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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与花鬼-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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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飞鸟与花鬼
作者:猫草薄荷
文案
白露与白姗姗是一对双胞胎姐妹,
长相一模一样,性情却大不相同。
就像一株双生花,
一只吸尽了所有的养分,另一只只有等待死亡,
与妹妹白姗姗的美丽耀眼相比,白露显得平凡而普通。
然而,白露却有着自己自得其乐的小天地,
她沉浸在植物和书本的世?缋铮?幌不锻饨绲姆追兹湃拧?
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轩朗突然向白露表白,打破了白露平静的生活。
本文是校园爱情故事,带些玄幻魔幻灵异元素,
风格是学习《暮光之城》,(没有吸血鬼,没有狼人……)
略带文艺小清新~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奇幻魔幻 花季雨季 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白露,轩朗 ┃ 配角: ┃ 其它:
☆、搬家
下了一夜的雨,夏末的风已经有了秋天的凉意,从彻夜敞开的窗子中吹来。我睁开了眼睛。放在床头的闹钟在下一秒种响起。
立秋了,在我看来,这就是死亡的开始。
书上说,“雄蝉每天唱个不停,是为了引诱雌蝉来交配的,雄蝉的叫声,雌蝉听来像一首美妙的乐曲,在交配受精后,雌蝉,就用像剑一样的产卵管在树枝上刺成一排小孔,把卵产在小孔里,几周之后雄蝉和雌蝉就死了。”
而不久之后,夏天也要死了,大把的枯枝像无依靠的老人漂荡到泥土中。
我伸手将闹钟关掉,虽然我已经形成了固定的生物钟,但我还是习惯在床头摆一个闹钟。姗姗常说我老土,在这个时代,竟然还用闹钟,真正的闹钟,而不是手机里的闹钟设定。没办法,我就是这么一个土气又恋旧的人。
我一轱辘坐了起来,今天是准备搬家的日子,而我还没有收拾好东西,我必须打起精神来,不能再胡思乱想、耽误时间了。丢下什么,也不能丢下我的宝贝!
“白露,姗姗呢?”妈妈抱着一个纸箱子,撞开我卧室的门。
“不知道,不在她自己的房间里收拾东西吗?”我从一堆盆栽中抬起头来。
妈妈看着我,摇摇头:“不要带花了,车里装不下了!”
“对了,我想起来了,姗姗昨天晚上跟我说,她和几个朋友约好了今天出去!”我赶紧转移妈妈的注意力。
“这孩子,每天就知道在外面疯。”语气是责备,但妈妈的神情中却隐隐藏着赞许和得意。比起我的文静,妈妈更欣赏妹妹的活泼好动。“白露,你帮姗姗把东西收拾了吧,她玩了一天,晚上回来肯定累了!”
“干活的人不累,玩的人倒累了!”我不满地咕哝了一句。
“这么大了,还吃妹妹的醋啊?谁让你是姐姐呢!快去收拾吧!别弄那些没用的植物了!”
我叫白露,我有一个双胞胎的妹妹白姗姗,我们俩长得几乎一模一样,但所有人都说妹妹比我漂亮。妹妹的眼睛大而圆,而我的眼睛比妹妹的稍微细长一些,而且经常是一只眼睛是双眼皮,另一只是单眼皮。另外,我的嘴角上有一颗黑痣,妹妹的脸却光滑白嫩,没有任何瑕疵。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妹妹生性活泼、天生爱笑,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别人关注的焦点。而我常常面无表情,像是还没睡醒。亲戚邻居们都说妹妹是个美人胚子,而我是个老实孩子。
老实?老实是无用的代名词。
我依然清晰地记得,小时候,姗姗穿着五彩纱裙在一堆大人面前跳舞,她转着圈,裙子像花骨朵一样绽开。所有人的视线都越过我停在姗姗身上。所有人都说,姗姗长大了一定有出息。那个时候,我也相信,姗姗就是只孔雀,而我不过是只凡鸟。
没有人会关心这个平淡的、寡言少语的我,有着怎样的内心世界,喜好是什么,为什么样的事物而激动……他们只关心表面的虚华,诸如谁拿了奖学金、谁是学生会主席、谁有一个人人欣羡的好工作,谁赚了钱、买了房、结了婚……而我,对这些统统不感兴趣。我也早就习惯了外界对我的忽视,喜欢把自己藏起来,沉溺在自己的小天地里。
我喜欢植物,喜欢收集鸟类图片,喜欢新鲜的、干净的、造型奇特的素食,喜欢一切旧的和未来的东西,总之,就像生活在别的时代。
我打开了音乐,静静地收拾着我的小家。清晨的阳光像水一般清透,那阳光中细细的灰尘就像水里的浮游生物。我的墙壁是白色的,窗帘是白色的,地毯也是白色的,整个房间纯粹而澄澈,我喜欢这种感觉。
“我最喜爱的颜色是白色再加上一点白,
仿佛积雪的岩石上落着一只纯白的雏鹰。
我最喜爱的颜色是绿色再加上一点绿,
好比野核桃树林里飞来一只翠绿的鹦鹉。
我最喜爱的不是白,也不是绿,是山顶上被云脚所遮盖的透明和空无。”
我心里默念着一首诗,不由自主地抬起头,望向窗外,城市的天空满眼都是高楼大厦,你遮着我,我高过你,比着往天空的方向挣扎。
当然,妈妈和姗姗是不理解我房间的布置的,她们只会说我不懂颜色搭配,我想她们说的也对吧。
咦,我诧异地看着眼前的这盘花。
孔雀蓝的花盘,上面画着彩色的瑞兽与飘渺的漩涡状云彩,像是景德镇的瓷器。
花盆之上的植物,造型着实奇特。仿佛蟠龙骨般竖立着一根硕大的仙人柱,仙人柱上面布满了坚韧的刺,再上面架着一朵朵青白似玉的大花,像是孔雀开屏。
这盘植物应该是嫁接而成。
让我惊奇的是,在蟠龙骨之上,又长出了一根细小的竖状物,和尾部的大花搭配起来看,竟然……竟然像一只鸟!
“咕咕咕、咕咕咕咕……”
我恍惚了一下,才想起这是我的手机铃声。
我拿出放在抽屉里的iphone4(姗姗换了无数新手机,就把这个旧的给我了。虽然我更喜欢初中时爸爸给我买的诺基亚,但上个月不小心掉到水里了)。
手机屏幕上面没有显示出来电者的名字,而是一串号码。这并不表示,这号码的主人对我来说是个陌生人。实际上,恰恰相反,即使删掉了这号码主人的名字,但我还是不争气的凭着这几个数字立刻想到了他。
我按掉了电话。下一秒钟,电话再次响起。我再次按掉,果然,电话声又锲而不舍地响了起来。
他就是这样,只要自己喜欢,就不管不顾地去做,完全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下一秒钟,我关了机。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们不是一个星球的
他叫轩朗,是我的男朋友,不对,是前男友,因为前天我们分手了。
分手的原因是最烂俗的戏码——劈腿。
从我和轩朗开始交往的第一天起,姗姗就说,轩朗不劈腿的几率相当于他一天之内被两次雷劈。
姗姗不屑的表情,让生性寡淡的我也产生了不舒服的感觉。即使是我这样平凡的人,也是渴望有时能够与众不同的,我希望我和轩朗以往一茬一茬的女朋友不一样,我希望我们的爱情和别人不一样。
但,事实证明,姗姗是对的,也许她的不屑中带着隐隐的嫉妒,我不得而知。嫉妒,不代表姗姗喜欢轩朗,其实完全是不相干。女孩子尤其是姐妹总是喜欢互相比较。即使是明显优越的那一方,也会因为不如她的那个得到了一件她没有的东西而嫉妒,哪怕这个东西对她来说一文不值。女孩的心思就是这么奇异而复杂。
然而,无论如何,她只是说出了事实。
姗姗睁着她圆圆的杏眼,无比认真地说:“白露,我看你是疯了,你难道不知道吗?”姗姗张开她不点而红的小嘴,一字一顿地说,“你和轩朗根本就不是一个星球的!”
我早已习惯姗姗不叫我姐姐,而是直呼其名。让我难堪的是姗姗后面的话,“不是他有问题,是你!你根本就不是地球人,连火星人都不是!轩朗他玩惯女孩了,他找你,就是图新鲜!”
我默不作声,也许姗姗说的是对的,我连一句有底气的话都反驳不出。
轩朗,一个和我完全相反的人,我们之间相差太远,远得超过地球到外太空的距离。科学家说过,人与人之间的差异超过人类与类人猿。在他眼里,我大概就属于类人猿吧。这样想,既感好笑,又让我觉得丧气。
“哎,等一下。”
我依然清晰地记得8月1号的那个下午,高二、高三年级以暑期培训班的名义提前开学。上完英文课,我和好友从楼梯上走下来,轩朗就斜倚在楼梯旁边的墙上。
他旁若无人地看着我说:“有男朋友了吗?”
我惊呆了,同学们都起哄地笑了起来,纷纷替我回答。
“她没有男朋友,轩朗,你怎么着,看上了?”
轩朗慵懒地站起来,笑着挥开手臂把同学都挡在外边,只把我留在他的手臂之内,一双眼睛紧紧地看着我。“做我女朋友吧!”他毫无遮掩地说,轻松随意地像是在说,同学,知道不知道化学实验室怎么走
同学们放肆地大笑起哄起来,我满脸涨得通红,大脑像是还回旋着昨日在钢琴教室里练习的贝多芬。
“各位同学,别看热闹了,该干啥干啥去吧!”轩朗摆摆手,友好地冲同学们做出了“请”的手势。虽然轩朗劣迹斑斑,抽烟打架旷课无恶不作,可却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所谓的规则,法律,校规都是为了限制我这样遵纪守法的好市民而设定的,那些破坏规则的人却一向逍遥自在。
同学们更加起劲地哄笑起来,轩朗无奈地舔了舔嘴唇,笑了。他凑在我耳边说,走!忽然,他拉着我的手,疯狂地跑了起来,把同学们都甩到了后面。
我被他拉着手,在周围人诧异地目光下,飞快地狂奔着,耳边是风的声音,我的脑子中闪过了疾驰的火车脱轨而出的画面。然而,他毫无征兆地停了下来,我站立不稳,一下子跌到了他身上。
看着他一副饶有兴味的表情,我顿时羞得满脸通红,赶紧站好身子。
“你、你刚才说什么?”
“我喜欢你,我是认真的!”
我无奈地捋了捋凌乱的头发,大口吸了好几口空气,说:
“你认错人了吧,我妹妹在高二五班!”
他敲了一下我的头,哑然失笑地说,
“怎么会?你不就是白露吗?我不会认错的,你和白姗姗不一样。”
“我知道,我不如妹妹漂亮。”
他好像听到了一个笑话:“你们俩长得一模一样啊!怎么会不如她漂亮?”
“你不是说我们不一样吗?”
“对啊,眼神不一样。”他意味深长地看着我。
“那我是什么眼神?”
他凑得很近,一本正经地说:“不能太用功读书了,不然就要近视了。”
这个答案,等于没有答案,头脑短路的我,不知不觉地又问了一个很蠢的问题:
“你为什么不追我妹妹?”
他皱了皱眉头,好像在认真思考:“白姗姗是个大红人,太难追了。”
我垂下了头,一言不发。
他弯下腰来,看我的表情:“生气了?我是逗你……”
“我愿意!”我忽然打断了他。
“啊?”我的反应让轩朗也愣住了。
“我愿意和你在一起!”我抬起头来看着他说。
哎呦!
我轻忽一声,原来是搬弄一盆仙人掌的时候扎破了手指,我的思绪也被打断了,回到了现实。现实就是,我和轩朗一点都不合适。和他在一起的那几天,他约我十次,我只出来一两次,他带我去酒吧,我只点矿泉水喝,带我去吃烧烤,我一直在吃烤蔬菜……我偷偷看他,他果然是一幅吃惊诧异的表情,像是见到了外星人。
好在现在game over。
作者有话要说:
☆、海边,啤酒
傍晚,我出门倒垃圾,看到墙角边站在一个人。我的心砰砰跳了起来,再仔细一看,果然是轩朗,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我站住了,不知道该转身回家去还是和他说一两句话。
我还没开口,他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说:“愿意陪我去海边喝酒吗?”
我叹了口气说我不会喝。
“啤酒。”他笑着晃了晃手里的易拉罐。
我想了想,说:“好……如果是最后一次的话,我愿意。”
他愣住了,沉默地低下了头,然后又勉强地笑了,大步走到摩托车旁,坐上了上去,拍了拍摩托车后座,说:“e on;baby!”
他的一晃神,是心痛吗?难道我也可以伤害到他?我竟然在心底涌起一种报复的快感。
一到海滩,他脱掉了上衣,露出了晒得古铜发黑的肌肉。我心跳慢了一拍,勉强镇定下来,用讽刺地语气说:“你就非得这样不可吗?”
他凑近我问:“你不喜欢?”
男子成熟的气息向我扑面而来,我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他看着我说:“不喜欢的话,为什么跟我来?”
“你是不是以为全天下的人都喜欢你,非你不可?”我越说越生气,“就像狗遇到了大便。”
轩朗却笑了,弯下腰来看着我,说:“你也会说粗口?”
我楞了一下,确实,从前的我绝对不会说出这样不雅的字眼,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也许,你根本就不了解我,你喜欢……”我停顿了一下,脸有些红,“你曾经喜欢的根本就是自己的想象,不是真的我。”我故意加重了“曾经”两个字。
轩朗看着远处的大海说:“我只要白露小姐一个人喜欢我就够了……”他也学我的口气,说,“曾经……”
晚上,海风有些冷,他把衣服披到了我身上,自己打着赤膊。
我转头问他:“你不冷吗?”
他躺在沙滩上,看着我指了指他旁边,一脸不正经:“你过来,就知道我有多热了。”我不理他,他又拉开了一罐啤酒,喝了两口,递给了我:“喝点就不冷了。” 我略一沉吟,拿了一罐没有喝过的。他一把从我手里拿过了啤酒,打开,递给了我。我说:“谢谢。”他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举了举自己手中的啤酒,仰头一口喝干。
夜空投影在海面上,星星点点的光摇动着、闪烁着,像是大海的泪珠。
他叹了口气,对我说:“对不起,我不想伤害你。”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但他至始至终都没有给我任何解释,我知道,连解释都没有那就是铁打的事实了,那么,我们真的完了。
我迅速地擦掉眼角的泪,举起啤酒,和他碰杯:“没关系……我没事……”
“干杯,为今天干杯……夏天的最后一天。”他说。
我和轩朗碰了碰啤酒罐,如果姗姗看到这一幕,一定会气得半死,骂我没出息。
回去的路上,我坐在轩朗的摩托车上,轻轻地拽着他的衣服,他开得很慢。我不喜欢都市,可今天我发现都市的夜景其实很美,美得让人心疼。
回到家的时候,我的耳朵边似乎还充盈着不知是大海的潮声还是摩托车的轰鸣声。我意识到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坐摩托车了。第一次坐上这个吵吵闹闹的异种“生物”,就是被轩朗载着,风驰电掣,像是随时都要做好死亡的准备。幸好,这个短暂的“意外”已经结束了。
换拖鞋的时候,我瞥见门口多了一双男士皮鞋,我心里一惊,匆忙跑进客厅里,四处寻找。姗姗已经回来了,在厨房里切水果吃。
“你回来了?去哪了?怎么把我的东西弄得乱七八糟?”她一边吃水果,一边含含糊糊地说。
“爸爸回来了?”我问,心里有些激动。
“他呀?大概在我们姐妹俩结婚的时候才会回来吧。”姗姗不在意地将苹果皮吐在垃圾桶里。
我转头看了一眼男士皮鞋,不再说话了。
“那鞋是要扔的东西。”姗姗看出了我的疑惑,解释道。“你去哪了?和他怎么样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分手了,刚刚。”
“什么?”姗姗放下了手里的刀,“就这么分手了?”
我点了点头,没什么好说的。
“拜托!你怎么这么容易打发啊!”姗姗气呼呼地坐在沙发上,“要是我,绝对不会现在分手的,一定要给那个抢我男朋友的人好看!就算分手,也要把我男朋友抢回来再甩了他。”
姗姗在那里滔滔不绝地说着,我可没有心情再听下去,转身回卧室。姗姗跟了上来,抱住了我。“不过,以后你就是我一个人的姐姐了。”她说。
我有些感动,可是,可是你永远都是被人群包围着,何时才是我一个人的妹妹呢?
作者有话要说:
☆、分手后遗症
度过了一个不甚欢乐的周末,又到了黑色星期一。
我环视着自己的房间,纸箱子和杂物横七竖八地堆叠在地上,这间小屋就要被抛弃了,满地的狼藉让它看起来是那么的狼狈,我想即使被抛弃也要留下尊严吧。昨天本来打算将这间屋子打扫一遍,可是却和轩朗去了海边。在夏天的最后一天,我要和很多东西告别。
我把床头的《荷马史诗》放进了箱子里,这样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好了,然后,我便感受到了一种无所事事带来的恐慌感。虽然我试图不去想轩朗,忽略他带给我的痛苦,但这种感觉像是刚刚被砍断手臂的人,暂时陷入一种茫然和麻木的状态,但是他知道,这种状态并不会持续太久。
难过,伤心,痛苦,这些情绪对于多年来波澜不惊的我来说太罕见了,这些年来我把自己修炼成了过滤器,过滤一切让人不开心的负面情绪。也许,轩朗也不会例外,我会把他过滤掉的。不知不觉地,我竟然掉下了眼泪,此时我很想大哭一场,但我只是咬紧牙关,对着窗户中的自己撇了撇嘴。
打开门,姗姗的房间传来了流行音乐的声音。姗姗总是不喜欢关门睡觉,而我却总是开着窗户,妈妈对我们两姐妹的怪癖实在无法理解。
今天起床晚了,来不及自己做早餐,只好吃妈妈做的。姗姗对吃从不讲究,不管妈妈做出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她都吃得津津有味,于是妈妈从姗姗那里得到了错误的自信,也得到了作为母亲的自豪感和满足感。
我微微皱着眉头看着餐桌上的早餐,火腿芝士三明治和巧克力奶茶,没有一样是我想吃的。妈妈看着我的表情,不满地说:“大小姐,公主殿下,这早餐将就着吃吧。”
我喝了一口奶茶,太甜了,太腻了,实在难以下咽。今天实在有些食欲不振,胸口像是堵着什么东西。
我拿出黄豆,打了一杯无糖豆浆。妈妈对她所谓的西式早餐很有自信,没想到我还是不买账,她抱怨说这三明治是她刚去糕点店买回来的,为了我,巧克力奶茶还特意少加了糖。姗姗叹了口气,说现在的我,恐怕喝黑咖啡都不觉得苦。我对姗姗使了个眼色,姗姗终于不再往下说了,催我赶紧吃,别耽误了她的晨练。
换作平时,姗姗绝对不肯早起一秒钟,但是最近学校的舞蹈队要参加比赛。作为领舞,姗姗有着极强的虚荣心和责任感,吃起苦来就像喝凉水一样。姗姗就是这样,风风火火、敢爱敢恨,坚强勇敢,就算有些小毛病也是可爱的,而我只是为了衬托她才存在。
一到了学校,姗姗便匆匆跑去体育馆训练了,我只好晃晃悠悠地在校园里走着。既不想浪费这大好清晨的日光,又实在无心欣赏,像个无知无觉的游魂。
渐渐的,我感觉到哪里不对头。我假装什么都没发现,眼角的余光瞥见很多同学都在看我,彼此交头接耳。怎么了?难道我的衣服没穿好?还是头发乱了?不可能的,我一向谨慎小心,对于自己的穿戴更是一丝不苟,堪称完美,绝对不会出现这些问题的。
“白露!”
一声豪迈欢快的叫声忽然在我身侧炸起。
我转过身,看向声音的来源。一个黑短的胖妞向我颠颠的跑来,她三步并成两步的样子,像个漏气的皮球还在地面上蹦跶。
我和她高一曾在同一个班,高二分文理,我们便去了不同的班级。令我尴尬的是,我早已忘记了她的名字,情急之下,脱口而出:
“嗨,南茜!”
因祸得福的是,她听见我叫她这个英文名,反而露出了心满意足的微笑。
自从高一英文课上,她给自己起了这个名字以后,就强迫大家都这么叫她。我看看眼前的她,皮肤粗黑、身材短胖,发栗色的自来卷短发乱蓬蓬地贴在脑袋上,像个刚刚冲泡开的劣质茶叶。我实在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给自己起这样一个优雅的英文名。
不过,学校里的男生女生们都这样叫她。南茜热情好动,功课又名列前茅,脸上总是洋溢着自信的笑容,加上像男生一样豪爽的性格,使得她在同学们中间非常吃得开。不管是好学生还是差生混混,都和她打成一片,老师们也和南茜没大没小地开着玩笑,像是多年的老朋友。
说实话,南茜的早熟与交际能力着实让我费解,或者说有些羡慕。与他相比,我这样的冷美人(说好听点),就像是冻在超市冰柜里的滞销生鱼块。也只有刚开学的时候,我会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渐渐的,由于我的冷淡孤僻与不合群,同学们就都对我敬而远之了。
南茜非常粗暴地问我:“你叫什么来着?英文名?”
我觉得她这样问非常不礼貌,好像不记得别人的名字,不是她的问题,而是那个人太没有存在感。也许,是我多心了,像南茜这样大大咧咧的男孩子性格,根本不会像我这样过分敏感细腻。不过,她这一问,至少减少了我因为忘记她名字而产生的愧疚感。显然,南茜很少拥有惭愧这种情绪。
“是伊莎贝拉还是伊丽莎白?”南茜一脸讽刺的表情怎样都遮掩不住,“女生都喜欢叫这两个名字。”
“Charlotte!”我说,甚至有些不好意思提起。
南茜果然露出了费解的表情:“什么?”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绿蒂,是德文翻译来的英文。”
“绿蒂?”南茜的脸上露出了苦思的表情,自言自语道:“是哪本书里提过的呢?”像南茜这样的好学生,脑子里存储了大量的知识,一旦某个知识点想不起来,就会非常的难受。她故作恍然大悟地拿手指点了点,说自己想起来了,便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我知道,她根本什么都没想起来,也许压根就不知道。但是出于好学生的自傲,不愿意在我面前认输,才假装知道。其实,我也不愿意让南茜了解到我的内心,这样反而让我松了一口气。我隐隐感觉到了南茜对我的敌意,或许她只是看不惯我这样的女生吧。
绿蒂是《少年维特之烦恼》中维特爱慕的女孩,维特最终为她而死。
但我害怕,如果把这些告诉南茜,反而会引起她的嘲笑。事与愿违,南茜并没有打算放过我。
“听说你和轩朗分手了?”她说话很冲,也很直接。
我深吸了一口气,没有回应南茜。我现在真的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你们好了一周,哦,还差两天。在轩郎的女朋友里不算最短的!”她安慰似的拍了拍我的肩膀,手劲儿还挺大。
“是谁甩的谁啊?”
南茜看好戏般的八卦表情令我很烦躁,只能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想要找个借口脱身。忽然,南茜惊叫了一声,兴奋地晃动着我的手,我无奈地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废弃草坪
轩朗,像往常一样,吊儿郎当地走进了校门。他的旁边跟着一个女生,两人说说笑笑,举止亲昵。我不由自主地愣住了。
轩朗发现了我的存在,朝我看来,我赶紧转开了视线,假装没看见他。他看了我一会儿,见我没反应,便也转过了头。他身旁的那位女生,既漂亮又早熟,褐色的米奇T恤扎进紧身牛仔裤里,身材高挑,背挺得很直,像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一样,和轩朗一起从我身边经过。
我的脸上灼热起来,恨不得立刻就走开,远离这令我难堪的场面,可是我的手臂却被南茜死死地拉住了。这感觉,就像轩朗他们从我的尸体上踩过,我感到了一阵羞辱。
南茜带着难掩的喜悦神情,故作安慰地看着我,好像谁甩谁这件事已经不言自明了。自尊心受到伤害的我,竟然鬼使神差地叫出了口:
“轩朗!”
轩朗身体一顿,停了下来,转过了身。
我心乱如麻,再加上不知所措,竟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嗯……你现在有空吗?”
轩朗微微皱了皱眉头,一脸困惑地看着我。
我尴尬至极,硬着头皮问:
“可不可以陪我一下?”
轩朗眯起了眼睛,远远地看着我,可身子却一动不动,时间尴尬的沉默着。轩朗旁边的女生脸上涌起了一丝嘲讽,终于正眼看了我一眼,明知故问道:
“你是谁啊?!”
女生的质问像一盆冰水浇在我的头上,让我恢复了冷静,我为刚才的冲动感到后悔和深深的不解。这样的冲动好强,不应该是我啊,我本该是默默地忍受一切的性格啊。
我心灰意冷地说了一句,没什么事,便转头走了。南茜夸张地拿手捂着嘴,一脸惊呆和看热闹的表情,我借机从她的铁臂魔爪中挣扎了出来。
我只顾低着头往前走,像只没头苍蝇一般,走到哪里都不知道了。
“你是想带我逃学吗?”
轩朗的声音终于在身后响起,懒懒散散的声音,带着一股夏日里肆意生长的野草的味道。我立刻顿住了脚,忽然他拉起了我的手,径直往前走了起来。我有些吃惊,想要挣脱开他,可却被他抓得更紧。周围的同学越来越少,哪怕有三两个人看见我们,也远远的躲开。我转头看他的脸,不再是平常随意散漫的样子,变得阴沉起来,我想起他打架时满脸的血污的样子,终于感到了害怕。
我的声音不争气地颤抖起来,让他放开我,他看也不看我一眼,将手臂环抱在我肩膀上,一股强大的力气推着我往前走,我根本没有任何挣脱的可能。他低声却不容置疑地让我别动。
恐惧感越来越强,他终于停了下来,松开了我。我全身的力气都在试图对抗他的手臂,他一松开手,我失去了重心,直接坐在了地上。
残破的大理石雕塑,未经人力雕琢的杂草和野花,随意丢弃的木头……这里是学校废弃的草坪。关键是,这里一个人都没有。
他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我,忽然嘴角扬起了一丝嘲笑,蹲下来在我耳边说:
“你这样战战兢兢的样子,只会让我想对你做更多更好玩的事情。”
我下意识地抓紧白衬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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