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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小地主-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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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别人家的马车去玩一天,似乎是个很不错的选择。但这个别人家是喜宝家,就不一样了。那天老金带着几个儿子要来帮她家种地,目的表现得很明显。后来连枝儿和吴家兴定亲,吴玉贵是撑得住场面的人物,老金家也没什么举动,连蔓儿一家才放下心来。

可是毕竟有过这么一回事,再遇到与老金家有关的事,连蔓儿一家都不得不小心。

“去吧,庙会可好玩了,人多,啥都有。”喜宝看着连蔓儿又补充了一句。

“家里有事,我不能去。”连蔓儿答道。

“有啥事,一天都走不开?”

“庙会我不去。”连蔓儿很坚决地道。

喜宝用他漆黑的大眼睛看着连蔓儿,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

看着喜宝,连蔓儿突然想到,在她印象中,老金的相貌是凶恶的。其实客观地说,如果没有那一脸胡须,还有因为高利贷事件,连蔓儿对他主观上的恶感,老金的五官长得很端正。喜宝就继承了老金的浓眉大眼,却不像老金是黑红的脸膛。喜宝的皮肤底子偏白,因为日晒,呈现出乡村少年特有的健康的光泽。

据说喜宝的娘也是大脚,个头比老金还高,却并不粗壮,是个极美极美,也极泼辣的女人。

连蔓儿抬起头看了看天,天差不多整个都灰暗下来,一道闪电如灵蛇搬从天际划过,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水汽。

“再不回家,就要挨雨淋了。喜宝,你也赶紧回家吧。”连蔓儿就对喜宝道。

这次,喜宝没有再阻拦连蔓儿,因为已经有雨滴滴下来了。

“我送你回家,骑马,一会就到。”喜宝几步跑到旁边,从树丛后面牵出一匹雪花骢来。这马看着年齿尚幼,却已经非常神骏了。

喜宝把马牵到连蔓儿跟前。

连蔓儿眨了眨眼,这里离老宅统共也没多少路,而且如果她骑了这匹马,别人会怎么看。只怕不出片刻工夫,就有人说连蔓儿和喜宝怎么样怎么样了。她才十一岁,若对方是别人也没人会当一回事,可喜宝不一样。

还有一点,她不会骑马!

“我抱你上去。”看见连蔓儿的个头比雪花骢矮了一头,喜宝就过来,张手要将连蔓儿抱上马。

真是个鲁莽的少年。

“呀,我回家了,你离我远点。”连蔓儿狠狠地瞪了喜宝一眼,撇开他,往老宅跑去。

跑到大门前,连蔓儿回头看了一眼,喜宝并没有跟上来,也许是她那句“离我远点”,又或者是她刚才那一眼,将喜宝定在了那里,甚至连雨水落在身上,他都毫无所觉。

连蔓儿只看了一眼,就推开门,走进院子里,随手将大门关上。向院子里走了两步,她又飞快地转回身,扒着门缝往外面看,正看见喜宝爬上马背,被雪花骢驮着渐渐走远了。

连蔓儿这才松了一口气,回了西厢房。

俗语说,六月天,孩儿面。上午的时候还是艳阳高照,这刚过了晌午,就下起了雨来,而且还越下越大,真像瓢泼似的,丝毫没有停歇下来的迹象。

连守信和张氏先回来了,随后五郎和小七也从私塾放学回来。

院子里很快就积了水,雨点被风刮得往窗台上打过来。连家的窗户是白纸糊的,是经不住雨淋的。

连老爷子就从上房走出来,带着人将窗户上端卷放着的防雨的帘子落下来。

张氏、连守信、五郎和小七也将西厢房窗户上的防雨帘落了下来,将窗户严严实实地遮住了。

这种防雨的帘子,是庄户人家自制的,就是将高粱秆上的叶子都去掉,然后用结实的粗线,将一根根的高粱秆紧紧地连缀在一起,就像串帘屉那样。也有的庄户人家用的是草编的帘子,不过那种帘子做起来更费工夫,大多数人家,还是用的高粱秆的防雨帘。

防雨帘遮住了窗户,雨水再也落不到窗纸上,同时也遮去了大部分的光亮。

屋里一下子更暗了。

一家人也没什么事做,就不电灯,只在围坐在炕上唠嗑。

“爹、娘,你们看,我就说新房子咱得用琉璃的窗户吧。要用琉璃的窗户,平时透亮,遇到下雨了,也不用帘子,琉璃它不怕雨淋,也省得咱把窗户遮成这样。”连蔓儿就道。

要新建房子,连蔓儿就提议用琉璃窗,连守信有些迟疑,用琉璃窗造价高,比普通的这种木格子窗贵了不止几倍的价钱。连家现在的房子,只有上房东屋,靠炕头的窗户安了两小扇的琉璃窗。那是连老爷子平常坐卧的位置。

“琉璃窗好是好,价钱太贵。”连守信道,他还是有点心疼钱。

“爹,每年糊窗户纸还得用钱。用琉璃窗,不是把糊窗户纸的钱给省了吗?”连蔓儿就笑道。

“那窗户纸才多少钱,一扇琉璃窗那是多少钱?”张氏就笑,“你爹这要都能给你绕进去,他这几个月买卖都白做了。”

“爹,琉璃窗是贵,可它好看啊,屋里还亮堂,不怕进风。咱盖一回房子,还不得弄得周正点,钱只要花在正地方,就该花。”连蔓儿道。

“爹,那咱就用琉璃窗吧。”五郎道。

“也对,那咱就用琉璃窗。”连守信就道。

“要买琉璃,得去县城,听说还得提前订。”张氏道。

“这事好办啊。”连蔓儿就朝连枝儿眨了眨眼,“赶明个,咱就跟我家兴哥说说,要买啥样的管保就有啥样的。”

连枝儿的脸又微微有些泛红。

连蔓儿看着暗笑不已。

这场雨一直下到夜里,第二天早上略小了些,连蔓儿一边吃着早饭,一边就想,不知道这样的天,喜宝他们还去不去的成庙会。

六月中旬,连兰儿从县城来了,说是给连秀儿相了一门好亲事,就将周氏和连秀儿都接进城去了,说要相看。古氏带着连朵儿,也跟了去。

而这个时候,庄户人家迎来了一年中,瓜菜最丰富的季节。

顶花带刺嫩绿的黄瓜,紫莹莹的嫩茄子,甜辣椒,这些都是洗干净就可以直接生吃的,还有嫩豆角,土豆也下来了,只需要一小块带皮的肥多瘦少的猪肉,就可以将一大锅土豆豆角炖的喷喷香,如果上面在蒸上一层白面做的胡饼,就更完美了。

最让连蔓儿高兴的是,菜园子里种的玉米成熟了。

菜园子里的玉米比地里的玉米播种得早,在地里的玉米刚刚出苗的时候,菜园子里的玉米就已经有连蔓儿的腰那么高了。现在,地里的玉米大多数刚刚结了玉米棒子,而菜园子里的玉米棒子,已经可以吃了。

玉米要完全成熟,指的是玉米粒灌满浆而且变硬。现在菜园子里的玉米,玉米粒已经灌满了浆,但还没有变硬,这正是吃煮嫩玉米的时候。

连蔓儿一直关注着玉米的长势,也一直盼着这个时候,可真看着那一棒棒饱满的玉米,她又犹豫了。

是吃还是不吃!

第三百四十二章 金玉米

连蔓儿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吃货的意识占了上风。

“娘,晚上咱吃煮玉米啊。”连蔓儿回了屋里,跟张氏打了个招呼,就提了个篮子,重新回到菜园子里。

雨水充足,加上肥力够,菜园子里的玉米长得都很好,一棵玉米秆子上大多都结了两棒玉米棒子,有的还结了三个。

玉米棒子外,都包裹着青青的玉米皮,连蔓儿挑大个的,跷起脚尖,从玉米棒子的尖端将玉米皮撕开一些,露出里面的玉米粒,然后用小指甲在一颗玉米粒上轻轻地掐了一下,感觉浆水饱满,而又不至于太嫩的,煮来吃最好吃,而且有嚼头。

嫩玉米如果太老了,就没那么甜,而如果太嫩,则没什么嚼头。前世连蔓儿就爱吃嫩玉米,也很会挑怎样的嫩玉米才最好吃。

连蔓儿一连掰了六棒玉米棒子,装进篮子里,提回屋里来。

五郎和小七正好从私塾回来,小七看见连蔓儿掰了玉米回来,立刻就凑了上来。

“姐,玉米能吃了?咱真吃啊?”小七就问连蔓儿。

从几天前,看着玉米就要成熟,连蔓儿就一直念叨着要不要吃玉米,小七也就跟着惦记上了。

“嗯,能吃了,咱晚上就吃,大家尝尝鲜。”连蔓儿笑着道,“小七,来,帮我把玉米剥了。”

“哎。”小七痛快地答应了,抱起一棒子玉米,就学着连蔓儿的样子剥起来。

玉米棒子最外层是青色的硬皮,在往里面则是有些泛白的软皮,将这些全都剥掉,再将玉米胡子也都撕捋干净,玉米就剥好了。

大锅刷干净,不能有油星,也不能有异味,然后将几个玉米平放进锅里,倒入清水,将玉米淹没,把锅盖盖严,在灶下烧火。等将水烧开之后,再加上一小把柴火,等这把柴火也烧完了,再等上一会的工夫,锅里的玉米就熟了。

玉米熟了,还没揭开锅,就有甜香的味道从锅里一丝丝地冒了出来。

小七就站在连蔓儿身边,一双大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锅盖。

“姐,能吃了不?我都闻见香味了,能吃了吧。”小七催促着连蔓儿。

“别着急,去打半盆凉水来。”连蔓儿就笑道。

小七吧嗒吧嗒地跑开,一会工夫,就端着半盆清水过来了。

“姐,给你水。”

连蔓儿就接过水盆放在锅沿上,这才将锅盖掀开。一股热气,带着更加浓郁的玉米的甜香立即扑面而来。

小七的眼睛里立刻冒出两颗大星星一闪一闪的。

连蔓儿就用筷子将玉米从锅里夹出来,放入水盆中,这样可以让玉米快速的凉下来,好入口。

结果这天晚饭的饭桌上,饭菜都没动,连蔓儿、小七、五郎和连枝儿一人抱着一棒玉米在啃。连守信和张氏则是分吃一棒,留了一棒说是给连蔓儿和小七,让她俩多吃些。

“真好吃。”小七一边吃,一边道。

“嗯。”连蔓儿的模糊不清的声音附和着,久违了的味道,入口后,让她幸福的想流泪。嫩玉米不仅好吃,而且营养价值很高,尤其是对眼睛很有好处。

五郎和连枝儿看连蔓儿和小七吃得这么香,两人就将啃了一半的玉米棒放下了,说要留给她俩吃。

连守信和张氏也是小心地吃了几口之后,就不再吃,说是剩下的给连枝儿和五郎。

“爹、娘,哥,姐,你们吃啊。咱园子里还那老些哪,都够吃了。”连蔓儿就道。

“蔓儿,你不是不舍得吃吗,说要卖钱,还要留种啥的?”五郎就道。

前两天,连蔓儿冲着玉米留口水,嘴里念念有词的样子,大家伙都看见了。

听五郎这么说,就是小七也停下了嘴,虽然肉嘟嘟的腮帮子还一鼓一鼓地嚼着嘴里的玉米粒,却迟疑着不肯继续下嘴了。

“哎呀,咱这就是先尝尝味,不耽误卖钱,也不耽误留种。”连蔓儿就忙道。

劝了半天,大家才肯接着吃。

“姐,咱拿这个玉米,咋卖钱啊?”吃完了玉米,小七就问。

“这事我都想好了,明天,咱把武掌柜请来……”连蔓儿就如此如此,将她的计划说了一遍。

第二天,是五郎和小七的休沐日,五郎一大早就去了镇上,将武掌柜请到了早点铺子里。

“……我这一听说有好吃的,我立马就来了。”进了里屋,寒暄了一番之后,武掌柜就笑道。

“已经给你准备好了。”连蔓儿就端出一个冒热气的碟子,揭开碟子上的纱布,露出里面两小段刚出锅的煮玉米。

“金玉米,武掌柜,你尝尝。”连守信就将一段玉米递给武掌柜,每段玉米的玉米芯子上都插着一根筷子,方便拿着。

“这就是玉米,就是那个你们从沈家淘弄来的玉米?”武掌柜显然没见过玉米,但是他听说了连蔓儿从沈家得了玉米种子的事。

“没错,就是那个玉米。”连蔓儿笑道。

“这可是稀罕玩意儿,闻着就挺香。”武掌柜没急着吃,而是翻来覆去地看了半天。

武掌柜看的时间有点长,连蔓儿就抿着嘴笑了,将另一段玉米递给小七,让他吃。

小七极聪明,一下子就明白了连蔓儿的意思,就当着武掌柜的面吃了起来。

武掌柜见小七吃了,这才下嘴。

一段玉米吃完,武掌柜意犹未尽。

“不愧是皇宫都宝贝的东西,这味道还真不错。我今天也是饱了口福了,咱们这一府一县,怕还没有几个吃过这个金玉米啊。”

连蔓儿点头。完全成熟的玉米有没有人吃过,这她不能肯定。但是这煮嫩玉米,肯定没人吃过,否则这么美味的东西,沈小胖不会不说。

“武掌柜,如果这么稀罕的金玉米,在你的酒楼里卖,你看会怎么样?”连蔓儿就问。

“姑娘这是打算在我的酒楼里卖这金玉米?”武掌柜问道。

“对。”连蔓儿就点了点头。

物以稀为贵,许多有钱人就喜欢吃一个稀罕。不往远处说,就以锦阳县来说,这嫩玉米也就只有她连蔓儿家有。(府城的沈家肯定有,但是他家肯定不会将嫩玉米拿出来卖。所以连蔓儿家这个,还真称得上是独一份。)这样稀罕,以嫩玉米本身的美味,再加上它来历的不凡,连蔓儿相信,很多有钱人都会愿意花钱买这玉米来尝一尝。

“姑娘打算定价是多少?”武掌柜想了想,又问道。

“这样一段,五十文钱咋样?”连蔓儿就道。

连蔓儿将一棒玉米切成四段,给武掌柜端出来的两段玉米,是一棒玉米的二分之一。每段玉米卖五十文钱,一棒玉米就是二百文钱。

昨天连蔓儿跟一家人说了这个定价,连守信和张氏都担心太贵,怕没人买。后来被连蔓儿用物以稀为贵等道理游说了半天,他们才接受了这个价格。

其实,定这个价格,连蔓儿自己也需要克服心理定式。连守信他们只是觉得五十文钱是很多钱,买这小小的一段玉米,怕人舍不得买。而连蔓儿,在她前世,玉米是普遍种植的一种作物,和高粱的价格是差不多的。而在这里,高粱还不到十文钱就可以买上一斤。

“姑娘是打算把这金玉米都给我们酒楼卖?”武掌柜问连蔓儿。

连蔓儿看了武掌柜一眼,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觉得武掌柜刚才眼睛里似乎有一道精光闪过。

连蔓儿心中一动,就将原先的打算在心里又修正了一番。

“要在酒楼里卖,我们当然是先选武掌柜的酒楼。除此之外,我们的铺子里也要卖。另外,我们还打算运些去县城卖。”连蔓儿想了想,就说道,“这金玉米不同别的东西,在武掌柜的酒楼卖,算寄卖。我把金玉米送过去,武掌柜先不用给我钱,等把金玉米卖掉了,咱们再结算。若是当天的金玉米卖不掉,我会收回来,不会向你要一文钱。”

“金玉米稀少,每天,我只能给武掌柜的酒楼送去十二段这样的金玉米。”

“啊,是这样。”武掌柜似乎是有些失望地沉吟道。

“武掌柜的意思是?”连守信就问道。文人小说下载

“金玉米要卖,这个价钱恐怕不行。”武掌柜慢悠悠地道。

“这个价,还是定高了?”连守信有些迟疑地问。

“不会,这个价,已经定得很低了。”连蔓儿看着武掌柜的神色,很肯定地道。

“五十文一段不行,一百文一段,这事咱立刻就能定下来。”武掌柜道。

张氏、连守信等人自然是吃惊,就是连蔓儿也有些出乎意料,不过转念一想,不由得不佩服武掌柜,果然老辣。

看来她还是嫩了一点,不够狠。好在思绪周密,弥补了这一点,即便如武掌柜这样的老狐狸,也不能占她的便宜。

“一百文一段,能卖得出去?”连守信问。

“比五十文一段,还要卖得好。”武掌柜点头。五十文钱吃一个稀罕,一百文钱,吃的是一个身份。

“这话我信。”连蔓儿笑道。那一颗颗金黄的玉米粒,仿佛变成一粒粒的金瓜子,向她滚滚而来。

第三百四十三章 财源滚滚

“武掌柜,那就听你的,这金玉米就卖一百文一段。”连蔓儿果断点头,“武掌柜,这寄卖费用,咱们怎么算?”

双方一阵商议,最后将寄卖费用订在两成,这个点数是相当低的,而且连蔓儿只要送玉米进酒楼,不管酒楼这一天是否能够将那些玉米卖出,银钱都要照样付给连蔓儿。

当然,与此相对应,连蔓儿也向武掌柜承诺了几个条件。

这嫩玉米,除了在她自家的店铺里卖,只交给武掌柜所在的武仲廉武大老板所有的酒楼里寄卖。每天供应的玉米数量要相应的提高,具体是多少,等武掌柜进县城和我武大老板商量之后,再来和连蔓儿确定。另外,连蔓儿家铺子里卖金玉米,价格要和武大老板那些酒楼中的一致。

“对,咱把这价格就定在这。谁也不能加价,也不能压价。”连守信道。他觉得这些条件对双方来说都是公平的。

“我会马上去县城,和我们东家商议,要如何宣扬,让这金玉米显得更矜贵,引得更多人来抢着吃,这都包在我们身上。”武掌柜就向连蔓儿道。

“我也正要给沈家写封信报个讯。”连蔓儿就道。

“这样,那就更好了。”武掌柜立刻点头道。

武掌柜又要了一段煮玉米,就立刻回了镇上酒楼,坐了马车直奔县城去了。连蔓儿则坐下来,摊开信纸,给沈谦写信。

这玉米的种子是从沈谦那得的,于情于理,现在有了收成,都要和小胖说一声。而且小胖还不知道这嫩玉米不仅能吃,而且还很好吃。当初因为怕无法解释,所以连蔓儿没告诉沈小胖。现在在她“试吃”了之后,就完全有理由告诉沈小胖了。

写这封信,当然还有另外一个目的。

庄户人家民风淳朴,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也不能保证每个人都是君子。连蔓儿家的玉米是新作物,到现在还没人觊觎,一来是因为大家还不知道玉米能带来多大的利益,二来就是大家都知道,连蔓儿家的玉米种子得自于沈家,所以轻易没人敢打连蔓儿家玉米的主意。

这封信,就是再次加强与沈家的联系,同时昭告众人,她家的玉米,是得了沈家的许可,别人沾不得。

连蔓儿这封信和上一封不同,她这次写的并不长,最后特意加了一句,让沈小胖待她一家给沈六问好。

信写好了,连蔓儿又亲自去了菜园子里,选个头最大,老嫩最适中的玉米掰了几棒下来,用篮子装了。这次她没有剥玉米的外皮,因为这些玉米是打算送去府城的,这样没有剥去外皮的玉米,可以保持新鲜,吃起来味道不会变差。

当然,她在信中已经写清楚了这嫩玉米的吃法。

“这要给沈家送去?这是应该的。可咱这离府城这么远,咋去,咱谁去?”连守信道。

“爹,咱谁都不用去。我把这个送到镇上石太医家,石太医家有人会给咱送府城里去。”连蔓儿就道。

石太医家常年有管事的和家丁守着,沈六不止一次说过,他已经给这些人留了话,只要连蔓儿有事找他,可以让石太医家的管事给捎信。

五郎和小七也是知道这件事的,就都点头。

五郎就把小黄牛牵出来,套了车,五郎赶车,连蔓儿和小七坐在车里,三个孩子就到了镇上。

来到石太医家门前,和看门的说了一声,就有管事的出来将他们让了进去。

连蔓儿就将来意说了,把书信和那篮子玉米都递了过去。

“……六爷留过话,说是连姑娘有事,要我们不可耽搁。我现在就起身,骑快马,估计天黑的时候就能赶到府城了。”

沈六的话果然管用,那管事的一点都不敢怠慢,即刻就收拾利落起身。连蔓儿、五郎和小七是站在石太医家门口,看着他骑马出了镇子,这才回了三十里营子。

傍晚,连蔓儿一家正打算回老宅吃晚饭,武掌柜和武仲廉就坐着马车到了。武仲廉让连守信领着他去菜园子里,看了看那一片玉米,转回铺子里来,就立刻要定契约。

“每天十二段太少了,那是按一个酒楼算的。我那些个酒楼,每天起码要这个数的十倍。”武仲廉就道,“这金玉米,我只打算在府城和各县城的最大的酒楼里卖。”

“也好,那就一百二十段段。”连蔓儿想了想,就道,一百二十段,就是三十棒玉米,按照菜园子里玉米成熟的速度,差不多可以供应得上。只是这样,她们自家怕是没有嫩玉米吃了。原本连蔓儿的打算,是要自家留一半吃的。前世每到夏天,在嫩玉米下来的季节,她的一日三餐,至少有一顿是只吃嫩玉米的。

接下来又谈了一些细节的问题,连蔓儿就拿出笔墨纸砚,这次由五郎执笔,写了一份契约。一式两份,写得了就让武仲廉看。

武仲廉拿起契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又低头看了看正在收拾纸笔的五郎,不觉点了点头。去年,第一次和连家兄妹做生意,是买蒜香花生的方子。那个时候,这几个孩子还连他们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好,这还没到一年的工夫,五郎已经能写契约,而且字迹端正、颇有风骨。

连家的几个孩子勤劳爱学、脑子灵活,不是池中之物,他们的父母则是敦厚、朴实、勤劳,这一家子兴旺发达是迟早的事。

武仲廉连连点头,就和连守信作为立约人在契约上签字画押。

“还请连姑娘也签个字。”武仲廉说着话,就将笔递给了连蔓儿。

“我爹签了就行了。”连蔓儿道。

武仲廉笑了笑,没说话,依旧将笔递了过来。

连蔓儿想了想,也就没多推辞,就在他两人后面,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又请了吴玉贵、王幼恒和鲁先生作为中人和见证人,也都签字画押过了。

这时,武掌柜定的宴席也送到了,就在早点铺子里大家坐了吃席。

武掌柜安排得很周到,他送了两桌席面,屋外他们男客是一喜,屋里面张氏带着连蔓儿、连枝儿又是一席,两桌席面只隔了一个帘子,说话之声彼此相闻。

“连四兄弟,你这玉米地就在铺子后头,白天还没事,到晚上,怕是得找人看一看。我让武掌柜派个伙计来。”席间,武仲廉就说道。

“这不用,”连守信就道,“我晚上就住铺子里,我正打算在菜园子那搭个窝棚,从今个儿起,晚上我就住窝棚里看着那些玉米,铺子里还有个小伙计,也能帮上忙。”

庄户人家爱护庄稼,将之当作生命一样的珍稀,偷盗或者糟蹋别人的庄稼的人,是最被庄户人家所鄙视和憎恨的。这年代民风淳朴,大多的庄户人家都不会干这样的事。但是就好像十个手指头伸出来,都不是一样的长短,每一村、每一镇也总有那么几个不那么本分的。

所以,每年夏天当地里的青秆长起来之后,庄户人家为了防止有人糟蹋青秆和没成熟的庄稼,一般都会在地头上搭窝棚,或是自家去人,或是几家联合起来轮流看守,甚至有的地主人家还会特意雇人,来看守庄稼。这种风俗,在三十里营子就叫做看青。

“还是让武掌柜派个人吧,多个人,多个照应,看顾得更周到。”武仲廉就道。

“我马上就安排人。”武掌柜就道。

“找咱的老伙计,要勤谨、可靠的。”武仲廉就道。

武掌柜自然满口的应承,连守信也就没有再推辞,毕竟那些玉米也关系着这位武大老板的利益。

等吃完酒席,众人都散了,连蔓儿一家才有工夫坐下来说话。

“好像做梦似的,这玉米它咋这么值钱哪?”张氏摸着武仲廉留下的十锭银子的定钱,轻声地说道。

武仲廉临走的时候,带走了三十棒玉米,留下了两锭共五十两银子的定钱。

“物以稀为贵呗。”连蔓儿就道。

“姐,那咱自己不吃了,这玉米咱都卖钱吧。”小七就道。虽然只吃了两次,但是小七已经喜欢上了玉米的味道。不过,小七是个懂事的孩子,为了家里能多赚些钱,他不会贪嘴。

“蔓儿,你算过没,咱菜园子里这些玉米,能卖多少钱?”五郎问。

“我算了。”连蔓儿点了点头,和武掌柜谈好了价钱之后,她就和小七去菜园子里,一棵棵的玉米数过去,菜园子里种的那一片玉米,再加上菜畦埂上、菜园子边边角角的几十棵,差不多结了有一千二百棒的玉米。连蔓儿只算了那些长的比较大、比较周正的玉米棒子,没算那些长的比较小、不太周正的。

每一棒玉米可以卖四百文钱,一千二百棒玉米,那就是四百八十两银子。

“至少有四百八十两银子。”连蔓儿轻轻的声音,将数字报出。

第三百四十四章 要

连守信和张氏都吸了一口气。小七的两眼立刻亮起两只金元宝,五郎和连枝儿还算淡定,不过面色也都微微有些发红,那是高兴的。

“这还得去掉武老板的寄卖钱吧。”高兴过后,连守信说道。

“嗯,按着四百八十两算,去掉两成的寄卖钱,咱能拿三百八十四两银子。姐,我算的对不?”小七就说道。这一点的数目,小七不用算盘就可以算出来了。

连蔓儿点头,小七这账算得不错。

“咱种十年的地,也不一定能出这老多钱啊。”连守信感叹道。

“就是这钱,咱恐怕也只能挣今年一季的。”五郎就说道。

一家人就都沉默下来。这件事,连蔓儿心里也考虑过。如果不能够控制住玉米种子,那么这如此高价的嫩玉米,她们也真的只能卖这一季。

那么要控制住玉米种子吗?

这应该很难,即便有沈家的帮助。玉米种子在本府,也许沈家是独一份,但全国来说,却未必。首先皇家就有,而皇家怕也不单单将玉米种子赏给了沈家。就算沈家控制了本府的玉米种子,却难控制别处的玉米种子流入。

而且,控制玉米种子,也不是连蔓儿的本意。她的本意,是从自家开始,将这种高产的作物推广开去。

当然,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在推广的过程中,她也算计好了,她最大限度能取得的利益。

简单地说,连蔓儿心地善良,但却不是普度众生的菩萨。她没想独占玉米种子,她想让更多的人吃饱饭、过上更好的日子,同时这一点也不妨碍她打算在此过程中,先让自己家过得更好,比别人家都好。

落实到玉米这件事上,她的具体打算就是先卖嫩玉米挣一笔钱,然后再通过卖玉米种子,再挣一笔。

嫩玉米卖的钱越多,对于将来卖玉米种子的推动作用就更大。

武仲廉和武掌柜之所以答应两成的寄卖费用,玉米种子是连蔓儿从沈家得来的,这是一个原因。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们都是老道的生意人,并没有只着眼于寄卖费本身,他们还看到了金玉米将为他们酒楼带来的声誉和客流。可以预见,当酒楼里开始出现金玉米之后,武仲廉的酒楼肯定会成为本府最知名、最受追捧的酒楼。

这种无形资本将会带来怎样的利润,简直无法估计。

而连蔓儿也需要通过武仲廉的酒楼销售渠道,来推广玉米,这将让玉米种子的身价倍增。

“咱菜园子这的玉米要看,那咱地里的那些玉米哪,我看地里那些玉米也都开始结穗了。”张氏说道。

“看,都得看。”连守信就道。

“爹,咱自己看不过来,得雇看青的吧。”五郎就道。

“对,我明天就找人。”连守信就道。

“姐,咱园子里的玉米卖完了,还接着卖地里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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