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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装少主-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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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是很扯?好吧,还有更扯的呢。
藏民至少在2000年前已经将藏獒视为一种神奇、美好的动物了。公元前160年左右,传说中的吐蕃第八代赞普直贡赞普被侍卫官罗昂刺死。
罗昂随后篡夺赞普王位。直贡赞普的妻兄天奔波师为了复仇,用十头牦牛换回了一只漂亮而凶悍的藏獒,在其身上涂了剧毒药,让其跑到罗昂面前。罗昂情不自禁抚摸这只藏獒,结果中毒身亡。
其实饲养藏獒为军犬最早是可以追溯到成吉思汗时代的。传说成吉思汗就拥有“猛犬军团”。其中最神奇的就是成吉思汗当年率三万藏獒远征西欧一说了。这点作家杨志军在《藏獒》一书中有详细而文学性的记载:最早组建猛犬军团南征北战的是生活在藏区北部的党项人。成吉思汗统率军队席卷世界时,党项部落受其征调,作为北路先锋军直逼欧洲。这支部队中的“猛犬军团”,“拥有五万多名战士,都是青一色的藏獒,它们以敌方的尸体作为吃喝,铺天盖地,一路横扫,建立了让成吉思汗惊叹不已也羡慕不已的‘武功首’。大汗曾经慨叹:“经百战,雄当万夫,巨獒之助我,乃天之战神助我也。‘”杨志军随后写道:“猛犬军团打到欧洲之后,一部分随着党项人回到了党项大雪山,一部分被蒙古人接管,留守在了欧洲,一直没有返回老家。
那些奋武扬威的纯种的属于喜马拉雅獒种的党项藏獒,在故土之外杂交繁育出了著名的马士提夫犬、罗特威尔犬、德国大丹犬、法国圣伯纳犬、加拿大纽芬兰犬、英国獒犬等,它们后来都成了世界顶级的大型工作犬。也就是说,党项大雪山的山麓原野是生长原始藏獒的地方。党项人虽然流走了,但具有原始野性的党项藏獒却依然存在。”中科院动物研究所的王子清、孙丽华在一篇论文中曾经提及成吉思汗西征军队饲养藏獒的情况:“成吉思汗远征亚述人、波斯人和欧洲时,曾征集大批西藏神獒服役军中,公元1241年远征军班师回朝,小部军队驻留欧洲,携带犬、马等也随军羁留疆场或流落异乡,使我国藏獒与当地犬种杂交。”并认定国外许多大型名犬,如马士提夫犬,大白熊犬,纽芬兰犬可能因此获得了藏獒的血统。
而这次王七步的目的地,便是新中华成立后,才在藏区建立起的散养式獒园。
………【第十一章 这里 那少年 离天更近】………
(昨天第二更很水,道歉。)
九七年的贡嘎机场还没有扩建,远不如后来的瑰丽,但谁又能说这浓重的军工风格不是承载了更多的故事?云低天近,王七步挽着李婉瑶走下飞机,早些时候抵达的特种兵总队司务长许飞和两名随行人员迎上前去,第一句话就是“七步,快给你爸和李院长打个电话吧。”
“这么快就破案了?”王七步诧异。
“别废话了,快打。谁家姑娘不见了不着急啊。你说你也真是的,不早就说过许给你了吗?就没听过有拐带自己媳妇的。”看着王七步长大的许飞不爽道。这一小天来他没干别的,净忙着安抚李家的情绪,和向顶头上司王云山保证等王七步一到就火速收拾他来的。
许飞的话让李婉瑶“噗”声笑了出来。王七步抖了一个对于他和李婉瑶来说算是很老的哏“严肃点,我们这私奔呢。”
其实当电话接通后,除了叮嘱要照看好李婉瑶外,李建业并没有向王七步流露出太多担忧、焦急和愤怒的情绪。想来是因为早在十几年前王七步第一次出现在自家小区门前的时候,他就已经做好了面对今天这样情况的思想准备。好吧,他也知道王七步这样的女婿无疑是极其优秀的,女儿也是愿意和那个早熟得不像话的小子在一起的,除了看起来着实仓促了些,便真的没有其他什么不妥的了。
傍晚时分,拉萨武警宾馆的首长套房内,李婉瑶在床上小憩,调整着轻微的高原反应。对于王七步这样的武林高手自是不用,抚了抚少女的长发,站起身来,走向阳台,打开窗,微微侧身,放任那道一般人绝难发现的灰影闪进,而后笑骂道“你丫就不会走门吗?虽然才四楼,但一不小心踩空也不是摔不死你的。”
“呸,你死小哥我还没死呢。”岳晓晨呸他,然后问“你的小女朋友睡了,今晚有什么安排没有?”
这话听得王七步直嘬牙花子,暗忱到底是自己的思想龌龊,还是岳晓晨这话本身就很容易让人浮想联翩?从冰箱里拿出一厅可乐放在岳晓晨面前,就道“许大妈(许飞)说今天晚上獒园有几只母獒下崽,我是准备去瞧个热闹啦,你去不?”
“你这话问的可真多余啊。小哥可是很专业的哦。不跟你去的话,万一你被那群疯狗撕巴了,那我岂不是很没有面子吗。”岳晓晨回答。
“其实如果说正面搏杀,我是宁愿跟熊较量,也不会跟藏獒死磕的。”想着曾经在芬兰见识过的一幕,王七步随口感慨。
“失礼了,我十三岁那年在云滇的老林子里捶过成年黑熊一拳,用的是师门不传秘技,将它打了一个踉跄,然后被它追出去至少三十里。”听了王七步的感慨,岳晓晨炫耀他当年的二…B岁月。
“你还真是二…B啊。我也就是这么一说。”王七步又是感叹,才道“不过我师爷倒是跟我提过,古时候的力士可以硬撼老罷(pi)的故事。后来我看了一些生物学的书籍就一直认为这事儿太扯淡了。毕竟理论上来说就算让一个人开国产车撞一只成年棕熊,谁死都还是要拼人、熊品的事情呢。”
“得是多么无聊的家伙才会总结出这样的理论啊。”岳晓晨同学也回敬了一个这样的感慨。然后道“其实也没什么不可能的,你会这么说是因为你没见过我师父那类人全力出手的样子,除了不会放激光炮之外,跟高达是没有区别的。别跟我提你师爷是云岚什么的,他的巅峰期早就过了。”
“太夸张了吧。”王七步撇嘴,表示不信。
“夸张?是你没见识罢了。不说别人就说你吧,你以为你已经真正懂得了化境的意义吗?真搞不懂为什么云前辈会放任你把如此难得的化境当假动作作弊器用。”岳筱晨鄙视道,同时也透露了一个王七步确实不了解的信息。
带着满心的疑惑,王七步如是问道“你是说,这种类似快速深度催眠的武道境界还有其他的用途,或者说是进步空间?”
“不然你以为呢。这么跟你说吧,你相信我能在不惊醒你小女朋友的情况下制服你吗?”岳筱晨得意道。
“不可能,我见过你出手,我们的速度、力量还有意识基本上是差不多的。就算你一上来就搏命,我也觉得有反转的空间,绝对不可能被你吃死的。”这是这些年来从未放松过武道苦练的王七步死都不信的事情。
“是吗?”岳筱晨此言的余音未散,王七步便感觉到自后颈传来丝丝凉气,猛地惊醒回头,发现一脸得意笑容的岳筱晨就站在那里。手指上还套着可乐的拉环,方才应该正对在自己后颈的位置。一瞬间,冷汗自王七步的额头上淌了下来。
“你,你是怎么做到的?”喉咙有些发干的王七步问道。经历过前世的他不是不知道岳筱晨的强大,只是他决计没想到对方竟然这般的强大。
“其实说白了也没什么。就是速度造成的视觉延迟而已。当然了,还有对于力量的精准控制。”岳筱晨说着再次坐回了沙发上,道“你看过我出手是没错,但是你看到的也只是招式罢了。每个门派入化的法门都不一样,绝不是外人可以看清的。你确实很有天分,凭借自己已经悟到了这条路的方向的人着实不多。但是现在的你还欠缺大量的练习和像我这样高人的点拨。想想看,我是能理解云前辈的用意的,你丫这辈子活得太顺了,短时期的茫然和挫败对你来说绝对是很好的事情。说到这也不得不说你的胆子也确实太大了些,凭借着这样三脚猫的功夫竟然也敢在离洛阁上击杀大长老。也许也正是因为那老梆菜也没想到吧,才会折在了你的手里。另外,我也不怕你受打击的告诉你,你现在的功夫如果放在离洛阁,也就是一般执法弟子的水平。那天被师傅处死的长老们,个个都有秒杀你的能力。”
没急着说些什么,已经深深感受到挫败王七步只是默默的思索,思索岳筱晨的话,思索自己今后道路。
看着挫败,但丝毫不见颓败,正陷入沉思的王七步,岳筱晨心底涌出更多的不是得意,而是他师傅岳河图在他临行前,将他叫道一旁说的那番话“莫要小瞧了这个少年。论习武天赋,他并不比你这个放在离洛阁千年历史中也算是天才的少阁主差。也莫要不服,我只说一点,你的道里有我的影子。而在他的道里却不见云老先生的任何踪影。这便能说明他的道是自己的悟的,而这样的人,距离天,自然更近一些……”
越野车行驶在一片旷野之中,前方星点的灯火便是此行的目的地,獒园。其实早在特种兵总队成立之前,甚至是新中华成立之前,这处獒园便已经存在,如今的规模也只是建国重新翻修扩建的而已。与前清獒园,是连地址都没有更换的。
獒犬,作为藏区的特产,历朝历代都有作为贡品向中央政府进贡的传统。只是除了成吉思汗外,并没有一个皇帝把它们作为开疆扩土的利器,只是当作珍贵玩物而已。特种兵总队成立以后,王云山便主动向上级申请接收这个机构,作为为总队提供优秀军犬的养殖基地,这里大有重现当年天骄皇帝生猛气象之势。
獒园的负责人叫扎巴,是土生土长的藏民,看守这处獒园的责任是他家族世代的传承。见到许飞、王七步一行人走进,就上前道“欢迎燕京来的首长。”用的是有些生硬的汉语,但眼中的诚意确实自然的。藏民的朴实,便从这样细微的点滴中得以体现。
“老扎你太客气了。来来来,我给你介绍。”许飞热情的与扎巴拥抱,然后指了指王七步说道“这是王七步,别看还是个小娃娃,可是主席玉口亲封的上校,论军衔可是比我还高上一级呢。不过,他是我看着长大的,我们拿他当个一般晚辈就可以了。”
“扎巴叔叔你好。”王七步也学着许飞抱了抱还微微有些发愣的扎巴,然后又道“什么上校不上校的,今天你侄子我来就是问叔要两个狗仔回家养,扎克叔叔你可不能小气不给啊。”
“嘿,这说的哪里,看中那只只管跟你扎克叔叔说便是。”给出一个憨厚的笑容,扎克说道。心下也就不去计较这个嘴甜的娃子到底是个什么身份,他只知道这娃子刚才管自己叫了两声叔,自己就该有个叔的样子。
王七步的自带属性,便是可以消弭那丝初见的陌生感的。这让在一旁看着已经很熟熟络的扎克和王七步亲切交谈的许飞无限感慨。王总队长好福气啊。
“呜!”然而,就在这一切都分外和谐的当口,一声凄厉的嚎叫突兀的响起……
十分抱歉,最近巨忙,文字都是尽量赶出来的。王迪虽无颜求支持却敢保证不太监不断更,更不会忘记成神的承诺!
………【第十二章 对月嚎】………
大千世界之上存在着无数种声音,其中以凄厉诡谲称雄的就是鬼哭与狼嚎了。鬼哭,呃,这个真没听过。但是我们尽可能的发挥想象;在城郊树林荫翳的午夜孤坟旁边,一似真又似幻的青白魅影,不断的抖动并发出自另一个次元响起的阵阵啜泣。然后在混搭各种曾经拜读过的鬼故事、观看过的恐怖电影里的情景描写以及背景音乐,想来这便是最为接近鬼哭的东西了。
而与之其名的狼嚎,则要直观的多了,正如现在自獒园外说不清多远的地方响起的,一声接着一声,如包含了太多复杂心绪的……
“狼群?”王七步问扎克。
“是啊,狼群。至少上百只。”扎克面色凝重的回答。要知道在仍然以畜牧业为主导经济的藏区出现狼群可决计不是什么好的事情啊。
“扎克。这是寻常的情况吗?要不要联系当地驻军,起码要想办法保护附近老百姓的安全啊。”也许对于藏区的情况许飞不慎了解,但作为一名军人对于保护老百姓这个使命,自然是牢记心中的。
“许同志请放心,因为牧草并不是很丰富的关系,附近并没有放牧的老乡。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想不到这个狼群为什么会来到这里。”扎克解释,并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算了扎克叔叔,想不通就不用想了,毕竟在狼的眼里,我们这群用两条腿走路的怪家伙不才是真正需要警惕的嘛。别忘了,这块广袤的藏地,本来就是它们的家啊。”看着紧锁眉头的藏族大汉扎克,王七步宽慰。
“呵呵,还是我这京城里来的大侄子有文化,庙里的喇嘛也经常说和你刚刚说的这些差不多的话。仔细想想,都是有大道理的。”听了王七步的话,扎克憨笑道。许飞在心中则是想着,如果你知道这孩子是谁的孙子,怕也不敢再这样一口一个大侄子了吧。
王七步腼腆一笑,就道“咱们中华有句古话叫术业有专攻,意思就是说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长处,就像如果说道养獒,多少个王七步,多少位大喇嘛加在一起也都不是扎克叔叔你的对手。今后藏獒产业,甚至是藏獒文化的发展和传承,都是离不开您这样的专家的。”
“嗬,我还成了专家了?”扎克没想到这样一个头衔有天也会落在自己这个粗人头上。
“您一直都是,不光是藏獒养殖专家,还是出自养殖世家的专家。是我军的宝贝,是我们国家的宝贝呢。”这样的话王七步说的很是真诚。藏獒养殖不单是现在的军用,还有后世发展起来的民营产业,其专业人才可都是极其重要且紧缺的。一只小獒从出生开始就需要极精细的打理,营养要跟上,训练也要跟上,不然就算再纯种的藏獒被天天当成加菲猫养,见到坏人都不会扑咬,而是会摇尾巴的。
扎实听了只是憨笑,只是那双已经笑眯起来的眼睛,越发的光亮了。
养殖基地的规模很大,一共笼养了近千只各个品种的藏獒。其中最大的肩高近一米,体重接近三百斤,一边参观,扎克一边为王七步一行人介绍藏獒的习性和相关的饲养方法,虽然并没有打算过要饲养一只的王七步听得却很认真,因为他知道这些几代人总结下来的经验,差不多可以是算作业内圣经了。这样的东西如果错过,那就不是一般的可惜了。只是这难得的课程却被一名呼喊着藏语,小跑过来的獒园工人打断。
虽然那工人说的是藏语,但是内容属性却不难猜。扎克越来越差的脸色就已经能够说明很多问题了。
“大侄子,许同志,公主,嗯,就是一只母獒难产,现在已经发狂了。我的一名同事已经被它给咬伤,我这就要赶过去。”扎克转身,很失礼的并没有征求谁的意见便说道。
“我们一道过去吧,虽然帮不上什么忙,但总比自己瞎转悠的话。”并没去计较这些的许飞道。询问式的扫了王七步一眼,后者也很明事理的点了点头。
还没等王七步一行人走进母獒待产的小房子,一阵阵低吼的声音便自房间内传出,虚弱却仍是浑厚。
“这是要糟啊。”只是听到声音,扎克便更加快了步伐,自语道。
来在小房子近前,王七步透过窗子见到一幅这样的画面,盘卧在一地鲜红血液之上的是一只浑身纯白,没有一丝杂色的巨型母獒。透过血染的白色鬃毛,隐约可以见到一只小獒的后腿,在不住的蹬动。
见到这一幕几乎快把眼睛等裂的扎克就要推门而入,却被另一名汉族工作人员死命抱住,喊道“公主现在已经不认人了,刚才洛达就是因为想靠近它所以才被攻击了的。”
“管不了这么多了,在不进去给它麻醉,然后把獒崽拉出来,公主会没命的。”扎克一边挣扎一边咆哮道。
“那样獒崽就会死是吗?”谁也不曾想到,王七步竟突然问了这么一句。惹得旁边的许飞忍不住拦了句“七步,不要说了。”
“你们要进去干什么,其实它是知道的。”不去理会许飞的提醒和众人的诧异,王七步就这么盯着公主的眼睛说道。
“大,大侄子,你这是在说什么呢?”扎克显然不理解王七步这是再发什么神经。
“他说的没错,这条大狗就算是死,也是要保住狗崽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王七步身边的灰衣少年岳筱晨说道,众人一惊,有那么个刹那都以为自己是见了鬼。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帮到它们?”依旧不管众人的反应,王七步问岳筱晨。
“就算小哥我是天才,但兽医也还是不懂的啊。化境虽然能够帮助我们了解身体周围的磁场变化,体悟周遭生物情绪,但治病医,呃,狗的能力确实决计没有的。不过,依照现在的情况看来,大狗能多挺一秒钟,狗崽就过了一分存活的希望。”虽然用吐槽作为掩饰,但岳筱晨那张永远嬉笑的脸上额头的微皱,已经出卖了他此时的心绪,亦是不平静的。
狼群的嚎叫再次响起,凄厉更胜前次。尤其是其中最嘹亮、最苍凉的那声,让王七步若有所悟,思衬了一下,便道“扎克叔叔,公主一直都呆在基地里吗?”
“不是的。公主本就是野獒,可能使发现这里的玩伴多才被吸引过来的,在藏区野生的獒犬是不能捕捉圈养。所以每次它来我们都是好吃好喝的招待,然后再放任它离去的。”虽然被眼前一桩又一桩的事件弄得晕头转向,但是扎克还是选择认真回答王七步的问题。
“那么公主上次来的时候就已经怀孕了是吗?”对于扎克的回答并不会感觉到一丝丝意外的王七步追问。
简单的回忆了一下,扎克略显惊奇的说道“是啊,那是在一个月之前,它拖着大肚子回来,吃饱喝足后也没见它打算走,然后就一直呆到了今天。”
“好吧,我想我知道这只命运未定的小獒崽的父亲是谁了。”王七步苦笑道。
“不可能吧?”唯一清楚王七步所指,就算没有多少生物知识的岳筱晨不敢相信。
“难道还能有别的解释吗?”王七步反问。只是,就连他自己也是纠结在不可思议、疯狂等等复杂情感中的。
岳筱晨却是语塞……
“等等,你们这是在说什么啊?大侄子,你扎克叔叔是粗人,听不懂啊。”当真算是云里雾里的扎克沉不住气了。一旁的许飞心说,我许飞自认不是粗人,但是我也听不懂啊。
“扎克叔叔,你说獒和狼可能配对吗?”并没有马上为众人解惑的王七步问道。
“这不可能!”扎克笃定,然后又道“你不是要说公主怀的是狼崽子吧?就像狼看不起一般的狗一样,獒是看不起狼的。”
“那如果是外面这群狼群中的狼王呢?”王七步一问诛心,那虽然还没有任何直接证据,但却已经被他定性为事实的荒唐事,此刻都好似见见凝实了。
“呜汪昂……”兀的,那只被獒园的人们唤作公主的母獒发出一声就算是普通人也能感受到什么的吼叫。几名女性工作人员在听到后,眼睛竟莫名有些湿润了。在众人瞩目下,公主挪了挪身子,一只满身血污,本色也应该是灰吧啦叽的小家伙出现了。生了!
一凛玄毛绝壑丛,千寻幽碧认重瞳。
云巅独啸霜晨月,大野孤行雪地风。
抵死犹能逼虎豹,危生原不怕罴熊。
居胥封作将军种,长恨勋名冠狗功。
如果说现今世界上还有某一只狼能当得起这样的诗句的话,那么便说的事距离獒园不远的一处无名丘陵之上,在群狼的瞩目下,那只连尾体长近三米半的银色长毛狼王了。长夜冷,月映银光闪动,对月嚎,不假威风!
………【第十三章 小灰】………
基地兽医几个小时的忙碌终归没能救回公主的性命,扎克翻译那名藏族老兽医的话给王七步听,说的是这只獒身体里的血竟然已经流干了。
“依照当地习惯,那个小东西是不能留的。而且听扎克说,就算是有心养活,对于这种刚出生就没了母獒的幼崽来说,也是很困难的。”被王七步称作大妈的许飞抱怨的很大声,王七步知道这是说给他听的。于是便很自觉的走到正在不远处忙碌的扎克跟前说道“扎克叔叔,我想要只狗崽……”
熟睡中的李婉瑶突然觉得脸上很痒,想来是那个讨厌的家伙在该怪吧,撒了一声还带着浓浓睡意的娇“烦人。”用手一摸,入手是个热乎乎毛绒绒的小东西,遂惊喜,映入眼帘的是一只灰突突的,还没有睁开眼睛的“狗崽”。
“呀!”并不害怕小动物的她惊喜叫道。然后抬头看了一眼亦正在看她的王七步问道“小狗狗是送给我的吗?”
“好啊,但是之前我想给你将个故事,要听吗?”王七步问。
满心欢喜的李婉瑶连连点头,她是从来不会拒绝王七步送来的任何甜蜜的。
“西藏的广袤平原之上,奔跑着一只被人们唤作公主的雌獒,它浑身纯白;高贵、美丽,是藏民心中守护神一样的存在。直到有一天,它遇到了它今生最强大的敌人,一只无敌于高原区域的狼王。天性使然,雌獒悍然向狼王发起了进攻,出乎它意外的是那狼竟然不躲,只是用一种它从未见过的眼神看着它。像是完全没有防备的受了这一击,狼王在地上滚了好记滚,然后有些踉跄的站起,依旧用那样的目光注视这雌獒。
雌獒愤怒了,也许就连它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是因为什么。第二次攻击如疾风似暴雨,狼王却依旧默默的承受……如此反复几次,几乎已经可以轻易杀死狼王的雌獒却慌乱了,许是它已经明白了那眼神的意思。这才慌乱了,嗯,就是这样。那只狼一定是个疯狼,嗯,一定是这样。它想逃,却似乎知道自己无论怎么逃也逃不出那份已经愈发柔和的目光。它趴在地上,把头埋在长长的鬃毛里,它也说不清楚这是为什么。因为伤重,狼王亦是卧在地上,舔舐…着自己的伤口。然后,也许过了并没有多久,雌獒过来帮狼王舔舐伤口,轻轻的,比舔舐它自己的来的还要轻。
某一天,雌獒发现自己怀孕了。但是狼王却在为自己的族群谋划着新的觅食地,它很忙。于是雌獒就想,自己是不应该在这个时候给它添麻烦的。于是雌獒就孤身一獒来到了一个有很多伙伴和和善的两腿动物聚居地那里。它想在这里先生下宝宝,然后再带着宝宝回去找狼王。却不曾想到,首次怀胎的它难产了……”故事说道这,王七步突然发现自己已经说不下去了。
已经听得入迷的李婉瑶追问“然后呢?”
“呼。”王七步说着深深的吐了一口气道“然后,然后雌獒依旧是藏民心中永远的公主,狼王也依旧是无敌于高原地区的狼王。至于它们的宝宝,就交给那个叫做王七步的少年老男人和那个叫做李婉瑶永远的美少女来帮忙养大吧。”
“你说的都是真的?”李婉瑶认真的问。
王七步则是很认真的点头。
“那它该叫做什么名字呢?”抱起小东西,李婉瑶还是很认真的问。
“它的名字就交给你来取吧。以后咱儿子的我来取。这样公平些。”王七步更加认真的说道。却把李婉瑶成功的带离伤感,笑骂道“讨厌。”
“你看它灰突突的,不然就叫小灰好了。”李婉瑶提议。
“你长的也很白啊,你怎么不叫小白啊。”王七步嘴贱道。
知道自己在嘴上争斗绝无胜算的李婉瑶明智的选择动手,那双灵活的小手伸到王七步的腰间就要施展温柔一掐。于是,不想明天早上起来腰间出现淤青的王七步忙道“好吧,好吧,就叫小灰了。其实仔细想想这个名字也满不错的。”
“哦?不错在哪里?”决定宜将剩勇追穷寇的李婉瑶不依不饶,手还放在某人腰间的她追问道。
“呃,如果我说哪里都不错,你会不会放过我?”王七步很理智的问了这么一句。
“不会。”李婉瑶摇头道,然后不再给王七步任何吐槽机会的掐了上去。然后房间里便传出伴着幸福的惨叫声了。于是,住在隔壁正字啊看动画片的岳筱晨便开始大骂王七步扰民了。
凌晨十分,被雨声吵醒后,王七步便再没有睡着,也是因为多年的习惯,抑或是因为拉萨的雨多吧。同昨天一样仍是晨雨午晴。上午,王七步牵着李婉瑶跟在岳晓晨和众多隐藏在暗处的保镖来大昭寺,虽然雨后的地上还湿漉漉的,但是许多虔诚的信徒们仍然一溜烟铺了毯子,面朝寺庙行等身礼。每匍匐行一次等身大礼,都会将挂在虎口的佛珠拨动一颗,意在计数。拜谒者真是五体投地专心致志,重复往返着同样一个动作,那认真专注的劲头让王七步很是欣赏,在得知这群比丘已经是多年如一日后,油然而生尊敬钦佩之情。
随行的导游说,要是不下雨的话,叩长头的队伍会延伸至寺庙门前很远的空地,里三层外三层的场面会更加壮观。朝拜大昭寺的人潮如云,游客需要排队,信徒也要排队。进了寺院,倍感拥挤。手捧容器的信众,内装清油或酥油,排着长队等候上供,他们不急不燥的虔敬神情亦然叫人敬服。长此以往,不小心洒落在走廊石板地上的油十分滑腻,走路就要格外小心,以防滑倒。大昭寺内的香火十分旺盛,每一座殿堂,每一座佛像前都有长年通明的几盏油灯,供养全靠广大信众。大昭寺收到的供油可以说是堆积如山,本寺结余的大部分清油和酥油,会分发给偏远香火相对薄弱的寺庙作为供养。可见,气势恢弘,金碧辉煌的大昭寺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的绝对优势,成为藏传佛教的最高境界。
画壁前,少年少女挽手而行,小灰则被安置在王七步的怀里,竟要比之画壁更加安恬了。角落处老喇嘛抬头,恰巧见着了这幕景象,不自觉的,一声佛号出口。
(话说喇嘛的佛号是神马呢?扎西德勒?)
………【第十四章 回首舞三台】………
禅,应当只是一种很朴白的境界。没有太多玄妙的绮丽,不在云端之上,就一如它朴白那样的混迹在这片尘嚣之中。是莲花争艳中静谧独立的。又是担心着了相的,于是所谓的禅,不过就是这大千世界中存在的一种形态,一份守望罢了……
走近褶皱布满曾经必定是英挺面庞的老喇嘛,王七步还以佛礼,道了声“大师您好。”
老喇嘛双眸中闪现释然,就用清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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