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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坑姐的穿越-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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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阉了他。”刘苏对着阿毛的方向比划了一下,回答得天经地义。

“刘公子……”春兰条件反射的捂住了自己的关键部位,“那只是头驴子,不用和它置气吧?”

是,她幼稚了。刘苏眯了眯眼睛,手指微动,一些药粉微不可见的落在阿毛身上。春兰目瞪口呆的看着那只本来还龙精虎猛的毛驴哀怨的叫了一声,慢慢的滑落,顿时满脸的不可思议:“刘公子,你做了些什么?”

“没什么,上了些药。”刘苏观察了一阵,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本子翻开,然后又摸出一支碳笔,开始疾书,“这种药粉无色无味,但如果沾了一点,哪怕是大罗金仙面对光溜溜的仙女,都要痿掉。怎么样,是不是很厉害?不过我没有做过人体试验,只能用动物来测试效果。毛驴的剂量比人用的剂量应该是多一些,我得做一个记录。”

春兰只觉得有一种诡异的感觉在心里翻滚。下药神马的,明明是件很卑鄙无耻的事情好不好,为什么这个人却能说得如此理直气壮,且语气里充满了骄傲?他不敢对刘苏做些什么,只好对着阿毛投去怜悯的目光。

“好了。”刘苏记录完毕,收起纸笔,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要知道,制作毒药之类的,实验是相当重要的,她又不愿意像老头子说的那样,去抓个村民来当药人,只好用动物来代替了。可动物是要花钱买的,所以,每次师兄出去砍柴的时候,都会给她抓一两只兔子啊山鸡啊之类的回来,用驴子这种值钱的动物,还是第一次。

嗯,果然是她研制出来的,完全没有副作用。刘苏又观察了一番,满意的点点头,对一旁杵着的春兰同学看法也改善了一些——这可是他家毛驴勇于献身的结果啊。

“天色不早了,你一个人也危险。这样吧,我把你带到下一个城镇,你看如何?”

春兰大喜,连连点头:“谢公子收留!”

已经是入夜时分了,两人一路急行,见不远处一个人家还亮着灯,便去借宿。刘苏要了些水来洗脸,春兰很是负责任的在一旁递毛巾,甚至还要端盆子。

喂,你够了啊!在春兰打算帮她解衣扣的时候,刘苏爆发了:“还不把你自己拾掇拾掇,我这里不需要!”

春兰的一双大眼睛瞬间涌上泪水:“公子,你,你不要我伺候吗?”

“当然不要。”刘苏只觉得头疼,这娃的泪腺怎么如此发达,害得她还要注意不伤害到他那脆弱的小神经,“我从来都没有人伺候的,不习惯。”

“没有关系,很快就会习惯的。”春兰见她似乎并不是厌恶,立刻又燃起了斗志,“你收留了我,我就应该服侍你。”

她要的不是小厮!刘苏摇头叹气。她从来没有和这种人打过交道,完全不理解这种“侍奉人”的思想是如何形成的,只好随便扯个话题:“春兰,你有没有带换洗的衣服?”

“没,没有,”春兰有些不自然的扯了扯身上的衣服,“我这一身,你不喜欢吗?”

刘苏从自己的包袱里翻出一套灰布的衣服来递过去:“你这件衣服,布料上乘,还绣了暗纹,太值钱了。我们要赶路,就要做到财不露白,你穿成这样,会不安全的。”尤其是,你的长相还这么的引人注目,简直就是哭着喊着扯着大旗叫“我很弱我很有钱快来抢我啊”这样的话嘛!

春兰连连点头,接过衣服,然后,又开始垂泪。

怎么又哭了啊喂!刘苏已经无力吐槽了:“换个衣服而已,不用搞得这么隆重吧?”

“这,这是第一次有人如此关心春兰的安危,我,我只是感动……”春兰同学依旧梨花带雨。

不是吧,这孩子平时都过着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啊!刘苏少见的一点点同情心冒了个头出来,柔声道:“你今年多大了?还记得家人吗?”

“我,我十九。早就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

“哗啦啦”,刘苏听见了自己那一点点可怜的同情心碎掉的声音。

空调君比自己还要大上三岁,怎么心智却如此不成熟,亏他还是个男人!还是说,在这个世界里,做小受的根本不需要心智这种东西,只需要有菊花就足够了?

再想起自己此行的目的是去找鼎鼎大名的天下第一小受,刘苏觉得,她很有必要找个墙角深深的郁卒一下。只可惜,同屋的空调君并没有给她这个时间,因为,他已经在开始很镇定的宽衣解带。

“喂,你干什么?!”刘苏条件反射的抓住自己的领口,随即又比较了一下双方的武力值差距,将手又放了下来。

春兰少年明显一副“被嫌弃了被打击到了”的死样,默默的拿起衣服,转了个身,语调里泫然欲泣:“我知道,我又蠢笨,又不够美艳,只是,只是公子救了我,我便是公子的人了。虽然公子老是凶我,可我知道,公子是为了我好。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有人看着我的眼睛说话,第一次有人不嫌弃我的小倌出身……”

“好了好了,别哭了……”刘苏按了按自己的额角,“我没有嫌弃你的意思。”

“真的?”春兰美人的一双大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写满了期待。

刘苏长叹一声,走近他的跟前,看着他的眼,一字一句道:“你想跟着我倒不是不可以,不过必须要改掉你的三个毛病。第一,就是不许哭;第二,就是不许自己轻贱自己;第三,就是要挺起腰板,堂堂正正!”

4阳刚之气什么的,最讨厌了

老天不公,真的。

自己的灰扑扑的麻布衣服在空调君的身上,不但没有抹杀掉少年的美貌,反而多了种矛盾的风情,刘苏只想捂脸。

平心而论,春兰洗白白了之后,还是极其有吸引力的,尤其是那一双时时横着秋波的杏眼,再加上那一把软绵绵的好嗓子,就算是生气,都会被人看做娇嗔的。

这种人设不是应该在小说或者漫画中才会存在吗,这种典型的二次元人物误入现实到底要闹哪样,这不科学!

而且,最让刘苏不爽的是:她的衣服,在春兰身上,居然无比的合适,唯一不合适的地方,是在腰部,有那么一些些的宽松……

要不要这样打击人啊,你一个大男人,腰这么细干什么,难道她的身材连男人都比不过吗,不,她绝对不要相信!

好吧,他是一个十九岁的大男人,身高和她一个十六岁的小女子一样,所以,空调君是发育不正常的,一定是的!

刘苏重新打起了精神:“你的脸,要遮盖一下。”

“是。”空调君对她是无不应从。

于是,两个清瘦的面皮黄黄的穿着普通的少年,骑在两只恩恩爱爱的毛驴身上,慢慢悠悠的沿着官道往前走。

“公子,等一等,你衣服的下摆沾了点灰。”

那是肯定的,我们在赶路,没有灰尘才不正常!

“公子,你渴不渴,春兰看见那里有一个池塘。”

池塘的水是生水,绝对不能喝,难道你就不怕有人在里面洗澡或者尿尿吗?

“公子,太阳太毒了,要不要去树荫下面先躲一躲?”

她又不是靠脸蛋吃饭的,她要赶紧去莫城找人啊,她不在,老头子绝对会把日子过成讨饭样,把家里的所有角落都摆上酒,然后一天三顿的奴役师兄!

“公子,公子……”

又来了!从一大早开始,这个甜腻的嗓音就在耳边不停的响起,并不讨厌,不过,这么软绵绵的声音很像催眠曲啊,日头又大,赶路无聊,她真的会睡着的!

刘苏想了想,决定从他口中探听一些事情再说。她自出生以来,都没有出过老头子隐居的那个小山村,外面的世界什么样子,她是一点都不清楚。空调虽然只是个小倌,可应该也知道一些人情世故。

春兰对她的要求是无条件执行的,虽然这个问题难了些,他还是很努力的思索着:“我从懂事起,便是在藏花阁里,那是我朝最大的相公馆,就在都城。我学不会那些妩媚的法子,因此只是一个中等的小倌。相公馆里等级森严,像我这种人,就是被一流的小倌欺负的,小的时候,就是端茶倒水之类,也还好,只是等我长大了以后,容貌日益出色,那些人怕我抢了他们的风头,便日日为难我,有一些客人性情暴虐,他们便将我推出去……”

说到这里,春兰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脸色也随之慢慢苍白,刘苏对自己无意中再次戳到他小心肝有些不忍,扯开话题:“不提这些,反正你也已经出来了,这些事情与你再无关系。不过话说回来,你长得确实很好看。”

“真的吗?”春兰蓦地抬起头,眼里闪着光芒,“公子喜欢我的这副长相吗?”

“呃,”刘苏挠挠头,“其实,做为一个男子,你的长相是柔美有余,阳刚不足。不过这也不能怪你,以后慢慢的培养,定能将你的阳刚之气给挖掘出来。”

“就像公子一样吗?”春兰同学毫不掩饰自己的崇拜。

像你个头啊!刘苏一口血憋在喉咙里。这说明什么?她很MAN吗很MAN吗?

偏偏春兰还无知无觉的继续道:“虽然和公子认识时间不久,却明白公子甚是厉害。远的不说,若是春兰见人在上吊,定然是会吓得晕过去,而公子却能将人救下,可见公子见识不凡。”

你直接说我胆子贼大不就行了吗?面对自己比一个男人还要MAN的事实,刘苏还是有些转不过弯来。

她在这个世界遇到的男人太少,老头子,师兄,村里的农夫,每一个都很正常啊,也没有看到谁这么娇弱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的啊!不对不对,他们其实都不正常。老头子的心里住着天下第一美小受;师兄想和自己搅基……

所以,她还是正常的,正常的。刘苏暗地里自我安慰着,却听到对面传来一声呼喝:“此地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

“噗——”

春兰崇拜的看着他的公子爷:简直是太厉害了,面对着穷凶极恶的歹徒,居然还能笑得如此开心,公子,你就是我的偶像!

刘苏从那惊悚的台词中回过神来,看着那三个骑在马上脸都黑了的凶徒,有些尴尬的拱拱手:“抱歉抱歉,一时眼拙,没有能看到几位大王。”

三个歹徒这才稍微好过一些,为首的那个大刀一挥:“你们两个小娃娃,留下身上的所有钱财,还有这两头毛驴,爷爷我饶你们不死!”

刘苏回头,不出意料的看见小春兰已经吓得跟鹌鹑一般,泪珠在眼里打转,偏又要忍着不掉下来,见她看他,又故作坚强的挺起胸脯。

“喂,你跑得快不快?”

不是让我把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吗?春兰一时间跟不上她的思维,只是木然的摇了摇头。

她就知道!空调君这么一副风吹吹就倒的模样,她都怀疑是裹了小脚的,跑得快才见鬼了!叹口气,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纸包,塞到春兰手里,小声道:“你带着阿毛和它媳妇儿到后面躲着,如果那坏人过来,就屏住呼吸,用纸包里的药粉砸他,知道没?”

春兰连连点头,跟护着宝贝一样,乖乖的牵着两匹小毛驴躲到了一边。刘苏这才有些欣慰:看来这个队友虽然实力不济,可不至于蠢得像猪。

当然,面前的敌人也不至于勇猛得像老虎。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吼道:“兀那小厮,这般偷偷摸摸的,想要逃跑吗?”

“不,不,从几位大王手里逃跑,那不是死路一条吗?”刘苏笑得灿烂,“只是,我们两个结伴出行,钱财什么的统统放在我身上,我想和几位大王商量一下,能不能给我留一点下来?”

“你这个小子倒是有趣,还想着存私房。”为首的大汉哈哈一笑,“把你们的财物都拿出来看看,若是够多,本大王便给你留这么一文两文的。”

“那多谢大王了。”刘苏从肩上拿下自己的包裹,往前走了几步,那三个大汉忽然间就跟着了魔一般,扑通扑通的从马上摔落,还睁大了眼,一脸的不可置信。

“用量太多了。”刘苏摇摇头,又掏出她的笔记本,开始记录。

春兰小心翼翼的靠近:“那个,公子,他们是怎么了?”

“晕了。”刘苏干脆利落的扔下两个字,合上本子,掏出一把锃亮的小刀,向那三人走去。

春兰蒙上脸,却又从指缝里面偷偷的看:就见他家公子手起刀落,那三人的手臂顿时无力的耷拉下来,可却没有多少血流出来,更神奇的是,他们依旧没有醒。

“过来,帮我把他们都弄到路边去。”

春兰“哦”了一声,颠颠的跑过去帮忙。说实话,三个劫匪个个人高马大,他们两个文弱少年着实费了不少力气,才半拖半拽的完成任务。

“呼,累死了。”刘苏擦了擦汗水,平时这种力气活全部是师兄做的,她只要负责事后送上一杯茶水就行,再看看一旁比她还要累上百倍的春兰,一种无力感油然而生:有的男人就是负责做重活的,有的男人就是负责躺在床上让人观赏的,现在她身边的,偏偏是后者……

“公子,然后呢?”春兰喘着粗气问道。

“剥了。”刘苏早就把劫匪挂在马背上的麻绳取了下来,“然后捆在树上。”

“剥,剥了?”春兰一惊,“你是说,剥他们的衣服?”

“对啊,还能是什么,剥皮吗?”刘苏奸笑,“连我们这种穷人都打劫,可见他们是很没有职业道德,为害一方的。所以,必须要废了他们的手,然后再让他们晒晒鸟!”

公子,这么粗俗的话不应该从你口中说出啊!春兰一头黑线,然后眼睁睁的看着他家公子很欢快的用小刀划破了劫匪的衣服,稀里哗啦的扯下来。

“看着干嘛,还不过来搭把手!”刘苏一瞪眼,迫于她的淫/威,春兰只好磨磨蹭蹭的过去,拿起麻绳,然后三下五除二的,将一个劫匪捆绑成功。

“公子,你看这样可以吗?”

刘苏正在忙着剥另一个大汉,听到春兰询问,抬头一看,手里的小刀不由得一抖,在那大汉身上拉了一道小口子。

就算她生前看过许多武老师苍老师以及小泽姑娘的那些活色生香的教材,穿越后又学医,对男人的身体构造并不陌生,这也不代表她可以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五大三粗的彪形大汉被捆成M的形状!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黑漆漆的关键部位正好对着她,一点马赛克都没有打!

“你,你,你,谁让你把他捆成这样了!”刘苏刷的回头,看着人比花娇的春兰,问责兼洗眼睛。

“我,我,我,是公子让我把他捆起来的呀……”好像是做了坏事但不知道到底错在哪里的春兰默默低头。

“快把他解了,换一种姿势!”刘苏连看都不敢看那汉子一眼,太悲催了。

“是,公子。”春兰从善如流的上前动手,“公子你想要什么姿势,趴着吗?”

空调君我知道你是小受,但你用得着这么敬业吗?刘苏都快趴下了:亲,你整一个正常点的造型很难吗很难吗?

春兰同学费了些力才明白自家公子要的是个什么效果,小脸一下子红了,刘苏也不放心再放他去做事,万一又给捆出个新造型该怎么办,算了,万事还是自己动手来得放心。

好不容易将三个大汉剥光了捆好,刘苏拿起一旁的布条淡定的擦擦手:“还有三匹马。我不会骑,看样子你也不会,如果它们身上没有什么记号的话,到下个镇子就把它们卖了换钱。”

“是!”春兰的声音里略带兴奋:公子真的好厉害,会下药,会挑人的手筋,会剥人衣服,还会用绳子把人捆出这么正常的造型来,三个彪形大汉都不是公子的对手啊,果然公子是万能的!

“公子,你刚才真是好棒!”春兰同学决定好好的表达一下自己的崇拜之情,“这就是你所说的阳刚之气了吧,看来春兰要学的还有很多呢!”

刘苏脚底一绊,差点摔倒:空调君你这副星星眼握拳望天的模样到底是要干什么啊,去你妹的阳刚之气啊!

“公子,日后我一定要跟在你的身边,惟公子是从!”春兰继续发表着自己的豪言壮语。

日,日后……

思想一点也不纯洁的刘苏立刻想歪了:你妹的,谁要和你“日后”啊!

5神奇体质什么的,最讨厌了

马儿还是很值钱的,这三匹马一共换了五十两银子,抱在怀里沉甸甸的。

一直到坐在面摊子前,春兰还在回味着刘苏卖马的场景。

以前的那个主人,在心情好的时候,也会带着他逛逛街的。他在马车上,也看到过一些卖东西的摊贩,都是大声叫喊的。所以,他认为所谓的卖马,也是一样的行为。可是,他没有想到,刘苏的做法完全不同。

她先扮作要买马的客人,去到镇南的一家车马行前问价钱,然后再带着他和马儿们去到了镇北的另一家车马行。

做为车马行的老板,对这种送上门的生意是很挑剔的。因此,那个老板开始舌灿莲花,把三匹膘肥体壮的马说得是半死不活,就是那种贴钱送都没有人要的货,最后定价,三匹十五两。他很是不服,想要辩解几句,却发现根本就没有机会插嘴。

这时,就见他那万能的公子也不多说话,只是一根手指在老板面前轻轻一挥,那老板立刻闭了嘴,面容呆滞。然后,公子开了个价,对方便乖乖的命人将五十两奉上,连点反驳都没有的。

“怎么了,一直在发呆。”刘苏叫了两碗面,因为现在有钱了,还特意吩咐多加了两个荷包蛋。

“公子,你给那个老板下的是什么药?”春兰觉得,这种下药方法实在是太酷了。

“啊,你提醒我了。这次的药效非常完美,看样子不需要再改进了。”刘苏忙不迭的掏出她的宝贝小本子。

春兰望天。这种情形已经发生过许多次了。走在路上,公子的注意力都是在路边的花花草草身上的,偶尔发现点草药啊小蛇啊什么的,公子就一定会停下,仔细研究一番,然后还时不时的在他的小本子上补充几句。然后,公子一旦沉浸在小本子的世界中,便会对外界的事情充耳不闻,哪怕外面在打雷他也无动于衷。

不过,那样专心的公子好帅啊!春兰星星眼,那么的投入,那么的认真,从内而外散发出一种光辉,要命的吸引人……

见她收起本子,春兰好奇的发问:“公子,你这个药好生管用,是不是不管问他要多少银两,他都会给?”

“没错,”刘苏得意的点头,“所以我要看管好了,千万不能落到歹人手中。”

“可是,我看那个老板也很可恶。我们的马这么好,他居然说得一文不值,在我看来,公子很应该问他多要些银子。”

“这可不行。我之前问过了,一匹马大概在十五两左右,我们的好些,值二三十两,卖五十两,那老板其实是占了便宜。但我们的马来路不明,如果要的银两多了,药效过了后那老板报官,我们便麻烦了。现在正好,那老板清醒过来也会觉得赚了,不会太在意。而且,做人不可以太贪心,会遭天谴的。”

原来如此,春兰恍然大悟,心里对刘苏又添了一分崇拜。虽然与之前的主人比起来,公子穷了些,也矮了些,不过公子年纪小,个子什么的还能长的嘛。而且,公子的五官实在是俊秀,假以时日,公子定能玉树临风,不知会有多少人为他倾倒……

“两位客官,你们的面!”

摊主嘹亮的声音打断了春兰的思绪,他有些嫌弃的看了看那个驼着背容貌一般的人,然后再看了看眼前的那碗面:面条的量倒是挺多,上面还有个黄澄澄的荷包蛋,闻着也挺香,只是,那碗是粗瓷的,筷子也不知多少人用过,桌子上也油腻腻的……

他迟疑的抬头看了眼刘苏,却发现她已经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不由得心里一疼:这种环境,这种东西公子都能吃得这么香,以前不知道过的是什么样辛苦的日子。不过,公子能吃,他也能吃!

于是,春兰英勇的夹起面条送到嘴里,意外的发现居然很好吃,便也学着刘苏的模样,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春兰,这里离莫城还远,不过有了这些银两,我们也能住好一些的客栈了。”刘苏吃完,忍不住又想起自己是有钱人了,很有点得意。

“是啊公子。”

“从这里往东不远,便是大名鼎鼎的北都。我一直都是听说过这个地方,这次可以好好的去逛上一逛了。”

刘苏所处的殷朝,京都在澄河以南,人称南都,而北边的洛城,由于交通便利人烟鼎盛,也是同样的繁华,人称北都。对刘苏这个宅在小山村十六年的人来说,她早就想去看看这个传说中的北都了,不知道跟北京有没有什么共同之处呢?

春兰脸色却是一变:“那个,公子,我们可不可以换一条路?”

“怎么,有问题吗?”

“我,我就是从北都出来的……”春兰低头,“我以前的那个主人,便是北都鼎鼎大名的凌恒凌公子,人称凌北都,也就是说,北都一座城都是他的地盘,就连都尉都要敬他几分。”

“好难听的外号,”刘苏不屑的撇撇嘴,“俗气。”

“公子只能在这里说说这话,要是到了北都,可千万不能说了。”春兰连忙拦住她,“在北都,上到衙门,下到贩夫走卒,他处处有人。各色店铺,没有他的准许就开不下去,就连卖烧饼包子的,都有可能是他的人。”

刘苏恍然大悟:商业巨亨,原来是开沃尔玛的。这年头,开超市的都这么有权利了吗?

春兰还在急急的说下去:“凌公子似乎是在朝中有人,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我是从他那里出来的,如果再入北都,十有□会被他知道。”

“知道就知道,有什么大不了的。”刘苏很不以为然,不就是个爱收藏赝品古董且开超市有些权利的前男友吗,都分手了,再见面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呗。

不过,另外一件事让她倒是很在意:“嗯,你说,你是从北都出来的?”

春兰点点头。

“还带着伤?”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春兰还是不明白。

刘苏顿时恨其不争了:“也就是说,你带着一身的伤,自己跑了几天的路,然后跑到那个树林子里面,上吊?你傻不傻啊,就算寻死,半夜一根绳子吊死在他门口也轰轰烈烈些吧?”

春兰红着脸低头:“我,我不敢……”

啊,真想砸开他的脑袋,把里面那个代表“男女”的指针给拨到“男”的一方去啊,省得他生了个男儿身却有着一颗萝莉心啊!

和空调君在一起,好像自己越发的暴力了……刘苏按下脑门上不停跳动的黑色“井”字:“好吧,今天我们在这里找个客栈住一住,你的伤也该换药了。”

春兰却是心里一跳:是公子亲自给他换药吗?一定是的,当时也是公子亲自上药的。想到自己的伤处还有许多是在看不见的地方的,他的身子居然一下子有些发热。

刘苏完全没有理会他的纠结,两人找了家客栈住下,又让小二送了热水进来后,关上门,命令道:“行了,脱衣服吧,让我看看。”

春兰羞羞答答的将外套解开,然后慢慢的去解里衣的带子。白玉一般的手指一勾,灰色的麻布外套滑落在腰侧,露出里面洁白的里衣来,纤腰盈盈,只露出了一半,随着他的动作微微颤动,似乎在勾引人前去搂住,看看是不是真的不堪一握。

如果他面前是某个色狼,定然会扑了过去,无奈站着的,是理论丰富却全无实战经验的刘苏。她皱皱眉:“还不快点,磨磨蹭蹭的会着凉。”

春兰一哽,三下五除二的将上衣脱掉,这辈子他还没有这么毫无美感的脱衣服过。说实话,他的一身皮肤白腻如同凝脂一般,男人见了几乎没有不动心的,偏偏现在观赏这个美景的,是个同样拥有好皮肤的女人。

刘苏的注意力完全被他背后的刺青给吸引住了:“你怎么还有这种东西?”

“从小就有的。”春兰知道,他背后有一副兰花图,这也是他名字的来历。

“啧啧啧,画得真不错,不过,伤到了。”刘苏从纯欣赏的角度出发,“那个,你们很流行在男人身上刺这种花花草草吗?我觉得,男人还是不要有刺青比较好,如果一定要有,应该霸气一点。”

“公子不喜欢?”春兰小心翼翼的发问。在小倌馆时,他背后的这副兰花图是一个卖点,后来的凌恒也很是喜欢这副画。

刘苏拿出药膏来,仔细检查了一下春兰的伤口,道:“其实我不喜欢人身上有这种那种的刺青,让我觉得很像不良少年。不过这是你的个人问题,你喜欢就好,不要在乎别人怎么想。”

“其实,公子若是不喜欢,我,我……”春兰“我”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只是有一股奇怪的感觉涌上心头。说实话,刘苏对他并不是很好,当年凌恒刚把他买下时,对他简直是百依百顺温柔体贴,各种珍奇物品跟不要钱一般的往他房间里堆,而跟着刘苏在一起,他只能吃面条,穿麻布衣服。可是,刘苏又是不一样的,她尊重他,这是他这辈子从来都没有体会到的东西。

小倌馆的客人也好,凌恒也好,更多的只是把他当做一个玩物,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喜欢的时候逗两下,不喜欢的时候便扔在一旁。他还记得,自己满脸是泪的磕头,求凌恒不要把自己丢给新宠,凌恒却连个眼神都懒得给他。

而刘苏不同。她会问他的意见,会照顾他的喜好,虽然有时会说些他不明白的话,但在她面前,他觉得自己更多的像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个物件。

“话说回来,你的伤口好得真快。”上完药,刘苏感叹道,“像你胳膊上的伤,才两天功夫,就好得连疤都没有了。这个药是师兄配给我的,难道他的本事已经高过我这么多了?”

“不是的,”春兰笑道,“其实,你若是不给我上药也不会有什么事的。我的身体很奇怪,不管受什么伤,就算不上药,过些日子就能好。曾经有一次,客人把我胸前的一块皮肤都给烫熟了,也就半个月,就又自己长好了。”

什么,有这等神事?刘苏的两个眼睛都亮了起来,一把拉过春兰,开始上下其手:“我看看,这世界上居然有这种体质,不科学,一点都不科学!”

“公子,公子,你不要这样……”春兰被她摸得心跳不已,满脸通红。刘苏皱眉:“不要动,我要好好检查检查。”

难道公子是在借着检查的名头,想跟自己亲热?啊呀,还会害羞,公子真是太可爱了!

脑补中的春兰越想越欢快,红着脸低下头,任由刘苏摸来摸去。而此时,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传来另一个男人同样欢快的声音:“小苏,我来找你了!”

6捉奸在床什么的,最讨厌了

水还很热,袅袅的冒着雾气,而在这氤氲的水气中,两个娇美的少年,衣冠不整的粘在一起。

齐光下意识的说了句:“对不起。”,忙忙的退出屋外,顺手还把房门带上,忽然觉得不对,那两个少年之一,不就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宝贝师弟么?

“砰”,门再次被大力的推开,齐光的脸色阴得都快打雷了:“小苏,这是怎么回事?”

“师兄?”正陷入科学研究中的刘苏根本没有注意到师兄大人明显捉奸在床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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