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凤舞兰陵-第2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高纬如获至宝,立刻跳下地,一把抓住和士开的手,欣喜地问:“真的?是什么法子?”

  和士开微笑着说:“皇上替陆郡君承担了这件事,下个罪己诏,并将皇位传于琅琊王,学先皇退位,做皇太兄,从此过逍遥快乐的日子,岂不甚好?琅琊王登基后,便可赦免陆郡君之罪,让她继续陪着皇上。此外,皇上喜欢的后宫女子,都可陪在身边。一切用度仍与现在无异,却可不再操心国事,那就快活似神仙了。”说着,他瞄了冯小怜一眼。

  那女孩一凛,赶紧上前扶住高纬,却聪明地没有说话,只是用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看着他。

  高纬听和士开这么一说,不由得颇为心动,再侧头看看冯小怜,便痴痴地问:“小怜会一直陪着我吗?”

  “那当然。”和士开肯定地笑道,“冯姑娘自然要陪着皇上,并可立即封她为妃。”

  高纬再问:“那我干阿妈也会陪着我,对吗?”

  “是啊。”和士开温柔地说,“臣保证。”

  高纬天真地道:“好,和爱卿,我相信你。二弟,我把皇位给你,你把干阿妈还给我。但你要对天起誓,保证做到今天所说的这一切,并且永不伤害我和我身边人的性命。我本来就不想管什么国事,但我要过快活日子。”

  高俨严肃地说:“皇天在上,我高俨一旦登基为帝,定不辜负皇兄传位之情,保证尊他为皇太兄,一切用度与现在无异,并保证不伤害皇兄及其身边诸人的性命。若违此誓,天诛地灭。”

  高纬很满意,转身搂住冯小怜,开心地说:“你们去办吧,我可以和小怜回宫了吧?”

  几个人都没想到事情会这么简单,此时自然不想节外生枝,便一齐躬身施礼,道:“恭送皇上。”

第二十八章偶遇添加书签  外观设置  全屏阅读

  听了她的话,祢罗突沉默很久,才幽幽地说:“这话从一位身经百战的大将军口中说出,真是振聋发聩,令人感佩。”

  行动之前,高俨和高长恭便做了周全的准备。高长恭调来了兰陵十八骑,混在羽林军中,目标分别是几大佞臣,只要他们一有妄动,便立刻下手。高俨则分别在神兽门与千秋门外屯兵三千,打算一旦计谋失败便闯宫,逼迫高纬退位。此事一旦发动,便是你死我活,绝不可能善了。他本就志在必得,自然不会退却。

  不过,他们的种种布置并没有完全用到,不像当年高演与高湛一起兴兵夺位那般闹得惊天动地,事情便成功了。不用背上篡位的恶名,当然是最好的结局。

  太后薨逝,上谕写的却是“旧疾发作”,而不是被毒害谋杀,这一用语便让大臣们放下了一大半的心,腥风血雨的场面估计不会出现了。

  国丧期间,禁止一切娱乐。高纬在太后灵前现身,上了三炷香,然后坐了一会儿,算是象征性地守了灵,便回到后宫,继续玩乐。

  三天后,这位没心没肺的皇帝便颁布了罪己诏。

  上乃下诏,深陈既往之悔,曰:

  朕承嗣丕基,纪纲法度皆不能仰承先祖谟烈,因循悠乎,苟安目前,以致国治未臻,民生未遂,是朕之罪一也。

  太上皇龙御归天之时,朕未经行三年之丧,终天抱恨,唯有事奉皇太后,顺志承颜,庶尽子职,少抒前憾。今太后薨于眼前,却无能挽回,令天下徒自哀痛,是朕之罪一也。

  朕性闲静,常图安逸,燕处深宫,御朝绝少,以致与廷臣接见稀疏,上下情谊否塞,是朕之罪一也。

  ……

  高祖、显祖创垂基业,所关至重,夫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方为根本。朕弟高俨,聪颖智慧,灵武秀世,能担大任,兹立为皇太弟,凛遵典制,即皇帝位。朕得以退处宽闲,优游岁月,长受四海之优礼,亲见郅治之臻与。

  今告天下,咸使闻知。钦此。

  这诏书写得丝丝入扣,滴水不漏,既让天下人都感佩皇上的仁德谦退,又使琅琊王的登基顺理成章。有高湛正当盛年便退位的事为先例,高纬让位于弟弟也就不算突兀。

  罪己诏颁布之后,段韶和斛律光才赶到邺城。高俨亲自拜访了两人,与他们诚恳地长谈了一个时辰,便得到两人的认可。

  斛律光的女儿有两人是前代太子妃,一人是当今皇后,还有一个小女儿待字闺中。高俨许诺,一旦登基,便迎娶这位斛律家的千金为后,使斛律一族依然荣宠不衰。同时,他将自己的妹妹中山长公主指婚给段韶的长房长孙段宝鼎,使高氏与段氏亲上加亲。

  如此一来,当朝两大元老勋戚都对他鼎力相助,使他的帝位稳如泰山,再也无人置疑。

  段韶后来见到顾欢与高长恭,谈起此事,不禁赞赏地笑道:“真龙子也。”

  高俨周身都弥漫着帝王之气,那种威严其实是许多正直的大臣都希望皇帝会有的。如此一来,国家才会强大,面对突厥、周国与陈国的包围才能屹立不倒。再说,他本就是高湛的儿子,继承大统也是名正言顺的事情,又是厌烦国事的高纬主动让位,自然众望所归。

  将胡太后风光大葬之后,高俨便登基为帝,改元神武。

  高纬成为皇太兄,带着一群美人迁到华丽舒适的仙都苑居住。他与冯小怜如胶似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是寻欢作乐,让许多人都很放心。

  高俨当上皇帝后,果然信守承诺,颁下圣旨,说明太后乃旧疾发作,陆令萱无下毒情事,着即恢复郡君身份,回仙都苑侍奉皇太兄。而穆提婆与祖珽据说在狱中生病,已经去世,上命将遗体发还其家属,厚加抚恤。

  陆令萱灰头土脸,只能窝在美丽的仙都苑中苟延残喘,再也没有了往日的风光。

  高俨封高长恭为太尉,调回邺城辅政,连带着对他的兄弟高孝珩、高延宗、高绍信也都予以重用。段韶与斛律光得到了丰厚的封赏,并获赐丹书铁券。和士开也得到同样的厚赐,自然就不显眼了。冯子琮、顾欢与韩子高全都加官晋爵,成为朝中显贵。顾欢继承了父亲曾经有过的职衔,正三品上的冠军大将军。她还年轻,不肯外放去当什么刺史,高长恭也不肯与她分开,她就只有军衔,仍留在兰陵王帐下赞襄军务,并没有其他官职。韩子高不想当官,可高俨对他非常赏识,任命他为散骑常侍,不时召他进宫伴驾。

  新皇甫一登基,便励精图治,王朝显示出与前不同的新气象,令无数大臣精神大振,一致称颂。

  尘埃落定后,几个当事人紧绷的心才终于放松下来。高长恭要回瀛州去办理交接,并安排搬迁事宜。他心疼顾欢,不想让她长途跋涉,便将她留在邺城。韩子高自然也留下,陪伴并保护顾欢。一直小心谨慎的顾欢又恢复了往日的活泼开朗,等高长恭走后,便直奔太师府,去看望挂念了许久的义父。

  段韶官居相国、太师,在朝中地位极高,其兄弟和儿子也都身居高位,身份尊贵。他的长子段懿娶的是颖川长公主,官拜驸马都尉、位行台右仆射兼殿中尚书,封平郡王。次子段深娶妻东安公主,封济北王,拜大将军。他的弟弟和另外三个儿子也都位极人臣。一门显赫,当朝只有斛律光堪与之相比。而他为人宽厚,仁慈忠心,侠义为怀,不但百姓称颂,朝廷众臣无论正邪,对他也都相当尊敬,有名人雅士评价他是“位因功显,望以德尊”,闻者无不点头称是。

  顾欢有这位义父当靠山,现在的日子就更舒畅了。但她对段韶的敬爱却并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单纯地钦佩他的杰出才能与非凡品德。

  太师府相当宽大,比和士开的府邸还要大,却没那么华贵,建筑装饰都很清雅。

  这时已经是春天了,树木青翠,湖水微微荡漾,微风里都是花香。段韶坐在水边的树下,看着顾欢一脸笑容,向这边飞奔,清脆的叫声回荡在安静的花园里,“义父,义父……”

  段韶开心地笑着,朝她张开双臂。

  顾欢扑到他怀里撒娇,欣喜地说:“义父,好久没看见您了,我很惦记您。”

  “嗯,义父也一直念着欢儿。”段韶搂着她,老怀大慰,“我的欢儿长成大姑娘了。”

  顾欢高兴地询问着段韶的近况,看他似乎精神不大好,便关切地道:“义父是不是很累?身子会不会有什么不爽?要不要请大夫来给义父看看?”

  “有些倦,没什么大碍。”段韶微笑,“义父已年过半百,儿孙满堂,还有你这么个好女儿,这一生很满足。”

  顾欢不是很清楚历史上段韶死于何时,依稀记得大概也就是这两年。她拉着段韶的手,撒娇似的劝道:“义父,你就看在欢儿的面子上,让大夫来瞧瞧吧。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总是好的。”

  段韶生性坚忍,长大以后又添沉稳,现在更是豁达大度。他驰骋沙场多年,对于生死之事早已看淡,却也并不讳疾忌医,听顾欢软语央求,小女儿情态毕露,不由得满心欢喜,便点了点头,“好啊,那欢儿就给义父请大夫吧。”

  顾欢大喜,“我明天就带大夫过来,义父哪里都不许去,一定要等我。”

  “好,等着你。”段韶宠溺地看着她,满口答应。

  顾欢满意了,窝在他怀里,从桌上拿起一盘削好的香瓜,吃得津津有味。段韶也陪着她一起吃,脸上尽是愉快的笑容。

  两人沐浴着明媚的阳光,惬意地享受着天伦之乐。过了好一会儿,顾欢懒洋洋地眯缝着眼,越来越昏昏欲睡。

  段韶觉得好笑,忽然想起来,便关切地问:“欢儿,你与兰陵王情意甚笃,却为何始终没有成亲呢?是他不肯娶你,还是你不肯嫁?”

  顾欢的睡意不翼而飞,眼睛亮了起来,笑吟吟地说:“是我不肯嫁。他已经娶了王妃,而我不愿做妾。”

  “哦,是这样。”段韶点了点头,“我们家的欢儿怎么可以给别人做妾?你爹固然不肯,我也是万万不能应允的。”

  “嗯,是啊,我也知道。”顾欢开心地笑,“不过,我和长恭两情相悦,是不会分开的。”

  段韶沉默了一会儿,轻抚着她的秀发,柔声道:“只要你开心就行,不过,将来如果有了孩子,还是成亲的好。”

  顾欢怔了一会儿,温顺地点了点头,“义父说得对,要是有了孩子,我委屈些也没什么。”

  她跟高长恭在一起将近五年了,却一直没有孩子。那个恐怖的夜让她的身子受创严重,怀孕比较困难。不过,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可能,当初替顾欢诊治的名医就对高长恭说过,只要好好调养,过上几年,待她元气恢复,就有可能怀孕。

  在孩子的事情上,高长恭从没有着急过,还怕顾欢心急,一直都对她呵护有加。

  顾欢其实并不急,本来女子在二十五岁左右生孩子是最好的,她才二十岁,早着呢。当然身子是要调养的,所以她一直都很听话,乖乖地在高长恭的监督下进补,自我感觉越来越好,有爱人亲密关怀的日子也特别幸福。

  听到“委屈”二字,段韶立刻爱惜地搂住她,温和地道:“欢儿,就算你不是王妃,也没谁能给你气受,有义父在呢。”

  他身份尊贵,手握重兵,历代皇帝都对他礼敬有加,区区一个王妃,是不够分量得罪他的。顾欢开心地一个劲点头,像个可爱的孩子。

  段韶喜爱地看着她,笑着说:“其实,在义父眼里,你也是公主。”

  顾欢心花怒放,高兴地一仰脸,“我不想当公主,只喜欢跟义父在一起。”

  “那好啊。”段韶呵呵笑道,“兰陵王去瀛州了,这段日子,你就住在义父这里吧。”

  “太好了。”顾欢雀跃不已,忽然想起韩子高,便有些犹豫,“义父,我大哥还在邺城呢,要是我住到义父这里,那我大哥就是孤孤单单一个人了。”

  “你大哥便是在建康城越狱潜逃的陈国大将韩子高吧?”段韶微笑着说,“让他一起住过来吧。”

  顾欢吃了一惊,“义父,你知道?”

  “是啊,我知道。”段韶慈爱地看着她,“你给你爹写信,说与人金兰结义,可你大哥却有难言的苦衷,必须隐姓埋名。你爹虽然信任你,但爱女心切,自然不大放心,便将此事告知了我。我派人去查了一下,就知道了一切。你大哥生得实在太美了,又武艺超群,再对照一下年龄,天下间能与他对得上号的人就只有韩子高了。再加上他在青州出现的日子正好是韩子高从建康逃出之后不久,事情的真相便昭然若揭。要查证这件事其实很简单,不过我觉得无此必要,对吧?”

  “对。”顾欢笑着点头,“我就知道瞒不过义父。不过,我们也没做坏事。那陈琐意图谋朝篡位,碍于我大哥手握重兵,又不肯依附于他,便阴谋诬陷我大哥,想害他性命。我当然不能袖手旁观,就去帮着把大哥救出来了。义父,我大哥真的是很好的人,忠君爱民,对朋友讲义气,待我和长恭更是关怀备至,比亲兄弟还要亲。在我心里,他就是我的亲哥哥。”

  “我明白。”段韶圈抱着她,温和地说,“我很欣赏你大哥,他如果愿意,也可以使用原来的名字,用不着遮遮掩掩。陈琐与宇文护早就勾结在一起,要合攻我大齐。韩子高逃离陈国,我齐国自然要接纳于他,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好,我回去就把义父的话告诉他。”顾欢喜不自胜,“大哥一定会很高兴。”

  段韶闻弦歌而知雅意,淡淡地道:“龙阳断袖之事实属平常,自古便有,用不着大惊小怪。韩子高为人忠肝义胆,行事颇有分寸,进退得宜,举止有度,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行大事者不拘小节,看人也是一样的。龙阳断袖也好,妻妾成群也罢,独身终老也可,都是个人私事,只要大节上无亏,便是值得敬重的人。”

  这些观念在这个时代是相当惊人的,不由人不肃然起敬。顾欢收敛了笑,认真地点头,“多谢义父教诲,我明白了。”

  段韶又抚了抚她的头,微笑着说:“你能抛弃世俗成见,与他义结金兰,又甘冒奇险,潜入建康助他逃脱,义父便知你不是那等胶柱鼓瑟之人。当然,似你这般一个纤纤女子,竟已是名动天下的三品大将军,那就肯定不会墨守成规。就算我不了解韩子高,他能让我家欢儿看上并认作兄长,那就一定很优秀。”

  顾欢在段韶面前一向随心所欲,并不需要假意客套,便笑逐颜开地猛点头,“是啊是啊,我是不会认同那些世俗偏见的,就算别人认为我的所作所为惊世骇俗,不以为然,我也不在乎。”

  “如此甚好。”段韶捻须微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别人要说什么,自是由他,我们做我们的,不必理会。”

  顾欢高兴地说:“嗯,我明白。”

  父女俩就这么开开心心地过了一天。顾欢陪着段韶喝茶、吃饭、聊天,又弹琴给他听,然后坚持要他午睡,自己跑去向总管查问,看他们有没有好好侍候义父。最后她陪着段韶用完晚膳,答应了第二天便搬过来住,这才告辞离去。

  暮色四合,春风温柔,顾欢骑着马,慢悠悠地沿着驰道向前走着。

  家家户户都点起了灯,酒楼里更是热闹,青楼乐坊中也传出了欢声笑语,有人在唱《木兰辞》,婉转悠扬中又有激昂之声,十分动听。

  “……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归来见天子,天子坐明堂。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可汗问所欲,木兰不用尚书郎;愿驰千里足,送儿还故乡……”

  顾欢听着在风中飞扬的歌声,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街边的店铺。走过有名的点心果脯作坊“闻香斋”时,她忍不住下马,过去买了一包蜜枣,捧在手上边走边吃。

  她一直没在邺城好好逛过街,这时索性过过瘾,到处晃着,买了不少可爱的小零碎,打算下次去看父亲的时候送给两个弟弟。

  她穿着男式便装,在旁人眼里,就是一个英俊的少年郎。她身上的服饰做工精良,衣料华贵,腰带上挂着的玉饰也相当精美,一看便知是富贵人家的少爷。

  她将刚买的一只陶瓷小猪放进怀里,忽然旁边有人在她身边一闪。她猛地发现有只手伸过来想摸她的钱袋,立刻反肘一撞,飞腿踢出。那人向后直跌出去,痛得直哼。

  顾欢笑吟吟地道:“小贼,偷东西也得看清楚人,竟然偷到我身上来,瞎了你的狗眼。”

  旁边的人都惊讶地看着她,没想到她的身手那么敏捷,反应那么快。

  忽然,有人高呼:“打这个小贼,我昨天才被人偷去十两银子,害我老婆刚生了孩子连只鸡都吃不上。”

  立刻便有不少人涌了过去,对着躺在地上的人拳打脚踢。

  顾欢又有些不忍了,赶紧挤进去,手脚并用,帮那个小偷挡开了大部分攻击。几招过去,大家便都看出她武艺高强,纷纷停手,疑惑地看着她。

  顾欢和颜悦色地道:“别打了,会出人命的。偷盗虽然可恶,却够不上死罪。大伙儿要么报官,要么就放过他这一次吧。或许他就改邪归正了,也是一件好事。”

  许多人都不以为然。

  “他有手有脚的不好好做工,却偷东西,分明不是好人。”

  “就是,一定是好吃懒做,哪有可能改邪归正?”

  “小哥,他刚才还想偷你的东西,你就别护着他了。”

  其实,顾欢上阵杀敌时也是铁石心肠,丝毫不会怜悯对手。那是你死我活的战斗,万万不能手软。但在平日里,她却跟普通女孩没什么两样,连杀鸡都不忍看的。现在,人们当着她的面群殴一个已经被她打伤的人,她便不能视而不见。

  “要不,报官吧?”她劝道。

  有人大声说:“报官有什么用?关上两天就放了,他还不是照样继续偷?”

  “对,这种人就是要狠狠地打,好让他长点记性。”

  “就是,最好把他的手剁了,他才知道厉害。”

  地上那人抱着头,蜷缩成一团,一直在发抖。

  顾欢叹了口气,正要劝说,便见几个身穿官袍的人挤了进来,满脸堆笑地冲她抱拳躬身,“这不是顾大将军吗?顾大人,可是有事?需要下官帮忙吗?”

  闹闹嚷嚷的那些百姓顿时噤声,没想到这个一脸稚气的少年竟然是大将军,都惊讶地看着她。有人便暗自点头,怪不得身手那么俊。

  顾欢看了一下眼前的几个人,基本上不认识。他们的品级都在五品以下,皆是文官,没有武职,她便礼貌地对他们拱了拱手,笑道:“各位大人,幸会。这儿有个小贼,百姓们激于义愤,上前围殴。我劝他们不要闹出人命,还是报官的好。”

  “对对,理当如此。”几人立刻附和,“顾大人,这等小事便交给小官们料理吧,明日我等再去向大人禀报处置的情形。”

  顾欢便点了点头,温和地说:“有劳各位大人了。”

  “顾大将军客气。”另一位官吏赶紧谦逊道,“应该的,应该的。”

  顾欢对他们抱了抱拳,便出了人群,牵上爱马继续往前走,顺便查看了一下手里的果脯有没有掉在地上。她举止之间流溢出浓浓的孩子气,一点也不像一般人想象中叱咤风云的大将军。

  身边的人流熙来攘往,顾欢丝毫没受影响,照样美滋滋地吃着蜜枣,好奇地左顾右盼,开心得不得了。

  有个长身玉立的年轻男子已经注意她好久了。他本来欣赏的是她的马,那是一匹突厥才出产的宝马良驹,落在这样一个稚气的富家少爷手里,真是暴殄天物。他这么想着,正在盘算怎么把这匹马弄到手,便见到那孩子露出绝佳身手。那一撞一踢,绝不是花拳绣腿,而是久经战阵习练出的自然反应。他不禁对那少年兴趣大增。等到听见一群官吏对她执礼甚恭,叫她“顾大将军”,他就更是欲罢不能了。

  跟随着她走过了两条街,渐渐靠近铜雀台,他看见她吃完果脯,拍了拍手,转身攀鞍认镫,似要上马离去。他连忙上前,微笑着说:“这位兄台,在下初到邺城,对这里不熟,竟迷路了,可否请兄台为在下指一下路?”

  顾欢停下动作,转头看向他。

  这里已远离闹市,很清静,整条小街只有他们两人。那男子看上去不到三十,身材高大匀称,眼睛明亮,鼻梁高挺,下颌方正,有种光明坚毅的高贵气质,让人一见便心生好感。

  顾欢走过去,微笑着说:“公子要去哪里?”

  那人对她潇洒地一抱拳,笑道:“在下初到邺城,下榻于云来客栈,好像在一条叫什么朝阳路的街上。”

  “哦,我知道。”顾欢点头,“我带你去吧。”

  那男子微微躬身,礼貌地说:“有劳兄台。”

  “不用客气。”顾欢很爽快地牵着马掉了个头,重又向城中心走去。

  那人走在顾欢身边,轻言细语地说:“在下祢罗突,不知兄台高姓大名?”

  这名字一听便不是汉人,不过中原早就胡汉杂居,这也是平常之事。顾欢微微一笑,清晰地说:“在下顾欢。”

  祢罗突惊愕地看着她,“原来是冠军大将军顾大人,失敬,失敬。”

  “你倒是消息灵通。”顾欢笑道,“不是刚到邺城吗?怎么就知道我了?”

  “顾大将军的英名早已播于天下,只是不知顾大人原来这么年轻。”祢罗突不住赞叹,“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哪有那么夸张?就算要随口奉承我,也应该拣合适的话来讲。”顾欢笑出声来,“你这话用来形容兰陵王还差不多。”

  祢罗突却是神色自若,“我说的都是实话,并非曲意奉承。兰陵王是英雄,那没错,可他算不得少年了,顾大人才是。”

  顾欢随和地道:“你不要一口一个大人地叫我了,听着怪别扭的。”

  祢罗突倒也爽快,笑着说:“那在下便托大了,我痴长几岁,叫你顾兄弟,可以吗?”

  “行。”顾欢点头,态度变得熟络起来,“祢大哥,你从哪儿来啊?”

  “哦,我是南汾州人,从昌化来。”祢罗突的声音很柔和,说出话来娓娓动听,“家中薄有田产,略有积蓄,我便想着出来游历一下,看看这大好河山。”

  “那很好啊。”顾欢兴致勃勃地说,“我也想有朝一日能走遍天下,可惜不太可能。”

  “为什么?”祢罗突温和地问,“没盘缠?还是没空?”

  “盘缠倒是没问题。”顾欢有些遗憾地说,“三面都是敌国,去不了。总不能走一路打一路,那就不是游山玩水了。”

  祢罗突忍俊不禁,“那倒是。”

  顾欢轻叹一声,“什么时候大家可以和平相处就好了。百姓安乐,我也可以到处走走,那才快活。”

  祢罗突沉吟片刻,漫不经心地说:“寄望于各国能和平相处,似乎不大现实。何不一振雄威,统一天下?那就太平了吧?”

  “哪有那么容易?”顾欢摇头,“突厥强大,周国军力雄厚,想要吞并人家那是痴人说梦。陈国虽然比较弱,但也有吴明彻、萧摩诃、华皎等名将,又有长江天险阻隔,很难灭掉。反过来说,我齐国虽然比不上突厥与周国,却也有雄师数十万,更有段太师、斛律大人和兰陵王等人,智勇双全,能征善战,完全能够挡住别国的侵略。再说,我不喜欢战争,一打起来,便是遍地焦土,黎民百姓流离失所,家破人亡,实在于心不忍。”

  听了她的话,祢罗突沉默很久,才幽幽地说:“这话从一位身经百战的大将军口中说出,真是振聋发聩,令人感佩。”

  顾欢并没有得意之色,看着夜色中的万家灯火,安静地道:“你看,这个城市多么美丽。还有长安、洛阳、建康,都是恢弘壮观的大城,让无数人向往不已。千千万万的百姓在其中过着平安喜乐的日子,出生,长大,成亲,生儿育女……我希望这样的生活能够一直存在下去,直到千年万年,而不愿意让它毁于战火。”

  祢罗突立刻点头,也是颇为感慨,“是啊,这样辉煌的大城,如果变成残垣断壁,那就太可惜了。”

  两人安步当车,边说边走,很快便到了朝阳路。在客栈门口,顾欢笑道:“就是这里了,祢大哥快上去吧,早些歇息,我就告辞了。”

  祢罗突连忙做了个挽留的手势,诚恳地说:“这还没有起更,不算晚,顾兄弟可否上去饮杯茶再走?不然愚兄实在过意不去。”

  顾欢抬头看了看天色,但见风清月明,气氛很好,更鼓确实也没敲响,便道:“那好吧,我就上去叨扰一杯茶。”

  祢罗突很高兴,领着她上了二楼。

  云来客栈有两层,雕梁画栋,很是华贵,后面还有几个雅静的四合院,专门供贵客下榻。祢罗突住在楼上的一个套间里,不算奢侈,却也不便宜。

  顾欢跟着祢罗突进去,坐到外间的桌旁,便有随从打扮的人进来,替他们送上热茶,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

  顾欢四下扫视了一下,见墙边的书桌上铺着一张宣纸,似乎是一幅画,便起身上前,仔细欣赏。

  祢罗突脱下外裳,走过来陪着她看,谦逊地说:“是愚兄涂鸦之作,顾兄弟见笑了。”

  “不,画得很好,颇有气势。”顾欢称赞。

  那是一幅泼墨山水,重峦叠嶂之中矗立着一道雄关,沉雄之势力透纸背,堪称杰作。

  祢罗突听她夸赞,也没再谦虚,脸上的笑容更见愉悦。

  顾欢端详了半天,顺口问:“这是哪儿?”

  祢罗突淡淡地道:“潼关。”

  “哦。”顾欢点头,神情平静,“这就是潼关啊,真是气势非凡,果然是扼守关陇的咽喉要隘。”

  “是啊。”祢罗突忽然笑道,“我这画尚无题字,不知顾兄弟肯否留下墨宝?”

  “我?”顾欢有些为难,“我出身行伍,算是粗人,不大懂文墨之事。”

  “无妨。”祢罗突说着,拿起墨条,在砚中磨起墨来。

  顾欢便不好再推辞,从笔架上拿过一支狼毫,看着画琢磨了一会儿,便想起元朝张养浩写的词《潼关怀古》,配这画真是珠联璧合,再合适不过了。

  她饱蘸浓墨,笔走龙蛇,在画上的留白之处写了起来。

  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都,意踌躇。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祢罗突轻声念了一遍,钦佩地道:“观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