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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地传奇-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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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表面上能强忍着平静,心里定然会十分难过。

 铁莘看到秦麦露出自责的表情,不禁暗骂自己口不择言,这件事根本不能怪秦麦,在那绝壁悬崖上与人蛇殊死搏斗之时,哪里还可能顾全口袋里的小皮囊?

 “麦子,你别这么说。”铁莘闷声劝道,“想来想去,要怪也只能怪咱们霉运当头。”

 接下来,三个人决定折道北上,向文部进发。

 没有找到平旺老爹让秦麦心情极其烦闷,不光没有得到神水,就连请教天书上那些古怪文字的希望也落空了。

 除了平旺老爹,秦麦再也想不出还有谁能懂得这种千余年前的象雄文字,只可惜此刻陈教授不知生死、郝韵危在旦夕,无法在这里等候平旺老爹返回,或是全力寻找他。

 随着翻遍不大的房子每一寸角落后,秦麦最后一丝幻想也化为了泡影,三人带着失望的心情走出了房门。

 

湛蓝的天空中万里无云,清晨的太阳看起来似乎特别耀眼,呆呆地靠坐在车窗口的唐离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中,心里却没有半点轻松愉悦的感觉,秦麦三个人已经在房间里耽搁了大半个小时,不时传出翻箱倒柜的声音,唐离虽然看不见房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却也能猜到沙马之行的希望只怕是落空了。

正如秦麦想的那样,在从秦麦的只言片语里证实了密室之中的怪人便是自己的父亲后,心思细腻的唐离也隐隐想到了平旺老人的身份,她不下车固然是郝韵需要人照顾,可下意识里亦不想面对这个抛家弃子的祖父。

 

秦麦三人默默地钻进了车内,铁莘坐上了驾驶席,回头看了眼面色赤红、昏迷不醒的郝韵,尽管裹着厚厚的毡毯,郝韵仍旧冷得直打哆嗦,嘴角乌青,这让精致的如同洋娃娃的郝韵看起来充满了诡异的味道。

 铁莘望向唐离,张了张嘴,欲言又止,唐离知道他想说什么,轻声道:“天无绝人之路,郝韵会没事的。”

 长叹了口气,铁莘发动车子,将满腔的烦躁都发泄在脚下的油门上,越野车轰鸣着如同撞开了栅栏的斗牛,全速迎着太阳的方向狂奔而去。

沙马位于普兰县内,从这里到文部需要向东北方向穿越革吉、措勤两县,其间湖泊、山脉纵横交错,道路曲折难行,等到日夜兼程的秦麦一行人进入尼玛境内文部地区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午后时分了。

 

好在郝韵的情况并没有发生太大的恶化,铁莘虽然还能够强撑着保持清醒,可在二十多度阳光普照的天气里穿上两件军棉大衣仍旧觉得寒冷,神智也已有些迷乱,秦麦清楚他怕也挺不了太久了。

 尽管秦麦与唐离都心急如焚,却无计可施,这一路上每经过较大的镇甸,秦麦就会与吴学知取得联系,然而陈教授就仿佛人家蒸发了一般,踪迹全无。

 

尼玛县全境面积近十五万平方公里,人口仅有三万不到,平均下来每五平方公里才有一个人,可以想见其荒凉程度,尼玛县的北部是广阔无垠的无人区,昆仑山、可可西里山与冈底斯山横亘其南北。

文部乡是西藏高原难得一见的农业区,山清水秀、土壤肥沃,背倚康巴多钦山、面向达果雪山,是人口有着百十户人家,文部周围山川连绵,若是那带走陈教授的神秘人有意隐匿行踪,寻找起来无异于大海捞针。

 文部之所以赫赫有名的原因是这里据说是苯教发祥地之一,被视为圣地,当惹雍错是被苯教徒最为看重的神湖,而达果雪山亦是苯教的神山。

 

秦麦等人驶入文部境内时夕阳已然西坠,落霞满天,遥遥地望见了一座直刺天穹、巍峨百态的巨峰,峰顶银色冰雪闪烁着璀璨迷幻的光芒,主峰四外环绕着七座山峰如勇士拱卫着达果雪山、七峰山体黝黑、峰顶却覆盖着皑皑白雪,酷似整齐排列的七座巨大金字塔,秦麦与唐离不禁为这幕奇景所震撼,两天来奔波得疲惫已及的精神为之一振。

 唐离痴痴地眺望着绵延雪山,有些失神地喃喃道:“好美,这就是大名鼎鼎的达果雪山吗?”

 

“这就是达果雪山。”秦麦虽然在书上无数次读到过这个名字,可真的亲眼看到了它的时候,情不自禁地生出了“纸上读来终觉浅”的感慨,“在雪山下便是西藏第三大湖当惹雍错。”秦麦握着唐离激动得有些僵硬的手掌轻声说道,另一只手指着雪山方向,“那七座山峰人称达果七兄弟,也叫勇士七军!另外,你看到在达果雪山外的那些个雪山了吧?”

 

看到唐离点头,秦麦继续讲解道:“达果雪山周围除了勇士七军外还有八座雪山,叫做噶聂日巴切杰,它们被统称为达果七峰八岭,传说这几座雪山是象雄诸神聚集之地,也是象雄三百六十座山峰的主脉。”

驾车的李淳风面容有些憔悴,见到两个人都露出目眩神迷的神色,亦为西藏的壮丽山川感到骄傲,颇有些得意地道:“秦哥、唐姐,等会儿你们看到当惹雍错的时候肯定更吃惊哩!”

 秦麦点头笑道:“当惹雍错既然在西藏众多湖泊中能排到第三位,其面积超过超过一千四百平方公里,足可想见它的辽阔。”

 唐离骇然变色,惊道:“一千四百平方公里?岂不是有两个新加坡国那么大了?”

 秦麦看着唐离瞪着大眼的吃惊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丫头,你对西藏的了解还是太少了。”

“我又没有你那样过目不忘的本领!”唐离娇憨地白了秦麦一眼。

 秦麦爱昵地捏了捏唐离柔软温润的小手,转头望向李淳风问道:“小李,你说的那个湖怪就是在当惹雍错吧?”

他在狮泉河与李淳风巧遇的时候,李淳风曾经说起过最近发生在当惹雍错的怪事,据说正午炎热时一头牛跑进湖水中降温,片刻后,它的主人发现这头牛竟然不见了,而在牛消失的地方湖水像是被煮沸了似的剧烈翻腾起来,并涌出殷红血水,不一会儿从水下钻出一头黑色怪物在湖水中载浮载沉,露出长长的巨大身体,两只眼睛尤其骇人,而那头可怜的牛显然已经成为了它腹中美食了。

 

其实当惹雍错有水怪的传闻由来已久,不过关于水怪的传说并非只出现在当惹雍错,尼斯湖水怪、长白山天池怪兽等等层出不穷,无一不被传得活灵活现,却从未有人留下清晰的影像资料,就连西藏境内众多的湖泊亦有许多传出过有水怪出没的传说,不过经过考察研究证实其中许多都是一些哗众取宠的人假造出来吸引眼球的,秦麦觉得当惹雍错内的水怪很可能是一只体态庞大的食肉巨鱼被蒙昧的崇信鬼神之说的人以讹传讹。

听到秦麦提起水怪,李淳风眼中射出兴奋的光彩,连连点头道:“是啊,听说当时看到那怪物的不止一个人呢!许多人说那是湖中魔鬼的化身。。。。。。”

 秦麦暗暗觉得好笑,人们总是这样:将自己无法理解和无法接受的事物神魔化,愈传愈神秘可怖,说到底还不是自己吓自己?

 说到后来李淳风的声音越来越低,显然也意识到自己的说法荒诞不经,作为一名解放军战士实在不应该宣扬这种迷信的言论。

 

秦麦从观后镜里看到李淳风脸上闪过的惴惴之色,稍一思忖便想到了他担心什么,呵呵笑着为他解窘道:“这说法倒也不是空穴来风,传说在苯教辛饶祖师降世之前,这神湖的确是魔鬼湖,后来辛饶祖师将魔鬼降服,这湖遂成为了神湖,虽然是神话,可对于西藏同胞的宗教信仰我们还是需要尊敬的。”

他这番话立刻将李淳风的顾虑一扫而光。

 

看到唐离目光始终不离雪山环绕的方向,知道她对当惹雍错产生了强烈的兴趣,灵机一动,暗想刚好趁让唐离这些天来始终紧张的神经放松一下,含笑道:“这当惹雍错可神奇的很呢!四周群山环绕,四面各有一湖,湖周围还有四口泉池,据说可以洗去罪孽和疾病,相传,生活在当惹雍错的湖仙叫错门列吉旺木切,传说里他可是一百八十条江河、一百八十个湖泊的主仙呢!湖东边的当惹琼宗根据考证很可能就是古象雄王宫所在地,那里可是藏北伏藏经掘的主要地点。”

李淳风惊讶地回头望向秦麦,“秦哥,您可真有学问啊,什么都知道。”

 秦麦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摆手道:“不过是多看了些资料书籍罢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这也是第一次亲眼看到这神山圣湖。”

 

这时迷迷糊糊的铁莘恰好睁开了眼睛,抬手不轻不重地拍了下没有看路的李淳风脑袋含含糊糊地哼道:“小李子,你小子不要命别连累我啊,铁家可是一脉单传,还指着铁爷我传宗接代呢!”

李淳风与秦麦等人本就相识,两天的时间让彼此之间迅速地熟络起来,亦让憨厚朴实的李淳风认识了铁莘的“蛮横”和“凶悍”——这一路上他的脑袋已经记不清挨了铁莘多少下锅贴了,不过当他知道铁莘竟然在声名赫赫的七五八三二师侦察连服过役后对铁莘佩服的不得了,尤其是听说了牛气冲天的赵连长居然是铁莘的手下败将时,看向铁莘的目光里盈满了崇拜,便连落在脑袋上的巴掌也觉得是种骄傲了。 

李淳风吐了吐舌头,转头聚精会神地驾车,铁莘抬头看了眼远方延绵雪峰,也不知道嘀咕了一句什么,再次闭上了眼睛。

 

唐离伸指挠动秦麦的掌心,轻笑道:“无所不知的秦专家,再说说这神山圣湖吧!”在离开古格遗址的路上,唐离在听到秦麦说起当惹雍错和琼宗的时候心底便生出了一种难以言喻的奇特感觉,总觉得这被历史学家们认为有可能是古象雄国都城所在的地方牵动着自己的心,让她不由自主地关注起它来。

 

秦麦手上稍微用力,止住唐离不让她继续瘙痒,“关于神湖的由来虽然是神话传说,不过据说当惹雍错的确有着许多与众不同的神秘之处:比如它每年要迟至藏历的元月十五,也就是公历接近三月时才会结冰,会在藏历的二月底、三月初的某日一天内全部解冻,而且同一座湖内,水色却深浅不一,各有不同,着实令人费解。”

 

唐离惊讶得微微张启着可爱的小嘴,眼底闪过狐疑之色,“这怎么可能?最寒冷的冬天不结冰,却在春天里上冻?而且在一天内全部融化,这也太离奇了吧?”

 

李淳风不敢再分神回头,却把头点得波棱鼓一般,十分肯定地说道:“唐姐,秦哥说的一点都不错,我就曾经亲眼见过神湖解冻,前一天晚上我们还从结冰的湖面走到对岸的文部村,第二天午后,湖中再没有一点冰碴了!”

 

秦麦对于当惹雍错的了解全都来自于书籍资料,或许有以讹传讹的嫌疑,可李淳风就不一样了,他是亲历者,亲眼目睹过那神奇得让人瞠目结舌的奇景,唐离自然无法再怀疑它的真实性,忍不住到吸了口冷气,喃喃自语道:“这可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一切现象的产生必然有着引发它的原因,既然当惹雍错被视为神湖,自然会有神奇之处。”秦麦虽然是含笑说出的这句话,可目光却深邃认真,显示着他说的并非玩笑话。 

 

唐离的好奇心被刺激得仿佛充了气的氢气球,越升越高,闻言,弧度完美的柳叶眉微微挑起,“哦?那不知道秦专家对当惹雍错这种奇异的自然现象有何高论呢?”连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语气颇有些针锋相对的意味。

 

秦麦却将清晰地捕捉到了这一丝微不可查的挑战情绪,知道唐离对自己这种形而上的解释并不满意,眼中闪过淡淡的笑意,他发现此时的唐离像极了初入大学校园时的自己,凡事总要刨根问底地寻出个究竟来。

 

“与当惹雍错相对的康巴多钦山是一座死火山。”因为众人行驶在达果雪山外侧,无法望到当惹雍错对岸的康巴多钦山,秦麦在椅背上用指尖轻轻比划着地形说道,“而文部土壤丰饶亦有富含火山灰质的原因,由此可见这一区域在很久以前地壳运动比较频繁,事实上就是现在,这里也时常有轻微的地震发生,我个人猜测当惹雍错下的地壳比较薄,只是它的运动并不是很强烈,并且是周期性活动。。。。。。。” 

唐离眼睛一亮,截口道:“你的意思是说在冬季,它刚好处在运动中,所以产生的热量使得湖水升温达不到冰点,而等到它停止活动的时候,湖水就会冻结,直到这火山口再次运动,使得冰面在一天之内全部溶解?”

 见到秦麦点头,唐离皱眉陷入沉思之中,缓缓摇头道:“那么这火山口的运动周期也实在太巧合了吧?居然与地球公转的周期如此吻合?”

 秦麦含笑道:“我又不是地质专家,我一早就声名过这只是个人猜想而已。”

 

唐离眨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笑了起来,“我可没见过像你这般老奸巨猾的人,未图进,先思退,早早给自己留下了退路!不过你的想法虽然大胆,却也并非全无道理,或许也正因为你不是地质方面的专家,你才能天马行空地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吧!”

 秦麦也不知道唐离这番话到底是褒是贬,苦笑着摸了摸鼻尖,“我权当唐大小姐是夸奖了。” 

唐离看着秦麦少见的窘态咯咯笑了起来,驾驶席上的李淳风对于两人的交谈似懂非懂,不由得益发佩服秦麦和唐离的学问。

 这时车子左转,连绵的达果雪山出现了一道豁口,众人眼前的景象霍然一变,由这豁口望去,便能看到万里碧波宛如一面狭长的蓝色水晶镶嵌在山峰之间。

 当惹雍错就像一位美名远搏却千呼万唤始现身的绝代佳人,掀去了遮盖着面庞的纱巾,露出美丽得如梦似幻、让人窒息的容貌。

 

夕阳余晖下,平静的当惹雍错上空笼罩着淡淡的若有若无的白色雾气,湖水果真如秦麦所说的那样深浅混杂,远远地俯望去让人生出色彩流动着的感觉,更远处的湖心被漫天晚霞映照得金光闪烁,简直比西山的落日更加耀眼。

秦麦目不转睛地望着看不到边际的当惹雍错,暗道果然是闻名不如见面,难怪看过当惹雍错的人都说见过了大气磅礴的神湖后便再也难对其他的湖泊生出激动。

 

唐离看的连眼睛不舍不得眨一下,甚至激动得连身体都微微颤抖起来,眼睛里升腾起迷离的色彩,忘情地摇动秦麦的手臂嚷道:“你看到了吗?这就是圣湖!这就是当惹雍错!我的上帝啊,我觉得我听到了她心脏跳动的声音!”

当惹雍错带给众人的震撼比旁玛雍错更加强烈,或许是因为它出现的方式更加具有戏剧性:突兀而直接,不给人逐步适应的机会。

 

与旁玛雍错旁有鬼湖拉昂错类似的是,在当惹雍错旁亦有一座当穷错,在藏语里,当穷错是小当惹雍错的意思,研究表明两湖本处在同一个湖盆之内,由于水位下降,中间的湖底露出水面将原本一座湖泊分为了一大一小。

 面对着当惹雍错,秦麦与唐离看得神为之夺,反而是李淳风在看了无数次后已经没有太特别的感觉,不过他仍能清晰地回忆起自己初见神湖时产生的那种无法形容的激动。

 

“有人说当惹雍错的形状像金刚伏魔杵。”李淳风笑着介绍道,“我们这里地势不高,看不到它的全景,如果登上那座山峰,就可以将整个当惹雍错看得清清楚楚了。”李淳风指了指矗立在湖旁的达果雪山,副驾驶席上仿若熟睡的铁莘身体震动了下,吓得李淳风连忙收手紧紧地握住方向盘,生怕这位铁爷突然醒来又看到自己不专心驾驶。

铁莘并没有睁开眼睛,梦呓似的迷迷糊糊地嘟囔道:“你他妈的敢偷老子的车,看老子抓住你时不把你摆布出十八般姿态来!”

 秦麦心头一震,当惹雍错带来的激越顿时烟消云散,下意识地侧头望向唐离,看到唐离也正用带着些许慌乱的眼神望着自己,“麦子,那个人难道真的会是意西沃?”

 “我还不能肯定。”秦麦想了想轻声答道。

 唐离抿了抿有些苍白的嘴唇,犹豫了片刻压低声音对秦麦耳语道:“我有种无法解释的感觉。。。。。。我总觉得好像有一双眼睛始终在身后盯着我们。”

 

秦麦悚然一惊,当日从冥界入口内逃出生天之后,他亦生出强烈的被窥探的诡秘感觉,转眼瞥见唐离眼底深藏的惊恐之色,秦麦心疼地紧紧揽住唐离的肩膀安慰道:“不要吓自己了,我们这一路上日夜不停地全速前进,根本不可能有人有能力跟的上我们!你可曾看见我们身后出现过车辆?”

 唐离仔细回想了一番,摇了摇头,“应该没有。”

 “就是嘛!”秦麦笑着捏了捏唐离紧绷的肩膀,“我才不相信会有人比我们更快!除非。。。。。。”秦麦神色一滞,停住不说了。

虽然秦麦的声音很低,可唐离听得很清楚,原本渐渐放松的情绪立时再次绷起,俏脸变色追问道:“除非什么?”

 “不可能的,没有除非!”秦麦的面颊亦有些苍白,他自己也被心中突然划过的念头给骇了一跳,旋即认定那种情况是绝没有可能发生的。

 唐离看着秦麦古怪的神色越发紧张,不依不饶地迫问他究竟想到了什么可能。

 秦麦扭头望向窗外积雪覆盖的连绵山峰,眉头微锁半晌不语,心思却完全不在视线中这壮美秀丽的景色上。

 “除非他在我们尚未决定来这里之前就已经知道我们的行程。”在唐离连续追问数遍没有得到回答,想要放弃的时候,秦麦低沉地说出了这句话。

 文部,被称为最后的苯教部落。

 文部位于当惹雍错的东坡高处,而收留了病倒的陈教授的那户藏民家则在距离文部东南方二十多公里处的达玛村。

 

达玛村位于康巴多钦山麓一处坛形坳口中,只有四十多户人家,行政划分上甚至没有这个单位设置,可想而知它有多么小,村民以农业种植为主,同时亦放牧牛羊,车子在村口一处看起来已经有些年头的低矮房屋前停了下来,打听那位收留陈教授的藏民家所在。

 李淳风充当了翻译的角色,很快便得知了那户男主人叫强巴的藏民家的位置。

 “秦哥,强巴家就在村子最后面。”李淳风指向远处位于山脊上的一座低矮陈旧的灰黑建筑,那间房子所在的位置比起村口至少高了五六米。

秦麦深深地看了眼李淳风,柔和地笑了笑:“走吧。”

 李淳风被秦麦意味复杂的眼神看得心头忐忑,颇为紧张地问道:“秦哥,我是不是做了什么错事?”

 “当然不是!”秦麦抬手用力拍了拍李淳风的肩膀,“你做的很好。”

 其实秦麦在想的是中国的一句古语:“福祸相依”,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倒霉,也没有绝对的幸运,区别只在于看问题的角度不同。

 如果车没有丢,他便不可能与李淳风再次相见,如此一来,众人中唯一懂得藏语的郝韵病倒,与藏民的语言沟通便成了无法解决的难题。

 

这时太阳已经完全沉入地平线下,夜色笼罩四野,星月初升,清冷如水的月华让这个小小的村落看起来仿佛疲惫得小兽,背依的高山黑黝黝一片,村里狭窄的泥路被车辙和牛羊马蹄踩踏得凹凸不平无法通车,秦麦唤醒了铁莘,与唐离、李淳风撑着昏迷不醒的郝韵和黄平将车停在了村口,静悄悄地向强巴家行去,经过了两天两夜的颠簸后,别说唐离已经难以为继,就连坚强如秦麦也极度需要休息,今晚众人必须要在达玛休息一夜。

铁莘就像得了严重的伤寒,双颊火烧一般赤红,嘴唇却乌青透紫,两件厚厚的棉大衣也无法让他感到丝毫的暖意,尤其当微凉的轻风在空气中流过时,铁莘只觉得裸露在外的面皮、手掌好似针扎般疼痛无比,忍不住紧咬牙关嘶嘶地倒吸凉气。

 

借着月光,一旁的秦麦仔细观察铁莘,骇然发现不知道何时铁莘的脸已如充气的皮球般肿胀得厉害,将眼角、额头浅浅的皱纹全都撑了开来,原本健康黝黑的肌肤罩上了一层隐隐的幽青色,散发出让人心悸的乌光。

这一路上几个人担忧郝韵和陈教授,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了那个神秘的女神医身上,秦麦竟然没有认真关注过铁莘,此时发现了他身上令人震惊的变化,秦麦立刻意识到了铁莘正忍受着多么剧烈的痛苦,“铁子,你感觉如何?”秦麦伸手拉住了铁莘的手腕。

 

秦麦并没有用力,可在铁莘感觉,就仿佛五根烧得通红的钢条猛地箍住了自己的手臂,猝不及防下“啊!”地发出了一声惨叫划破了静谧的村寨,小小的村落里立时响起了此起彼伏的狂乱犬吠。

 铁莘疼得身体战栗不止,瞪着眼睛喘息道:“麦子,你想要杀了我吗?”走在前面的唐离和李淳风被铁莘这一嗓子尖利痛苦的嚎叫吓了一大跳,转头望了过来。

两天来铁莘总是一副眯缝着眼睛昏昏欲睡的模样,几个人都没有发现他的变化,可他这一瞪眼睛,唐离两个人立刻注意到铁莘瞪得溜圆的眼睛还没有平时一半大,唐离伸出尖尖的手指戳向铁莘滚圆青亮的脸蛋,奇怪地问道:“铁子,你吃了发酵粉吗?”

 那纤细的手指此刻在铁莘的眼里恍如锋利的匕首,铁莘惊恐地连连后退,那神情就像看到了这世上最可怕的毒蛇猛兽,连声音都有些变了强调“别碰我!”

 

秦麦拉住唐离,朝呲牙咧嘴咒骂不止的铁莘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低声警告:“藏民家中多养獒犬看家护院、放牧牛羊,藏獒生性勇猛,力大无穷,可撕狼碎豹,你小心别把它们招来!” 

李淳风连连点头,“那曲的獒可是最凶猛的,一只獒就能打退一群狼!”

 

秦麦的本意是想恫吓聒噪的铁莘,却没想到反而把唐离先给震慑住了,唐离紧紧地抿住嘴唇,连呼吸都小心起来,不安地四下打量了一番,犬吠声渐渐消散,偶尔远远地传来一两声疲懒的警告似的吠叫,唐离这才稍稍松了口气,压低了嗓门说道:“我早就听说过这犬中之王性情凶悍,比狮虎还要擅斗,我们还是小心点吧。”

 铁莘不屑地撇了撇嘴角哼道:“咱当兵的时候没少见识,藏獒虽说悍勇,但是只要你不侵入它的领地,不威胁到它和它的看护的对象,人家才懒得搭理你呢。”

 

几个人搀扶着郝韵和黄平低声谈论着藏獒,不消片刻转过一道坡路便来到了强巴家前,一束昏黄的微光自狭小的窗口散射而出,用树桠杂枝编造的栅栏只及成人胸口,典型的防君子不防小人。

 这种藏地村寨生活水平虽然不高,可人心淳朴,邻里互望,说夜不闭户毫不为过,这栅栏更多的是为了圈拦牛羊。

 “有人吗?”李淳风伸手拍动那扇歪歪斜斜的木门,用藏语高声叫道。

 

“吼!”一声恍如晴天炸雷般的嘶吼从门口陡然响起,吓得几人慌忙后退,透过栅栏,秦麦等人骇然看到门口阴影处无声无息缓缓步出一条长约米许、通体乌黑的巨犬,冷冷地盯着栅栏之外的几个人,双目灼灼闪亮。

 

巨犬高约二半尺,体态粗壮,头顶和脖颈间披浓密的鬃毛耸立,宛如雄狮一般威武无匹,双目上方有两点铜钱大小的黄斑、鼻宽吻短、胸口是一小片倒三角形的棕褐色短毛,微张的口中锋利的獠齿在月光下闪烁着冰冷的寒光,喉咙间发出阵阵低沉的咆哮。

 唐离倏地抓住秦麦的胳膊,颤声道:“藏、藏獒?”和她以前见过的最大的狗,雪橇犬相比,眼前这只藏獒简直就是个恐怖的怪物!

 这巨犬身体微弓,做出战斗时的对峙姿态,似乎随时能够高高跃过栅栏,扑向这些不速之客。

 “不要看它的眼睛!”铁莘快速地沉声叫道,他在青藏高原生活了四年,对于藏獒并不陌生,自然懂得如何与这种凶悍嗜血的动物打交道。

 

秦麦曾在四川见过一只藏獒,只是那只獒犬远不及眼前这只威风煞气,电光石火之间人犬目光交错时秦麦便从獒犬的眼中看到了浓郁的野性气息,俗话说“目为形之神”,就像动物园中豢养的老虎,野性磨灭便和一只温顺的大猫没什么区别,而面前这只藏獒,秦麦只一眼便能够确定,这是一只随时能够与敌手展开生死厮杀的真正的獒!

 

正当一獒数人隔着栅栏对峙之时,几米外紧闭的房门“吱呀”一声被从里面推开,一个身材健壮的男子走了出来,藏獒的耳朵抖动了两下,显然听到了身后传来的动静,低低地哼哼了一声,转身轻快地走到了房侧羊圈旁一处干草垛上,舒服地卧倒,再也不看秦麦几人半眼,那男子笑着大声朝秦麦等人说了几句藏语。

 “他刚才说的是什么?”唐离趁着那男子朝几人走来的空挡低声问李淳风。

 “他说等了我们很久了。”李淳风答道。

这时那粗壮的男子已经走到了大门口,动作敏捷地将那扇摇摇欲坠的破败木门给拉了开来,笑着对秦麦等人伸出了手,“你们谁是秦。。。。。。麦?”

 

他一开口,秦麦几个人一齐愣住了,他能够猜到秦麦并不稀奇,吴学知必定一早就通知过他,让人惊奇的是这男子居然说的是汉语!虽然语调有些怪异,可咬字清晰、发音颇为标准,带有浓郁的四川口音。

秦麦抢上一步,双手握住这男子宽厚的手掌,微笑道:“我就是秦麦,您就是强巴大哥吧?”

 

“没有错!我就是强巴!”这男子露出一个真诚的笑容,使劲地晃动了几下秦麦的手,随即松开大张双臂将秦麦紧紧地抱住,拍打了数下秦麦的后背,发出“砰砰”闷响,可想而知他有多么用力,略显疲惫地道:“你们总算来了!”

 

趁着说话间,秦麦趁机打量了一眼强巴,与所有常年生活在青藏高原上的人一样,有着凛冽罡风留下的刀刻斧凿般的深深皱纹和强烈阳光暴晒造成的黝黑发红的肤色,身上穿一件灰突突看不出本色的袍子,短发微卷紧贴着头皮,年纪大概在四十岁上下,不过藏民的实际年纪往往比外貌看起来要年轻不少,强巴看起来四十上下,实际的年龄应该在三十多岁,秦麦毫不犹豫地叫了一声大哥,既亲切又尊敬。

果然,强巴很高兴地拉住秦麦的手腕,“证府两天前就通知你们要来,我这两夜都没敢睡咧!”

 秦麦定睛观瞧便从强巴稍显浑浊的眸子里发现了淡淡的血丝和几许困倦,不禁为这藏族汉子的朴实坦率感动,发自心底地感谢道:“强巴大哥,辛苦你了!”

 “嘿,老乡,我们可是从普兰赶来了的!两天已经很快啦!”李淳风很热情地接过强巴的手摇晃着说道。

 

强巴吃惊地瞪大了眼睛,“两天?从普兰到文部?骑马来的?”强巴探头朝众人身后张望了一下,并没有发现任何的马匹车辆,眼中不禁闪过迷惑的神色望向秦麦,后者会意,笑着解释道:“我们是开车来的,车子停在村口了。”

强巴双手举在胸前,做出了一个把握方向盘的姿势,询问地看着秦麦,引得众人纷纷莞尔失笑,强巴循着那银铃似动听的笑声望去一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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