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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火成神道2.2-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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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生倒是读了几本书,不过些许认得几个字,实在贻笑大方!”青年没有发现这些,还是说着。
“这样啊!书生,那你就进来吧!”看着少年有些拘谨的神态,少女噗哧一笑,侧开身子,让出了门,说着。
“如此,多谢了!”青年又施了一礼,才带着砚儿进入大门。
少女引着两人来到前厅,说着:“我去叫爷爷!你们先等着!桌上有茶点,饿了就先吃些,也不打紧!”
马登元正正衣冠,说着:“深夜劳烦老人家,真真是过意不去!”
“嘻嘻……你这人,真有意思……”少女娇笑着,转入后堂。
这娇憨神态,看得马登元和砚儿,都是有些失神。
砚儿年纪尚幼,对男女之事一知半解,很快回复过来,看着桌上,摆着两个粗瓷大碗,盛了些茶水,一边的盘子上,还有些干货果实。
他赶了一天的路,肚子正咕咕叫,看着主家不在,赶紧上前,拿起茶碗,咕噜噜喝了一大口,虽然有些苦涩,但很解渴,只是腹中,饥饿之感更重,赶紧剥了几个干货,大吃起来。
还塞进少爷手里,说着:“少爷,你也饿了吧,赶快吃些,垫垫肚子……”
“主家未至,岂可擅动?”青年摇头说着,却也没有制止。
不多时,咳嗽声响起,马登元赶紧低声喝着:“老人家来了,还不赶紧放下,莫要失了礼数!”
砚儿闻言,涨红着脸,将嘴中谷物,全部咽下,卡得咽喉生疼,赶紧又喝了几大口茶,才觉好些。
随着咳嗽之声,一个老者,在刚才少女的掺扶下,缓步走进。
见了马登元和砚儿,行礼说着:“老朽有恙在身,未能及时出迎,怠慢了贵客,还请莫怪!”
马登元赶紧还礼,说着:“晚生迷路,误入此处,能得收留,已是万幸!”
老者摸摸下巴上的山羊胡,很是开怀的模样,又问了二人的名字。
马登元说后,这老者才说着:“咳咳……咳咳……老朽名为胡春生,乃武夷人士,因一场瘟疫,带去我那苦命的孩儿和媳妇,只留下一个幼女,和老朽相依为命……”
“又逢着灾荒,不得不抛弃家业,舍弃了田地宅院,来到此处,幸喜老朽也会些猎户技艺,也就在此安下家来,二位,还是近年来的首客……”
尽管这老人,交待来历之时,破绽颇多,还有不少不尽不实之处,但马登元和砚儿,恍如未觉,随着老人讲述,甚至大起同情之心,差点潸然泪下。
“唉!人老了,就有些啰嗦,公子莫怪莫怪,来来!还请用茶!”老者又咳嗽了声,才端起茶碗,相敬说着。
马登元和砚儿,赶紧也举起茶碗,礼让过后,就饮用着。
这茶一入口,马登元就是一皱眉,但想着农家猎户,能有什么好东西,就这,也大是不易,为免糟蹋老人好意,还是强行咽下,就想说些什么。
就在此时,异变突起!
砚儿呢喃一声,“怎生头好晕?”身子晃了几晃,终于倒地,昏睡过去。
马登元一惊,就想起身,这时,脑袋之中,也是晕晕乎乎,眼前摇晃不定。
此时,在他眼中,这老者狭长的脸型,居然有着变化,更加瘦长,不似人脸,圆鼓鼓的眼中,也似乎放出绿光。
整个脸看起来,就像一只老狐狸。
这马登元终于知道,中了陷阱,还未来得及说些什么,也是眼前一黑,晕眩过去。
少女看着地上二人,拍手笑道:“爷爷的迷、魂散好厉害,这两人就这么倒了,特别是这人,身上气运好厉害,差点伤了芸儿呢!”
说着,犹自不解气,上前踢了马登元一脚,马登元犹如死人,半点不动。
老者摸摸胡子,笑着说道:“那当然,这些人族,护体气运隆厚,像这人,就算是你爷爷,不出些手段,也拿捏不住。”
“但又何必呢?一包迷、魂散,不就都解决了么?省得不少力气!”
又指着马登元,说着:
“芸儿,你有福了,这姓马的,身上气运不凡,家世不低,又饱读诗书,有着文气,你取了他的精气,道行突飞猛进,不在话下……”
叫做芸儿的少女,看着昏迷不醒的马登元,脸上,就浮现犹豫之色,说着:“我若取了他的精气,那这人,会不会死啊?”
“当然不会,我等乃是妖精,杀人就有罪孽之气,将来渡劫,更是麻烦,你取他精气,最多让这人,大病一场,不会置他于死地的……”
看着芸儿面现犹豫之色,不由催促说着:“还不赶紧!你是第一次取人精气修炼,这人就送上门来,岂不是天赐的么?又是上好货色,拿他筑基,固本培元,将来成就,不可限量……”
“爷爷!可是……”芸儿脸上,就浮现挣扎,踟躇说着。
“还等什么?快点动手!”老者喝着。
芸儿眼睛一闭,就要上前!
这时,一道声音,恍若自九天之上传来:“我道是什么,原来是两只狐狸,好了,戏也看够了,你等还是退场吧!”
随着话语,祖孙二人,就见一轮赤金相间的红日,自虚空中浮现。
日轮之上,还有光焰横空,暴涨数丈!
农家小院、桌椅摆设,都随着烈阳照下,化作灰雾四散。
片刻后,只剩一片白地,上面,仰躺着两个人,旁边,还有两只白狐,聚在一起,簌簌发抖!(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一章 妖精
方明一路跟随那主仆二人,自然发现蹊跷。
在官道上,这主仆二人,就似中了邪术,越走越偏,自身,却还以为方向正对,最终走到这里。
这必是鬼类妖邪一流的精神迷法,蒙蔽了这二人的感官。
但他先不声张,而是暗中查看。
现在见得狐女要吸取人气修炼,虽然有着分寸,但难保这马登元不会因此阳寿大损,甚至殒命当场,于是出手。
方明此世虽是神祗,但之前,也当了二十多年的凡人,这立场,自是摆的极正。
因为我是人族,所以人吃禽兽,便是天经地义!而禽兽吃人,就是天理不容,见之则灭!
这就是敌我之辨,种族立场!
方明前世,对那些将宠物性命,看得比人之性命还重要的,一向嗤之以鼻。
此世虽是神祗,但根基,还是在人道上,对这种事,还是看不过眼。
但既是神祗,不复为人,这十几年来,也学得淡漠,又对这二妖,有些兴趣,才没一下打死,只是破了妖法。
说是妖法,在方明看来,实在粗陋得紧,不过是以神魂修为,幻化出来的景物,刚才的农家小院、桌椅家什,都是虚幻。
方明神眼,自有破虚法力,刚才,就见这主仆二人,在空地上又敲门,又拜访。
对着两只白狐鞠躬作揖,犹如话剧,实在好笑。
在前世。还以为凡是妖族,自能化人,现在看来。这两只白狐,明显不到这个层次,只能以神魂显化,本体上,还是两只狐狸。
方明现在,乃是正六品神祗,灭过真人的狠角色。只是稍稍露些气息,就将这两只白狐布下的幻境破去。
甚至,还可见得两条惶急的神魂。如惊弓之鸟,没入两只白狐的天灵之中。
“看来,此世妖族,修得乃是神魂。这两只狐狸。明显到了神魂出窍的境界,就是不知,在妖族中,算是几流?”
方明有些好奇,看着还在簌簌发抖,四肢趴地的白狐,微微一笑,神念一动。
这荒地四周。又有了变化。
一处法域,似有似无。自虚空中衍生,很快,就将周围占据。
四周景色,穆得一变,金碧辉煌,亭台楼阁,应有尽有,两只狐狸,却被摄到一处大堂,这大堂极是广大,充满着威严肃穆之气,直将这两只狐狸,差点活活吓晕过去。
此乃法域,方明晋升正六品后,已可随时随地,布下结界,形成一小块法域,极是方便,在法域中,就是神祗的主场,还有种种说不出的神妙之处。
这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领域!对这两只小妖,自不需如此慎重,方明只是借着法域之便,阻挡外来窥视罢了,这也是方明的谨慎之处!
“你等还不现形,想等本尊动手么?”方明看了下面两只白狐一眼,淡淡说着。
虽语气平淡,但方明久为神祗,言出法随,这两只狐狸,也不知怎的,双双闭目,昏睡在地,两道白烟,自天灵中升起,化作一老一少,正是刚才一对爷孙!
这老者面色煞白,赶紧带着孙女跪下,“小精胡春生,见过大人!大人万福!如有冒犯,还请恕罪……”
这狐女也跟着跪下,只是带着狡黠之色,偷偷抬起头,斜眯方明,似是打量,但随即双目大痛,知道厉害,赶紧底下头,不敢动弹。
“呔!春兰,你怎可冒犯,还不快点谢罪!”胡春生刚微微抬起头,就见自家孙女不知死活的举动,差点没被吓晕过去,赶紧磕头谢罪。
胡春兰也知道厉害,大眼睛中泛着泪花,跟着拜下,颇惹人怜爱。
但方明视如未见,倒是心中一动,此狐女,也叫春兰,这就是缘分了,说不得心血来潮,就是应在这里。
“你等可知,吾为神祗,庇佑人族,你等之前所为,犯吾大忌,当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虽然心里转着别样的念头,却得先恐吓一番,占据主动。
果然,胡春生听得此言,心中暗暗叫苦,赶紧说着:“尊神容禀,我爷孙二人,还是首次行得此事,刚才的主仆二人,也只是中了小精的迷魂散,不出一时三刻,就可自醒……我等虽有为恶之心,但未有恶行,还请大人开恩,饶过这回吧……”
方明不置可否,又问着,“你自称小精,看来,算是精怪一流,就是不知,在狐族中,算是几等?”
胡春生苦笑,说着:“大人!大乾虽然禽兽繁衍,种族众多,但开启灵智者,还是极少,整个天下的狐妖,都不一定有百数,哪来什么狐族之说?要真论起来,老朽不才,也可算整个吴南狐族的族长了……”
“哦!竟是如此,你细细说来!本尊未尝不可饶你这回!”方明倒是不耻下问。
这胡春生,虽然有些不解,但这些妖精之事,只要年岁日久的道门,都有些了解,也不是什么隐秘,也就一一道来,颇有些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架势。
经过胡春生的讲述,方明才晓得,此世妖族,和前世小说中,到底不同。
在此方世界,只要是飞禽走兽一流,只要开得灵智,都可算妖怪一流。
但就算这点,也是颇难达到,除了幸苦修炼,加上机缘巧合外,就只有经过大妖“点化”。就算如此,开了灵智,也不过是有些灵慧,比同族,多些思考,还是禽兽一流。
既然有了灵智,就可修炼,这时,修炼的只能是神魂,至于肉身化形?做梦!!!
等到神魂出窍,可以施展幻境迷人,这时,就可称“精”,在妖怪中,也算脱离底层,有了自保之力。
再后面,随着神魂修为加深,可脱离肉身而存,这时的精怪,就可称“妖”,这妖后面的修炼,就有两条路。
一是夺舍,就是寻得人类孕妇,神魂彻底脱离妖身,附在孕妇胎儿之中,随着十月怀胎降世,就可做人,因为没有经过轮回,自可保留精怪时的记忆。到时,就可寻得道门法术修行,以求超脱。
但此世豪门世家,庇护之气充足,气运隆重,甚至逢着嫡子出世,还会请得道门大修,前来护持,要想突破,何等不易!因此,夺舍的,多是小家小户!
这种,就称“妖修”!
二是专心打磨妖身,此时的精怪,就可突破本来寿元,体形也会随之大变,方明前世,也曾听得什么五百年的大蟒,有角的蛟龙,就是此类!
这种,就称“大妖”!
至于战力如何,又怎么划分的,胡春生却是不知。
毕竟妖族种类众多,又不成体系,哪会有什么详细划分?就这些,还是胡春生为精日久,自己总结出来的。
“嗯!先是开启灵智,再是精怪,随后才是妖么?”方明点头,这胡春生,倒是个有心人,让方明对妖族,也有了些了解。
按这么说的话,此时的胡春生和胡春兰,都还是精怪一流。虽然神魂可以出窍迷人,但却脱离不得妖身,也不能夺舍重生。
方明点头,若有所思,接着问道:“那你和你孙女,都是精怪修为了?”
胡春兰点头,接着说道:“小精修为高些,可在白日神魂出窍,孙女春兰道行还浅,只能在晚上出来……尊神法力通天,此处甚是神异,不受白日黑夜的限制,精怪一流,都可出窍现形。”
望着大堂周围,胡春兰的眼中,满是艳羡,这法域,在他看来,实是培养妖族的绝佳去处!
方明点头,他这法域,本就是容纳生魂的,这妖族神魂,也是魂魄一类,自然有着益处。
又问着:“你等既开灵智,不在深山苦修,反来这夺取活人精气,到底为何?从实招来!”
胡春兰苦笑回答:“精怪修行不易,狐族又寿元有限,不得不兵行险着,以求突破,大人恕罪……”
又细细解释起来。
方明这才晓得,开启灵智的妖族,也才相当于七八岁儿童的水准,这要修炼,何其困难?
并且,不突破成妖,这寿元,还是会受到种族限制。
若是乌龟王八这类,还可凭着年岁,渐渐修行,可山猪狐狸之类,虽谈不上朝生暮死,但修行时间,也绝对算不上充足,不得不走些邪道!
温和些的,就是由修为高深精怪的下山,迷得教书先生上来,给刚开灵智的禽兽教书认字,通过读书养气,培养智慧,加速成长。
方明在这世,也读了些志怪小说,其中就有某某被侠客高人,请入深山,教授禽兽读书的故事。文人多以为此是儒道大盛,教化万族,却不知根源在此。
还有一法,就比较血腥,就是吸取活人精气,筑基修炼。人是万物灵长,这精气,对精怪,就有大用,可以大增修为。
但这么做,就有罪孽之气缠身,以后少不得要过些劫数。
这胡春生见孙女修炼停滞,不得寸进,为求突破,才来这里,行此法门。
这此对马登元主仆二人,尚是第一次出手。(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二章 狼妖
方明高坐,看着下方正在哀求不断的狐精,面色毫无波澜。
这十几年来,他受得万千百姓祭拜,虽然下面,胡春生哭得老泪纵横,但在方明看来,这点阵仗,连眉头都不必皱一下。
喝着:“你之罪孽,待本尊查明,自有公断,还不收起这等儿女姿态,否则,治你个藐视公堂之罪!”
声如雷霆,这胡春生,就像被扼住喉咙的鸭子,又跪伏在地。
方明想了想,又问着:“胡春生,本尊问你,在吴南,可有什么厉害妖精?”
虽然手下道门散修,也有渠道,回去就可问得,但哪比得上胡春生这个内鬼?
胡春生心里一惊,赶紧说着:“启禀尊神,这吴南,除了老汉我,几乎就没什么别的妖怪了……”
“这是为何?”方明来了兴致,问着。
“这吴南,新安、临江、文昌三府,人道昌盛,气运隆厚,有着法度,妖怪不近,就连长乐、武夷二府,虽然纲纪废弛,法制败坏,适合妖族安家,但奈何已经有着一帮恶鬼占据,岂容他人插手?就连老汉,也只有在这边界之处,才能安稳……”
胡春生苦笑说着。
此世主流,还是人道,妖族鬼类,也只有选着法纪败坏的蛮荒之地,才可修行。
就算是鬼王一流,割据的,也多是穷乡僻壤,地势险要之地。
“恶鬼?”方明问着:“有多少?”
“约莫不下五指之数,这些恶鬼。多受山越各部供奉,还收了不少山越勇士之魂,自成势力。联合起来,就算鬼王,也得有几分忌惮!”
胡春生人老成绩,对这些,都是烂熟,此时娓娓道来。
方明脸色,有些沉重。这些恶鬼,素受山越供奉,互相之间。虽有攻伐,但似乎有着练兵收魂之意,真要遇着外来势力插手,肯定会联合起来。到时。就算镇压下去,也必兵连祸结,损失惨重。
这可不是他想看到的,又细细问了恶鬼情况。
胡春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末了,还补充一句,“大人,吴南虽然没有什么身负盛名之妖。但在吴州,却有一人。乃是妖修转世,法力通天,号称‘妖仙’,极是不凡!”
“‘妖仙?’不知死活,何人如此大胆!”方明一皱眉头。这仙字,可不是能乱用的,就算道门,也只有真人,这妖竟然敢自称妖仙,必有其过人之处,否则,早被白云观灭了,哪容逍遥至今。
“吴州大将霍立!”胡春生一开口,就说出了一个让方明意外的名字。
上次,若不是宋玉当机立断,不惜血本,打下青龙关,这霍立,就会领军赶到,到时自少不得一场大战。
说不得,宋玉的赢面,还要小上几分,毕竟霍立,乃是当世名将!又有州里朝廷支援。
如此盛名之将,甚至已经有着儒生,要为霍立著书立传,不想此人,竟是妖族出身!
但方明仔细一想,却有几分明白过来。
这霍立,出身低微,却以一条杀路,走到如今地位,没有几分底牌,怎么可能?
若是妖修转世,那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出身低微,才更适合夺舍,有着之前修行法力,战阵杀伐,自然无往不利。才可做到如今职位。
将来宋玉出征,也少不得要与此人交手。这便留上了心,问着:“霍立?本尊倒也听得此人之名,堪称当世名将,不知是何妖出身?”
“这霍立,本是大青山中的一条黑狼,有着百年道行,素来就是一霸。三十年前,修炼成妖,转世为人,就是霍立。老汉听说,这妖不仅法力高深,还将黑狼本体皮毛,炼成一件‘黑狼甲’,极是神异,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贴身穿戴。又取四爪,加以西方精金,制成一套奇门兵器‘夺魂爪’,配合妖力使用,更是神出鬼没,极难抵挡……”
这胡春生,见方明露出饶有兴趣之意,赶紧将自身所知,竹筒倒豆一般说明,以求活命。
“嗯!这等妖修身上的材料,炼制出来的,都是神兵利器,就是不知,那些一意打磨自身的大妖,其体魄妖躯,又该是何等惊人?”
方明淡淡想着。看着还在下面跪着的白狐爷孙二精,笑着说道:“既然你等,未有恶迹,那饶了此次,也无不可!”
没等胡春生叩首谢恩,又说着:“但心生恶意,不可不罚!”
随着话语,两道金芒,横跨长空,没入这二精天灵。
这妖类,主修魂魄,天灵之关,极是重要,丝毫损伤不得,胡家二人,都是吓得脸色苍白,连连叩首:“大人饶命!大人饶命!”
“死罪可免,活罪难饶。本尊罚你等为我城隍苦役,额头上的符文,就是凭证,你等先回安昌城隍庙宇,自有人来处置!”
随着金芒入体,胡春生和胡春兰的额头,都有了一个金色符文,光华流转,极是神异。
胡春生暗中冥想自身,却没发现任何不对,不由苦笑,知道这神法力,远在自己之上,就连布下的手段,也不是自身能够发觉。
知道这点,带着孙女潜逃的心思,就烟消云散,叩首说着:“谨遵法旨!”
“如此甚好,你等自去!”方明点头,撤了法域。
胡春生和胡春兰两条神魂,犹如白雾,散入地上的两只狐狸体内。只是,随着魂魄入体,连狐狸头上,都有了神力印记。
方明微笑,这种神通,除非神力远高于方明之辈出手,否则,就是无解,除了定位之外,还有监视之能。
这胡春生,人老成精,未必没有什么隐瞒,有这神通,还可窥探一二。
两只白狐醒来后,看着方明,有些畏缩,随后人立而起,对着方明,两只前爪并拢,拜了三拜,见得方明首肯,才转身跑开,没入草丛之中,消失不见。
“此世生灵,倒是奇妙!”方明看着两只白狐极为拟人化的动作,不由微笑说着。
此次,虽然没有发现什么机缘,但能遇着这精,听得不少秘闻,也算值回票价。
更何况,这两精,已经落入方明之手,以后,还是上好的研究材料,方明对此世妖族,颇有些好奇。
此时的空地上,除了方明,还有马登元主仆二人,尚在倒地大睡!
“倒是一对活宝!”方明微笑,一挥手,神力涌动。
这二人,似乎被一股无形之力抬起,飘在半空。
“也罢,既然同行这么久,本尊就送你等一程,也算全了一场因缘!”方明自言自语。
带着二人,迅速离开。
他从胡春生那里,知道不少长乐、武夷隐秘,对着那几个恶鬼联盟,终是有些不太放心。欲尽快前往,一探究竟。
这时不是游玩,运起神通,一路风驰电掣,不到片刻时间,就来到一处大城郊外,方明将马登元主仆放下,自身隐没不见。
过了片刻,马登元轻哼一声,醒了过来。看看四周,有些迷惑。
“哈……倒是个好梦!”马登元还以为昨夜之事,都是梦幻,见着砚儿,赶紧上前,踢了一脚,叫着:“还不起来!都日上三杆了!”
砚儿睡得甚死,马登元连踹几脚,都是不醒,最后无法,捧起水壶,吸了一大口,尽数喷在砚儿脸上。
“啊!”砚儿惊叫一声,终于醒了过来。
看见马登元,叫着:“公子,你干啥用水泼我?”
“我看你睡得死猪也似,不如此,你恐怕还得睡上三日三夜,到时在梦中,与周公谈玄论经,虽是畅快,但肉身却得饿死,这才救你一救,还不快快道谢!”
马登元哈哈笑着,打趣说道。
“昨夜不知为啥,头好沉重,公子,我们不是在人家家里做客么?现在是在哪里?胡老爷子呢?”
砚儿起身,看着周围景色,眉头大皱,问着。
“诶!你也梦到了,我还以为只有我做了这个梦呢?”马登元惊喜问着。
“公子!昨夜不是做梦,你还记得不?我们迷路了,误入深山,还遇着一个胡姓少女……”砚儿以手抚额,有些无语,知道这公子,素有几分呆气,现在又发作了。
“哦!原来那不是梦!咦!那现在是在哪里?”马登元如梦初醒,赶紧问着。
“公子你先在这休息,我先去看看!”说到正事,这砚儿,还是仆役,自该先驱。
撒腿跑开,不多时,就回来了,脸上,犹自带着几分不可置信之色,还有些魂不守舍之状。
马登元见状,赶紧问着:“你怎么又呆住了,我们到底是在哪里?”
砚儿面色似悲似喜,惊疑不定,说着:“公子!我们到武夷了,这里,就是釜山县城外!”
“釜山县城?”马登元也是一惊,昨日,他们才到武夷边界,距离此处,起码还有几日路程,怎么一夜过来,就到了这里?
想到这里,昨夜胡春生最后的面孔就浮现出来,特别是眼中的绿光,让马登元汗毛倒竖。
砚儿也是想到此处,哭丧着脸,说着:“公……公子,我们昨夜,莫……莫不是?撞着了妖邪?”(未完待续……)
PS:又至周末啦,感谢一直以来各位书友的支持,没啥说的,继续码字!
第一百四十三章 山越
马登元狠狠甩头,说着:“既来之、则安之,那个妖鬼,既然没有损伤你我,又送了我等一程,想来也没有恶意,或许,只是开个玩笑……”
但这话,连他自己都不信。
随即一拍脑袋:“许兄高堂,不就在釜山城内么?我们还是先去送信再说……”
砚儿赶紧点头,这县城,法度严谨,能给他极满足的安全感,自是赶紧进城为上。
马登元正要走,又是一顿,叫着:“砚儿,赶紧取笔墨来!”
砚儿一蒙,不由问着:“公子,你现在还要笔墨作甚?”
“我昨夜奇遇,怎能不记录下来,以遗子孙……”马登元理所当然地说着。
“这公子,没救了……”砚儿以手抚额,翻着白眼……
方明自是不知,身后这对活宝的举动,此时的他,已经深入武夷,到得群山边界。
此时,正见着一幕。
一群野族,赤着上身,露出黝黑的胸膛,下面只有一条靛蓝紧裤,成群结队,正在一处村庄肆掠。
不时有村民,张惶跑着,一边跑,还一边大喊:“山越,山越!”
噗!骨箭穿空,射入这人胸膛,村民又跑了几步,才轰然倒地。
为首的山越,脸上涂了几抹油彩,红绿相间,煞是奇异,呼啸着,催促底下山越上前。
只见底下山越,不时冲进农户。随着几声惨呼,就带着米袋出来,偶而。还扛着铁锅瓢盆等物。
方明知道,这些山越,只能算是两府山越的底层。
十几万的山越人口,光靠山里物资,肯定是养不活的,只有下了山,占据平原耕作。才能发展壮大。
武夷、长乐的山越,也是如此,只有少数。还在山里蹲着,其它山越,都是出外,抢夺平原耕作。获得收成。才可将人口繁衍至万员以上。
但山越那边,社会制度原始,生产技术落后,就算有着肥沃土地,收成还是有些不足全部人口所需,这时,也需出外劫掠,满足需求。
同时。也可掠夺其它资源。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抢夺活人。回去血祭!
方明就见得,此时的山越,虽将粮草物资收集上车,准备押运,却没停手,而是拿出绳索,将俘虏的百姓捆绑,准备一起带走。这其中,多是青年,耄耋极少。
“正好,这些山越,组织严密,看起来,不是小部落的,正可一探究竟!”方明念头一动,选了刚才的山越首领,动用了附体神通!
这山越首领,只觉脑袋一晕,已是彻底昏迷,被方明夺去了意识!
方明一边消化着这山越首领的记忆,一边发出命令,让手下将物资收好,打道回府。
“嗯!这首领是山越天弓部的,有上万人,是个大部落!叫作呼和么?”
神祗的思维,何等强大?只是片刻,这呼和从小到大的记忆,都被方明知晓,就算是亲人,也辨认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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