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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爱上大当家-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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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头
美味脾气最大的心愿是写出有趣的故事,搞笑的情节,生动的语言。虽然很难做到,但我会一直努力向这个方向努力。

  【爱上大当家】是一本反穿越的都市言情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在生死轮回中的爱情故事。

  男主角薛铁衣是来自古代的铁血杀手,之所以把他设计成这样,也许是因为我骨子里的那份武侠情结吧,呵呵,希望有一天我会有勇气去尝试这个题材。

  女主角唐可儿呢,则是一位糊涂涂的假小子,她漂亮却不知道如何利用这份资本去追求自己的白马王子。更要不得的是,她一直以为自己喜欢的是篮球帅哥,而她的内心却渐渐地爱上了薛铁衣。

  问世间情为何物?唐可儿和薛铁衣都在寻找爱情,为了爱,薛铁衣穿越千年寻找前世的爱侣。为了爱,唐可儿迷失于钢筋水泥的都市丛林。

  最终的结果会是怎样?他们来自不同的时代,他们年龄差了很多,他们都有心中的难舍爱恋。。。。。。。

  亲爱的读者,请让我为您慢慢展开这个精彩的故事吧。

  *******

  广而告之

  如果您喜欢我的文字,美味脾气推荐您阅读我的其它作品。

  【色即是空之憨豆在折花记】又名【你你我我】//vip。book。sina。/book/index_73372。html

  本书描写了世纪最后一个处男王大可,历尽千辛万苦,最后终于*成功的故事。道路是曲折的,历程是艰辛的,特别是当他发现自己竟然喜欢上了好朋友的女友的时候。。。。。。。

  这是一本小说版的《美国派》,都市风格的《色即是空》,一部独具中国特色的青春性喜剧!

  友情提示,此书美味脾气写得百无禁忌,有不少粗口在其中,您如果不喜欢不要怪我事先没有提醒哦!此书已完本,大家可以免费观看。

  【谋杀绝色丈母娘】//vip。book。sina。/book/index_81746。html

  生于杀手世家的天才杀手游点冷,计划进行一次完美谋杀,对象是一位漂亮的女主任。不过根据家规,他必须结婚生子之后,才能实施他的谋杀计划。本来事情进行得很顺利,可是当他发现,这位女主任竟然就是自己未来丈母娘的时候,一切都乱套了。。。。。。

  这是一本荒诞小说,有一些读者不太接受这种写法。此书只写了万字,写作进度是10%。由于精力所限,此书暂停更新。 txt小说上传分享

水悠悠的书评
看美味脾气大叔的文,总是令人忍俊不禁,他幽默的语言,诙谐的表述方式,总能令人在大笑之余——再次大笑。都说小白文没营养,但偶觉得也不尽然,不是每个人都能写成鲁迅巴金,能令人大乐,愉悦身心的文,更该值得一读。

  第一次看他的书,是他写的《都市爆笑之你你我我》,我是被爆笑二字吸引的,本来只是随便翻翻,但很快被他的幽默逗得欲罢不能,于是就一直追了下去。

  从文中可以看出他对中国传统相声的热爱,想来他生活中也一定是个幽默风趣的人,虽然他更新的很慢,但是很敬业,终归是坚持写下来了。

  令偶意外的是,没想到大叔也写起了穿越,这本来是一件很遭偶鄙视的事情,年纪一大把了,竟然写起了小女生看的穿越小言情,于是怀着鄙视与好奇,偶一页页翻开他的书,却发现了另外一番天地。

  他写的穿越果然与众不同,虽然剧情是网上早已泛滥的,但他的幽默诙谐,与独特的写作手法却令我在网上泛滥的穿越中,第一次有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

  他笔下的女主唐可儿活泼可爱,漂亮又有点小迷糊,关键时刻大脑又总是短路,令人捧腹不止,与《你你我我》里面的大可有的一拼。

  男主薜铁衣穿越到现代,对一切都好奇,惹出不少笑话,这样的两个人碰撞在一起,该会擦出怎样的火花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

  美味脾气:感谢水悠悠的书评,也祝愿水悠悠的作品越来越火!

楔子
谁画的秋池 

  谁画的?

  这秋池上的荒烟

  荒烟上的枯荷

  枯荷上的冷雨

  绝似谁的一弦一柱

  在坐立都不知如何是好的今夜

  自无量劫前,一挥手

  已惊痛到白发

  —— 周梦蝶

  
  ******

  月色如雪,无风,无云,天地之间,只剩下这冰冷的颜色,再找不出一丝暖意。

  炊烟早已散去,村落中家家户户的门扉都已掩上,夜色渐沉,不知何时,最后一户人家窗口溢出的烛光也熄灭了。村边小溪的水流依旧水声潺潺,在这无边的夜色中,更显得分外寂寞。

  一户人家临溪而建,屋子不大,院子却不小。院中十分空旷,只在中央摆了一张石桌。让人觉得十分诡异的是,一个身材高大如同雄狮一般的中年男子,正一动不动地坐在桌边,月光下,他脸上一条三寸长的伤疤显得更加狰狞。

  “吱呀”一声,柴扉无风自开,中年人眼皮微微一跳,噌地一声长身而起,手中,一柄重剑闪着冷森的光。

  外面,一个瘦瘦的人影正趟过溪水,好半天才缓缓地踱进院子。借着月光,可以看出,来人是个二十出头的后生,乌黑的长发并未盘起,而是用线绳随意地一掬,披在脑后。后生的相貌谈不上英俊,只是嘴角总挂着懒洋洋的笑容,给人一种容易亲近的感觉。

  中年人看到来人,神色却愈发凝重,目光紧紧地盯着对方,半晌,才从喉咙里蹦出几个字:“薛铁衣!大当家,久仰了。”

  年青人点点头,冲着中年人微微一笑道:“血连环,天下三大神秘杀手组织之首!帮主‘血狮’,一柄重剑搏杀多少江湖名宿,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说着手一扬,一袭丝绢箭一般地朝“血狮”飞去,眼看到了他的身前,又忽然减速,如同风中落叶一样,飘然而下。 

  “血狮”伸手接下丝绢,本是如雪般洁白的丝绢上已满是斑驳的血迹,血迹之间,几行小字依稀可见:

  月影寒

  树影寒

  慵坐窗栏听玉蟾

  清风弄短帘

  桂花开

  桂花残

  雨入江滩秋雁南

  雁归人未还

  “血狮”不解其意,抬头看向薛铁衣。

  薛铁衣长叹一声:“只可惜如此夜色,帮主却孤身一人,独坐于庭院之中,未免凄凉。不过,帮主也不必太过惦念家人,保证不久,你就可以和他们相会于黄泉路上了。”说着脸上又泛起笑容:“我每杀一人,都用此帕拭手,今天,你是最后一个!”

  中年人脸色一变,咬牙说道:“你好狠!江湖上都说,薛铁衣是个妖人,三十多岁的人却生得面如少年,脸上常挂笑容,心肠却狠过豺狼,毒胜蛇蝎!我知你今日要来,早早就遣散家人,独自等你,没想到,他们还是被你寻到了。”

  薛铁衣冷哼一声,大声道:“什么叫狠?血债血偿,自古不变的规矩,三年前,你联合【戮刀门】和【锈剑盟】屠我铁衣社的时候,怎不见你讲慈悲?”

  薛铁衣话音未落,“血狮”狂吼一声,身形暴涨,重剑直劈而下,空中雷声隐隐。作为顶级杀手,他知道什么时候是最佳的出手时机。更重要的是,对于杀手来说,往往只有一招的机会,剑出无回,是每个杀手出击时所必需具备的气势。

  血狮”很清楚早晚有一天,薛铁衣会找到这里,三大杀手组织中的【戮刀】与【锈剑】已经被薛铁衣屠戮殆尽,无一活口。所以,他故意在约定日的前一天忽然遣散身边所有的家人与帮众,让他们四散逃命,为的就是引薛铁衣去杀,一来可以消耗他的体力,最重要的是,还可以削弱他的气势。所谓一鼓作气,再而竭,三而衰,一个人再强悍,连续地杀戮之后,他身上最初的那股子气势也必会随之减弱。而这一点点的差别,对于他们这个级数的高手来说,是足以致命的。

  然而,让“血狮”感到奇怪的是,面前的薛铁衣竟然是那么平静,如同静夜里的一汪池水,波澜不惊,看不出疲惫,也不带一点杀气。这让“血狮”觉得很不安,所以他又故意说出对方如何心狠手辣的话来,为的是提醒薛铁衣当年满门被灭的惨状,他希望看到薛铁衣愤怒,而愤怒是杀手的大忌!

  果然,薛铁衣怒了,“血狮”也出手了。重剑不同于普通宝剑,剑身更长也更重,需双手运剑。“血狮”重剑直劈,狂暴的剑气如同决口的大河,咆哮着冲向薛铁衣,仿佛要把他扯烂撕碎。

  薛铁衣脸上浮现出奇异的表情,似哭似笑,身形不退反进,迎着剑锋而上。重剑直劈,力道最强之处在剑尖,越靠近剑柄,力道反而减弱。眼看剑锋及体,薛铁衣左臂向上一扬,一声脆响,重剑已被袖中的铁护臂挡住。借着重剑向下的力道,薛铁衣身形一矮,已经钻到了“血狮”的身前,“血狮”重剑已成有去无回之势,再想撤剑已经来不及了。

  薛铁衣右手成钩,搭上“血狮”的喉咙,一扣一拉,黑红色血痕,划过夜空,仿佛一条剔透的玛瑙项链,光芒一闪,然后以一个妖艳的弧度跌落尘埃。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一饮一啄,莫非前定
“抚月”,昔日铁衣社后山,最高的一座峰。南麓山势稍缓,行人可上,北麓却是如同刀削一般的绝岭峭壁,加之崖下一条大河咆哮而过,山势之险连猿猴也望而却步。北麓之峭壁,又称断肠崖。

  那年薛铁衣与小蝶相互依偎着站在峰顶,小蝶说,这山,这水,哪里都好,就是这名字不好。

  薛铁衣笑着拥小蝶入怀说,你给这崖起个名字吧。

  小蝶偎在薛铁衣的怀里,沉思半晌说,叫“望雁”如何?

  薛铁衣笑道,还是叫“琼鼻”好些,从侧面看,这峰像极了小蝶的鼻子。

  小蝶不依地在薛铁衣怀中“扭皮糖”,娇嗔道,就叫“望雁”!接着小蝶悠悠地吟出了那首丝帕上的【长相思】:

  月影寒

  树影寒

  慵坐窗栏听玉蟾

  清风弄短帘

  桂花开

  桂花残

  雨入江滩秋雁南

  雁归人未还

  薛铁衣知道,这是小蝶怨他总是帮务优先,以至二人聚少离多。怜惜地抚着怀中人儿被风吹散了的秀发,薛铁衣向小蝶保证:这回是他最后一次出远门,这次回来,他就推掉帮中所有事务,带着小蝶去游遍那山,那水,做一对神仙也羡慕的情侣,寄情于天地山水之间。

  谁知这一走,却成永别。薛铁衣再没有见过小蝶,只知道,那天,她就是从这里跳下,只知道,那天,她跳崖前喊出的最后两个字是“铁衣”。告诉薛铁衣这个消息的是铁血十八骑中的老八,他也是铁衣社唯一一位从那场浩劫中逃出来的人,见到薛铁衣时,浑身是血的老八拼着最后一口气,把那方丝帕塞到了薛铁衣的手里。

  从此,薛铁衣开始了他的追凶之路。三年,他喋血天涯,直到终于手刃元凶,也终于能够有勇气再次登上这“望雁”崖。

  手中血色的丝帕,被风吹得呼啦啦地响,站在崖顶,远方灰蒙蒙的一片,那里就是世界的尽头吧,不觉中,薛铁衣的眼前一片模糊,两行滚烫的男儿泪顺着腮边流下。他知道,即便是走到那灰色的世界尽头,这世间,也再寻不到那个叫做小蝶的女子。

  “小蝶在铁衣的眼睛里!”这是那天小蝶盯着薛铁衣眼睛看时说的话。

  薛铁衣记得当时自己还故意眨着眼睛说:“要是小蝶不乖,我就使劲夹她。” 

  小蝶却瞪着眼睛,眨也不眨一下,认真地说:“那我就一直睁着眼睛,让我眼睛里的铁衣看着小蝶被欺负!”

  小蝶不在了,她眼中的铁衣呢?薛铁衣手一松,丝帕如同一只血色的蝴蝶,在空中盘旋飞舞着,跳动着,然后猛地一个下旋,钻入山间的云中,不见了。

  “清风弄短帘。。。。。。雁归。。。。。。。人未还。。。。。。。”薛铁衣嘴里默念着走向崖边。血仇已报,铁衣社已灰飞烟灭、伊人也随风而逝,这世间再没有值得他留恋的了。小蝶在哪里?只需再向前走几步,也许就会有答案。

  “金鸭香销锦绣帏,笙歌丛里醉扶归。少年一段*事,只许佳人独自知。”旁边忽然传来低沉舒缓的男声,薛铁衣心中一惊:这声音近在咫尺,来人何时到了身边,自己竟浑然未觉,虽说自己刚才正处于意乱情迷之中,但也不至于让人如此接近而毫无察觉!

  薛铁衣扭头看去,一个身着浅灰色百衲衣的僧人正立于崖边,看年纪应在四十上下,身上的百衲衣补丁摞着补丁,头上的已长到寸许长,清瘦的脸上,一双黑漆般的眸子深不见底。

  薛铁衣愣了一愣,又自觉失态,打个哈哈,冲僧人一拱手:“大和尚真是好雅兴,只是大师身为出家之人,本该斩断情丝,为何来却做这种情诗?”

  僧人双手合十,笑道:“此诗香艳不假,却不是出自贫僧之手。再说,出家人为何不能说个情字?”见薛铁衣面露迷茫之色,又接着说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沐过沧海,攀过巫山,才说得山,说得海。未曾用情,不知真情,又何来断情?”

  薛铁衣听得似懂非懂,心中似有感触,却又说不出来。灰衣僧叹息一声,转身背手,缓缓而去,口中吟道:“望雁崖前锁碧江,抚月峰上整罗裳。彩蝶觅入花深处,锦帕染血为哪桩?月下多少山盟语,桥边只见白月光。缘定三生犹在耳,毕竟一碗孟婆汤。”

  灰衣僧沿着山崖愈行愈远,衣襟被风吹得咧咧而起,大袖飘扬着,仿佛随时就能乘风而去。薛铁衣只觉一股悲凉之气从胸中直冲而上,猛地伏身于地,冲着灰衣僧的背影喊道:“大师请留步,还望大师指点迷津!”

  灰衣僧脚下不停,声音却仿佛近在耳边:“可怜无数弄潮人,谁人逃得潮中死?身在含元殿,无须问长安。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说完,身影一转,消失不见。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薛铁衣缓缓站起身来,回头望去,眼前只见茫茫云海,哪里有岸?

  “管他有边无边,有岸无岸,小蝶,我来寻你!”薛铁衣泪流满面,再不犹豫,回头纵身一跃。身形于空中翻滚着, 薛铁衣耳边又传来灰衣僧飘渺空灵的声音:“痴人啊!一饮一啄,莫非前定;一叶一花,皆是有缘。罢了,缘也好,债也罢,都还了你吧!”

  薛铁衣只觉眼前一暗,身子似乎一下子静止在了那里,整个世界仿佛都消失不见,唯有灰衣僧悠悠的梵音吟唱在耳边回荡,猛地,一种从未见过的白光充斥于天地之间,这光无比强烈,却毫不刺眼。光亮中,小蝶的笑颜若隐若现。薛铁衣想伸手去摸,却发觉自己无法动弹,心中一急,失去了知觉。

睡美猪害了单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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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日午后的阳光明亮透明,却又因此显得单调而令人昏昏欲睡。

  唐可儿此时已经趴在书桌上,睡了有一会儿了。如果抛开她粗心,假小子性格,以及时不时头脑短路等等内在的特质,单从外表评判的话——哦,另外睡觉有时会打呼噜这点也不能算,那么这位正呼呼地睡得如同小猪一样香甜的丫头,算得上一位美女。

  这一点,连空中飞翔着的一只苍蝇也看出来了,它在空中转了几圈,然后一个俯冲,直接落在了“睡美猪”的鼻尖上,然后以此为中心,手脚并用地在俏脸上大肆轻薄。

  “啪”地一声脆响,“睡美猪”一个佛山无影掌,掴在自家的脸上,没将“流氓蝇”就地正法,却把自己打醒了。

  “哎~,呀、呀、呀。。。。。。”唐可儿伸着懒腰坐直身子,嘴里面打着哈欠,睡眼朦胧着看看四周,忽然想起,自己刚刚不是坐在桌前憋诗文呢么,怎么会不知不觉就给睡着了?刚想到“诗文”这两个字,唐可儿就觉得自己的上下眼皮开始打架。可喜的是,刚才这一觉没有白睡,唐可儿在梦中竟然偶得了几句步韵陆游【钗头凤】的佳句,虽然被苍蝇嗡嗡走了后半段儿,但前两句还是依稀记得——“红猪手,黄啤酒,满桌佳肴烧牛柳。”

  唐可儿忍不住舔舔嘴唇,可惜后头还有不少好吃的,实在是记不得了。要说事件最美妙的事,莫过于做梦吃好的,既解馋,又不必担心体重。

  一边摇头回味着,一边捧起桌上的那本【宋词精选】,唐可儿的心里无限感慨:想想古代人也真是很悲惨,没有电视,没有网络,没有卡拉OK,啥都没有,只好成天到晚对着花啊,月亮啥的,啊,啊地叫,简直是无聊透顶!不过比古人更无聊的是韩帅那小子,作为校篮球队的队长,不去喜欢那些活力四射的靓女,比如自己这种类型的,却偏偏放出话来,说是喜欢文静的女孩儿。当然,最无聊的还是自己,明明就不是写诗弄文的料,可为了抱得美男归,竟然色迷心窍地加入了学校的诗文社!

  自从唐可儿加入了这个组织之后,倒霉的事情一桩连着一桩,先是游园踏青坐在草地上,被蚊虫咬了一身的疙瘩,接下来登高赏月的途中又崴了脚,最后去听海的时候,忘了抹防晒油,将小白嫩晒成了小非洲。唯一能让唐可儿略感欣慰的是,诗文社的眼镜社长对她一直青睐有加。每次无论唐可儿的诗词写得多么惨不忍睹,他都能坚持着看完,偶尔还能得到一句“有新意”的评价。

  对于眼镜社长殷勤背后的那点意思,唐可儿心知肚明,她也乐得享受这种被重视被呵护的感觉。堤外损失堤内补,在韩帅那边着了凉,怎么着也得把“冷空气”传给下家,心理上才能得到安慰不是?可怜的眼镜社长,这半年被唐可儿一会儿白眼,一会儿媚眼地折磨得够呛。好在,塞翁失马,他也因此着实写出了几首颇具虐感的诗,有一首还在J城晚报的文学副刊上发表了。

  最后唐可儿总结作诗的诀窍,关键在个“虐”字,要想诗文写得好,自虐精神不能少。可惜,唐可儿却严重缺少这种精神,无论在韩帅那边受到了多么大的挫折,她总是能迅速地将这种感觉传递给眼镜社长,然后抛掉包袱,再度轻装上阵。

  唐可儿由美食想到美男,再由美男想起自己这个没出息的单相思的美女,心情正要低落之时,肚子咕咕地响了几声,于是,她的思绪就又立刻转回到了美食上头。看看表,已经过了中午,快两点了,唐可儿猛地一惊,险些忘了,今天下午是自己所在的J城大学与J城理工两所大学之间的篮球友谊赛啊! 。 想看书来

送给韩帅的礼物
谢天谢地谢苍蝇,唐可儿暗自庆幸,险些睡过了头,错过了韩帅的比赛!

  唐可儿急忙忙翻箱倒柜找衣服,先找了一袭淑女裙,穿上对着镜子左看右看,白底碎花的裙子配合着脸上的古铜色,一股浓郁的乡土气息迎面扑来。关键时刻掉链子,这条裙子可是为了韩帅特意挑的呢,唐可儿皱着眉头无奈地将裙子又放回柜子里,随手又拣出一件小吊带儿来。

  想了想,唐可儿还是把吊带儿又放了回去,这件衣服以前试过,对眼镜社长的疗效不错,可韩帅却对它有挺强的抗药性。最后,唐可儿还是决定采用,T恤、短裙这样的青春运动装,说不定本色衣着能够歪打正着呢?

  换好衣服,唐可儿看了看表,离比赛开始还有不到二十分钟,得赶紧走了。

  因为嫌学校的宿舍住着挤,唐可儿跟老爸说要去学雅思,然后挪用学费在校外租了一间单元房,自己住了进去。这也就是她,换作一般的小姑娘还真没有这个胆量,怎么着也得找个伴儿一起住才不害怕。唐可儿却大大咧咧地无所谓,用她的话说,除了韩帅,别人干吗要同居?

  唐可儿从大二开始读雅思,大三读托福,大四读GRE,这么着在这里住了三年,一个人在小天地活得蛮潇洒。唯一的问题是,老爸有次忽然问她,你英语辅导班上了不少,怎么连四级也没考过?唐可儿张口结舌地呆了半晌,最后只好把原因归结于我国的罪恶英语考试制度:太过注重几角旮旯的死教条,而她所上的那些辅导班都是从应用入手的,所以两者不是一个路子。老爸听了,语重心长地教育她,最好还是不要学那些野路子的英语,要学还是正宗的好。

  唐可儿风风火火地来到楼下,又火火风风地跑了回来。还有一件要送给韩帅的礼物没有拿,这是一副篮球用的白色护腕,最难得的是上面有唐可儿亲手绣的字。

  开始她是想绣句些经典诗词,比如“两情若在长久时,又岂能夜不归宿。”后来考虑字数太多,恐怕绣不上去。

  思前想后,唐可儿决定绣上自己的名字,尽管只有三个字,可对她来说难度还是不小。

  三思之后,唐可儿又改了,还是选其中一个字来绣。绣“唐”字吧,笔划还是不少,最简单是那个“儿”字,笔划虽然简单,却总觉着差着辈份。

  六思之下,唐可儿又想到一个更省劲而的办法,绣个字母“T”,这样既简单,又是自己名字的首字母,一举两得。

  T字只有两笔,唐可却还是为此儿流了不少血,倒不是绣的时候扎到手,而是绣完以后随手把针仍在了一旁,转天又用胳膊把它找了出来。

  所以这份凝聚着唐可儿智慧与鲜血的礼物,是说什么也不能不带着的。不过经过这么三折腾两折腾,等唐可儿赶到学校,比赛已经开始了。 。 想看书来

美人计
活色生香的小伙子们在篮球场上奔跑,生龙活虎的小丫头们在场下尖叫,等唐可儿赶到比赛现场的时候,篮球场已经被围了个水泄不通。在外头跳着脚转了一圈,也没找到可以钻进去的缝隙,不过这点儿小困难如何能难住冰雪聪明的唐可儿。

  眼珠转了两圈儿,唐可儿已经计上心来,三十六计中最为阴险毒辣的“美人计”此时不用,更待何时?计虽好,却不能乱用,从围观人群的组成来看,大部分是本校的女生,如果冒然对这类人使用此计的话,那么“美人计”被擂成“苦肉计”也说不定。

  经过一番仔细勘察,唐可儿很快就发现了突破口——在靠近客队篮筐一边,一群身香喷喷的小眼儿男生,正咋呼着给客队加油呢,不用问肯定是随队而来的啦啦队。

  目标选定,唐可儿深吸了一口气,脸上漾起自认为最富魅力的神情,挺起小胸脯儿,款款地向着那堆诱人的小眼儿男生走去。那真是:腰肢轻扭章台柳,眼尾春娇波态溜,含羞笑摆纤纤袖,一阵粉香气若酒。

  唐可儿没走出几步,却被斜刺里伸出的一只手拦下,一扭脸儿,眼镜社长正瞪着眼睛看着自己。

  “你没事儿吧,是不是又崴脚了?走道一拐一拐的。” 社长一脸的关切,说的话却是云山雾罩。

  “没有啊,我挺好。”眼看着都快到中场休息了,哪还有功夫跟社长穷磨叽?唐可儿随口支应了一声又要往人堆里扎,却被社长一把拉住了胳膊:“别骗人,你肯定是哪里不舒服,要不表情咋那么痛苦?”

  “别拉拉扯扯的,流氓!”唐可儿有些急了,也顾不得再装淑女,冲着眼镜社长吼了一声,甩开他的手,转身就钻到了人堆里。留下社长一个人傻呆呆地站在那里,胸中各种忧伤而又美妙的词儿如泉水般咕嘟着涌向大脑。

  还别说,这美人计还真是管用,唐可儿上头娇滴滴地说着“对不起,请让下!”,下头却是毫不手软地连推带搡。有那身材单薄点险些被她挤趴下的小男生,也曾回头怒目相向,但等看清楚是个可人的小姑娘在脸红脖子粗地往里挤,男生们无不大发恻隐之心,闪身让她进去。

  没费多大力气,唐可儿就成功地挤到了头前,于是客队这边的啦啦队,立刻多出了一道靓丽而又突兀的风景:人家叫好她起哄,人家叹息她跳脚。可怜小眼儿男生们代表客队本来在人数上就处于劣势,再被她这么一折腾,立马没了先前那股子气势,加油的口号喊得七凌八碎,声音也越来越小。到后来,大伙干脆不喊了,都看唐可儿表演了。

  实话实说,唐可儿这个级别的球迷还属于看人下菜碟的偶像崇拜阶段。啥是配合,哪叫战术,她是一概不理,眼里只有韩帅一个人,只要是他一拿球,也不管处理的如何,统统用尖叫声给予鼓励。所以,同样是为主队加油,她也往往和大家喊不到一个点儿上。

幸福从天而降
唐可儿又蹦又跳地“疯”了没多会儿,只听一声哨响,上半场比赛结束,进入中场休息时间。让唐可儿感到喜出望外的是,其他队员都下去休息了,唯独韩帅一个人被留在了场上。

  拦下韩帅的是个特有气质的女生,这女生唐可儿认识,校学生会的文体干事,大名叫王苗,还有个挺长的外号,叫做“迷死人不偿命王咪咪”或者“迷死人不偿命王喵喵”。前者是男生们叫的,后者是女生们叫的,咪咪也好,喵喵也好,虽然侧重点各有不同,但“迷死人不偿命”这六个字,却是被大多数人所公认的。

  王苗之所以迷人是因为她不但人长得漂亮,而且多才多艺,既能唱歌跳舞,又能写诗做画。最重要的是王苗实在是很会为人,虽然漂亮却一点儿也不傲,对谁都是笑嘻嘻一付好脾气的样子。 

  当然,唐可儿绝对不会随大溜,对于王苗,唐可儿是一百个不待见。唐可儿认为王苗太做作,天地下哪有那么好脾气的美女啊?所以肯定是装出来的!最主要还是因为王苗和韩帅之间关系,乡野间传说,他们两个正在拍拖。作为女生,唐可儿也挺喜欢搜集传播各种小道消息,乡野传说。唯独对于这一条,唐可儿真正做到不听、不信、不传的三不原则。

  唐可儿一厢情愿地眼不见心不烦,可今天,却是想不见都不行了。作为中场休息活动主持人的王苗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拉住了韩帅的胳膊,让他等一下,和大家一起搞个活动,而且在她解释活动规则的时候,竟然时不时地拍下韩帅的肩膀!更让唐可儿生气的是,韩帅就在那儿傻呆呆地站着,任凭人家没完没了地揩油,竟然还笑眯眯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王苗让韩帅参与的活动叫做一对一篮球赛,场下的观众可以自愿报名上来,一对一挑战韩帅,韩帅作为防守方,要设法阻止对方投篮命中。

  王苗刚一宣布,想要参加挑战的观众请举手,场边白嫩嫩的小胳膊立即呼啦啦扬起了一大片。唐可儿如何能放过这个机会?也是一边尖叫着,一边举着手使劲摇,没摇两下,唐可儿觉得后要被人猛地往前一顶,身子一个前冲,就跌跌撞撞地进了球场了。顶她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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