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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开九度-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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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好,说说,说说我以前是什么样子的?”
我松了捏着他下颌的手,目光变得游离,“起来说!”
“谢玖爷!”
木瓜也不作做地推让,谦卑地站在我的身旁,头仍是垂着的。
我喜欢这样的下人,即便是做下人的,也应该有做下人的尊严。
“说啊!”我催促着他。
“玖爷喜欢看书写字,清晨舞剑,去温泉池沐浴,……”
“那我不喜欢什么?”
“玖爷不喜欢有别人打扰,玖爷……不喜欢笑!”
MYGOD,上帝,我一直想告诉你:其实我是一个天才,可惜你这个混蛋TMD天妒英才!
我万万没想到我的前辈竟然和我是完完全全不一样的两种人,可怜我这个四个月装神弄鬼,怕是欲盖弥彰,倒起了反作用了。
“以前我总来养心殿吗?”
“嗯,听殿里的老公公说,您几岁的时候就来养心殿的!”
几岁?这个年龄确实是我想不到的,前辈的实力果然不容小视,我自愧不如。
“我以前住在这里的时候,一直是你一个人侍候吗?”
“嗯,以前是的,那时皇上没有派过影卫,不知道为什么这次竟然会派个影卫来!”
“以前为什么不派?”
“玖爷的武功那么好,最好的影卫尚不是您的对手,您又怎么会看得上……随意派来的呢!”
呃……天雷啊,我有这么好的武功,我自己竟然不知道,还花什么大价钱雇叶无痕刺了我一剑,是不是……极品犯贱!
很黑的深夜,我突然想要仔细考虑一下如何周转现今困境时,困境却趁着天没亮,先我周转之前又一次地找上我了。
“玖爷,皇上宣你去正殿,有事商议!”
我费劲千辛万苦地爬上梯子的顶端,却发现梯子搭错了墙头,深更半夜,爱元和宣我,能有什么好事,我想一想……就起鸡皮疙瘩,但君要臣死,臣尚且不敢不死,更何况只是一个“宣”我去呢。
“是,梅某这就过去!”
我硬着头皮答话,开始手忙脚乱地整理起衣服。
木瓜站在一旁并不搭手,我猜他并不是敢对我不敬,而是已经习惯我这个总来宫里的玖爷向来的我行我素了。
我家前辈又不傻,明知自己是女儿身,怎么可能让别人近她身前侍候呢,这倒也好,养成这种习惯,倒也省得我多嘴了。
“为臣梅玖参见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每一个人每一次见面都说这句相同的话,爱元和也不觉得腻吗?高高在上的感觉,真能让他感到自己可以永保万岁吗?
“起来吧,这又没有旁人,你我兄弟还客气什么?”
瞧人家爱元和说的话多亲切,让我不禁汗颜,很多年后,我才明白此话真不值得我汗颜,只有兄弟一词……才最显讽刺。
“不知皇上深夜宣臣晋见,可有事?”
我虽然站了起来,却还是低着头,殿上那卓然风姿可不是我能直视的,远观近看两相都为禁忌。
“深夜无眠,却又不知做些什么,爱卿可否陪朕说说话?”
呃……找我陪他说话?这事怎么听怎么不靠谱,三宫六院七十二偏妃,哪个不能陪他说话啊,怎么偏偏想起了我,我又不是广场算命的大仙,能唠出他爱元和爱听的嗑儿!
“为臣嘴笨,承蒙皇上厚爱,惶恐惶恐了!”
“爱卿总是谦虚,你在联的心里,就是一朵解语花!”
崩溃崩溃,就是要崩成一块一块的然后再溃。
这么美好的名头,我可真是受用不起,解语花不敢当,我顶多也就是一个狗尾巴草,还被他们荼毒成里焦外黄的了。
“是皇上看高了!!”
“哪有,爱卿上次讲的笑话,我现在还记得叫,不如爱卿再给朕讲一个吧!”
呵,敢情真把我当成广场人士了,不过人家没把我当成大仙,倒是把我当成讲评书的了,我真是没捕捉到,我有哪个地方的气质像单老爷子,一下子就被爱元和盯住了。
“上次……只是一个玩笑,皇上日理万机竟还记得呢?”
“爱卿说过的每一句话,朕都记得!”
爱元和此话一说后,我都无言以对了。
“爱卿还记得五年前吗?爱卿陪朕去赏梅,那年的梅花开得很好,远远望去一片香雪海,爱卿还赋诗一首,那诗……怎么背来的?”
冷汗……我蒸桑拿时都没出过那么多的汗啊!
诗?还TMD的是五年前的,我上哪儿能记得住啊,我连五个月前说过什么话都不知道,五天前的……还勉强凑合。
“为臣愚钝,忘记了!”
我偷偷地捏着吓得开始抽筋的大腿根,想着要是实在行,撒腿就跑,老人说得好三十六计,哪一计也不如走为上计。只是不知道我能不能跑得过这皇宫内院的大内高手……
“忘了?朕记得爱卿记忆最好,可过目不忘的啊!何况是爱卿自己说过的话呢?”
爱元和的目光似冷箭一般,向我扫过。
“根据相对论来说,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绝对的永恒,许是臣以前的记忆力太好了,记得东西太多,累得大脑皮层抽筋进水,所以现在……变得什么也不记得了!”
不知道我的解释附不附合爱元和的心意?伸头也是一刀,退缩也是一刀,搏一搏了,反正大不了就是一死,这种环境下,我也活腻歪了。
“噢,原来是这样,但不知……什么是相对论?”
爱元和,你不刨根问底你能死啊?相对论,这得去问爱因斯坦,我能记得住这个名字,还多亏讲这节课的时候,我为了补觉,没逃课,现在要让我解释,和逼我上吊没什么区别了。
“这个嘛……相对论,就是相对而言的结论!”
爱老伯,我不是有意误解你的定论的,你要是发火,三更半夜时去找爱元和,最好用你那伟大的头型和凌乱不堪的目光把爱元和吓驾崩了。
我也就解脱了。
黑夜给了黑夜一身的黑,我想利用这身黑,套一套木瓜的词,却没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爱元和……早已经一身墨黑地给我织上一层天罗地网,网套我的词了。
此花不与群花比 何九番外
谁,执我之手,敛我半世癫狂;谁,吻我之眸,遮我半世流离。
从来我都是个很普通的女子,生于普通的家庭,有着掉到人堆里就找不到、适合做潜伏的面孔,还有一个前面平板后面也平板的液晶型竹竿身材。
和所有生于新社会,长在改革开放里的祖国花朵一样,经历了九年义务教育,终因成绩普通没有考上高中,而是进了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卫生学校,学了中医。
如果没有在那个夜晚,遇见景乐天,我想我的一生都会普通下去。毕业、找份工作、相亲、找个男人、嫁掉、生个萝卜头,一直到老,死去。
十六岁,我懵懵不懂,讨厌每星期学校布置下的大扫除任务,躲啊又躲,却终于躲不过,被班头抓去倒垃圾。
好大的垃圾桶,我不知道里面装了多少垃圾,死沉死沉的,终于把它推到垃圾堆的面前,以为用尽了吃奶的力气,倒出来的……竟不是垃圾,上天捉弄,活生生的一个人,——一个大男人。
那一年十八岁的景乐天,是街边贩卖盗版CD,流里流气,毫无生活品味的小混混,而我,就是被这样一个男人,蒙蔽了视觉神经,毫无原则地跟在了他的身后,抛却了将成为白衣天使的大好前途,成了满嘴胡话、整日街头游荡的小太妹。
混在细柳街里,打架斗殴,偶尔进进局子。
若是扣下我们的是大叔级人物,我会毫不犹豫地一脚把景乐天踢过去顶罪,但若是扣下我们的是某位警草,呵呵……我会奋不顾身,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
生活原本就是这样的无忧无虑,喝酒、闹事、火拼,跟着景乐天,今天加入什么斧子帮,明天A进什么砍刀派,日子如流水,从指尖划过,活得也就越是没心没肺。
景乐天是我那一世里,惟一的男朋友,初恋、初吻、初夜、初爱,如果不是后来我掉进了下水道里,怕是还有一纸初婚。
跟着景乐天时,我还小,未成年,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就是觉得找一个混大哥的,很牛X。
他每日里,骑一个接近报废的破摩托,很拉风地驮着我,满城里招摇,似乎想让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叫何九的女人是他景乐天的马子,别人碰不得。
开始时,总是会觉得很好。
景乐天用卖盗版VCD的钱,带着我去吃街角那家最贵的自助餐。
为了对得起那几十元钱,我从来都是前一天不吃饭,让景乐天扶我进去,吃到最后,再由景乐天拖我出来。
那时的景乐天总是喜欢问我,最喜欢他哪一点,怎么仅仅三天的相识,就让我把一生都打包奉送给了他这个痞子。
口是心非,向来都是小女子的幼稚技俩。
我嘴上说着,最喜欢景乐天离我远一点,心里却想着让这一时刻天才地久。
如果人不长大,怕是永远没有烦恼,过了十八岁,我渐渐明白,我的人生从十六岁那年,就被那个垃圾桶里倒出来的男人毁得彻彻底底了。
既然命运如此按排,我也没什么好反抗的了,禀着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法则,我决定再也不让景乐天混别人的门派,我要让他成为独顶一门的大哥,也只有那时,我才能算是真正的大嫂吧!
我不知道别人看过《河东狮吼》那部电影后,会总结出个什么狗屁结论,只是我看完后,却明白一个真真实实的道理:棒棍底下出贤夫。
然后,我用景乐天送我学拉丁舞的钱,报了一个跆拳道班。
“老婆,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再也不敢了?都已经有再了,谁能保证没有再再,毫不留情挥舞手里的鞭子……
“老婆,你到底爱不爱我啊?你真下狠手啊……”
爱或不爱?这哪里由得我,景乐天,这辈子我认定你了,不管爱还是不爱,我何九的男人都不能是条虫,继续挥舞着鞭子……
“老婆,当大嫂对你就那么重要吗?”
当大嫂对我不重要,可每当我看到那些混到三十多岁变成一脸猥琐像的大叔,我就会想到,他们也曾有过景乐天青春灿烂的年华,不管哪条出路,都是出路,鞭子还是得挥……
“老婆,你饶了我吧……我还你自由!”
自由,从我为了救你把你背进女生宿舍,私藏三天,被学校发现开除的那刻起,我的自由早就栓在你景乐天的身上了,现在想还……除非时光倒流,我恨铁不成钢地再次挥起鞭子……
就在这样的摧残里,景乐天总算称霸了细柳街,而我,却觉得生命更加荒凉!
“何九,你为什么要叫何九?”
做了大哥的景乐天,有时还像个孩子,问一些幼稚的问题。
我为什么叫何九?因为我老爹爱喝酒。喝酒的谐音就是何九了,幸好我家姓何,要不……我老爹还不得对不起祖宗了。
但这事实我怎么能对景乐天说,我的家……我一团凌乱的家,只有我自己知道就好了。
“因为位例九五之尊,非九既五,嗜酒如命,不叫九又叫什么,算命的说我有当皇后的命格!”
“你嗜酒如命倒是真的,至于皇后命格……呵呵……除非你穿越了!”
我们当时谁也想不到景乐天小小的嘲笑,将会成为我另外一个人生的一语成谶。
先下手遭殃,后下手更遭殃。这从来都是混道上的最通用的话。
只想在小小的细柳街拥有一块方寸之地,得以养家糊口,这曾经是我幼稚的想法,当那群挑事的人,带着家伙欺负上门的时候,我知道,有些东西终归是避免不了的。
那头肥猪明明知道景乐天不会喝酒,还笑里藏刀地让景乐天喝,还好还好,我除了喝酒算项本事,别的就什么也不会了。
我挡在景乐天的前面,喝了一杯又一杯,不醉,我像来是不醉的,华丽丽的端着大碗喝着五十几度的烈酒,还可以华丽丽的谈笑风生,只因为我确确实实是酒缸里泡大的。
十二岁那年,我父母若是不离婚,家里的那个酿酒厂也应该不会荒废掉的,我们何家的酒……经过千年的打磨,自成一味,却终因内事不和,彻底毁在我父亲的手里。
酒场里,是不是每个男人都想占女人的便宜,也不管那个女人有没有便宜可占?
那只肥胖的手伸向我的时候,景乐天终于按捺不住了,最先出了手。
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那不是开玩笑,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玩出人命来,总是得坐牢的。
景乐天与我,就是一片天,我宁可自己去坐牢,也不能让他去。
法庭之上,我坐在被告席里。
那晚,我用棍子把景乐天打晕,去了公安局自首。
许是那头肥猪的名声真的很差,许是景乐天真拿出了倾家荡产的劲头,也许是……仅仅因为我是个女人。
我有了防正过当的好理由。谁让是那头肥猪先伸出的咸猪手,女人,弱者的最好代名词,可以利用。
我适时地利用了她!
三年,人生路途里,什么都得尝一尝,比如三年的牢狱生活。
当我从里面出来时,景乐天已经不再是细柳街上的那个景乐天,他……终于称霸了整座城市。
坐在奔驰车里,我已经笑不出来了。
那晚的接风宴,我喝了一瓶又一瓶,只是不醉,为什么对于我而言,想醉却是最难办到的事情呢!
景乐天拖着我,就像当年我从自助餐店里撑得不能走路那样,拖着我,回了我们的别墅。
“九儿,若是有一天,再有那样的事情发生,请你……请你记住,我是一个男人!”
景乐天是不是被酒熏傻了,我怎么会不知道他是个男人呢?哈哈……就是因为我知道他是男人,是我的男人,所以,我总是会忘了我自己。
“共赏金樽沉绿蚁,莫辞醉,此花不与群花比。”
我的床头多出了绣着这样一句话的十字绣图案,一株寒梅傲骨,可惜,我哪里对得起,我只是活在浮世尘华里的一株草,与梅相距甚远。
做大嫂的日子,除了勾心斗角,要应付大多的心藏叵测的人物,其余的还都好。
是我把景乐天推到了这份田地,我自然要陪着他一起走过。
哪怕有一天他横尸街头,我也敢保证第二天天明之前,他的身下绝不会是他一个人的血。
我会陪他!
原以为,一个人就是一辈子,却不曾想,命运弄人,他在十六岁时,让我遇见了景乐天,却也让我在二十六岁时,命丧井底。
景乐天死,我会陪着他,因为我知道没有我他会寂寞;我死了,景乐天,就按你说的,放过我还我自由吧,有了你……我会寂寞。
还有,有一句话我一直舍不得说出口,——对不起,我不爱你,从不!
砌成此恨无重数 景乐天番外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说人死后会减轻21克,而那21克的重量,就是人灵魂的重量。如果有一个人对你的感情有21克,那么请你相信那是她全部的爱!
我不知道何九离开我时,她的身体是否比平时减轻了21克,因为我从来不知道她死之前的体重是多少,无从比对了她是否把她全部的爱给我。
望着那一樽小小的坟墓,我的心怅然所失,她在时,我不觉得有什么,她离去时,我才知道她对我有多么重要。
在她离去的一个月零三天,我也是第33次捧着玫瑰花到她的坟前。
她生前时,我从来没有主动送过她一支玫瑰,总以为向她那么洒脱的女子,应该不会得意这样的俗物,可看着她的身体冰冷,躺在那洁白的床单上,我忽然觉得我欠她的不只是一朵玫瑰。
记得当年,我曾经问过她,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要起个数字名?
她笑着回答他,位例九五之尊,非九既五,嗜酒如命,不叫九又叫什么。
许久之后我才知道,她家是开酿酒厂的。那时我已经恍惚意识到上天赐给我一个不凡的女子。
直到现在,我也会对身边的人说起:如果我不是十八岁那年认识了何九,我或许还是混在街边卖盗版CD的小混混,过着永远看不到曙光的日子。
那年,她十六岁,在一所卫生学校里学中医针灸,如果不是我的闯入,她或许就会一直读书读到毕业,找一份与医相附的工作,然后,嫁一个平凡普通的男子,开始幸福的生活,但真不幸她遇见了我。
我们的相识开始于一场街头火拼,身中两刀的我,正落荒而逃,流窜在一条又一条的小巷里,如丧家之犬,慌不择路地躲进了一个巨大的垃圾桶里。
失血过来,也因害怕,我昏了过去,再睁开眼睛时,身上的伤已是包扎妥当,躺在一张上下铺的木头床的下铺,一个眼睛细长、眉眼清秀的女孩儿正小心地看着我。
“真好呀,你没死,呵呵……我原本想做点对国家对人民有益的事,在你死后,把你的器官捐献给需要它们的人呢,谁曾想,你竟然醒过来了!”
她前后意思相矛盾的话,让我又气又恼,我那时还没有想到,这种被她气得发疯又没法发作的感觉,将持续十年之久。
直到她离去的那一天,我以为是解脱却没想……竟是一种异常怀念的开始,不知是习惯了,还是真的不舍了?
我在那张木头床上整整躺了两天,她对还算温柔,给我治伤也给我饭吃,只是闲着的时候,爱掐我的肉。
在看不到的地方掐得一块块青紫,以借此逼我认识一堆我根本不想认识的东西,还美其名曰是逼我好学上进。
我一个小混,我好学上进个什么紧啊!
那时,单纯地以为多了一个马子陪自己也很好,并没有想过什么是真情实意,即使以后混在一起,也从未想过要天长地久。
我还想躺第三天的时候,被她的老师发现了,不但我被赶了出来,也连累了她一起被学校开除了。
我以为她会很恼我,可她没有,她只是扶住我还有些摇摇欲坠的身体说:“靠,老娘为了你丢了自己的前途,从今天开始你就是老娘的前途,你要把我失去的一切赔给我啊!”
我觉得那是一句玩笑话,哪曾想她竟然真得当了真,拿着一副周扒皮的态度逼着我慢慢走向混的顶端。
“景乐天,你除了有着一张无所顾忌的灿烂傻笑的脸,你,根本一无是处,不趁着现在抓牢机会,你还想等着七老八十时,混街边捡矿泉水瓶啊!”
那时,我真得讨厌她,想要摆脱她,又不敢,她该大的地方不大惟独嗓门大,她该火爆的地方长得不够火爆惟独脾气火爆,那根鞭子……哎,我是受够了它的苦。
有几好我都想进妇联的大门,抱着某位大妈,不管哪位都行,让我好好地哭一场吧,家庭内部对男性的暴力,不知道他们管不管?
虽然这个男人出身不好、从事的职业不好,但他是真的被人虐待啊!
挺,咬着牙硬挺了过来,也就成了细柳街的老大,谁都知道何九是我的女人,却谁也不知道我们之间,没有说过一句“爱”的话。
若不是发生那场意外,我也许一辈子都看不到那颗心。
她是替着我进了监狱,三年的刑期我每次探监,她都不见,我不知道她三年是怎么过的,我只知道我这三年,痛得不能再痛。
接她出来的那天,接风宴上,她几乎一语不发,只是喝酒,一杯又一杯的喝着,酒在她的眼里,是情淡如水。
那天晚上,我们久违的欢爱,她到最后笑着流出眼泪,然后她对我说:“景乐天,谁也不会陪谁一辈子!”
“不,你会陪我一辈子,即使你不爱我,你也是我的女人,是我一辈子的女人。”
我紧紧地搂着她,越来越明白,她是我的一根稻草,我溺在生活这潭死水里,惟一抓住的一根稻草,不管怎么样,我不会放开的!
我以为只要我自己抓住就可以了,却不曾想在我之外,还有一个那么广阔的命运之弦,它轻轻一弹,我的那根断草就那么的断掉了。
原来;寂寞时是自己的手指数脚指;原来,思念时是连呼吸也会心痛;原来,我当时明知道你是我的全部,却在十年里未来得及小心珍惜,就那么地看着你离去,在想抓住时却又无能为力了。
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砌成此恨无重数。——这或许就是我的缘份吧!
它已经悄然地尽了!
缺63第五十九章 慕千秋 64第六十章 求婚 65第六十一章 哥俩好 66第六十二章 梦想
第六十三章王子
老话说得好,一个成功单身女人就是永远不需要男人,但身边永远不缺男人。
我算是成功女人吗?放在这一世里,我应该算。
武功高强,虽然我不会使用;富可敌国,虽然幕后有一个摄政妖婆;家有贤妻,虽然我本身也是女人;外养情人,虽然一直没有使用,但……把我放在别人眼里,那应该是怎么看怎么成功的一个人啊!可这个中苦涩,却只有我自己能体味,不缺男人……,比缺男人更让人头疼啊!
“你想带我去哪里?”
我睁开眼睛时,已经坐在一辆简朴马车里了。
叶无痕以最最悠闲姿势从前面赶着马,而我被他裹着一层薄被,扔在马车箱里;“回京城,你应该去爱元和身边!”叶无痕没有回头,我看不清楚他脸上是何表情。
我真是搞不懂,即使我灵魂来自远方,不是他曾经爱过那个女人灵魂了,但这具承载着灵魂身体毕竟是他曾爱过那个女人啊,他怎么能做出这种狠心之事,把这具身体拱手相让给他人呢!
“什么叫应该,什么叫不应该,快点送我回去,我还等着嫁人呢!”
想送老娘走,老娘偏不走,老娘认准慕千秋了,我辈子非他不嫁了,哼,看谁能把我怎么地,让叶无痕这个混蛋一辈子当我小叔子,我欺负不死他。
“你怎么这么不听话?我是为了你好,你必须回到爱元和那里去,否则,你们梅家怎么办,那个从小倌馆里赎出来花魁怎么办?”
叶无痕提到梅家时,我还没觉得怎么样,梅家愿意怎么地就怎么地,干我何事,但……傅云海,那真真是我的软肋啊。
“先送我去刘府吧!”爱元和那里我是打死也不能去了,我可不想和他沐浴温泉,他是人中之龙,我可不是人中之凤,我顶多就是个插了孔雀尾巴草鸡,我还是有自知之明,什么东西高攀不起,什么东西只可远观不可亵玩,我一清二楚。
“刘元朔是太后人,你应该知道啊?”
叶无痕突然的一句,弄得我一愣。
刘元朔当然是太后人了,他可是太后亲侄子,满大赢国里可以说是妇孺皆知了,但叶无痕要表达绝非是此意,他……暗指什么呢?
“哎,算来玖儿上次出事到现在也有近四个月时间了,这四个月里……,你当真是玩得开心,什么也不打算管了啊!”
我越来越糊涂,糊涂得一直挠头,我还是披头散发姿势,身上也还是慕千秋给我套上去那件女装。这可不行,回了京城,我怎么也不能女装示人,不说会吓坏了旁人,就算吓坏了我家小傅也不好啊!“我能管什么,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各人顾各人吧,我就算是管了,谁又能听我的啊!”
我虽然不知内情,但我也不傻,这四个月里耳熏目染也见识一些个其奥秘。
我能下床走动时,就已经意识到自己身处在旋涡之中了,虽然看不清楚这个旋涡里都有些什么,但……其深度非我这种鼠辈能目测得到。
从最开始,我就是抱着一个躲的态度,可万没想到越躲事越来,越躲见到人也越多,哎,不知不觉就成了眼前这副局面了。
“知道我出身哪里吗?”
叶无痕突然肯主动提起他自己身世,这令我很惊讶,也顿时来了兴趣,抱着被子蹭到了马车门口,一副八卦嘴脸凑了上去。“
我祖父是前朝内阁大学士兼内务府总监,我父亲是镇远大将军,官居正二品,去姑姑是前朝皇上西宫叶妃,也就是慕千秋母亲!”
靠,我做梦也想不到那个骑着大黄牛、吹着横笛、长着一张娃脸脸、江湖排名第二杀手叶无痕,会有这个如此显赫家世,而更令我想不到是慕千秋那个T,竟也是出身皇室,搞不好或许和爱元和还是血缘兄弟!王子啊王子,虽然不是骑着白马,但总归也是个王子,又怎么会落到这般田地呢!
“看来,你真不是我朝之人,我朝之人又有哪个不知道二十年前叶氏血案呢!”
叶无痕说到这里,终于肯回过头来看我了,一双漆黑星目深遂无边,这一瞬间,他深沉地过头。“我虽然不知道具体情况,但……这种狗血案子十有八九都是相似,在我们那边,像这种情节,基本已经不怎么用了,不够刺激,真的!”
皇室内幕永远都是一个叫秘密处女地,那是不准任何人踏足也不准任何人去碰触。
他之所以吸引人,就是因为有了这种神秘感,要不怎么各种戏说、正说、外传被影视文学界人式写得天花乱缀,直到出现N十万种解释不清楚情节和结局呢!
这回轮到叶无痕又惊愕目光看着我了,他一定觉得这场灭门血案在我嘴里,变成不够刺激,是对他一种不尊重吧!
但我真是一点点这样想法都没有,我只是实话实说。
谁要是看了《还 珠 格格》、《十四阿哥和四阿哥斗争吏》、《孝庄秘史》、《西施与范蠡》等等,以及各个朝代各个皇帝电影电视剧后,还能对叶无痕话无比动容,那足可以看出来,他一定不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新时代,玩在和谐社会“四有”青年。
“或许是吧,只是……曾历过人,都无法放下!”
叶无痕淡淡地叹气,垂下黑眸,不在看我了。
“你是想放下,却又被逼得放不下,是吧?”
二十年前,叶无痕才多大?三岁还是四岁,那么小孩子能懂什么,小小年纪就生活在压抑环境里,也是怪可怜,又有一个那样哥逼着,就算他想放下,又怎么能放下。
“不能放下,放下了就意味着我也死到临头了,你那边是不是没写到仇恨里残酷性具体有多么严重啊,这一场争斗里,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其他余地!”
叶无痕说完,极力远眺,望向天了边,天快黑了,天边之处有一层还未完全退去夕阳,看起来很美,火烧般炫烂,但却也是几分钟景色,随即被黑暗吞没,显得那么无力。
事如春梦了无痕叶无痕番外
我出身官宦,据说家里富有,三世家主都曾是皇朝重臣,还出来过一个差一点就当了皇后、最后却以一步之差做了西宫娘娘姑姑,她生了当朝皇帝长皇子,那个被我称为元慕哥哥人,差一点还做了下一朝皇帝。
那时我还年幼,也许曾经目睹也许曾经享受,却因年岁太小,早已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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