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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骨-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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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慷际敲烂肋眨
看不见她的表情,但可以感觉到,她是微笑么?唇边的弧度必定极小,他听见她朝侍者道谢,端盘子的人似乎愣了一下,才放下手中的东西。
莫非她真的很美,罗列皱了皱眉,他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情绪并不好。对于一个瞎子来说,美丽的外貌还不如手上的触感来的可贵。
一股浓重的奶味飘过来,他的表情越发难看,“是奶酪么?”
“嗯。”秦暮看了他一眼,“你不喜欢,那我可以另外挑张桌子坐的。”察言观色的本领在哪里都用的上。她已经放下餐具,右手扶住椅子,准备站起来。
“不用,坐下。”话一出口,极简略的两个字显得很没有风度。罗列垂下眼眸,转开话题,“是杏花奶酪。”
“嗯,你尝过?”她重新坐好,态度自然。
“没有,我闻到过。”
“这样的。”秦暮重新拿起叉子,只是闻到过就记住了,这该是有多讨厌呐!在她以为罗大神不会在开口的时候,罗列应了一下。
“嗯,几年前一个人来t国旅游,闻到旁边的人吃这个。”因为味道实在过于特别,他转头就走,盲杖都没拿,完全忘记自己的眼睛看不到了。
“旅游,你去过很多地方?”秦暮饶有兴趣的问。
她没有问一个盲人是如何独自旅游的,也没有质疑,就只是单纯的好奇他究竟去了哪些地方?心情一好,罗列觉得杏花奶酪似乎并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x国的雪山,y国的薰衣草花田,铁塔……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很多。”
与其说是羡慕,不如说是嫉妒。秦暮必须小心自己的行踪,有很多地方她从来不敢轻易涉足。“美丽的地方总能另人心情愉悦。”她装模作样的感慨。
“是的。”罗列停顿了一下,“毕竟那时候我还没能接受自己看不见的事实。”
秦暮表示了解,原来他不是天生的眼盲。但是……这话你确定要说给一个陌生人听?
罗列的确没有确定,他似乎也意识到这样的话题并不适合继续。恰好秦暮吃完最后一口问他,“接下来去做什么?”
“不着急,离宴会开始的时间还有很久。”
……不着急你七点过来叫我起床?!逗我玩呢!
“礼服和首饰都有了么?”
“嗯。”她的声音闷闷的,罗列用餐巾擦拭干净修长的手指。
“t国有很多漂亮的风景,你要不要去?”
“来不来的及?”赏景什么的几个小时完全不够,何况现在离卡宴开始只剩下九个多小时。
“只要你想。”他这么说的意思就是来的及了。
秦暮弯了弯唇,“那还等什么,我们走吧!”
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秦暮如果知道罗列所谓的看风景是在这个地方,那她宁愿在酒店睡到十二点也不起来。
一条独具t国特色的街道,赫然是她昨天晚上经过的地方,秦暮记得左边第三个摊子,那个位置现在被人占了,卖项链的姑娘大概是个学生,晚上才有空出来。
秦暮不喜欢记忆,尤其是将这种记忆用在不认识的人身上,然而大脑却总是多事的记录下全部细节。她到现在都能清楚的记起那个年轻姑娘脸上的笑容。还有……那个与她同样双眸的聪明孩子。
“虽说来的及,但我们最多也就只有两个小时的时间。”
“哦,这样。那不如别逛了。”天知道秦暮说这话的时候有多真心实意。
他却误以为她是嫌时间不够而生气,“再加半个小时,不能再多了。”
“……”我们真的是活在同一个世界么,为什么你听不懂我说的话?
考虑到晚上的宴会,哪怕是再好看的食物,秦暮还是没有买的欲望。礼服十分贴合身材,只要有一点瑕疵就会显得不那么完美了。为了这一点,她决定到卡宴开始之前只吃个三分饱就好。
☆、第四十二章玫瑰夫人
梳妆台的镜子,明亮的照出一个人的容颜,她将墨色长发些微盘起,用一根玉簪固定,其余任由它垂在身后。
箱子里的瓶瓶罐罐很多,白暂指尖划过每一个物什,挑选出自己想要的几样。
青瓷小碟中盛着质地细腻的粉末,以上等米为主,辅以数十种草药精制而成,最适合用来上妆。
只需打上薄薄的一层,原本就白嫩的肌肤显得更加透亮。她挑了一只眉笔,细细的勾画,有人说,透过眉毛可以看出一个女子的性格,或者也可以这么说,通过一个人的外貌能看出很多很多。
一笔一笔,轻柔而仔细,看着镜子里的人,她取出口脂,入目的浆果色显然不适用这个妆容,女子顿了一下,重新拿出一款新的。
她的唇色极淡,粉色的口脂只会显得寡淡,玫红色却恰恰正好。不过分热情,也不过分苍白可怜。
女子大都三分长相,七分打扮,她打量着这张脸,黑色双眸里亦是自己,最后将摊开的东西合上盖子,慢吞吞的放回去。
秦暮起身,墨色长发同裙摆扬出一个极美的弧度,她缓缓勾起唇,不论美丽,只觉惑人。
罗列早已等待多时,女孩子打扮起来慢,没有充足的耐心可不行。幸好家里的姐妹多,罗列从小就习惯了等待。
他们是搭档,早先就讨论过各自的想法。罗列的本意并不是西装,比起这个,他更中意传统服饰。
原本的计划是秦暮穿旗袍,他穿马褂,但迫于女子强烈要求裙子不可开叉,不可过短,至少长至膝盖的无理要求后变成了现在这个模样。
秦暮的设计风格各异,适合于各种身材类型的女子,但对她自己来说,那些短的过分的裙子是不可以穿的。不是不喜欢,也不是害羞,就是不可以!绝对不可以!
所以就让他戴假发么?假发!没想到他也有戴假发的一天!
其实也没有罗列想的那般糟糕,至少他的模样像极了古代的忧郁贵公子,假如他可以调整下脸上的表情,不再一副别人欠债好多年没还的架势。
“等很久了么?”秦暮穿着一双绣了繁复兰草的鞋子,慢吞吞的走出来。
这些耗费巨大精力的服饰显然不可能在这短短几天完成,幸好秦暮有段时间心血来潮制作过,除了她身上这件,还有另外几套完整的放在赵倾那里。
回国的时候将它放在箱底,拿出来的时候也变的皱巴巴的,秦暮拿了熨斗熨了好久才让它恢复原来的样子。至于罗列怎么办到的,她想自己的好奇心还没有这么严重。
“不会,时间刚刚好。”迟到是一件非常有礼貌的事,这代表了一种态度问题。
“现在就走?”
“等等,还有最后一件事。”罗列递过一个黑色绒盒,“是副泪滴耳环,估计会很搭。”
秦暮无奈的笑笑,问题是她没有耳洞,再好看戴不了也是白搭,终究还是不能拂了别人的好意,她将盒子打开取出来做了做样子戴上,最后极轻的放回盒子里合上。
“谢谢,这样很好看。”
罗列似乎并没有发现,他只是点了点头,往前走去。也许是注意到他并没有带盲杖,秦暮想了想还是走上前环住他的手臂,“你不会让一个淑女独自进场的对吗?”
“当然。”他突然觉得假发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
传说中的卡宴,真的要自己亲自体会才可以。秦暮一进场就被缤纷多彩的服装晃花了眼。穿苏格兰裙子的那位呃……先生,你好歹把腿毛刮干净吧!
和服,蛋糕裙,木屐,高跟鞋,各种颇具特色的打扮另他们显得不是那么突兀了,但仍然吸引了大部分人的目光。
“她的打扮真好看,是哪一位,怎么以前从来没有见过?”
“没见到站在她旁边的那个人么?罗列,是罗列,想不到今年的卡宴他居然亲自来了。”
“罗列?”
“你是第一次来的吧!我和你说……”
大多数人都是见过罗列的,时尚圈的宠儿,天生的设计天赋。
以男款设计为主,十五岁成名,十七岁开始举办自己的首次秀展,此后便是一路顺风,设计出来的每一件服饰无不让人心折。更重要的是,他现在是个盲人。
不过谁也不知道罗列是什么时候看不到的,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再见他的时候就是现在这副模样,眼神空洞,明显看不见了。
不多时便有人来搭讪,在这种场合罗列也不得不收敛下他一贯的毒舌技能,秦暮悄悄松开手,看他被众人包围的窘迫样子不免觉得有趣。
“这布料摸上去真舒服……”女人的手伸过来一沾上秦暮的袖子就舍不得离开,嘴里还不时的嘀咕着什么。
秦暮没阻止她对自己的布料一见钟情,站在原地等她清醒过来。她穿着一袭华丽的纱裙,裙摆及地,不规则剪裁,露出纤细的小腿,金色细跟衬得身材窈窕。
她蒙着薄薄一层面纱,容颜模糊,突然抬头说了一句,“姑娘,你的衣服做的不错。”
“……谢谢。”正常人第一眼看到的应该是款式,而不是布料吧!
啪嗒,灯光一下子就暗了,大家安静下来,站在周围的位置没动。一束白光打起,伴随着台上一个清冷的声音,白色袍子的少年覆着半片面具遮去一半容颜,只露出精致的轮廓,隐约不凡,“感谢大家百忙之中抽空来参加这次宴会,今年的宴会依旧如此,大家不必拘束,玫瑰夫人创办的初衷是……”
“完美服饰,完美人生。”灯光一下子亮起,众人异口同声的说出这句话,再看那台上的少年,已然不见,秦暮眉一挑,看来这是卡宴一贯的开场白。
“呵……”旁边的女子笑出来,秦暮看她,只见她俯过身子,“什么初衷啊!那个女人就是为了好玩而已。”
她的声音像是上了年纪,语气却是轻快,看的出来是位不甚成熟的夫人。这样的女子,大概是被保护的很好,就像秦暮曾经见过的那位,被宠到作死的某个女人。
“你觉得刚才那个年轻人怎么样?”
“看的不是很清楚。”
“感觉,你可以凭着感觉猜一下。”
“嗯……”秦暮按照她的话想了想,“长得不错。”
“就这样?”这位夫人好像不太满意。
秦暮好笑的问,“还能怎么样?”
“不可能啊!见到我儿子的姑娘没一个不爱他的。”
“这样的,那我不得不说,您的儿子魅力真大。”这话怎么这么熟悉,就好像曾经说过一样。秦暮一顿,僵硬的打量着眼前这位戴着面纱的夫人,身形倒是挺像,不会这么巧吧?!
☆、第四十三章她不见
事情总是这么巧合到出人意料,她早该想到的,凭那个女人一贯的胡闹个性,在自己地盘上开个宴会玩一玩也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你叫什么名字?”
“……阿亚。”
“我问的是本名。”
本名有可能告诉你么?秦暮微笑,尽量让自己的表情生动些,“那您的名字呢?美丽的夫人。”
“玫瑰,叫我玫瑰好了。”
“我问的是本名。”
本名有可能告诉你么?玫瑰夫人收了收笑容,“你可真有趣。”
上位者的架势可真不一样,瞧瞧她现在这个表情,逗小猫小狗玩么?秦暮都快要认不出这就是那位娇气到作死的王后陛下了。
齐叮铃也来了,她不是设计师,恰好认识的朋友需要一个舞伴于是她就跟着过来看看。一袭红色长裙,配上同色高跟鞋,本是要多耀眼就有多耀眼的打扮,却在那个穿白裙子奔丧一样的女人出现时,被夺去了全部注目。
长这么大什么都能吃,就是不能吃亏。齐叮铃抬脚就往那个方向走去,等到看清白裙子的模样后更是一愣,嫉妒的小火苗蹭蹭蹭的涌上来,有没有搞错,这个女人居然长得比她还漂亮!
有时候女人间的敌意来的就是这么突然,不问缘由。
同玫瑰夫人告别后,秦暮一个人往阳台的方向走,若是没有人打扰,接下去的几个小时她不介意在那里度过。
“啊!不好意思。”半杯红酒直接泼上衣服,秦暮还没反应过来便听到一个女子歉意却并不真诚的声音。
齐叮铃暗自得意,衣服染上污渍,要怎么穿呢?
她将裙摆拉起,两只手扯了下,红色的液体滴滴滑落,彷如荷叶上的露珠般。那白色裙子早已恢复原样,了无痕迹。上面的玫瑰经过滋润显得更加美丽,娇艳欲滴。
齐叮铃震惊的看着这件仿佛拥有魔法的裙子,一时间愣住……
秦暮对她点头,很有礼貌的回敬,“没关系,你不用放在心上。”
真是一位非常有教养的小姐!不少人看见了这幅场景,纷纷对她举杯,秦暮朝他们微笑,然后离开。
相对比她的莽撞,更加衬托出白裙子的高贵了。齐叮铃脸色发黑,丢脸的不是输赢,而是对手根本就不将你放在心上。她的眼睛绝对不会看错,那女人看她就好像看花瓶般自然。
如果是装的还好,如果不是,那这个女人的身份绝对不简单,齐叮铃看着白裙子的背影,是哪一家的小姐……她怎么会没有印象。
足够聪明的话,她是不会跟上来的。秦暮安心的扶着栏杆,眼前的景色一览无余。夕阳缓缓落下,夜色即将拉开帷幕。
她的长发被风拂过,她的白色裙摆微微扬起,而她本人就像是古代走出来的淑女一样,一举一动皆可入画。
黑色眼眸,精致脸颊,面无表情时像在发呆一样。少年站在一侧的另一个阳台上,半片银色面具还闪着冷冷的光,眼睛却一眨不眨,终于……见到你。
这时候秦暮在想,等宴会结束就回x国,以后,她再也不要来这里了。陌生的国家,陌生的人,各种虚伪的笑容,她一点也不喜欢。
这时候,她没有想到,只是来参加一场小小的宴会居然就让自己十年的行踪就此暴露。只是一个不再预计中的错误,导致所有的事情就此失控,让她再次回到那里,一直到看见那个如山般不可摧毁的背影。
你相信命运吗?所有人的命运都会在挣扎无果后回到原地,在你出生的那一刻,就无法逃脱,未来的命运。
……
午夜十二点,卡宴拉下帷幕,一个双眼空洞的男人慌张的询问主办方,你有没有见到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美丽女子。
抱歉,罗列。我只在阳台那里见她一面,之后就不知道了。
她不见了……只是一个转身,她就不见。
时间又过去两个小时,全部的关系都用上了,罗列有些急躁终于还是拨通了一个号码。
楚燕是在凌晨五点钟接到的电话,那边的人一个字也没说,犯困的眼神瞬间凌厉,“出了什么事?”
又是一阵静谧,“抱歉,楚,她不见了。”
不见了?不见了是什么意思?好好一个人怎么会无端不见了?!楚燕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说清楚,究竟怎么回事?我马上过来,宴会上谁与她有过接触,你仔细调查,别放过丝毫痕迹。”
男人顿了一下,“罗列,我马上过去。”
另一边,秦朝收到消息,楚燕订了最快前往t国的飞机票。套上衣服,连头发也来不及整理,知道阿暮可能出事,妹妹表示很担心,直接开了私人飞机就走。
谁说不能依靠家族力量的?也就只有楚燕那个白痴才会想靠着自己,这不,区区一架飞机都弄不到,秦朝麻木着一张脸,嫌弃的说了三个字,“窝囊废!”
也许真是年少,经历的风浪还是不够,秦暮只想着最快的方式到达,却忽略了最快的方式并不一定是最合理的方式。这边飞机正准备起飞,京都那边就知道动静了。
秦言还在外面玩的风生水起,冷不丁收到命令,原本无限期的任务迅速升级,一个月内必须完成。
也不知道那位小姐又干了什么事,秦言冷笑,赛车甩过弯道,漂亮的漂移惹来一阵欢呼声,他冲过终点,摘下头盔的时候骂了一句,“猪都不带这么蠢的!”
麻醉药的劲道还不够啊!秦暮躺在冰凉的地板上,一动不动。身体被绳子捆住,眼睛也被布蒙住,她的意识已经清醒,可以明显感觉到周围有人,一,二……听脚步声大概有五个,都是一米八左右的个子,脚步很重,似乎很不安?
是了,她不见的话,罗列应该会派人找!至于楚燕,秦暮完全没有想过,t国这么远,等他到?黄花菜都凉了。
“这女人什么时候会醒?”
“麻醉药的威力大着,少说也要一天一夜。”
“幸好,免得醒过来哭哭啼啼的另人厌烦。”
两个人的对话被另一个声音打断,“闭嘴!快想办法离开这里。如果任务失败,大少不会饶了我们几个!”
两个人都是一凛,都不在说话了。脚步声越来越近,秦暮被人提起来扛在身上,真是……不知道这个姿势很容易脑溢血吗?
绑架,刺杀,毒药……这些词汇真是一点也不陌生,以至于再次面临这些场景的时候,秦暮只觉得久违了。
☆、第四十四章谁也不能
次日中午,罗列坐在酒店的房间里一动不动,他的脸色微微苍白,从昨天开始,就已经滴水未沾了。
敲门声传来,他抬眸望去,即便知道自己什么也看不见。
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大步走进来,他的面容俊美,身材修长,只是那一双眼睛,阴沉的吓人。“找到人没有?”
“昨天宴会上每一个同她说话的人我都查了。”罗列从一顿资料里抽出二张照片,“排除掉其他人的嫌疑,就只剩下这两位。”
二张照片,赫然是玫瑰夫人和齐叮铃。
罗列垂着眼眸,“楚,按你猜测,哪一个比较可能?”
“不必猜,两个都跑不了。”他看着照片的两个人,不管她们是谁……
“左边这个穿纱裙的女人查不到身份,但是另一个却是齐家的小姐。”
“你先去请”齐叮铃“,剩下的我自己解决。”他的决策很快,几乎没有犹豫。
杀伐场上的王者亦是如此,只因,当断不断,必受其害,而楚燕,并不想因为任何缘由耽误,错失她,他会后悔一辈子!
T国皇宫。
玫瑰夫人此时正优雅的坐在庭院里享受下午茶,两个心腹立于身后,左右两旁还排立着两列女仆。她靠在躺椅上,微微合上眼眸,却丝毫没有倦意。
意识有些模糊,从回来后就一直感觉不对,那个女孩……那样的谈吐,她面无表情的时候。真像……
“夫人,你为什么总看着我?”她穿着一袭小黑裙子,说话一板一眼,像个小大人。
她没有女儿,对于这个雪般精致的孩子自然无比喜欢。“自然是因为你长得太漂亮呐!要不干脆留在这里,当我的女儿怎么样?”
那孩子丝毫不为所动,一双黑眸清澈干净,“我不是您的亲生孩子,在面对抉择时很难确保您不会弃我而去。”
“夫人,您并没有保护我的权利。”
那是玫瑰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柔弱,而在不久以后丈夫突然被人暗杀,她被迫肩负起一个王国的责任,还要面临一大顿乱七八糟的破事儿,玫瑰才想起她的话。
那女孩太过聪明,t国内乱,玫瑰自顾不暇,只来得及带走自己的儿子,却完全忘记了她。幸好这孩子擅作主张提前带人离开,否则怕是难逃一死。
夫人,您并没有保护我的权利。她的话,竟是一语成戳。
“陛下,客人已经到了……”
玫瑰睁开眼睛,不远处的黑色身影慢慢走来,她眯了眯眼睛,“楚?”
“夫人。”他鞠躬,叫的是夫人而不是陛下。
“这是今年第一次见你,莫非协议有什么问题?”
“不是。”楚燕站在阳光下,离她大约三米,“我来是有几个问题想向您请教。”
大约十五分钟楚燕就离开皇宫,在他离开之后,玫瑰直接往小儿子的宫殿走去。
那是整个皇宫最偏僻的地方,白色玫瑰开得正好,一踏进去,冰冷的气息便扑面而来。干净的大理石地面足可照出人的倒影,风铃声叮咚悦耳,让人的心情都放松下来。
大厅的少年正逗着巨大笼子里的鸟儿,一身白袍,不染灰尘。
玫瑰看着小儿子那过分华美的容貌,他看着心情甚好,可唇边没有一丝微笑。
“母亲。”他没有回头,玫瑰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
“卡宴,你是不是见到那女孩了?”
“是的,母亲。”少年将手上的肉块尽数投向鸟儿,侍者上前一步,他用加了特殊药水的清水足足洗了三遍手方才罢休。“可惜出了差错,她被另一伙人劫走了。”
“……那你还不派人去找。”玫瑰被他淡定的表情气到,“她是绝对不能在这里出事的。”
“为什么不可以……”他的红唇微微勾起,“您在怕什么呢?”
“卡宴……你怎么可以用这种口气和我说话?”玫瑰的眼眶湿润,这种类似于嘲讽的语气,你知道么?我的儿子,为了你,我做了多少错事。
“抱歉,我失态了。”只要是关于她的事情,他没有办法控制自己,他欠她的。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就欠她。
“……找到她。”王后似乎被抽空了力气,她转身,喃喃自语,“这或许是我们唯一弥补过错的机会。”
找到她!楚燕看着面前的这个女人,齐叮铃,齐修云同父异母的妹妹。寒着声音问,“她在哪里?!”
“都说了不知道了,你们抓我来干什么?!”她依然穿着红裙子,却不是昨天的款式。艳丽的五官生气起来咄咄逼人,真该说不愧是大家族的孩子么?这么……不知死活。
“你最好把昨天的事情一字不漏的说出来,否则我不确定你能平安无事的出这个门。”
“神经病啊!你知道我是谁吗?要是敢动我一下,我哥哥不会放过你的。”
“哥哥?你说的是哪一位,齐端英还是齐修云?”楚燕将一个黑色小物扔在桌上,唇边无尽嘲讽。
居然知道她是谁还敢动她?齐叮铃惊恐的望着那把枪,这就是个疯子!但她还是吐字清晰,“我发誓昨天除了泼她一杯红酒之外什么也没干,至于她不见了,也许是仇家下的手呢!”
“你用红酒泼她?”楚燕晲了她一眼,那眼神蕴含无尽冰冷,吓得齐叮铃生生打了个哆嗦。
“她的裙子没脏,她一点事情都没有……”
“去拿瓶红酒过来。”
毫不留情的一句话瞬间将她惊住,“你不能……”
楚燕打开木头塞子,让人按住她的四肢直接往头上倒,红色的液体从发丝滑下,流入眼睛,鼻子,到处都是酒精的味道。齐叮铃挣扎着爬起来,又被整个人压制住,“滚!咳咳……你们敢这样对我!我哥哥是不会放……”
“再拿一瓶过来!”
三四瓶倒下去,齐叮铃整个人都狼狈极了,红色的液体还不时从身上滴落,她双手抱着,整个人缩成一团。“我说……”
“昨天泼了红酒,白裙子就跑去阳台了,我没见她。接着大概是十一点左右,我在洗手间看到她。她就这么突然倒下去,我藏在里间,吓的动也不敢动。几个穿西装的男人涌进来将她带走,我不知道是谁,但真的与我无关啊!”
“最好别让我发现你在撒谎。”楚燕打开暗室的门,守在外面的罗列一下子就闻到浓浓的酒味,他忍不住皱眉,“你是不是做的太过了?”
楚燕看了他一眼,什么也不说,头也不回的离开。她那样尊贵的人,别说是被人泼红酒,就算是多看一眼也不应该。齐叮铃什么身份也敢对她不敬?
她生来就该是高高在上,谁也不能肆意伤害她?即便是他也不行!
☆、第四十五章求你活下来
“人带来了吗?”一个粗糙的声音响起,估计是戴着变声器。
秦暮被人扔在地上,皮肉与地面相撞,很痛……如果麻醉的效力没有这么快消失的话会不会感觉好些。
身穿黑色斗篷的人拿着一把匕首慢慢朝她走去,刀光一闪,秦暮动了动指尖。
“你干什么?!”一个男声阻止了他继续接近,秦暮没有再动。
“怎么,大少没有和你们说?”
“大少吩咐,抓活的。”
“那就对了,我不会杀她。”粗嘎的声音笑起来,“放心,我只是在她的脸蛋上划几道而已,不会要了她的命。”
那个站在面前的男人似乎犹豫了下,但还是移开了脚步。秦暮现在有两个选择,一,躺着不动任由刀子将脸划个稀巴烂,下半辈子都遮遮掩掩的过。二,奋起抵抗胁迫这个使刀子的但同时暴露麻醉药失效的事实。
一的结果自己可能会挨到救兵,二的结果是再次被麻醉然后脸被划破,注:无痛觉。
“啪”,力道失控,匕首擦过衣服,虽然穿了好几层但还是划破了左臂皮肉,血一下就冒出来。真是……痛的好想掉眼泪。
她的右手握着匕首,黑衣斗篷迅速转身,秦暮只来的及扯掉她的外套。
柔软的小卷发,女子一身淡蓝长裙,她的身材纤细,一张脸蛋楚楚动人。秦暮的黑眸微动,荆蓝……
秦暮的手里还拿着黑色斗篷,头也不回的跑,她可没有以一对六的本事。
“你们还傻站着干什么?还不快追。”变声器还没摘,女子的声音粗糙的像刀磨过钢板一样,配上她娇弱的外形实在是不协调。
几个人纷纷去追逃跑的秦暮,这里的环境类似于化学工厂,不同的试剂多少挥发着刺鼻的味道。
她一米六五的个子,怎么也不可能跑得过一米八,于是藏在铁皮罐子下面。黑暗很好的做了遮掩,她握紧手里的匕首,放轻了呼吸,黑眸中毫无波动。
“咔擦。”皮鞋踩过玻璃的声音,黑暗中,谁也看不见谁。她屏住呼吸,身上的黑色斗篷很好的融入夜色,寒光一闪,匕首猛地抽出,直接刺入,温热的血液有几滴落在脸上。
男人痛苦的呻吟,却并没有倒下,一只带着老茧的手掐住她的脖子,她没有去管,只是用力抽出匕首,眼睛眨也不眨的再次扎下去。
“啊……”惨叫声飞快引来其他人的注意,秦暮喘了一口气,顾不得去捡武器,踉踉跄跄的跑进工厂更深处的地方。
很痛,左臂,脖子,全身上下没有不痛的地方。秦暮控制不住的哽咽,只一瞬就被全数咽进喉咙。现在不是娇气的时候……活下来,她要活着去见他。
秦暮将几个小瓶子的液体装在一起,艰难的爬上阶梯,趴在上面的木板上保持不动。
“那个贱人跑去哪里了?”
“嘘,不要出声,别忘了三号怎么死的。”
有着多年雇佣兵经验的居然被一个女人杀死,说出去谁会相信?可事实就是如此。
白色的液体从上面倒下去,只几滴就足以腐蚀掉石板的威力,尖叫声在空旷的地方显得更加可怕,他们没能立即死去,反而顺着方向寻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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