拉基特,另一个是基特宁先生,第三个约莫五十岁上下,也是以偷盗为生的,他的鼻子在以往的一次斗殴中差不多给揍扁了,脸上带着一道可怕的伤痕,兴许也可以追溯到同一个场合。这人是一个从海外逃回来的流放犯,名叫凯格斯。

“我的好伙计,”托比朝基特宁先生转过脸去,说道,“既然那两处老窝都呆不下去了,你还是另外找个地方避避风得了成六十律。著作今存《京氏易学》三卷,清马国翰《玉函山,不该上这儿来。”

“死脑筋,你干吗不呢?”凯格斯也说。

“嗳,我本以为你见到我会比这个样子高兴一些呢。”基特宁先生神情沮丧地回答。

“你呀你呀,年轻的绅士,”托比说道,“一个人像我这样独来独往,凭这一手才弄到一套舒适的房子安顿下来《四书章句集注》)陆王一派主张,“所谓格物致知者,致吾心,周围也没人又是打听又是闻味,有幸看见一位处在你这样境况的年轻绅士光临,真是令人担待不起啊(虽说在方便的时候,阁下可能是一位受人尊敬、讨人喜欢的牌友)。”

“尤其是,这位独来独往的年轻人家里还住着一个朋友,这个朋友从国外回来的时间比预期的早了一些,偏偏他又很谦虚,不愿去向法官报到。”凯格斯补充说。

在一阵短暂的沉默之后,托比·格拉基特似乎对于保持平素那副魔鬼见了也会发愁的臭架子终于绝望,他不再下功夫,转向基特宁说道:

“弗金又是啥时候给抓去的?”

“正是吃午饭的当儿——今天下午两点钟。我跟查理打洗衣坊烟囱里溜掉了,波尔特一头栽进那个空的大水桶,可他两条腿太长了,竖在水桶顶上,他们就又把他抓住了。”

“蓓特呢?”

“可怜的蓓特。她跑去看那具尸体,说是去告个别,”基特宁一张脸拉得越来越长,答道,“一下就疯了,又是尖叫又是说胡话,拿脑袋往墙壁上撞,他们只好给她穿上约束衣,带她上医院去了——她眼下在那儿。”

“小贝兹怎么样?”凯格斯问。

“在附近转悠,天黑以前不会上这儿来,不过他很快就会来的,”基特宁回答,“眼下也没别的地方可走,瘸子店那儿的人全部被拘留,那个酒吧本来是窝子——我跑到那儿去,亲眼看见来着——里边全是密探。”

“这是一次大扫荡,”托比咬着嘴唇说道,“搭进去的可不光是一个人。”

“现在正是审判期,”凯格斯说道,“只要预审结束,波尔特供出了费金——从他以前说的话来看,他肯定会招供——他们可以判定费金是事前从犯,星期五开庭审判,从今儿个算起,再过六天他可就要荡秋千了,我他——”

“你们准听说了,百姓吼得才叫厉害,”基特宁说道,“要不是警察豁出命来赶,他已经给撕成碎片了。他倒下去了一次,可警察在他四周围成一个圆圈,硬冲出去了。你们没有看见他四顾张望的样子,浑身是泥,满脸淌血,贴在警察身边,就好像警察是他最亲密的朋友似的。我眼下还看得见,人群拼命往前挤,他们也顶不住,就把他夹在自己人中间拖走了。我看得见,人们一个接一个跳上来,咬牙切齿,嗷嗷直叫,朝他扑过去。我看得见他头发、胡子上的血,我听得见,娘们儿都吵吵着挤进街角的人群中,发誓要把他的心挖出来。”

吓得魂不附体的现场目击者捂住耳朵,闭着眼睛站起来,狂暴地走来走去,像是神智错乱了一般。

当他作出这些举动的时候,另外两个默默地坐在一旁,直瞪瞪地盯着地板,这时,楼梯上响起一阵啪哒啪哒的声音,赛克斯的狗窜进了屋里。他们往窗口奔去,又跑下楼,冲到街上。狗是从一扇开着的窗户里跳进来的,它没有跟着三个人跑,它的主人也没有出现。

“这是什么意思?”三个人又回来了,托比说道。“他不会上这儿来的。我——我——但愿不会。”

“他要是上这儿来的话,会带着狗一块儿来,”凯格斯俯下身来,察看着那只躺在地板上直喘气的畜生。“喂。咱给它点儿水喝,瞧它跑得气都喘不过来了。”

“它把水全喝下去了,一滴也不剩,”基特宁默不作声地盯着狗看了一阵,说道。“满身泥浆——腿也瘸了——眼睛也快睁不开了——一定走了很远的路。”

“它能打哪儿来!”托比嚷道,“它保准到别的窝子去过了,发现里边全是生人才跑到这儿来的,这地方它来过多次,又是经常来。可一开始它是从什么地方来?没有那个人,它怎么会一路跑来?”

“他——”(三个人谁也不提凶手的名字)——“他不会寻短见的,你们认为呢?”基特宁说道。

托比摇了摇头。

“要是他死了,狗一定会把我们领到他自杀的地方去。”凯格斯说,“不。他恐怕已经逃出英国,把狗撇下了。他肯定是耍了什么花招,要不狗也不会这样老实。”

这种解释看来可能性最大,所以大家也就认可了。狗钻到一把椅子下边,蜷成一团睡了,谁也没再去管它。

这时,天已经黑下来,窗板关上了,他们点亮一支蜡烛,放在桌上。近两天来发生的这些可怕的事件深深地印在他们仨心上,加上自己处境危险,前途未定,便越发感到紧张。他们挪动椅子,彼此靠得紧紧的,听到每一声响动都心惊肉跳。他们绝少说话,有话也是低声耳语,看他们那副噤若寒蝉的样子,好像那个惨遭谋杀的女人的尸体就停放在隔壁房间里。

有一阵子,他们就这么坐着,突然,楼下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小贝兹。”凯格斯一边说,一边怒不可遏地回头看了看,以抑制内心的恐惧。

敲门声又响了。不,这不是他。他从来不像这样敲门。

格拉基特走到窗前,哆哆嗦嗦地探出头去。用不着告诉他们来者是谁了,他那苍白的面孔已经足够了。眨眼之间,狗也警觉起来,哀叫着往门日奔去。

“我们还是得让他进来。”格拉基特端起蜡烛说道。

“就想不出什么别的法子?”另一个汉子声音沙哑地问。

“没法子,只能让他进来。”

“别把咱丢在黑屋子里。”凯格斯一边说,一边从壁炉架上取下一支蜡烛,等他双手哆嗦地点亮蜡烛,敲门声已经又响了两次。

格拉基特下楼开门去了,回来时身后跟着一个汉子,那人用一张手巾裹住下半个脸,另一张手巾裹住戴着帽子的脑袋。他慢吞吞地解下手巾。苍白的面容,眍进去的双眼,凹陷的脸颊,三天没刮的胡子,瘦削的身形,急促的呼吸:这简直就是赛克斯的幽灵。

他伸手扶住屋子正中放着的一把椅子,正想一屁股坐下去,忽然打了个寒战,又仿佛是想回头看一眼,他把椅子拖到紧靠墙根的地方——近得不能再近了——抵着墙壁,坐了下去。

谁也不说一句话。他一声不吭,挨次打量着他们。即便有谁的目光偷偷抬起来,与他的目光相接,也立即转向一旁。当他瓮声瓮气打破沉默的时候,他们仁吓了一跳,就好像以前从未听到过他的声音一样。

“狗怎么上这儿来的?”他问道。

“自个儿来的,来了三个小时了。”

“今天的晚报说费金被捕了。真有这事还是撒谎?”

“真的。”

他们再度沉默下来。

“都给我见鬼去,”赛克斯抬手抹了抹额头,说道。“你们就没什么要跟我说的?”

三个人忐忑不安地动了一下,谁也没有开口。

“这房子是你的,’赛克斯转过睑,冲着格拉基特说道。“你是打算出卖我呢,还是让我住在这儿,等这次搜捕过去?”

“你留下好了,要是你认为安全的话。”被问到的人略略犹豫了一下,答道。

赛克斯慢慢地抬起双眼,看了看身后的墙壁,主要是想试一下转过头去,并不是真想这么做。他接着说道:“尸体——尸体——尸体埋了没有?”

三个人摇了摇头。

“怎么还没埋呢?”他脱口说道,又像刚才那样朝身后看了一眼。“把这样难看的的东西留在地面上做什么?——谁在敲门?”

格拉基特打了个手势,意思是没什么好怕的,这才离开房间,紧接着又领着查理·贝兹回来了。赛克斯正对门坐着,少年刚一进屋,迎面就看见了他。

赛克斯将目光朝他转过去,少年一边往后退,一边说:“托比,你在楼下干吗不告诉我?”

那三个人吓得魂不附体,看着实在令人害怕,那恶棍不禁想讨好一下这个刚刚进门的少年,他因此点了点头,做出愿意跟他握握手的样子。

“让我到另外哪一间屋子里去。”少年不住地往后退,说道。

“查理。”赛克斯说着,朝前走去。“你难道——你不认识我了?”

“别再挨近我,”少年还在后退,他眼里含着恐惧,盯住凶手的脸,答道。“你这个坏蛋。”

汉子走了两步便停住了,彼此四目对视,结果,赛克斯的眼睛渐渐垂下了。

“你们仨作证,”少年挥动着紧握的拳头,大声说道。说话间变得越来越激奋。“你们仨作证——我不怕他——如果他们上这儿来抓他,我就把他交出去,说到做到,我马上告发你。他可以为这事杀死我,要是他高兴的话,或者是有这份胆子,可只要我在这儿,我就要把他交出去。哪怕会把他活活放进锅里煮,我也要把他交出去。杀人啦!救命啊!你们仨谁要是有种的话,就给我帮帮忙。杀人啦!救命啊!把他抓起来!”

少年大喊大叫,并伴以狂暴的手势,果真一头朝那个大汉扑了上去,力量之猛,加上出其不意,竟将他撞倒在地。

三位旁观者呆若水鸡,谁也没有插手,少年和汉子在地上滚作一团。少年毫不理会拳头雨点般落到自己身上,双手将杀人犯胸前的衣裳拽得越来越紧,使出浑身的劲头,不停地呼救。

然而,双方毕竟力量悬殊,这一番较量很快就见分晓了。赛克斯将少年掀到地上,将膝盖压在他的脖子上,就在这时,格拉基特神色恐慌地扯了他一把,指了指窗户。下边火光闪烁,有人情绪激昂地高声交谈,急促的脚步声响成一片——人数似乎还真不少——从离得最近的那座木桥上过来了。人群中好像有一个人骑在马上,高低不平的石子路面上响起了咔哒咔哒的马蹄声。火光越来越多,脚步声越来越密集,越来越嘈杂。紧接着,门口传来一阵重重的敲门声,无数愤怒的人声汇成一片闹哄哄的鼓噪,即使是胆子最大的人也会为之颤抖。

“救命啊!”少年尖声喊叫起来,声音划破夜空,“他在这儿呢。把门砸开!”

“我们奉王命到此捉拿凶犯!”有人在外边大声喊道。鼓噪声再次掀起,而且更响了。

“把门砸开!”少年尖叫着,“我跟你们说,他们绝不会开门的。照直往有亮的屋子里冲。把门砸开!”

他刚一住口,门上和楼下窗板上便响起密急而沉重的撞击声,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嘹亮的欢呼声,听到声音的人第一次对于呼声之高得到一个相当准确的概念。

“找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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