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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不过两三天-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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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跟中了孬小情的毒似的。
  同事无语了,别的话都不多说了,孬小情的名声还挺响的,至少响的是什么名声,秦简不乐意听,他也不想费那事多说,省得叫秦简那家伙急赤白脸的争辩起来。
  孬小情不知道别人在她背后说她,背后说的话都不值得听的,她一向这么认为的,有胆子敢在她面前说的,她可能还会佩服,在背后搅闲话的人,她一向不太在意,要是天天在意别人背后说什么,还不得天天愁白头的,她没那么空时间。
  但是顾维,律师名字她是知道的,但不认识。
  顾维是个神经病,她是晓得的。
  没有一个律师能跟顾维似的神经病,唐森有这样的律师,孬小情都想替顾维点蜡,顾维的律师事务所就在港城地标性建筑“金城大厦”的十八层,别以为那一层都是他的律师事务所,仅仅是一个办公门面,所谓的律师事务所,就他跟他的助手,就两个人——
  与他形成对比的是,几乎占了十八楼整个一层的“庆丰律师事务所”,说起来别人都知道的是这十八楼是顾维租的……他自己占了一个门面,把别的都租给了“庆丰律师事务所”,靠租金中间的差价也赚了个不错的数字,这种事儿就够让人吃惊的了。
  她先给顾维打了个电话,不仅办公室电话没人接,手机更没有人接听。
  偏陈沉又给她发信息,不是一两条,是十几条,看得她都头晕,以前可没觉得陈沉这么粘人的,叫她非常意外,尤其是一条的、一条的内容,更叫她无语——
  拿着他自个亲舅舅的把柄威胁她这个坏人,真心好吗?还能不能让她愉快地工作了?真是的,特大号的熊孩子真是伤不起。
  等到了金城大厦,也许是她运气好,居然发现顾维在事务所里睡觉,她敲门,还是顾维亲自给开的门,跟她所想象的律师职业形象不太符合,头发乱糟糟的,跟几百年没洗头了似的,都是油晃晃的——
  她心里万分嫌弃,面上不曾表露出来,见他还打着哈欠,更是心里犯酸水,还是试着打招呼,“顾律师?”
  “做什么,我不是顾律师还能是谁?”顾维身上的衬衫都是皱的,找不到一丝齐整的地儿,他自己到是完全不在乎,再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睡眼惺忪,将孬小情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有事就快说,我还得睡午觉。”
  说话挺不客气的,叫孬小情到乐了,晓得这个人估计不爱莫局那一套,索性跟他开门见山地说:“我是唐森的表妹,想见见他,有没有什么办法?”
  “表妹?”顾维诧异地再度看向她,是那种看法,从脚看到头,隐约有些轻浮的颜色,“从开始到现在,都不知道有多少表妹去看他了,你是他哪种的表妹?”
  “你能带我去见他?”孬小情不跟他辩解,跟不认识的人没必要解释,“我就想知道他好不好就行了,别的我不会多事的。”
  顾维冷哼一声,明显对这样的话嗤之以鼻,“叫什么名字?”
  “孬小情。”她回答,没有丝毫的怠慢。
  “是孬种的孬?”顾维眼里掠过一丝讶色,刚才那种轻浮色一下子就在他个脸上消失了,见孬小情点点头,他回转身,朝里面的小间走去,快要进去时,他回头跟孬小情吩咐,“你等一下,唐森让我交给你一点东西。”
  交给她东西?
  唐森给交的?
  孬小情顿时就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要不是莫局,她指定不可能想起去看唐森这事的,毕竟隔那么远的亲戚,唐森犯的又不是什么拘留两三天就能行的小事,那是大事儿,是大事儿——
  她想也没想地就赶紧跑出顾维的事务所。
  电梯刚好往上,两部电梯都往上,她被堵在电梯外。
  听到“腾腾”的脚步声,她心中大感不好地回头,果然是顾维追上来了,手头里就拿着个红白相间的塑料袋,里头好像是个圆形的东西,隔着袋子还能挺清楚地看到好像是个小金猪的东西。
  “喏,这是你的,他说要是你来了,就把这个东西给你,就个小玩意,存硬币的。”顾维不管她想不想要,直接把东西递到她面前,“我算是受人所托,忠人之事,你要是不拿走,我对人也不太好交待。”
  递到孬小情面前,她就皱眉了。
  那袋子也不知道是放过什么东西的,一股子臭味,浓重的鱼腥味,让她下意识地就往旁边退开,戒备地盯着那袋子,“你是把我熏晕了吧?”
  “哦!”顾维好像现在才发现这个袋子的问题,一拍他自个儿的后脑勺,“好像上次买鱼时放过的,我拿出来,拿出来就不臭了。”
  他说着将里面的小金猪拿了出来,又试图再递给孬小情。
  孬小情不接东西,大踏步地回到他的办公室,拿起张白色A4纸,在顾维诧异的目光下,用白纸包住那个小金猪,小金猪一到她手里,她就觉得有点分量,不是那种放了硬币的沉重感——
  她心里真是愁死了。
  鬼才相信这里放了硬币。
  她更不是神经病,会相信这里面放了硬币。
  顾维没再跟她说一句,就回了办公室,将门一关,估计是去再睡了。
  留个孬小情好纠结的。
  手里拿着个小金猪,跟个傻瓜似的。
  电梯一下来,她快速地进去,电梯里面不止她一人,她低头站在角落,忍不住咬起指甲来,感觉另一手里的小金猪千斤重似的,要是有可能,她想把东西直接毁灭了——可这整栋楼都是有监控的,估计要是一查,谁都知道她来过这里。
  为了撇清这个事,她决定了。
  直接电话给张加明。
  与昨天的温柔不同,今天的张加明有些不太热络。
  “哦,是小情呀,找我有事?”完全是普通的语气。
  她也不计较这个,直接说明来意,“能安排我同谭总长见个面吗?我刚得到一点东西,是唐森给我的,我都不敢放在手上……”
  作者有话要说:  发现要想写出个女王真是不太容易


☆、009

  “不好意思,我现在开会,现在是休息十分钟时间,”张加明说的很坦白,没把孬小情说的事当一回事,心里还有点失望,觉得孬小情跟那些想要接受谭琏的女人没有什么两样,心里头那点心思一下子就淡了下来,“如果有要紧的事,请预约。”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多少让孬小情有些失望。
  但她也想得明白,没有人会在原地一直等人,再说了,她又没有失落感,本来就没有多想,既然人家对她的话不太相信嘛,她嫌弃地瞅着用纸包住的东西走出电梯,回到车里,她随手就把东西丢在一边的副驾驶座里,刚要启动车子,眼神又不由得瞄一眼——
  有点好奇怎么办?
  看一眼,眼睛会烂掉的样子;看两眼,眼睛还是会烂掉的样子。
  到底是看还是不看?是看一眼还是看两眼?
  她难得为这样简单的选择而觉得有些纠结。
  东西都在她手里,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
  忍不住的,她就拿起东西来,还是沉淀淀的感觉,也不是像里面放了很多东西似的,就好像是里面只放了一件东西,都说“好奇心能杀死一只猫”,但凡有理智的家伙都不要去看里面有什么东西——
  偏孬小情这会儿真是好奇,小金猪的上边口子很小,只能投硬币,她也没有费那个事靠着小小的洞眼看里头是什么,直接把小金猪倒过来,把小金猪腹部的小盖子用指甲挖出来。
  她一眼就看到里面有个金元宝。
  金元宝?
  她的脸顿时就难看了。
  是她家的金元宝,不是纯金的那种,而是外边鎏金的那种,通常她亲爸用来给遗体赔葬的东西,不止有金元宝还有些精细加工过的玉,要说谁对丧事最给办得好,除了孬小情她亲爸,全港城还真找不出第二个人来。
  尽管孬小情不太喜欢从丧葬业,也不得不否认自个自小就在亲爸的熏陶下认得不少东西,也能临时凑合个人数给故去的人念个经什么的,她还真会,小时候觉得挺好玩的,就学了点——
  要说平时唐森要是给她这个东西,估计就是给个好玩的意思,今天嘛,她可不敢想了,怎么看都是觉得有深意的,难不成、难不成……
  她哪里还能想上太多东西,巴不得现在就赶去她亲爸那里问个清楚明白,这么一想,车子就启动,就恨不得车子能长翅膀似的——
  她到是想快,可快起来真要人命,平时这个时间还真是不堵车,可今天不一样,怪只怪今儿个孬小情出门没看黄历,不知道有大人物打从港城过道,顺便看一下港城如今的风采。
  孬小情不知道也是正常,在港城商贸局看着好看,真这个位置摆在哪里,谁都没觉得她有什么的,至于那位大人物打从港城过道,本来是过道,临时看一下,都说是临时的事,也就没有大张大摆的张罗出来,如今正好是大选年,谁都是低调的——
  所以大人物今年也是低调的,这位呢,正好是姓谭,唔,跟谭琏一个姓儿?
  确实是一个姓,而且是谭琏他亲爹。
  就那位立法院的议长大人谭同。
  论说起谭同来,谁都知道他就是下一任的领导人了,您要问这还不是没到下半年的那啥啥会吗,怎么说的,都是哪里听的消息了?可谁会说在哪里哪里听的?没有,谁也不会说,有些事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知道就行了。
  真的——
  就是孬小情这样的,也晓得这些厉害,不得不说人在机关单位这种的混久了,还能坚持住的,都不是傻子,孬小情更不是傻瓜,人情网还盘得很深呢,商贸局要是有什么风吹草动的消息,她指定是第一个晓得的,就是莫局也不如她掌握的全。
  但是大人物跟孬小情是无关的,他们商贸局又不是什么接待单位,大人物只说是过道,顺便看看这个城市,就是连港城的领导们都没露面,按大人物的说法是你们该干吗就干吗去,我就是出来看看,想当年我也在这里干过几年,就是想看看现在的样子——
  你说能让人怎么办哟,一个个的都不出面,但吩咐是有。
  比如清道,也不是把所有道都清了,就清条小道,不是普通的小道,是当年港城政府大楼所在地,谭同那会儿还在这里当任的时候,港城政府大楼还是老式的四合院,如今港城政府大楼早就随着港城的发展迁走了,可能是出于对当年任上的那点情结,谭同就过来怀念一下。
  最叫人震惊的是那老式的四合院——呃,是老港城政府所在地,叫孬小情她亲爸孬种买走了,四合院本身就没有怎么修整,还是跟当年一样,一间间的办公室早就给孬种堆满了东西,防火防盗的设施很齐全。
  谭同下车时,早就围上来几个人,将他围在中间。
  外头阳光挺好的,谭同就穿得很普通,里面是件薄款的白衬衣,外头是灰色的夹克衫,笑得跟隔壁老张一样亲切,要不是身边围着人,那气势有些惊人的,指不定没注意的人还能将他当成普通的教授,或者是普通的公务人员——
  孬种有两个徒弟,平时还兼职当和尚的给人做法事的。
  谭同过来的时候,他还在做纸花,最近弄了个新花样,打算在花圈上试试,要是觉得不错的话,就多推几个款式的花圈,到是小徒弟乍乍乎乎地跑进来了——
  “师父、师父——”他还大叫。
  叫得孬种差点把纸花折过头了,他没好气地朝小徒弟瞪去,“叫什么叫,跟个毛头小子似的,给我好好说话。”
  小徒弟长得好,面皮白嫩的,学历还是重点大学,孬种觉得这些表面够可以了,男人不要太精明,能老实做事就行,偏偏有时候这小徒弟干事没有重点,生嫩的跟个十几岁小男孩似的,当年还有点想法,现在早就没有了——
  呃,不是他想搞基,是他想为了孬家的事业有人继承,好找个上门女婿。
  小徒弟重重地深呼吸,把气呼出好几次,才有那么一些些觉得气息平稳了点,但是那种惊愕的感觉还没有褪去,他下意识地拿手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师父,外面、外面——”
  “老孬?”
  没等他说完,外头有些亲切的声音就传来,让孬种下意识地抬头,抬头就看见从外头大门进来的中年男人,那张脸,蕴含着亲切,斯斯文文的,挺叫人亲近的,双手负在身后,一步一步地走进来,尽管让人觉得亲近,可还是透着一种上位的架式,那种架式似乎与生俱来,生生地拉开人的距离。
  “老孬?”
  这位就是谭同,他笑笑地再叫了一声。
  孬种才算是反应过来,他、他也不算是反应迟钝,也自认是见过世面,就他经手手的生意哪样的人没办过呀,偏偏是这位——人家是如今是什么人,他是什么人呀,要说两个人怎么认识的,也就是当年孬种那是当过义务兵的——
  每个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有义务参军的义务,而当时孬种义务兵时,谭同当时就负责新兵训练,义务兵才一年半,孬种早早地就退伍回家,这位谭同哟可是不一般的人,在军队干了几年就转入地方,一直往上升职,到如今的立法院议长。
  孬种顿时笑得很殷勤,心里就想着人要是这位开口,呃,也不是开口,就稍稍地提一下,他这生意估计都能进一步扩大化经营,赶紧上前,双手就要去握谭同的手——
  偏谭同身后的人,就站了出来,挡在孬种面前,没等孬种觉得这个动作有些下人面子的想法,谭同就挥手让人站开,亲自站在孬种面前,让孬种握住双手,——到是孬种一握住手就紧紧地握着,生怕财神爷给跑了……
  “谭连长,这都多少年没见了,你还记得我呀?”
  孬种既是兴奋,又是感慨的,表情极到位。
  谭同没想到他的力道这么大,握得他的手都有点疼,他到是没流露出来,这点喜怒不于形色的本事,他自然是有的,也不止这一点点的,泰山崩于前,估计都不会变色,他反手握住孬种的双手,“你小子干的不错呀,能挣下这么一大份家业的,我都比不上你的自在啊,哈哈哈哈……”
  这说的,叫孬种真是满肚子的“意见”,都快是下任的领导人,怎么话说得叫人牙疼的呢?“呵呵呵——”他赔笑,当然,脸上的自满那是满满的,一点都不掩饰,“哪里、哪里,我这都是下九流的行业,哪里上得了台面去——”
  自谦的话说得很好听,可他哪里有自谦的样子,分明满是骄傲。
  他们在里面说话,就孬小情一个人被堵在家门口,进不得。
  门口堵着的人,都不一般,是特警啦,还有国民保安队的,将进她家的路口都堵得严严实实,她一个大活人的,居然想不到回家得往哪里走的,手捏着个小金元宝,索性给秦简打电话——
  也不是问特警的动向,她就问她家门口是怎么了。
  秦简悄悄地告诉她是怎么一回事,惹得孬小情都觉得有些扯蛋,怎么最近谭家的人出现的这么频繁,她索性打个电话给她亲爸,“爸,你快出来接我啦,我进不得家里了,都什么人的,把我们家门都跟路口都堵了——”
  孬种这个人,什么事都是女儿说了算,就有两件事不由得女儿:第一改姓改名字;第二就是招个上门女婿——女儿一个电话,他哪里还顾得上面前的这位,一脸焦急地就要往外走,“谭连长、谭连长呀,你可把我女儿堵在外头了,她进不来,可吓坏了,以为我都干了什么事儿……”
  “你还有个女儿?”谭同面带笑容。
  “我就不能有个女儿呀?”孬种没理他,直接就往外走,“你就帮帮忙,让我女儿进来,我女儿要是进不来,她指定得哭给我看,你晓得的,没娘的孩子,我当娘又当爹的把她给扯大的,要是她进不来,她得哭的……”
  这么“黑”孬小情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总算今天有点空了;晚上再码;明天肯定有更新的


☆、010

  反正是唱作俱佳的,一下子就让谭同把他的女儿想象个几岁的小孩子,估计最多也就上小学,就他那个外孙女差不多大,当然,他没拦着,他这一来他知道的,不像年轻时那么“自由”,就算是他觉得没事,可底下人可不得急死——
  他到不是爱摆架式,实是只能这样子,而且他还算是低调的,都按规矩来,就是一个人都不许多出来,好好一个政府大楼让他弄成这样子,他不由笑得摇摇头,还想着见见孬种家的小姑娘。
  他等着的是个小姑娘,可谁曾想跟着孬种走进来的是个大姑娘,瞧模样看着可水嫩,跟孬种一点不像,估计是像那位“女主人”?好嘛,这位议长大人想得的确是那么一回事,孬小情长得还真是像她亲妈——
  至于这如今的为什么没见她亲妈?说也是话长的,好歹据孬种亲口讲,两个人是爱得比海还深,比天还要高,几乎到了没有对方就要死去的地步,偏——最后孬小情她亲妈还是走了,呃,不是受不了孬种走的,是的的确确死的了,就有心脏病,心脏病这种人生孩子那是风险挺大的,孬小情她妈还想撑着胆子硬要生,结果一尸一命,孬小情到是活得好好的,生下来也没有一点儿缺陷。
  孬小情是个能沉得住气的,打他亲爸一出门来接她,她就晓得这位可能跟他亲爸认识?也不问,看他亲爸的眼神就能看得出来,她一贯是能看眼色的,跟莫局那么久,这点本事还是有的。
  当孬种让她叫人时,她也不含糊,将金元宝捏在手心里,叫人看见,直接脆生生地喊了声:“谭伯伯好?”
  坚决不叫谭议长。
  惹得谭同挺高兴,“还你女儿懂事,晓得叫人,几时来省城,千万得到我家里来玩玩,别不把我话当一回事呀?”
  说话间,人就走了。
  把这一对亲父女可弄得无语了。
  尤其孬小情还挺会来事的,非得叫她亲爸将事儿说清楚,比如跟这位是怎么认识的,在哪里认识的,又怎么会突然地跑到这里来——
  前面两个问题,孬种都回答的清清楚楚,至于最后一个嘛,他没好意思把自己往上顶,觉得人家议长大人是过来看他的,这种想法真没有,这人得有自知之明,便是今天谭议长大人的话,他们父女俩也权当作是听一回——听一回就算。
  客套话当真就太可笑了。
  孬小情对于她亲爸的坦白很满意。
  但是——
  孬种到是对她手里拿着的金元宝好奇起来,也顾不上女儿的惊讶,愣是将金元宝拿在手里好好看看,这一看,他脸色都变了,刷白的,跟个刷了白水泥一样,那眼神都变了样,跟撞邪似的——
  孬小情没空看他,金元宝拿走也没怎么在乎,将提在手里的大包往边上沙发一放,整个人就往沙发一坐,而是一条腿叠着另一条腿,“有什么可吃的,饿死了——”在自个家里,讲究形象,她不干那事。
  “小情姐,来碗面吗?”
  那位刚才吓着急吼吼的小徒弟到是机灵起来,赶紧问她。
  会下厨,的确是种本事,尤其是男的,最叫孬种满意,他要选的上门女婿那是就得把他家小情伺候好了,再就是能把他的家业传下去,按他来说,要求最最简单,招徒弟头一样就会做点普通家常菜。
  孬小情点点头,顺便再将视线往她亲爸那里一瞄,见她亲爸的手直哆嗦,“你不是得了那什么的吧,这手抖得这厉害的?”
  “呸,你才得那什么的!”孬种头一句话就怒斥道,将金元宝捏在手心里,“这东西,你还敢拿在手里?”
  “什么东西?不就是个金元宝,就外头一层,你这里不是多的都是这种货色?”她到是没理解她亲爸的紧张,不慌不张地拿起份杂志,翻了翻,又觉得里面的各种八卦新闻太不靠谱,抬头看看她亲爸,觉得这脸色实在是不太好,才把这事当成正事来看,“瞧你紧张的,都什么来头?”
  孬种真是急得满头汗的,硬是揪起女儿来,也不管她是不是乐意,强拉硬拽的,亏得后面是小情自动配合,才让他顺顺利利地将女儿拉入后面的房间里,还神经兮兮地将门都关上——
  更叫孬小情奇怪了,“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那是谭家的东西——”
  把个孬小情闹得个半死,结果就得出“谭家的东西”五个字?
  “他们家里还缺这样的?”就是她都不放在眼里,更别提他们谭家了!
  要是搁现在那肯定是不缺的,可以前呀,要是推到以前,于谭家真是再稀罕不过的东西,就是外头那一层的,就够让人挣一年的,要说这话,孬小情真不信,谁挣一年才能挣得来外头一层,这不是说笑话嘛?
  偏说的就是真事儿,谭家现在如日中天,不代表以前也是,尤其是几百年前的谭家,那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家里都没地儿,靠着佃几亩地种种的佃户,跟现在的嘛,那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的,距离差的就是一个银河系也是摊不平的。
  就这么个谭家,就靠着这件物儿起了家,那相当于是谭家的宝贝了,祖传的宝贝,——还能落在孬小情手里头?
  能不把孬种惊个半死嘛,他满门心思地就想招个上门女婿,这不女儿手里到是拿着课家的祖传宝贝,能不惊个半死嘛,惊个半死都是轻的,要是依着孬种平日里的脾气,他吓跪了都是可能的事。
  “唐森给我——”
  “屁唐森——”孬种平时不说脏话,认为那太靠口业,这时候也忍不住,“就唐森那种拉皮条的,他能见过什么好玩意,见的最多的就那些钱,靠女人卖B,亏得他做得出,还能拿这种东西出来?你哄我玩吗?”
  孬小情话都没说完,就遭遇到她亲爸的“无情炮轰”,又想想她亲爸说的也是,唐森说着好听是什么模特儿公司的,又经营着那什么的,没抓之前,谁看到他都是笑咪咪地叫声“唐哥”,说白了,其实就是皮条客。
  “真他给的,”她万分笃定,东西是她自个收的,也是自个儿开了小金猪拿出来的,要不是唐森给的,她还能自己再变个出来?别开玩笑了,她没有那种闲心,“我还在想他送我这个做什么呢,本来关系就一般。”
  孬种觉得他自个女儿是个最最实在的,说不是那肯定不是的,总之不会骗人的,跟痛下决心似的,把金元宝再递给他女儿——孬小情手里,“你拿着,好歹有机会就给我偷偷地送回那家去。”
  要送回去,还不能光明正大的送,还得偷偷的送,叫孬小情也是挺无语的,漫不经心地将金元宝往桌面一面,双手环抱在胸前,“你好歹跟我说说这东西有什么要紧的?”
  “人家给儿媳的传家宝——”孬种捂着脸,快哀嚎出声了,“哪里是能拿的东西!”
  擦擦,这年头还有给儿媳的传家宝?这么老土的事还能发生?
  基于孬种的千种要求都弄成一个意思,就是死活得把这个东西还回去,原因没别的,就孬种听说过要是不该得的人得了这东西,这姻缘就好不了,他家就小情一个女儿,他本身就是搞的“封建迷信”活动,不管他自己信不信,叫别人相信才是真的,但——
  有时候人就容易对自己就会想多了,于是他生怕有了这个不应该得的东西就活活断了女儿的姻缘线,“赶紧的,找个机会就把东西还了。”
  还归还,就是不能叫人察觉这东西是谁还的。
  孬小情表示这个实在是难度系数太大,让她心里都发苦,可那是她亲爸,不能不当一回事,就得硬着头皮把东西还回去,要说还东西其实很简单,最最艺术的就是要怎么还——最重要一点是不能叫别人知道她手里头曾经捏过这么个玩意儿。
  真叫人快成神经质。
  下午她还赶回单位,没碰到陈沉,到是没费事问他,自有人早就吹她的耳旁风,说是今天陈沉请了病假——据说是感冒了,新来的那小秘书也跟着请假了,估摸是去看他的。
  就是孬小情眉头都不皱一下,还兴致挺好的跟秘书们拉扯一通的,这些个都是与她共事过的,都晓得她脾气,都晓得她在莫局面前的面子,那是羡慕不来的,也就那个新来的小姑娘,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就晓得要挑事,天天跟个刺猬似的,生怕别人不知道她身上长刺似的——
  单位嘛,没有不精的人,就是看值得不值精一回,别当别人都是傻瓜。
  这不,莫局去省城,还特地多带了个秘书,张玲到是有幸跟了回团,为此挺感激孬小情的,晚上还请孬小情吃饭——
  孬小情这个人还挺厚道,不吃最贵的,尽管人家虽然觉得肉疼也会出,但她就是晓得分寸,从来不做过分的事,在港城商贸局谁都知道她最最厚道的人。
  谁曾想,她们到是在吃饭,也不知道是出了什么事,她们的门都给撞开了,惊得两个吃饭的姑娘都齐齐地看向门口,呃,被惊到的只是张玲,就孬小情那个的,她这个人早就淡定,支援灾后重建时,时不时地有余震,那才叫害怕的,这里真算不得什么。
  只是——门口被硬生生地撞开,跌进来两个着国民保安队制服的小年轻,两个人看上去像是抱着进来的,其实是打得不可开交的撞了进来,倒在地上了,都还不叫人舒坦,还用脚去踢对方的,踢的都是叫“阴毒”的,踢的可是人家的命/根子。
  惹得张玲都是到抽口气。
  作者有话要说:  



☆、011

  到是孬小情很快地就反应过来了,她压根儿不当一回事,该吃的还是吃,该喝的还是喝,跟没事人一个样——
  张玲就没她这么淡定,想学一把她的淡定,筷子刚夹向面前的凉抖生菜,就被进行“生死博杀”般的两个人给惊得差点将生菜掉出筷子间,面有难色地吃着生菜,第一次明白味同嚼蜡的意思。
  好端端的吃饭,叫人冒失地打断,真是件不太叫人愉快的事。
  到是打架的两个小年轻跟没事人一样站起来,刚才还扭打在一起跟麻花似的“对手”,现在到是正经的跟个什么似的,同时都整了整身上的制服,那皱的跟什么似的,也没能真正整到哪里去,偏他们还要摆个架式,非得弄个架式,显得他们“高大上”什么的,还轻咳了声——
  “不好意思,打拢两位美女吃饭了,今晚的我们来买单。”
  跟刚才的完全不一样,那两个人刚才是真要对对方下死手,这会儿两个人站在一起,真是和谐的不像话,——惹得孬小情看了过去,清清秀秀的男孩子,脸上还带着笑意,瞧着跟个好好青年似的,挠着脑袋就走出去了。
  张玲就看着他们走出去,拿手还拍拍微挺的胸脯,“可吓坏我了,这都什么人呀,在这里吃饭,都打成这样子,连个道歉都没多点诚意的,当我付不起这个钱不成?”
  得了——
  孬小情其实不爱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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