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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逆时空强者-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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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求死意已决

【由文】



月影朦胧,突然一大片黑云毫不留情的挡去了大片月光。

所有的一切都沉浸在漆黑不见五指的夜幕下,被庞大的黑暗所笼罩。

这样的夜晚是最可怕的,说不定会有什么出没。

风悄悄的吹过,缓慢的拍打在小镇居民的窗户上,似乎某一位远方陌生的不速之客,在深夜里拜访。

又或者是,寂寞的风,在夜晚里和小镇居民玩的一个,更加无聊的游戏。

小镇的居民都在熟睡,只有一个四岁刚出头的孩子,还窝在自家的被窝里,瑟瑟发抖。

睡前,他刚刚看了一个惊悚恐怖电影。如今小镇的景象与电影中的景象竟然不谋而合。

风吹动树枝的“吱呀”声,风拍打着玻璃窗的“啪啪”声,甚至在高阳的耳边还会传来,一阵阵由远及近的脚步声。

这脚步声是异常的沉重,尽管周围仍然是静悄悄,但是它却无比清晰的传到高阳的耳朵里,与他的心跳声形成了一个相反的节奏。

小男孩很害怕,窗外的树枝也在风中不停的摇摆着。

在深夜朦胧的月光下,这摇摆不定的树枝,更像是一只只恐怖怪异的大手,在风中张牙舞爪着,简直就是十岁刚出头的高阳的噩梦。

如今已经是寒冬时节,整个小镇都被笼罩在寒风之中。

不知为什么,今夜的寒风来的比往常更早了一些,不到半夜十二点钟,便如受伤的猛兽一般,不停的嘶吼起来。

小男孩目不转睛的盯着窗外,他的心跳越来越快,而窗外传来的脚步声也越来越快。

与此同时,华国宇宙探测局里。

“江博士,您对这两颗天外来物,有什么看法呢?我总觉得,似乎有些不正常!”

司徒浩朗看着全息图,若有所思的说道。

“司徒先生,你是不是悬疑电影或者科幻电影看多了?这颗流星重约一顿,坠落的速度大概在每分钟,二十公里。你没有必要,因为这点小事,就把我从被窝里拽出来吧。”

“要知道,这种小流星入侵地球,每年都不知道有多少呢?唯独你,对此情有独钟!还搞得我也神经兮兮的!”

江镇远博士,揉了揉,睡眼蒙的眼睛,十分不悦的说道。

虽然他和司徒浩朗这个老同学已经认识了几十年,但是对他的所作所为,却不敢有半点恭维。

“不,博士,你错了。这里还有一颗!”

嗞啦嗞啦,就在司徒浩朗将手指向,距离第一个流星,大概数百公里之外的某处时,突然整个全息投影开始出现极其不稳定的颤动,整个智能投影机发出刺耳的尖叫声,似乎是受到了某个强大信号源强烈的干扰。

“砰”!整个只能投影机,在两位权威电子学家外加天文物理学家面前,玩了一个自爆。

大概一点五个亿的全球顶级设备,就这么毫无征兆的就被突如其来的巨大磁场,给击毁了。

“难道是星球大战要来临了?”

一想起父亲临死前,交给自己的一本预言古书,司徒浩朗突然没头没脑冒出来这么一句话,弄的江镇远有些大脑短路。

尽管天文学与科幻电影,通常是有一定关系的,但是最近好像不流行星球大战啊!

“你到底让我看的是什么?”

江镇远有些气愤的问道。

“你难道没看到?”

随着整个智能投影机得坏掉,整个大厅也变得一片漆黑。可是司徒浩朗的声音,却显得异常的惊讶。

“我是说,在那个红色的流星后面,还紧紧的跟着一颗黑色的流星。你真的没看到?”按捺住心中无比压抑的心情,……

“呵呵,司徒浩朗,司徒浩朗,不就是一颗普通的流星嘛!”

呼,没有理会两人的争吵。

一颗红色火球在天空中划出一条长长的红线,如同天使的翅膀,带着绚丽的光芒,在无边的黑暗中划出自己独特炫目的轨迹,如天神降世。

在第一个红色的流星降临后,紧跟着又有一颗耀眼的黑色火球,在数万公里的地球另一侧,从天而降……

“啊!”

昏昏沉沉睡去,小男孩又在汗水浸透了全身的时候苏醒。

这已经是他第一百次梦见自己父母失踪时候的情形了。

这件事情一直困扰着他,但同时也让原本一个天真善良的孩子,变得更加的睿智成熟。

随着流星的快速坠落,高阳明显感觉到了心口一阵的压抑。

悄悄穿上衣服,高阳蹑手蹑脚的,走出了屋子。

深夜,大都市的街道上,没有一个人人影,黑漆漆的让人害怕。

高阳一个人拼命奔跑在马路上。

他感觉到,内心里有一股莫名的冲动,从某个不知名的国度,在指引着他,第一时间奔向那个事发地点。

这一切好像是在做梦,但又无比的真实。

小男孩的家就在山脚下,并不算远的地方。

他经常会去后山玩,所以他很快便来到了事发地点。

出奇的诡异,小男孩远远的望见,一个红色的大火球,从天空降落。

瞬间将后山,数千平米的一个一片空地,连带周边的森林树木,都一并毁灭,只留下一个半圆形的大坑,还有大片烧焦的黑土。

小男孩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拼命的跑到那大坑的边缘,一个黑白相间的,闪亮光球,从那个大坑里,飘了出来,缓缓的落入小男孩的手里。

这闪亮光球一碰到小男孩的身体,就立刻消失不见,仿佛从未出现过一样。

小男孩看了半天,也没发现有什么异常,就准备离开了。

哪知道,一愣神的功夫竟然天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

温暖的旭日,也在天边冉冉升起。

怕被妈妈骂。

带着一种忐忑不安的心,高阳依依不舍的离开那个大坑,拼命的跑回家。

可是此刻自己熟悉的家,竟然是那么的安静,安静的好像是别人的坟墓一样。

那无数次的梦境,竟然在小男孩的眼前,变成了现实。

小男孩猛的出了一身冷汗,才发觉自己推门的脚步声,是如此的沉重。

终于推开自己家的房门,高阳闻到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虽然不能肯定,但是他却清楚的记得,上一次他贪玩把手割了一条长长的口子,血止不住的流。

他并没有害怕,但是妈妈却紧张的不得了。当时,他闻到的就是这种味道,有点像家里腌制的咸鱼。

推开房门,便是自己家不大的一个客厅。餐桌子上摆放着一个干净整洁的筷子笼,一个插着假玫瑰花的花瓶,在桌子的一角还放着他昨晚吃夜宵剩下没有收拾的碗筷。

“爸啊!妈啊!”

看着自己熟悉的屋子变得如此的安静,高阳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恐慌。

高阳又喊了几声后,屋子里仍然没有任何回音,似乎有一双死神的眼睛始终都在注视着他。

高阳能够感觉到,自己的整个身体都被这双眼睛所看穿。

心跳猛的加快,高阳快步走到父母的卧室外,用力推开房门。

“爸妈!”

又叫了一声,结果房间里空无一人,只有慌乱离开,及没有整理好的被褥。

一种莫名的感伤冲上心头,高阳的心一下子变得慌乱不堪。尽管只有四岁,但是此时的高阳似乎一下子长大了许多。

“不会的,不会的。爸爸妈妈一定是有什么急事才匆匆离开的,而不是真的不要我了。这一定是在做梦!”

尽管已经在梦里无数次见到过这种景象了,但是突如其来的变故,还是让他有些措手不及。

父母的房间,什么都没有,只留下一本厚厚的日记。

翻开第一页:

宝贝,如果父母有事没有回来,就去找你的亲哥哥高山。他会代替我们照顾你的。

这上面,有很多是我们想告诉你的事情。

记住千万不要给任何人看,包括你的哥哥,也不行。

爱你的妈妈爸爸……

资料1

1初恋之心中的最爱

秋天是一个美丽的季节。在这个美丽的季节里,高阳收获了自己的爱情。

很多和他关系非常要好的同学纷纷都祝福他,祝福他能够不屈不挠的暗恋了六年之久,终于得到了,那女孩的芳心,也能够最终修成正果。

虽然他们之间的感情,真正发展还也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但是这一个月却让高阳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幸福。

高阳从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靠着父母留下来的一笔不少的遗产,拼命的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摸爬滚打,想要坚强的活下去。

就因为如此,在学校里,很多人都瞧不起他,也有很多人欣赏他。

瞧不起他的人,是因为他过于势力,对钱看的很重,甚至有一种守财奴的感觉。特别是在这个诺大的城市里,无亲无故,相对很多人又那么优秀,富有,自然会被人记恨。

欣赏他的人,是因为他一个人能够在这么大的一个城市,不仅一个人生存的很好,还能够凭借一己之力经营着许多令人心动的旺铺。

尽管独自经营一个不小的公司,学校几乎无人知晓,但是在学校经营的那些旺铺,收益之丰厚还是令很多人眼馋的。就算他为人低调,不喜欢出风头,背后说闲话的也还是不少。

相比经商的表现,他在学校的学习成绩才是最令人嫉妒的。

他在搞好商业的同时,不但没有耽误学习,反而在学校每年都会拿到一笔丰厚的奖学金,而且在学校领导和老师面前,表现的都非常优秀。

这些都让那些背后议论的声音,始终上不了台面,就算有些人不满高阳在学校,搞一些个体小生意,但是也不敢到学校领导和老师面前说他的坏话。

高阳除了是学校学生会的体育部长,而且还是学校侦探社社长,在学校里还是有一定威信的,而他追的那个女孩,就是学校正数第二的美女校花,潘溪云。

从小学,追求到高中,一直都毫无希望,没想到就在这个月的中秋节,潘溪云竟然破天荒的来找高阳。

高阳一见到潘溪云,那真是受宠若惊。

两个人一直是好朋友,但高阳从未表露过爱意,自从一年前高阳才奋起直追,否则一旦上了大学,就很难说了。

潘溪云从书包里拿出了好多封高阳写给他的情书,觉得他能够一直坚持到现在真的很不容易的,特别是像他这么优秀的男生,而且感情这么专一的男生真是越来越少的。

如果自己再不珍惜,恐怕以后就不会再有这么好的机会了。

对于潘溪云的话,高阳从未有过怀疑。

高阳是深深爱着潘溪云,不管潘溪云是为了什么,想和他在一起,他都不在乎。对于他来说,这份感情,比任何事情都重要。

眼看潘溪云马上要过生日了,高阳觉得自己有必要拿出点诚意来,给她一个惊喜。

他想好了,在潘溪云过生日那天,他会订上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亲自开车送到潘溪云的手上。到时候,她一定会感动的流下眼泪的。

今天,是就那个他日思夜想的日子。高阳坐在自己新买的跑车上,不停的遐想着,两个人邂逅的场景。

如今的生活,对他来说,真

可谓是天堂一般的美好。

高阳现在开的这辆跑车,名为中华之路,又名飞龙。

无论是车的性能,还是速度,又或者是舒适度,在世界所有名跑车里面,都算的上是佼佼者了。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家公司的,全自动座椅,就是由他们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两家公司有着长期稳定的生意往来,所以本来一部好上千万的跑车,他也仅仅花了一个成本价就买到手了。

这辆跑车绝对是全球限量一千台的绝版跑车。

尽管是在梦幻之都,天华市,这辆跑车也是极其难见的,如今车里面的年轻人也只有十五岁,怎么能不令人惊叹呢!

银白色的车身,配上火箭一般的车身,加上最新卫星导航系统,整辆车在华天市如同一条白色的彩带,在天空中急速飞行。

顿时引来不少少男少女的一片羡慕嫉妒的目光,就连一些有身份的人,对这辆造型设计无比新颖,性能也是超一流的跑车也是心动不已。

其实作为国华实业股份有限办公司的董事长,高阳一直都很低调。大部分事情他都是交代自己家的管家去处理的。

这个管家不是别人,正是高阳父亲亲手设计的智能机器人,高山。

这个智能机器人,与其说是智能机器人,不如说是一个生物芯片的新一代克隆人。

当然,高山身上的基因来自于高阳的父亲,高天情,所以说高山其实是高阳的哥哥。

在外人眼里,高山是国华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其实他却只听高阳一个人的话,也是他的左膀右臂。

平时高阳很少去公司,只有在重大决策的时候,他才会去公司,主持一下董事会。大多数时候,他只做幕后的策划人和决策人。公司里一些业务和日常工作,都是由高山出面完成的。

潘溪云,作为华天市第一国家级重点高中的优秀学校,全校第二个美女校花,除了学习成绩一流外,家世也相当不凡。

与高阳这种新兴实业家不同的是,潘家是一个存在了千年之久的大家族。在天华市的威望,与高阳相比,那真是,一个皇帝,一个刚得势的小贵族差别。

为了追求潘溪云,高阳自然,特地对她的家族做过一个全面而详细的了解。

潘家,起源于一千年前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子。

那时华国内乱,南北实力分布不均,局势十分混乱。

北方多以大家族为主,中央是支撑华国的第一学府,南方多是群雄割据的小势力。

正是在这种局势乱乱不堪的情况下,这个默默无闻的小子,竟然毅然选择从局势相对平稳的北方,一人前往南方。期间,也是奇遇纷纷,经历了无数生死考验。

没想到十年之后,这个默默无闻的小伙子,竟然凭借一己之力,控制了南方一股不小的势力。

本来,如果他振臂高呼,也会有人拥护他成立一个新的国家,而他也可以名正言顺的成为新国家的领袖,但这个默默无闻的小伙子没有这么做。他选择了明哲保身。

在他的的极力配合下,北方大势力联合学府,一举平定南方内乱,为整个华国的稳定繁荣立下悍马功力。

随后,此人又放下北方的荣华富贵,高位大权,主动申请,荣归故里,便在这天华市扎下根基,成为万人敬仰的英雄,富甲一方的大家族,潘家的第一代族长。

一千多年过去,尽管潘家已经没有创建时那般的繁荣,但是在整个天华市,也算的上是一方霸主。

时至今日,尽管新兴股份制企业,在天华市占据了绝大部分江山,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他的英明领导下,也在不断发展壮大,但是在盘家人眼里,确实不算什么。

毕竟,在这个世界里,有钱并不是老大,况且潘家也未必会在乎高阳的那点钱。

市南郊,有一处坐北靠南的风水宝地。那里一年四季温差不大,冬季不是很冷,夏季也不是很热。

山脚之下,一片绿油油的果树,如今已经到了收获的季节,每年都会有大批的富家子弟来这里摘果子,在潘家最闻名世界的生态园林里的亲自采摘新鲜水果。

对于平时一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富家子弟,每年来这里度假能够吃到自己采摘的,味美汁甜个大的水果,确实是别有一番情趣。

故而,每年这里,都会有大批的富人从世界各地,来这里度假旅游。

潘家生态园,可是潘家敛钱手段中最高明的手段之一。

在这里,生态园,只是整个商业锁链中,最吸引人的一环。除此之外,这里还有许许多多的娱乐,饮食,休闲,度假等场所。

当然这里的建筑一概都是田园风格的建筑,但又不失高科技成分。

可以说,潘家的商业王国,就是建立再这个巨大的生态园之上的。除了金钱上的收益外,潘家更是收获了数不尽的人脉。

尽管潘家的声望不如以前,但是在天华市,潘家仍旧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甚至说一手遮天也不为过。尤其这一代家主,潘千钧,更是一位说一不二的人物。

就在高阳兴致勃勃的开着新买的跑车赶往天华生态王国的时候,潘家的内部,可不是那么平静。

作为潘家家主,潘千钧的话,可谓是一言九鼎。可是今天,潘千钧的脸色明显没有平时那么的和颜悦色。

到了他这个岁数,已经做到喜怒不流于表,而深藏内心,荣辱不惊。可是,他今天怎么也不能保持往常那般的平静心态。

“老爷,您消消气。小云这孩子也真是,别的时候表现都听乖巧听话,可是偏偏今天,她生日的时候,惹老爷生气。”

一个衣着华丽,年轻貌美,气质不凡的中年贵妇正笑呵呵的站潘千钧的身边不停的与潘千钧低语着。

资料2

2初恋之矛盾

“我能不生气嘛!”

“你说这孩子,怎么就这么不听话呢!不就是给他介绍了一个男朋友嘛!我又没说让他们怎么地,就跟我急了。真是一点都不给我面子。哼!”

“这口气,我可是咽不下去。平日里都是你给宠坏了。今天才敢到老虎头上拔毛。”

“你说说,当着项家那么多人,我这脸往哪儿搁啊!”

潘千钧身材极为魁梧,大概有一米九七的个头。相貌也是标准的国字脸,一脸的刚正不阿,一看就知道是当官的材料。

在天华市,潘千钧除了是鸿基鼎力集团董事长外,还是上一任天华市的市长。

如今,他是天华市市长的高级顾问,华国议院高级议员。不仅仅在天华市,就算是整个华国,说出去也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

今天一向说一不二的潘千钧,竟然栽在自家闺女手里。真是把他气的七窍生烟。

“老爷,我觉得这孩子平时挺听话的。无论是学习,还是平日里的表现,都没让咱们操心。”

“我想,八成她心里已经有心上人了吧。”

“你又没提前和她打声招呼,才会反映这么大的……”

“你的宝贝女儿,那脾气跟你一个样,你也不是不知道!”

在潘千钧脾气消的七七八八之后,张月华,才小心翼翼的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张悦凤,潘溪云的亲生母亲,潘千钧的正妻。

虽然心里也有点对潘溪云耍小脾气有些不满,但毕竟是自己的女儿。

更何况,平时最宠潘溪云的人可是潘千钧。

只是在那么多人面前,特别是项家人面前,多少给要给老潘留点回旋的余地。

小云,这孩子,怎么就这么死心眼呢!

都说女大不中留。哎……

“嗯?”听到这话之后,潘千钧立马站了起来,再也没有先前,一副受了多大委屈的样子,反而是一副丢了至宝的愤怒。

张月华顿时明白了,敢情这不是发脾气,是吃醋呢!

“是哪个臭小子,竟然这么不长眼睛,连我的女儿都敢骗!”

“别让我看见他,小心我扒了他的皮!”

潘千钧,那可是军队出身,嗓门子。一旦,他放开嗓门,他在这说话,几千米外,都听的清清楚楚的。

这下可好,不光是项家的人想看看,这个胆大包天的臭小子长的什么,就连潘家的人也对,高阳抱有极高的好奇心。

可怜的是,高阳此时对此一无所知,还抱着一股子的热忱,拼命的赶来送死呢!

就在这时,在保姆陪伴下,装哭的潘溪云,摸了摸口水弄的眼泪,眉头不自觉的皱成了一团。

刚才只不过是虚张声势,这回可好,真把老爸弄急了。万一高阳被老爸给抓住了,就算不死,也得弄个半死不活啊。

原本还想再“哭”一会儿的潘溪云,竟然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就在潘溪云焦急万分,想要打电话给高阳,让他不要来,最好出去避避风头的时候,项家这边也是相当的不安静。

“父亲,对于小云,我可是暗恋了她四年之久了。这次父亲,您可是一定要为我做主。”对于潘溪云刚才那一番激烈的行为,项墨虎,可是看在眼里,恨在心里。

虽然才十八岁,但是在他眼里,他什么女人没玩过。

没想到,他苦苦追求了潘溪云四年之久,竟然连手都没碰过,更别提单独相处的机会了,而今天,她竟然一点面子都不给他,就连父亲也是碰了一鼻子灰。

不过,他可不敢在潘千钧面前表现出一丝一毫的不满。潘千钧可是一头会吃人的老虎,而且是那种吃了还不吐骨头的。

虽然潘家在华国的影响力不如百年以前那般强横,已经渐渐开始衰退,但是到了潘千钧这儿,似乎有峰回路转的迹象,而且,潘千钧现在可是正当壮年,位高权重,骨子里更是透着一股子杀气。

要说这潘千钧,不仅在官场上交际广泛,就连军队里,也有好多熟人,都是以前的老首长,老部下。即便是离开了,他的地位仍然无人能撼。

要不然换成以前,项通城是绝对不会把自己的儿子送到项家,还颇有倒插门的意思。

这明摆着就是有意讨好潘家!

末了,没想到,刚一来,就碰一鼻子灰。

这一鼻子灰还不是潘千钧给的,而是那个还未成年的黄毛丫头。

项家在天华市也算是上数的大家族了,甚至在家族史上,项家比潘家家族历史,还要长上几百年,而且两家之间颇有渊源。

据说,在潘家老祖宗没有发家之前,不过是项家一下人的孩子而已。只是后来参军入伍,才算勉强脱离项家。

所以说,项家一直在骨子都看不起潘家。当然,这些也只是背地里说说,小辈之间的事情。至今,还没人敢堂而皇之的讲出来呢。

听了儿子的话,项通城点了点头。

其实潘溪云这丫头,他还是满喜欢的。

只是项墨虎这孩子,在个人生活上,确实有点太不检点了。恐怕,就算没看见,潘溪云,也是有所耳闻吧。

“小虎啊!”

虽然对这个儿子并不是很看好,但好说歹说,也是自己的亲儿子。

项通城又开始语重心长起来……

就在项通城教育儿子的时候,高阳不早不晚的驾着飞龙从天而降。

这可是一辆新车,还没等造好就已经被预订出去了,而且是讨好那些有钱大佬的“内购车”。随便一个,人家一根手指头,就能把高阳给灭了。

要说高阳能买到这辆车,可是走了狗屎运了。当然,也要归功到,他无比精明的商业头脑,和高山超级精确的运算上。

不出所料,此车一出,无与争锋。

尽管很多汽车在价格上,可能要远远超出飞龙,但是论性价比,却没有一个能够和飞龙相媲美。

商人最重视性价比了,于是乎,许多商人都开始暗暗的和高阳较上劲了。

特别是这辆新车,融合了目前所有的高科技元素,就算停车场有上万辆各式豪华轿车,和飞龙比起来,还是稍逊一筹,甚至更多。

高阳一下车,手上便捧着九百九十九朵鲜红的玫瑰花,不仅仅新车跑车挣足了眼球,更别提手上那一大捧玫瑰花了。

一身笔挺的白色休闲式西装,穿在他身上,要多潇洒有多潇洒。

恐怕他一出现,就连傻子都知道他来干什么的了。

特别是在众多目光中,指指点点之下,还能够保持着一如既往的平静和淡淡的微笑,就足以表明,这个少年,绝非一般人物。

不过,看向高阳的目光中,依然分成了三类,第一类,那就是只是看看而已。

他们的议论无非是:

“这小伙子长的挺潇洒英俊的,不知道是哪家的少爷。这样的人,最近我真是见多了,他估计又要吃一鼻子灰了。”

“咱家小姐才十五岁就有如此的吸引力,恐怕长大了,就连瀚海世家都会派人来提亲喽。”

诸如此类……

第二类,就是对高阳的出现,抱有很大的敌意。这一类要么是项家的嫡系或者是亲密的合作伙伴;要么就是追求潘溪云的少爷公子,是高阳的情敌。总之这一类人对高阳的评价,简直就是不堪入耳。

“哎呦,哪里来的土豹子,以为开着一辆新式跑车,就敢来这里耀武扬威。”

“是啊,改明个,我买个十几二十辆。”

“你瞅瞅那模样,跟粪坑里跳出来没什么区别。”

“就那死样,穿着个白西服,不知道还以为是空气呢,弄不好是一鹅子!”

“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呸!”

这些都不算什么,还有人在心里,骂的更难听的……

第三类,就是比较欣赏高阳的人了。这些人,都是一些军队的年轻军官。

他们一向对那些弱不禁风,只知道享乐的富家公子很瞧不起,所以一看到高阳,就感觉很有好感。

也难怪,高阳的事业虽然也有继承父亲的财富,但是更多是自己打拼出来的,所以他骨子透出来的气质,是那些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富家子弟所没有的。

特别是高阳,除了是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外,还是一个雇佣兵小团队的队长。

他本人也是一等雇佣兵,故而身上免不了沾染一些类似军队的杀气,自然就得到了一些年轻军官的认可。

突然这个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他稍微一感应,便知道是潘溪云打给他的电话。这微微让他有些惊讶。

要知道,作为一个大家族的嫡系子孙,有着非常严格的家规,特别是女孩,而且出生在潘家,这种略显死板的,军官世家,被约束的地方就更多了。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在两人事先都约好的情况下,才会电话联络。

大部分时候,他们都是一个学校的,两个班挨的都很近,课程也相仿,所以上课的时候坐在一起,就解决问题了。

所以说,他们两个人很少会打电话联络的。

今天,潘溪云突然给高阳打电话,这让高阳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他连忙接通电话,一个让他魂牵梦锁的声音终于以光的速度传了过来。

“喂。”

“喂,是高阳吗?我是小云,你能听到吗?”

电话的另一边,明显是潘溪云略微焦急的声音。

潘溪云出生名门,向来做事井井有条。

高阳从来没看过,潘溪云什么时候,会像今天这么手足无措。

“是啊,我已经到你家了。马上就进大厅了!发生什么事了。”

听到潘溪云焦急的声音,高阳的心明显一沉,但作为一个商场新起之秀,虽然不能够做到喜怒无形,但是城府多少还是有一些的,故而他的语气还是一贯的那么安静平和。

“高阳,你听我的,快走。今天不适合你来,我以后会跟你解释的!”

潘溪云说话声音越来越焦急,就差点要哭出来了。

“小云……”

“嘟嘟嘟……”还没等高阳把话说完,电话那边已经挂机了,再打就是:

“您拨打的电话已经关机,请稍后再拨……”

就在高阳捧着一大捧鲜花,正犹豫着要不要走进大厅的时候,一个个子高挑,身材矫健的如同猎豹一样的年轻军官,突然站在高阳的面前,拦住了他的去路。

资料3

3初恋之兴师问罪

“阁下是?”

高阳对眼前这个突然拦住自己去路的年轻人多少有些不满。

多年经商位居高位,让高阳的骨子里,透着一股子的杀气。双目相对之下,对面的那个年轻人竟然多少显得底气不足。

不过军队的人,毕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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