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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原始社会-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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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修见到拉曼笑眯眯的,松了口气,马上大声说道:“拉曼,不要带人过去!”

    “为什么?你不是在攻打汉克的营地吗?有了我的战士帮忙,只会让战斗更快结束。”拉曼万万没想到林修是来劝自己不要参与的,顿时就疑惑了。

    “没错,我是在攻打汉克的营地,但现在里面非常混乱,我怕你的战士进去之后,会造成误伤。”

    林修想出的这个借口确实让人无法反驳,特别是对于完全搞不清状况的拉曼。

    拉曼想了一下,也就同意了,不过他又问:“你为什么会突然想攻打汉克的营寨?”

    这个问题就不好回答了,不过林修还是厚着脸皮说:“我可不想看到你被欺负,所以决定帮忙。亲爱的朋友,我不是前天见到你就这么说过吗,难道你已经忘记了。”

    战争仍在继续,林武带着士兵如同死神的使者,无情地收割着敌人的生命。那些只会哭喊而没有战斗力的老弱妇孺,已经自动被过滤,因为军规里有关于残杀无辜的惩罚,那就是三天不准吃饭,并且棒打一百!

    而有惩罚,必然就有奖赏!

    普通的士兵,如果在战场上杀死超过五人,便可加工资!军官加工资的途径更加简单,只要自己的部下足够勇猛,杀敌够多即可。不用担心自己的功劳会无从认领,因为部队里有专门的统计人员,会在战后对功劳进行评定。

    这样的奖惩方式,只会让士兵更有动力,所以在战场上就更加勇猛。

    汉克和大胡子的士兵,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可怕的敌人,他们进退有序,极为注重协同作战,常常是五人一组,或者几十人一群,想要找到落单的敌人,纯属痴人说梦。

    就算好不容易冲散了他们的团队,也会惊讶地发现,这些家伙单对单的战斗力异常可怕,甚至可以媲美一些猛兽!

    营地内血肉横飞,几乎每一个角落都能看到有人在厮杀,残肢断臂更是如同小草一样常见;营地内的房屋全部都被火焰点燃,而且天空中时不时还会降下巨石,将人砸成肉泥。

    投石机由于隔得很远,进行的是无差别攻击,所以难免会伤到自己人,但莫顿却没有命令他们停止,因为投石机代表的是威慑力!

    “完了,完了!”汉克发出悲鸣,眼看自己的营地就要被毁于一旦,却没有任何办法挽回,现在简直逃也不是,不逃也不是。

    更加令人愤怒的是,连是谁在攻打自己,都不知道!

    大胡子突然从一旁闪了过来,大吼道:“你自己想办法吧,我先走了!”

    “我亲爱的朋友,难道你不帮忙了吗?”汉克见这个援军也要离开,最后的希望也烟消云散。

    “我可不想和林修硬碰硬!”大胡子丢下这句话,便带着自己的人往某个方向杀了过去。

    林修?是林修在攻打我的营地?汉克简直不敢相信,这个家伙今晚不是还在和自己一起喝酒吗?大胡子肯定是猜错了吧,林修现在肯定还在……咦,怎么没有看见他?

    汉克双脚一软,果然,是林修在攻打自己,可恶,他竟然帮助了那个拉曼!

    战场上可没有时间让汉克思考这些事情,就在他愣神的这会儿,一个凶神恶煞的人,正带着无数士兵,往这边冲了过来。

    此人,正是林武!

    林武觉得,眼前这个脖子上挂满了珠宝的家伙,肯定是部落首领,没见他周围还有卫兵在保护么?如果能杀了他,一定会被神使赞赏的吧!

    “你是什么人?”汉克惊惧地看着自己的卫兵一个个被杀,毫无招架之力,顿时也没了逃跑的心思。

    今天,就是自己的死期。

    汉克只想知道这个答案,也不会死不瞑目了。

    不过,林武似乎没有听见对方的话,只是嘿嘿一笑,便举起大刀砍下了他的头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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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生了个白种人
    “什么?大胡子跑了?”林修坐在汉克的屋子里,正洋洋得意,却不想得到了这么个坏消息。

    此次夜袭无疑是非常成功的,不仅成功地消灭了汉克,而俘获他两百多士兵;老弱妇孺的数量也不少,估计在五六百人左右,营地内物资没统计,但绝对不会少到哪儿去。

    本来以为这次能连同大胡子一起给灭了,谁知他却带着自己的战士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主要还是林武粗心大意,或者说是林修没有刻意说明这点,所以才会让他有机可乘。

    点算了下营地内的尸体,大胡子大概也损失了两百左右的战士,不过最关键的是他现在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地盘,以后想灭他就难了。

    当然,也有人对这战果非常满意,那就是拉曼。

    现在他已经完全把林修当成了朋友,就差没有杀鸡烧黄纸结拜兄弟了,可他哪里知道,自己眼里的好人林修,下个目标就是他。

    不过林修没有急功近利,而是准备休养生息一段时间,毕竟收纳的遗民现在还没有完全归心,而且自己老婆林妻那里也快生了。

    留下了林武和五百士兵把守,并且命令他们迅速建造防御工事后,林修便踏上了返程的路。

    避开大胡子的营地,绕小路,经过两天时间,林修终于回到了林妻身边。

    亚瑟得知林修居然如此轻松征服了一个部落,眼中不免流露出羡慕和佩服的神色,并且要求,下次自己一定要上战场。

    外人看起来轻松,可林修却不是这么认为的,这场仗虽然大胜,可自己也损失了一百多士兵。其中起码有一半是被己方的投石车砸死,虽说是意外,但这种意外却是难以避免的。

    幸好收获比损失要大得多,否则真是得捶胸口。

    这还是偷袭呢,要是真在别人有准备的情况下强行攻城,损失得更大,变数更多,能不能打赢还很难说。

    不说别的,就看大胡子居然能在那种情况下杀出一条血路,便可证明他手下的战士绝对不会差到哪里去。林武一时疏忽,也只不过是没有亲自去抓它,但那些士兵可都是拼了命在杀敌。

    让亚瑟指挥战斗?搞笑,虽然他有野心,可却没有实现野心的能力。

    来回一个多星期,林妻的肚子是越来越大了,和林修前世在地球上看到那些即将临盆的孕妇差不多;马丁也说,孩子可能会随时出生。

    “你回来了。”只是简单的四个字,却包含了林妻无限的温柔。

    “嗯。”林修抱住林妻,给了她一个吻。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如果孩子出生,叫什么名字好呢?

    在这方面,可没有任何能请教的人,林修也从来没有过孩子,所以一时竟然手足无措了。

    不过在孩子出生之前,林修还得搞定另外件事情,其实也是想了很久的,关于军服。军服是军队的识别标志之一,也是军威和军人仪表的象征。

    上次的战斗中,林修正是以分不清敌我为由,阻止了拉曼的行动,同时也是避免他的人进了汉克营地之后,会误杀己方士兵。

    而要想有军服,就必须得搞定布的问题。

    现在部落里大部分人都是穿着兽皮制的衣服,虽然做工还算不错,但就是怎么看也不顺眼,总好像是野蛮人,不是露胸就是露大腿。要是个女人这么露林修也就忍了,问题一群铁血战士还露得这么厉害,简直闪瞎眼。

    所以借着这次机会,林修还得顺便教授他们衣不遮体是很羞耻的事。

    织布是一门很高深的学问,作为一个男性,林修自然不懂这些。但是部落里却有个人懂,尽管他也是男的,而且还长得五大三粗,正儿八经的连长。

    这个汉子原本属于德克的部落,没有名字,现在已经姓赵了。他知道织布,还是因为他的母亲,以前就爱鼓捣一种看不懂的机器,其实就是简易的织布机。

    在德克还没有死之前,小赵同志除了打仗,便是帮母亲织布,卖一些布制的小玩意,比如装水果的布袋。

    林修正是因为在无意中看到了市场上居然有这东西卖,才一路追查到小赵同志身上。

    这个不太懂说话的汉子听说首领居然要学这手艺,自然是激动不已,只花了两天时间,便真的弄出了一台简易的织布机。

    林修本来是想亲身学习这一门技术的,但一听小赵说,织布的工序有几十道之多,便立马放弃了。

    首领要做的事,自然有很多人抢着干,很快一帮妇女便成了小赵的跟屁虫,这事情就算是初步解决了。

    而这时,林妻终于要生了!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林修被林妻的痛苦惨叫惊醒,再看看床上的一滩羊水,马上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心急火燎地把马丁给拉起床,又叫上了林德,老家伙可是说到时会有人帮忙的。

    马丁很快就把林修给隔离开了,不过他的专业程度毋庸置疑,看起来也不是第一次做着事,烧热水,安抚孕妇情绪,以及一切产前准备工作。

    林德果然还是没有乱说话,没到十分钟,便找来了几个看起来年纪很大的妇女,接生婆?

    “别急,这不是什么大事。”莫顿不知道什么时候也醒了,走到林修旁边笑着说。

    拜托,如果是你老婆生孩子,估计比我还急。

    屋子里林妻仍然在不停惨叫,每叫一声就让林修心疼不已,以前就听说过女人生孩子是非常辛苦的,现在看来果然不假,只希望不要发生意外。

    像只热锅上的蚂蚁在门口转圈,林修好几次都想进去看看到底什么情况,但被莫顿制止了。

    有时候时间就是这么难熬,林修觉得自己好像度过了大半天,而莫顿才正好吃完早餐。

    马丁终于缓缓地走了出来,笑着对林修说:“没事了。”

    谢天谢地,林修紧紧拥抱了马丁一下表示感谢,随即便冲进了屋子。

    接生婆还在善后,而林妻因为虚弱在床上一脸苍白,在她的身边,躺着个用兽皮包着的婴儿,白白净净的,煞是惹人喜爱。

    掀开兽皮一看下身,女孩!

    嗯,大不了以后再生个男的,反正没有生育限制。

    不过,林修却越看越不对,这女孩怎么头发黄黄的,眼睛带着点绿,是白种人?

    玩笑开大了吧,林妻明显是黄种人,而自己更不用说,但后代却不是黄种人?林修将询问的目光投向林妻,但对方已经闭眼睡去了。

    卧槽,老子不会成了接盘侠吧?林修顿时觉得有点恶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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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基因论
    细想之下,这个可能性不大,林妻在部落里的地位超然,而且现在自己的威望一日高过一日,就算是她按捺不住寂寞,也不会有人敢做这种事。

    负责保护林妻安全的卫兵,也全是黄种人,他们都是自己亲自挑选出来的精英,在林妻还是首领的时候,便为部落出了不少力。他们对于林妻的尊重,甚至超过自己,万万也不可能做这种事。

    况且,就算林妻出轨,他们没有理由不禀告自己,总不可能一起被奸夫收买了。

    “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啊!”林修找到马丁,想从他这里得到什么线索。

    “是谁告诉你黄人和黄人就一定会生出黄人?”马丁对于林修的疑问,感到意外。

    拜托,这是生物学常识好吧!林修看见他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就更加郁闷了。

    奈何,和他解释这么高端的学识,他肯定是不懂的。

    林修只能说:“难道人和动物交配,会生出人?”

    刚说完,林修就发现了自己的无知,这说不定还真有可能,也许那样真的能出现个半人半兽的后代。

    “嗯,不完全是人,但也有一部分是人。”谁知马丁却立即肯定了林修的说法。

    这就让林修再次惊讶了,他居然懂得这方面的知识?那他也应该明白,黄种人和黄种人结合,就肯定不会出现白种后代。

    另外,他是怎么知道,人**配会产生半人半兽的后代?难道见过?

    “我是白人,可我的孩子,是黑人,但我只和一个黄人发生过关系,这么说你明白了吗?”马丁似乎是在安慰林修,可林修已经想到了更邪恶的可能。

    见四下无人,林修小声地询问:“会不会,那不是你的孩子?”

    “不可能!那段时间,我天天都和她在一起,所以她肯定没有和别的男人发生关系。林修,你到底想说什么?”马丁自信无比的神情,把林修也给搞蒙了。

    其实,林修也不相信,自己的老婆会做出什么乱来的事,因为她不是有那种勇气的人,否则当时就不会让位给自己了。

    而且在和她相处之时,也可以感觉到她对自己浓浓的爱意,以自己的经验来看,那绝对不是能装出来的。原始人也不会有这种演技,一切的迹象都在表明。

    这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也许,在这个世界,基因链的排序方式根本不同。

    即使是在地球上,基因也有两个特点,一是能忠实地复制自己,以保持生物的基本特征。也就是说,如果黄种人和黄种人结合,那么基本上不会繁殖出别的人种。

    不过在繁衍后代上,基因能够“突变”和变异,当受精卵或母体受到环境或遗传的影响,后代的基因组会发生有害缺陷或突变。

    林修认为,自己的孩子,正是基因突变的产物。但是看她健康的样子,这种突变应该没有什么坏处。

    不过,林修发现,自己并非唯一的“幸运儿”。

    在旁敲侧击地问了莫顿和亚瑟之后,他们也都对这个现象毫无兴趣,认为不过是再平常不过的小事而已。

    林妻醒来之后,她的话也让林修打消了一切疑虑。

    “果然是白人呢,看来龙神在保佑我!”林妻抱着自己的孩子,一脸慈母像。

    “你喜欢白人?”

    “我向龙神许愿,让它保佑我生个白人孩子,真的实现了!难道你不觉得,白人孩子比较好看吗?”

    林修答道:“我也觉得白人宝宝好看,可我们俩都是黄种人,生个白种人出来,感觉总是不太对。”

    “嘻嘻,你要谢谢龙神,没有让我生出黑人!”

    还黑人呢!林修顿时无语。

    没了这个烦心事,林修突然想起那个人兽的话题,重口味,不过自己很感兴趣。

    马丁见到林修又来了,不耐烦地说:“你还不相信自己的妻子吗?”

    “嘿嘿,不是,这次来纯属是想和你进行一下学术上的交流。”林修带来了马丁最喜欢的酒,作为谢礼。

    看到酒马丁立刻就两眼发光了,二话不说先灌了一大口。

    人兽杂交,其实在自己所生活的时代,也是处于科学顶端的话题。这并不是人与动物交配,便能生出半人半兽的后代,里面还需要很多的科学手段。

    这种原始的办法行不通,于是科学家便想出了一种办法,把人类胚胎细胞与动物胚胎细胞混合,共同促成一个完整的胚胎。两种细胞的dna不能混杂,理论上有可能诞生兽面人身的“怪物”。

    而这种怪物存在的意义,便是战争!

    人类的高智商如果与恐龙的强悍**结合,那会是多么可怕的生物?

    确实有不少国家这么做了,打算培育出活的战争机器,同时又是役马,在采煤矿井、建设工地和人类不适应地区可以使用的廉价劳动力。

    林修可不相信这个世界,会有这么厉害的科学家,马丁那点水平,也不可能做到这一步。

    但是,他却能说出这个理念,这才是奇怪之处。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见过这种人,不对,应该叫它们半兽人!”马丁一如既往地淡定,却不知道自己的话给林修造成了多大的震撼。

    半兽人?你是在逗我吗?

    林修怀疑自己泡的酒是不是太高度,导致马丁只喝了几口便已经醉得不清醒,否则怎么会说出这个只在魔幻小说中存在的词语。

    “很久以前,我还小的时候,见到过两次半兽人。老虎的头,人的身子,全身都是毛,非常强壮,甚至比真正的老虎还厉害!”马丁仿佛没有注意到林修的惊讶,继续自言自语地在说自己的故事。

    “哦,对了,亚瑟应该也见过!”马丁补充了一句。

    我去你大爷的,你说自己见过就算了,还非得拉垫背的。

    林修就不信这个邪了,马上就找到了亚瑟,看他能说出什么,反正他也正好每天都无聊。

    既然如此,就让这个夜晚变得更加魔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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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风波又起
    “不,我没有见过。”亚瑟是这么回答的。

    但是他又接着说:“不过我听很多人说过,呃,半兽人。”

    看来这事真的不是空穴来风,林修的兴趣越来越浓了,这个惊喜不亚于发现了恐龙的存在。

    “部落里有一些老人,说海的那边,有这种半兽人,它们的速度比人类更快,力量比人类更大。但是样子却和人差不多,甚至只是多了一些毛发而已。”

    这果然和自己想象中的半兽人一模一样,只不过它们真的是因为人兽杂交产生的吗,这未免有些不可思议。又或者,它们只是一个特殊的种族,就像其他生物一样。

    世界上有很多事情存在着惊人的巧合,比如当一个寂寞难耐的原始人,遇上了一只温顺的动物,然后与之交配,由于某种不可知的因素,这只动物顺利地产下了半人半兽的后代。

    而这个后代不但顺利地成长,在某天又遇上了自己的同类,接着便慢慢地将自己血统延续,从而使基因链彻底地变化,只是依稀还残留着人类的特征。

    “它们会袭击人类吗?”林修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亚瑟摇摇头,答道:“这个就不清楚了,不过那些老人说,半兽人似乎也会和野兽战斗。想来,它们应该是更加亲近人类,而不是亲近野兽。”

    原来如此,那么自己就可以暂时放心了,即使有半兽人的存在,它们也未必会对人类有多大的敌意;它们和人类的关系应该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林修可不想除了对付恐龙之外,还要防范这种传说中的生物。

    因为自己的孩子肤色问题,居然还发现了这么惊人的秘密,看来这个世界远远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林修觉得,自己更加要加快统一这个岛屿的脚步,去到海那边的世界看看了。

    小赵同志那边的进度还不错,妇女们很快便学会了织布的技术,并且织出了第一匹布。

    林修检查了一下质量,很不错,可以量产。从此族人便可以不惧寒冷,遮羞以正衣冠。而衣服即将风靡整个世界这点,林修是丝毫不会怀疑的,所以又开设了裁缝这个职业,专门发给工资。

    裁缝不仅要参与织布,也得做好本职工作,就是衣服的设计,主管人便是林妻。她对于这个职业产生了异常浓厚的兴趣,可能是女人天性使然。

    有了布,下一步便是染料。没有颜色的衣服,肯定少了很多精彩。

    染料可以分为矿物染料和植物染料两种,现在最方便的当然是用植物染料,植物染料是指利用自然界之花、草、树木、茎、叶、果实、种子、皮、根提取色素作为染料。

    植物染料在染制时,其色素分子是通过与织物纤维亲合而改变纤维的色彩,所着之色虽经日晒水洗,均不易脱落或很少脱落。

    林修当然不太懂到底哪些植物可以提取出色素,不过有小弟使唤,这就完全不是个问题,派出一百个人,漫山遍野地采集各种植物,一种种地来试。

    其中红色,是最容易弄出来的,马丁便知道有一种无毒的花,甚至可以直接将其和布放在铁锅里煮几十分钟,布匹便成了红色。

    第二个弄出来的颜色,自然是青色。但这种青色却不是每种绿色的植物都能弄得出来,它来自一种长得还蛮漂亮的乔木,同样是通过高温提取色素。

    而林修想制作军服的颜色,便是黑色,这是基础五色之一,所需要的染料来源自己正好认识,这种树名叫橡树,也可以叫栎树。

    不过军服的样式却让林修有些迷茫,现在自己要的,不是好看,而是实用。真的上了战场,如果因为衣服不便活动而丧命,未免太搞笑了。

    幸亏,林修在思考地球历史历朝历代的著名军事大国的时候,无意中想到了一个经典的词语。

    胡服骑射!

    胡服,是指类似于西北戎狄之衣短袖窄的服装,同中原华夏族人的宽衣博带长袖大不相同,所以俗称胡服;骑射指周边游牧部族的马射,骑在马上射箭,有别于中原地区传统的步射,徒步射箭。

    战国时赵武灵王即位的时候,赵国正处在国势衰落时期,就连中山那样的邻界小国也经常来侵扰。而在和一些大国的战争中,赵国常吃败仗,大将被擒,城邑被占。赵国眼看着被别国兼并。

    特别是赵国在地理位置上,东北同东胡相接,北边与匈奴为邻,西北与林胡、楼烦为界。这些部落都是以游牧为生,长于骑马射箭,他们常以骑兵进犯赵国边境。

    赵武灵王赵雍看到胡人在军事服饰方面有一些特别的长处:穿窄袖短袄,生活起居和狩猎作战都比较方便;作战时用骑兵、弓箭,与中原的兵车、长矛相比,具有更大的灵活机动性。

    他对手下说:“北方游牧民族的骑兵来如飞鸟,去如绝弦,是当今之快速反应部队,带着这样的部队驰骋疆场哪有不取胜的道理。”

    胡服就是采用胡人的服装,即改穿短装,束皮带,用带钩,穿皮靴。

    这与林修的想法可谓不谋而合,本来自己所想重点发展的兵种便是骑兵,而胡服却是为骑兵量身定做的服饰,即使应用在步兵上,照样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就这么定了!

    不过,林修正兴致勃勃准备做沉醉在制衣的工作中时,林武那边却派人传回了消息,说是拉曼部落似乎蠢蠢欲动。

    “难道他敢攻打我们?”亚瑟一听到可能会有战事,便马上打起了精神,他对织布制衣可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很有可能!因为他应该知道自己的处境,现在汉克被消灭了,旁边只剩下自己一个小部落,换做是我,我也会很担心的。”莫顿在旁边分析着局势。

    莫顿说的确实不错,只要不是像汉克那样昏庸,看到邻居被消灭,都会有危机感。

    而现在对他有威胁的,还不止是自己,林修突然又想到了大胡子,这个家伙现在在做什么呢?

    上次被他侥幸逃脱,两家可以算是彻底翻脸了,不过他却没有任何动静,难道是在酝酿什么阴谋吗?

    突然,林修联想到了一个可能,而且这个可能性还真不小!

    拉曼和大胡子联手,才是破局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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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左右为难
    以拉曼和大胡子的实力,分开了谁都打不过自己,但是如果联合起来,就很有获胜的可能。而且他们的目的可谓一致,赶走自己这个“外来人”。

    拉曼对自己是没有恶感的,甚至自己还算是帮了他的忙。

    但现在他突然蠢蠢欲动,只有一个可能,被大胡子给教唆了。

    林修苦笑了下,这个大胡子还真是善于学习啊!

    那边营地里现在有五百士兵,加之对方没有攻城器械,所以真的打起来,吃亏的只会是他们。对于林武的指挥能力和性格,林修还是非常放心的。

    “让林武按兵不动!”丢下这句话,林修又投入到制衣业之中了。

    虽然轻装上阵能获得更大的灵活性,但在防御力上就有所欠缺。现在军队中还没有明确的兵种分类,经常是近战兵也时不时充当弓箭手使用,所以光是武器,士兵就带了两样。

    盾牌现在的使用率并不高,只有一百多人仍会随身携带,如果再换上胡服,那么士兵的防御力就更加堪忧了。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可不是林修想看到的结果,所以皮甲还是得有,不能只穿个短袖布衣。

    最常见的皮甲,就是把大块甲皮用皮条缝缀在一起,是一种防护力很强的铠甲。为提高防护能力,用多层皮革连缀而成,这就是合甲。

    第一套军服制作出来之后,林修亲自试穿,感觉还是挺帅气的,就是感觉差了个头盔。

    头部是要害部位,被攻击到了不是重伤就是死,必须得重视起来。但这个东西却难以量产,因为以目前的冶炼技术,做一个样式过得去的头盔,起码得三天时间。

    暂时就这样吧,想一步登天是不可能的,主要是林武那边又派人传回消息,拉曼胆子够大,竟然对营地进行了几次试探性的攻击。

    甚至派出了间谍!

    虽然汉克的营寨,现在是作为军事基地使用,但里面照样有平民,所以就肯定需要食物、自由,这样一来营地大门就不可能时刻处于关闭状态。

    就是趁着这个空隙,拉曼竟然派人伪装成平民混入了营地之中,要不是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能想出这一招,林修还是蛮佩服的,不过怎么看,这也是大胡子的手法,以拉曼的智商还想不到如此妙计。

    距离下次兽潮还有十天左右的时间,而死亡森林的焚毁也在进行中,所以林修有些吃不准现在是否要赶去林武那边。

    随着死亡森林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野兽也开始慢慢有了狂暴的迹象。

    近段时间,野兽经常会成群结队地四处游荡,妇女出去采集都变得非常不安全,商队甚至遭受了好几次袭击,幸亏有雇佣兵,否则伤亡将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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