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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人的校园情爱故事50篇-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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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飒洒在后面叫住了习习,他对着嬉皮笑脸的习习说,“如果我谈恋爱了,你会高兴吗?”

    他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她,习习挠挠脑勺说,现在校长不许学生谈恋爱的。

    飒洒笑着说,那就是不希望喽。习习一摆手,说,随便你。

    随便你。

    他问“那到底,你到底会不会伤心呢?!”

    基本上是用吼的,习习也被吓了一大跳,她说,“会会会,我会伤心的,你要是谈恋爱了,那里还有时间管我啊,肯定就不会买东西给我吃,给作业我抄了。”

    这种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话,只有习习才会手出来吧。

    飒洒笑了。

    他想,虽然没有得到什么,但是,真好,也没有改变什么啊。

    其实飒洒也是很帅的一个人,不仅人长得帅,而且对人又超级好,所以也有很多慕名而来的女生,毕竟这是学校,她们只是悄悄的把她叫上天台,然后说明心意。

    以前,是因为放不下嬉戏。

    而现在,习习对自己,并没有意思。

    于是,飒洒在那个没有太阳的黄昏,背对着那个叫叶阁的女孩子,然后点头。

    叶阁也就成了飒洒的初恋,谁也不知道,飒洒的初恋仅仅是因为自己的心意没有收获而已。就这样草草的把自己的初恋送了出去。

    叶阁其实也不是校长的女生,没有因为飒洒接受自己的告白而在人群中显得高傲起来,她也只是安分的学习,有时候来找一下飒洒。

    但是她不了解他,她不知道他喜欢什么。

    知道这些的,仅仅只有习习一人,可是最近几天,习习都没怎么出现在飒洒面前,这让飒洒有一些心慌。

    才几天没见到她,就急成这样啊。

    他在心里跟自己说,然后想,她到底是不明白啊。

    飒洒再次见到王习习的时候,他正在打架,因为放学的时候,几个混混缠上了有几分姿色的叶阁,那时候叶阁正是一人,吓得叫了起来,听到尖叫,飒洒不会不管的,于是就挺身而出,和那几个人搏斗起来。

    习习就是围观者其中之一。

    她站在那些人中间,看到曾经那样用心呵护自己的男生,现在却奋力的保护别人。就在那一瞬间,心里有一丝难过。

    就在那一瞬间。

    飒洒练过空手道和柔道,很厉害的。

    胜利而归,几个好事的人还吹起了口哨,于是这口哨也就吹到王习习的心里了。飒洒把瑟瑟发抖的叶阁从地上抱了起来,就在他抱起叶阁的时候,在人群中看到了习习的脸。

    习习也看到了,她简单的扯过嘴角。

    他也只是轻轻的笑了一下。

    彼此只是一笑了之,很疏远。

    4

    因为如此,所以飒洒和叶阁出现过的地方,再也没有了习习的身影。

    但是习习却三翻四次的找叶阁的麻烦。

    她经常要自己的好朋友去堵叶阁,然后把她劈头盖脸的骂一顿。叶阁是个好女孩,不敢还击,就躲在角落里哭,相对来说,王习习就显得泼辣一些。

    王习习人缘也还可以,所以朋友们都愿意帮她。

    那次叶阁被王习习的朋友堵在女厕所里,被飒洒发现了,他竟然不顾一切的冲进去!抱起叶阁就走出来。

    习习正站在门口。

    不过,他没有看见她。

    5

    “为什么?”

    飒洒读把王习习堵在了胡同里面问。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啊?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王习习故意把头摇得像个拨浪鼓,耸耸肩装单纯。

    “为什么?”什么不论王习习怎么问,飒洒都只有三个字,他问,“为什么?”那几个字甚至是咬牙切齿。

    “你自己心里清楚。”王习习把这几个字很潇洒随意的甩在了胡同里,然后扭头就走。“快走,不然等下你妈问我你到哪里去了,我不好回答。”

    “你管我走不走。”

    “我当然不管你啦。”王习习也是说得潇洒,“我管的是你妈妈,我怕她问我,你妈妈那么好的人,她要是不高兴了,我妈该多是伤心啊。”

    “你!”

    王习习嘴角简单的扯过一丝笑容,拉拉肩膀上的书包带子,然后往后面挥挥手,“回不回去我不管你。”

    “你……”

    飒洒的身体倾斜了一下,他问,习习,你到底要我怎么办?

    你要我,怎么办啊?

    “其实,你喜欢我的,对不对?”

    王习习回头看了他一眼,转身继续走,没有理会。

    如果,如果不是喜欢。

    不是喜欢,又干吗花那么多心思啊?

    飒洒皱着的眉头一下子舒展开来,他很舒心的笑着说,“我明白了。”

    叶阁悄悄的侧过身子,没有让他们两个发现。

    早就知道了呢。



………【第24章 喝出来的思恋】………

    “是不是你们学校出来的女孩子都很能喝酒?”金伟抬起头惊讶的看着对面的阿花喝完满满地一杯山水啤酒后。

    “也许吧。”阿花边说边给自己倒酒,她倾斜着杯子,淡黄的酒慢慢渗入,如逝去的流年。“山水啤酒味道比雪花好多了。”

    这是她不知道第多少次相亲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相亲了,走马观花的,一个接一个,就像放鞭炮似的。

    上大学时候,宿舍老大这样对阿花说:“两只腿的*不好找,两只腿的男人还不好找吗?”阿花坚信了这个看似永恒不变的真理,大学四年碌碌无为,也从不珍惜身边的爱情。

    毕业了,才知道,满大街的男人,都是两只腿的,却很难发现适合自己的。

    一年内相亲近20次,她终于造成视觉疲劳和听觉恐慌。其实她见过满腹经纶的大学老师,文质彬彬的公司职员,阳光帅气的在读研究生等,各个条件都很不错,可她就是能鸡蛋里挑出骨头,就是说不适合。而且用形形色色的理由说服她妈和媒人。结果,后来再有钱的人,再帅的人在她面前就像一场闹剧,上演了,谢幕了,她就像一观众离场了,不留下任何情感。

    后来,她只要听到相亲一词,就太阳穴紧绷,神经过敏,总想逃之夭夭。若逃不了,就会表现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奈表情。

    金伟是她的朋友给她介绍的,她厌烦相亲,就让她朋友留下QQ和金伟联系。聊了两个月,阿花本想随便聊聊打发无聊时光,找个借口不去相亲。可是聊久了,金伟竟然主动要见面,阿花心里本来是厌恶的。这见面一词和相亲一词带给她的刺激作用是一样的。

    但还是见面了,这是她和他的第一次见面。在她心里面,也把它计划成最后一次见面。

    “小姐,来四瓶雪花。”阿花招呼服务员说。前几次相亲,阿花总是故作淑女,矜持点饮料,后来厌烦了,把相亲当成蹭饭局,每局必点酒,每次必两瓶雪花。两瓶啤酒足以使她微醺,但能够清醒地打的跑回家,倒床睡着,然后迅速忘记见面的人模样,继续第二天的美好生活。

    金伟惊讶地睁大眼睛看着对面的阿花,阿花目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说:“服务员说只有山水啤酒,没有雪花。我两瓶,你两瓶,我没有把你忘了。”

    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喝山水啤酒,阿花觉得那味有点甜,喝过脑子依旧很清醒,没有半点醉意。出乎意料的是对面那男人醉了,走路摇摇晃晃地打的走了,阿花愣在饭店门口30秒,望着那辆的车的背影,感叹了一句:“还有酒量这么差的男人,还不如我这个两瓶倒!”

    她回到家后,结果发现山水代替不了雪花啤酒的作用,她无法安然入睡。突然收到金伟的信息“以后别喝男人喝酒了。危险!”阿花还在糊涂中,信息又来一条“以后找我喝酒就行了。”阿花骂了一句:“果然喝醉了!醉话连篇。”但是脸上却掠过久违的一丝微笑。

    第二天,金伟约阿花出来,计划赶不上变化。阿花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答应了。“你为什么喜欢喝酒?”金伟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阿花,冷不丁地问了一句。

    “无可奉告。”

    “借酒消愁?”

    “错,只是喝酒。”后来,她只顾喝酒吃菜,没有说一句话,风卷残云之后,留下一桌散乱酒席。

    “赶紧买单,我回家了。”阿花冷冷地扔下最后一句话后,给金伟留下一个冷冷的背影,瞬间消逝于夜色当中。

    三句话的约会,两个人的酒席。

    回到家中,阿花躺在床上扪心自问,“丫头,你反常了。你竟然和他见了第二次面了!你为什么喜欢喝酒呢?”

    大学时候,阿花的死党是一北方男人,其父母身高颇高,本应该长得高大魁梧,但是到他这一代,遗传基因发生突变,个子刚到一米六五。后来,他一死脑筋钻牛角尖,上大学时选择了生物这个专业,发誓说一定要搞明白这个基因为什么会在他这一代发生畸变。

    北方人都喜欢喝酒,尤其是北方男人。

    尽管以前高中时阿花滴酒不沾。四年里,会出现这样的场合,在他俩同时出现的大型酒席,阿花从来不沾酒,每每都是她死党带酒。即使当他们俩单独吃饭的时候,阿花也不能尝到一点酒的滋味。且每次酒后就让阿花一人独自走回宿舍,美其名曰“独享醉眼朦胧下的校园美景。”久而久之,阿花每每看见他死党代替她喝酒的酣畅淋漓模样,也越发憧憬醉眼里的风景,因此她没有产生感激与开心,反而滋生出嫉妒与羡慕。她也偷偷地学着喝酒了,才发现酒的味道很是奇怪,苦苦的,淡淡的酒精刺激。

    就这样,转眼间大四,有一天,死党酒后向阿花表白。

    阿花说服死党让其回宿舍好好考虑。

    辗转反侧一夜后,阿花竟然做出这样的决定:“我以后单独赴宴,不与死党同行了,我不想与你恋爱。”这条短消息发出以后,死党杳无音讯。

    任性的阿花就这样错过了一段恋情。

    后来,阿花参加酒席,每次必被人灌醉,每次吐得不知道东南西北,才知道北方人喝酒与喝水的概念早已经模糊了。酒桌上朋友们告诉她,她死党曾经每次酒席后都去吊水,吐得一塌糊涂,所以每次酒席过后从来不换阿花回宿舍,让阿花一个人回去。听完后,阿花泪眼婆娑,却不知道该做什么。

    突有一天,阿花终于收到死党的一封来信,只是一首诗,却让她泪流满面:

    一直坚持,只是为了等待黎明。

    在无尽的黑夜里,眼睛似乎正流淌着如夜般的漆黑。

    当黎明的曙光穿透万重山,第一滴晶莹是为你洒下的。

    命理之说,我向来是不大相信的。

    因为我时时记着老人家说过的——人定胜天。

    可当你背过的身影在我眼里变得稀薄的时候,能充满视线的,竟然是黛玉式的泪花。

    纵然越过千山万水,心里早已憔悴。

    牵你的手变成我生命的奢侈。

    我选择流浪远方,远离于你的城市……

    那死党去了遥远的深圳,但是却不留下任何通讯地址,从此消逝于阿花的世界里,什么也没留下,只是阿花从此喜欢上了喝酒,每次只两瓶,不喝醉而已。

    “出来喝酒吧。”金伟三天后,又发来信息。

    阿花糊涂了,从来没有见过这样锲而不舍的追求者。经过那样子的约会以后他竟然没有丝毫挫败感。阿花来劲了,觉得金伟很有意思,竟然破天荒地见了第三次面。

    见面后,金伟只是微笑,点了四瓶雪花啤酒,熟练地用开瓶器打开,然后为阿花斟满酒。“不知道怎么办了,我开始喜欢你了。”金伟含情脉脉地看着阿花。

    阿花惊愕。无语。

    “但是,我这次来只是为带一封信而来。”

    随后,金伟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封信。

    阿花觉得很莫名其妙,当那熟悉的笔迹映入眼帘时,阿花的眼睛湿润了。

    岁月,一把梳子

    本以为可以把你轻轻紧于发间

    转身后

    我却仍然走入不了你的内心

    思恋,一纸心酸

    本以为可以把你紧紧放在心上

    放手后

    我却仍然抹去对你的记忆

    岁月如旧

    思恋成诗

    一刹那

    你的一记闪耀

    我昏眩

    一辈子

    忘却了一段往事

    任尔冷

    任尔清

    岁月静好

    思恋成河

    忘

    忘

    忘

    署名:你北方永远的死党

    阿花轻声哽咽着看完这首诗,抬起头来,满是期望得看着金伟。

    “我是他深圳的同事,这一切都是他安排的。这些年,尽管你与他相隔两地,但是他仍然时时关注着你的一举一动。”金伟说,“还有你那失败的相亲经历。”

    阿花破涕一笑,“他还好吗?”

    “他有先天性心脏病,不能喝酒。听说他大学四年喝了太多酒,结果病情恶化才去的深圳。虽然在深圳挣了不少钱,他玩命地工作,也在不停地看病治疗。但是透支过度,加剧病情,上个月去世了……”

    “临走时,让我给你带这一封信。”

    阿花发愣似的坐在那里,呆了五秒后,竟然嚎啕大哭……

    不知道过了多久,阿花终于停止了哭泣,金伟看着她双肿的眼睛,来了一句“他还有一个要求就是:他要我来这里照顾你。他知道我适合你,你会喜欢我。”

    阿花彻底愣住了。

    “你所有的爱好,所有的习惯,他都已经给我说过不止一百遍了。我也觉得他的要求很过分,很不可理喻,本来打算送完信后,我就离开。可是,我已经发现,我喜欢你了……”

    从破天荒和他见第二面起,阿花就知道她对这男人有好感,莫名的。



………【第25章 今夜,星光灿烂】………

    这学期,中文系出了名的“阔少”钱大伟和“系花”林玲恋爱上了。随着爱情的渐渐升温,两人上影院、下馆子的次数多了起来。当然,每次都是钱大伟买单。也难怪,大家都知道,他有一个有钱的老妈。

    这天,林玲兴冲冲地来约钱大伟一起去看《情归阿拉巴马》的首映式。没想到钱大伟却一脸为难地告诉他,说刚接到自己母亲打来的电话,说她生病了,得回去看看——其实,这压根是胡扯。钱大伟的母亲根本没打电话,真正原因是他兜里快没钱了,得赶快回去补充一下“弹药”。不然,在林玲这只美丽的“爱情鸟”面前原形毕露,那就太煞风景了。

    林玲多少觉得有点扫兴,不过也只有点头同意了。

    下午放学,钱大伟悠哉游哉地回到家,母亲早已做好饭菜等他了。他风卷残云地将一大盘红烧猪脚彻底消灭干净,这才意犹未尽地站起身来。看见母亲正在卫生间里用力地搓洗着他带回来的那一大包脏衣服,他踌躇了一会儿,才走过去,开口道:“妈,我想买一套考研的资料。”

    母亲搓衣服的手停了下来,抬头问:“多少钱?”

    钱大伟瞥了一眼母亲眼角深深的鱼尾纹,不禁有些心虚,讷讷地说:“大概要300块吧。”

    母亲沉默了一会,说:“好吧,我待会儿就给你。”

    看到母亲已经有些斑白的头发,钱大伟心里有些不忍。自己10岁就死了父亲,全靠母亲一个人支撑。母亲其实只是公司里的一名普通员工,那一点微薄的工资既要供自己上学,又要开支母子俩的生活,确实够艰难的。可是……为了爱情,儿子只好对不起你了!母亲,等有一天儿子给你带回那个千娇百媚的俏媳妇来,你会为今天的付出感到欣慰和骄傲的!一想起美丽迷人的林玲,钱大伟就禁不住一阵激动,刚刚升起的歉疚似乎一下子烟消云散,他和母亲打了个招呼,美滋滋地钻进房间上网去了。

    在网上看了看新闻,钱大伟出来去了趟卫生间。他意外地发现母亲正就着一碟咸菜下饭,钱大伟有些奇怪,就问:“妈,您不是说已经吃过了吗?怎么……”

    母亲脸上明显闪过一丝慌乱,不自然地笑笑说:“嗯……我只是又觉得有些饿了。咦,你怎么还没睡?”

    从卫生间出来,钱大伟狐疑地看了一眼母亲,闷闷不乐地问道:“妈,您说实话,你们单位是不是效益不好了?”

    母亲嗔怪地在钱大伟结实的肩膀上拍了一下,说道:“瞧你,尽胡思乱想的,妈不是给你说过吗?单位效益还不错,听说最近还要长工资呢!对了,这300块钱你先拿着。快去睡觉吧,明天你还得赶早回学校呢。”

    看着母亲脸上熟悉的笑颜,钱大伟捏紧了手里的钞票,这才放心地走进了卧室……

    一晃又过了好些日子。这天是个好天气,林玲约上钱大伟到西山公园去郊游。爱情滋润着的时光总是那么甜蜜,观过了山下的菊展,看够了山上的红叶,这对小情侣在树阴下铺开塑料布,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食品和饮料,相依相偎着共进午餐。

    就在两人愉快地边吃边聊时,一个声音突然在身后响起:“小姐,你这些空罐都给我,行吗?”

    钱大伟觉着这声音有些耳熟,他回头一看,整个人立刻僵住了:因为,出现在他眼前的,竟是自己的母亲!她穿着一身破旧的衣服,背着一个沉甸甸的大肚筐,筐里装满了一大堆废纸壳、破塑料之类的东西……

    钱大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母亲此时应该还在单位上班的呀!怎么跑到公园里拾荒来了?难道她下岗了?钱大伟觉得心里一阵绞痛,呆鸟似的愣在了那里,不知所措。

    倒是母亲在一阵慌乱后迅速恢复了平静,她抢先开口道:“小伙子,这是你女朋友吧?好漂亮的姑娘啊,你可不能辜负了人家哟!”随后,她接过林玲递给她的几个空易拉罐扔进背篓里,默默地转身走了。

    钱大伟像一具泥塑木雕似的愣在了那里。林玲盯着钱大伟的脸,疑惑地问:“大伟,这大妈是谁呀?怪可怜的。怎么?你认识她?”

    钱大伟似乎没有听见她的问话,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母亲蹒跚的身影渐渐变小。猛然间,他发疯似的跳起来冲了过去,一把拉过母亲的背篓背在身上,心痛地喊道:“妈妈,我可怜的妈妈,你为什么要瞒着我?你下岗了是吗?儿子真混,儿子对不起你呀!”

    母亲一把推开钱大伟,惊慌地看了一眼身后说:“你疯了吗?别把那姑娘吓跑了!唉,你大学都考得上,怎么连这点小花招都耍不来?”

    钱大伟泪流满面,哽咽着说:“不,我宁愿失去女朋友,也不能不要母亲呀,不然,我还算是人吗?”

    母亲深深地叹了口气:“傻小子,谁让你不要母亲了?快去,给那姑娘解释解释……”

    等母子俩回头再看时,却哪里还有林玲的踪影!钱大伟叹息着说:“算了,由她去吧。”

    直到这天,钱大伟才知道母亲下岗已经一年多了。这一年多来,母亲就靠着一点下岗补贴和拾荒的钱苦苦支撑。他真后悔,后悔自己像吸血鬼似的以种种理由向母亲要钱,后悔自己在同学面前打肿脸充胖子,后悔自己为了爱情慷慨大方……怪不得每次回家后,母亲总推说已经吃过了,原来都是为了把好吃的东西让给自己,而母亲自己,竟吃了整整一年的咸菜啊!

    从这天起,钱大伟仿佛变了个人似的,他不再住校了,每天放学后就径直回家——他租了一辆人力三轮车跑出租,以此来回报母亲的深恩和忏悔过去的无知与荒唐。

    这期间,林玲也没再来找过他,有时在校园里偶尔碰了面,钱大伟也总是慌忙地避开,他觉得是自己首先欺骗了林玲,落得今天这个无言的结局也是罪有应得。本来嘛,自己压根就不配拥有林玲的爱情!

    光阴似箭,转眼就是大四了。

    直到毕业晚会结束,眼看昔日同窗成双成对地依依话别,钱大伟满腹怅惘。他正准备转身离去。林玲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柔声说:“钱大伟,能和我一起去喝杯咖啡吗?”钱大伟一怔,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两人一起来到他们早先经常光顾的咖啡屋。面对风采依旧的往日恋人,钱大伟不禁一阵伤感,他黯然说道:“林玲,半年多了,我一直都没有勇气对你说一声‘对不起’,如今一别,也许以后我也不会再有机会了。今天,我要对你郑重地说一声‘对不起,请原谅’!”

    林玲淡淡一笑,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钱大伟,说:“有件事情我也一直都想告诉你,可总是没有勇气……其实,那天在西山公园你和你母亲的不期而遇,都是我一手安排的。”

    “什么?”钱大伟一下子惊得跳了起来,“这、这不可能,你根本就不认识我母亲啊!”

    “你忘了吗?我曾经在你的相册里看到过你母亲的照片。而且,我还打听到你母亲根本就不是你所说的那样是某某公司的要员,她只不过是公司里的一名普通职工,并且下岗了;我还知道,为了不影响儿子的学业,她一直瞒着儿子靠拣破烂供儿子读书。当我得知以后,我深深地震撼了,同时也为你的荒唐感到羞愧!我打听到你母亲常到西山公园拾荒,所以那天才约你去那里。后来,我借你上厕所的工夫找到你母亲,让她来拿我们的空罐子……其实,我只是想警醒你,别再糊里糊涂地过日子了,看看你可怜的母亲吧!可是我万万没想到你会当着我的面认你母亲,我当时真的好感动。我告诉你,我当时是哭着走的……一直以来,我都在为你当时的表现和后来的作为感到骄傲。”

    钱大伟目瞪口呆,他确实没想到林玲的这一番良苦用心。只可惜这样优秀的女孩却不能为自己所拥有,他深深地叹了口气,说:“谢谢你,林玲!你的深情厚意我会铭记一辈子的,遗憾的是我再没有机会报答你了。”

    “傻瓜,机会还在你手里呀,如果你同意,我现在就想去见你的母亲,在我心里,她是一位世界上最伟大的母亲!”林玲深情地说。

    “真的?”钱大伟兴奋得几乎要跳了起来。

    “真的!一个敢于当着女友的面直面自己错误的男孩,难道不值得我去爱吗?”林玲笑着向钱大伟伸出了手。

    今夜,星光灿烂!



………【第26章 放弃的半个圆圈】………

    高三的时候,别人还都忙得昏天黑日,我父母就早早地替我办全了出国手续,只等我领到毕业证GOTO美利坚了。

    我们班上有个男生人称大P的特能说,一般播音时间是早自习“体育快递”课间插播“时政要闻”午间休“评书连播”晚自习CLASSICALMUSIC,可每次考试他总有本事晃晃悠悠蹭到前几名。班主任拿他没办法只好让他在最后一排和我这个“逍遥人”一起“任逍遥”。

    那时候大P又黑又瘦面目狰狞读英文像《狮子王》里的土狼背古诗像刚中了举的范进,真的,后来我们逛动物园猴子见了他都吱吱乱跑,他倒来劲了,拍我的头冲猴儿们介绍:“THISISMYPET!”我也没含糊,告诉他:“别喊了,看你的二大妈们都被你吓跑了。”——这是后话了。

    刚和我一桌的时候,有天晚自习他大唱《我的太阳》我在一旁偷着喝可乐,唱到高音时他突然转头问了一句“嗓子怎么样”,我嘴里含着水差点全喷了,气得我重捶了他好几下。他却跟没事人似的,说我打人的姿势不对所以不够狠。我叫他教我,他到挺认真,还叫我拿他开练。第二天上学见着我他头一句就是:“十三妹,昨儿你打我那几拳都紫啦。”边说还边捋袖子叫我看。后来我想,这段感情大概就是从这儿开始的吧。

    以后大P一直叫我十三妹。我跟大P的交情在相互抵毁和自我吹捧的主题下愈加巩固。他生活在一个聒噪的世界里,总要发出各种各样的声响来引起别人的注意,好像这样就能证明他自己什么似的。我习惯了他这样,习惯了看他自己给自己出洋相,习惯了和他一天到晚吵吵闹闹。常常是上课我替他对答案他趴着睡觉;吃饭我吃瘦肉他吃肥肉因为他需要“营养”;打架他不管输赢我统统拍手称快;自习我背单词他用函数计算我的失忆率为88。7%;放学走在楼道里我们还要大呼小叫地互相嘲笑一番。

    我们像哥们儿似的横行高三年级,要多默契有多默契。

    我听过一种说法,每个人都是一段弧,能刚好凑成一个圆圈的两个人是一对,那时我特别相信这句话。我越来越感到我和大P的本质是一模一样的——简单直接,毫无避讳。我自信比谁都了解他,因为他根本就是我自己嘛。有回我对大P说:“我好像在高三呆了一辈子。”

    我没理会大P大叫我“天山童姥”,我心里有个念头,这念头关乎天长地久。高三毕了业,大P还是我哥们儿。

    现在回想起来我们之间其实从来没有牵涉过感情问题,因为我当时觉得好多事没有说出来的必要。我认定了如果我喜欢他那么他肯定也喜欢我,这还用说吗?我心里清楚我走了早晚会回来,因为我找到了我那半个圆圈,我以为这就是缘分任谁也分不开那怕千回百转。

    临走时大P说:“别得意,搞不好折腾了几年还是我们俩。”这是我听到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我永远都忘不了。

    那年高考,大P进了北大。而我刚到洛杉矶,隔壁的中餐馆就发生爆炸,我家半面墙都没了。我搬家,办了一年休学,给大P发了一封E…MAIL只有三个字“我搬了”,没告诉他我新家的电话。

    新家的邻居有一对聋哑夫妇,家里的菜园是整个街区最好的。他们常送些新鲜蔬菜,我妈烧好了就叫他们过来吃。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恩爱的一对儿,有时候他们打手语,我看着看着就会想起那一个圆圈来,想起大P,心里一阵痛。我买了本书,花了一个秋天自己学了手语。就这样我慢慢*了这个毫无声息的世界。他们听不见,只能用密切的注视来感应对方,那么平和从容,这是不得安生的大P永远不能理解的世界。

    我闲来无事,除了陪陪邻居练手语外,就是三天两头地往篮球馆跑替大P收集NBA球员签名或者邮去本最新的卡通画报,感动得他在E…MAIL上连写了十几个:p,还主动坦白正在追女生。我呆坐在电脑前一个下午,反反复复跟自己说一句话“别哭别哭这又没什么不好”,可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我已经流不出眼泪了。爸妈早就习惯了我这副精神恍惚的样子,什么也没问。再往后讲就是春天了。我还是老样子,只是手语有专业水准了,大P在我这个“爱情导师”的悉心指导下,已初战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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