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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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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诣操求救;操渡河,尚乃释平原还邺,操进攻邺,尚奔中山。操之围邺也,谭背之,略取甘陵、安平等处,攻尚于中山;尚走故安,从熙。明年,操讨谭,谭堕马见杀。熙、尚为其将张纲所攻,奔辽西乌桓,操击乌桓,熙、尚败,乃奔公孙康于辽东,康斩送之。’”
〔六〕鲍本“为”作“谓”。类说引此句作“可为龟鉴也”。卢文弨曰:“龟可以占事,鉴可以照形,故以此为比。”器案:易颐卦:“舍尔灵龟。”尔雅释鱼:“二曰灵龟。”郭注:“涪陵郡出大龟,甲可以卜,缘中文似危c,俗呼为灵龟。”
齐朝有一士大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一〕,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二〕,稍欲通解,以此伏事〔三〕公卿,无不宠爱,亦要事也。”吾时俛而不答〔四〕。异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五〕。
〔一〕卢文弨曰:“疏,所助切,记也。晋书陶侃传:‘远近书疏,莫不手答。’”器案:书疏,为六朝人习用语,后杂艺篇亦有“书疏尺牍,千里面目”之语。三国志魏书高贵乡公传,明元郭后追贬高贵乡公令:“见其好书疏文章,冀可成济。”御览五九五引李充起居诫:“床头书疏,亦不足观。”
〔二〕赵曦明曰:“隋书经籍志:‘鲜卑语五卷,又十卷。’”文廷式纯常子枝语十:“按此,则北朝颇尚鲜卑语,然自隋以后,鲜卑语竟失传,其种人亦混入中国,不可辨识矣。”刘盼遂曰:“高齐出鲜卑种,性喜琵琶,故当时朝野之干时者,多仿其言语习尚,以投天隙。北齐书中所纪者,孙搴以能通鲜卑语,宣传号令;‘祖孝征以解鲜卑语,得免罪,复参相府’;‘刘世清能通四夷语,为当时第一,后主命之作突厥语翻涅盘经,以遗突厥可汗’;‘和士开以能弹胡琵琶,因此得世祖亲狎’,如此等类,屡见非一。又本书省事篇亦云:‘近世有两人,朗悟士也,天文、画绘、棋博、鲜卑语、胡书、煎胡桃油、炼锡为银,如此之类,略得梗概云云。’又庾信哀江南赋云:‘新野有生祠之庙,河南有胡书之碣。’知鲜卑语、胡书,为尔时技艺之一矣。”器案:续高僧传十九释法藏传:“天和四年,……周武帝躬趋殿下,口号鲜卑,问讯众僧,几无人对者;藏在末行,挺出众立,作鲜卑语答,殿庭僚众,咸喜斯酬。敕语百官:‘道人身小心大,独超群友,报朕此言,可非健人耶!’”此亦当时朝野好尚之一证。隋书音乐志述齐代音乐云:“杂乐有西凉、鼙舞、清乐、龟兹等,然吹笛、弹琵琶、五弦、歌舞之伎,自文襄以来,皆所爱好,至河清以后,传习尤甚。后主唯赏胡戎乐,耽爱无已;于是繁手淫声,争新哀怨,故曹妙达、安未弱、安马驹之徒,有至封王开府者。”
〔三〕卢文弨曰:“伏与服同。”李详曰:“文选陆机吴王郎中时从梁陈作:‘谁谓伏事浅。’李善注:‘周礼:“大司徒颁职事,十有二曰服事。”郑司农曰:“服事,谓为公家服事,伏与服同。”’”陈汉章说同。
〔四〕卢文弨曰:“俛与俯同。”黄叔琳曰:“俯而不答,便算诤友。”
〔五〕抱朴子讥惑篇:“余谓废已习之法,更勤苦以学中国之书,尚可不须也;况乃于有转易其声音,以效北语,既不能便,良似可耻可笑,所谓不得邯郸之步,而有匍匐之嗤者。”其识与颜之推同。顾炎武日知录十三曰:“嗟乎!之推不得已而仕于乱世,犹为此言,尚有小宛诗人之意;彼阉然媚于世者,能无媿哉!”
兄弟第三
夫有人民而后有夫妇,有夫妇而后有父子〔一〕,有父子而后有兄弟:一家之亲,此三而已矣〔二〕。自兹以往,至于九族〔三〕,皆本于三亲焉,故于人伦为重者也,不可不笃。兄弟者,分形连气〔四〕之人也,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五〕,前襟后裾〔六〕,食则同案〔七〕,衣则传服〔八〕,学则连业〔九〕,游则共方〔一0〕,虽有悖乱之人〔一一〕,不能不相爱也。及其壮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虽有笃厚之人〔一二〕,不能不少衰也。娣姒之比兄弟,〔一三〕则疏薄矣;今使疏薄之人,而节量〔一四〕亲厚之恩,犹方底而圆盖,必不合矣。惟友悌深至,不为旁人〔一五〕之所移者,免夫!
〔一〕鲍本“子”误“母”。
〔二〕赵曦明曰:“句首宋本有‘尽’字,小学所引无。”器案:通录、小学绀珠三引“三”下都有“者”字,少仪外传上引此句作“尽此三者而已矣”。卢文弨曰:“王弼注老子道经:‘六亲,父子、兄弟、夫妇也。’”
〔三〕赵曦明曰:“诗王风葛藟序:‘周室道衰,弃其九族焉。’笺:‘九族者,据己上至高祖,下及元孙之亲。’正义:‘此古尚书说,郑取用之。异义:“今礼戴、尚书欧阳说云,九族: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郑有驳,文繁不录。”案白虎通宗族篇与此说同。父族四者,五属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己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己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者,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者,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
〔四〕吕氏春秋精通篇:“故父母之于子也,子之于父母也,一体而两分,同气而异息,……此之谓骨肉之亲。”文选曹子建求自试表:“诚与国分形同气,忧患共之者也。”集注:“钞曰:‘分形,即与父操分形,与兄□□□。’”梁书武陵王纪传:“世祖与纪书曰:‘友于兄弟,分形共气。’”文苑英华七四八引常得志兄弟论:“且夫兄弟者,同天共地,均气连形。”
〔五〕史记张耳陈余传:“左提右挈。”又见汉书张耳传。颜师古注:“提挈,言相扶持也。”
〔六〕公羊传哀公十四年何休注:“袍,衣前襟也。”(王念孙谓“袍”当作“袌”。)尔雅释器:“衱谓之裾。”郭璞注:“衣后裾也。”吴讷小学集解五曰:“左提右挈,谓幼时父母左手引兄以行,右手携弟以走也。前襟后裾,谓兄前挽父母之襟弟后牵父母之裾也。”
〔七〕卢文弨曰:“说文:‘案,几属。’”后汉书梁传鸿传:“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惠栋后汉书补注曰:“案:方言以案为桮■之属,云:‘陈、楚、宋、魏之间谓之●,自关东西谓之案。’故楚汉春秋:‘淮阴侯曰:“汉王赐臣玉案之食。”’史记:‘高祖过赵,赵王自持案进食。’焦氏易林云:‘玉杯大案。’王褒僮约云:‘涤桮整案。’以此推之,其为饮食之具明矣。”沈钦韩两汉书疏证曰:“王念孙广雅疏证引戴氏补注云:‘案者,棜禁之属,礼器注:“禁,如今方案,隋长,局足,高三寸。”案所以置食器,其制盖如今承盘而有足。凡案,或以承食器,或以承用器,皆与几同类,故说文云:“案,几属。”’曲礼:‘凡奉者当心。’今举案高至眉,敬之至。”器案:案,进食之盘也,下安短足,以便席地就食,今所见实物,信与礼器郑玄注合。
〔八〕传服,谓孩子衣服,大孩不能用者,可留给小孩也。晋书儒林泛毓传:“奕世儒素,敦睦九族,客居青州,逮毓七世,时人号其家:‘儿无常母,衣无常主。’”北史序传:“邢子才为李礼之墓志云:‘食有奇味,相待乃餐;衣无常主,易之而出。’”
〔九〕“业”谓书写经典之大版,连业,谓其兄曾用之经籍,其弟又从而连用之也。管子宙合篇:“修业不息版。”注:“版,牍也。”戴望校正引宋云:“曲礼:‘请业则起。’郑注:‘业谓篇卷也。’此言修业不息版,古人写书用方版,尔雅曰:‘大版谓之业。’故书版亦谓之业,郑训业为篇卷,以今语古也。”器案:宋氏释业义极是。业盖书六艺之大版,先生以是传之弟子曰“授业”,弟子从而承之,则曰“受业”,学记曰:“一年视离经辨志,二年视敬业乐群。”玉藻曰:“父命呼,唯而不诺,手执业则投之,食在口则吐之。”俱谓是物也。左传文公四年:“卫宁武子来聘,公与之宴,为赋湛露及彤弓,不辞又不答赋。使行人私焉,对曰:‘臣以为肄业及之也。’”又定公十年:“叔孙谓郈工师驷赤曰:‘郈非惟叔孙氏之忧,社稷之患也,将若之何?’对曰:‘臣之业在扬水卒章之四言矣。’”国语鲁语下:“叔孙穆子聘于晋,晋悼公飨之,乐及鹿鸣之三,而后拜乐三,晋侯使行人问焉,……对曰:‘……臣以为肄业及之,故不敢拜。’”俱谓书诗之大版为业也。后汉书独行传:“李业,字巨游。”盖以“游于艺”为义,周、秦、两汉人以六经为六艺,名业字巨游,义正相应也。
〔一0〕论语里仁篇:“游必有方。”郑玄注:“方,常也。”胡三省通鉴注二九:“游谓宴游,学谓讲学。”
〔一一〕宋本“人”作“行”。
〔一二〕宋本“人”作“行”。
〔一三〕赵曦明曰:“尔雅:‘长妇谓稚妇为娣妇,稚妇谓长妇为姒妇。’”
〔一四〕吴讷小学集解五曰:“节量,节制度量也。”黄叔琳曰:“节量二字甚妙,不必离闲构衅也,只节量其恩,便有多少不如意不尽理处。”器案:治家篇亦有“妻子节量”语,世说政事篇:“何骠骑作会稽,虞存弟謇作郡主簿,以何见客劳损,欲断常客,使家人节量,择可通者作白。”则节量为六朝人习用语。
〔一五〕旁人,傅本、鲍本、小学作“傍人”,吴讷曰:“傍人,谓兄弟妻也。”
二亲既殁,兄弟相顾,当如形之与影,声之与响;爱先人之遗体〔一〕,惜己身之分气,非兄弟何念哉?兄弟之际,异〔二〕于他人,望深则易怨〔三〕,地亲则易弭〔四〕。譬犹〔五〕居室,一穴则塞之,一隙则涂之,则〔六〕无颓毁之虑;如雀鼠之不恤〔七〕,风雨之不防〔八〕,壁陷楹沦,无可救〔九〕矣。仆妾之为雀鼠,妻子之为风雨,甚哉!
〔一〕吴志薛综传:“莹献诗曰:‘嗟臣蔑贱,惟昆及弟,幸生幸育,托综遗体。’”通鉴一四二胡三省注曰:“托灵、托体,皆兄弟同气之谓也。”
〔二〕元注:“‘异’,一本作‘易’。”
〔三〕温公家训七引“则”作“虽”。卢文弨曰:“望,责望也,弟望兄爱我之不至,兄望弟敬我之不至,责望太深,故易生怨。”杨伯峻曰:“疑望为汉书黥布传‘布大喜过望’之望,句言希望过奢而不能满足,则易怨。”
〔四〕地,各本作“他”,温公家训作“比他”,宋本、文津本、抱经堂本作“地”,今从之。少仪外传上引“弭”作“弥”。卢文弨曰:“地近则情亲,怨虽易起,亦易消弭,孟子所谓‘不藏怒,不蓄怨’是也。诗小雅沔水传:‘弭,止也。’王国维曰:“‘弭’当是‘湥铮瑴}之言衅。”
〔五〕类说引“犹”作“如”。
〔六〕则,少仪外传引作“故”,类说引作“斯”。
〔七〕赵曦明曰:“雀鼠本行露。”案:诗召南行露:“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虽速我讼,亦不女从。”
〔八〕赵曦明曰:“风雨本鸱鸮。”案:诗豳风鸱鸮:“予室翘翘,风雨所漂摇。”
〔九〕救,类说作“久”。
兄弟不睦,则子侄〔一〕不爱;子侄不爱,则群从〔二〕疏薄;群从疏薄,则僮仆〔三〕为雠敌矣。如此,则行路〔四〕皆踖其面而蹈其心〔五〕,谁救之哉?人或交天下之士〔六〕,皆有欢爱〔七〕,而失敬于兄者,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人或将数万之师,得其死力,而失恩于弟者,何其能疏而不能亲也〔八〕!
〔一〕卢文弨曰:“子侄,谓兄弟之子也,其缘起,颜氏于风操篇详之,见卷二,谓晋世已来,始呼叔侄。晋书王湛传:‘济才气抗迈,于湛略无子侄之敬。’是也。史记魏其武安侯传:‘田汀垂螅词叹莆浩洌蚱鹑缱又丁!致朗洗呵镆嘁延凶又队铮窃蚯亍⒑阂牙醇从写顺疲ゼ笞ⅰ!卑福郝朗洗呵锛伤破跄钏锒潦樵又居啾嗌希绞芳恰⒙览乐白又丁钡弊鳌白有铡保俗灾赶惹刂莆窖灾岳垂滩欢玻豢赡喙乓灾唇瘛
〔二〕钱馥曰:“群从之从,疾用切,‘从’母;集韵、类篇似用切,‘邪’母;若子用切,则‘精’母,乃曲礼‘欲不可从’,论语‘从之纯如也’之从。”案卢文弨音从,子用切,故钱氏正之。群从,谓族中子弟。
〔三〕僮仆,类说作“儿童”。
〔四〕行路,即下条之“行路人”,汉、魏、南北朝人习用语,犹言陌生人。文选苏子卿诗:“四海皆兄弟,谁为行路人。”隋书李谔传:“平生交旧,情若弟兄,及其亡没,杳同行路。”
〔五〕颜本注:“踖,迹、七二音,踏也。”郝懿行曰:“踖,音籍,践也。”
〔六〕少仪外传上引跳行另起。
〔七〕爱,宋本作“笑”,各本皆作“爱”,温公家范七、少仪外传引俱作“爱”,今从之。
〔八〕器案:北齐书韦子粲传:“粲富贵之后,遂特弃其弟道谐,令其异居,所得廪禄,略不相及,其不顾恩义如此。”则之推所斥实有所指。纪昀曰:“必如公言,则苟可以不须人救,便不爱亦可矣;圣贤论理,未必如此。”卢文弨曰:“将,子匠切。”
娣姒者,多争之地也,使骨肉居之,亦不若各归四海,感霜露而相思〔一〕,伫日月之相望也〔二〕。况以行路之人,处多争之地,能无闲〔三〕者,鲜矣。所以然者,以其当公务而执〔四〕私情,处重责而怀薄义也;若能恕己而行,换子而抚,则此患不生矣。
〔一〕诗秦风蒹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即此文所本。
〔二〕之,别解作“以”。文选李陵与苏武诗:“安知非日月,弦望自有时。”
〔三〕卢文弨曰:“闲,古苋反。”
〔四〕执,温公家范七作“就”。
人之事兄,不可同于事父〔一〕,何怨爱弟不及爱子乎〔二〕?是反照而不明也。沛国〔三〕刘琎,尝与兄瓛〔四〕连栋隔壁,瓛呼之数声不应,良久方答〔五〕;瓛怪问之,乃曰:“向来〔六〕未着衣帽故也。”以此事兄,可以免矣。
〔一〕不可同于事父,少仪外传上、通录二俱作“不可不同于事父”,温公家范七作“不同于事父”。今案:不可同于事父,原意自通,林思进先生曰:“尔雅释言:‘猷,肯,可也。’肯、可互训,此‘可’字正作‘肯’用。”韩愈故贝州司法参军李君墓志铭:“事其兄如事其父,其行不敢有出焉。”盖本此文。
〔二〕怨,原作“为”,宋本、颜本、朱本、鲍本、汗青簃本俱作“怨”,温公家范亦作“怨”,今从之。
〔三〕通录提行另起。赵曦明曰:“续汉书郡国志:‘沛国属豫州。’”
〔四〕赵曦明曰:“南史刘瓛传:‘瓛字子圭,沛郡相人。笃志好学,博通训义。弟琎,字子焦煺保逖挪患碍挘牟晒!捯艋福Q音津。”器案:刘瓛,南齐书亦有传。艺文类聚三八引任昉求为刘瓛立馆启云:“刘瓛澡身浴德,修行明经。”文选刘孝标辨命论:“近世有沛国刘瓛,瓛弟琎,并一时秀士也:瓛则关西孔子,通涉六经,循循善诱,服膺儒行;琎则志烈秋霜,心贞昆玉,必亭亭高竦,不杂风尘;皆毓德于衡门,并驰声于天地。而官有微于侍郎,位不登于执戟,相继殂落,宗祀无飨。”
〔五〕宋本“答”作“应”。通鉴四八胡注:“毛晃曰:‘良,颇也;良久,颇久也。’或曰:良久,少久也。一曰:良,略也,声轻,故转略为良。”
〔六〕向来,犹今言刚纔。陶渊明挽歌诗:“向来相送人,各已归其家。”世说新语文学篇:“丞相乃叹曰:‘向来语乃竟未知理源所归。’”又:“孙问深公:‘上人当是逆家,向来何以都不言?’”知理源所归。’”又:“孙问深公:‘上人当是逆家,向来何以都不言?’”
江陵〔一〕王玄绍,弟〔二〕孝英、子敏,兄弟三人,特相友爱,所得甘旨新异,非共聚食,必不先尝,孜孜〔三〕色貌,相见如不足者〔四〕。及西台陷没
〔五〕,玄绍以形体魁梧〔六〕,为兵所围;二弟争共抱持,各求代死,终不得解,遂幷命〔七〕尔。
〔一〕赵曦明曰:“江陵,梁元帝初为荆州刺史所治也。”
〔二〕弟,温公家范七无此字。
〔三〕广雅释训:“孜孜,■也。”“■,勤务也。”
〔四〕论语乡党篇:“其言似不足者。”邢疏:“其言似不足者,下气怡声,似如不足者也。”器案:此文谓兄弟三人虽勤勉不怠,相见仍有做得不够之感。
〔五〕通鉴一四四胡注:“江陵在西,故曰西台。”赵曦明曰:“梁书元帝纪:‘承圣元年冬十一月景(丙)子,世祖即皇帝位于江陵。三年九月,魏遣柱国万纽、于谨来寇,反者纳魏师,世祖见执,西魏害世祖,遂崩焉。’”案:西台亦见慕贤篇。
〔六〕卢文弨曰:“史记留侯世家索隐:‘苏林云:“梧音忤。”萧该云:“今读为吾,非也。”’颜师古注汉书张良传:‘魁,大貌也;梧者,言其可惊梧。’”器案:“惊梧”当作“惊悟”。
〔七〕幷命,谓相从而死也。后汉书公孙瓒传:“瓒表绍罪状云:‘绍又上故上谷太守高焉、故甘陵相姚贡,横责其钱,钱不备毕,二人幷命:绍罪八也。’”三国志张纮传注引吴书:“合肥城久不拔,纮进计曰:‘古之围城,开其一面,以疑众心;今围之甚密,攻之又急,诚惧幷命戮力,死战之寇,固难卒拔。’”世说贤媛篇注引汉晋春秋:“后杀经,并及其母。将死,垂泣谢母,母颜色不变,笑而谓曰:‘人谁不死!往所以止汝者,恐不得其所也;今以此幷命,何恨之有!’”晋书卞壸传:“弘讷重议卞壸赠谥云:‘贼竣造逆,戮力致讨,身当矢旝,再对贼锋,父子幷命,可谓破家为国,守死勤事。’”周书庾信传:“哀江南赋云:‘才子幷命,俱非百年。’”是幷命为汉、魏、南北朝人习用语。亦有作“并命”者,太真外传二:“国忠大惧,归谓姊妹曰:‘我等死在旦夕,今东宫监国,当与娘子等并命矣。’”集韵四十静:“并,幷,或省。”
后娶第四
吉甫,贤父也,伯奇,孝子也,以〔一〕贤父御孝子,合得终于天性,而后妻闲之,伯奇遂放〔二〕。曾参妇死,谓其子曰:“吾不及吉甫,汝不及伯奇〔三〕。”王骏丧妻,亦谓人曰:“我不及曾参,子不如华、元〔四〕。”并终身不娶,此等足以为诫。其后,假继
〔五〕惨虐孤遗,离闲骨肉,伤心断肠者,何可胜数。慎之哉!慎之哉〔六〕!
〔一〕以,各本无,宋本有。事文类聚后五,合璧事类前二五引有,今从之。
〔二〕赵曦明曰:“琴操履霜操:‘尹吉甫子伯奇,母早亡,更娶后妻,乃谮之吉甫曰:“伯奇见妾美,有邪念。”吉甫曰:“伯奇慈心,岂有此也?”妻曰:“置妾空房中,君登楼察之。”乃取蜂置衣领,令伯奇掇之。于是吉甫大怒,放伯奇于野。宣王出游,吉甫从,伯奇作歌以感之。宣王曰:“此放子之词也。”吉甫感悟,射杀其妻。’”器案:曹植令禽恶鸟论:“昔尹吉甫信后妻之谗,而杀孝子伯奇,其弟伯封求而不得,作黍离之诗。”御览四六九引韩诗亦云:“黍离,伯封作也。”
〔三〕卢文弨曰:“家语七十二弟子解:‘曾参,后母遇之无恩,而供养不衰,及其妻以藜烝不熟,遂出之,终身不娶妻,其子元请焉,告其子曰:“高宗以后妻杀孝己,尹吉甫以后妻放伯奇,吾上不及高宗,中不及吉甫,庸知其得免于非乎?”’”
〔四〕罗本、颜本、何本,“华、元”作“曾元”,今从宋本。卢文弨曰:“汉书王吉传:‘吉子骏,为少府,时妻死,因不复娶,或问之,骏曰:“德非曾参,子非华、元,亦何敢娶。”’案:元与华,曾子之二子也,大戴礼及说苑敬慎篇俱云:‘曾子疾病,曾元抱首,曾华抱足。’檀弓作‘曾元、曾申’,是华一名申。”器案:卢引大戴礼,见曾子疾病篇。曾子二子,独檀弓作“曾元、曾申”,与他书异,疑“申”为“华”之坏文也。王吉传注引韩诗外传:“曾参丧妻不更娶,人问其故,曾子曰:‘以华、元善人也。’”三国志管宁传:“初,宁妻先卒,知故劝更娶,宁曰:‘每省曾子、王骏之言,意常嘉之。岂自遭之,而违本心哉?’”则后娶引曾、王之言以为戒,实自管幼安发之,之推盖又本之耳。
〔五〕卢文弨曰:“假继,谓假母、继母也。颜师古注汉书衡山王赐传:‘假母,继母也。一曰,父之旁妻。’”器案:抱朴子外篇嘉遯篇:“后母假继,非密于伯奇。”
〔六〕事文类聚、合璧事类作“谨之哉,谨之哉”,避宋孝宗赵讳改。
江左〔一〕不讳庶孽〔二〕,丧室之后,多以妾媵终〔三〕家事;疥癣蚊虻〔四〕,或未〔五〕能免,限以大分,故稀斗阋之耻。河北鄙于侧出〔六〕,不预人流〔七〕,是以必须重娶,至于三四,母年有少于子者。后母之弟,与前妇之兄〔八〕,衣服饮食,爰及婚宦,至于士庶贵贱之隔,俗以为常。身没之后,辞讼盈公门,谤辱彰道路,子诬母为妾,弟黜兄为佣,播扬先人之辞迹,暴露祖考之长短,以求直己者,往往而有。悲夫〔九〕!自古奸臣佞妾,以一言陷人者众矣!况夫妇之义,晓夕移之〔一0〕,婢仆求容,助相说引〔一一〕,积年累月,安有孝子乎?此不可不畏。
〔一〕江左,程本、胡本作“江右”,黑心符引同;宋本、罗本、傅本、颜本作“江左”,今从之。六朝人称江东为江左。
〔二〕古代社会称妾所生之子女为庶孽。史记商君传:“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子也。”又吕不韦传:“子楚,秦诸庶孽孙。”
〔三〕王楙野客丛书十五引“终”作“主”。
〔四〕卢文弨曰:“疥癣比痈疽之患轻,蚊虻比蛇蝎之害小,以言纵有所失,不甚大也。”器案:国语吴语:“申胥进谏曰:‘譬越之在吴也,犹人之有腹心之疾也。……夫齐、鲁譬诸疾疥癣也。’”韦昭解:“疥癣在外,为害微也。”此文本之。
〔五〕未,宋本作“不”,今从诸本,黑心符、通录二都作“未”。
〔六〕野客丛书十五曰:“自古贱庶出之子,王符无外家,为乡人所贱。孝成曰:‘崔道固如此,岂可以偏庶侮之。’颜氏家训曰:‘江左不讳庶孽,河北鄙于侧出。江左丧室之后,多以妾媵主家事;河北必须重娶,至于三四母。’至唐而此风犹存,观褚遂良请千牛不荐嫡庶表曰:‘永嘉以来,王涂不竞,在于河北,风俗乖乱,嫡待庶如奴,妻遇妾若婢。降及隋代,斯流遂远,独孤后禁庶子不得近侍。圣朝深革前弊,人以才进,不论嫡庶,于今二纪;今日荐千牛、舍人,仍此为制,礼所未安。’观此,可以见汉、晋以来,重嫡而轻庶矣。窃又考之,赵简子使姑布子卿相诸子,至毋恤,曰:‘此真将军矣。’简子曰:‘此其母贱,翟婢也。’对曰:‘天之所授,虽贱必贵。’于是以毋恤为世子。知此意自古而然。”
〔七〕人物志流业篇:“人流之业,十有二焉:有清节家,有法家,有术家……。”人流之流,与士流、学流、文流、某家者流之流义同。
〔八〕卢文弨曰:“此弟与兄,皆指其子言。”
〔九〕赵曦明曰:“北史崔亮传:‘亮祖修之,修之弟道固,字季坚,其母卑贱,嫡母兄攸之、目莲等轻侮之,父缉以为言,侮之愈甚。乃资给之,令其南仕。时宋孝武为徐、兖二州刺史,以为从事。道固美形貌,善举止,习武事;会青州刺史新除,过彭城,孝武谓曰:“崔道固人身如此,而世人以其偏庶侮之,可为叹息。”目莲子僧深,位南青州刺史,元妻房氏,生子伯驎、伯骥,后纳平原杜氏,生四子:伯凤、祖龙、祖螭、祖芑。后遂与杜氏及四子居青州,房母子居冀州,僧深卒,伯骥奔赴,祖龙与讼嫡庶,并以刀剑自卫,若怨雠焉。’”李慈铭曰:“案:魏书杨大眼传:‘大眼妻潘氏,善骑射,生三子:长甑生,次领军,次征南。后娶继室元氏。大眼死、甑生等问印绶所在,时元氏始怀孕,自指其腹曰:“开国当我儿袭之,汝等婢子,勿有所望。”甑生深以为恨。’又酷吏李洪之传:‘洪之微时,妻张氏助洪之经营资产,自贫至贵,多所补益。有男女几十人。后得刘氏──刘芳从妹,洪之钦重,而疏薄张氏,为两宅别居;由是二妻妒竞,互相讼诅,两宅母子,往来如雠。’北齐书薛骸憾酵踉镦攀希莘彭В‘纳以为妇,惑其谗言,逐前妻于氏,不认其子,家内怨忿,竟相告列,深为世所讥鄙。’”
〔一0〕之,通录引作“时”。
〔一一〕卢文弨曰:“说,舒芮切。”器案:说引,犹言诱引。
凡庸之性,后夫多宠前夫之孤〔一〕,后妻必虐
〔二〕前妻之子;非唯妇人怀嫉妒之情〔三〕,丈夫有沈惑之僻,亦事势使之然也。前夫之孤,不敢与我子争家,提携鞠养,积习生爱,故宠之;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学〔四〕婚嫁,莫不为防焉,故虐之。异姓宠则父母被怨,继亲〔五〕虐则兄弟为雠,家有此者,皆门户〔六〕之祸也。
〔一〕孤,倭名类聚钞一作“子”。
〔二〕必虐,倭名类聚钞作“多恶”,合璧事类后五作“又虐”。
〔三〕北齐书元孝友传:“尝奏表云:‘凡今之人,通无准节,父母嫁女则教以妒,姑姊逢迎必相劝以忌,以制夫为妇德,以能妒为女工云云。’”与之推所言相合,此亦当时之坏风习也。
〔四〕卢文弨曰:“宦学,见礼记曲礼上,正义:熊氏云:‘宦谓学仕宦之事,学谓学习六艺之事。’”器案:汉书楼护传:“以君卿之才,何不宦学乎?”敦煌写本父母恩重经讲经文:“何名婚嫁宦学?婚嫁又别,宦学又别。宦为士(仕)宦,学为学业。”
〔五〕继亲,后母也。蔡邕胡公碑:“继亲在堂。”
〔六〕门户,犹今言家庭。汉书东方朔传:“或失门户。”晋书卫玠传:“玠妻先亡。山简见之曰:‘昔戴叔鸾嫁女,唯贤是与,不问贵贱;况卫氏权贵门户,令望之人乎?’于是遂以女妻焉。”又乐广传:“夏侯玄谓乐方曰:‘卿家虽贫,可令专学,必能兴卿门户也。’”
思鲁等〔一〕从舅殷外臣〔二〕,博达之士也。有子基、谌〔三〕,皆已成立,而再娶王氏。基每拜见后母,感慕呜咽,不能自持,家人莫忍仰视。王亦凄怆,不知所容,旬月求退,便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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