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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有闲-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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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微末的小事。

☆、甜水相福利——床上把心谈

转眼;冬天悄无声息的靠近。

我除了偶尔和窈窕还有四娘去茶楼里听戏,借此交换情报;其余时间都安分的呆在家里;生活波澜不惊,唯一的乐趣只剩下和小伙计斗智斗勇了。

归根结底;是在于我俩对于饭后运动所持不同意见罢了。

小伙计觉得冬天太冷,不如将家庭活动从院子里改到室内进行。

我痛定思痛道:“琴棋书画?陶冶情操?”

他否决。

“那打坐练功?”

继续否决。

我苦思冥想;建议他做家务,有利于身体健康,甚至苦口婆心的念了一段:“天将降大任于凡人也;必先苦逼其心志;劳累其筋骨……”

小伙计通通否决!!!

最后;他表示既然这项员工福利是独独为他而设,就要由他来决定到底进行什么活动最为适宜。而他不单身体受伤,更因为我在他和薛煜琛之间摇摆导致他心灵受伤,情感需求空前剧烈,要大大加强交流力度。

一通废话自白之后,他将这项要求归结为四个字:床上运动。

理由是,在他受伤期间,我的‘呵痒痒’可以说是他精神上肉体上唯一的安慰,所以即便是伤好了以后,这项运动非但不能取消,还有待巩固加强。——从每晚临睡前一次,变为一天两次。早上一次,晚上一次,和谐又人道。

我无奈答应了他的要求。

紧跟着再下一城,不但要求我每次出门都必须获得他的批准,在确定我不是偷偷去见青梅竹马之后才肯放行。外出归家后的第一件事也是要先扑到他身上让他抱抱才算完。否则就无情无耻无理取闹…

后来则愈加残暴不仁。不单单是夜里早上一天两次,白天更是索求无度!只要他想到,就把我堵在楼梯转角处,按在书房墙壁上,又啃又咬,吹得浑身发麻。

丧彪刚开始还比较淡定,直到有一次小伙计将我拎到书房,翻开一本医书向我请教身体的经络穴位分布,丧彪钻进来的时候,刚好目睹我的手在他背部脊椎处游走,他的手则摸在我的腰间,此情此景,狗中之霸终于忍不住爆发了!一口叼住小伙计的裤脚将他拉开。“汪!汪汪!!!”

小伙计讪讪一笑,退开了,怎知夜里头依旧将我当作枕头,还不容许反抗。一旦我表现的有所不满,他就压低声音在我耳边说:“嘘,屋顶上有人,乖,别动。”

灼热的呼吸见缝插针,直钻入耳朵,有类似喜悦的情绪点点荡入我心底,于是小红桃完全不听从我这个主人的指挥,飞速跳动得快要令人窒息。我唯有咬紧牙关,双手握拳,负隅顽抗着。

年关的时候下了一场冬雨,院子里的梅香渗进屋内,芬芳中带着冷意。我和小伙计的主仆关系正式进入白热化阶段,空前胶着。

小伙计说,冬天要抱在一起不会冷,下雨要抱在一起不会冷,刮风了抱在一起更不会被风吹走。

总之,各种理由,万变不离其宗,就是要将呵痒痒这项床上运动再次升级成剧烈运动——摩擦生热。

结果一不留神当天夜里摩擦的太狠,导致浑身发烫,热度久久不散。我惴惴地问他这可会产生钻木取火的效应,最后自燃?

他垂着脑袋跑去洗冷水澡灭火。

为此,我又内疚又纳闷,想着小伙计若当真会自燃,不如干脆以后不要摩擦了,也不要剧烈运动了,况且他都能洗冷水澡了,可见身体已经大好,不如分房睡吧?!

小伙计得知我的这一想法,立刻哀怨的望着我说:“这是病。”

我大惊失色:“哪儿病了?”

他哭丧着脸向我阐述,这种鲜为人知的疑难杂症被称为:精虫上脑。

照他的逻辑,这可比外伤来的汹涌厉害的多,是内在的,深层次的病症,所以他强烈抗议分房睡,绝不容许我离开他这个病号。

我大惑不解:“怎地医书上没有记载?是何症状?”

他说,这是肝火太旺引起的,具体症状表现为,摸了还想摸,抱了还想抱,亲了还要一亲再亲。但这都是量化的,具体的质变则是要深入,深入,更深入。

他一脸如临大敌的模样,顿时叫我无地自容,倘若我的医术能再高明些,也不至于他有病而我却不知道。于是我埋头钻研医书,三天三夜后,终于写下了一张温和调补的方子。

小伙计百无禁忌,来者不拒,进补的十分欢乐,偶尔有几次补过头稍微流了点鼻血,问题也都不大。只是有一个意料之外的副作用,便是每次补完都会将我按在墙壁上,蹭到我脸红的像关公。

以前或许还留有余地,贼爪子跃跃欲试的,不敢冒进,现在干脆一上来就命中红心。可怜兮兮的我好不容易趁他忙别的事情的时候,抽身溜到书房拿镜子对着胸口验伤。

他却还是似鬼魅一般,如影随形,不知从何处猛地窜出来,对我嘻皮笑脸道:“咦?你在看什么呀?”

当是时,我衣襟半敞,贼溜溜的小伙计立刻就发现我的小红桃上有一圈淡淡的红痕,随后看了一眼院子里的梅花,感叹道:“着实应景的很呐。”说完,狼爪子再次一把搭上来……

等到了正月里,突然下起鹅毛大雪,在地上积了厚厚的一层。我和小伙计带着丧彪出门堆雪人,嘻嘻哈哈的滚作一团。

玩得累了便回屋烧了一盆炭火,丧彪和酱爆围着炉子取暖,金黄色的火焰烧得炙热,我转过头去看他,发现他亦正看着我,对我微微一笑,会心自然的,不带敷衍的。

我问他:“你说,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

他佯装深思熟虑了一会儿,又反问我:“你觉得呢?”

“唔,原来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就像是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是因为所以,没什么道理的事。”就像我一直以为自己喜欢的是薛煜琛,长大了嫁给他也是一件合情又合理的事。不该离经叛道,不该探寻深究。

“那现在呢?”火光里,他的笑意很浓,长睫毛在眼睑处打下一条弦月的影子。闲闲的,不骄不躁,耐心的问我:“既然你说原来,那现在呢?”

“现在…”我摸着下巴故作高深,“现在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就像夏天里喝了一碗冰水,或者冬天里就着火炉那样。”

他一脸哭笑不得:“如此,两者有何分别?”

“当然有分别。”我捂着心口神秘兮兮的说:“如果真要说分别,只有我自己知道。”

说完丢了一块肉骨头给丧彪,看它啃得称心如意。但其实周围如果还有肉包子,精制上等猪头肉什么的,想必丧彪也不见得对肉骨头这样情有独钟。

道理就是这么简单。需要,是顺利成章,是化繁为简,是没有选择。可如果有选择,就会一一区分出来,究竟什么是需要,什么是习惯,什么又是喜欢。

我对着火炉嘀咕一句:“锦上添花无人记,雪中送炭情意深,大概如此吧。”

他笑眯眯的将我搂过去,只觉得眼前有一阵短暂的晕眩,紧接着额上传来温热又柔软的触感,跟着扫过下颚,鼻梁,眼睑,唯独绕开我的唇。

我挠墙,捶地,揪头发。怎么渡一口气就这么难呐!!!

窗外雪花飞舞,整个冬天,就这样稀里糊涂昏昏噩噩的过去了。

百里红一直没有消息。

很快,三月草长,四月莺飞,又是一年春暖花开的时节。

那一天,官府出了一纸通告,说燕王的楼船不日将抵达甜水乡,届时乡绅富豪,达官贵人都要去洗尘接风。

无论何种理由,李翊轩都在受邀之列。

于是他便上门来挑衅小伙计:“怎么样啊,杜阿三,要不要大爷我带你去见识见识?”

小伙计嗤之以鼻:“算了吧!在那上头开流水席,也亏你们想的出来!”

我十分不解:“为何楼船不能饮宴?白瓷湖上小舟画舫都是如此的啊。”

小伙计解释说,楼船不同于一般的船,乃是一种古代战船,因建有重楼而得名。上下共五层,可载兵三千,两旁列矛戈,树旗帜,攻守得力,宛如一座水上堡垒。

燕王之所以要送楼船入平州地界,是出于对为国捐躯的将士们的一种告慰。因为大覃在和乌溪的数年抗战之中,虽然最后以乌溪国战败而告终,但我国将士死伤亦相当惨重。燕王便向皇帝请了旨,派了一艘楼船,从北疆把烈士们的遗体送入皇陵地宫。而皇陵正是在平州,具体的位置其实就是甜水乡的天翼关朱雀台之下。

我听他说完这些,脑中突然闪过一些念头。

要杀死一个人不难,难的是如何处置一个人的尸体,而最最难的却是如何掩藏一个活人的消息。

关于百里红的下落,我和窈窕以及四娘做过种种猜想,几乎将甜水乡掘地三尺,仍旧一无所获。除非死了,否则不会消失的这样彻底。可若真是死了,又不会没有留下尸体…

作者有话要说:喵~我正在努力提速~

☆、甜水乡饭局——楼船破杀局

李翊轩提起楼船的当天;我便知会了窈窕和四娘。窈窕当时就提出一个想法,假如要将一个活人藏起来;最好的地方就是将之藏在死人堆里。于是我们决定分头行动。四娘和窈窕带着董师爷上乱葬坑和义庄打探;而我则央了李翊轩将我带上楼船,给他当一枚斟酒的小婢女。出乎意料的是;他没有提任何附加条件,十分爽快地应允了。

那一天;我见到了传闻中的平州太守徐敬业。

是个看起来十分精干的老者,只不过到底是上了年纪,头发已经花白。

以前每每听说书先生提起这个人物;都道他是一名真汉子;大英雄;跟随先帝和摄政王出来打天下,戎马半生,是个老臣,能臣,忠臣,形象刻画的正面的不得了。后来听小伙计讲起当年外族侵略时,徐敬业袖手旁观的行径,令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有了那么一点儿瑕疵。而今次,白雅问的父亲,甜水乡的知县白鹤杨跟在他身后一口一个‘学生’,一口一个‘下官’,卑躬屈膝,马屁十足,甚至送上牡丹之王御衣黄时,徐敬业都没有怒斥其心不正,反而是摸了两把胡子,坦然的收下了。御衣黄,色如君王袍服,牡丹又乃花中之王,大庭广众之下如此行为,可见谋权篡位之心已是路人皆知了。由此,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彻底碎成了渣。

除此之外,还见到几张熟悉的面孔。

薛煜琛自不必说,一直亦步亦趋的跟在‘未来丈人’白鹤扬身后,受之驱使。还有原先那个结巴的‘三字小王子’金公子,在与徐敬业推杯换盏间,我听到他们唤他阿图古,印证了他外族的身份。

而佯作富商混于市井的太子爷李翊轩,则一直维持着乐呵呵的笑脸,动不动和歌姬舞姬嘴对嘴喂酒,将三分木讷,三分浮夸,另有四分纨绔子弟的败家之象演得生动逼真,惟妙惟肖。

酒过三巡之后,一个个看起来都是耳酣脑热的。李翊轩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在我替他斟酒的时候,突然一把抓住我的手就往嘴边送,嚷嚷道:“唔~好香的猪蹄啊!”惹来席间一阵嬉笑。而我与他拉拉扯扯间,趁机将酒全都洒到了他身上。

有几个人怒斥道:“不长眼的丫头,怎么这么不小心!”

薛煜琛闻声便朝这边看过来,还有阿图古,我赶忙唯唯诺诺的跪下了,伏在李翊轩脚边。

李翊轩挥挥手:“嗳,不妨事,是我喝醉了自己不小心。”一边说一边往我身上靠:“真的醉了,不能再喝了。”

我垂头扶住他的胳膊:“爷,我扶您出去吹吹风吧。”

李翊轩嘴角一弯:“好。”再一记踉跄,全都靠在了我身上。

众人眼中,酩酊大醉的李翊轩踩着踉跄的步子到甲板上吹风去了,怀里还裹着一个瑟瑟发抖的小丫鬟。只是才离开筵席,身后丝竹尚在袅袅,他已经脱了醉态,扇子一开,摇得风流妥当。前后判若两人。

站在甲板上,可见两岸琼花盛放,垂柳在微风中轻拂,透着湖水,绿如蓝,蓝透白,一片锦绣潋滟。他不愿负这大好河山,双眸正对着前方,眸中精光矍铄,再无遮掩。

我怔怔然瞧着他,想起方才席间的众生百态,表面上虽是客客气气,但想来都是徐敬业一党,惧于徐敬业的威慑,对李翊轩这个挂名太子并无多少真心的尊重,御衣黄呈上时,一个个眼里的神色有鄙夷,轻视,嘲笑等等,毋庸赘言。而即便是这样,李翊轩也通通照单全收,搂着舞姬,含笑饮尽杯中酒。

面对挑衅,谁能始终谈笑如常?!

单是这份宠辱不惊,便是寻常人所不能。李翊轩脸上的笑意,从头至尾不曾深达眼底,大约也只有我才发现了吧。

今日方知,他竟这样不简单。

此前薛煜琛早就叮嘱过我,与殿下相处时须得小心些,万不可行差踏错。但我一直不怎么挂心在意。而眼下突然有一种感觉,仿佛自己…从未认识过这个人。

凉风徐徐,李翊轩见我许久不说话,独自拿着鱼食一点点往湖里抛,待鱼儿聚拢了细细打量之后,回过头来问我,这是什么品种的鱼,这鱼又是什么时候产卵,等等等等…

我建议他既然这么喜欢,不如钓两条回去养,他便差人拿了一干鱼钩来,撩起衣摆坐下钓鱼。我在旁边看了许久,有几次鱼儿明明近在眼前,下一刻又一甩尾巴逃走,我急得要命,便一把抢过他的鱼竿越俎代庖。然而当鱼竿果真到我手里的时候,我惊讶的发现,那钩子竟是直的!

“你这样怎么能钓到鱼?哪有人用直钩子的!”我埋怨道。

李翊轩却文风不动,只淡淡说了一句。“愿者上钩而已。”说完扇柄轻轻敲了一下我的脑袋:“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小妞,说你笨吧,好像还挺聪明,可聪明人怎么尽干糊涂事?!”

我看着他,抓了抓脑袋:“呵,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哦?”他嘴角向上单提:“真不明白?”继而凤眸一眯:“唔,你别说,这天乍暖还寒,起风了便有些凉意,替我拿件外衣来。”

“是。”我敛眉乖乖退了出去。

走了两步,回头望了一眼天际,李翊轩正扶栏眺望远处群山,五指向天盈盈舒张,忽明忽暗的光线在他指间流窜,看起来,是全然胜券在握的模样,似乎没什么能逃出他的掌心,他的算计。

感觉到我的停滞,他半转过脸来,低喝道:“怎么还不去?要我冻死在这里吗?”

“是。”我踏着甲板,翻身一跃上了楼船的第三层。同一时刻,最后一丝夕光在远处没去,夜,终于降临。

狭长幽深的走道,四面无风,淡淡的黑色无处不在,将人笼罩其中,我一间间推开两旁独立的房间,冷不防吸入防腐用的薰香。

没有百里红,只有一具具棺材。

透着森森的死亡气味。

我检查完毕已到走廊尽头,踮起脚尖踏上楼梯预备上第四层。

与先前一样,格局没有很大变化。唯一不同的是,此次有微弱的呼吸声,甚至都不能算是呻吟,是那种费力的,用尽所有力气靠胸腔起伏的响动。

我循声而去,轻轻推开房门,吱呀一声,如同穿梭时空一般,将我带回到最古老原始的杀戮现场。

我设想过阿红的处境,她是死是活,都已经有心理准备。然而当屋里突然出现一只这么大的老鼠,还是一只人型老鼠,却是我完全无法想象的,内心的震动可想而知。

它静静的躺在那里,四周的鲜血早已干涸,呈现深红褐色。我每走一步,就离它更近一些,愈加能肯定,它就是百里红。

“别…别过来。”它竭尽全力的阻止我。

“阿红。”我轻轻唤道。

它的喉咙里发出咯咯的笑声,比哭还难听。“姐姐…呵,你来啦…我以为没人会要我了…”

“嗳。”我低低应了一声,“我来了。”

这一声姐姐,自她长大以后,再没叫过。

“姐姐,我不叫阿红。”

“我知道。”

阿红这个名字是甜水乡的族长替她取的。

她并非本地人士。确切的说,是我拾回来的。

当年,许多人都说郊外的兰若寺那里闹鬼,我便独自偷溜去那里抓鬼,谁知后来熬不住睡着了,半夜里被一只手给活活摸醒!

“哈哈!”我捉住那只手一蹦三丈高,“看你怎么逃!”

点亮了火折子,发现众人口中的鬼,其实不过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

她可怜兮兮的望着我,将手指拧成了麻花。“姐姐,我肚肚饿,饿了好些天了,求求你行行好,给我一只鸡翅膀吧!”

我瞧她与我一般大,便将自己的鸡翅膀分了给她,还将壮胆的酒也拿出来共享。一晚上相安无事。…》小说下栽+wRs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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