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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十七岁-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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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叶枫这个孩子,总是要给别人收拾烂摊子,真是杯具。
这样想一想,他们这样离开,真的太自私了,可人生在世,总是要自私一次的,你不能总为别人活。
“在笑什么?”明明没有转过头,他却依旧把她脸上的笑容收于眼底,语气是宠溺的,却装出了嗔怪的模样。
麦影西将头一歪,靠在他的肩膀上,望着窗外迅速划过的风景,有点不厚道道:“琳琅在订婚仪式上抢走你,我却冷不丁拐着你私奔了,你说,琳琅会不会恨我?”
“会,所以,如果你不想被她追杀,现在返回还来得及。”雷皓天一本正经地回答了她这个问题,方向盘一转,就要返回去。
麦影西赶紧扑过来,无尾熊一样扒拉着方向盘,可怜兮兮道:“不要,我好不容易将你拐走了,还不允许我先享受享受胜利的果实啊。”雷皓天笑。
“对了,你身上有多少钱?”又开了一会,眼见着B市已经被甩到老后面老后面,他们上了去西北的高速公路。麦影西才后知后觉地想起这个头等大事。
她是身无分文的,这套衣服都还是找刘晓红借的,油表上显示的存油不多了,不过,看雷皓天的样子,似乎也没带钱在身上。
他倒是穿得衣冠楚楚,外套已经在上车的时候信手脱-掉了,方才滚地时沾了一身的灰,里面只剩下一件白色硬领衬衣,袖子捋起,不过,那块手表似乎还值不少钱。
A版劳力士……
“一分钱也没有。”果不其然,在麦影西猜测的时候,雷皓天已经镇定自若地回答了,“不过,手表应该值几十万吧。”他仿佛看透了她的心思,又加了一句。
麦影西嘿嘿一笑,心思就这样被雷皓天轻易猜透。
下了高速公路,他们一路往西,在经过下一个城市的时候,雷皓天便要将那块手表拿去换做现金,却被麦影西拉住了。
“还是等到山穷水尽才变卖家产吧,哎,你一和我在一起,就要砸锅卖铁,回头被别人知道了,别人会戳着我的脊梁骨,说我不会理财的。”麦影西煞有介事地说。
雷皓天哂然,她虽然装作大女人的样子,在他眼中,却是一个逞强好胜的小妻子。
“好,如果不变卖家产,那么……难道我们要去找工作?”他有点好笑。
当然,堂堂工商学硕士,雷氏企业的大总裁,天才操盘手,还不至于找不到工作,问题是,他们这样莽莽撞撞地出来,既没证件,也不能随便暴露行踪,只怕只能找一些低等的体力活了——而即便是体力活,只怕也是需要人员担保的。
麦影西蹙眉想了想,然后,非常豪气地拍了拍雷皓天的肩膀道:“放心,我养你。”让雷皓天失笑,笑容却说不出的溺爱
麦影西瞪了他一眼,“没听过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吧,你既然跟我跑了出来,难道还想继续你从前穷奢极侈的生活吗?那简直是造孽啊。”
一块手表就十几万,可不就是造孽!
“……哦。”雷皓天眨眨眼,很是无辜地应了声,“那么,麦影西小姐,我们今晚住哪里?难不成露宿?当然……这辆车也可以将就一下,我不介意重温以前在车里发生的事情。”
麦影西愣了愣,很快意识到他说的是什么事情了,她脸色一红,然后,很豪气地宣布道:“看我的,等会你别太崇拜我啊。对了,你这辆车太招眼了,你这个人也太招眼了,等会离我远一点。”
一辆好几百万的车,一个气质脱俗,带着十几块手表的男人,这样的雷皓天如果站在她身边,她可就一分钱都赚不了了。
“我已经很崇拜你了。”雷皓天微笑,淡淡地回答她。
他们就这样喜笑炎炎,只是扯着一些有的没的闲话,对于琳琅,对于那场婚礼,对于雷代,对于雷皓天的病情,他们都没有提哪怕一个字。
好像两个人都选择了同时将这些事情遗忘,现在,他们只是两个陷入爱河的男女,眼中除了彼此,除了彼此之外,什么都不重要。
麦影西所说的生意,果然是无本生意,可是,如果路人知道她手中拿着的小提琴,那架价值连城的‘维纳斯’,只怕,一定会磕掉大牙。
恩,这就是麦影西赚取的渠道:街头卖艺。
她的小提琴已经远不如从前那么精湛了,只能拉一些舒缓的慢曲,可基本功到底在这里,偏偏路人还是绰绰有余的。麦影西不得不庆幸,雷皓天一直把这架小提琴放在后车座上,正好给她提供了便利。
她选的地方是地铁口,清秀单薄的少女站在秋风里。拉一曲长亭外,伊呀呀呀的秋愁,便随着她的动作,慢慢地潜了出来,感人肺腑,放在麦影西前面的琴盒,慢慢地多了一些一元一元的硬币,有几个人在旁边听了很久,大概因为麦影西是附近哪个音乐学院的穷学生,又多给了十块,她趁着高峰期,在那里拉了三小时琴,然后,将琴盒一收,得意洋洋地走到了停在远处的轿车那边。
雷皓天果然很听话,一直坐在车里看着她,他的目光一刻都没有从她的身上移开过。在麦影西就要收摊的时候,他本来想下车,装作不认识她,假意从她身边路过,然后,也将自己从车里寻出来的零钱扔进她的琴盒里,可是,就在他要下车时,一阵剧烈的咳嗽阻止了他的行为,他伸手在车架上翻了许久,终于翻到了小白预先留在他车里的药书,这是备用的止疼药,只有五粒。雷皓天很快倒出了一粒,干咽了下去,身体仰躺在座椅上,唯恐因为刚才咳嗽引起的痉挛,会重新触发流鼻血的症状。血毒症的症状,主要就在于失血,造血功能衰退,微血管极易破裂,任何一个过激的动作,甚至于咳嗽,都能引起他的鼻血,如果再受外伤,血根本就止不住——
便如他母亲过世时一样,明明只是手腕上那小小的伤口,却流了那么多血,好像将身体的血全部流干了似的。
麦影西拉开车门的时候,雷皓天刚刚坐直身体,他朝她微笑,“满载而归?”一面说,一面若无其事地将药瓶放回盒子。麦影西瞥了他一眼,却似根本没往心里去,她挑挑眉,得意地看着他,“那是,像我们这样的草根,当然有草根的本事。”
麦影西从小到大一直被经济所逼,自然不可能有闲钱出去旅游,可是,她学的是建筑,对各地的建筑都有着浓厚的兴趣,所以,麦影西很善于穷玩,所谓穷玩的方法,就是用最少的钱,玩最多的地方,而这种街边卖艺,或者临时打工的活,她也没有少干。
雷皓天笑笑,先不急着表扬她,免得她自信心爆满,一下子飞到天上去了,他的目光扫向她塞得满满的琴盒,不紧不慢道:“难道就没有人发现,这琴盒是真皮的么?”
拿着这么上档的真皮琴盒去街头卖艺,无异于端着金饭碗讨饭啊。
麦影西哈哈大笑,“他们不会认为是真的。”
无论如何,麦影西确实是有收入了,她将那些十块的,一块的,五毛的,甚至一毛的硬币全部倒在座椅上,自己则蹲在前面,开始一点一点地数起来。好在车里的空间大,这本是一辆多功能车,几乎能当成一辆移动的房车了。
麦影西数得很专注,就像那个著名的葛朗台一样,脸上的光亮,既让雷皓天觉得好笑,又觉得万分喜
为了这一刻,值得他用一切去换取。只是,如此食言,他到底对不起琳琅,也对不起那些跟随他信任他的伙伴,当然,最最对不起的,便是叶枫了。
叶枫才刚刚进来,一切都不熟悉,现在,却要处理这个棘手的问题了。
雷皓天正有点走神,麦影西却已经将零钱整理得妥妥当当,然后,捧着厚厚的一叠,邀功道:“哇,厉害吧,整整六十三块七毛呢!”
雷皓天先是有点没反应过来,他对这些零钱没什么概念。
可是,再看着麦影西一副等着受夸奖的表情,雷皓天忙不迭地点头,赞道:“厉害,好多。”
心中却在琢磨,六十三块钱……厄……不够付小费……
麦影西明显看出他的敷衍,立刻不高兴了,她将零钱往手心里一捏,随即大气地一挥手,“走,本姑娘请你吃大餐。”
只是,麦影西太过得意忘形了,忘记了自己现在正在车里,这一抬头,立刻撞到了车顶,痛得吃牙咧嘴。
雷皓天虽然看见她站起来了,可是,没来得及拉住她,他也随之站了起来,不过,手刚刚压着麦影西的肩膀,只听见“砰”一声,她已经撞了上去。
雷皓天有点哭笑不得,又心疼得不行,连忙将她拖到自己的怀里,伸手揉了揉她的头顶。
“笨啊,可不可以别让人操心,万一以后……”
万一以后,你还是要一个人生活,以后,我不在你身边,我该怎么放心呢?
麦影西一直是个让人放心的女孩,她似乎没有什么是不可面对的,可是,当她真正在自己面前时,雷皓天又觉得,她是那么让人心疼的女孩,如果没有人一直守护着她,她也绝对不会求助于任何人,总是一个人死扛着,倔强又自负。
“我什么时候需要操心了?”麦影西嘟着嘴,瞪了他一眼,赶紧又推搡着他,“如果想吃上晚饭,就赶紧下车,快点快点。我有两块钱硬币掉在车座下面了。”
雷皓天笑了笑,只能松开她,先下了车。
麦影西却留在车里,呆呆地蹲在车座前,她并没有去找那些传说中的硬币,只是抱着膝盖,身体有点轻颤,眼泪差点忍不住,就要掉下来。
这样呆了半分钟,她深吸一口气,重新将脸上挂满笑容,唇角上扬,眯着眼睛,仍然是最阳光无垢的容颜。
雷皓天则站在离车两步远的地方,手插在裤兜里,闲闲地望着远方,落日的余晖洒在他的脸上,丰神俊朗,是歌谣里水乡的少年。
“喂。”她快走了几步,上前,抱着他的胳膊,满语带笑,“走吧,去吃自助火锅。我刚才回来时看到的,才二十元一位。”
雷皓天被她拉着往前走了一步,“火锅?”
火锅是许多人一起吃的食物,他习惯吃西餐,就算是中餐,也多是一个人,所以,对火锅不算太熟悉。
“麻辣火锅。”麦影西挤挤眼,想着某一天,那个被辣椒辣得不行的雷皓天,心底突然一阵温暖,脸上的表情却满是恶作剧,“很辣很辣的火锅哦。”
火锅自然是有清汤的,麦影西要了一个鸳鸯锅,只是雷皓天嘴馋,忍不住在麦影西那边夹几筷子,当即辣得不住嘶声。麦影西看在眼里,忍不住拍着桌子大笑。
从火锅店里出来时,夜已经很深,雷皓天搂着她的腰,用身体为她挡住夜风,他仍然觉得辣,嘴唇有点发烫,也红得异常,几乎可以用娇艳来形容。
麦影西抬起头,忽而笑问:“辣?”
雷皓天点头,别扭而好笑。
麦影西低下头,脸上拂过狡黠的神情,然后,她突然踮起脚,在他的嘴上舔了一下,“这样呢?”
雷皓天怔了怔,放在她腰上的手马上一紧,低下头,吻住她调皮的唇。
那个街头,那个夜晚,在清冷的大街上,拥吻的两人,便如世间任何一对其他情侣一样,平平凡凡,幸福美满。
叶枫回去后,又乖乖地躺回了床上,小白穿着白色大褂,正在重新处理他的伤口,小白的表情很严肃,看上去分外专业。
“找到他们的下落没有?”只是,医生虽然专业了,可是身为病人的叶枫,却一点都不让人省心。他不安地动了动腿,就想起床。
小白赶紧伸手,将他牢牢地按住,“别动,你是不是想以后当瘸子?”
叶枫抬眼看他,仍然重复着方才的问题,“找到他们的下落没有?”
这么大的火拼,连警察总署都惊动了,他好不容易才将后事给摆平了,这可好,两个主人公拍拍屁股走人了,留下他,不仅要面对警局的询问,股东的疑惑,还得去面对……叶枫朝门外看了一眼,不免头疼,“琳琅怎么了?”
“还是坐在那里,什么话都不说。”小白淡淡道:“雷总本来答应她,一起参加晚上的宴会的。不过,似乎他失约了。”
不仅是失约那么简单,根本就是与别人私奔了。
叶枫扶了扶额头,有点疲倦道:“如果找到他们……”
“怎么?我们可不敢把雷总强迫带回来。”小白撇嘴。
他是为雷皓天做事的,老板的决定,他们这些虾兵蟹将,哪里敢去置喙。
“如果找到他们,就让他们走得远远的,这里的事情,我能处理。”叶枫却慢慢地将目光移向窗外,看着那片缓缓落下的树叶,轻声道:“让他们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吧。”
小白愣了愣,有点不解地望着叶枫。
“他走的时候,没有带药吧。”叶枫又问。
“没有。”小白回答。
“车里的备用药丸,能撑几天?”
“……两天。一天三粒,吃完之后,便会受疾病折磨了。”小白淡淡道:“当然,如果他可以忍受……”
叶枫深吸了一口气,“干活吧,给他们时间。……他终究是会回来的。”
“嗯。”小白点头,手脚麻利地为他将药换好,然后,突然想起什么,忙忙地从背后拿出一本杂志道:“这篇报道你看过没有?”
“关于什么的?”叶枫问。
“伽夜大表白,声称自己有了意中人,说是一个十八岁的女孩,长头发,大眼睛,脾气有时很好,有时又倔强得他想骂人。这个女孩,应该是指麦影西吧?”小白洞悉道。
“傻子都看得出来。”叶枫却并不吃惊,“他这个表白,是给雷皓天看的,回国后,知道了订婚仪式上的事情,伽夜的脸色就不好看。他是想为麦影西出头,又找不到她的人,只能出此下策。”
伽夜回国的那一天,在房间里,与雷皓天狠狠地吵了一架,叶枫还记得他摔门而走的模样。
“那你说,他说的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小白笑着问。
“真的如何,假的如何,她心中的人,岂非只有雷皓天一个?其他人,都不过是自己的痴心妄想罢了。”叶枫也笑了,只是笑容里满是嘲弄,不知道是嘲弄伽夜的逞强,还是嘲弄自己。
“是啊,痴心妄想罢了。”他的话音刚落,原先坐在外面发呆的琳琅,不知何时出现在门口,她靠着墙壁,双臂抱胸,一脸淡然,“叶枫,我要回家了。”
“哪里?”叶枫并不觉得稀奇,雷皓天最终选择了与麦影西出走,琳琅也没有继续留下来帮他的必要了。
他已经违背了协议。
“法国。”她回答,“我家在法国。”
“嗯,他答应给你的报酬,我会马上给你。琳琅。无论如何,你要谅解他。”叶枫的语气还是淡淡。
“知道了,我不会恨他。”琳琅却很大方地笑了起来,“他只是恰巧喜欢别人而已,也许,今后有一个人,也会像雷皓天对待麦影西一样对待我。我的条件并不算差,对不对?”
叶枫垂下眼眸,没有接话,直到琳琅出了门,他才自语般说道。
“只是有的人,出现后,就永远无法被替代了。”
59、诀别
第一个晚上,到底还是在车上将就了,等麦影西睡着后,雷皓天独自出了门,他打了一个电话,半个小时后,一个人送来了银行卡,然后一言不发地离开了。
他回到车里,叫醒她,“影西。”
“恩?”她睡得迷迷糊糊,浓浓的鼻音,很可爱。
“我们现在去一个地方。”他说。
“哪里?”她努力睁开眼,惺忪地看着他。
“你醒了就知道了。”雷皓天笑着刮了刮她的鼻子,“好了。继续睡吧。”
“那你呢?”麦影西揉着眼睛,人已经坐了起来,“我陪你开车。”
“不用,你睡吧,如果你在我身边看着我,我会分心的,开夜车也会不安全。”雷皓天伸出手,宠溺地揉了揉她的头顶,如此叮嘱。
麦影西一时间找不到词来反驳,只能重新窝回座椅上,夜晚起了许多雾,前路显得那么模糊,叵测难辨,她突然想起他们第一次在一辆车里时,那个时候,他问她,“那一起死,行不行?”
没想到,半年之后,那句戏言,又如此真切地摆在她的面前。
“你说,如果现在出车祸了……”她很欠揍的,乌鸦嘴一样冒出一句。
如果这个时候,他们能在一场车祸里一起死,那未尝不是一件庆幸的事情。
雷皓天猛地刹车,专注地看着她——
“影西,答应我,永远不要再说这样的话,你不会出任何意外,不会遭遇任何不测,你会平平安安,长命百岁。即使没有我,你也能活得很好,一定要,一直活下去,除非上天决定将你带回去,否则,绝对绝对不要放弃自己。”他说得很郑重,眼眸漆黑而认真。
麦影西怔怔地看着他,许久不能语。
“答应我。”他再次强调着这句话,好像,如果麦影西不答应,他就会一直这样看着她。
“嗯。”她终于点了点头,轻声答应着。
雷皓天几不可查地松了口气,汽车重新启动,在夜色苍茫着,朝着一个麦影西不知道的地方驶了去。
“皓天,你有没有……什么梦想?”又过了好一会,大概是觉得车里的气氛实在太过沉凝了,麦影西。
“梦想?”雷皓天的头动了动,作势考虑了许久,“没什么特别的梦想,一直以来,只是想打倒我父亲,而这件事已经耗尽了我全部的时间和精力,对于其他的梦想,似乎没有想过。”
“那现在想一想吧,倘若没有你父亲的事情,你最想做什么?”麦影西很执拗地问。
“……不知道,大概,想当一个摄影师吧。”雷皓天微笑,回答,随即反问,“你呢?”
“我想当建筑师。”麦影西很笃定地说道,这个理想,一直存在着,也一直很坚定。
“像顾延卿一样的建筑师?”他一面开车,一面问。
“恩,像顾延卿一样杰出的建筑设计师。”麦影西点头,毫不避讳。
雷皓天腾出一只手来,又揉了揉她松软的头发。
“加油,你一定可以的。”
“嗯。”她又重重地点了点头。
所有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话题,自此戛然而止。它们的太过沉重,每每谈起,都能在两人心中扫下一层阴霾。死亡的阴影无所不在,梦想,只是挂在天边的海市蜃楼。
黎明前,麦影西终于撑不住,又睡了一会。雷皓天却开了整整一夜的车,等到了第二天十点多钟,他的车终于停了下来,停在一片广阔的草坪上,那里的云很低,天很蓝,景色美得人近乎窒息。
“我们到哪了?”麦影西揉着睡意浓浓的眼睛,推开车门时,只觉得一股清爽的风迎面拂来,好像天地已经焕然一新。
“彩云之南。”他也从车上走了出来,抬头仰视着头顶的天空,轻声道。
“好美……可是,我们来这里干什么?”麦影西又是感叹又是疑惑。
“睡觉。”雷皓天丢下两个让麦影西瞠目结舌的字,合上车门,在山坡上,找一个最靠近太阳的地方,就这样闲闲地躺在了草地上。
芳香的草坪,带着泥土的味道,让整个人都恨不得与这片土地同化。他开了一宿的车,大概是真的困了累了,麦影西躺在他的身侧,手握住他的,十指很自然地交缠在一起,雷皓天转过身,面向着她,头抵着她平躺的肩膀,孩子一样,全然放松,又显得那么脆弱无依。
他很快睡着了,呼吸均匀,睡颜很安详,长长的睫毛,像被蜻蜓扰后的涟漪,温柔地颤动着。天为盖,地为席,麦影西低下头,在他的眼睛上轻轻地一吻,也合上了眼睛。
驱车千里,只为了这样的一次深眠,在最明亮干净的色彩里,天地之间,只剩他们。
那一觉睡得格外踏实,梦里都有芳草香甜的味道,可是,也正因为梦太美太美了,麦影西这一觉睡得格外久,等她醒来的时候,肚子已经咕咚咕咚叫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就这样疏忽地滑了过去。
她下意识地去摸身侧的人,手指却压在了湿润的泥土上,扑了一个空。麦影西的心猛地一沉,刚才未尽的睡意也陡然惊醒,她几乎像弹簧一样弹坐了起来,从嗓子里出来的声音也撕裂到绝望,“皓天!”
“怎么了?”熟悉的声音,如天籁般响在耳侧,麦影西转过头,却见到已经换了衣衫的雷皓天,以及,许多许多人。
天已经黑了,天上繁星闪烁,不远的地方,不知何时燃起了一堆篝火,穿着各式衣服的人们,正围着篝火蹦啊,跳啊,他们喝着啤酒,唱着歌谣,火焰映着星辉,交相辉映,天上人间。
“怎么……回事?”突然间多了这么些人,麦影西还有点没反应过来。
难道他们闯入了仲夏夜之梦,看见了森林里跳舞的小精灵
“我邀请了附近所有的人,来参加我们的订婚仪式。”雷皓天坐在她的身侧,将一套红色的民族长裙递给她,“惊喜吗?”
麦影西何时是惊喜,她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话了。
“这个,我重新收回来了。天天挂在你的脖子上,上面还有你的味道。”雷皓天说着,又伸出手,他的无名指上,正套着麦影西上次送给他的那枚戒指,那次琳琅将戒指扔给她后,麦影西并没有将戒指丢掉,而是用红绳串着,挂在了衣服里。
没想到,竟然被他发现了。
见到戒指,麦影西脸色一红,随即生出一丝怨气来,“你说订婚就订婚啊,好歹,也应该有一枚戒指吧……”口中虽然在抱怨,眼睛里却噙着满满的笑,笑容如美酒,几乎要从心里溢出来,再去感染其他的人。
“闭起眼睛。”雷皓天低声道。
麦影西很乖地将眼睛闭了起来,她的手指纤细而冰凉,她以为雷皓天会玩那种老把戏,女主角将眼睛比起来了,再睁开眼的时候,手指上边会多出一枚戒指,璀璨的钻石,一生一世的承诺,永不食言,永不褪色。
可是,她等了很久,那抹冰冷而烂漫的触觉,却始终没有如愿而来。
取而代之的,是一阵几乎地动山摇的轰鸣声。
他的手从她的耳朵上移开,低沉的声音,梦呓般在她的耳垂边吟起。
“睁开眼。”她缓缓地睁开眼睛,在她面前,所有的星光与火焰,都已经变得黯然失色。
麦影西被笼罩在一片极璨的焰火里,七彩的华焰,在同时升腾到了浩瀚的夜空里,再绽放出她这一生都不可能忘记的美丽。
原来美丽,可是恢弘若斯。
滂湃的美,那么壮观,那么不可思议,好像置身在最大最大的海啸里,无边无际的焰火,仿佛从天边一直燃烧在她的眼前。
篝火边的人们,也陷入了最彻底的狂欢,那一夜,在许久许久以后,也被当地的人们津津乐道,大家在贴吧里,在论坛里,不停地猜测着,到底是哪个神秘的富翁,为自己的心爱的人,夺尽了这充斥天地的绚烂与辉煌。
“太美了……”她原以为自己的词汇很多,这世间,也有许多去形容美丽与壮观的词语,譬如“美艳绝伦”,譬如“人间仙境”……诸如此类,许多许多。
可是,当他们真正身临其境时,这才发现,词语是那么苍白的东西,它们无力而虚弱,不可将面前的景致与她此刻的心情描绘万一。
雷皓天转过头。
有焰火在他的头顶爆炸,碎屑带着火光,流星般滑过他身后的夜幕,他安静地看着她,看着她眸底那一簇簇升腾又落下的光亮。
他对她说了一句话,极轻极轻的声音,宛如耳语,或者说,它更如一声叹息,还没有传到麦影西的耳边,便已经被外界连绵的爆炸声,冲散到夜风里,无踪可循。
他说。
“影西,我不想送你戒指,也不想送给你任何永远不褪色的纪念去绑住你的一生,你的感情。如果我终究要离开,请把我封存在记忆里,就像这场焰火一样,用最美的姿态,留在你的记忆里,然后,在余生中,忘了我。然后——”
麦影西似察觉什么,她也将目光从头顶的焰火里收回来,若有所思地望向雷皓天,雷皓天英俊的脸在火光的映射下,终于蒙了一层健康的红晕。他的唇没有动,只是回以一笑,好像整个银行都碎在了他的笑容里,如此深邃,又如此温柔。
然后——
我爱你。
再美的焰火都有停息的那一刻,当爆鸣声终于安静,那场篝火晚会,也终于到了高潮,雷皓天将麦影西从草地上拉了起来,大步往人群走了去,那里全是他们不认识的人,可是,每个人的表情都那么友善而热忱,他们的祝福殷切而真诚,有些是本地人,有些是在这里停留的背包客。 大多数人都叫不出名字,大多数人,也许经此一夜,来日擦身时,也未必能认出彼此。
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
人世匆匆,大家都不过是过客,所有人都不过是陌生旅途的同伴,只是有的人同行的时间长一些,有的人短一些罢了。
而陪你走到终点的那个人,需要前世的多少次回眸,需要佛前的多少次祝祷,才拥有这样的幸运?
所有人都举杯向他们祝贺,麦影西也笑得如一朵花似的,依偎着雷皓天,来者不拒,有酒必喝,她喝得很多,雷皓天几乎没有怎么碰酒,在中途的时候,她看见他离开了一会,在一个临时设起的帐篷后,雷皓天捂着胸口,虽然极力掩饰,但脸上的表情,分明是痛苦的。
药丸已经吃完了,他现在每留一日,便要忍受一天的痛楚。
麦影西看在眼里,却什么都没说,等雷皓天若无其事地返到她身侧时,她也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表情,只是,在别人给他敬酒的时候,麦影西会将酒抢过去,非常豪气地一饮而尽。
“……影西,我去那边单独呆一会。”过不了多久,他的手渐渐有点发冷。他将麦影西拉到一边,轻声说道:“你和他们玩得开心点。”
“你不要走得太远,我会害怕。”她紧紧地拽着他的手,声音几乎有点哽咽。
“无论我去了哪里,终有一日,还是会回到你身边的。”雷皓天低下头,在她的唇上吻了吻,“所以,什么都别怕。”
她这才松开他,一点一点,仿佛生离死别一样,松开他,看着他往人群稀少的地方走了去,那里星辉不及,暗暗沉沉,渐渐只余下一个轮廓。
麦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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