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豹隐-第3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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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龙就向远处跑去。
那些所谓的“押运人员”当然看出他们两个打算逃跑,在一个带队领导的指挥下,枪声爆豆般的响了起来,但是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疏于练习,以至于枪法奇差,仅仅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响过后,一发子弹擦着程志超的胳膊飞了过去,将他的胳膊打得鲜血淋漓之外,其他的子弹全都远远的飞得不知去向。
程志超挨的这一枪伤势其实并不太严重,但飞溅的鲜血还是吓了孟庆龙一大跳,如果这一枪打得稍正一点的话,势必会将他的胳膊洞穿。那样一来,程志超就算是个铁人,也必须得马上找个地方医治伤口,否则这条胳膊极有可能会报废。
程志超也惊出一身冷汗,捂着胳膊边路边想:“他妈的,这是哪个王八蛋开的枪,明知道是自己人还下手这么狠,别人都打的空包弹,偏偏他打的是实弹。”回头一看,远远的只见雷齐宇已经从车厢里爬了出来,正笑吟吟的收起了枪。
“原来是这雷齐宇这个王八蛋干的,看不出来,几月以没见,他的枪法又大有长进了。”
雷齐宇既然从车里爬了出来,而且好整以暇的瞄准射击,在他的胳膊上开了一个口,那也就意味着此次行动,特战队的任务已经到了尾声。范越生“阵亡”已久,这厮倒是一个专业演员的好材料,这么长时间了,还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而赵济勇则歪坐在车旁边。上半身通红一片,不知道这帮人从哪里找来这么多的假血浆。
回头看到赵济勇也“阵亡”,程志超当然不能不表示一下,大吼一声:“驴子……”声音既悲愤又凄厉,真好像死了兄弟一般。
孟庆龙经他一喊,也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正好看到特战队员们分成两拨,一拨持枪逼向了赵济勇的“尸体”,另一拨则向他们追了过来。
程志超随便给赵济勇起了一个外号之后,红着眼睛拔枪就射,打了两枪之后,又好像要回头冲过去和追过来的特战队员拼命。孟庆龙连忙伸手将他拉住。
程志超拼命的挣扎,大声喊道:“放手,你他妈给我放手,驴子死了。老胖也挂了,老子和他们拼了。”
虽然挣扎得挺欢,但却没有用多少力道,否则以他的身手,单凭一个孟庆龙是万万也拉不住他的。不过孟庆龙也没有怀疑他做戏,只以为他伤口受了伤之后,影响了他的整体素质,抱住他的后腰也提高嗓门喊道:“他们已经死了。是为了救你死的,你如果回去和他们拼命的话。那他们的死就一点价值也没有了。听老哥的,赶紧跑。”
话一出口,程志超马上就冷静下来:“不错,如果我死了,他们的牺牲就一点价值也没有了,我得留着这条命报仇。”话音刚落。转身拉着孟庆龙就跑,一点也看不出受伤的样子。
孟庆龙一边跟着他跑,一边暗自佩服:“果然不愧是侦察兵出身,头脑冷静,跑的也够快。”肚子里暗自庆幸在牢里遇到了这么一位有本事的好兄弟。否则的话,将来上庭之后,自己难逃一死。
他很不想死,在牢里被人家将底细查了出来,想不死都难,没想到现在又有了活的希望,体内的潜能顿时激发出来。平时让他跑上一公里都能累得气喘吁吁,但是跟着程志超一口气跑了三四公里,除了腿脚有些发软之外,并没有其他不适的感觉,这连他自己都很意外。
向前跑了几公里之后,跨过了一座小桥,就是一片很大的树林,这树林是人工栽植的,已经有些年头了,里面的树木品种也很单一,不过胜在此地人迹罕至,是一个藏身的好地方。程志超领着孟庆龙一头钻进了树林里面,脱下内衣,撕了一块布条,将自己的胳膊包扎上。他手头现在没有急救包之类的东西,甚至连一片最基本的止疼片都没有,眼下只能先将就将就。
两个人找了一个藏身地点躲了起来,孟庆龙这时候才感觉到浑身上下无处不疼,指着将踝骨磨得血肉模糊的铁镣愁眉苦脸的问程志超:“兄弟,能不能想个办法,将这东西摘下去?哥哥实在受不了啦。”
程志超的踝骨比他也强不了多少,咧着嘴看了一下那两个东西,摇头道:“等吧,晚上的时候,看看能不能找到工具把这东西打开。”抬起手扬了一下:“还有手上这东西,都得打开,要不然一在人前露面,人家就能看出来咱们两个是干什么的了。”
孟庆龙苦笑了一下,其实即使他们将手脚上的刑具摘下去,在人前一露面,人家也很容易就能看出来他们的来历,他们身上还都穿着看守所里面发的外套呢。不过他并没有点出这一点,既然程志超说晚上再说,那么总不能现在就将衣服脱下来光着身子吧。
他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经历这么惊险刺激的事情,刚才赵济勇和范越生有如飞将军一般从天而降,持枪勇斗押运员解救程志超的场面,给了他极大的视觉冲击。如果说他在看守所里佩服程志超,是因为程志超的身手好,那么他现在佩服程志超,则是因为程志超年纪虽轻,但却交下了一批肯为他赴死的好兄弟。
两个人一口气跑了这么多的路,程志超倒还好一些,毕竟在部队的时候武装越野是家常便饭,有时候路的路比现在还要多出数倍,可是孟庆龙却不行了,歇了一会之后,越发的感到疲累,躺在地上有心想要睡一会,但又生怕追兵突然杀过来,刚一闭眼就又被惊醒。最后干脆睁大了眼睛看着头顶的树冠,心有余悸的问程志超:“兄弟,你说那些人会不会追过来?”
“废话,那些人本来就是打算让咱们两个跑的,当然不会追过来。”程志超心里骂了一句,正色说道:“他们的素质和咱们差不多少。到现在还没有追过来,应该是跑岔路了,一半会不会上来。但是此地也不能久留,歇一会,养足了精神之后,咱们就得挪个窝,捱到天黑就好了。你有没有安全的地方?如果有的话,咱们去躲几天再说。”
“安全的地方?”孟庆龙睁大了眼睛:“你没有安全的藏身之所么?”
“老胖和驴子应该知道安全的藏身之所,否则的话。他们不可能躲这么久,直到今天才出现。但是你也知道,我一直在里面关着,哪里知道他们躲在哪里?”
“那回我家。”
“回你家?安全么?”
“应该安全吧。”
“我看够呛,如果你没跟着跑出来,你家里倒是一个安全的地方,可是今天你也跟着我跑出来了,警察肯定会在你家周围布控。到时候咱们回去的话,那就是自投罗网。”
孟庆龙咬了咬牙。说道:“那我也得回家看看,咱们两个身上都没有钱,没钱寸步难行,我得回趟家,让家里人想办法给我弄点钱。”
程志超知道他这是在为自己跑路做准备,说是回家让家人准备钱。但这只不过是一个借口而已,真实的意图还是想向家里人道个别。这是人之常情,他也不好阻止,但自己也不能表现得太过热切,否则的话。就算是孟庆龙不怀疑,将来打入王瑞国的团伙之后,王瑞国也难免不犯核计。转动了两下眼珠子之后,决定以退为进:“老哥,有一话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刚才那么危险,你都带着我出来了,咱哥俩之间还有什么不能说的?说吧,什么事。”
“现在已经这样了,兄弟孤身一个人,去哪都无所谓。可是老哥你拖家带口的,不得不考虑一下家里那边。我的意思是,天黑之后我想办法帮你打开手脚上的东西,然后咱们就各奔东西。以后有缘的话,咱哥俩说不定还能聚在一起。”
孟庆龙以为他是觉得自己家里面危险,所以才不想和自己一起回去,连忙说道:“那怎么能行,是你把我带出来的,如果你这次不把我带出来的话,哥哥上庭之后可就得死定了。这是救命之恩,我怎么可能会让你一个人上路?你放心,我只是回家看一眼,绝不久留。等弄到钱之后,咱们一切就都好办了。”
“钱好弄,我手里有枪,晚上的时候,随便找几个好打扮的小妞,只要一亮家伙,她们就得吓得腿都软了。”
“你的意思是抢?”
“这是最安全的,抢了钱之后咱们马上就换地方,找个地方先避避风头。将来的事,将来再说。”
“那你想好将来去哪了么?”
“这个倒没想好,可能会想办法偷渡出国闯一闯,也可能去大西北人少的地方躲起来。更有可能还没等走出多远呢,就让人给捉住了。妈的,以前一直瞧不起警察,觉得他们除了欺负老百姓之外,其他本事屁也没有。没想到这帮人还挺厉害的,我从东北一路逃到这里,还是被捉了。为了救我,老胖和驴子也都挂掉了。”
孟庆龙听到“偷渡出国”这几个字的时候,眼睛顿时一亮,一把抓住程志超,兴奋的说道:“有了,咱们还真可以出国。”
“出国,你和我一起走?”
孟庆龙得意洋洋的一笑:“不是我和你一起走,而是我带着你走。我现在这个样子,国内是肯定呆不下去了,唯一的办法,就是出去投奔国哥。”
程志超迟疑道:“他和你是朋友,收留你应该问题不大。可是我和他不熟,以前从未有过来往,突然去投奔他,他会收留我么?”
“我对他有救命之恩,你对我又有救命之恩,只要我张口,他不会不给我这个面子的。”孟庆龙信心十足,“国哥是做大生意的,手底下就缺像你这样有本事的人。如果让他看到了你的身手之后,只怕他们乐得合不拢嘴的。放心吧,一切包在我身上。”
程志超叹了一口气:“老哥,不是我泼你冷水。就算他肯收留我们,问题是咱们怎么出去?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现在各交通要道,都已经被他们封锁了,咱们想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出去,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这个。就得让国哥帮忙了。”
“他在国内?”程志超这一回真的惊讶了。
“怎么可能,现在他可是警方的眼中钉,肉中刺,每次回来,都有无数的人想要捉了他领赏。除非有大买卖,或者有万不得已的大事,他是不会回来的。但是他在国内有一套自己的渠道,送两个人到他那里,还是没有问题的。”
“但愿如此吧。”
两个人歇了一会之后。恢复了一些体力,程志超就硬拉着孟庆龙再度踏上了逃亡之路。二人试着沿着大路走了一会之后,就发现了警方的布控人员,连忙又折回到了小路上,即便如此,也还是小心翼翼,生怕碰到生人,引起他们的怀疑。在“越狱”的时候。程志超可以乒乒乓乓的和那些人打作一团。但那都是在可控范围之内,如果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进而声张起来,如果不采取必要的措施的话,真要是让他声张起来,那些布探人员可不知道他是卧底,说不定哪位勇敢的大哥一枪就能爆了他的头,那他死的可就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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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布控人员出动得很快。几乎在史德平接到程志超已经越狱成功的消息的同时,史德平早就安排好的布控人员就倾巢而出了,兵分几路,分别守住了各个交通要道。
在做这些事情之前,史德平当然和徐云福事先打好了招呼。在公安厅的指挥中心内。成晏明看到密密麻麻的布控点之后,情不自禁的嘬了嘬牙花子,倒吸了一口凉气:“史头,为了一次卧底行动,你搞出这么大的阵仗,难道就不怕惊动公安部?”
“事实上,公安部早就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什么反应?”
“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只留下一句话,如果产出和收入不能成正比的话,差额由我们全权负责,同时我这个副厅长也得被问责。”
“这么说,你岂不是稳赚不赔?”
“为什么这么说呢?”
“起码你们已经知道,孟庆龙掌握着王瑞国大量的犯罪证据,而且对王瑞国的行踪相当了解。就算程志超不能完成任务,打入那个新近出现的大型贩毒集团,单凭王瑞国这条大鱼,就已经让你赚得盆满钵盈的了。”
史德平哈哈一笑,对他的话没做任何评价。
两个人正说到这里,夏振洋带着三分队的队员秘密的来到了指挥中心向成晏明缴命,大伙看起来精神状态很不错,毕竟这次任务没有什么危险,只是相当于一次演习而已,尤其是看到程志超身穿囚服的样子,每个人心里都觉得十分的好玩。当然,赵济勇心里还是比较郁闷的。
他郁闷的原因不是因为他的好兄弟被派出去当了卧底,这么好玩的事情竟然不带着他。而是因为程志超临走之前的那声大喊,让他有了一个新的外号——驴子。
当程志超和孟庆龙跑远了之后,夏振洋带着人来到了还靠在车上装死的赵济勇面前,伸脚踢了他一下,笑哈哈的说道:“驴子,戏演完啦,该起来啦。”
就这一句“驴子”,登时让赵济勇恼火万分,如果不是因为夏振洋现在的身份是领导,赵大少爷当场就要暴走。偏偏其他人没眼高低的也跟着夏振洋一起将他的名字改成了“驴子”,赵济勇刚想反抗,就被众人合伙打压下去,从此这个外号就跟定了他。
一个如此帅的人,竟然有了这么一个难听的外号,这让赵济勇如何高兴得起来?
看到他们进屋,成晏明的目光才从指挥中心的大型电脑屏幕上收了回来,淡淡的问道:“怎么着,任务完事了?”
“嗯,人已经安全的送走了,孟庆龙毫发无伤,程志超的胳膊让雷齐宇打了一枪,不过雷子的枪法很好,那一枪只是擦着他的胳膊飞过去的,没有伤着骨头,上点药包扎上之后,用不了几天就能好。”
“孟庆龙没有看出什么破绽来吧?”
“一切都和咱们在队里预演的那样,顺利得很,孟庆龙逃命都来不及,哪有时间去看咱们有没有破绽?”夏振洋兴高采烈的对成晏明说道。“对了,队长,程志超究竟去执行什么样的卧底任务了,这回你总该告诉我们了吧?”
他虽然是三分队的队长,但是有些事情还是不会让他知道的。比如说这次程志超离队,他也只知道程志超要去执行一次卧底任务,但是具体的任务内容,却没有任何人告诉他。前段时间,他也向成晏明问起来,但是成晏明的回答相当含糊,只是说完成任务之后,自然会告诉他。今天看到程志超弄成那个样子,心里的好奇心不禁又升了起来。
但是成晏明却瞪了他一眼,直截了当的拒绝回答他的问题:“不该问的别问,你们三分队,回去之后,一人把保密守则抄十遍送到队部(未完待续。。)
………【第六零五章 无路可走】………
如果没有亲眼看到的话,很难想像在南部的大城市的城乡结合部,竟然还有这种古老得不能再古老的小巷。说其古老,并不是因为建筑物的古老,而是因为小巷内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到了已经让人忍无可忍的程度了,不但说自来水还没有普及到单个住户,整个小巷,就连路灯都有一大半不亮,更不用说一些大城市已经逐渐开始完善起来的摄像头了。
如果夜幕降临的时候,处身于这样的小巷中,独自一人行走的话,漆黑的背景再加上比平时要放大数倍的脚步声,足可以让一个胆子稍小一些人感到一种绝望的崩溃。
但即便是这样的小巷,对于一些并不太宽裕的外来人员,也是供不应求,有的出租屋,甚至一间屋子里面塞了三四个人。
他们也没有办法,但凡经济宽裕一些,谁也不会选择在这种鬼地方租房子。
现在是午夜时分,巷子外面的大街上都已经没有多少车,行人更是变成了稀罕物。巷口原本有一盏路灯的,但是已经坏了一个多月,还没有修好。走在街上经过这条小巷的时候,由于街上多少还有一些路灯照亮,所以看起来还不怎么太吓人,但是一旦步入这条小巷,脱离了街边路灯的范围,整个人顿时就隐没在黑暗之中,就好像被一个张开大嘴的巨兽吞没了一般。
尽管很害怕,但是翠雪还是义无所顾的走了进去,只是在步入巷子的那一刹那,下意的抱住了胸口,加快了脚步而已。
她没有办法不走这条路,因为她租的房子就在巷子里,想要回家睡觉的话。就只能走上这条路。
一切都和平时没有什么两样,进了巷子没等走出十米远,翠雪的整个人就已经被黑暗吞没,除了隐隐传过来的风声之外,就只剩下自己的脚步声了。
但是她并不会一直摸着黑向前走,起码包里还有一种叫手机的东西。
现在的手机功能越来越强大。不但可以设置整首歌曲当做铃声,而且一些山寨机为了争取客户,更是集成了许多实用的功能,比如说手电筒。仅仅是一个小小的灯泡,一旦启动手电筒,那灯泡发现来的光亮就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眼前的路。
取出电话,打开手电筒之后,翠雪的心跳放缓了一些,深吸了一口气。有意无意的从挎包里取出一盒女士香烟,掏出打火机点了一枝烟,吸了一口。
是的,她吸烟。如果这个社会,女人吸烟已经不是什么出奇的事,如果去一些娱乐场所的话就会发现,里面的女人十个有九个都是吸烟的,另一个即使不吸烟。喝酒也肯定很厉害。
翠雪以前不吸烟,自从来到这里上班之后才学会的。刚一接触,她就爱上了吸烟的感觉,那是一种发自肺腑的让人感觉到彻底堕落的美好感觉。她的年纪并不太大,只有二十七岁,但是在她所从事的行业里面,二十七岁却已经是大龄了。
关于她的身份。古龙先生曾经有过一句经典的形容——她们的职业虽然不怎么太高尚,但是历史却很悠久。换成现在的称呼就是“小姐”。目前,翠雪在城里的一个ktv里当小姐,而且还是在客人选小妹的时候,手放在前面的那种。客人在选小妹的时候。小姐的手摆放的位置是很有讲究的,放在身前和放在身后代表的意义绝对不一样,只有内行的人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这行业是见不得光的,而且没有谁会大白天的来了兴致去那种地方,有时候黑夜的确是最好的遮羞布,起码可以让人明目张胆的放纵。所以翠雪每天下班的时间都很晚,每天都得到午夜时分才能穿过一百多米的巷子,回到巷子深入的窝里休息。
和她同租的一共有三个人,这三个人都是不同的夜场的小姐,除了一个年纪最小,看起来最清纯,据说是因为家里困难,所以不得已休学一年,出来赚学费的小妹之外,其他人都和翠雪一样,出场的时候,手都放在前面。几个天涯沦落人之间,倒是不愁没有共同语言。
只是这种共同语言让翠雪想起来就恶心,胃就一阵阵的抽搐。
女士香烟都很细,吸了几口之后,大半枝也就下去了。翠雪掐烟的中指一弹,那枝被她吸了半截的烟就划了一道漂亮的弧线飞了出去,然后翠雪的脚步声又在巷子里面回荡起来。
她要回家,虽然共同语言让她厌恶,可是起码几个天涯沦落人在一起,也能让她的心里稍稍安心一些。
这条路她已经走了几百遍,熟悉得很,就算是闭着眼睛都不会摸错门,所以抽了半枝烟之后的翠雪的精神状态已经恢复了许多。可是她不知道,就在巷子深入的一个垃圾箱后面,蹲着两个身着黑衣,同样沦落天涯的人,正瞪着狼一般的眼睛目不转睛的注视着她。
孟庆龙蹲在程志超的身后,看着被翠雪扔掉的那个烟头,舔了一下嘴唇:“这个行不行?”
程志超点了点头:“这个可以,看打扮,应该是个刚下班的夜场小姐。这种人身上通常都会有现金,而且她们的收入不比白领差多少。”
孟庆龙承认程志超说的都是实情,他在没有落难之前,也常常去夜场玩,每次给的小费都是厚厚的一叠。如果那些小姐可以出台的话,小费要的会更高。如果想要抢劫的话,这种人无疑是最好的目标。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终于还是和程志超走上了抢劫这条路。那天他们在林子里面担惊受怕的躲到了天黑之后,才趁着夜色钻出林子,深一脚浅一脚的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才看到一个小村子。程志超让他在村子外面等着他,自己则孤身一人进了村。
孟庆龙有心想和他一起去,但是知道自己身手不行。如果硬要和程志超一起去话,万一被人发现,程志超还得分心照顾他,到时候恐怕两个人都有危险。只好嘱咐程志超多加小心之后,自己则藏到了路边的水沟里面。
也不知道程志超究竟是如何做的,总之进去一两个小时的时间。不但没有惊动村子里面人,甚至连狗都没有叫一声。要不是孟庆龙亲眼看到程志超进了村子,绝对不会有错的话,他甚至都会怀疑这个村子里面究竟去没去外人。
他当然不知道,光是练习无声无息的潜入某个秘密地点这一科目,程志超他们就练了足有三四个月。而且是去归燕眉那个村子里偷完猪之后,马上就展开的训练。特种部队干的就是敌后的活,结果去一个只有民兵防守的小村子偷猪还让人家弄得丢盔弃甲的,大伙都觉得面上无光。所以在这个科目上着实下了苦功夫。
有付出自然就有收获,程志超他们的收获就是经过几个月的苦练之后,即便是归燕眉他们有所准备,他们也有绝对的把握一点声响都不发出的再潜到她们村子里面偷两只猪回来。只不过功夫练成之后,领导们出于各方面的考虑,仅仅是做了一次对抗演习做检验而已,并没有安排他们去归燕眉那里把场子再找回来。所以程志超所学的的功夫,一直没有实战应用过。今天还是第一次派上用场。
归燕眉他们村的民兵在整个地区范围内都是数一数二的,程志超已经练到了去他们那里偷东西而不会被他们发现的程度。对付一个完全没有设防的小村庄自然更是不在话下。如果不是因为开锁工具实在不好找,光是找那些东西就费了大部分的时间的话,只怕用不了半个小时,他就能偷几件衣服再潜回来。
但就是这样,他也仅仅是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就回来了,孟庆龙听到他发出的暗号之后。连忙从沟里面钻了出来,面如土色的说道:“怎么现在才回来,我还以为你回不来了呢。”
程志超白了他一眼:“偷衣服倒是好偷,可是工具就不好找,没有谁把工具放在外面的。不进屋的话,怎么找?”
孟庆龙大吃一惊:“什么?你进屋了?”
“嗯,头两家没找到东西,第三家才找到。”
孟庆龙倒吸一口凉气:“我的乖乖,兄弟,我对你真是刮目相看了。人家人在屋里睡觉,你就敢钻到他们屋里面去翻东西,万一被他们发现了,你可就死定了。”
“我既然敢进屋,当然就有把握不让他们发现。”程志超说着,从随身带着的一个口袋里掏出了一些锉刀、锯条之类的工具,还有二十几把大小不一的钥匙,低着头在脚上摆弄起来。
孟庆龙对开锁一窍不通,只好蹲在他旁边看着他鼓捣。只见程志超将耳朵贴在脚镣的锁头上,一把一把的将钥匙试着插进锁眼里,同时仔细倾听锁眼发出的声响。最后选出一把钥匙,闭上眼睛沉吟了一会,取过锉刀开始锉起那把钥匙来。
锉了几下之后,又将那把钥匙插到了锁眼里试了几下,皱着眉头取出来之后又开始锉。如此反复几次之后,最后锁头发出了“咔”的一声轻响,竟然应声而开。
孟庆龙叹为观止,喜道:“成了。我说刘兄弟,你这手可是厉害得很哪,要不是我知道你的底细,还以为你以前是干小偷的呢。”
“以前没干过专职小偷,可也差不多少。爹妈死得早,爷爷奶奶岁数又大了,为了活下去,只好学了点这方面的东西。后来当了兵,这东西也就扔下了。几年没有再摆弄过,手有点生了,费了这么大的劲才打开,有点丢人了。”程志超谦虚了几句,但是语气却极为得意。
开锁这种技术,其实很好掌握,关键在于入门。特种大队专门有开锁方面的人材负责传授程志超等人的开锁技术,只是他们学得不太精而已,所以程志超才弄了这半天才将锁打开。但就是这样,在孟庆龙眼里,程志超也已经是神仙一般的人物了。
将两个人身上的刑具摘掉之后,程志超和孟庆龙不敢怠慢,挖了一个坑将那些金属破烂埋了。程大少爷进村之后,不但偷来了工具和衣服。还偷了一些钱和吃的东西。钱是以后路上用的,吃的东西是解决当下的难题。两个人都已经一天没有吃过东西,早就饿得不行了,就着凉水一人吃了两个馒头,不敢再这里久留,由孟庆龙带路。向他家方向摸过去。
孟庆龙的家离这里大概有七八十公里,程志超很不理解,为什么一个像孟庆龙这样的有钱人,竟然不想着在大城市里买一套房子,反而在一个偏远的小县城里安家落户。以至于现在他们两个想要回去的话,还得跋涉几十公里。
如果强行军的话,七八十公里,一天一夜的时间也就够了,可是带着一个孟庆龙。程志超就不能走得太快了。最主要的是,史德平已经将在各主要路口设置了大量的关卡,严格盘查过往车辆,越接近孟庆龙的家,关卡就越多。到最后,不但大路上面设了卡,就连一些乡间小路上都有人巡逻。有好几次,如果不是因为程志超机警。及时的察觉到了危险,拉着孟庆龙躲起来的话。两个人差一点就让人活捉了。
但就是这样,孟庆龙还是执意要回家去看一眼,只不过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而已。程志超叹了一口气,只好跟着他继续冒险。
在离孟庆龙的家只有不到两公里的时候,实在不能再往前走了,程志超找了一处比较安全的地方。让孟庆龙先躲起来,自己只身一人偷偷的摸上前去察看情况。得出的结果很不乐观,一路上,他至少看到了六处关卡,每个关卡都有一辆巡逻车和数名警察把守着。在两个重要路口。除了警察之外,还有武警在一旁协助。尽管没有看到任何可疑人,所有的人却都是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
“他妈的,至于嘛,这真是一点活路都不给啊,非逼得我们偷渡出境不可。这得花多少钱哪,纳税人的钱就是白来的么?”
程志超心里郁闷已极,只好折返回来,将情况告诉了孟庆龙,最后指出两条路让他选。一条是继续前进,但是程志超退出,要去的话,也是孟庆龙自己一个人去。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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