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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人的校园情爱故事50篇-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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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
上大学后,我们分隔两地。你常常打电话过来说你想我,然后就哭了。这是我觉得你最爱我的一段时间,可以想我想到哭。后来你带了一个女孩来张家界就是我学校这边旅游,在登黄石寨的时候,那个女孩突然就哭了。我当时不明白为什么,可是现在我知道了。她喜欢你,可是当时你有一个我。
你还是和她在一起了,连你QQ的形象照都和她的是一对。你不再理我,电话也一直关机。我不敢打电话到你家,因为你妈妈不喜欢我。可是你的密码为什么还要用以前那个呢。那个aimwforever爱木薇永远。我登你的QQ把密码改了,然后又改过来。已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在做这种无聊的事情了。
我不是要纠缠你,只是我已经很爱很爱你了。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离开,是因为她的眼泪吗?还是因为你不再爱我了?我给你发了一晚的短信,说我爱你。有四十几条吧,可是你只用了6分钟就收完了,你回说:傻瓜,不用发了,我明白。你要好好工作,保重身体。我爱你。看完我就哭了,哭得气壮山河。
你不爱她,只是你必须离开我。你要去德国了,或许五年或许十年。你说我应该找一个合适的懂得照顾你的人结婚,因为以后你没法再照顾我了。
你还说:我爱你。
终于决定分开,我没法让你留下来,也不愿成为你的羁绊。我知道让你出国是他全家人的梦想,我不愿打破它。你爱我,这就足够了,让时间把这一切都掩埋吧!心中记得那份爱就好。以后我们会和各自合适的人结婚,过合适的生活,然后爱上那个愿意照顾我们一辈子的人。
我爱你,所以我不再留恋。
………【第46章 转身错过的微笑】………
我回过头去看自己成长的道路,一天一天地观望。
我以孤独的姿态站在路边上,双手插在风衣的兜里,我看到无数的人群从我身边面无表情地走过,偶尔有人停下来,对我微笑,灿若桃花。
我知道,这些停留下来的人,最终会成为我生命中的温暖。
这段出自《幻城》后记的话,一直很让我着迷,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就好象空气中游离的分子般时刻围绕在我四周。我的脑海中,经常会有这样一副画面,喧嚣的街头,城市的高架桥,曼妙的少女,凌乱的头发,双手提着12公分的高跟鞋,站在路边,仰望头顶的高楼大厦和泛白的天空。身边穿梭而过的人群,他们面无表情,仿佛有面墙壁,透明,闪着微光,把所有美好隔在了世界的那一面。偶尔有人驻足停留,对我微笑,在他们转身的瞬间,微笑的刹那,我知道将要发生的故事,注定在劫难逃。
那年夏天,毕业的季节,学校给我们大四学生下了道军状令,必须在毕业之前找到工作单位并签定就业协议,否则答辩不予以通过,听到这消息,整个学校都沸腾了。大家开始到处寻找关系,有的便进了,没有的只能靠自己的努力,也祈祷着幸运之神能光顾到自己身上。我就是其中一个幸运儿,在没有依靠任何关系的情况下,进了一家外企,这一切恩惠来自于我的网友顾来。顾来是只比我大了一届的学长,而我俩也仅限于网友,因为从未见过面。但他是少有的好人,虽然能力有限,还是很帮忙的,勉强把我塞进了他们公司。除了答辩拿到优,还评了个优秀毕业生,也不枉费爸*一片苦心了。在同学们艳羡的眼光中,在他们为找工作奔波劳碌,为考研而挑灯夜战,不惜把自己搞得心力憔悴时,我已经收拾好行李准备搬到公司的宿舍里去了。协议都签了,可我还是没见到顾来本人,手续都是在人力资源部办的,顾来是搞技术的。
就这样来来回回了好几次,终于,在顾来朋友的帮助下,行李全部搞定,内心顿时充满成就感。欣喜之余,当然忘不了答谢,于是请这位朋友去了KFC。这个男孩儿叫杨丫丫,是顾来读大三时才结识的学弟,也是我的学弟,因为他才读大三。杨丫丫只点了杯可乐,我也就点了个草莓圣代,其实一点都不喜欢吃这玩意儿,只爱啃鸡翅鸡腿鸡骨头,却要在他面前装斯文,我看有点不正常。他话不多,却有着很好看的*,他从没跟我有过对视,但他那双满是深邃的眼睛总是散发出流光逸彩,每次偷偷看他,都会让我有一阵莫名的心跳。空气十分干燥,我撂了撂额头上那几缕自然卷的头发,打开了话匣子。我问,杨丫丫,你读的什么专业。杨丫丫抬起头,给我一个似有若无的的微笑,计算机,简单的回答。原以为又会陷入一阵沉默,想不到杨丫丫居然是个非常能侃的人。就这样,我们从专业说到最喜爱看的名著,又从老师说到室友,谈自己最喜欢的明星,最爱看的电影,天南地北,一发不可收拾。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我在慌乱之中没来得及看姓名就接了,是顾来,我听出来了。他说在南山路的两岸等我,杨丫丫似乎知道有人找我,起身要走,我也跟了出去。小米,我有事要先回学校了,你打个的吧,行吗?我说,可以,我先送你上车。328杭州大厦停靠站,总是最拥挤的站点,人头攒动。杨丫丫被挤到了前面,我则被冲到了后面,我踮着脚尖,却怎么也搜寻不到他的身影,直到328渐渐消逝在了远方,我还站在那儿发呆。
没有打的,因为我喜欢走路,这是我从小到大的习惯,不是为了别的什么原因,就是喜欢独自漫步的感觉,这种时候,总会让我有很微妙的心情。我一直不觉得自己很美丽,所以向来很阴郁,即便我总能给人带去很阳光的微笑,但内心却像雨天一样永远不会放晴。包括爱情,我从不相信,除了一见钟情的爱情,因为它有着不同于任何爱情的美丽。
来到南山一带,空气中弥漫着甜美的白玉兰香气,我深深地吸了一大口。两岸咖啡,当这四个字映入眼帘,我知道,我马上要见到顾来了,不免有些紧张。小米,有人在门口叫我,是顾来,他正在向我招手,我走了过去。笔直的西装,笔直的鼻梁,笔直的人,这就是顾来给我的第一印象,唯一跟笔直甚有出入的该是那双时不时透露着暧昧讯息的眼睛。我不喜欢没有弧度的事物,比如直线,也不喜欢暧昧不明的神情,比如顾来的眼睛,两样他都沾了边,我只好有一搭没一搭地应和着他的话题。离开两岸时,天色已晚,顾来送我到宿舍,我承认坐在他的别摸我里,的确很舒服,他说这是爸爸送他的礼物。我心里想,这是谁的,谁送的,和我有何干系。到了宿舍楼下,他很郑重地跟我说要我做他女朋友,并说这是他一年前跟我在网上认识开始聊天时就有的想法,我一点都不觉得奇怪,但我没答应。我走向宿舍楼梯,习惯性地转身,看到他还在那儿,在对我微笑,我在心里问自己,是不是决定得太过仓促了,可我只相信一见钟情的爱情,它那独特的棱角和光线,我只在杨丫丫身上遇见了。
我每天坐着顾来的车去上班,公司里的人都以为我是他的“小秘”,我竟然也毫不避讳周围的闲言碎语,若无其事地上自己的班,走自己的路,直到有一天杨丫丫来公司找到了我。他劈头盖脸地就问我,你和顾来是什么关系,你是他女朋友吗,还是别的什么。我记得当时我只说了一句话,我说那天你走时,我在你后面找了好久好久,可我还是等不到你的一个转身……还没说完,他就紧紧抱住了我。
还是坐顾来的车上班,还是没有工夫去学校看他,而他也正忙着考研前的准备。闲暇之余,为了不打扰他复习,我也是和顾来去咖啡馆小坐,在别人看来,我和顾来俨然是对不折不扣的恋人。对这样的看法,我既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我似乎对很多东西都看得很淡。而顾来,也从不对我提我不愿意的要求,这是我在他身上发现的唯一让我还算喜欢的东西,可就是这点东西,也可以因为朝夕相处而变得无限大。杨丫丫偶尔会给我寄来很可爱的毛绒玩具,也会假装很有情调似的写几首貌似情诗的玩意儿,我甚至可以很倘然地在顾来的臂弯里大声地念出来,而他总以为是我写的打油诗。我到学校去找他,他身边多了一位美丽的女孩儿,他介绍说是一起考研的战友,在没有遇见我之前就认识了。我看见他手里拿着那女孩儿的包,女孩儿满脸幸福。
杨丫丫后来写信告诉我,那女孩儿是在遇见我之前就已认识的朋友,一直喜欢他,但他对我是一见钟情,他以为我和顾来在交往,一气之下便答应了那女孩儿。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想起了张爱玲的那段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句:噢,你也在这里吗?杨丫丫不知道他现在在想什么,我,还是她。是不是我们都认为,不能伤害身边的人比独自享受华丽爱情来得更为重要,毕竟,我们也爱着身边的人。太过美丽的爱情,太过完美的遭遇,也许应该把它保存在心底比较好,那样才能让一见钟情那独特的光线永远透亮透亮。而在时光逐渐隐没的隧道中,当我们燃尽了所有的柔情和激情时,才能明白那是年轻时的悔憾,还是转身错过微笑所带来的幸福。
………【第47章 青涩的爱,苦涩的果】………
最青涩的年纪,他和她相遇。
都是穷孩子出身,来上大学时,他口袋里只有一百块钱,而她则穿着母亲手缝的内衣,那时他们想,一定要在北京这座城市站住脚。那年,她20,他21。
没有钱花前月下,但两个人的爱情一点也不少,坐在湖边,一边读书一边谈情,他随手采了身边的草,给她编了一个草的戒指,然后小心翼翼地套在她的手上,她笑着说好看。那个戒指,她趁他不备夹在了书里,后来,一直偷偷戴着。他承诺将来有了钱就给她买钻石的戒指。这时候的话,她信。大四那年,他们偷食禁果,她怀了孩子。
那时学校里校风很严,学校里知道了这件事情,她一个人承担了下来,没有说出他的名字。虽然同学老师知道是他,可是她说“不,不是他,与他没有关系。”两个人的前程,不能全都耽搁了,她要让他知道,她有多爱他,甚至可以为他放弃自己的一切。他跪在她面前,信誓旦旦地说:“你放心,我们说过相爱一辈子的,毕业后我找好工作就接你回来,你先回家等我,好吗?”
她无法在北京再待下去,回了老家。他也守信用,每天一个电话,两个月回来一次。毕业后,他如愿留在北京,而且进了中直机关。他是农村孩子,在这里没根没业,有同事就介绍女孩子给他,是北京的女孩子,父母是高干,有车有房不算,还对他的前途有极大帮助。那时,他有些动摇了。
是啊,她在乡村,只是一个没有毕业的女孩子,还快生孩子了,将来还能有什么前途?那一刻,在情感的天枰上,他做了倾斜。生孩子的时候,她打来电话,说:“此时,真想你在身边。”
他赶回去是在两个月后,看到敞着怀给孩子吃奶的她,披头散发,衣襟上沾着饭粒子。他颓丧得很,想着北京追求自己的美丽女子,简直是天壤之别。她看出他的慌张,也看出了他的迟疑,便说道:“如果你不方便,我不会拖累你的,真的,我可以再嫁别人。我也知道,今天的你和昨天的你,不可同日而语了。”此时的他,羞愧万分,于是,他掏出一张银行卡,那是两万块钱,于她而言,是很大的一笔数字了。他撒了谎,说自己要出国,不知何时才能回来,请她不要再等待。
他并没有出国,而是和一个**谈起了恋爱,他要把旧的那套全部抛掉,开始新的爱情、新的生活。他换了手机号,和所有同学朋友说自己要出国了,正在办手续。
而她给了他更干脆的消息,她说:“我嫁人了,不要担心我,你我尘缘已尽。”
他这才放下了一颗心,从此张扬着自己的现代时尚爱情,把自己融入到北京人的圈子之中。有时他也慌张,是在梦里,他遇到她,她眼泪汪汪,一遍遍地问:“你不是说要和我好一辈子吗?”醒来总是一身冷汗。还好,她结了婚,没给自己找麻烦。看来,钱能摆平一切的。
不久他也结婚了,婚后三年,果然也出了国。他渐渐忘却她,因为现在的太太一副小姐脾气,假如知道他还有一个儿子,断然是轻饶不了他的。
几年之后,太太和一个荷兰人好上了,提出了离婚,他领着小女儿在美国生活,还好生意做得不错,不久成了一家联轴器万向联轴器,万向节,*联轴器,膜片联轴器公司的副总。在梦里,他常常想起她来,她过得还好吗?
他知道已经没有想她的资格,是他放弃她的,是他不要她的。可现在,他没有想同床共枕多年的妻,想的却是他。
又过了几年,他回国,辗转打听到她的消息。
回到她的家乡,他看到了她。
她在一个乡镇企业做会计,还是那样清秀。他以为她会哭,她却只是云淡风轻地问:“回来了?”仿佛他昨天才刚刚出门。两个人静静坐下,他随意翻她的书,却翻到那枚戒指,瞬间,他仿佛被雷击中一般,这么多年,她还保留着这枚草戒指。
她静静地笑着:“这是我收到的第一枚戒指,所以我要珍惜。”
“那么,你不怕你的丈夫说你?”他注意到,她手指光光的,根本没有戒指,她头也没抬,声音平静地说:“我一直没有结婚。”他惊住,她继续说:“当年,是为了让你安心,我想,爱一个人,就给他最大的自由吧。而你和我说过相爱一辈子,那么,就让我守着自己的爱情一辈子吧。”扑通一声他跪倒:“对不起!”
她扶起他,“走,带你去看儿子吧。”
儿子已经上高一,远远地看到时,英俊挺拔,一如当年的他。他想跑过去,她却拦住了他:“不要吧,孩子以为他爸爸在美国,而且已经离开人世,我一直告诉他,爸爸有多爱他、多疼他。”他轻轻扶住她的肩问:“我,是不是还有机会?”
她安静地笑着:“我已经不会爱了,你知道的,没有爱情在原地等待你,我愿意和儿子这样过,一直到老。”那一刻他才知道什么是此情可待成追忆。
但她还是把他当成了朋友,带他转来转去,看小城风景,做手工水饺给他吃,但一切已经落幕,与爱情无关了。
他走的时候,她给了一样东西。是当年他给她的那张银行卡,她说:“有些东西,不是钱能买来的,比如——爱情。”
上飞机的时候,他说,原谅我。而她只是轻轻地拥抱了他一下,然后说:“看,你也长了白头发,都中年了,好好地过吧,我根本不曾恨过你,谢谢你曾经给我的爱。”
回来的飞机上,他把那张她和儿子的照片看了又看,然后捂在胸口,泪如雨下。他从此明白,什么叫一诺千金。所以,当他的妻子后悔了回到他身边时,他平静地接纳了她,并且说:“回来了就好。”妻子哭着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我明白,珍惜眼前比什么都重要。”
………【第48章 爱你,欺骗你】………
叮叮叮……叮叮叮……
又是一个新学期开始的时候,诗月和往常一样,去学校转转,看一下学校有没有什么安排,还没走进自己的教室的时候,就听到里面是沸沸扬扬宣闹一片,走进去一看才知道哪些闹动的原因。
原来是因为她们班上要转来一个新生,还没挤进去一半身子,就被死党玲拉了进去,用激动的口气说:“哎,诗月,我跟你讲哦,今年我们班要转来一个帅哥,听说是从上海回来的,你说他到底是有多帅,会不会……会不会……和我……”
诗月看到死党玲的口水快流出来的模样,用眼睛白了一下玲:“切,我看八成是个蟋蟀,不感兴趣,别又犯你的花痴病。今天班上没事我就走了,去梦我家相公周公去,本小姐没时间陪你在这犯花痴,在下走也。”
只听玲在后面的嘶叫声,“诗月,你等等我……你等我一起啊……”诗月没有理采死党,头也不回的把死党远远的甩在后面,正在高兴之时……天啊被什么东西给挡住了去路,直接以拥抱地球母亲的状态往下倒……诗月紧闭双眼,接受着上天的安排,等侍着和地球母亲的一次热烈亲吻,可是过了好久都没有倒地球母亲的怀抱里,好像在半空中浮着,诗月想,不会吧,摔一跤不至于就去地狱吧,难道就这样完了……怎么没感觉到痛了,就下地狱了……
正在这时候一个男孩子声音出现了,“喂!你到底要占我便宜占到什么时候。”这一句无礼的话把诗月从思绪中拉了回来,慢慢睁开眼睛,看到自己被一个男孩子抱着腰旋在半空中,自己紧贴着他的身体,他脸长得很好看,眼睛很深陷,还带着杀人的微笑。诗月反弹的从他怀中跳起来,红着脸,直接施展她的拿手武力,无情往帅哥脸上打下去,没想到多年的经验确败落了,被他大手握小手的截在半空……诗月也不管什么淑女形像,开口道:“色狼……”没想到此人不紧没有生气,反而以笑脸对着诗月很有风度的说:“小姐,我又没有对你亲亲,又没有对你那个……那个……我哪里色了,是你要摔倒了,我好心扶你一把,你还反咬我一口,真没良心……”听着他那一连串说词,诗月也放慢语气说:“好好好,停停停,你对,你好心。我们到此打住,不过你欠我一个东西,你还了我我俩才扯平。”那男孩子弯*子,以足够迷死人的笑说道:“是不是想让我做你男朋友啊?”本来不想生气的诗月一听到这句话马上就火冒三丈,狠狠的看他一眼,用勉强的笑容说:“是啊。你怎么知道我想了哦?”然后狠狠的踢了他一脚,在那个男孩子痛的还没反应过来,诗月就在片刻间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刚回到家不久,就看到老妈在家里忙忙碌碌的,诗月也不用想就知道,一定是为了迎接那个所谓的什么表哥,理也不理,诗月直接跑到自己的房间去了。她知道这意味着以后她的母爱要被人抢走一些了。
“诗月,诗月……快下来,你表哥来了,出来陪他玩。”听到是老妈那狂叫的声音后,诗月不得不起床,她懒洋洋的来到客厅,又看到了刚才那张足够迷死人的脸,心里暗叫:天啊,是他!他怎么会在我家了呢?他不会就是妈天天说的我听就烦的那个所谓的表哥吧?没想到还真是,诗月知道她真的完了。
每天都要面对这个讨厌的人,诗月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坐在椅子上,脑子里想真是冤家路窄。就听老妈开口道:“月月这个是表哥,他叫浩松,她就是诗月。”老妈指着我转向那个家伙说,那个叫所谓的浩松开口道:“诗月表妹,你的名字跟你人一样,不错哦!”听了他的话,诗月以吐的鬼脸对浩松说:“不好意思,浩松表哥,我今天有点不舒服,我上楼去睡觉了。”而且还故意把表哥两个字叫的很重。
第二天去教室,随便找了个空位子就坐下来了,看大家好像都在等那个传闻中的什么上海来的帅哥。只有诗月没理会那些,继续看着手里的小说,一下安静的教室闹了起来,原来是老班来了,还领着一个人,诗月没理会他们,只是继续的看着那本小说。什么关于那个人的介绍也没注意听,只到最后老班说道:“王诗月同学,以后这位新同学李浩松就坐你旁边,请您多多帮助他!”她看了来人一眼原来正是所谓的表哥。
诗月以世界末日快到的状态站起来说道:“老班,可不可以叫他跟别人坐,我可能……帮不了他,老班你看他是从上海来的,哪用得着我帮啊……”说完这句话,全班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诗月,没办法只好坐,刚坐下就听浩松开口道:“小表妹,这么不愿意看到我……”诗月没理他只做自己的事。
刚一下课,诗月这里就被围得水泄不通,一整天都是这样,有浩松的地方就会特别热闹,好不容易熬到放学时间,本以为可以清静一下,没想到被死党缠着说:“诗月,跟帅哥一起坐,有什么感觉了?”诗月没好气的说:“跟神经病的人坐能爽吗?”听了这句话,玲用不相信的眼光说:“你们俩个是不是认识,还是有什么仇啊?”诗月拍了一下玲的头:“哎!你清醒点,谁会跟那色狼认识啊?”话还没说完,就听浩松开口说:“看,还说不认识,不认识怎么知道我是色狼了?”被他这么一说,死党也跟着说:“对哦,有道理!”没话说的诗月,不管死党的疑问,就匆匆的走了。
以后在学校的日子不是听浩松这个就是浩松那个,诗月也习惯了有那个讨厌的人的陪伴和那个人的每一件事。诗月不得不承认他真得很有魅力和才华,几乎是全校皆知的名人,就连外校的女孩也给他写情书,只是没见过他有一个女朋友。遇到浩松的事诗月总是以见怪不怪的心理来对待。大学生活快完了,诗月才知道这几年浩松已经成了她不能放下的人,可是命运真得很残酷,自己竟然一直暗恋自己的表哥。要是被老妈知道……诗月再也不敢想下去。
直到有一天,死党玲跑过来说:“诗月,我一直都喜欢浩松,要毕业了,我不想放弃,为了我的幸福,帮我一次吧。”听到玲的话,诗月心里真的好难受,但事实改变不了,浩松是他表哥,所以她答应了玲的请求。到时机成熟的时候她就溜,远远就看到死党打扮时尚站在咖啡厅前等他们,刚一到就看到死党深情的看着浩松,犯起了花痴。
走进咖啡厅,随便找个靠窗户的位置坐下,没多久,看浩松跟玲谈得很投机,所以诗月站起来,说“哎,色狼,今天本姑娘有点事,先走了。”说着就强忍着泪水走了,没想到她前脚还没进家门,浩松后脚就到了。接着就听到一声大吼:“王诗月,你给我站住,你为什么要这样子做,你真得很笨,明明是自己的东西,还要让给别人,你知道不知道我们跟本不是什么亲属关系,而是我们从小就有订亲的事啊。”听了浩松的话,诗月呆了半响才回过神来,你说你不是我表哥,是……是……怎么会这样子,诗月不争气的结巴起来。怪不得每次别的男孩子追她的时候,浩松总出来说是她男朋友,总会把围在诗月身边的男孩子赶走,害得她大学生涯恋爱度一直是零,原来是这样子。
诗月看着老妈在一边微笑着点头的样子,就知道他说的话是真得,被骗了这么多年,诗月竟然没有生气,压在心里的石头落地了,只是用不确定的眼神看着浩松,傻傻的呆在那里。
浩松又开口道:“哎,王诗月,你还真笨,我叫玲帮忙试一下你,你还真帮她了,我早就料到你会这样,幸好人家玲在刚开始就知道你是我未婚妻,要不还真爱我爱下去,看你怎么办?”原来自己又被骗了,诗月没好气的吼道:“李浩松我跟你拼了!”也不管什么淑女形象,就开始了“报仇雪恨”……浩松一边用手挡着一边喊道:“王诗月,住手,再不住手我对你不客气了!”诗月顽皮起来说:“我就看你怎么个不客气法,我好怕好怕!”话还没说完,就被浩松的吻封住了口,刹那间一种被欺骗的幸福在她的心里油然而生……
………【第49章 爱已停止了跳动】………
小北是山海市美院的一名学生,俊朗的外表,优雅的谈吐,令很多女生为他着迷,而且他还画了一手好画,尤其是水墨,更是无人能比。从小他就喜欢画画,喜欢安静。一个人安静的画画,对他来说,就是最大的幸福。可是,他却有一只不安分的左手,调皮的小手指总会不停的跳动,有节奏地敲打着那手中的画笔,在纸上留下其他人无法临摹的墨迹,而正是这点点墨迹让他的画拥有了一种特殊的灵动,深邃而悠远。
在小北画画时总会有一个女孩在旁边,安静地注视着,她是小北众多追随者之一,也是其中最幸运的一个,能时时看着小北画画,看他手中挥舞的画笔,看着他跳动的左手,听他唤自己的名字。这个女孩叫依念,一个似乎永远长不大的傻丫头。不过特别的是,她和小北竟然是同一天的生日。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他们相遇,而又阴错阳差地走到了一起,他们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却有着让人羡慕不已的甜蜜,一个才情满腹的画家,一个懂得欣赏的知己,似乎注定会成为世上最幸福的眷侣。
他们习惯了安静的注视着对方,那是他们两个人的交流。每天除了画画,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学校东边的广场。在每个晴天的傍晚,他们总是牵手在这里踱步,他习惯牵着她的右手,他说希望依念能感受到自己的心跳,她习惯站在他的左边,她说希望能让小北的心听到她的呼吸。俩人喜欢就这么走着,希望一直走到*场的终点,走到生命的尽头。
依念总是说那跳动的左手是上帝赐予一位的画家的礼物,只要它拿起画笔就能画出世上最美的东西,依念总是傻呼呼地对那只左手问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而每次小北总是会心的笑,笑依念那份永远长不大的天真,笑自己能拥有一直不安分的左手和一份让人幸福的爱情。
大学的生活总是那么无忧无虑,他们总是重复简单却不感单调的生活,因为他们觉得这就是最真切的幸福。而且每天依念那些傻乎乎的问题,是他们最大的乐趣。“小手指呀,你为什么会不停低跳呢?”
“小手指呀,你是不是老天遗落在人间的天使?”
“小手指呀,你是不是伟大画家才有的精灵呢?”
“……”
“……”
每天充满这样孩子气的问题,而小北每次都只是静静地微笑。看着依念那长不大的天真,看依念傻等着小手指回应,他总会忍不住紧紧拥抱这个傻丫头,想要永远留住这刻的甜蜜。
“小手指呀,你是不是大画家的呼吸呀。”有次依念突然想起这么一个问题,说着将耳朵贴在小北的胸口,想要证明自己的突发奇想,但事实似乎并不如依念所想,她傻乎乎的撅起嘴角,满脸的失落,小北拍拍她的头安慰着。
“傻丫头,别生气了,小手指那么听你的话,没准它就是你的呼吸啊?别忘了我们是同一天的生日。”
依念听完这话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马上将手搭在自己的脉上,等待这一刻奇迹的发生。完全没有想到的是,她发现自己的脉搏和小手指的跳动出奇的相似,此时依念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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